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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战争史》第五节 起义战争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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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平天国革命影响和推动下爆发的西南、西北各族人民起义,是当时全国大起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起义,有的与太平军遥相呼应,甚至并肩战斗,有的没有联系,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然而,不论处于何种状态,彼此之间在战略上都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配合与支援作用。正是由于太平天国及全国各族人民的大起义,才沉重地打击了清王朝的反动统治。

西南、西北各族人民起义,坚持斗争的时间都比较长(少则六七年,长则十九年)。之所以能够如此,首先是由于各次起义都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起义的规模都比较大,各族贫苦农民的斗争都比较坚决;其次,太平军和捻军等的积极作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牵制了清军的主要力量,使之无暇他顾,以致边远地区清军兵力单薄,起义武装得以乘机发展;再次,西南、西北地区山高沟深,交通闭塞,人稀粮少,气候条件差,清军“进剿”困难。多次起义战争之所以失败,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清王朝掌握全国政权,并采取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的方针;而起义诸军则未能联合起来,形成统一的坚强领导和统一的战略部署,终被清军各个击破。此外,西南、西北各族人民起义战争还有以下一些重要的经验教训。

一、多民族聚居地区的人民起义,必须实行联合各族人民共同战斗的革命政策

西南、西北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由于统治阶级实行反动的民族政策,极力挑拨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而各个民族在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方面也各不相同,因此,清除民族隔阂,改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共同对敌,便成了夺取起义战争胜利的首要条件。

杜文秀是清王朝“护汉抑回”等反动民族政策的直接受害者。由于他能清醒地认识到回汉仇杀的罪魁祸首是清朝政府和封建统治阶级,回汉两族的广大人民群众则都是无辜的受害者,因此,他率众起义之后,致力于改善民族关系,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团结各族人民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回汉等各族人民消除隔阂,联合起来,共同反抗清王朝的反动统治。他还实行“重用汉人”的政策,积极吸收汉人参加滇西起义军。除汉族之外,彝、白、傣、景颇等少数民族人民也大量参加起义军。所以,杜文秀领导的云南回民起义战争,实际是由回民首先起事,由回、汉、彝、白、傣、景颇等各族人民共同参加,联合反抗清王朝的起义战争。这正是它能够不断发展,并取得一系列胜利的重要原因。同样,活跃于贵州高原上的数十支起义武装,也都是以某一民族为主体,又有其他民族参加的多民族的战斗集体。各族起义军相互应援,密切配合,以至并肩作战,乃是贵州各族人民起义战争的突出特点和成功之处。1863年罗光明、潘名杰、何得胜各部起义军对贵陽实行长期围困,虽非长算,但他们相互配合,“声气相通,互为援应”,却使敌人左右为难,“无可如何”。①

与上述情况相比,陕甘回民起义在这个问题上就有明显的不足。陕甘回民起义军的领导权多数掌握在回族上层分子和阿訇手里,他们既没有提出明确的反清政治纲领,也没有提出足以动员和号召各族人民群众共同行动的口号,反而常常把回民群众的反清斗争引导到宗教教派之争和民族纠纷上来。这样,既影响了回民起义军内部的团结,更妨碍了各族反清力量之间的合作;而统治阶级则正好利用矛盾,对起义军进行分化瓦解,从而极大地削弱了反清力量。

二、必须建立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英勇善战的革命军队

要战胜拥有强大武装的敌人,起义者必须首先武装自己,建立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军队,并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使之英勇善战。云南回民起义之后不久,杜文秀即对各地集合起来的部队认真进行整顿,确定部队的编制,建立各级军事组织,制定规章制度,严格军事纪律。经过整顿,滇西回民起义军战斗力大为提高,特别是善于构筑防御工事,具有较强的防御作战能力。围攻昆明时,只有数十人防守的营垒,却能屡挫敌锋,使清军“动损精锐,破一垒难于披一坚城”①。晋宁之战,起义军守城六七个月,粉碎了清军的多次进攻,并以顽强的战斗意志,在城内与敌相持两月有余。不少事实表明,杜文秀领导的云南回民起义军是一支较有组织纪律、颇为善战的军队。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李、蓝起义军入川后队伍迅速扩大,在不长的时间里就发展成为拥有三十余万人的起义大军。但其军政素质却没有相应的提高,无论进攻和防守,都不能较顺利地战胜少于自己的敌人。绵州和眉州都久攻不下,而遭到湘军进攻时,又表现防御能力不强,且一败而不可收拾。再如陕甘回民起义军队伍,虽具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但组织很不严密,平时与老弱妇孺同住一起,行军作战时家属也随同行动,极不利于战斗。贵州各族起义军则多采劝亦兵亦农”的政策,这对于发展生产,减轻人民负担,长期坚持战争,起了积极作用。但起义军没有脱离生产的基干队伍,以致军事行动经常受到农业生产季节性的影响,往往丧失有利的作战时机,且因平时忙于生产,缺乏必要的训练,军政素质得不到提高,因而难以抵挡象湘军这样训练有素而又有实战经验的军队的进攻,致遭失败。

三、必须适应当时当地的敌我条件,采取和创造灵活的作战方法

起义战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起义之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起义军总是不断地受到敌人的“围剿”,而起义军在数量、军事素质以及武器装备等方面,一般又劣于敌人。这种敌强己弱的客观形势,不经过长期的革命战争并大量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是不会改变的。起义战争的领导者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在作战中根据敌我双方各方面的情况,采取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的灵活的作战方法,才能取得作战的胜利。

西南、西北各次起义战争,起义军在作战上都采取饼一些适合当时当地情势的战法。如陕甘回民起义初期,起义军注意“避实趋虚”,经常派出骑兵往来游击。进攻时一般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马队在敌阵中“来往冲突”,使以步兵为主的清军难以招架;退却时立即转入山径僻道,“飘忽靡常”,使清军不知自己的去向。贵州起义军则能利用崇山峻岭、山陡沟深、溪多林密、路径纷歧的地形条件和良好的群众基础,与敌人周旋。清军进攻时,起义军或者分散避入山林,或入险塞固守,使清军想打打不着,想攻攻不破,尔后利用有利时机,袭扰敌人;清军被迫撤退时,则出兵追击,或绕出敌前,设伏以待,使清军顾此失彼,狼狈不堪。特别是当湘军向苗区进攻时,苗军采劝敌进我进”的战法,向湘军后方和清军占领区进军,调动敌人,迫使其回援,更是起到了“致人而不致于人”的作用。李、蓝起义军在“非万不得已不可与战”的原则指导下,以高速流动来摆脱敌人或寻求战机,“往往百里突至”,“所入无不大获”。陕甘和贵州各族起义军还利用山区粮缺、粮运困难的特点,出奇兵于敌后,袭击清军的运输队,阻断清军的粮道,使敌人粮匮援绝、军心动摇,有力地配合了正面部队的作战。

但是,不少起义军对采取和创造趋利避害的灵活战法缺乏明确的自觉的认识,不善于从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着眼,积极寻机在野战中歼击敌人,常常注重攻城和守城,而且有不顾主客观条件强攻坚城和死守孤城和堡寨的现象,以致损精耗锐,陷入被动。李、蓝起义军围攻绵州之战和滇西回民军围攻昆明之战,都导致了战争胜败的根本转折。

四、只有形成统一的组织和坚强的领导集团,才能保证起义的胜利

西南、西北各次起义战争,由于民族、宗教、地域等方面的原因,一般都没有形成统一的组织和坚强的领导集团。各支起义军之间或同一支起义军的各部之间,虽然有时能够互相配合,甚至联合作战,但这种关系是不巩固的、暂时的,缺乏组织上的保证。各支起义军基本上是在各自首领的领导下,在各自的地区内单独活动,分军作战,形成股数众多、互不统属、各据一方、各自为战的局面。

这种情况,在起义初期是难以避免的。如果进攻之敌战斗力较弱,又缺乏统一的领导和指挥,起义军各自为战,往往使敌人顾此失彼,难以应付,有利于起义军的发展和壮大。但在起义进一步发展,敌人调集重兵进攻的形势下,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统一的领导,就无法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有效地打击敌人,且给敌人以各个击破的机会。贵州各族人民起义战争的后期,清军首先切断了苗军和号军的联系,集中力量进攻号军。号军失败,苗军失去了北方强大的友军,内部又不统一,便在优势清军的进攻下,归于失败。李、蓝起义也由于没有在斗争中逐步建立起统一的组织、统一的领导,尤其没有形成一个坚强的领导集团,不能把各支起义队伍团结和统一起来,终于被敌人各个击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