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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翻译》第四篇 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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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竹简为:守则有余,攻则不足)。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胜,胜已败者也。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胜者之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翻译】

孙子说:古代善于指挥作战的人,总是先创造条件使自己处于不可战胜的地位,然后等待可以战胜敌人的机会。做到不可战胜,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掌握主动权;敌人能否被战胜,在于敌人是否给我们以可乘之机。所以,善于作战的人,能够做到不可被敌人战胜,而不能做到使敌人一定被我所战胜。所以说,胜利可以预见,却不能强求。

有了不可战胜的条件,就可以守;敌方出现了可胜之隙,就可以攻。之所以实行防守,是因为实力不足,取胜的条件不够充分;之所以采取进攻,是因为实力强大而敌人相对弱小。善于防守的,如同深藏于地底,敌人无迹可寻;善于进攻的,能高度机动灵活地打击敌人,犹如神兵天降,让敌人防不胜防。所以,善防善攻的军队,既能保全自己,又能战胜敌人。

可预见胜利却没有超出常人的见识,就算不上是高明中最高明的;交战后取胜,即使天下人都称赞,也算不上是高明中最高明的。这就好比能举起秋毫之重算不上力气大,能看见太阳、月亮算不上眼睛明亮,能听见雷霆的声音算不上耳朵灵敏一样。古代所说的善于用兵打仗的人,只是战胜了那些容易战胜的敌人。因此,这些善于用兵打仗的人,他们打了胜仗,没有令人惊奇之处,也没有料敌制胜的名声和勇武威猛的功劳。这是因为他们的胜利是必然的,是绝对不会有差错的。之所以不会有差错,是由于他们所采取的制胜措施都建立在必胜的基础上,战胜的是那些早已处于失败境地的敌人。所以,善于用兵的人,总是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也绝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击败敌人的机会。因此,胜利之师总是先创造出必胜的条件,然后才寻找机会与敌人交战;失败之师往往总是先贸然与敌人交战,然后期求从苦战中侥幸取胜。善于用兵的人,总是能够修明政治,遵循法度,所以才能成为战争胜负的主宰。

兵法中,用来衡量胜负的因素,一是“度”,即土地幅员;二是“量”,即军赋物资;三是“数”,即部队兵员的战斗实力;四是“称”,即比较双方的军事综合实力;五是“胜”,即得出胜负的判断。敌我双方所处地域的广狭,决定着土地幅员大小;敌我土地幅员的大小,决定着双方军赋物资的贫富;军赋物资的不同,决定着双方军队和兵员多寡;敌我军队和兵员的不同,决定着双方军事实力的强弱;敌我军事实力的不同,最终决定了战争的胜负。所以,胜利的军队对于失败的军队,就像用镒与铢相比较,占有绝对优势;而失败的军队对于胜利的军队,就像用铢与镒相比较,处于绝对的劣势。在实力对比上取得优势的一方,指挥士兵作战,就像决开千仞之高的山涧积水一样,势不可当,这就是所谓的“形”。

【按语】

本篇的军形与下篇的兵势两者密切相关,但又有明显区别。

本篇主要论述依据敌我双方军事实力的强弱,采取攻守两种不同形式,提出了首先立于不败之地,而后求胜的作战指导原则。本篇所说的形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军队物资多少、兵力众寡、战力强弱等客观的作战条件,这是可量化的东西;二是指在敌我双方的对比中生成的一种战略态势,是各种客观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