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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中途》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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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慢不是当今的时尚。这个时代崇尚速度和更快的速度,坐船去纽约或许会成为你发神经的证据,男人和女人见面就上床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至今还在用一部1998年买的诺基亚手机,这成了一件比什么都叫人新奇的事情,人见人说,为此我受够了各种夸奖和嘲笑——这些夸奖和嘲笑,都是因为我失去了速度。速度,挑战更快的速度。速度,满足于更快的速度。速度,一群聪明人送出的礼物,一头风做的怪物,一条上去了下不来的贼船。毫无疑问,在今天,你想拥有一部手机要比没有一部手机还要容易,你想拥有一部新手机也比保留一部老手机容易。这就是一个追求速度的时代的魅力,也是问题,速度在裹挟着我们往前冲,我们慢不下来,慢下来就是逆流而行,需要我们付出双倍的气力和努力。
  众所周知,新时期以来,文学创新的速度是够快的,有句话一度很响亮:创新像一条疯狗,追得我们满街乱跑。奔跑中,我们留下了速度,却使文学丢失了许多可贵的品质,比如真实,比如美,比如善;同时也让有些作家失去了一个写作者应有的心态,比如耐心,比如坚守,比如安静。前不久,我看到云南的一位我敬佩的作家在报纸上说,他的写作不过那种加盐的写作,是在最基础的层面进行思考、写作。这也让我想起去年我读到的一部长篇小说,作者如今已经身居要位,指名道姓出来也许有媚俗之嫌,鉴于此,请许可我用X、Y替代。X写了一篇叫《Y》的小说,我认为那是一部超常“慢”的小说,慢慢地开始,慢慢地推进,慢慢地结束。它放弃了速度,把一段历史,一个地方,一门家族,一些新老事情,事的是是非非,情的恩恩爱爱、悲悲楚楚,都摆放在午后的茶桌上,以一种午后阳光移动的速度慢慢写来,娓娓道来,前因后果,起承转合,曲里拐弯,里应外合,尽量将变迁的人和事、情和理、形和状、意和义,苍茫的外部和深邃的内部,说透说圆,圆得没有了线条和角度,透得像在玻璃的另一边。我曾经想用两个晚上把它读完,但二十天后它还没有撤离我的床头。这是所有慢小说的特点,阅读成了一种考验。当然,如果没有诱惑,也就没有了考验。换言之,一方面是它的“慢”在考验我,同时也在诱惑我,它身上有太多的肌肉和重量,它行动迟缓而笨拙,但是柔软的,温暖的。这也是文学应有的感觉,一种让人舒缓、慵懒的感觉,一种让人身体慢下来又化开来的感觉。
  客观地说,这小说写法非常老套,具有深郁的中国特色,谋篇布局,风格味道,大有中国古代言情小说的精髓。让我惊讶的是小说给我的第一感觉却不是这样,不是“返古”,而是“创新”:一种崭新的姿态,一种久违的陌生感。这使我不禁想到:创新也许不是一味地标新立异,有时候也许是“守旧”,是回归,是后退。《Y》这篇小说之所以让我感到“新”,就在于它所传递出来的精神气息,和这个时代的很多写作都不尽相同,它用它的笨拙,守护了我们生活中即将消失的旧和慢——这对一个正在以审美加速度前进的时代而言,其实就是一种创新。所谓的创新,也包含着对旧的事物的重新理解,正如所谓的先锋,也常常意味着是一种精神的后退一样。由此,我甚至觉得,真正的创新,有时恰恰应是一种创旧,也就是说,你要敢于在一个日日新的时代里,做一个旧的人,敢于在一个以加速度前进的时代里,做一个慢的人。我常常问自己:当时代变动得令人眼花缭乱的时候,我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一个不动的人,一个以不变应万变的人?当快成了多数人的写作速度,我是否还有耐心使文学本身慢的品质不致失传?当别人前进的时候,我是否愿意独自后退?当大家都被推到喧嚣的中心时,我是否还能安于一个角落继续寂寞、孤独地写作?
  因此,文学的创新绝不是为了尽可能多地分享公共的经验,而是要在公共经验的丛林里,找到一块属于我自己的地方,以及一个属于我自己的观察世界的角度和深度;文学的创新也不是为了承认、赞美已有的文学现实,而是要在已有的现实之中,敞开一种新的写作可能性。文学创新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我们学习如何在人群中成为那个面目清晰、风格鲜明的“个人”。这,我们大家可能都知道,我煞有介事地说它不是为了炫耀,只是为了和大家一起重温、共勉。
  2007年11月15日
  我用大脑写作拙作《风声》获第三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2007年度小说家奖。此文是获奖感言。
  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此刻在想什么,也不知道明天的天气会如何,是晴到多云,还是雨过天晴?这个世界是神秘的,很多事情我们不知道,很多事情我们知道后又被弄得不知道了。所以,我现在干脆什么都不想知道,只想一言以蔽之——这世界是神秘的。
  我得这个奖,我认为是替这个神秘的世界又加增了神秘的内容。我是说,我和这个奖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和关系,我几乎想都没有想过。说真的,四十岁前我渴望得奖,庄重文奖,冯牧奖,鲁奖,茅奖,省内的奖,省外的奖,我都暗自念想过。但是现在,从四年前起,我改变了自己,我不再念想那些奖。为了安慰自己,我非常刻意地记住了一位文学大师的话,这位大师说:得奖总的来说是满足虚荣心的,既然是满足虚荣心,那么不得也罢了。但奇怪的是——也可以说神秘的是,从那以后我断断续续得了一些奖。为了体现我的成长和成熟,我不允许自己在奖状面前喜乐,我套用大师的话对自己说:那不过是满足了虚荣心,虚荣心总的说是要克服的。我尽量保持平常心,把因为得奖而可能异动的心熨得服服帖帖。
  但是此刻——或者确切地说,从得知有此刻的那一刻起,一种喜悦按捺不住地浮沉在我心间,像花香之于花开一样。这有两种可能:一、我四年来对自己改变是假的,起码是不彻底的;二、是这个奖已有的荣光击垮了我,就像我以前部队的一位首长,他在一只装满百元大钞的坤包前弩张剑拔,虎虎生威,但一天晚上当这只坤包换成一只麻袋时,他变得谈笑风生起来,轻浅的笑容,期许的目光,称兄道弟的平易近人。这是他垮掉的形象,我一点也不欣赏。鉴于此,我不知道得这个奖是我的幸,还是正好相反。
  我得奖是因为《风声》,这是一部我用大脑写出来的小说。我一直简单地认为,小说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用头发写,一种是用心,还有一种是用脑。用头发写的人叫天才,写出来的东西叫天赋之作。天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是从冬瓜藤上结出的西瓜,横空出世,无法无天,可遇不可求——一般说来要几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能一遇。所以,这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人能说得清。可以说一说的是,用心写还是用脑?这是个问题,而且我们有选择权。
  我知道,要想留下传世之作必须用心写,我们平时谈论的那些经典名著大多是用心或者是用心又用脑写成的,光用脑子是无论如何写不出这些传世巨作的。但用心写经常会出现两个极端:好的很好,差的很差,而且差的比例极高。那是因为大部分作家的心和大部分人差不多,荣辱要惊,爱恨要乱,欲望沉重,贪生怕死。相对之下,用脑写可以保证小说的基本质量,因为脑力或者说智力是有参数的,一个愚钝的人总是不大容易掌握事物的本质,分辨纵横捭阖的世相。我很希望自己能够用心来写作,同时我的智力又告诉我,这可能不是一个用心写作的年代。用心写作,必须具备一颗非凡伟大的心,能够博大精深地去感受人类和大地的体温、伤痛、脉动,然后才可能留下名篇佳作。但这个年代用李敖的话说:形势大好,人心大坏。我不相信我的心在这个潮汐一般的市声以无以复加的速度和力度,汹涌地遮蔽心灵的年代里能够出污泥而不染,独秀于林。当我看到周围人的欲望和黑暗被无限地打开,喧嚣得连天上的云层都变厚了,地下的水不能喝,身边的空气污浊了,我更加怀疑自己的心早已蒙羞结垢,因为无论如何我不可能比大自然更了不得。统而言之,我不信任我的心,所以我选择用大脑来写。
  用脑写,通俗地说是把小说当做一门手艺活来做。1944年,博尔赫斯通过给一本小说集命名的方式宣称:小说是手工艺品。这让不少小说家们心惊胆战,一时间遭到各路豪杰的无情怦击。是啊,感天动地的小说——心灵艺术——怎么可能是手工艺品呢?事实上,我敢肯定,博尔赫斯自己也不会这么认为的,他所以这么说只是一种态度,是对小说家们日渐疏离技艺的一种质疑,一种不满,一种嘲笑,一种呼唤。说到底,把小说说成手工艺品,是对小说的一种退到底线的说法,是对小说家注定应该遵守的纪律的强调。我们应该承认,我们的小说已经变得越来越平庸、弱智,缺乏教养,我们很在乎写作速度,却不在乎笔下人物的长相、口音、身份,更不要说人事变迁的逻辑道德和心理坐标了。我记得李敬泽曾讽刺我们小说家都是地铁司机,只管一路狂奔,把人拉到目的地了事。他认为小说家应该是三轮车夫,一路骑来,叮当作响,吆五喝六,客主迎风而坐,左右四顾,风土人情,世态俗相,可见可闻,可感可知。我用脑写,就是想当一个三轮车夫,把各条路线和客主的需求研究透,然后尽可能以一种服人的实证精神,给客主留下一段真实的记忆。把假的说成真的,这是我们小说家的基本功,也是我们想让小说可能承载其他意涵的物质基础。如果这个“基础”是假的,破的,你往里面装最救命的东西最终都是要漏掉的,更何况今天的看客似乎?不需要救赎,起码是不愿意被蛮横地救赎。我认为,我们不少小说对读者的态度是有些粗暴和蛮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