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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性格》秦文与汉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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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曾言:“先秦文章,几乎只有李斯的可读。”

此言基本符合事实。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的指示,但主意是李斯给他出的。李斯只建议焚书,这建议遭到了群儒的一致抵制。秦始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连“儒”们也一并“坑”掉。“儒”们并非皆孔子学说的传人、信徒,泛指宣扬各种“主义”的所有文人,包括反对儒家学说的文人。秦始皇之所以要全“焚”全“坑”,乃因不允许王道之外居然还存在任何“主义”。那一次蓄谋的杀害,若说身为宰相的李斯不知情是不可能的。肯定的,他不但知情,而且参与了蓄谋,使之更加周密。所以,李斯是“焚书坑儒”的同案犯、帮凶。

秦始皇和李斯君臣,采取的是“文化虚无主义”统治策略。他们将之前的文化全都“虚”掉了之后,却提出更进步的文化主张来,所以秦朝只剩下了王道和李斯一个人所代表的“文化”——阐述王道有理的“李斯文”——又所以,鲁迅也只能从史籍中发现几篇“李斯文”——“只有李斯的文章可读。”不是说他的文章多么好,别人的文章都不好,而是说几乎没有别人的文章留存下来。

秦只统治了两代,李斯还被秦二世杀了——秦朝的短命,不见得就是由于“文化虚无主义”,也不见得就是由于二世祖的骄奢荒淫;历史上比秦朝更糟糕的朝代很多,却都能统治较长时期。比起来,秦朝并非最暴政的一个朝代。

秦的灭亡,说到底是因为修长城,干了一件超出经济实力的事。太过劳民伤财,将经济搞垮了。以权衡利弊来说,修长城与休养民生,孰急孰缓,孰轻孰重,没掂量对。“天”可视民为“刍狗”,皇不可。皇也视民为“刍狗”,亡得自然快。但,秦的速亡,确实也给人一种“文化报应”似的因果想象。

与秦相比,汉明智得多了。

汉的明智首先在于,意识到了农民生活的稳定对于长治久安的重要性。不但意识到了,还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农业、减轻赋税、释放奴婢等良性的统治策略。

重视农民的生活改善就是重视人民生活。

发展农业就是大力发展国家基础经济。

并且,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朝臣,提出了“独尊儒学”的文化主张。“独尊”固然有文化专制的意味,但比之于秦的“文化虚无”毕竟是种进步,何况孔子的思想主体是主张文明的。

由于出现了繁荣景象,乐府也就是乐歌中,出现了此前民歌中少有的欢悦气息。

汉赋中歌功颂德的作品,也有几分是由衷的。甚至,还出现了文学理论家——当时的理论,主要是对文人文学的灌输——“文人之笔,劝善惩恶”“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

“文以载道”,由汉而大兴,继承的却是春秋诸子的文论思想。

汉的散文多是政论之文。大国崛起,希望以一己主张贡献长治久安思想的文人,自然不甘寂寞。

汉的辞赋,包括司马相如的作品在内,多是宫廷所好之题材,有修辞方面的魅力,无关注现实的佳篇。

总而言之,西汉也罢,东汉也罢,两汉合并论之,最有光彩的还是《史记》和乐府中所收集的民歌部分。

扫描汉时文学,最大之心得是,诚如胡适所言,那时的散文,包括某些辞赋中的语句,确实已很“白”,“白”得几近于现代文——这一真相,直至胡适道出才被许多国人不得已地承认,仿佛道破历史真相这等事,乃是由时代来选人的,或可曰人与时代的天缘。

魏晋南北朝时的文学,比之于汉朝,有了全面的大踏步的发展——汉时有了《孔雀东南飞》,魏时有了《木兰诗》这样的长篇叙事诗,同时民歌、民间故事发扬光大;阮籍、嵇康、左思、刘琨、陶渊明、刘勰们的出现,也使当时文学光彩有加。

没有汉民歌继春秋之后生命力的复兴,焉有后来唐诗的繁荣在焉?

没有汉民间故事的示范,焉有唐传奇小说之种乎?

没有阮籍、嵇康、陶渊明们,焉有李白、杜甫、孟浩然、韦应物、柳宗元们?

汉文学现象,意味着中国古代文学的诗性特征基因形成之现象。而促进此种基因形成的主要条件,说到底是民歌。

民歌,民歌,它是全人类文学的母体!从中国文学史的发展经络看,这一规律尤其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