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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全集(1、2、3、4)》第八章 山间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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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随着最后一声鼻音,顶顶猛然睁开了眼睛。

  没有漆黑的夜空,没有幽暗的灯光,也没有麻将室与小超市,更没有手机信号,她仍然身处五楼的房间里,躺在一张宽大柔软的床上。

  原来,是个梦。

  梦?

  顶顶额头却全都是冷汗,像是从游泳池里出来一样,她惊慌失措地喘息着,双手紧紧地捏成拳头。

  拳着里捏着自己的手机。

  手机不知何故已经打开了,屏幕上却收不到任何信号,耳边犹响着那声“GAMEOVER”。

  虽然自己仍然活得好好的,但心里颇有些遗憾:为什么仅仅是个梦?又为何这个梦做得如此怪异?

  但她对自己的异梦早就习以为常了,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时她心里却突然一沉,这下完蛋了,神秘女孩趁机逃跑了吧?

  她紧张地回头,却发现女孩仍然熟睡着,碎花布裙子上盖着毛毯,也许明早该给她换身衣服了。

  又是虚惊一场。

  顶顶深呼吸了几下,总算从梦境里解脱了出来,思量着明天该怎么办?这神秘的女孩究竟是谁?如何才能让她开口说话呢?她真的不懂中文吗?不过女孩的存在至少可以证明,南明城并非空无一人,可能还会发现其他人,旅行团并不是孤独的。

  她又翻了一下身,不小心碰到了女孩后背,便响起一声轻微的呻吟。糟糕,把她弄醒了吗?顶顶一动都不敢动了,屏声静气地像个木头人。但女孩继续发出声音,轻得就像猫叫似的——

  “妈妈……妈妈……”

  顶顶依稀分辨了出来,女孩居然在叫“妈妈”?是在说梦话吧,顶顶只比她大五六岁,实在无福消受这个头衔。

  但她无法确定是否华语,因为人类大部分语言里的“妈妈”,都是差不多相同的发音。

  这时女孩又翻身过来,与顶顶面对面了,嘴巴里依旧喃喃自语:“不要……死……不要……”

  黑暗的房间里看不清她的表情,只有那嘤嘤细语声。这下顶顶可以确定了,女孩说的就是华语,而且是相当标准的。

  人们在梦中说出来的话,肯定是自己的母语。

  突然,神秘女孩睁开了眼睛。

  虽然几乎看不见,但顶顶可以感受到那犀利的目光。

  四目对视,在同一张床上。

  又是如同在体育场里的对峙,白天与黑夜并无什么区别。

  终于,顶顶决定说话了:“你梦到了什么?”

  女孩在暗夜里睁大了眼睛,牙齿似乎还在颤抖,半晌未吐出一个字来。

  “刚才我听到你的梦话了,你在说汉语,请不要再装聋作哑了,能和我说说话吗?”

  女孩的眼神柔和了下来,尽管顶顶无法看到,却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顶顶的声音也柔和了许多:“对不起,我吵醒了你的梦是吗?就当是我们都很寂寞,需要互相说话来摆脱孤独吧。”

  几秒钟后,她听到了女孩的声音:“你想和我说什么?”

  这二十岁女孩的声音,细腻而富有磁性,如甘甜的露水穿透黎明,来到这五楼房间的大床上。顶顶第一次微笑了:“什么都可以说,亲爱的。”

  “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呢?”

  顶顶还以为女孩会恨她呢。

  “因为你打断了我的噩梦,把我从地狱里救了出来,在梦里我快要死了,是你救了我的命。”

  她的华语字正腔圆,听不出有任何口音,但又不似北方人说的普通话。

  “好吧,我还准备向你道歉呢。”顶顶觉得与她的距离拉近了,索性用手托着下巴说,“我们再聊些别的吧,比如——你的名字?”

  女孩沉默了片刻:“我能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既然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叫你‘无名女孩’了。”

  “无名女孩?”她的语气有些古怪,随后柔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

  顶顶无奈地苦笑一下:“好吧,无名女孩,你几岁了?”

  “二十一岁。”

  “你从哪里来?”

  “我不知道。”

  女孩冰冷地回答,但顶顶并不气馁:“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朋友,你一直住在南明城吗?”

  “嗯。”

  “你的家人呢?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

  顶顶知道她在故意回避问题:“好吧,‘无名女孩’没有父母,但总有住的房子吧?住在哪呢?”

  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这个标准的一问三不知的“无名女孩”,忽然把上半身撑起来了,长发垂在枕头上,扫过顶顶的脸颊。

  “那条狼狗是你养的吧?”

  “是的。”

  谢天谢地,这次她总算没回答不知道。

  “它叫什么名字?”

  “天神。”

  顶顶不禁赞叹道:“好特别的名字啊,是你起的名字吗?”

  用“天神”来形容那条惊人的大狼狗,也确实是名副其实。顶顶想象它匍匐在黑夜中的形象,竟真如传说中的神犬下凡,实非普通的狗所能比拟。

  “是的,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刚才还在楼下等待着我。”

  “可它怎么和你分开了呢?”

  无名女孩淡淡地回答:“晚上,它去给我找吃的去了。”

  “它给你找吃的?天神可真厉害啊。”

  “天神无所不能。”

  顶顶再也不想谈狗了,还是说说人吧:“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

  “谁啊?”

  顶顶兴奋地问道,却没想到无名女孩回答,“你不就躺在我身边吗?”

  “哎呀,我是说除了我们旅行团的人以外。”

  “那就——我不知道。”

  老天,又是一个“我不知道”,干脆把她从“无名女孩”改名成“我不知道”吧!顶顶都快受不了了,她并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只能继续躺着观察对方。

  窗外,黑夜正悄悄流走,一点白光缓缓地浮上天空。

  微暗的晨曦穿透玻璃,如薄雾披在无名女孩身上。昏暗的逆光就像摄影作品的底片,让顶顶清晰地看着女孩的轮廓。

  没错,她本身就是一幅完美的作品。

  轻柔的光线在身体外沿轻轻散发,除了稍微偏瘦外,女孩身体发育得很好,腰肢和胸膛都颇诱人。如果稍微打扮一下,足够去做电影明星了,刘亦非、黄圣依当年也不过如此吧。

  幸好躺在旁边的人不是“洛丽塔”,否则她定然会惹火上身。

  无名女孩下床走到窗前,看着铁栏杆外的黎明,天空仍然是深蓝色的,鸟儿即将骑上枝头歌唱。

  顶顶也走到她的身后说:“这是个罪恶而美丽的城市。”

  二

  清晨六点。

  进入空城后的第三个白天。

  四楼,在整栋楼最大的那套房里,床上同样睡着两个女子。

  黄宛然与成秋秋。

  这对母女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她缓缓睁天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千万不能被女儿看到。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她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为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说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六个月,她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做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边,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噩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了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了上海。

  她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时成立已是电力局的工程师了,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金饭碗。他们只谈了半年的朋友,就闪电般地结婚了。

  一晃已过去十五六年,当年轰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雪山杜鹃的美人,而今已是三十八岁的成熟妇人。女儿都长成了大姑娘,正熟睡在她的身旁。

  黄宛然翻身朝向女儿,才发现秋秋已经醒了。母女俩面对着面,晨光洒在十五岁的秋秋青春的脸上,简直是她少女时代的翻版。

  她伸出手抚摸着秋秋,这时女儿也不再倔强了,温顺得如一只小猫,依偎在母猫温暖的怀中,毛茸茸的小爪子搭着妈妈的肩膀。

  “秋秋,你要听妈妈的话。”

  秋秋睁大着眼睛,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说:“你们总是吵架,爸爸也总是对你不好,我知道他不是个好男人。”

  “对不起,妈妈没有给你一个和睦的家。”

  她的眼眶又有些红了。虽然女儿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但她知道秋秋其实是孤独的,一直对父母封闭着心灵。她害怕将来女儿会变得更陌生,看到青少年抑郁症的报道,都让她心惊肉跳地担心。

  “我已经不在乎了。”

  “秋秋,等我们回家以后,我会好好考虑和你爸爸的关系。”黄宛然紧紧搂着女儿的脖子,“如果是最坏的结果,我们母女俩从此就相依为命吧,我大不了再去做医生,或者去私人诊所干也行。”

  女儿却冷冷地回答:“我们还回得了家吗?”

  “一定可以回家的,旅行团里所有人都在努力,说不定泰国警方很快就能找到我们了。”

  “不,我们已经被困在这里了,我们出不去了。”

  “你说什么?”黄宛然有些生气了,她不允许女儿自暴自弃,“你想一辈子待在这里吗?”

  “也许——是的吧。”

  “你这孩子到底在想什么呢?”

  黄宛然都有些气糊涂了,而秋秋的回答让妈妈更吃惊:

  “因为我喜欢这个城市!”

  三

  同时。

  镜头移过黄宛然与秋秋的房间,穿越床底下的水泥地板,来到楼下三层的屋子里。

  有一双眼睛,正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似乎感应到了秋秋的声音。

  她是玉灵。

  同屋的伊莲娜继续熟睡,玉灵却天刚亮就醒了过来,在泰北农村长大的她,从小就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窗外的雾气正渐渐散去,但那感觉依然缭绕于眼前,又像昨天清晨那样充盈着心底。让玉灵的身体越来越轻,整个人缓缓浮升起来,被森林中的露水和白雾包围,回到那个十六岁的清晨。

  被打断了的回忆在继续,还是那片最黑暗最诡异的森林。永远不见天日的大榕树底下,四周飘满了植物和动物的气息,无法超度的亡魂们聚集于此,静静等待某一场天火降临。

  十六岁的玉灵,瘦弱的身体在筒裙里颤抖,像猫一样的骨骼之间,发出轻微的顿挫声音。

  因为,她见到了一个英俊的十八岁僧人。

  “另一个世界。”

  少年僧人平静地说出为句话,他的嘴唇隐隐发紫,黝黑的脸颊异常削瘦,唯独声音是如此洪亮有力。

  玉灵不知该如何回答,这才注意到在他的身后,还坐着另一个僧人。

  那是个老年的僧人,老得都不知道有多少岁了,白色的眉毛垂下来,脸上布满了皱纹和老人斑,皮包骨头的样子竟与骷髅差不多。

  老僧入定?

  他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黄色僧袍,盘腿坐在一片经年累月的枯叶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眼睛闭着,似乎还在苦思冥想。

  那弥漫在森林中的白雾,似乎就是从他身体里发出的,正通过他周身不断地飘出来。老僧瘦小的上半身却挺得笔直,就连干枯的十指也毫不含糊。整个人仿佛一尊千年前的雕塑,岿然不动在这阴暗的世界里。

  “他睡着了?”

  玉灵小心翼翼地走到老僧跟前,虽然村里也有许多僧人,甚至男孩们都会在寺庙里剃度出家,到了十六七岁再还俗成家。但眼前的这两个僧人,一老一少,却与印象中的僧人截然不同,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森林云游僧?

  当她要伸出手去触摸老僧的眉毛时,少年僧人走到她身边说:“别!别碰他!”

  “怎么了?”

  英俊的僧人面无表情地回答:“他回家去了。”

  “回家?在哪里?”

  “另一个世界。”

  玉灵不解地问:“又是另一个世界?”

  “我们从‘另一个世界’来,又将回‘另一个世界’去。”

  这句话虽然还是云里雾里,但玉灵心里却隐隐有了丝感觉,她打量着眼前年轻而英俊的脸庞,而看看地下盘腿而坐的老僧,轻声问:“他是不是死了?”

  “不,师傅圆寂了。”

  圆寂——不就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吗?

  “不,是‘回’了另一个世界。”

  再看那老僧恐怕有一百岁了吧,在这种险恶的森林深处,正是他命定的归宿吧。

  而从他身体里飘出的白雾,是否是所谓的灵魂?

  少年僧人脚下一晃,几乎跌倒在玉灵身上。原来他已经不吃不喝守在师傅身边三天了,怪不得骨瘦如柴。

  玉灵赶紧搀扶着少年僧人,他再也没有力气拒绝她了,两个人互相依靠着走出森林,渐渐摆脱了黑暗和白雾,回到了稻田围绕的村子里。

  村民给了少年僧人许多食物,村寺里几个胆大的僧人,由玉灵他们带路进入森林,找到了圆寂的老僧人。他们就在原地将老僧人火化,骨灰还给少年僧人保管起来。

  少年僧人的身体太虚弱了,他被迫在村里休息了几天。玉灵每天都来看他,为他送些米饭和蔬菜。

  他说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是老僧人将他领养大了,带着他在泰国各地云游化缘。他们属于一支特别的宗派——森林僧,从十九世纪起就在泰国的森林中修行。但近几十年来森林被大量砍伐,失去了家园的森林僧也就销声匿迹了。那位圆寂的老僧在五十年前,曾是泰国最著名的森林僧,他从没有接受过政府的馈赠,坚持在森林中艰苦地修行,远离喧嚣的尘世。而随着森林越来越稀少,老僧人也向越来越偏远的地方云游,直到进入这片泰北最后的森林。

  而这十八岁的英俊少年,则是老僧人最后的弟子。他在师傅圆寂前接受了衣钵,可能成为森林僧唯一的传人。

  玉灵看着他的眼睛,多么漂亮而柔情的男人的眼睛啊,它已经占据了十六岁少女的心。

  是啊,他才只有十八岁,完全可以像村里的男孩们一样,从寺庙里还谷回家。

  但少年僧人拒绝了她,他的生命是老僧人赐予的。他曾经在老僧人圆寂前发誓,要永远留在森林里修行,将森林僧的衣钵传授下去,在森林的最深处寻找世界的真谛。

  三天后中,玉灵流着眼泪送别了他。

  她知道他的心里也在流泪,只是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只因为那身僧袍和森林里的誓言。

  一直送他到森林边上,他终于回过头来盯着她的眼睛,说:“我会记得你的,如果我还不能忘掉我自己的话。”

  玉灵真想抱着他的肩膀大哭一番,但却怔怔地站在那里什么也没做,只能让眼泪缓缓地打湿自己的手背。

  少年僧人从怀里取出一个小本子,交到玉灵的手里说:“这是师傅留下来的,我把它全部看过并记在心里,已经不需要它了,就把这个本子送给你吧。”

  玉灵接过小本子揣在胸口,抹去眼泪送他转身离去。少年僧人再也没有回头,走入莽莽的森林深处,直到被落叶和藤蔓吞噬。

  在那之后的几个月,她每天都会在森林边等待,期望那张英俊的面孔出现。

  然而,玉灵从十六岁长到二十岁,再也没有见到过这少年僧人。

  他也回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吗?

  四

  清晨,七点半。

  除了萨顶顶和那神秘女孩外,所有人都聚集到了二楼,杨谋和唐小甜的房间。虽然,隔壁还躺着屠男的木乃伊,大家依旧要填饱肚子。用厨房里的液化气,和昨天从大卖场“借”来的各种食品,搞了一顿还算丰盛的“冒险早餐”。

  今天的气氛很沉闷,也许因为昨晚又死了个同伴,或是凌晨时那狼狗的嚎叫,每个人似乎都没睡好,大多成了无精打彩的“熊猫眼”。好几个人的手机电池用光了,其余的人都不敢再开手机,尽管从来都没收到过手机信号。

  “这已经是我们在这里的第二顿早餐了!”伊莲娜以美国人的直接发泄了情绪,随后吐出一个好莱坞电影里的常用词,“Shit!”

  厉书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用英语回应道:“但愿不要再有第三顿了。”

  “除非我们今天都死了!”钱莫争却兜头浇了他们一盆冷水,“还是做好吃第三顿早餐的准备吧。”

  杨谋首先吃完早餐,马上端起DV开始记录了。忽然,他听到有人抽泣的声音,镜头转向声音的来源,却是玉灵躲在墙角掉眼泪。

  林君如安慰着她说:“别哭了,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但这不是你的错。”

  “我是你们的地陪导游,小方和司机出事了以后,我就更要担负起全部责任。”玉灵仍穿着傣族的筒裙,只是好像已洗过了一遍,她低下头,长发遮住脸庞,向大家道歉,“对不起。”

  杨谋放下DV走到她跟前说:“你的家人也在着急地找你吧?从现在起你就和我们一样,也是我们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会把你当做自己的妹妹来看的。”

  唐小甜有些醋意地拉了拉老公的衣角,杨谋只得又退了回去。

  等到吃得差不多时,叶萧又到厨房下了一锅面条,然后端着热腾腾的锅上了五楼。

  他是给顶顶和“无名女孩”送早餐去了。

  走进五楼的房间,他发现那女孩的脸色好了许多,顶顶还给她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一件很合身的KAPPA运动T恤。

  叶萧把锅放在桌子上:“饿了吧?快些吃吧。”

  “你可真是个好男人啊。”

  顶顶把头发都梳到脑后扎了个马尾,看起来更精神了。她拿出两个洗干净的碗,给自己和“无名女孩”盛了面条。

  虽然那女孩长得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MM的样子,但吃起面来食量还蛮大的,很快就把一大碗面吃得底朝天了。

  顶顶吸着面条说:“你昨天晚上吃什么了?”

  她眨了眨眼睛,怯生生地回答:“我不知道。”

  “又来了!”顶顶无奈地向叶萧摆了摆手,“她总是‘我不知道’。”

  “耐心一些,她会告诉我们一切的。”

  叶萧说起来很有自信,他紧盯着女孩的眼睛,那眸子总是似曾相识的感觉。他觉得已开始掌握主动了——再坚硬的冰块也有融化为水的时刻。

  这时顶顶也吃完了:“上午你准备做什么?”

  “嗯,我想去城市周边转转,探探有没有出城的其他道路。”

  “我也要跟你们去!”

  “不,你留在这里,好好地守候着她——”叶萧转眼又看了看“无名女孩”,微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我知道你会很乖的。”

  “如果我把她也带上呢?”

  叶萧只能把顶顶拉到另一个房间,耳语道:“第一,她可能会逃跑我;第二,她出去会引来那条狼狗,那我们所有人都要惨了。”

  顶顶无奈地叹了一声:“好吧,那今天我就牺牲一下,留在这里做个典狱长。”

  “对,你们就待在这个房间,哪里都不要去,离那条狼狗越远越好!”

  “万一它冲上来呢?”

  “把门锁好再用柜子顶住,我不相信狗会自己撬锁!”

  她淡淡地回了一句:“我也不相信。”

  两人回到“无名女孩”面前,她依旧安静地坐着,正翻着房间里的一本旧书。叶萧看了下封面,是个对镜梳妆的古代女子,竟与昨晚发现她的场景一模一样。再看书名却是《聊斋志异》,是台湾出的繁体字版,自上而下的排版更近似于古书。

  “干吗看这个?”叶萧疑惑地问了声,“没读过吗?”

  “不,从小就读,已经读了一百多遍了,但还是喜欢读。”

  叶萧撇了撇嘴角:“你怎么和我表弟一样?”

  “我知道你的表弟是谁。”

  女孩这句干脆的回答,让叶萧为之一震。但他不想再纠缠这种问题了,低头轻声说:“昨天早上,加油站对面小巷里的人,是不是你?”

  对方沉默了十几秒,终于幽幽地承认道:“是我。”

  “谢谢你!”

  叶萧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神色异常地古怪,转身便向门外走去。

  “为什么谢我?”

  女孩仍执拗地追问道,而旁边的顶顶也觉得很奇怪。

  “因为你救了我们的命。”

  叶萧边说边走出房间,飞快地跑下五楼——是的,昨天上午在加油站对面,正是这神秘女孩的出现,吸引了叶萧等人的注意力,他们才离开了危险的加油站,跑到马路对面的巷口去。否则,他们都会和司机一起被炸得粉碎的!

  五楼,顶顶重新把门锁好,回头看着女孩的眼睛,宛如面对两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正喷出旋涡,吞噬一切时间与空间……

  五

  八点十五分,探险队从“大本营”出发了。

  由于昨天发生的许多变故,决定把三组人变成两组人,这样每组人数增加,也可以互相照应。

  童建国、钱莫争、杨谋、玉灵、成立构成第一组,五个人正好坐一辆宝马车,向城市东部进发。

  叶萧、孙子楚、林君如、伊莲娜构成第二组,他们四人步行去城市的西部。

  两组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找到通向外面的通路。

  绝不能留在这里坐以待毙!两天时间过去了,仍未有半个救援人员出现,与其等着像屠男那样一个个死去,还不如冲出去试试有没有活路。何况昨晚找到的神秘女孩,说明南明城里还是有人的,说不定能找到其他人,起码要搞清这里的状况。

  这回再也没人反对了,就连一向缩在妻女身边的成立,也主动要求随队出去探险。

  留守部队也分配好了,除了顶顶在五楼照顾神秘女孩,其余的人都留在二楼——厉书、黄宛然、秋秋、唐小甜,还有法国人亨利。

  厉书也想一起出去探队,但叶萧决定把他留下。大本营里有五个女人,但只有一个男人亨利,而且是个伤病员,必须再留个男人防范万一。考虑到厉书的英文最好,与亨利的沟通没问题,便让他“镇守”后方了。

  第一组人坐上宝马,带着南明地图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第二组人则步行拐向另一个方向,孙子楚手里拿着地图抱怨道:“叶萧,你也该弄辆车来开开,省得我们天天练马拉松。”

  “我不觉得在这里有必要开车,而且坐在车上只是走马观花,很可能遗漏掉许多有用的线索——假设昨天我也开车的话,就不可能发现那神秘女孩了。”

  林君如不禁附和道:“有道理啊,你这个公安还真不简单。”

  “切。”自负的孙子楚不以为然,他摊开地图说,“好了,别自己瞎走了,还是看看地图该走哪条路吧。”

  叶萧却是胸有成竹地说:“我在昨晚走过的路上做过标记了。”

  “昨晚?你走的哪条路?”

  “押送之路。”

  四个人笔直向西走了十分钟,叶萧忽然在一条路口右拐了。

  孙子楚立即叫住了他:“去哪儿啊?”

  “看那边地上。”

  他们低头看着人行道上,有三块排成品字形的砖头,伊莲娜急着问道:“这就是你的标记?”

  “昨晚,我和顶顶带着女孩回来的路上,每经过一个路口都留下这样的记号,以便下次不会迷路。”

  “GOOD!”

  叶萧带着他们向北走过好几个路口,都看到这种品字形的砖头阵。孙子楚仔细研究地图说:“喂,我们方向不对了,应该向西才能出城。”

  “先跟我去个地方再说。”

  他们拐进一条更小的街道,路边种了些不知名的树木要,两边都是花园洋房,看起来异常幽静,足够做恐怖片的景地了。

  林君如想起台北也有这种小街:“看来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啊。”

  终于,叶萧在一个花园前停下来,低矮的木栅栏后面绽开着荼蘼花。

  这就是昨晚捕获神秘女孩之地。

  眼前的房子也如那女孩一样神秘吗?

  四人轻易地跨过栅栏,穿过布满花丛的小径。那蔷薇似的枝叶上,簇拥着无数白色的花团,散发着浓郁诱人的香气,伊莲娜惊讶地问:“这是什么花啊?太漂亮了!”

  “荼蘼花!”

  身为大学历史老师的孙子楚回答了她的问题。

  “怎么从没听说过?”

  “嗯,确实极其罕见,过去只存在于传说中。荼蘼花,学名悬钩子蔷薇,拉丁名:Rosarubus。一般在春天花期结束时开放,无比奢华艳丽。因为是花期最后时节,百花即将凋零,所谓荼蘼过后,无花开放,《红楼梦》里即有‘开到荼蘼花事了’。”

  孙子楚得意洋洋地炫耀了一番,居然把拉丁语都翻出来了。

  但林君如看着那些白色的花朵,困惑地摇摇头:“可现在是九月啊!”

  “这个嘛……这里是东南亚,气候当然与中原不同了,不能以春夏秋冬来划分。荼蘼花开代表女子青春已逝,也意味着一段感情的终结。爱到荼蘼,生命中最灿烂、最繁华也最刻骨铭心的爱即将失去,在古人眼里是美丽与灭亡的共同体!”

  “死亡爱之花?”

  “加十分!恭喜你有长进了!”看到林君如与自己产生共鸣,孙子楚更来劲了,“套用《暗香》的歌词便是‘让心在灿烂中死去,让爱在灰烬中重生’。”

  林君如继续以崇拜的眼神看着他:“好忧郁好特别的花啊。”

  “昆曲《牡丹亭》杜丽娘游园中也有‘那荼蘼外烟丝醉软’的唱词,正暗示她刚目睹春天的美丽,便将要郁郁寡欢而死的悲剧。”

  他说得眉飞色舞,就差提嗓子吟唱“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了。

  叶萧实在看不下去,厉声喝断了他:“够了!我们到底是来探险,还是来听你讲古典文学普及课的?”

  孙子楚总算闭上嘴巴,四个人踏过花园,来到小洋房的正门口。

  整个屋子都灰蒙蒙的,寂静得让人心里发慌,屋檐上长满野草,伴着四周的荼蘼花香,伊莲娜拉了拉叶萧的衣角说:“这房子让我想起《闪灵》。”

  “别怕,我进去过。”

  叶萧第一个推开房门,顶上立时掉下来许多灰,屋里升腾起一片黑色烟雾。他遮着头跑进去,又挥手招呼其他人,他们只得硬着头皮进去。里面一团漆黑,叶萧打起手电筒,照出一条残破不堪的走廊。

  墙壁上的石灰大半剥落了,地上的灰尘也积得厚厚的,四处弥漫着陈腐的气味,林君如掩着鼻子说:“天哪,这里怎么可能住人呢?”

  说罢她就被灰呛得咳嗽了几下。叶萧也没想到居然是这副景象,昨晚怎么没这种感觉呢?他想到小时候看过的《聊斋》,书生晚上见到的华丽屋宇,到白天却成了破庙与荒冢,原来这都是女鬼或狐精的障眼法。

  推开旁边一道房门,是个面对花园的小屋。窗户敞开可以闻到花香,叶萧这才注意到这窗户装饰极其精致,是植物几何图案的阿拉伯风格,宛如来到一千零一夜的异境。房间里没什么家具,只有张小桌子放在当中,上面有一枝蜡烛的残迹。

  没错,昨晚神秘少女就在这间屋里,他也是从这扇窗户跳进来的。

  伊莲娜突然叫了一声,大家都紧张地回过头来,原来墙上还镶嵌着一面镜子——椭圆形的镜子蒙着灰尘,看起来很久没擦过了。伊莲娜站在镜子前,无法看清自己的脸,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女子轮廓。

  昨晚的女孩就对着这面镜子梳头的吧?但那么模糊怎么看得清呢?也许只是面对一点烛光?

  这时,最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伊莲娜离开了镜子,但镜中女子的身形却仍然没变!

  一开始只有叶萧注意到这点,他目瞪口呆地看着镜子,仿佛面对着一张幽灵照片。直到孙子楚莫名其妙地转向镜子,却吓得几乎坐倒在地上。林君如和伊莲娜也回过头来,见到那镜中女子,莫不是面如土色。尤其是伊莲娜,刚才分明是她站在镜子前,难不成自己在镜子里生成了副本?

  叶萧缓缓走近镜子,伸手擦了擦肮脏的镜面,原来里面印着一个女子的形象,由于被灰尘遮盖而十分模糊。镜中女子低着头,长发垂下遮住半张脸,一只玉手拿着木梳,正是昨晚神秘女孩的姿势。

  她是镜子里出来的幽灵?

  六

  第一组。

  宝马车驶过空无一人的街道,很快到了城市的最东侧。穿过最后一排建筑,道路隐没在荒凉的野草丛中。

  车轮再也不能往前滚了,童建国他们跳下车来,手搭凉蓬向四周眺望。南北两面都有稀稀落落的房子,唯独正前方是片荒草地,青纱帐似的疯长着。再往后便是郁郁葱葱的森林,顺着斜坡布满整座山峦。有些奇异的巨石从平地升起,就像桂林阳朔等地突起的山峰,这景象让大家都很吃惊。

  “不知道这座山有多大?或许翻过山就能找到路了!”

  杨谋端着DV边拍边说。

  “你错了!”钱莫争的表情异常冷峻,“山在外面,还是山。”

  这句王家卫电影里的台词,再度打击了众人的情绪,还好玉灵走到杨谋跟前说:“别害怕,我带大家往前走!我从小在山里长大,这样的山难不倒我。”

  她将筒裙的裙摆稍稍捋起,在杨谋的DV镜头里,是个典型傣家女子的背影,那纤瘦的腰肢和高挑的身段,出没在这荒野中真似神话。

  童建国也佩服地点了点头:“这女娃儿真不错!”

  四个男人跟在她身后,一同步入未知的山林。茂密的树冠覆盖了他们,乌云下的天空,变作更阴暗的丛林世界。四周响起各种鸟鸣,藤蔓从大树上垂下,脚下布满网状的树根,每个人都把心提了起来。

  成立走在最后面,是五个人里最害怕的,每走一步双脚都在颤抖——他也是旅行团里最有钱的,自然格外珍惜自己的每根毛发。他更担心这些团友都来路不明,万一把他这千万富翁绑架了怎么办?更恐怖的是妻子女儿都在这里,随时都有可能变成人质,到时候谁来救她们?

  但他还是决定跟着大伙出来探险,根本原因是想离妻子远一点,他再也无法忍受黄宛然的眼神,那种冷漠和不屑根本是侮辱。还有十五岁的女儿秋秋,好像只要爸爸在身边,她就变得古怪而暴躁,甚至总想着要逃跑。干脆离开女儿的视线,说不定能让她太平一点。

  玉灵在丛林中找到一条小径,虽然只是被人踩过一些脚印,却可以连成一条甬道。这条路过去肯定经常有人走,只是后来被落叶和野草掩盖了。她知道哪里可能有危险,什么树根底下可能有毒蛇,哪些有毒的果子不能去碰。特别是一些可能有陷阱和捕兽夹的地方,至少在她长大的那个村子,猎人们总是惯用这些伎俩,经常可以捕获猴子和小黑熊。

  不知不觉间地势越来越高,虽然不知山顶还有多远,但童建国爬到一块大岩石上,回头透过树叶的缝隙,眺望山下的南明城。几幢高楼都被抛在身下,大半个城高变得模糊而渺小。

  钱莫争的运动手表可以测量海拔,现在距离海平面高度为一千零九十米——看来这是个高山盆地,周围的山峰至少有一千五百米高。

  他们跟着玉灵继续穿越山林,忽然耳边响起一些有节奏的声音,像许多人聚在一起的喧哗声——大家的神情都为这一振,希望是泰国警方的搜索救援队。

  五人加快脚步向前跑去,但那声音又不像是人发出的,也不是什么动物的叫声,而是——水的声音。

  终于,玉灵第一个透过树林看到了,居然是瀑布!

  这惊喜让她欢呼起来,就像远古人类发现了一片绿洲,其他人也都聚拢过来,欣赏着山间瀑布的奇景。

  但成立却看出了不对劲,他又往前走了几步说:“不,这不是瀑布!”

  “那是什么?”

  “是水库大坝的泄洪口。”

  现在他走在了最前面,攀着树根走下几道斜坡,眼前出现一条深深的河谷。瀑布就从右侧倾泻而下,在谷底形成缭绕的水雾,并发出巨大的撞击声。四周都充满了雾气,湿润的感觉扑面而来。

  而在瀑布的最上端,却是一道混凝土的大坝。

  成立说的没错,这并非是自然界的瀑布,而是人工建造的大坝泄洪口。

  虽然这道水坝修得很高,但宽度仅有二十米左右。泄洪口开在接近坝顶的位置,放出来的水流量也不是很大,与平时看到的开闸泄洪完全不同,只是一条窄窄的白练垂直坠下,看起来酷似小型的山间瀑布。

  他们很快爬到悬崖边,底下的河谷起码有三十米深,相当于十多层楼的高度,“瀑布”的冲击声,令人头晕眼花、心惊肉跳。

  “大家要小心些,跟着我来!”

  玉灵又找到一条小路,抓着树根藤蔓而上,直通大坝顶端。众人都累得气喘吁吁了,只得佩服这纤瘦的泰族女孩。她将筒裙挽成短裤般的样子,异常灵活地攀登山路,并第一个摸到了大坝边缘。

  几分钟后,五个人全部爬上大坝,无不累得汗流浃背。但坝顶又是另外一番风光,山上清凉的风吹来,杨谋与玉灵彼此都笑了起来,也只有如此才能有成就感。

  然而,在仅仅不到二十米宽的大坝两端,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一边是“瀑布”与深谷,另一边是大片平静的湖面。

  “水库!”

  成立又赞叹似的喊了一声,他走到大坝内侧,又是一道陡陡的斜坡,两米之下便是清澈如镜的湖面了。

  其他人也都惊呆了,目睹这大自然与人力结合的奇迹。水库的面积并不大,与两边的山势一样呈狭长形,最终消失在蜿蜒的峡谷中。四周环抱着茂密的森林,倒映在水中呈现出碧绿色,只有大坝这么一个小小的出口,从空中看,宛如一只封闭的葫芦。

  “这个水库是做什么用的?”

  成立仔细观察着回答:“水库有许多个作用,我猜这个是用来城市供水的。”

  “自来水厂?”

  杨谋端着DV不停地拍着,钱莫争也掏出了他的宝贝照相机。

  这时,成立注意到在大坝的另一端,还有几栋两层楼高的房子。五个人立刻跑了过去,大坝这头好歹有块平地,除了这些房子外,还有一条山间的公路。

  “天哪!”杨谋高声抱怨道,“我们根本用不着爬上来,这里可以开汽车上来的!”

  童建国苦笑了一声:“算了吧,不爬上来怎能发现这地方呢?还是玉灵的功劳啊。”

  “大本营的自来水是干净的,就是这个水库的功劳吧?说不定还有人在维护吧?”

  钱莫争提醒了大家一句,他们赶紧走到一栋房子里面,杨谋大喊道:“喂,有人吗?”

  巨大的房间里只扬起一片灰尘,成立发现下面是个过滤池,水库里的水进入这里处理。虽然没有人维护,也没有任何电力供应,但这里的设计非常巧妙,可以依靠大坝产生的水力,提供基本的过滤动力。这水库在全天然的环境中,没受到任何污染,周边也没有人类活动的迹象。

  “所以,库里的水本身就很干净,足够人们直接饮用了!”成立围绕着过滤池侃侃而谈,看来他很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其实,我们本不需要喝自来水或净化水,自然界的水只要没被污染,都可以直接饮用,反而更有益于人的健康。”

  钱莫争不断地点头道:“我明白了,这就是水库的设计理念,只要维持一个全天然的环境,就比任何水处理系统更有效!”

  “对,这个水库设计得太棒了!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先进的,不需要太多的高科技,也不需要过多的资金和基础建设,顺应大自然才是王道。可惜,我们国内的水利工程思想完全相反。”

  玉灵听不懂他们的专业讨论,只能轻叹道:“原来就在我的家园旁边,还有这么好的地方啊。”

  而钱莫争已经等不及了,他快步跑出去,来到水库边上的浅滩。这池墨绿色的湖水,在深山之间碧波荡漾,就像他十七年前爱过的一个女子。

  他迅速脱掉上衣和长裤,湖水映出他发达的胸肌,常年的野外摄影与锻炼,使他拥有超出一般中国人的体格。虽然两个月前刚过了四十岁生日,但他没觉得自己已步入不惑之年。这身体和这胸膛里的心,依然像个生机勃勃的小伙子,依然能做当年做过的任何事。

  其他人也都走到湖边,异常诧异地看着钱莫争。正当杨谋问他要干什么时,他纵身跳进了水库里。

  放心,钱莫争只是在游泳。

  冰凉的湖水浸透皮肤,感觉简直爽到了极点。自从进入这该死的空城,他已经两个晚上没洗澡了,身上难受得要磨出茧子。现在全身都被这清澈的水包围,只有头部不时露出水面,呼吸天地间最新鲜的氧气。他舒展四肢游到水库中心,他知道底下是深不可测的,或许有不知名的鱼游在脚边,是为他们准备的伊甸园?

  玉灵羡慕地看着那湖心游泳的人,杨谋则帮他保管着照相机。只有成立的神情异常凝重,他看到钱莫争光滑的脊背,在如镜的水面上忽隐忽现……

  七

  第二组。

  上午,九点十五分。

  叶萧面对着镜子里的长发少女。

  在这香气弥漫的忧伤花园,布满灰尘的空洋房之中,这面镜子安装在斗室里,对着一扇阿拉伯风格的窗户。他把镜面稍稍擦了擦,窗外那团白色的荼蘼,正好巧妙地映在镜子上——肯定是精心设计过的!从叶萧所在的位置看过去,镜面上印着的那位少女,怀中正好捧着镜子里照出的花。

  再看窗外有一小潭水池,加上窗里的镜子,真是名副其实的“镜中花,水中月!”

  孙子楚也赞叹了一声:“太妙了!这么好的花园和房子,破败了真是可惜啊。”

  “但很奇怪,我原本以为那女孩就是住在这里的,但现在看来显然不可能,这里完全不能居住——难道只是来对着镜子梳头的?”

  叶萧皱着眉头离开镜子,又到外面仔细查看了一下,到处都是灰尘和垃圾,脏得就像建筑工地。而那神秘女孩身上非常干净,一尘不染的样子,绝不可能住在这里,除非——她真的是幽灵?

  “也许这只是她的活动地点,平时住在其他某个秘密的屋子?”

  插话的是伊莲娜,她总算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不再捂着鼻子了。

  “我猜她是来这里赏花的吧。”林君如指了指外面的荼蘼花,“她恐怕也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像杜丽娘一样感慨青春易逝吧。”

  她的这番话不禁让孙子楚刮目相看,像夸奖他的学生似的:“哎呀,真是孺子可教也,把我刚才说的全都学会了!”

  林君如煞时就脸红了:“在台北读大学的时候,我还参加过白先勇的青春版《牡丹亭》。”

  孙子楚的眼睛更亮了:“你演什么?小姐还是丫头?”

  “都不是,我只是道具,跑腿的罢了。”

  “够了,我们快点出发吧。”

  叶萧又一次打断了孙子楚的胡扯,带头匆匆走出房子,四个人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刚才可真是憋坏了。

  离开这神秘的花园,叶萧回头向四周张望,看到那个高高的水塔。昨晚他和顶顶就是在那水塔上,发现了小屋里的灯光。他们拐弯穿过一条街道,来到那栋建筑的大门口,只见挂着一块牌子“徵南小学”。

  “征南——好个古色古香的名字,像是明清的演义小说,难道是诸葛亮大军南征孟获的后裔吗?”

  孙子楚又开始卖弄学问了,但叶萧再度扫了他的兴致:“不要进去了,还是按照原计划,前往城市边缘探路。”

  离开这片幽静的住宅区,四个人沿着昨晚放下的标记,回到东西向的大路上。仰起头依然是阴暗的天空,远处的正前方山峦叠翠,似乎有渺渺烟雾升腾。那是南方原始森林里特有的“瘴疠之气”,古代中原人极其恐惧这种雾气,诸葛亮南征大军渡金沙江时,还要特地隆重祭祀一番。

  叶萧领头快步向前走去,沿路仔细观察周围的建筑,照旧是死一般寂静无声。倒是孙子楚一路上话很多,不断与林君如、伊莲娜开玩笑,像要去山上野营游玩。

  半小时后,他们穿过最后一排建筑,眼前是郁郁葱葱的山林。笔直的马路到此为止,变成一条石头台阶的上山小径,被茂密的树木覆盖着,不知通向哪个神仙宅邸。

  四人走上这条小路,顺着台阶缓缓步入山中,很快没入了绿色世界。伊莲娜好奇地冲在最前面说:“好像没有想象中可怕啊。”

  “是啊,我觉得这山道很有些禅意,是高人隐居的好地方。”孙子楚也兴奋地附和道,但他随即又悲观地说,“不过,这里能找到出去的路吗?”

  叶萧根本不予理会,只是仔细地观察路上每一棵树,乃至每一片树叶,鸟叫都会让他停下脚步。

  忽然,眼前的台阶变得平缓,树木一下子稀疏了,整个视野豁然开朗,大半个城市匍匐在脚下。身边出现一排排平台,沿着45度倾斜的山坡,依次由高到低排列下来。

  而在这些阶梯般的平台上,每一排都竖立着上百个——墓碑。

  山坡上的墓地。

  阴凉的山风掠过墓地,四周树木发出奇异的呼啸。墓碑上的每一张照片、每一双眼睛,都在注视四个不速之客,嗔怒他们打扰了死者的安宁。

  看来就像西南山区常见的梯田,只不过种植的不是庄稼,而是尸骨与墓碑。每一个坟墓都用砖头砌成半圆状,有的圆冢后还围着半圈砖墙,这是南方富裕人家的“靠背椅”式坟墓。

  任何人都会被深深震撼,难以用语言来形容这幕场景,壮观抑或悲凉?诡异还是沧桑?

  叶萧半晌才回过神来。虽然南方许多山区都有这种墓葬形式,就连香港也因为人多地少,而只能在山坡上建造公墓,但在南明城的这种环境里,对于这些急于逃生的人们而言,突然目睹这大片坟墓,心灵上的冲击力更胜过视觉。

  他们原本在浓荫蔽天的山道上,却一下子进入墓地,毫无阻挡地面对天空,直接俯瞰下面的城市——这不正是为埋葬于此的死者们设计的环境吗?

  是某种可怕的预兆?还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生还是死?

  在墓地里成为了问题。

  还是叶萧打破了恐惧的沉默:“只是公墓而已,有什么可怕的?世上有生便有死,每个城市里都有墓地,只不过这里是狭窄的盆地,人们只能把墓地建在山上。”

  “对,在中国许多地方都是如此。何况从风水学上说,这也是一个背靠莽莽群山,面朝繁华盆地的好去处。”孙子楚看来对什么都有研究,他大胆地走到一个墓碑前说,“虽然位于城市的西侧,但平台朝向有些偏南,每个墓碑也都有角度,这样墓碑就正好朝南了。”

  说罢他拿出指南针来看了看,果然他身边的墓碑几乎朝向正南。所以根据墓碑的方向,只能看到城市南侧的一角。也许就是这个角度的原因,人们站在山下的城市里,几乎看不到裸露在山坡上的墓地。

  林君如和伊莲娜胆子也大了,她们走到一排排坟墓前,甚至粗略地数了一下——每排平台有130到150座墓碑,自上而下总共有十三排平台。

  孙子楚立刻做出了心算:“这里埋葬着1690到1950位死者。”

  “不,你的算法是错误的。”叶萧又一次破坏了他的炫耀,“你漏掉了重要的一点:中国人的许多坟墓,都是双人合葬的鸳鸯穴!”

  林君如频繁点头道:“对,‘生要同寝,死要同穴’,这里最多可能埋葬了三千多人。”

  想到脚下可能埋葬着那么多尸骨,伊莲娜也吸了口凉气:“现在要比刚才冷多了,好像一下子到了冬天。”

  经她这一提醒,孙子楚打了个冷战,抱起肩膀说:“是啊,墓地阴气极重,又在山上,与山下简直两个世界。”

  “本来就是阴阳界嘛。”

  林君如说完嘴唇皮都发紫了,孙子楚仍玩世不恭地说:“那我们现在在阴间喽!”

  “恐怕,当我们踏进这南明城,就已经到达了阴间!”

  两人的对话越说越冷,好像不是从自己嘴里说出的,而是来自背后坟墓里的灵魂。

  叶萧没在乎他们的扯淡,而是仔细观察墓碑上的文字,比如他身后的一块——

  “先考妣欧公讳光南贤配太君美兰之墓,子小锋、女小雅恭立”

  这是非常中国传统的墓碑写法,也是一个夫妇合葬墓。在墓主人姓名下还有籍贯,男方籍贯为“云南省腾冲县”,女方籍贯为“兰那八百村”。墓碑上还有生卒年月,男性为“民国八年~民国八十年”,女性为“民国二十年~民国九十年”。

  墓碑上还镶嵌着两幅陶瓷相片,男性头顶着军人的大盖帽,有着明显的西南中国人的脸,双目炯炯有神英姿勃勃;而女性则像典型的傣族人。

  墓碑上男性籍贯全是云南省,女性籍贯均为“兰那某某村”,叶萧和林君如一起查看了其他墓碑。在这一排的138个墓碑上,单穴与双穴墓几乎各占一半。除了8个单独的女性墓外,有95个墓碑男性是云南人,15个四川人,8个贵州人,6个湖南人,5个广西人,甚至还有一个浙江绍兴人!

  他们的出生年月最早为民国三年,最晚为民国五十年,死亡时间是早为民国六十六年,最晚为民国九十四年——也就是公元2005年。

  来自台北的林君如对这个很熟悉:“计算方法很简单,只要把民国年份加1911,便可以得出公元年份。”

  伊莲娜不理解什么是民国纪年:“我看不懂,很古老吗?”

  叶萧一直默不作声,他又仔细观察了这一排的女性墓主。除了九个云南女性外,其余的籍贯均为“兰那某某村”,出生年月大多小于男性。很多对同穴而葬的都是老夫少妻,年龄差距最大的有二十五年之多。

  “兰那又是什么地方呢?”孙子楚也拧起眉毛,暂时忘却了恐惧,“虽然是各个不同的村子,但前面都冠之以兰那,显然是某个国名或地名。”

  这是叶萧终于提醒他了:“你忘了我们从清迈出发,要去游览的是什么地方吗?”

  “啊——兰那王陵?”

  “没错。”林君如的脸色又变得煞白了,“这些女人的籍贯,都是从陵墓里出来的吗?”

  “当然不是!否则就是陵墓里的陵墓了!”孙子楚恢复了冷静,在墓碑间踱着步说,“既然有兰那王陵,这里古代自然就叫兰那王国。‘兰那’之名沿用至今,变成了地名或族名,‘兰那某某村’和西双版纳某某村是一个意思。”

  最后,叶萧扫了巨大凄凉的墓地一眼说:“快点走吧,我们还要继续上山探路。”

  他们离开了这一千多座墓碑,回到刚才的山间小径,才明白开凿这条艰险道路的用意:这是人们清明冬至上山扫墓的路。

  再往上的山道就越来越陡了,很快脚下的石阶也没了,狭窄得仅容单人通行。湿滑的泥土让他们更为小心,时常有茂密的树枝横在路上,叶萧要拗断树枝才能前进。

  一些奇怪的鸟鸣自深山中响起,宛如某个少女的尖叫声,让四个人都心惊肉跳。伊莲娜看着被树叶覆盖的天空,原本流利的汉语也变得结结巴巴了:“好像……已经没有路了啊……我们会不会……迷路?”

  “不,我每走几步都留下了记号。”

  叶萧回头看了看,又警觉地观察着四周。密林里树叶微微晃动,发出沙沙的沉闷声响…………

  刹那间,空气凝固。

  心跳,心跳,心跳,心跳,四颗心的跳动几乎同时加快,肾上腺素也疾速地分泌,迅速遍布全身每一根血管。

  虽然什么都看不到,只有到处刺眼的绿色,但那感觉确确实实——墓地就在脚下数百米外,而他们刚刚打扰了死者们的安眠。

  上面突然传来一阵风声,叶萧只感到头皮迅速发麻,并在十分之一秒内仰起了头。

  终于,那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