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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法医(法医研究所)》第三十案 听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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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死尸的呼救声

  在本书第九个案子中,我曾提到法医虽常年跟死尸打交道,看似很安全,但实际上也很危险。在我的法医生涯中,有两个同事因公殉职,还有一个因公残疾。其中,有一个因公牺牲的法医是在下洞捞尸摔死的,那些经历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过去。

  马山县地处亚热带,全境多山,林业资源丰富。93年6月,一支省外的科考队来到马山县,进行为期1个月植物考察,主要的考察地点是马山县的大明山。说起大明山,广西人没有不知道的,它位于宾阳、上林、武鸣、马山四县交界处,山中奇洞繁多,其中马山县一带的金伦洞还被誉为“世界十大名洞”之一。

  除了金伦洞,大明山还有许多没有开发,甚至没有被人发现的溶洞,这就是广西喀斯特地貌的神奇之处。不可思议的是,那支植物科考队在大明山没有开发过的地带做考察时,发现一个山洞传出了强烈的恶臭,苍蝇聚集在洞口,几乎都能把阳光遮住了。领队很有经验,立刻下山,找到了当地的公安局,报了案,说是山洞中有死尸。等法医和民警要出发了,领队的又多说了一句话:山洞里的死尸会说话,一直喊救命啊,救命啊。

  既然是死尸,那人肯定是死了,又怎么会说话呢?是不是听错了?

  民警不信,我也不信。领队可能也不信,因此最后才跟我说的,他认为洞中的腐臭那么厉害,人肯定死了的。我们不做无证据的推断,于是由科考队的人带路,找到了山洞,随即就明白为什么领队会做那种猜测了。他们是搞科学的,比法医还不相信鬼神,凡事都要实践过,并且有数据了才下结论。

  “救命……救命!”

  果然,我们到了洞边,真的有断断续续的声音从山洞里传出来,虽然特别小,但风停下时,听得还是挺清楚的,像是一个女人在呼救。

  那个山洞跟普通的山洞不一样,它不能直接走进去,而要用绳子把人吊下去,类似一口水井,或者说类似一个天坑。经过民警测量,山洞有32米深,洞壁最上端长满了植被,即使带了探照灯也看不清楚洞里有什么东西,臭味和求救声是仅有的线索。科考队的人早就对山洞喊过话了,但没听见有回答,除了重复的求救声,其他的就没有了。

  为了查明真相,我们就先用简易鼓风机往山洞内输送空气,过了半小时,我和另一名法医就系着绳索滑下去了。当时,马山县除了我,还有两个新来的法医,其中一个是在第17个案子中提到的梁春邻,她入职不久后,马山县又迎来了另一位名叫王启华的男法医,他的年纪是三个法医中最小的。

  在下洞前,我们检查过要使用的绳索,虽然那时公安局没有专业探险队使用的绳索,但也能够承受一个成年人的重量了。万万没想到,我们才下降了5米,一棵横着生长的松树上散落着许多尸块,有的已经腐烂了。当王启华穿过那棵松树时,尸块掉到了他身上,他惊慌失措,想要扫开落在身上的污秽,可绳扣竟然在那时候松开了。我就在王启华大约三米外,他掉下去时,我的心也掉下去了,整个人都傻了。

  一秒不掉,只听洞中响起扑通声,显然王启华是落入水中了,这山洞底下可能有个水潭。除了我,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他们以为落入水中就没事了,还问要不要拉我上来,再检查一下。殊不知,我紧张得快晕过去了,他们都错了,若是再慢一刻,王启华就死定了。

  第2节:摔死的法医

  为什么我会那么紧张?

  说白了,大家是电视剧看多了,在悬崖或山洞摔下去,只要底下有个水潭就死不了,就算从飞机上掉入大海也没事。事实上,只要是在那样的情况摔入水中,大部分的人会摔晕,甚至死亡。

  那时候,我们是只下降了约5米,那么还有27米的高度。从物理学上分析,假设王启华的体重是50公斤,他从27米高空自由落体摔入水中(山洞洞壁上的植物集中在入口处),最后的瞬时速度约为每秒22米,相当于80公里的时速,因此而产生的动能约达11000牛顿,这相当于大约1吨的重物掉进水里。

  要是王启华是双脚垂直入水,那么他初进水中受到的水面冲击力大概是人体体重的2倍左右,相当于100公斤中午瞬时压在身上,而要是入水角度不好,比如是以“大字形”入水,那么他受到的瞬时作用力就相当于体重的20倍,相当于约1吨的重物瞬时压在身上,这样的后果可想而知。据相关资料记载,人体可承受的冲击力大约是自身体重的3.5倍,极限值为10倍。这也是高台跳水运动员为什么都强调以双脚先入水的原因。

  而从运动生理学角度来看,王启华从27米高的地方摔下去,假若是头先入水,重力加速度太大,入水的一刹那,颅顶会受到强烈的冲击,然后传递到视网膜,极易造成视网膜脱落,脑部和胸腔也会遭到重创。

  王启华是法医,不是跳水运动员,加上当时的情况特殊,他根本没有任何准备,摔下去以后很可能是头部先入水(姑且不论水潭深浅)。也就是说,王启华可能没救了,他摔下去会立刻失去意识后,然后后在水中溺亡。

  等我爬了下去,发现水潭很深,可王启华真的没动静了,他沉到了最底下。同事,死尸的呼救声已经停下了,可因为我动静太大,山洞里一直有回声。当我放下了矿灯帽后,第一件事就是先将王启华打捞上来,水很冰凉,凉到骨子里。在捞尸时,我意外的发现水底下有好几个麻袋,水潭那么臭,那么脏,都是跟那些麻袋有关。

  好不容易,我将麻袋一一打捞上来后,数了数,共有10个麻袋。我打开一看,里面全是尸体,皆为女性。再算上洞壁上和水底下的尸块,我初步估计,遇害的一共有11个人。那些死尸有的腐烂严重,蛆虫挤满了麻袋,有的刚丢下来不久,还能看清楚死者的遗容,但麻袋里都有石头,即使尸体**后产生气体也很难浮起来。

  死亡人数至少有11个人,这绝对是大案了,可凶手杀了那么多人,为什么没人报失踪案呢?

  然而,更奇怪的事还在后头——在做尸检的过程中,我注意到那些女性死者几乎才分娩不久,由于她们是足月分娩,因此不需要做尿液试验都能看出来。最可怕的是,有一个女人还没来得及分娩,她腹中居然有胎儿,并且是双胞胎。

  是谁那么狠毒,杀害了10名刚分娩以及快要分娩的女性?

  被肢解的死者又是谁呢?

  第3节:又一具尸体

  王启华的死让我很痛心,可为了还死者一个公道,我们悲伤之余,还是得继续各自的工作。当时,我先把王启华的尸体运上去,接着就把现场的证据做好记录,最后才让上面的人把装有尸体的麻袋一个个拉上去。

  原本,我也要上去了,就在最后一个麻袋被拉上去时,呼救声又出现了。我身处在山洞底下了,听到的声音比在上面的要清楚,但底下的空间太大,溶洞中有迷宫,我是法医又不是探险家,哪敢随便乱闯。

  求救声持续喊着,我大声喊话,又没人应答。不由自主地,我开始怀疑山洞底下的空气有毒,可能我中毒了,所以产生了幻觉。问题是,山洞上面很开阔,植物科考队绝不会中毒,他们没有听错,我应该也没有听错。犹豫再三,我还是深入了溶洞,想要探寻求声音的来源,确定自己“听尸”没听错。可要强调的一点是,山洞深处人迹罕至,空气又不流畅,我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即便是为了救人。

  为什么呢?

  没错。在下洞前,马山县公安局借来了简易鼓风机,给山洞输送了空气,但由于山洞结构复杂,空气没有流入山洞深处,我没走多久,皮肤就发红,并且有强烈的温暖感了。要知道,在类似这样的山洞、古井、坑道中,不仅会缺氧,二氧化碳的浓度也会增加的。正常时,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为20.9%,降低到12~16%即可发生缺氧症状;降低到6~10%,经过6~8分钟,几乎就瞬间昏迷而死。

  而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在5左右,一般没有什么症状,但一超过这限度,即可出现血压上升,呼吸急迫,皮肤发红发烫的感觉。出现了那样的症状,这就说明二氧化碳的含量约相当于8%以上了,浓度在10%以上,蜡烛就会熄灭,症状也有兴奋性转为麻痹性。二氧化碳浓度到达30%以上,人就会完全陷入麻痹、昏睡、血压下降、显著紫绀,终至死亡。

  当我皮肤发红发烫时,我就知道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增高了,救人要紧,可也要理智。在我想要退出去时,矿灯帽就照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倒在石堆上,一动不动。我急忙跑过去,这才发现那是一名女性,身体还是暖的,可已经没有呼吸声了,脉搏也摸不到了。为了鉴别那女人是否真的死了,我就用给她做了“瞳孔变形试验”(第18案中提过此项试验),结果证明她确实死了。

  我最后发现的这名女性死者全身是伤,肋骨断了好多根,有两根还刺穿了身体,看着十分吓人。我左右一看,发现远处有血迹,她可能是从另一个方向爬过来的。马山县雨水丰富,山洞经常积水,血迹可能被冲掉了不少,否则我早就注意到了。

  这名死者是谁?我们听到的呼救声是她喊出来的吗?山洞里还有没有其他尸体?

  在我没有做尸检前,人还在山洞中时,这案子让我感到一阵阵寒意,凶手不仅杀了那么多人,连王启华也因此殉职了。一刹那,我心情很复杂,可在把尸体背出去时,那名女尸手上跩着的一个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枚铜钱,一枚由红线串着的铜钱。

  第4节:铜钱

  案情讲到这里,不算上未娩出的双胞胎,警方找到的尸体共有12具(不算王启华),有10具是装在麻袋里的,有1具被肢解了,有1具是在山洞深处发现的。

  在尸检前,我和梁春邻都认为,山洞是抛尸的地方,并不是凶案第一现场,民警们也是那么想的。恐怖的是,装在麻袋里的尸体全都是溺死的,也就是说,她们被装进麻袋时,人可能还是活着的。设身处地,想一想那些死者临死前的感受,是多么的绝望和恐惧呀。

  那我怎么确定死者是溺死的呢?

  在法医学上,溺死的尸体征象一般是看尸表、尸体内部。尸表征象最先看的是口、鼻部有无蕈样泡沫,因为人溺水后,呼吸的溺液刺激呼吸道粘膜后会大量分泌黏液,黏液、溺液在剧烈呼吸运动搅拌下,会形成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这种泡沫量大,又因富含黏液而稳定,于是涌出在鼻孔及其周围,形似白色棉团堵塞呼吸道口,因其状似蕈样,法医学上就称之为蕈样泡沫,这是生前入水溺死的特征表现。

  不过,此案中的死者在水中浸泡太久了,有一些已经皮肤极度膨胀,手足皮肤就像手套、袜子脱落一般,轻轻一抓就滑开了。在普遍的情况下,检查死者肺部有无溺液、硅藻是判断死者是否溺死的依据之一,可假若尸体已经明显**,那就得用硅藻检验了。

  硅藻是一种单细胞的浮游生物,广泛分布于自然界的水中,在土壤和空气中也有少量存在。硅藻具有坚硬的硅质细胞壳壁,抗腐蚀能力强,可不被强酸或强碱消化,在高度**的尸体中也能保持原形。人类在溺死的过程中,硅藻会随溺液吸入到肺脏,从破裂的肺泡壁毛细血管进入到肺静脉并回流到左心,然后经体循环布散到全身各器官组织中。

  因此,若从尸体的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肾脏、骨髓、牙齿等器官组织中检出硅藻,那就可以作为判断死者是生前入水溺死的依据,这对已经明显**的尸体尤为重要。因为若是死后抛尸入水的,硅藻也可因水压进入到肺内,但不会进入到体循环而到达各器官。

  除了被肢解的死者,还有我在山洞深处找到的死者,麻袋中的10名女性死者全是溺死的。当然,那些死者不是自愿被装进麻袋里的,她们的头部都有多处棍棒伤,在被装进麻袋前,她们可能已经昏迷了。

  令民警头疼的是,死者身上都没有身份证,贴了告示,马上县也没人能提供线索。不过,我在尸体中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是现象,那就是被装在麻袋中的女尸身上也有红线串起的铜钱,有的是戴在手上,有的是放在口袋里。

  为什么死者都抓这铜钱呢?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第5节:二十三个妻子

  在电视剧中,法医经常采集了死者的指纹,录入电脑中的系统一搜索,很快就能确定死者身份了。虽然95年的指纹技术挺发达了,但在马山县,法医还是无法通过死者的指纹查出身份。一是法医还没有配备电脑,二是那样的系统还没有,至少县城的法医还没有接触到,系统中可能也没有死者的指纹记录。

  那怎么办呢?

  身为法医,要考虑每一个细节,客观条件下不能通过指纹查找死者身份,那么就要从死者的特征去做个人识别。那些死者有什么特征呢?最明显的一点是什么?都是女性?都溺死了?不,最明显的一点是她们刚分娩不久,甚至即将分娩。马山县在90年代科技不发达,可也处于新时代了,没人会在家自己接生了,那些女人肯定要去医院生产,那么医院可能就会有记录了。

  在我提供了死者的特征后,民警就走访了马山县妇幼保保健医院,经过核查,近期入院的产妇都能找得到,没有一个失踪的。民警没有放弃,很快又联系了马山县其他医院,可就是没有查到线索。最后,马山县的民警想到,没人报失踪案,至少在马山县没接到报案,会不会那些是外来人口,由于身份特殊,她们是在小诊所分娩的呢?

  90年代,小诊所的管治尚不规范,有些超生的外地家庭会选择在那些地方生产。终于,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警方在10家诊所查到了那10个女性死者的身份,接着一个骇人的真相就曝光了。

  经查证,那10名女性死者都是被一个叫做方光宗的男人带去诊所的,每次去他都声称那些女性是他的妻子,也许他怕诊所会起疑,他就分别选了10家诊所,没有集中在一家诊所。让民警和我没想到的是,其实在1年内,方光宗总共带了23个女性到各诊所生产,有的死者没有被发现,因此民警在其他诊所中忽略了线索。

  那么,方光宗是谁呢?他真的有23个妻子吗?他的妻子为什么都遇害了?分娩出来的婴儿又去了哪儿?

  第6节:可怕的孕妇杀手

  显然,方光宗是不可能有那么多配偶的,根据民警查到的数据,该名嫌疑人也没有登记结婚。

  查到了这条线索,民警很快就找了方光宗,将他带离了住所。起初,方光宗不肯交代实情,坚称自己被冤枉了,有人要陷害他。这时候,我和梁春邻依法采集了方宗光的指纹,没多久就找到了罪证,让他辩无可辩。

  是什么罪证呢?死尸身上留有凶手的指纹吗?

  在第18个案子中,我提到过,就算凶手的指纹曾留在死者的皮肤上,可时间一长,指纹是会消失的。在本案中,死者都浸泡在水中很久了,很多证据都消失了,指纹还能派上什么用场呢?我本来也很沮丧,但后来就想到,死者口袋或手上都有一枚铜钱,铜钱磨损严重,表面已经很光滑了,也许能找到指纹呢?

  经过仔细检验,我和梁春邻在3枚铜钱上找到了部分模糊的指纹,其他的都已经无法检验出指纹了。不过,我后来在山洞里找到的女尸没有入水,她手中的铜钱被检验出确实留有方光宗的指纹。案情随即又有了重大的突破,因为在松树上散落的尸块中也有一枚铜钱,那枚铜钱没有被雨水打湿,上面有一枚血指纹,非常适合做比对——证据表明,那枚指纹的确是方光宗留下的。

  与此同时,民警走访了方光宗的街坊邻居,他们证明方光宗家中近半年来都有不同的女子出没,每一个都是身怀六甲,可生产完后就消失了。方光宗对外称,那些都是他的亲戚,来马山县躲着超生的,因此街坊邻居都没有怀疑过他。

  面对这些铁证,方光宗只能交代了犯罪事实,是他杀害了那些产妇,可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是心理变态吗?他对产妇有难以言喻的恨意?

  不,答案更令人心寒。

  根据方光宗交代,半年前他结识了人贩子,当知道能买卖孕妇时,他就动了邪念。表面上,方光宗跟人贩子说,买孕妇当老婆,事实上呢,他等孕妇生产后,立刻就买掉了婴儿,以此发不义之财。那些孕妇有的是智障,有的却是正常的,那些不愿意卖掉孩子的女人被方光宗骗到了山上,伺机杀害。

  罪犯犯罪时,总会有意外,有一次方光宗骗不了产妇上山,他就干脆在家中将其杀害,尸体被肢解后,他就将尸块丢到山洞里。可有的产妇没被打晕,想要逃命,方光宗来不及用麻袋,他就将她们直接推下去,没想到的是,有一个产妇没有立刻死去,还在山洞里活了一段时间。而方光宗抛尸的地方都不一样,那些山洞都是共通的,天坑有大有小,有高有矮。后来,民警根据线索去山中寻找,真的发现了更多的产妇尸体、孕妇尸体。

  案子到这里就算被侦破了。

  那死者们手上、身上的铜钱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方光宗在买下孕妇后,他都会花言巧语蒙骗受害者,说那铜钱是家传之宝,送给她们当做定情之物。实际上,那些铜钱在街上都有卖,有些造假商贩为了弄出古旧感,他们都会磨光铜钱表面,可方光宗没想到,他就是栽在了铜钱上。

  尾声

  好了,我的故事就暂时讲到这里吧。

  总的来说,法医是警察系统里一个很特殊的职业,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每当有人不幸去世了,法医经常第一个站出来,除了完成法医的本职工作,有时人手紧张时,他们还要负责跟医疗车,将人送到医院,有时还直接送到火葬场。现在法医行业变化很大,像以前交通事故评残都是公安法医做,现在不准了,都是社会上的鉴定所在做,有些法医都不得不去做兼职了。

  法医是没有灰色收入的职业,尤其是生活在三线城市的同志们,比起殡仪馆的员工,他们与他们的差距是很大的。当然,法医还有触尸费,这个规定要看各地的具体情况,以前我们一具尸体的触尸费是3块钱,隔壁市县的同事则是10块。关于触尸费,很多人是不知道这个事的,只有真的干这行的人才了解,不过也发不起财。

  法医的朋友多是同行,因为比如你去相亲,人家一听你是当警察的,可能会印象不错,但一听说你是从事法医工作的警种,多半会打退堂鼓。毕竟,谁能跟一个经常和尸体打交道的人一起生活,不怕他把霉运带回家吗?只有法医敢和法医接触。

  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只要法医的工作做久了,我们能坚持下来。最让人头疼的是,很多人对法医的工作不理解,即便你按章程做了尸检,你也可能被死者家属一状告到法院去。我认识一个法医,他三天两头被人告,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诬赖他收了钱财,篡改了证据。说真的,影视剧是有法医篡改证据的情节,可在现实里中要那么做,基本上很难办到。

  从1986年到2013年,我当了27年法医,曾经也想过转行,但如今坚持下来了,也许是我热爱“听尸”吧,只希望通过这些故事,这一行能被更多的人理解与支持。

  (听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