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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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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10日。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

    镜子里二十八岁的女子,总算化上了一些彩妆,每次眨眼都会放射电光,她在恒隆广场精心挑选了三份礼物,分别给男朋友和他的父母。

    不过,无论衣服如何搭配,脖子上总感觉缺了什么。小麦看着镜子里的美人,摸着微微跳动的颈动脉,仿佛轻轻一捏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她像患了强迫症似的,从抽屉里拿出那条丝巾,迷人的神秘的透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幸好杀死钱灵的不是这一条。

    把丝巾缠在脖子上,打了个别致的花样,镜子里的田小麦终于完美了。

    她请了一天假,出门坐上出租车。开车的照例是邻居老丁,两天前就预约好了——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千万别因为打不到车而迟到。

    走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了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从小都没机会养宠物的她,开心的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和它们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她与男朋友牵着手,走进富丽堂皇的客厅——不知有多少年轻女孩想嫁进这样的家庭,小麦心底不禁有了紧迫感。

    男朋友的父母早就虚席以待,盛先生新吹的头发不输少年,盛太太身上的法国香水格外浓郁。遥想这对夫妇年轻时,必是众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茶几上放着新鲜的进口水果,盛太太为小麦泡上正宗的大红袍——有人专程从武夷山进贡来的,全因盛赞的外公离休前在京城身居高位。

    小麦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她最近几年,第一次在网下买的贵重物品。三份礼物分别送到盛赞和他父母手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送礼物并不在于价格多贵,而在于买得恰到好处。

    盛太太高兴地把小麦拉倒身边,递给她一条白金手链。小麦估不出手链值多少钱,摇着头不敢收下来。还是盛赞硬把手链塞给她,严肃地说:“你要是不收下来的话,我妈妈就要生气了哦。”

    小麦忐忑不安地戴上手链——全身行头合在一起,恐怕都不及手上这根细细的链条。

    盛先生诚恳地说:“小麦,以前的事情,我向你道歉!这是我的错误,不该干涉你和盛赞间的感情。自从你们分手以后,我发现盛赞一直闷闷不乐,每次在家里都吃得很少,几乎不再与我们说话,我就知道错了。”

    “伯父,请别这么说!”

    她一下子被感动了,转头看着盛赞帅气的脸,想起他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既欣慰又难过。

    “那天有幸看到了你,我想是命运给我们家的安排,也是给你们两个人的安排——你真的出乎我和我太太的意料,我们非常喜欢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你的谈吐和教养,但最重要的是你的真诚。”

    “其实,伯父伯母,我还有许多你们不知道的缺点。”

    这回轮到盛太太说话了:“小麦啊,我看人一向极准,无论是谁,只要和我接触几分钟,无论伪装得多深,我都能看出这个人的品行。请相信我那么多年的眼光——否则,我也不会嫁给盛赞的爸爸了。”

    盛太太说罢看了老公一眼,算是当着未来儿媳的面秀恩爱?小麦忍住心头激动,确信自己深得男友父母喜欢。不过,她看得出盛赞很畏惧父亲,这大概是他唯一的缺点。

    第一次品完正宗的大红袍,接着是盛太太亲自下厨的家宴。盛赞家有个专门的餐厅,够放两张圆台面。她陪着男友父母为他庆祝身日。也知道他在吹灭蜡烛前,为他们俩的将来许下了什么愿望。席间其乐融融,小麦说起工作上的趣事,几次让盛太太会心一笑。盛先生也说起自己的过去,普通人家出身,“文革”年代当知青插队落户,夫妻俩在艰难环境中相遇。那时,盛赞的外公还未恢复名誉和地位,全靠这对小夫妻自己打拼。

    家宴之后,盛赞牵着小麦的手上楼。男朋友有一套独立的书房和卧室,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书桌上有一张年轻人的黑白照片,却不是盛赞自己。

    “他是谁?”

    “是我爸爸过去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知青呢。”

    “简直就像电影明星啊。”

    “不过,我长得像妈妈。”他从背后抱住小麦,深情款款,“今天开心吗?”

    “我还是感觉奇怪,为什么他们以前不准我们交往呢?”

    这句话让盛赞有些泄气:“干吗要刨根问底?还没有原谅我?”

    “请把原因告诉我。”

    “好吧,我们家一直都不喜欢警察,倒不是觉得地位配不上,而是觉得警察总是与罪犯和死亡打交道,所以警察的孩子受到这方面的影响,心理上会不同于普通的孩子。”

    “荒谬!”

    可是,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就因为是警察的女儿,小麦的人生才会与其他孩子如此不同。她过早地失去了妈妈,失去了家庭的欢乐,对父亲充满怨恨,也失去了某些青春的记忆。

    盛赞有些胆怯地说:“从前,我的父母没见过你,上次偶然在恒隆广场相遇,他们都觉得你与想象中很不一样。”

    “想象中什么样?”

    “就是警察家孩子的印象嘛。”

    “假小子?”小麦对他的消极态度有些不快,“可你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你没向他们详细介绍过我?”

    “我不敢。”他愧疚地退到窗边,“对不起。”

    这句话更让她心里不舒服:“你从来不敢对你福清说个‘不’字?”

    “小麦,你干吗这么说我?”

    盛赞说着亲吻了她一下,这扫去了小麦的郁闷,让她想起另外一件事。

    “你不是我们南明高中的校友吗?”

    “是啊,我的小学妹。”

    “切,你只比我高一届嘛。”她恢复了严肃,“你还记得,我们学校对面那个小超市吗?”

    “当然记得,我们学校在荒凉的郊外,只有在小超市才能买到东西,我经常偷偷地去那里买游戏卡带,还有盗版的金庸小说——干吗问这个?”

    “没……没什么……”她看着窗外摇曳的树枝,微笑着说,“我该回家了。”

    “那么急?再留一会嘛。”

    “还是早点走吧,我想给你爸爸妈妈留下更好的印象。”

    小麦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公公婆婆喜欢怎样的儿媳。

    男友一家人把她送到门口,派专车司机送她回家。

    坐在宽敞的奥迪A8的后座,小麦看着高架边上掠过不夜的摩天楼——再也不是儿时记忆的城市了。

    她的心回到了十年前,那个即将逝去的春天。

    2000年的记忆,第三章

    2000年,暮春时节。

    雨后,也是放学后,她再次看到莫蓉老师的紫色丝巾,如同万紫千红里的一点紫,让几位妙龄少女黯然失色。

    “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去一个地方?”

    慕容老师穿着一袭黑衣,扬起脖子上的丝巾,一脸神秘。

    “愿意啊,老师。”

    眉儿兴奋地回答,还有眼睛妹和大眼妹,钱灵和小麦则默默地跟在后面。

    五个女生都是性感女老师的崇拜者,自打放学就被召集起来,高调地走出校门。

    小麦往马路对面瞄了一眼,却没看到那沉默的少年。踩着雨后潮湿的路面,小心绕过荒野中的坑坑洼洼。再也看不到姹紫嫣红,只剩路边扭曲的小树,春日疯长的野草。

    “我们要去哪里啊?”

    眼睛妹胆怯地说了一句。回头再看学校已越来越小,如田野间的一座古庙。

    “害怕了吗?”

    慕容老师轻蔑地问,继续沿一条小径走去。这个三十岁的美丽女人,带着五个忐忑不安的少女,走入一团荒烟漫草之地,不时有叫声凄厉的乌鸦掠过头顶,脚下响起蛙声一片。

    忽然,小路尽头出现一道大门,两边是残破的围墙,后头矗立几栋废弃的建筑,最醒目的是高耸的烟囱。

    这原本是一家工厂,两年前厂长贪污潜逃,破产的工厂连同附近的荒地,全被香港老板买下,但至今仍没有动静,像坟墓一样被世界遗忘——几年后人们才明白这叫“囤地”。

    紫色丝巾飘过断垣颓壁,女孩们前来凭吊这片废墟。厂区里但凡能卖钱的都拆完了,只剩下裸露钢筋的墙壁,摇摇欲坠的仓库,断裂的房梁和主子。小麦默默环视四周,看到一扇黑洞洞的窗户,是否还有一双眼睛,堵在窗后惊恐地看着她们?仿佛这群不速之客的闯入,干扰了坟墓里的幽灵。

    有一座还算完好的厂房前,慕容老师摸着斑驳的墙壁,柔声说:“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到这里吗?因为,今天是我的初恋纪念日。”

    老师的初恋?那该是多少年前的事?

    “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她摆弄着脖子上的丝巾,竟像个娇羞少女,“其实,我也是南明高级中学毕业的。”

    “啊,老师是我们的学姐?”钱灵忍不住说了一句。

    莫容老师笑了笑:“没错!那是十二年前了,我还是高三学生,当年可是出了名的校花,不知有多少男生追求过我。不过,所有人都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学校外面的人。”

    “学校外面?”

    “对,就是这里!学校外面,我喜欢上了这里的一个工人。”

    眉儿又多嘴了一句:“不会吧,工人?”

    “嗯,一个很帅很酷的小伙子,其实只比我大两岁。我和他经常在路上相遇,时间一长就认识了——他留着乱乱的长头发,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还会弹吉他唱摇滚,很想八十年代的崔健。”

    “崔健是谁?”眼睛妹弱弱地问了一句。

    慕容老是轻叹到:“哎,真是个平庸的时代,连崔健都被遗忘了!总之,我喜欢他。他经常骑着自行车,在学校门口等我,再被学校的教导主任赶走。后来他就躲得离学校远一点,等我放学出来找他,让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回想起来,那感觉真好,坐在摇摇晃晃的自行车后头,轻轻抱着自己喜欢的男孩的腰,把脸贴在他流汗的后背上,闭起眼睛听风从耳边吹过,让夕阳洒在两个人身上,真想……真想永远让他这么骑下去……”

    就像她在课堂上念杜拉斯的小说,最后几句,她说得缓慢温柔,带着一丝悲伤。

    美丽的老是微笑着说:“就在这片墙壁背后,就是这个大车间,是我的初恋男孩上班的地方。他常常带我来这里玩,有时他值夜班——你们别学坏哦,我们顶多也就是拉拉手,每晚八点之前,他会准时把我送回学校。他说这家工厂在许多年前,是一片很大的公墓,据说阮玲玉就埋葬在这里。”

    “啊?阮玲玉的墓?”

    “听说每逢雨夜,她就会出现在附近的荒野。”

    看着女孩们恐惧的神色,慕容老师不禁大笑:“我倒是希望真能见到她!后来,我高中毕业考进师范大学,就与初恋情人分手了。并不是我要想离开他,而是我的父母强烈的反对,他们每天给我洗脑——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我考上了大学,前程似锦,应该找个优秀的男人,最好是领导干部的儿子,而不是无权无势的工人。”

    突然,她大声地对着天空喊道:“我好后悔!我好后悔听了父母的话!我好后悔当初离开了他!隔了那么多年,我发觉我还在心里想着他,想着他那双长头发底下的眼睛,想着坐在自行车上抱紧他的后背,想着听他弹吉他度过的每个黄昏——那一切,再也不会回来了。”

    说最后那句话时,慕容老师回复了冷静,废墟死寂的空气中,只剩下缓缓淌落的泪水,还有五颗被她深深打动的少女之心。大家终于明白,怪不得老师三十岁了,身边那么多男人追求,至今却孑然一身,原来是忘不了最美好的初恋。

    小麦大胆地问了一句:“老师,你初恋的那个工人,后来怎么样了?”

    “你想问我什么?问我为什么不去找他?是,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宁愿放弃现在的一切。可是,就在我大学毕业的那年,他在厂里值夜班时自杀了!”慕容老是抹去眼角的泪水,“就在这个地方。”

    “这里?”

    小麦汗毛竖了起来,慕容老师盯着她的眼睛说:“他自杀的那天,也是第一次与我相遇的纪念日。”

    此话一出,几个女孩吓了一跳,没想到老师带她们来到这片废墟,真的是为了祭奠死去的初恋情人!所以,她才会穿一身肃穆的黑色,如同《红与黑》里马蒂尔德的丧服。

    老是摸了摸紫色丝巾,苦笑道:“不过,也有人传说他是在值夜班时,被某个可怕的鬼魂吓死的。”

    “真的闹鬼?”

    眼镜妹双手抱着肩膀,靠在大眼妹的身上。

    “是啊!要我带你们去看看嘛?传说中闹鬼的地方。”

    五个女生面面相觑,慕容老师却抓起小麦冰凉的胳膊:“怕什么?”

    绕过这个大厂房,进入背后的一道小门。黄昏光纤暗淡,莫容老师让大家走路小心,别被地上的破砖烂瓦绊倒。前头出现了一道阶梯,直直通往地下,好像古墓甬道。

    “这是过去的地下室,胆大的可以跟我下去看看!”

    慕容老师往下走了几步,掏出一把早就准备好的手电筒,照着阶梯尽头的那扇铁门。

    小麦和钱灵紧跟在旁边,手拉着手增加勇气。她们看清了地下室的大门——就像二战电影里的潜艇舱门,有个圆圆的旋转部件,可以把门锁死密封。

    “他,带我来过这里。”

    老师自言自语了一句,用力转开“舱门”的圆形把手。

    门,开了。

    一股黑色的烟雾,轻轻地从门里飘出来,好似古墓里的尸气……

    “啊!”

    先是眉儿惨叫一声,接着眼镜妹和大眼妹也尖叫起来,她们以为鬼魂真的出来了,转身飞快地跑出了破厂房。钱灵也吓得大叫一声,拉紧小麦的手往外逃去,仿佛再晚一步,就会被拖进黑暗的地下。

    五个女孩安全地逃了出来,却听到身后的厂房里,传来了慕容老师骇人的笑声……

    第二天。

    莫容老师再次出现在语文课堂,换了一身色彩鲜艳的衣服,似已忘了那恐怖的地下室,忘了那悲伤的纪念日。

    入夜,小麦再次缺席了晚自习。

    她悄悄来到学校大门口,隐藏在几棵大树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

    下雨了。

    隔着漫漫飘扬的雨幕,却看到了小超市里有个熟悉的人影——莫容老师。

    她又在哪里和秋收聊天,两个人越说越起劲。很快到了关门时间,老师走出了小超市,却被越来越大的雨困住了。秋收拿来一把大伞,为老师撑开来挡住风雨。三十岁的漂亮女老师,与十八岁的乡村少年,挤在同一把伞下,走进黑夜里重重的雨幕。

    小麦咬住自己的嘴唇,身体微微地发抖——老师究竟想做什么?

    她惊讶地看着那两个人,看着莫容老是与秋收在伞下挤得很近,几乎紧紧贴在一起,消失在疾风骤雨的深处。

    田小麦像被人打了一拳,低头钻入冰冷的雨中,一口气跑回宿舍。

    这件事她没告诉任何人,包括钱灵。

    雨,直到后半夜才停下来。

    小麦整晚都没有睡好,不到清晨六点就起床了。离早餐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她拍了怕上铺的钱灵,轻声耳语:“醒一醒!陪我出去散步好吗?”

    虽然,钱灵一万个不高兴,但死党的要求总是要满足的。她揉着眼睛爬了起来,简单的洗漱一番,陪伴小麦悄然走出宿舍楼。

    有些男生在操场上晨练,还有人大清早背英语单词。她们低头走出学校大门,进入前天经过的那片荒野。

    清晨,大雾弥漫,稍微远些就看不清了,宛如藏着一个幻想中的世界。每寸空气都那么潮湿,弄弄地塞着鼻子,甚至让人有窒息的感觉。

    她们走进了昨天来过的废弃工厂,在那片古老遗址似的破房子前,钱灵疑惑地问:“小麦,你怎么了?”

    “我有些难过。”

    “为什么?”钱灵是个早熟的女孩,自作聪明地问,“因为那个男生?”

    “不,为了一个女人。”

    田小麦冷冷地回答,眯起漂亮的眼睛,试图看清大雾的尽头。

    在一堆高高的绿色野草间,却看到异常突兀的紫色。

    紫色?

    荒野不该在这种颜色!

    刹那间,心头狂跳起来,她紧紧拉着钱灵的手,往那片紫色走了几步,终于看到了野草底下的人——

    美丽的三十岁的女人。

    她的脖子上缠着紫色的丝巾,仍然穿着昨天的漂亮衣服,全身都是雨水和污泥的痕迹。

    慕容老师。

    她睁大迷人的眼睛,视线穿过高高的野草,穿过浓浓的大雾,看着那方灰色的天空。

    小麦竟也抬起头来,可是她看不到天空,只看到一片脏脏的阴霾。

    再度低下头来,看着少女时代最崇拜的女人,看着自己心目中不变的女神——已经化作冰凉的尸体。

    慕容老师死了,死不瞑目,系着那条紫色的丝巾。

    她是被谋杀的。

    死去的美丽女老师,她最后的眼神那么不甘,那么困惑,那么不知所措。

    梦的召唤?

    凌晨时分,小麦在寝室做了个梦,梦见了最喜欢的慕容老师。她梦见这个漂亮的语文老师,在废弃的工厂里向她求救——梦醒的时候,她还清楚地记得这条丝巾。

    钱灵发出一声尖叫。

    然而,田小麦却出乎意料地镇定,在泪水悄然滑落的同时,俯身凑近老师的尸体。

    她想要知道,并亲手抓住——那个凶手!

    心底想起那个传说,死人眼里会刻下最后见到的影子——比如凶手的脸。

    如果,尸体完全僵硬以后,那个影子也会随着眼球的浑浊而消失。

    那么,趁着莫容老师尸骨未寒,她必须要试一下!

    小麦几乎凑到死者脸上,才看清老师的眼球中只有一团黑雾。她闻到那条紫色丝巾深处,有一股淡淡的却又古怪的气味。

    这条慕容老是最爱的紫色丝巾,经常缠绕在她雪白脖子上的丝巾,就是最终将她活活勒死的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