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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法则》冬天 第三章 敏捷的棕毛狐狸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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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卡姆小姐房门的桃花心木镶板上有二十六盏红灯,分别标着二十六个字母,一盏灯和一个字母代表奎金-黑尔公司秘书工作室的一个姑娘。我的是Q。

我们二十六个人按五人一排坐成五排,首席秘书帕梅拉·佩特斯(G)独自坐在前排,有如单调的游行队伍中的鼓乐队女指挥。在马卡姆小姐的指引下,我们二十六个人负责公司所有的通信往来、合同起草、文件复印和口授材料记录。每次马卡姆小姐接到一位合伙人的要求,便查对她的日程安排,确定合适的人选,按下相应的按钮。

在外人看来。如果合伙人和其中一位姑娘关系良好,他直接把活儿派给她不是更合理吗?不管这活儿是一份三倍的购买合同,还是离婚诉讼中一张妻子不检点行为的清单。然而,这样的安排马卡姆小姐觉得似乎并不明智。在她看来,把每项工作交由最适合的人来完成至关重要。虽然所有的姑娘都是能干的秘书,但有的人擅长速记,有人能一眼看出用错的标点符号。一位姑娘能用动听的嗓音安抚生气的客户,另一位光是开会时给资深合伙人递去一张折叠小纸条的动作,就能让年轻的合伙人坐得笔笔直。马卡姆小姐常常说,你不能要求摔跤手去投标枪。

举个例子:夏洛特·塞克斯,坐我左边的新人,有着满怀期待的黑眼睛和警觉小耳朵的十九岁姑娘,上班第一天,她一分钟打一百字,这是个策略性失误。你如果一分钟打不了七十五个字,你就没法在奎金-黑尔工作。夏洛特每分钟打字的速度比秘书工作室的平均速度整整多出十五个字。如果一分钟打一百个字,一天就是四万八千个字,一周就是二十四万个字,一年是一千二百万个字。作为新雇员,夏洛特一周很可能挣到十五美元,就是说每打一个字在奎金-黑尔挣到的钱不到百分之一分——由此可见,你字打得越快,每个字挣到的钱就越少。

不过夏洛特不是这么看的,她像个试图独自飞越哈得孙河的冒险家,一心只想把字打得尽可能地快,结果,每次有几千页的打字任务时,马卡姆小姐门上亮的那盏灯肯定是“F”。

这说明,在选择你为之骄傲的东西时要小心——因为这个世界会千方百计利用它来与你作对。

一月五日周三下午四点五分,我正在抄写一份证词,灯亮了,是我的。

我用套子盖好打字机(我们被要求哪怕是离开一小会儿,也要把打字机盖好),站起来,理好裙子,拿起速记本,穿过工作室,来到马卡姆小姐的办公室。这房间墙面饰有木镶板,半扇门如同夜总会里带侍者衣帽间的那种。她有一张华丽的小书桌,印花皮面,是拿破仑在战场上签发命令时用桌的风格。

我进门,她只抬了一下头。

——凯瑟琳,有你的电话,是卡姆登-克莱一个律师助手打来的。

——谢谢。

——记得你是为奎金-黑尔工作,不是为卡姆登-克莱工作,别让他们把他们的活儿抛到你肩上。

——是的,马卡姆小姐。

——哦,凯瑟琳,还有一件事,我听说迪克松·提康德罗加联合公司有很多“最后关头”的工作要处理。

——是的,贝内特先生说在年底前完成交易很重要,我想是因为税的缘故,而且,总会有些需要在最后一刻做的修改。

——嗯,我可不想让我的姑娘们圣诞节期间还工作到很晚,不过,贝内特先生感谢你完成这一工作,我也是。

——谢谢您,马卡姆小姐。

她挥挥笔,把我打发掉。

我回到工作室,走到前面的小电话桌旁。一旦合伙人或对方需要对文件进行修订时,可以通过这个电话找到秘书。卡姆登-克莱律师事务所是城里最大的诉讼代理之一。虽然他们与我手头的事务没有直接关系,但他们事事都要插上一手。

我拿起听筒。

——我是凯瑟琳·康腾。

——嗨,姐们儿。

我望了望工作室,那里二十六个打字员中有二十五个在发奋工作,打字声声声响亮,你都听不到自己在想什么,这正是他们想要的效果,但我还是压低了声音。

——你最好是有什么火烧眉毛的急事,朋友,要不一小时内我就得被开了。

——怎么会?

——我出了三处错,再加一个弥天大谎。

——廷克工作的那个银行叫什么?

——不知道。干吗?

——明晚我们可是没有什么计划哦。

——他要带我们去某个高档的地方,在市郊某处,他大概八点钟来接我们。

——好呀,某个地方,某处,大概。你怎么知道的?

我没作声。

我是怎么知道的?

这真是个该死的问题。

在百老汇和交易大厅的拐角处,圣三一教堂的对面有一家小餐馆,墙上挂着汽水钟,有个叫麦克斯的厨师竟会在烤架上煮麦片粥。它离我的住所有五条街远,冬天冷得像北极,夏天很闷热,是城里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因为在那儿我总能找到靠窗的弧形双人小隔间。

坐在这个位子上吃一块三明治的工夫,就能见证纽约专有的朝圣之路。来自欧洲各个角落,身着深浅不一的灰色套装的人们背对自由女神像,本能地朝百老汇行进,学习勇敢地步入带有警示意味的风中,他们攥紧戴在同样发型上的同款帽子,愉快地掂量着难分彼此的芸芸众生中自己的分量。他们身后有着超过千年的遗产,每个人都见识过帝国,以及人类表达的登峰造极之作(西斯廷教堂或《众神的黄昏》),而现在他们满足于借他们喜爱的周六音乐会上的罗杰斯来表达自己的个性:金吉、罗伊或巴克 16 。美国也许是充满机遇之地,不过在纽约,把他们拉过那扇门的是一致的动机。

我正这么想着,这时人群中冒出一个不戴帽子的人,敲了敲玻璃。

一阵心跳,是廷克·格雷。

他的耳垂红得跟小精灵似的,他咧嘴笑着,像是逮了我一个现场。他在玻璃后面激动地说着什么——我听不到,便挥手让他进来。

——这么说,就是这个喽?他坐到小隔间里,问道。

——就是什么?

——你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来的地方!

——噢,我笑了。不一定。

他假装失望地打了个响指,说自己饿坏了,带着没来由的欣赏环顾四周。他拿起菜单,研究了整整四秒。他压抑不住自己的好心情,就像一个在地上发现了百元大钞还谁也没告诉的人。

女招待来了,我点了一份火腿、莴苣、番茄三明治,廷克径直闯入陌生的领地,点了本店的招牌三明治,菜单上说这三明治独一无二、世界闻名、神乎其神。廷克问我是否吃过,我告诉他菜单上形容词太多,细节说得太少。

——这么说,你在附近工作?等女招待走后,他问我。

——很近。

……

——伊芙不是说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吗?

——没错,是华尔街的一家老律师事务所。

……

——你喜欢吗?

——有点儿乏味,不过你可以想见。

廷克微笑。

——你自己就是形容词太多,细节太少。

——埃米莉·波斯特 17 说,谈自己是失礼之举。

——波斯特小姐当然没错,不过她似乎并没有说服我们所有人。

运气青睐勇者。麦克斯餐馆的招牌三明治原来是夹腌牛肉和凉拌卷心菜的烤奶酪,它不到十分钟就不见了,一小片乳酪蛋糕扑通一声被放在它原来的位置。

——美味啊!廷克第五遍说。

——呃,当银行家的感觉如何?他吞下甜点时我问道。

他坦言,对刚接触这一行的人来说,你不能管这叫银行业,他更像是经纪人。他工作的银行为一群有钱的家族服务,他们在私有企业占有很大的股份,从钢铁厂到银矿,他们掌控一切。一旦他们想要流动资金,他的任务就是谨慎地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买家。

——我想买你手上的银矿,我拿出烟,说。

——下次我会第一个打电话给你。

廷克伸手给我点烟,把打火机放在桌上的盘子一旁。我吐出烟雾,用手里的烟指指它。

——这个有什么故事吗?

——哦,他说,有点儿不自在。你是说上面的题字?

他拿起打火机,端详了一会儿。

——这是我拿到第一笔丰厚的薪水后买的,你知道,算是给自己的礼物,一个刻有自己名字首字母的金质打火机,沉甸甸的!

他摇摇头,露出忧郁的微笑。

——我哥哥看到后,骂了我一顿,他要么不喜欢它是金的,要么不喜欢它刻的花式字体,不过真正令他不快的是我的工作。我们在格林威治村喝啤酒,他指责银行家和华尔街,攻击我环游世界的计划。我一直跟他说我也想去掉它,最后有天晚上他把打火机拿到街上,叫一个小贩补上后面的字母。

——以便每次你给姑娘点烟时提醒你只争朝夕?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嗯,在我看来,你的工作没那么糟吧。

——是的,他承认。不糟,只是……

廷克望了望窗外的百老汇,在理清自己的思绪。

——我记得马克·吐温写过一个老人为驳船导航——就是将载人的船从一个码头引到另一个码头。

——是《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

——不知道,也许是吧,反正马克·吐温估摸,三十多年来这个人在河上频繁地来来回回,所走的路程就有河的长度的二十多倍,而他不必离开自己的家乡就能做到这一点。

廷克微笑,摇摇头。

——有时我就是这样觉得的,我的一半客户往北去阿拉斯加,另一半往南去大沼泽地,而我就是那个往来于两岸的人。

——再加一点儿?女招待拿着咖啡壶问道。

廷克看了看我。

奎金-黑尔的姑娘们有四十五分钟的午餐时间,我习惯在打字饥前先坐上几分钟,如果现在就走,还来得及坐上这几分钟。我可以谢谢廷克请我吃午饭,顺着拿骚街散步回去,搭电梯到十六楼。对一个习惯准时的人来说,她活动的余地有多大呢?五分钟?十分钟?如果她鞋跟坏了的话,十五分钟?

——是的,我说。

女招待给杯子上满咖啡,我们都往后靠,因为隔间小,两人的膝盖碰在一起。廷克往自己的咖啡里倒奶油,不断地搅啊搅啊。有一会儿,我们沉默不语。

——是教堂,我说。

他有点儿迷惑。

——是什么?

——是我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愿意去的地方。

他坐直身子。

——教堂?

我指了指窗外的圣三一教堂。整整半个多世纪,它的尖塔一直是曼哈顿的最高点,是欢迎水手的一个标志。要想看到它,你得坐在街对面的餐馆里。

——真的!廷克说。

——这让你奇怪吗?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不是那种信教的人。

——是的,不过做礼拜时我不去教堂,是在另外的时间去的。

——去圣三一教堂?

——什么教堂都去。不过我喜欢圣巴特里克和圣米迦勒那样的教堂。

——我去圣巴特教堂参加过一次婚礼,如此而已。我路过圣三一教堂肯定有一千次,却没进去过。

——这正是它的神奇之处。下午两点任何一个教堂里都没人,它们和石头、桃花心木家具、彩色玻璃一起静处——而且空空如也。我是说,它们肯定有个时段人是满满当当的,对吗?——总有些不嫌麻烦的人。忏悔室外一定会排着长队,婚礼上一定有往过道里撒花瓣的姑娘。

——从洗礼到颂歌……

——一点没错。不过随着时间过去,教会也会去糟存真,新来的建起自己的教堂,旧的教堂被抛弃,就像人老了一样,只剩下对昔日繁荣的记忆,我觉得与它们做伴很平静。

廷克有一会儿没作声,他抬头看圣三一教堂,一对海鸥正绕着旧式尖塔飞翔。

——真不错,他说。

我举起咖啡杯敬他。

——很少人知道我的这一面。

他盯着我的眼睛。

——告诉我有关你的没人知道的事。

我笑了。

可他是认真的。

——没一个人知道的?我说。

——只用说一件。我发誓谁也不告诉。

他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以示承诺。

——好吧,我把咖啡杯放下说。我的时间感超准。

——这是什么意思?

我耸耸肩。

——我可以在六十秒内数六十秒,正着数和倒着数。

——我不信。

我用拇指指了指身后墙上的汽水钟。

——秒针走到十二时告诉我。

他往我肩上看过去,看着钟。

——好的,他高兴地笑了。各就各位……预备……

好呀!那天下午晚些时候伊芙这么嚷道。某个地方,某处,大概。你是怎么知道的?

取证词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尊重直截了当、切合时宜的问题,但若是出现了他们始料未及的情况,有时,他们合作的意图会通过重复提问者的问题(以赢取一些时间)表现出来:我是怎么知道的?他们礼貌地回问。有时,他们会略带愠怒地顶回这个大胆的问题:我怎么知道什么?无论采用的是什么策略,老练的律师都知道,当有人以这种方式拖延时间时,进一步诘问的空间很大,于是,对一个厉害问题最好是回答得毫不犹豫,不假思索。

——你在切诺夫上卫生间的时候他说的,我对伊芙说。

我们开了句玩笑便挂了,我回到办公桌前,拿开打字机上的盖布,找到证词中我的那部分,咔嗒咔嗒地打起来。到了第三段的第二句,我犯了今天下午的第一个错误:在列出某人最关心的问题时,把“chief(主要的)”打成“thief(小偷)”,其实在键盘上,出错的两个字母甚至都没挨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