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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法则》春天 第十一章 美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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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日周五下午五点四十五分,秘书工作室的桌子都空了,只剩下我,我刚刚完成一份反诉,打印了一式三份,准备闲逛着回家。这时,我从眼角看到夏洛特·塞克斯从洗手间出来。她换上了高跟鞋和橘红色上衣。与她所有的美好意愿相违,这一身看上去很不协调。她双手抓起包。来了,我想。

——嘿,凯瑟琳,你要干到很晚吗?

自从那次我在地铁为夏洛特拯救了那份合并协议后,她经常邀我出去吃午饭,和她家人一起过安息日或到楼梯转角处抽支烟。她有次甚至还请我到一个新建的大公共泳池去泡澡,那是罗伯特·摩西 47 建造的,城外的居民们像锅子里的螃蟹一样在那儿爬来爬去。迄今为止,我都以提前想好的理由拒绝了她,可我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我和罗西正想去布兰尼根喝一杯。

我从夏洛特的肩头望过去,罗西正在研究自己的指甲,体态丰满的她有着忘记扣衬衫最上面那颗扣子的喜好,看得出来,罗西若是不能浪漫地登上帝国大厦的顶层,她也准备像金刚那样爬上去。但鉴于眼下的情形,也许有她在场也不全是坏事,至少她可以让我在喝完一杯后可以轻易抽身。考虑到我最近这阵子的自怜自怨,也许近距离观察一下夏洛特·塞克斯的生活正是医生要开的处方。

——好吧,我说。等我收拾一下。

我站起来,盖好打字机,拿起包,这时,“Q”字母亮起了红灯。

夏洛特的表情比我还要怨恨,周五下午五点四十五分!她似乎在想,她到底要做什么?可我没这么想。最近我起床有点儿困难,十天里有两天上班迟到了五分钟。

——我到那里和你们碰头,我说。

我站起来,拉直裙子,拿起速记本。马卡姆小姐发号施令时,即便是责备,也要求我们一字一句记下。我走进她的办公室,她正要写完一封信,没有抬头,指了指一把椅子,又继续写。我坐下来,不急不慢地第二次理直裙子,毕恭毕敬、“啪”地打开速记本。

马卡姆小姐大概五十出头,并非毫无魅力。她看东西不戴眼镜,胸脯也不瘪平,虽然头发绾成一个圆髻,但还是看得出头发长而浓密。也许她早该成为公司某位高级合伙人的继室。

她以专业的夸张动作把信写完,将笔放回到铜笔架,笔歪向一边,像是矛扎中了靶子。她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直视着我的眼睛。

——凯瑟琳,你不用记什么。

我关上本子,按马卡姆小姐教我们的那样把它塞在右大腿边,心想:这更糟了。

——你到我们这里多久了?

——差不多四年了。

——一九三四年九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是的,十七号周一。

对这一精确的表述,马卡姆小姐笑了。

——我叫你来,是想讨论一下你在这里的未来。你可能听说了,夏天过后帕梅拉小姐就要离开。

——我没听说。

——你不太和其他姑娘闲聊吧,凯瑟琳?

——我不太喜欢闲聊。

——这对你挺好。不过,你似乎和大家相处得还不错?

——大家并不难相处。

马卡姆小姐又是一笑,这次是因为我把“大家”恰当地放在了句首。

——你这样说我很高兴,我们为确保大家能和睦相处做了一些努力。不管怎么样,帕梅拉就要走了,她有了……

马卡姆小姐停下来。

——娃—子。

她用两个音节,使这个词生动形象。

在帕梅拉长大的贝德福德-斯泰森特那样的拥挤街区,这也许是个值得庆贺的消息,但在这里不是。我试图表现得如同刚刚得知自己的同事偷钱当场被抓似的。马卡姆小姐继续说。

——你的工作无可挑剔,你的语法知识非常出色,你与同事的相处堪为典范。

——谢谢。

——刚开始,你的速记好像赶不上你打字的速度,不过现在有了明显的提高。

——那是我的一个目标。

——这是个好的目标,我还发现你对信托和地产的法律条文的了解接近一个初级律师。

——希望这不会让您觉得我自负。

——一点儿也不。

——我知道,如果我了解合作者的工作性质,就能更好地帮助他们。

——没错。

马卡姆小姐又停下来。

——凯瑟琳,根据我的判断,你是地地道道的奎金人,我已经推荐你接替帕梅拉的位子,做领班。

(她说出来的是“领帮”)

——你知道,领班是交响乐队里的首席小提琴手,你将获得比独奏更多的份额——或者说,你将获得比独奏更恰当的份额,但你也得起模范带头作用。我是我们这个小乐队的指挥,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每个姑娘,她们得依靠你的指导。毫无疑问,提升与报酬、责任和职位是并行的。

马卡姆小姐停下,扬起眉毛,表示现在欢迎我发表评论,于是我用专业的克制谢过她,她握了握我的手,我暗自对自己说:多地道的奎金人,多密切的近邻,多讨人喜欢。

我离开办公室,向市中心的南渡口站走去,这样就不用经过布兰尼根的正门。从港口飘来一阵坏贝壳的味道,似乎纽约的牡蛎清楚地知道在一带“R”的月份里不会有人吃它们 48 ,便自己跳上岸来。

我正要上火车,一个瘦高个穿工装裤的乡巴佬从一个车厢跑往另一个车厢,撞掉了我的提包,而我弯身捡包时,裙子撕开了一条缝。因此下车后,我买了一品脱裸麦威士忌,还有一根可以粘在软木塞上的蜡烛。

幸亏我在餐桌旁喝了半瓶酒,才脱下鞋子和袜子,因为等我起身去煎蛋时,我撞到桌子,把剩下的酒全洒到了一张残破的纸牌上。我像罗斯科伯伯那样用诗一般的语句骂骂咧咧,一边用拖把拖地,然后一屁股坐到我爸爸的安乐椅中。

一年中你最喜欢的是哪一天?一月我们在21俱乐部喝酒时,除了那些重要问题之外,我们还问了彼此这个小问题。雪最大的那一天,廷克说。只要不在印第安纳,每一天我都喜欢,伊芙说。我的回答?夏至那一天,六月二十日,一年中最长的一天。

这是个聪明的回答,至少当时我这么觉得,不过冷静地想想,我突然意识到,当被问到一年中最喜欢哪一天时,回答六月中的某一天可有些狂妄自大,它暗示着你生命中的细节棒极了,你俯瞰自己的处境时如此安心,因此你想要的全部只不过是更多的白昼,用以庆祝你的幸运。但正如希腊人教导我们的,对这样的傲慢,只有一种办法可以纠正,他们管它叫报应。我们管它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或掩面而泣;或简称因果报应。它与薪水、责任和职位的适当提升结伴而来。

有人敲门。

我连是谁都懒得问,打开门发现是西部联盟电报公司的信差,送来我平生第一封电报,是从伦敦发来的:

姐们儿生日快乐句号对不起不能到场句号为了我俩在城里闹翻天吧句号两周后见句号

两周?如果从棕榈滩寄来的明信片是一个暗示的话,那我要到感恩节才会见到廷克和伊芙。

我点上烟,又看了一遍电报。从上下文看,不知道伊芙说的“为了我俩”是指她和廷克,还是指她和我。直觉告诉我是后者,也许她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我站起来,从床下拉出罗斯科伯伯的鞋柜,里面有我的出生证和一个拉比的脚印,还有我妈妈唯一的照片,再下面是罗斯先生给我的信封。我把剩下的那些十元钞票丢到床罩上。神谕说,在城里闹翻天吧。而明天我正打算这么干。

在班德尔商场的五楼,花比葬礼上的还多。

我站在一个挂着黑衣服的小衣架前,棉布的、亚麻布的、带缎带的、无背的、无袖的,黑色……黑色……黑色……

——需要帮忙吗?自进店后,这已经是我第五次被人问了。

我转过身,是一位四十四五的女人,身着套裙,戴眼镜,跟我保持着得体的距离。她漂亮的红发往后扎成马尾辫,像是小明星扮演老处女。

——你有没有稍稍……颜色鲜艳些的?我问道。

奥马拉夫人把我引到一张有垫子的躺椅旁,问我尺寸、喜欢的颜色和社交倾向,然后消失。回来时她后面跟着两个姑娘,每人手臂上都挂着一些挑选出来的衣服。奥马拉夫人一件件向我介绍这些衣服的优点,我则拿着一个细腻的瓷杯,喝着咖啡,提出自己的看法(太绿,太长,太温暾),一个姑娘做着笔记,这让我觉得自己像是班德尔商场董事会的经理,在登记春季精选货品。空气中没有丝毫钱将很快易手的暗示,当然不是我的。

奥马拉夫人是专业销售人员,了解自己的商品,她把最好的留在最后:一件白色短袖裙装,淡绿色圆点,还配了一顶帽子。

——这一身很有趣味,奥马拉夫人说。不过是一种有教养的、优雅的趣味。

——是不是太乡村了?

——恰恰相反,这身裙装的设计用意是给城里人带去新鲜空气,城里指的是罗马、巴黎、米兰,而不是康涅狄格。乡下人不需要这样的衣服,我们需要。

我歪了歪脑袋,流露出一丝兴趣。

——试一试,奥马拉夫人说。

非常合身。

——很出色,她说。

——真的?

——当然。你不用穿鞋子,这最能看出衣服的好坏,如果不穿鞋看起来也很优雅,那么……

我们并肩站着,冷静地照着镜子。我稍稍转向一边,抬起地毯上的右脚跟,脚踝上的褶边微微飘动,我努力想象自己光着脚跳西班牙舞,差一点儿就成功了。

——非常棒,我承认道。但我忍不住想,要是你来穿会更好看,衬上你的头发颜色。

——冒昧说一句,康腾小姐,你到二楼就可以弄出我这个头发的颜色。

两小时后,我换了一头爱尔兰式的红发,乘出租车去西村的“美丽时代”。当时离法国餐馆流行还有几年时间,但“美丽时代”已经成了那些不时被遣返的移居海外人士的最爱。那是个小餐馆,有带软垫的长椅,墙上挂着夏尔丹 49 风格的静物画,描绘的是乡下厨房里的物什。

领班记下我的名字,问我等候时是否需要香槟酒,现在才七点,只有不到一半的桌子有人坐。

——等什么?我问。

——您不是在等人吗?

——不是的。

——对不起,小姐,这边请。

他步履轻快地走进餐厅,在一张两人桌旁只停了一下,又走到一张软长椅旁,那里可以纵览整个餐厅。看我坐得舒服后,他消失,回来时拿着说好的香槟酒。

——为突破常规,我给自己敬酒。

我的海军蓝新鞋硌脚踝,在桌布的掩护下,我踢掉鞋子,活动脚趾,从新的蓝色手包里掏出一包烟,一个服务生从桌子那边俯过身,伸过来一个不锈钢打火机,打火,火量足够点着香烟。我不紧不慢地从烟盒里把烟倒出来,他如塑像般一动不动,待我吸上第一口烟,他才满意地站直身子,啪地关上打火机。

——您等人时要不要看看菜单?他问道。

——我不等人,我说。

——对不起,小姐。 50

他向在我旁边收拾桌子的小工打了个响指,然后呈上菜单,菜单搁在臂弯里,这样他可以指着菜,介绍其特色,颇像奥马拉夫人夸赞衣服的样子。这给了我信心,如果我想在积蓄上挖个洞,至少路子是走对了。

餐馆逐渐有了生机,几张桌子热闹起来,鸡尾酒送上桌,烟点上,这生机来得有条不紊,不紧不慢,这餐馆自信满满,它知道到了九点,自己就成了世界的中心。

我也让自己慢慢恢复生机,不紧不慢品尝第二杯香槟酒,享受小鱼烤面包,又抽上一支烟。服务生回来,我点了一杯白葡萄酒、抹焦黄面包屑和干酪屑的芦笋,主菜是餐馆的特色菜:黑块菌馅童子鸡。

服务生迅速离去,我第二次注意到坐在对面软长椅上的那对老夫妇朝我微笑。男的矮壮,头发稀薄,穿双排扣西服,扎蝴蝶结,眼神温顺,似乎稍一动情便会流泪。妻子比他高出了七八厘米,身着优雅的夏装,鬈发,笑容温和,她看上去像是置身世纪之交,正招待主教用午餐,之后便要去领导争取妇女选举权的游行示威。她眨眨眼,像是招了招手,我也眨眨眼,也像是招了招手。

小铜盘里的芦笋带着一丝炫耀来到桌边,笋尖排列整齐,根根长度一样,互不叠合,上面精心洒了一层黄油面包屑和意大利果仁味羊奶干酪,干酪烤成焦黄色,脆皮,冒泡。领班将它连同银叉、银匙一起呈上,又磨碎一点柠檬皮放在盘子里。

——祝您胃口好。 51

我胃口是好。

我父亲哪怕挣了一百万,也不会到“美丽时代”来吃一顿。在他看来,餐馆是渎神的浪费行为的最高表现。在你的钱可以买到的所有奢华里,餐馆最难让你感受到奢华。一件毛皮大衣至少可以在冬天穿,可以御寒,一根银匙熔化后可以卖给珠宝商,餐馆的牛排有什么用?你切开它,咀嚼它,咽下它,擦擦嘴,把餐巾扔到盘子上,如此而已。芦笋不是一样吗?我父亲宁可把一张二十元的钞票带进坟墓,也不愿把它花在一顿华而不实的饭菜上。

可对我来说,在上等餐馆吃饭就是最大的奢侈,是文明的最高境界。文明是什么?文明不就是知识分子超越生活基本需求(衣食住行和生存)带来的烦恼,进入精神的空灵世界(诗歌、手包和美味佳肴)吗?这种体验远离日常生活,哪怕生活中的一切完全腐朽,一顿美食也可以使精神焕发生机。如果有一天我名下只剩下二十块钱,我会把它用在这里,享受这无法典当的优雅的一小时。

服务生拿走芦笋盘子,我才意识到自己不该喝第二杯香槟,决定去一趟卫生间,清醒一下。我把左脚伸进海军蓝鞋子里,右脚摸索,却找不到鞋子,我飞快地胡乱搜寻了一圈,眼睛在餐厅里四处打量,脚拇指在桌子下面开始更有规律地画圈摸索,同时不至于改变坐姿。无果而终,我俯下身去。

——可以吗?

坐在餐厅另一边的那位系蝴蝶结的绅士站在我的桌前。

没等我开口,他就轻松地弯下腰,又直起身来,手掌托着那只鞋子。他弯下腰,以摄政王呈上玻璃鞋的礼仪小心地把鞋子放在面包篮后面,我一挥手,把它扫到桌下。

——谢谢您,我真是太粗鲁了。

——一点儿也不。

他回头朝自己的桌子打了个手势。

——如果我和我妻子盯着您看,请原谅,因为我们觉得它们美极了。

——对不起,它们?

——这些小圆点。

就在这时,我的主菜来了,泪眼绅士回到自己的座位,我开始有条不紊地切鸡肉,可没吃几口,我就知道吃不完。块菌的浓香溢出碟子,熏得我脑袋发晕,只要再吃一口鸡肉,我肯定会吐出来。在我的坚持下,他们拿走了一半,可我还是确定自己就要吐了。

我只想快点儿出门呼吸新鲜空气,便把花花绿绿的钞票全丢到桌布上,没等服务生把桌子拉开便站起来,碰翻了红酒杯,可我不记得自己点过红酒。我从眼角看到服务生正把蛋奶酥送到那对老夫妇桌上,像女权运动领导者的妻子挥了挥手,不知是何意。在门口,我和一幅画里的野兔打了个照面,像我一样,它四脚倒挂在一根钩子上。

到了门外,我朝最近的巷子走去,靠着砖墙,小心地吸了一口气,心想这是报应吧。如果我吐了,父亲在天上会带着忧郁的满足瞪着那堆芦笋和块菌,他会说,瞧瞧,这就是你的知识分子的优势。

有人把手放在我肩上。

——亲爱的,你没事吧?

是那位像女权运动领导者的老妇人,她丈夫保持礼貌的距离,用一双充满泪水的眼睛望着我。

——我想我是吃得有点儿过头了,我说。

——是那个糟糕的鸡肉,他们还挺自豪的呢,我觉得太难吃了。你是不是想吐?亲爱的,想吐就吐吧,我可以帮你拿帽子。

——我就快好了,谢谢您。

——我叫哈皮·多兰,这是我丈夫鲍勃。

——我叫凯瑟琳·康腾。

——康腾,多兰夫人说,好像她认识我。

多兰先生看没什么大问题,便慢慢凑上来。

——你常来“美丽时代”吗?他问我,好像我们不是站在小巷子里。

——我第一次来。

——你刚到时我们以为你在等人,他说。我们要是知道你是一个人吃饭,会邀请你加入我们的。

——罗伯特!多兰夫人说。

她转向我。

——我丈夫觉得年轻姑娘愿意一个人在外面吃饭不可思议。

——呃,不是所有的年轻姑娘,多兰先生说。

多兰夫人笑了,假装愠怒地瞪了他一眼。

——你够坏!

然后她转向我。

——至少可以让我们送你回家。我们住在82街和公园大道那边,你住在哪里?

我看到巷口有辆车慢慢停下来,很像是劳斯莱斯。

——中央公园西211号,我说。

贝拉斯福德。

几分钟后,我坐在多兰家的劳斯莱斯后座上,往第八大道开去。多兰先生坚持让我坐中间,他小心地把我的帽子支在膝盖上,多兰夫人让司机打开收音机,我们三人享受了一段快乐时光。

看门人皮特打开车门,迷惑地看了我一眼,多兰夫妇没有注意到。大家相互吻别,许诺再见面,然后劳斯莱斯离开了,我挥挥手。皮特有点儿尴尬地清了清喉咙。

——对不起,康腾小姐,格雷先生和罗斯小姐好像还在欧洲。

——是的,皮特,我知道。

我在市中心上了火车,车厢里挤满了各种不同肤色的脸孔与各种不同款式的衣服。百老汇慢车往返于格林威治村和哈莱姆之间,在戏院区经停两站。周六晚上,这趟车是城里最平民化的运输工具,一本正经的、穿着时髦的和疲惫不堪的全都挤在一起。

在哥伦布圆环站,一个穿工装裤的瘦高个儿上车,他长胳膊、短胡楂儿,看上去像是乡村棒球联盟已过当打之年的投手。过了一阵我才想起来,他就是前天在地铁站碰掉我手提包的那个乡巴佬。他没有坐下,而是站在车厢中间。

门关上,车子起动,他从工装裤口袋里掏出一本黄色的小书,打开折页,开始大声朗读起来,那声音像是从阿巴拉契亚山那边扫荡过来。等他念了一两段,我才知道他在读《登山宝训》。

——他就开口教训他们,说: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

令人敬佩的是,这位“牧师”没有抓吊环,车厢前后摇晃,而他仅靠抓住这本小小的正义之书保持平衡。你觉得他可以这样读福音书,一直读到贝里奇站,再返回来,也绝不会摔倒。

——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

这位“牧师”在做一件令人敬佩的工作,他话语清晰,满怀深情,抓住了《圣经》钦定本中那些诗歌的精髓,用重音强调每一个“他们”,似乎他的生命有赖于此,称颂基督教这一核心悖论——羸弱者将依靠它而获得胜利。

不过在周六夜间的百老汇慢车上,你只会环顾左右,心想这家伙简直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父亲去世后不久,罗斯科伯伯有一次带我去港口附近他喜欢的一家饭馆吃饭。他是个码头装卸工,心胸宽广,行事笨拙,适合去航海——那个世界没有女人、孩子或社交礼仪,只有干不完的活儿,兄弟关系早有规范,不必言说。带上刚刚失去父亲的十九岁的侄女外出吃饭,他当然很不自在。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

当时我已经有了工作,在马丁格尔夫人的公寓楼里有了一间房,他不必为我操心,他只是想知道我一切都好,看看我还需要什么,然后一言不发地切猪排,他乐意这样,可我不想让他这样。

我要他给我讲从前的奇闻趣事,讲他和我父亲怎样偷治安官的狗,把它塞到开往西伯利亚的火车上,讲他们一路跟着走钢丝的江湖艺人看表演,结果被别人在离城三十多公里的地方找到,原来他们走错了方向;讲他们一八九五年来到纽约时,马上跑去看布鲁克林大桥。当然,这些故事我曾经听过很多次,差不多一样,但接着他给我讲了一个我从没听过的故事,也是他们初到美国时发生的。

当时纽约已经有了不少俄罗斯人,有乌克兰人、格鲁吉亚人,也有莫斯科人;有犹太人,也有非犹太人。在一些小区,商铺的招牌是俄文,卢布和美元一样通用。罗斯科伯伯回忆道,在第二大道,你可以买到一种叫“瓦特鲁什卡”的奶渣饼,一点儿不比在圣彼得堡内维斯基罗斯佩克特大道上买到的差。他们到纽约几天后,付了一个月的房租,然后我父亲问罗斯科要剩下的所有卢布,把这些钞票和自己的钞票一起放到一个汤锅里烧了。

罗斯科伯伯想起我父亲的所作所为,动情地微微一笑,说,回想起来,他不知道这件事有什么意义,不过这总归是个不错的故事。

那个周日,我也许想了很多我父亲和罗斯科伯伯的事,想他们坐上货船离开圣彼得堡,来到美国。当时他们二十出头,对英语一窍不通,一到纽约就跑去看布鲁克林大桥——世界上最大的悬索桥。我想到温柔的人和怜恤人的人,想到得佑者和勇敢者。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醒了,洗了澡,穿好衣服,刷牙,然后去地地道道的奎金-黑尔公司办公室,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