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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舔丝绒》第二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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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音乐厅男装丽人到男妓,或许是一种有趣的转变。实际上,演员和艺人的世界与我现在涉足的领域也没有太大不同。都是以伦敦为王国,以西区为首都。都有华丽美妙的一面,也有身不由己的地方,有光鲜也有汗水。都有各种各样的人——天真无邪的少女、风韵成熟的妇人、冉冉上升的明星、过气的明星、主演和龙套……

刚入行的头几个星期,我就缓慢而扎实地学会了这些,正如我在姬蒂身边懂得了音乐厅这个行当。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位朋友兼顾问——一天夜晚,我在苏荷广场边的一栋楼门前避雨,认识了这个男孩。他非常女孩子气,我们把这类人称为“真·玛丽——安妮”。就像其他玛丽——安妮一样,他给自己起了个女孩的名字,艾丽斯。

我说:“这是我姐姐的名字!”他笑了,说这也是他姐姐的名字,只不过他姐姐已经死了。我说我不知道自己的姐姐死了没有,也不在乎。他听了一点也不惊讶。

我猜这个艾丽斯和我差不多大,漂亮得像个女孩——实际上,他比大多数女孩(包括我)更漂亮,他的头发乌黑亮泽,他的脸是心形的,睫毛惊人地又黑又长又浓密。他说他从十二岁就涉足这个领域了,只会干这个,也非常喜欢这行。“无论如何,”他说,“干这行比在办公室或者商店里工作好多了。如果让我在同一个小房间里的同一个凳子上日复一日地看同样无趣的脸,我会发疯的,绝对会疯!”

当他问起我的过去,我说我是从肯特郡到伦敦来的,受到了不公的对待,所以现在不得不到街上来讨生活。从某种意义上看,我说的千真万确。我想他是同情我,也许他对我热络只是因为我们的姐姐都叫艾丽斯。不管怎么说,他开始对我多加照顾,并给了我一些建议和忠告。我们有时在莱斯特广场的咖啡摊见面,一起炫耀自己的收获,或者抱怨接客的运气。当我们交谈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在搜寻,瞄准,四处观望,寻找着新客户、老客户,或者情人和朋友。

“波利·肖,”当一个瘦瘦的年轻男子走过我们的时候,他歪着头,笑着说,“一朵雏菊,绝对的雏菊,但是千万别让他找你借钱。”或者更不友好一点,当另一个男孩从马车里出来,挽着一个身穿红丝绸内衬斗篷的绅士走进阿尔罕布拉剧院,他会说:“妈呀!这不就是那个总把鼻子放进奶油里的小猫?”

最后,他的眼睛必然会落在一个人身上,他会对他点点头,或眨眨眼,然后急匆匆地放下手里的杯子。“喔,”他说,“我看到有个搬运工来找艾丽斯甜心了。再见,小樱桃。吻你美丽的眼睛一千遍!”他会把手指贴在唇上,然后轻轻地拽一下我外套的袖子。我会看到他小心翼翼地穿过拥挤的广场,跑到那个和他打招呼的人身边去。

当他早先问我叫什么名字的时候,我说:姬蒂。

是艾丽斯甜心让我知道了各种各样的男妓,给我解释了他们的服装、习惯还有技能。当然,他们大多数是玛丽——安妮,像他一样,会在白天或者黑夜的任何时候出现在干草市场,涂脂抹粉,穿着紧身裤,显露出芭蕾舞演员一样的肢体。他们把客人带到出租屋或者酒店里。他们的目标是被阳刚的年轻绅士或者贵族包养,拥有自己的公寓。很多人实现了这个抱负——远超你的想象。

也有很多看起来更普通些的,他们是职员或者店铺里的学徒,相当鄙视玛丽——安妮们,他们和男人一起只是为了钱,而不是出于快感——也许只是这么说罢了,我猜他们中有些人甚至有妻子或者恋人。他们属于这个行当里的特殊分支,其中的贵族或者说领导者是禁卫军,也就是我穿上大红色制服扮演的那种。我确定,这些人对阳具得心应手,不是在手里熟练把玩,就是口交的行家。他们心情好的时候也偶尔和绅士们玩个一两下。但是他们从来不让人触碰或者亲吻自己的阳具。艾丽斯甜心说,在这方面,他们骄傲得有点偏执了。

至于我自己的服务类型呢,必然是一种奇特的混合体。我不是一个特别有男子气概的男孩,对那种喜欢被粗暴地上下其手或者在暗处被扇巴掌的男人来说毫无吸引力。当然,我也不会和粗人混在一起,不允许自己被视作工人喜欢的那种小白脸。这么说来,我是挑剔的。莱斯特广场附近的街上游荡着各种嗜好不同的人,但并不都是我感兴趣的类型。大多数人,坦白说,不过是找个所谓的男妓去出租屋解决一下,或者在从市场回家的路上找一个,他们享受完后打个嗝就忘了。但是还有一些人——他们很绅士,我从远处就能分辨出他们——就像我在伯灵顿拱廊商业街遇到的那个,他们或烦躁,或渴望,或浪漫,会在我为其服务的时候吻我,感谢我,甚至在我身上哭泣。

并且,当他们在某个小巷里,院子里,或者不停滴水的厕所马桶边紧张得气喘吁吁,我不得不转过身去掩饰脸上的微笑。如果他们长得像沃尔特,那就更好了。如果他们不像——嗯,反正他们都是男人,脱了裤子看起来都一样(无论他们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怎么想)。

在燃起他们的欲望时,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的欲望。我甚至不需要他们给我的钱。我就像一个曾经被抢走了心爱之物的人,把自己变成了小偷——并非觊觎邻居的财产,而只是想毁了它们。我唯一的遗憾就是,尽管自己每天的表演那么精彩,也没有观众来看。我只能看着自己在一个昏暗乏味的地方和我的绅士靠在一起喘气,希望地上的鹅卵石是个舞台,墙上的砖块是幕布,脚下的老鼠是燃烧的脚灯。我只想有个人看我——一个人就够了!我想有一个人看到我们的结合,有一双大胆而老练的眼睛看到我的演出有多么完美,我那愚蠢而可靠的顾客是多么好骗,多么谦卑。

但是考虑到当时的情况,这应该完全不可能。

这一些都进行顺利,持续了大概六个月,我在贝斯特太太家暗淡的生活继续着,伦敦西区的旅程和男妓生涯也继续着。我带来的那一点钱花得很快,顷刻就没了,现在,既然卖身成了我唯一懂得且还算喜欢的行当,我就开始完全依靠街上的营生过活。

我仍旧没有姬蒂的消息,简直音讯全无!最后我认定她一定出国了,和沃尔特一起去碰运气,或许是去了我们计划中的美国。那些在音乐厅舞台度过的岁月似乎已经离我十分遥远,变得不再真实。有一两次我经过市中心的时候,看到了一两张熟悉的脸——在百丽宫和我们一起吃过饭的人,或者肯顿市集贝德福德剧院的服装师。有天晚上我靠在大风车街的一根柱子上,看着在不列颠剧院和姬蒂搭档扮演灰姑娘的多莉·阿诺德从亭阁出来,被人扶上马车。她看着我,眨了眨眼,然后移开视线。可能她以为她认识我,可能她以为我是个和她一起演过戏的男孩,也可能她以为我只是个在阴影里搜寻顾客的可怜虫。总之,她没有发现我就是南·金,我敢肯定。如果我有冲动跑过去告诉她我是谁,并向她打听姬蒂的消息,那种冲动也就持续了一会儿。就在那一刻,司机赶起了他的马,马车走了。

嗯,现在我和剧院唯一的联系就是我成了男妓。我发现莱斯特广场的音乐厅——那些我和姬蒂两年前满怀希望地注视过的小音乐厅——在男妓的世界是个著名的勾搭之地。特别是帝国剧院,总是人头攒动。他们和妓女一起散步,或者聚成一堆,说着闲话,比较着各自的运气,用夸张的高音和手势招呼彼此。他们从来不看舞台,只在镜子里盯着自己或者对方涂脂抹粉的脸,或者更隐秘地,盯着匆匆从他们身边或一闪而过或流连徘徊的绅士们。

我喜欢和他们说话,观察他们,同时被他们观察。我喜欢在帝国剧院附近散步——这是英国最气派的音乐厅,就像沃尔特说的,这是姬蒂如此向往,却没有被邀请的地方!我喜欢在它周围散步,背对着华丽的金色舞台,我的服装在大吊灯耀眼的灯光下闪耀,我的头发油光发亮,我的裤子鼓胀着,我的嘴唇是粉红色的,那些男妓说,我浑身散发出薰衣草的气味,明明是想引人上钩——但他们错了。我从来没有观察过台上的歌手和喜剧演员。我和那个世界的缘分已尽,彻底结束了。

我说过,一切都很顺利,然后,在1891年头几个温暖的星期——也就是我离开姬蒂一年多后,发生了一件麻烦事,打破了我的生活规律。

一天晚上,结束了密集的服务之后,我回到了钟点房的旅馆,发现门口的老妇人不见了,她的椅子倒在地上,我房间的门被撞坏,摇摇欲坠地大开着。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似乎看门的老鸨被撵走了,不知是警察来了,还是与之竞争的老鸨干的,也没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无论如何,有贼趁她不在时入室行窃,威胁屋子里的妓女和嫖客,抢走了能拿走的一切:破破烂烂的床垫和地毯,打破的梳妆镜,快要散架的家具,还有我的女装、鞋、帽子和钱包。我的损失不算太大,但是这意味着我必须穿男装回家——我穿着法兰绒长裤,戴着硬草帽,试图悄悄溜进贝斯特太太的房子里,不被她逮到。

那时已经很晚了,我慢慢走回史密斯菲尔德,希望到家以后贝斯特家的人都已睡着。还好,我到家的时候窗子都黑了,看起来非常安静。我走进门去,轻轻爬上楼梯。想起上一次我这样蹑手蹑脚地穿过熟睡的房子看到的场景,我还是害怕。可能过去的记忆让我疏忽大意了,走到一半我用手摸了一下脑袋,结果帽子飞出楼梯扶手,啪的一声落在了下面的过道里。我停下咒骂了一声,但知道自己必须下去捡帽子;正当我转过身准备下楼的时候,我听到了开门声,看到了一根蜡烛的晃动。

“阿斯特利小姐,”这是房东太太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尖厉而气愤,“阿斯特利小姐,是你吗?”

我没有停下来回答她,而是慌忙跑上楼梯进屋去。我关上门,匆匆脱下外套和裤子,把它们和我的裙子、内裤一起扔进小小的壁龛,我挂衣服的地方。我找到一件睡衣套上,正在系脖子上的扣子时,听到了可怕的声音:一阵匆忙而沉重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紧跟着一阵拍门的声音,还有贝斯特太太的大声尖叫。

“阿斯特利小姐!阿斯特利小姐!你必须给我开门!我在楼下过道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我猜你屋子里一定有不应该进来的人!”

“贝斯特太太,”我回答说,“你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阿斯特利小姐。我警告过你。我儿子也在这儿!”她握住门把手,不停地摇。我听到了楼上的脚步声,婴儿被吵醒了,开始哭泣。

我转动钥匙,打开了门。贝斯特太太穿着睡衣,包着方格头巾,推开我,进了屋子。她儿子站在身后,穿着衬衫,戴着睡帽,脸色非常难看。

我朝贝斯特太太转过身。她沮丧地环顾四周。“我敢肯定这里有个男人!”她大喊,掀掉床单,又往床下看。最后,她打开了壁龛。我冲过去阻止她,她满意地嘴角上扬,说道:“现在可让我逮住了!”她越过我,扯开布帘,气喘吁吁地退开。壁龛里有四套西装,连同我刚才塞进去的那一套。“好呀,你这个小娼妇!”她大喊,“我看你是又要在这儿卖淫了吧!”

“卖淫?卖淫?”我两臂交叉,“我只是在给人缝衣服,贝斯特太太。做些针线活,给男人缝衣服不是犯罪吧?”

她捡起了我刚脱下的内裤,拿起来闻了闻。“这些内衣还是热的!”她说,“我猜你想说这是你的针留下的余温?恐怕是他的针吧!”我张大了嘴,但说不出一句话。在我踌躇之际,她走到床边向外看,“我猜他们就是从窗户跳出去的。这些混蛋!他们光着身子走不远的!”

我看着他儿子,他正盯着我睡衣下的脚踝。

“很抱歉,贝斯特太太,”我说,“我不会再做这种事了,我向你保证!”

“当然不会了,在我的屋子里你敢!你现在就走,阿斯特利小姐,明天早上就走。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奇怪的房客,我不介意告诉你。现在你跟我来这套,在我这儿当婊子!我不允许,决不允许!你搬进来的时候我就警告过你。”

我低下头,她踮起脚。她身后的儿子终于对我嗤之以鼻,“荡妇!”他说。然后他吐了口痰,跟着他母亲消失在黑暗里。

我也没有太多东西需要收拾,第二天早上洗漱后我就搬走了。我从贝斯特太太身边经过时,她噘着嘴。然而玛丽以一种敬佩的目光看着我,似乎有些畏怯和惊讶。我最终证明了自己这么正常,简直正常得惊人。我给了她一先令,拍了拍她的手。然后我又在史密斯菲尔德肉市转了一圈。这是个暖和的早上,动物尸体的味道极其难闻,苍蝇成群飞舞,声音大得像马达的轰鸣。尽管如此,我却对这个地方有了一点淡淡的好感,毕竟在那些悲伤的日子里我总是凝视着这儿。

我终于走了,留下苍蝇们自个儿吃早餐去。对于接下来何去何从,我几乎没什么主意,不过我听说国王十字车站附近的街上都是出租屋,想着或许可以去那儿碰碰运气。不过最终我根本没走那么远。我在格雷律师学院路一个商店的橱窗上看到了一张小卡片:体面的女士寻找男/女租客。还附有一个地址。我盯着看了一两分钟。体面这个词叫人看了不舒服,我没法再面对另一个贝斯特太太了。但是“男/女”的字样看起来非常诱人。我在这个分隔符里看到了自己。

我记下了这个地址。房子在一条叫作格林街的路上,其实非常近,就是格雷律师学院路上的一条小道,一边是打理得很好的排屋,另一边是看起来简陋寒酸的破屋。我要找的房子就是联排房屋中的一间,看起来很舒服,台阶上摆着一盆天竺葵,后面是一只三条腿的猫在洗脸。当我接近这猫的时候,它仰起头让我挠它的下巴。

我按了门铃,来迎接我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女士,围着围裙,穿着拖鞋,看起来很和气。我说明来意之后,她立刻请我进屋,自我介绍说她是米尔恩太太,然后招呼了一下那只猫。当她招呼猫的时候,我环顾四周,眼前一亮。屋子的走廊里挂满了画,就像邓迪太太的客厅。然而这些画不是以剧院为主题的;其实,这些图画之间并没有任何共同点,除了色彩都很明亮。大多数看起来都很廉价,有些明显是从书报上剪下来的,没裱画框就直接钉在墙上,但有一两幅还是挺著名的图画。例如,雨伞架上就挂着一幅俗艳的《世界之光》[30],下面是一幅印度画,一位苗条的蓝色神明画着眼线,拿着一根长笛。我在想米尔恩太太会不会是某种宗教狂热分子,一个通神论者,或者改信了印度教。

然而当她看到我盯着墙看的时候,笑得真像个基督徒。“这是我女儿的图片,”她说,似乎解释了一切,“她喜欢这些色彩。”我点了点头,跟她上了楼。

她把我径直带到出租的房间。这是一个普通而舒适的屋子,里面的一切都很干净。这屋子最吸引我的就是窗户,一面落地窗,从中间打开,通向一个小小的铁阳台,从那里可以俯瞰格林街。阳台对面就是那排破旧的房子。

“房租是八先令。”当我环顾四周时,米尔恩太太说。我点点头,“你不是第一个来看房的姑娘了,”她继续说,“其实,我是想找个年纪大点的女士,比如说寡妇。以前是我侄子住在这里,不过他最近结婚搬出去了。你是不是也会很快结婚啊?”

“哦,不会的。”我说。

“你没有男朋友吗?”

“没有。”

这似乎让她很满意:“很好。你看,这里只有我和我女儿,她是个挺特殊、挺乖的女孩儿。我不想让家里有年轻男人进进出出的……”

“不会有的。”我肯定地说。

她又笑了,然后略带犹豫地说,“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离开现在的住处吗?”听到这个我犹豫了一下,她的笑容收紧了。

“说实话,”我说,“我和我的房东太太有点小矛盾。”

“啊。”她微微一愣,我意识到如果说实话就大错特错了。

“我是说——”我说着便意识到她正想些什么。她在想什么呢?可能想到的是我的房东太太看到我亲吻她的丈夫。

“你看,”她抱歉地说,“我女儿……”

她的女儿一定多多少少是个美女吧,我想,不然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色情狂——如果她母亲那么想把她关在家里确保她的安全,不让男人看到她的话。但是,既然我被商店橱窗里那个拼错的招租卡片吸引,[31]这个屋子以及里面的人一定有什么东西会留住我。

我想碰碰运气。

“米尔恩太太,”我说,“实际上我的工作比较特殊——可以说是剧院行当——所以我有时需要穿男装。我的房东太太发现了,因此不喜欢我。我敢肯定,如果我住在这里,我绝对不会带男人踏进您的家门。您可能会问我怎么敢保证,但是我只能说,我说到做到。我不会拖欠房租,我就在房间里安安静静地待着,您可能都注意不到我的存在。只要您和米尔恩小姐不反对偶尔看到一个女孩穿着裤子,打着领带,我想我就是您要找的房客。”

我说得十分诚恳——多多少少吧——此刻米尔恩太太看起来若有所思。“你是说,男人的衣服。”她说道,并未流露不友好的态度或难以置信的样子,而是兴味十足。我点了点头,打开了我的包,拿出一件外套,刚好就是禁卫军制服的上衣。我拿起来抖了抖,又在身上比了比,希望她感兴趣。“我的天啊,”她双臂交叉说,“真是漂亮啊,我的小姑娘肯定会喜欢。”她朝门那边做了个手势,“你能不能让我……?”她走到门口叫了一声,“格蕾西!”我听到了楼下的脚步声。米尔恩太太扭过头,“嗯,她有点害羞,”她低声说,“如果她对你犯傻,不要在意,她就是那样。”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格蕾西很快就来了,又过了几秒钟,她就站在了母亲的身旁。

我还以为是什么惊人的美女。格蕾西·米尔恩并不漂亮,但是,我立刻就发现了,她很特别。她的年龄让人难以捉摸,我猜可能在十七到三十岁之间。然而她的头发是黄色的,像亚麻一样光滑,垂在肩膀上,像小女孩一样。她的衣服搭配奇怪,一条蓝色短裙,一件黄色围裙,腿上穿着鲜艳的长筒袜,上面画着时钟,脚蹬红色的天鹅绒拖鞋。她的眼眸是灰色的,脸颊十分苍白。她相貌奇特,五官扁平,仿佛是谁画了一半,然后又用橡皮不经意地擦掉了一些。她说起话来声音浑厚,有些嘶哑,我意识到自己方才猜得没错,她很天真。

当然,我很快就觉察到了这一切。当她妈妈把她介绍给我的时候,格蕾西的双臂环绕着妈妈,羞涩地躲在后面。然而这会儿她看到了我手中举着的外套,显然非常高兴,看得出她很想抓住色彩鲜艳的袖子摸一摸。

毕竟,这是一件漂亮的外套。我问她:“你想试试吗?”

她点了点头,然后问她妈妈:“我可以吗?”米尔恩太太说可以。我拿起外套让她穿上,然后挪到她身前给她扣扣子。奇怪的是,大红色哔叽和金色的装饰与她的头发、眼睛、裙子还有长筒袜竟十分相称。

“你看起来像个马戏团里的姑娘,”我和她妈妈一起端详着她,“像马戏团主持人的女儿。”她笑了,然后笨拙地鞠了一躬。米尔恩太太也笑了,拍了拍手。

“可以送给我吗?”格蕾西问我。我摇了摇头。

“实话说,米尔恩小姐,我想我没法给你,如果我还有一件同样的衣服……”

“好了格蕾西,”她母亲说,“你当然不能要了。阿斯特利小姐还要穿着这件衣服演出呢。”格蕾西做了个鬼脸,但并没有非常沮丧。米尔恩太太看着我的眼睛说,“她可能会想借着穿一穿,”她小声说,“偶尔借来穿一下,可以吗?”

“全都可以借,想穿就穿!”我说。当格蕾西看着我的时候,我对她眨了眨眼,她苍白的脸颊红了起来,低下了头。

米尔恩太太发出了高兴的啧啧声,满意地双臂交叠。“我真心觉得,阿斯特利小姐,你会和我们相处得不错。”

我立刻就搬进来了。那天下午我收拾了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格蕾西在旁边饶有兴味地看着,米尔恩太太端来了茶,接着又上了好几样茶,还有蛋糕。到了晚餐时间,我已经成了她们的“南希”。晚餐是馅饼、豌豆和肉汁,餐后还有模具做的牛奶冻。自从我一年多前离开惠特斯特布尔,这还是第一次坐在家庭餐桌上吃饭。

第二天,格蕾西以各种搭配试穿了我的衣服,她的妈妈在一旁鼓掌。晚餐我们吃了香肠,然后是蛋糕。吃完蛋糕以后,我换衣服出发去苏荷区。当米尔恩太太看到我穿着哔叽和天鹅绒的西装,又鼓起掌来。她给我配了一把钥匙,让我可以晚归时不用担心吵醒她们。

这简直像是和天使住在一起。我可以自由安排时间,穿自己喜欢的衣服,米尔恩太太对此毫不介意。我可以穿着领口沾着男人精液的衣服回来,她只会从我紧张不安的手中接过衣服,在水龙头下一边洗一边说:“我从来没见过喝汤时这么粗心大意的女孩!”当我颓废地醒来,被不愉快的记忆纠缠,她只会把我的早餐放在一旁,什么都不问。她就是那么单纯。不仅她女儿单纯,她也有她的单纯。她为了格蕾西待我很好,因为我喜欢格蕾西,待她很好。

比如格蕾西喜欢鲜艳的色彩,我对此很能体谅。你只要在这栋房子里停留超过三分钟,就会注意到她对色彩的狂热,三天以后,我就开始习惯了。如果我和其他普通的女孩一样有自己的固定习惯,这可能会叫人发疯。在这里的第一个星期三,我穿着黄色外套下楼,米尔恩太太皱了皱眉头说:“星期三格蕾西不喜欢在家里看到黄色。”然而三天以后,我们吃了奶油冻的茶点,我就发现,周六的食物似乎必须是黄色的……

米尔恩太太对这些已经习以为常,几乎注意不到。很快我也习惯了,早上穿衣服的时候会问:“格蕾西,今天是什么颜色?”“我应该穿蓝色哔叽西装,还是牛津布的?”“我们晚上吃醋栗还是彩色蛋糕?”我并不介意这种小游戏,我觉得格蕾西就像其他人一样,也有一套自己的哲学。我十分理解她对明亮色彩的热情,因为城市里有太多可爱的色彩了,在某种意义上,她引导我以新的方式来看待它们。我在街上漫步时,会留意看图画和女装,买下我觉得她喜欢的,带回家送给她。她有一系列巨大的相册,粘贴着剪报之类的东西,我会给她找一些杂志和小画册让她来剪,我还会从花店给她买花,紫罗兰、康乃馨、薰衣草、满天星和蓝色的勿忘我。当我把它们递给她的时候,我会像变魔术一样从我的外套下把它们拿出来,她会高兴地红着脸,或许还会开玩笑地行一个屈膝礼。米尔恩太太看着我们,高兴极了,却摇着头装出责备的样子。

“啧啧!”她会对我说,“你迟早会把这姑娘迷坏了的,我发誓!”我暗忖,她这样也够怪异的,一直把女儿保护得那么好,不让任何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多看一眼,却鼓励格蕾西和我玩恋人的游戏,而且看得那么兴致勃勃,那么无忧无虑。

但是在那个房子里什么事情都没有办法细想,因为那里的生活实在是太舒服,太慵懒,太甜蜜了。

而且自从我失去姬蒂,就变得很不愿意思考,这种生活方式对我真是再合适不过。

因此时间飞逝,我的生日到了,以前我对这个日子并不特别在意,但这一天我收到了礼物,还有插着绿色蜡烛的蛋糕。圣诞节来了,带来了更多礼物,以及圣诞大餐。脑海中一部分顽固的记忆复苏了,我想起和姬蒂一起度过的两个快乐的圣诞,想起了我的家人。戴维,我想应该已经结婚了,说不定都当爸爸了——那我也该是姑姑了。艾丽斯要二十五岁了。他们今天会一起庆祝新年的到来,除了我——他们或许会惦记我在哪里,过得怎么样。姬蒂和沃尔特或许也会这么想。我心想,就让他们惦记去吧。当米尔恩太太在餐桌上举起酒杯,祝愿我们三个圣诞快乐、新年好运的时候,我对她笑笑,亲吻了她的脸颊。

“这个圣诞真不错!”她说,“我和我两个最棒的女孩儿在一起。南希,你敲响我家门的那一天,真是我和格蕾西的幸运日!”她的眼睛闪着光。以前她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是没有这么动情。我知道她在思考,我知道她开始把我当女儿看了,把我当作她女儿的亲姐姐,一位可以依靠的大姐姐,或许会在她去世后照顾格蕾西……

这想法让我吓了一跳,然而那会儿我还没有其他的家人,也没有别的计划,没有自己的姐妹,当然也没有恋人。因此我说道:“这对我才真是幸运的一天啊!如果一切都能永远像现在这样该多好!”米尔恩太太擦了擦眼泪,用她粗硬的老手抓住我细白的手。格蕾西高兴地看着我们,但这绚烂的一切让她有点心不在焉,她的头发在烛光下闪闪发亮,像金子一样。

那天晚上我仍和以往一样去了莱斯特广场。尽管是圣诞节,还是有人在那里寻觅男妓。

但是,冬天里生意惨淡。雾气和早早就降临的夜幕适合偷偷摸摸的事情,但是没有人想在墙上的冰凌下解开裤子,我也不想跪在滑溜溜的鹅卵石上,或者穿着短外套在伦敦西区游荡,展示出我臀部的迷人曲线以及裤子里的手绢堆叠出来的形状。我想待在舒适的家里:沦落风尘的人们在一月里就像丧家之犬,不是发烧就是流感,或者更糟;艾丽斯甜心一整个冬天都在咳嗽,他说他怕跪着给男人舔的时候把对方的阳具给咬掉。

然而,当春天再次到来,夜晚变得暖和,街上的营生就容易些了,但我变懒了。现在,与其到街上去碰运气,我更多时候宁可待在家里——并不是在屋子里睡觉,只是半睁着眼歇着,或者抽着烟,看夜幕降临,万籁俱寂,烛火渐渐微弱,最后熄灭。我打开窗户,让城市里各种各样的声音飘进来:有格雷律师学院路上马车和货车的嘈杂,有国王十字车站的汽笛和蒸汽火车的嘶鸣,有路人的争吵、交谈和寒暄——“喔,好呀,珍妮!”“下周二,下周二见……”当闷热的六月到来时,我经常在朝向格林街的小阳台上摆上一把椅子,长时间坐在那里乘凉。

那个夏天我过了大约五十个这样的夜晚,我敢说我记不清这些日子都有什么区别,有印象的不超五个夜晚。不过其中一天,我记得非常清楚。

我和以往一样把椅子摆在阳台上,椅背对着大街,懒懒地跨坐着,双臂交抱,腮帮子靠在胳膊上。那天我穿着一条普通的亚麻裤子和一件衬衫,领口开着,还戴着一顶水手草帽忘了摘下,因为下午的阳光很强烈。我身后的房间没有开灯,我猜除了我手中偶尔散发出光亮的烟头,应该没有人能看到阴影中的我。我闭着眼,什么都没想,突然听到了一阵音乐。有人漫不经心地演奏起某种甜美的弦乐器,不是五弦琴,也不是吉他,而是一种轻快的吉卜赛旋律,在夜晚的微风中被奏响。很快,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高亢而颤抖地跟上了旋律。

我睁开眼睛寻找这声音的来源,发现不是如我想象的从下面的大街上传出的,而是来自对面的建筑。对面的那一排房子曾经暗淡而空旷,和我房东家所在的舒适排屋形成鲜明对比。工人在对面装修了一个多月,我并没有怎么留意他们靠着梯子敲敲打打的作业。现在那栋房子修好了,变得干净整齐。我在格林街的时间里,对面的房子窗户里一直都是没有光亮的,而今天晚上,窗子打开了,窗帘也敞开着。美妙的旋律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打开的窗帘给了我一个绝好的机会一睹屋内景象。

我现在看清楚了,那乐器是曼陀林。演奏乐器的是一个俊俏的女人,穿着一件裁剪得当的外套,一件白衬衫,戴着眼镜。我顿时以为她是个女文员或者大学生。她唱歌时微笑着,唱不上高音时,便笑出声来。她在曼陀林的琴颈上系了一束丝带,每弹奏一下丝带就会随之晃动。

然而听她唱歌的几个人却没有那么高的兴致。一个男人穿着粗糙的西装坐在她身边,随着音乐点头,脸上保持着礼貌的微笑;他膝上坐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穿着打补丁的裙子,围着围裙,他抓着她的小手,跟着音乐打着拍子。他的肩膀上靠着一个男孩,头发剃到细细的脖子和红红的大耳朵那里。他身后是一个看起来面色疲惫的女人,绷着脸——我猜是这个男人的妻子——她无精打采地把另一个婴儿抱在胸前。这群人中的最后一个是一个健壮结实的女孩,穿着时髦的外套,她在窗帘的边上,所以看不清楚。她的脸隐在窗帘后面,但我可以看到她的手——非常纤细苍白——看得异常清楚,她拿着一张卡片,或者一本小册子,像扇子一样不停地扇着,驱赶着热气。

这些人都聚在一张桌旁,桌上摆着一罐不太精神的小雏菊,以及一顿朴素晚餐的残羹:茶和可可,冷肉和咸菜,还有一块蛋糕。虽然他们兴致不高,笑容勉强,但这个场景似乎是在庆祝些什么。我猜应该是个暖房派对,尽管我不确定这位演奏曼陀林的女士和这个毫无生气的贫困家庭之间是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那个双手细白的女孩到底是和曼陀林女士一起的,还是这个家的一员。

旋律变了,我感觉到这家人变得不耐烦起来。我点燃一根烟,仔细观察着这幕场景,觉得值得一看。最后窗帘后面的女孩停止扇风,站了起来,轻轻走过这家人,站到窗边,也和我一样打开了小阳台,站了上去,打了个哈欠,看着脚下安静的街道。

我们之间不过十米的距离,视线几乎是平行的,但是正如我方才所想,我只是黑暗室内的一个影子,她并没有注意到我。我也没有看见她的脸。她正处于背光的位置,和窗户及窗帘一起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光束穿过了她的头发,她的秀发如螺旋形红酒开瓶器一样弯曲,形成一圈耀眼的光环,就像教堂里的圣人。然而她的脸依然隐在黑暗中。我注视着她。音乐停止后,传来一些稀稀拉拉的掌声、一阵交头接耳声,但是她仍旧在阳台上,没有回头看。

我的烟快抽完了,差点烧到我的手指,我把烟蒂扔到下面的街上。她看到了我的动作,吓了一跳,斜眼看了看我,然后愣住了。透过黑暗,我从她的耳根看出她脸红了——她的困惑让我感到不安,直到我想起自己穿着男装。她是把我当成傲慢的偷窥狂了!这想法给了我一种奇妙含混的感觉,虽然既耻辱又尴尬,但我必须承认,还有快感。我摘下草帽,礼貌地扬了扬。

“晚上好,亲爱的。”我用低沉而慵懒的声音说。这是街上的粗人——譬如小贩和修路工人对路过的女士们经常说的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会想模仿他们。

这个女孩又吓了一跳,然后张开嘴,好像要说出什么生涩的回答,然而这时她的朋友靠近窗边,她已经戴上帽子,正要戴上手套。她说:“我们得走了,弗洛伦丝”——这个名字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听起来十分浪漫,“孩子们该上床睡觉了。马森先生说他会送我们,陪我们走到国王十字车站。”

女孩没有再朝我这边看,迅速进了屋里。她亲了亲孩子们,和孩子的母亲握了握手,然后礼貌地离开。我在阳台上看到了她、她的朋友,还有马森先生,从房子里走出来,朝格雷律师学院路走去。我在想她会不会回头看我是否还在注视着她,但是她没有。为什么我要在意这些呢?当灯光再一次打在她脸上的时候,我发现,她一点也不俊俏。

如果不是过了两个星期我又看到了她,我可能就把她忘了。这次不是在黑暗中,而是在白昼。

那是又一个温暖和煦的日子,我醒得很早。米尔恩太太和格蕾西出门去了,我刚好无所事事,只能自娱自乐。我趁钱花光之前给自己买了几件体面的女装,那天穿的就是其中一件。我还戴上了过去的假发,在黑色草帽的硬帽檐下看起来非常自然。我打算去哪个公园转转,比如海德公园或者肯辛顿花园。我知道男人会一路跟我搭讪,但是我发现公园里都是女人,有好多推着摇篮的女佣,带着孩子的女家庭教师,还有在草地上吃午餐的商场女售货员。我想,其中任何人都会愿意和穿着漂亮衣服、面带微笑的女孩聊聊天,而且那天我突然幻想——古怪的幻想——想要女人的陪伴。

我带着这种想法和计划,穿着那件衣服,看到了弗洛伦丝。

我立刻就认出了她,尽管之前只见过她一次。我刚出门,在台阶的最后一级站了一会儿,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她从格林街另一头走来,沐浴着阳光,出现在我视平线的左下方。她穿着一件外套,一条棕黄色的裙子——就是那在阳光下显得耀眼夺目的颜色吸引了我的视线。她和我一样,也停下来,手里拿着一张纸,似乎在找什么地方。这条路是通往那栋公寓的,我猜她是要去上次开派对的屋子。我懒懒地想着她会去哪里。如果她朝国王十字车站的方向去,我就会错过她了。

最后她把这张纸塞进胸前的一个小背包,向左转身,面向我。我站在台阶上,和以往一样注视着她。她仍然和我在同一视平线,我们之间只有一街之宽的距离。我看到她的目光突然看向我,然后又移开,随后又感觉到我一直注视着她。她放慢脚步,不安地朝我笑了笑。但是我可以看出她根本不记得我了。我不能错失良机。我看她依然和蔼而好奇地看着我,便抬起手,扬起帽子,用上次那种低声说:“早上好!”

像上次那样,她吓了一跳。然后朝我头上的阳台看了看,脸红了,“哦,上次,是你?”

我又笑了,微微鞠了一躬。我的胸衣发出咯吱声,穿着裙子向女士献殷勤感觉挺怪异的,我突然害怕她对我的印象由粗鲁的偷窥狂变成了白痴。但是当我抬眼看她,发现她不再脸红了,她的表情既非鄙视,也不狼狈,而是觉得有趣。她歪了歪脑袋。

大街上驶过一辆马车,接着是一辆货车。这次我扬起帽子,心里只有个模糊的想法,想更正她对我的误解。或许是为了博她一笑。但是当车开过,她还站在那里,像是等我过去。我走过去,站在她身旁说:“如果那天晚上吓到你了,我表示抱歉。”想起这件事,她似乎有些尴尬,但还是笑出声来。

“你没有吓到我,”她仿佛从未被惊吓一般,“我只是有点吃惊。如果我知道你是个女人——喔!”她的脸又红了,或许只是和上次一样的原因吧,我也说不准。然后她移开视线,我们陷入了沉默。

“你的音乐家朋友呢?”最后我开口问道。我想象着手里有一把曼陀林,摆出姿势弹了几下。

“德比小姐啊,”她笑着说,“她在办公室呢。我做慈善工作,给无家可归的穷人找房子。”她说话多多少少有些东区口音,但是声音低沉,有些轻微的气喘,“我们努力了好久,才把这个街区的房子打点好,那天你看到的是我们帮忙搬进来的第一家,这对我们来讲也是一种成功,毕竟我们只是个小公司——所以德比小姐觉得我们应该开派对庆祝一下。”

“哦,是吗?嗯,她演奏得很好。请告诉她让她常来啊。”

“你是住在这里吗?”她朝米尔恩太太家点点头。

“对。我喜欢在阳台上坐着……”

她扬起手,捋了捋帽檐下的一撮头发说:“还总是穿着裤子?”于是我眨了眨眼。

“只是有时候会穿裤子。”

“总是盯着女人看,把她们吓一跳?”我眨了眨眼,“我可没这么想过,在遇到你之前。”我说的是实话,但是她听到就笑了,好像在说,哦,是这样啊。这笑容,以及与其相关的对话,有些令人心绪不宁。我更仔细地打量着她。如我上一次所见,她不能算个美人。她的腰很粗,几乎可以说是粗壮,脸也很宽,下巴结实。她牙齿整齐,但不算太白,她的眼睛是淡褐色的,但是睫毛并不长,不过她的手似乎非常秀美。女孩都不希望有她那种头发,尽管她在脖子那里绾了个发髻,但还是有几缕散落下来,可以看出发质并不好。上次在灯光的照射下,她的头发看起来是红褐色的,但现在说是棕色更确切。

她不是个美人,这让我更喜欢她了。她看到我怪异的举动竟然如此平静,仿佛女人总是穿男人的裤子,仿佛她们都会在阳台上跟她打招呼,而她已经习惯了,觉得这只是调皮而已。我在她身上没有看出别的女孩那种忸怩作态。当然,别人看着她,也不会轻蔑地叫她女同。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我已经不恋爱了,这些日子我干的完全是另一个行当!

过了这么久,交一个——朋友,会使我伤心吗?

我说:“嗨,和我去公园好不好?我看到你的时候正想去公园。”

她笑了,摇了摇头说:“我在工作啊,不能去。”

“这种天气工作,也太热了。”

“工作还是要做的啊。我要去老街一趟,德比小姐认识的一位女士有房子给我们。我现在应该已经到那儿了。”她皱皱眉,低下头,看着胸前挂着的一块表,用丝带系着,像一枚奖牌。

“你不能叫德比小姐来替你吗?我看你也挺不容易的。我猜她正在办公室,把脚跷在桌子上弹曼陀林呢。你却在太阳底下暴晒。你至少该吃个冰激凌。肯辛顿花园里有个意大利女人卖的冰激凌是全伦敦最好吃的,她给我半价……”

她又笑了。“我不能去。不然谁知道我们那些穷人家里会发生些什么。”

我一点也不在乎那些穷人。但是我突然害怕自己会失去她。我说:“那么,我得等到你下次来格林街才能看到你了。那得到什么时候呢?”

“啊,你看,”她说,“我不会再来了。过几天我就离职了。我会去帮着经营青年旅社,在斯特拉特福德。那边离我家更近,当地人我也都认识,不过这意味着我大多数时间会在东边……”

“哦,”我说,“那以后你就不会来这里了?”

她犹豫了一下说:“我有时候会来,晚上。我会去剧院,或者去雅典娜会堂听讲座。你可以跟我一起去啊。”

现在我只为了男妓的生意去剧院,我没法坐在天鹅绒的座位上了,哪怕是为了她。我说:“雅典娜会堂?我知道那个地方。但是讲座,你是说哪种呢,教堂布道之类的?”

“政治的。比如阶级问题,爱尔兰问题……”

我的心一沉,“还有女权问题。”

“正是。他们有演讲,有读书会,随后还有辩论。看这儿。”她从书包里拿出一本蓝色的小册子,上面写着:“雅典娜会堂社团演讲系列,女性与劳动,主讲人——”我忘了是谁了,后面还有一些详细说明,和一个四五天后的日期。

“我的天!”我的声音听起来模棱两可。她抬起头,视线从小册子上转向我,“嗯,或许,可能,你还是更喜欢肯辛顿花园里的冰激凌……”这话听起来有点生硬,我不能再听下去了,立刻说,“我的天,当然不是了,这个看起来好极了!”但是我补充说,如果大厅里面不卖冰的话,或许我们应该先吃点别的什么提提神。我听说国王十字街角的贾德街那边有个小酒吧,晚餐物美价廉,酒吧后面还有一个女洗手间。讲座七点开始,我们可以提前在那里见面吗?比如六点?为了让她高兴,我说关于女权问题,我可能需要先向她了解了解,做做功课。

听到这个,她哼了一声,摆出一副了然的表情。尽管她认为自己明白了我的意图,我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不过她同意见我,警告我不能让她失望。我说不可能的,并伸出手和她握了握,透过灰色的亚麻手套,我感觉到她的手结实而温暖。

直到分别,我才想起我们还没有互相介绍自己的姓名,但是她已经走过格林街的街角,消失不见了。不过还好,我已经在之前那次黑暗中的偶遇时听到了她那个浪漫的教名。另外,我知道我们这周又要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