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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第二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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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即使是那时——或该说,尤其是那时,在同盟初结,未经考验,纽带疏松时——即使在那时我也可以退出,挣脱他雄心壮志的牵扯。我相信自己将会退出。这房间,他曾在这里,夜阑人静处,拉住我的手,低语中和盘托出他险恶的计策,如同剥开窸窣作响的包装,显出内藏的毒药。这房间在黎明前寒气浸人的半个小时,回复了它惯常的僵硬线条。我睡在那里,观看这变化。这里的每条弧线每个转角,我都熟悉,太熟悉了。我记得那个十一岁小女孩的我,为布莱尔的奇异、死寂,为它曲折的通道和杂乱无章的墙,在此流泪。那时我以为那些事物将永远奇异下去,觉得它们将使我也变得奇异,变得奇形怪状,长角或带刺,如畸零之物,或阴沟里一块废弃的碎片。但是,布莱尔如藤蔓,逐渐爬满我身。布莱尔把我吸入其内,收归己有。我感觉到覆盖身体的这件羊毛呢斗篷的重量,我想,我永远无法逃脱!我注定无法逃脱!布莱尔绝不会让我走!

然而,我错了。理查德·里弗斯来到布莱尔,如同酵母菌掉进面团,将引起彻底的改变。早晨八点,我去书房应卯,却被打发离开——他和我舅舅在那里查看版画插图。他们看了三个小时。下午,我被叫去和绅士们道别,走的只是哈斯先生和霍陲先生。我在客厅见着他们,正在穿大衣戴手套,我舅舅拄着拐杖,理查德手插在裤兜里,站在稍远处旁观。他先看见我,与我目光相接,但没有任何动作。然后其他人听见我的脚步声也抬头望我。霍陲先生对我微笑。

“美丽的伽拉忒亚来了。”他说。

哈斯先生本已戴上了帽子,又把它摘下。“你说的是那仙女呢,”他的目光没有离开我的脸,“还是那雕塑?”27

“两者都是,”霍陲先生说,“不过我指的是雕像。李小姐看起来就像那雕塑一样苍白,你说是不是?”他拿起我的手,“我的女儿们不知多羡慕你!你晓得吗,为了变白,她们连土都肯吃!土啊!”他摇着头,“我觉得这以苍白为美的风气要不得,极不健康。至于你,李小姐,我总是惊诧——每次离开你的时候我都有这感觉——你舅舅对你的不公平待遇,把你关在这黯淡之处,像黑暗中的蘑菇。”

“我早已习惯,”我低声说,“而且,这灰暗的光线使我看起来比实际的苍白一些。里弗斯先生不跟您一起走吗?”

“灰暗是元凶。真是的,李先生,我就连衣服上的扣子都看不清楚,你就真的永不加入文明社会,在布莱尔引入煤气灯吗?”

“我一天藏书就一天不会。”我舅舅说。

“那就直说永不吧。煤气会毒害书籍,里弗斯,你听说过吗?”

“没听说过,”里弗斯说,然后他转身对着我,低声加了一句,“不,李小姐,我暂时不会回伦敦。您仁慈的舅舅给了我一份小小的工作,整理他的版画。看来我和他对莫兰有着共同的热爱。”

他眼神阴暗——如果蓝眼珠可以变得阴暗。霍陲先生说,“这样,李先生,你看我这主意如何:在整理版画期间,让你外甥女去一次霍利威尔街,你说怎么样?李小姐,你想去伦敦度一次假吧?你看看,我看你这脸色就该放个假。”

“她不用去。”我舅舅说。

哈斯先生凑上前。他的大衣很厚,他冒着汗。他握着我的指尖。“李小姐,”他说,“请允许——”

“好啦好啦,”我舅舅说,“你真啰唆。看,我的车夫到了。莫德,退后点,你别站在门边……”

“两个蠢货,”他们走后,他说,“呃,里弗斯呢?过来,我都等不及想开始了。你的工具在手边吗?”

“我去取,先生,很快的。”

他鞠了一躬,转身离开。我舅舅本想跟随,却又停了步,转身看着我。他用那种上下打量的眼光看着我,招手让我过去。“把手给我,莫德。”他说。我以为他要我扶他上楼,但他抓着我伸出的手臂,把我的手腕举到他面前,褪开衣袖,眯起眼看露出的那一块肌肤,又翻眼看看我的脸。“他们说,苍白?白蘑菇似的?嗯?”他噘着嘴,“你知道什么东西上滋生出蘑菇吗?——哈!”他笑起来,“这下可不白了!”

我红了脸,挣脱开来。他放了手,仍笑着,转身独自走上楼梯。他穿着软底的鞋,露着穿了袜子的后跟。我看着他爬上去,幻想着啐他,幻想我的一啐如鞭子,如棍棒,抽他的脚,让他扑倒在地。

我站在那里,想着这些,听着他的脚步渐远,这时理查德从楼上回到画廊。他没有找我,他不知我在,不知我仍站在那关上的前门的阴影里。他径自走着,步履轻快,手指轻叩着画廊的栏杆,我想他甚至吹着口哨,或哼着小曲。布莱尔是不习惯这些声音的。我被舅舅的言语挑衅的情感,仍然痛楚,这声音听在我耳里,充满了惊骇和危险,仿佛梁柱移动的轰鸣。我想那古旧地毯定在他的脚下释放出一团团尘烟,抬眼跟随他的脚步,我肯定能看见天花板上随之斑驳而落的油漆细屑。这情景让我眩晕。我幻想,这宅子在他面前震荡,墙壁起缝,开裂,坍塌。我只害怕,这一切将发生在我尚未出逃之前。

但是,出逃也使我害怕。我想,他也知道。哈斯先生和霍陲先生走后,他就没了和我单独倾谈的机会,他也不敢再次冒险潜入我的房间。但他知道,他必须确保我投入这计划。他等待时机,不停观察。他仍与我们一起晚餐,但总是坐在我舅舅那边,而不是我这边。那一晚——终于——他岔开话题,说:

“李小姐,现在我把您舅舅的兴趣从索引上引到别处,这空闲一定让您备感无聊了,一念及此我就难受。我想,您是盼着回到书籍整理的工作中去吧?”

“书籍?”我垂下眼,盯着盘子里的碎肉,说,“当然了,十分盼望。”

“那我愿为您效劳,使这沉闷无聊的日子变得轻松一点。您有没有什么作品——油画,素描,诸如此类的东西——我可以,在工余时间,为您装裱的?我想您一定有,我知道从这宅子的窗户里望出去,有许多漂亮的景致。”

他挑起一条眉,如乐队指挥扬起指挥棒。当然,我唯有服从。我说,“我不会油画,也不会素描。我从没学过。”

“什么?从没学过?——对不起,李先生。谁都会认为您外甥女聪颖出众,本该是精通这些淑女才艺的——不过,您知道,弥补这事易如反掌。我愿为李小姐授课。我可以在下午的时间教她绘画吗?我在这个领域还算是小有心得:我在巴黎曾经为一位伯爵的女儿们教授绘画课,整整一季。”

我舅舅翻起眼珠,“绘画?”他说,“我外甥女学那个做什么?帮我们编辑画册,莫德?”

“先生,我指的学画不为别的,就是单纯的学画。”没等我回答,理查德已温和地答了他。

“就是学画?”我舅舅眨了眨眼睛,望着我说,“莫德,你怎么说?”

“我怕我没这才能。”

“没这才能,嗯,这倒是。我才把你带回这里的时候,你的手是够笨拙的,而且总是斜着肩,现在都是。里弗斯你告诉我,绘画的课程能使我外甥女的手稳些吗?”

“我想一定会的,先生。”

“那好,莫德,你就跟里弗斯先生上课吧。反正我不喜欢看你闲着,嗯?”

“是,先生。”我说。

理查德旁观着,眼神笼罩着一层平和温柔,仿佛猫在打盹时,罩护着眼珠的那一层膜。然而,当我舅舅埋头于他的餐盘,他迅速地和我打了个照面,那层膜褪下,目光裸露,突然显露的亲近之色让我战栗。

请别误解,请别以为我有多么谨慎矜持。我确实有,因惊惧而战栗——惊惧于他的计划——惊惧于它的成,也惊惧于它的败。但我也为他的大胆而颤抖,或者应该说,他的大胆使我颤动,如人们所说,一根振动的弦能在闲人散物处寻得无意的共鸣。我们相识的第一天夜里,他对我说,不消十分钟我就看出,生活把您造就成了何等人物。他又说,我觉得你已经是半个奸人了。他说对了。若我从前不知奸为何物——或者知道,只是未名其名——如今我知道了,其名其实。

当他每天来到我的房间,把我的手举至嘴边,以唇轻触我的手指,转动着他冷酷的,魔鬼似的蓝眼珠时,我就知道了,奸为何物。阿格尼丝即使看见,也不懂得。她以为那是骑士风度。骑士风度!流氓骑士。当我们铺设纸笔颜料,她就在一边看。她看见他站在我身边,引导着我的手,画出弧线曲线。他会压低嗓音。通常来说,男人的嗓音压低了往往难听——不是嘶,就是破,止不住地往高处串调——他的嗓子却能低下去,游刃有余,保持着音乐般的清晰。当她隔了半个房间坐着做她的针黹,他就秘密地,一点一滴地,向我讲解他的计划,直至所有步骤完美无缺。“很好,”他会说,如一个真正的绘画老师称赞能干的学生,“很好,你学得很快。”

他会微笑,整整头发,把它拢后。他会看阿格尼丝,发现她的眼落在他身上,她会慌忙望向别处。

“哎,阿格尼丝,”他会说,他发现了她的紧张,如同猎人发现小鸟,“你来说说,你家小姐的艺术家天赋如何?”

“噢,先生,我哪懂评论这个!”

他或会拿起铅笔,向她走去,“你看见我怎么教李小姐握笔了吗?她是淑女,握起来总是不够紧。我想,阿格尼丝,你的手握笔应该握得更好。来,你试试?”

有一次他握住了她的手,她的脸涨得通红。

“你脸红了?”他惊讶地说,“你不是觉得我冒犯了你吧?”

“不,先生!”

“那你为什么脸红?”

“我只是有点热,先生。”

“热,在十二月的天——?”

诸如此类。他有折磨人的天赋,且技艺精湛,如我一样。眼见他的所为我本应有所警觉,却未警觉。他越是调戏,阿格尼丝越是不知所措,我越——如陀螺受到鞭击转得更快——我越对她落井下石,大加奚落。

“阿格尼丝,”在她为我宽衣或梳头的时候,我说,“你觉得里弗斯先生如何?”我握住她的手腕,捏着那腕骨,“你觉得他英俊吗,阿格尼丝?你觉得他英俊,从你的眼神我就看出来了!你们小姑娘不都想要英俊男人吗?”

“说实在的,小姐,我不知道!”

“真的吗?我说你在撒谎。”我照她身上某个柔嫩处掐了一下——现在我对这些地方了如指掌,“你既爱说谎又卖弄风骚。你晚上跪在床边向天父忏悔的时候,要不要把这两条加上?你觉得天父会饶恕你吗,阿格尼丝?我觉得他一定会饶恕你的。这红头发小姑娘天生坏坯,没办法呀。天父他真是狠心,把情放在小姑娘心里,又惩罚她,让她发情。你说是不是?里弗斯先生看着你时,你情不自禁了吧?里弗斯先生脚步轻快地走来时,你竖耳倾听了吧?”

她说她没有。她以她母亲的性命发誓她没有。天知道她怎么想的。她必须这么说,不然这游戏就无法继续进行。她必须这么说,然后被掐,以保全她已成习惯的清白,而我,则必须掐她。我必须掐她,因她对他那种平凡的欲想——如果我是一个普通姑娘,有一颗普通的心——我一定能感到。

我却从未有过。不要以为我有。梅尔特伊欲想过瓦尔蒙28吗?我不愿有此欲想。我若是有,一定会憎恶自己。因为我知道,从我舅舅的书中知道,那件事肮脏透顶:那肉体之欲,如发炎的伤口之痒,需要在私室中,幕帘后,得到亢奋的湿淋淋的慰藉。但他在我胸中挑起的那种阴暗,全然不同,非常特别。我只能说,它仿佛这宅子里升高长大的一团阴影,又如同沿屋墙攀延的藤蔓吐出的花。但这宅子已经充满了斑迹和阴影,因此没有人察觉到它。

没有人察觉,也许,除了斯泰尔斯太太。若是有人看着理查德,怀疑过他是否真是他自称的绅士,那个人只能是斯泰尔斯太太。我几次看见过她的目光,我相信她看穿了他。我相信她看出了他的到来是为了欺骗和谋害,但她不说。她憎恨我,她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微笑着,暗自抚育这希望,希望我的毁灭,如同她曾经抚育她垂死的孩子。

那时,那就是我们编织陷阱的金属骨架,那就是磨尖陷阱中的暗箭狼牙的力量。当一切就绪,“现在,”理查德说,“该动手了。”

“我们必须除掉阿格尼丝。”

他耳语般地说出这句话,眼望着坐在窗边埋头针线活的她。他的语调如此冷静,目光如此沉稳,我几乎感到害怕。我想,我退缩了一下,然后他看着我。

“你知道我们必须这么做。”他说。

“当然。”

“你知道怎么做吗?”

直到那一刻,我都不知道。我看见了他的脸。

“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他说,“对付她这样的清白妞。这比威胁和贿赂都来得管用,更能堵住她们的嘴……”他拿起一支笔,把笔毛放在嘴唇上,心不在焉地扫着,“细节你就别操心了,”他平静地说,“也没多少细节,其实根本就没有——”他笑了,阿格尼丝从手里的活计中抬起头,他看见她的目光,“天气怎样啊,阿格尼丝?”他高声说,“还不错吧?”

“很不错呢,先生。”

“好,很好……”然后,我想她一定又低下了头,因为他脸上的和颜悦色不见了。他用笔抵着舌头,吮着笔毛,把它吮出一个尖来,“我今晚就做,”他若有所思地说,“做不做呢?做。我会摸进她的房间,就像上次摸进你的房间。我需要你做的只是,给我与她单独相处的十五分钟”——他再次看着我——“还有,如果她叫喊,你不要进来。”

在此之前,事情仍可被看作某种游戏。乡村庄园里的绅士和小姐们,不都玩着你逗我藏、打情骂俏的游戏吗?现在,我的心第一次感到失落和畏缩。那晚,当阿格尼丝为我宽衣,我不敢直视。我扭开了头,对她说,“今晚你可以关上门睡,”我感觉到她的迟疑——也许她听出了我言语里的虚弱,正疑惑不解。我没有看她。她离开了。我听见她闩门的声音,她祈祷的低语;我听见那低语突然中断,当他去到她的门边。她终究没有叫喊。如果她叫喊,我是否真的能够充耳不闻?我不知道。然而她没有。她只是在惊讶和义愤中,提高了声音,随之即是——我想——某种恐慌。她的声音弱下去,被堵截,被安抚,被一阵耳语替代,然后是床单或肢体摩擦的声音……再然后,摩擦也归于静寂。静寂是最可怕的:不是声音的空缺,而是充满——如常言说,显微镜下,一水一世界——挣扎和扭动。我想象她发抖,流泪,衣服被褪下——但她那长着雀斑的手臂却,情不自禁地,抱住他上下起伏的背,她发白的嘴唇寻求着他的嘴——

我用手掩口,嘴唇碰着手套,感到它干涸的摩擦。然后我掩住双耳。我没听到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不知道他走后她如何自处。我任由她的房门关着,最后,我吃药以助入眠。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晚了。我听见她声音微弱地从床上叫过来。她说她病了。她张开嘴让我看,她口内既红又肿。

“猩红热。”她避开我的目光,小声说。

那时,他们惧怕传染。惧怕传染!她被搬去了阁楼,那房间里从早到晚烧着醋,气味令我恶心。之后我只见过她一次,是她来告别的那次。她面容消瘦,眼圈泛着黑,头发也被剪掉了。我去牵她的手,她缩了一下,也许是怕被打。我只在她的手腕上轻吻了一下。

然后她不屑地望着我。

“现在你对我这么温柔了,”她说,抽回她的手,放下衣袖,“现在你又可以去和另一个人争强斗狠了。那我就祝你好运。祝你能伤了他,仔细可别先被他伤了你。”

她的话使我有点动摇,但只是一点,她走后,我仿佛忘记了她。因为理查德也走了,在她走之前三天走的,办我舅舅的事,还有,办我们的事。我的心思跟在他身边,我的心思在伦敦。伦敦!那个我从未踏足,却朝思暮想,仿若熟知之地。伦敦,那个我将寻得自由之地。在伦敦我将放开自己,以另一种姿态生活——完全放弃姿态,放弃包装和约束——放弃书本!在我家里,要禁绝纸张!

我睡在床上,试图想象我将在伦敦拥有的家。我想象不出。我只能想见一间间淫逸香艳的房——幽暗之室,封闭之室,室中之室——暗室和地牢——阳元神和爱美神之室——这念头使我惊惶。我放弃了想象。家的模样到时自然明了,我想,一定会的。我起身,走动,又想到理查德。我想到他穿越闹市,来到水边,夜探贼巢。我想到地痞无赖们向他吆喝招呼,我想到他除下大衣礼帽,向火上暖手,观察着四周,仿佛麦基斯29,逐个检阅着眼前一张张奸猾的脸:狐太太、浪贝蒂、歹詹妮、赖茉莉,直到他发现了他找寻的那张脸……

桃小苏。

她。我想象她。我竭尽心思地想,我想见了她的肤色——白皙,她的身材——丰盈,她的步态,她眼珠的颜色——那必定是蓝色。我开始梦到她。在梦中她开口讲话,我听见她的声音。她叫我的名字,她笑。

我想,当玛格丽特走进我房间时,我还在白日梦中想着她。她带来一封信,他写来的。

她是我们的了,他写道。

我看了信,仰面倒在枕头上,我把信举到嘴边,吻那信笺。到头来,他就算是我的爱人吧——或者她是。因为事到如今,我渴望她,更甚于渴望爱人。

但是,我比渴望爱人,更渴望自由。

我把他的信投入炉火,开始写回信。请即送她来,我定会喜欢她。由您所在的伦敦来到的她,将使我倍感亲近!——我们在他走前已定好词句。

做完此事,我只需静候,等待一天,再过一天。那天之后,便是她到来的日子。

她应在三点到达马洛村。我让威廉·英克早早去接。尽管我仿佛已感知她的临近,威廉·英克还是空车而回。下雾了,火车延迟。我来回踱步,坐立不安。五点我再叫威廉·英克去,他又是一人返来。然后我必须与舅舅晚餐。小厮查尔斯给我倒酒时我问,“有史密斯小姐的消息了吗?”——可舅舅听见了我低语,他叫查尔斯退了出去。

“莫德,你是宁愿跟仆人讲话,也不跟我讲?”他说。自从理查德走后,他便脾气烦躁起来。

饭后,他挑了一本关于体罚的书让我读。对各种虐行的持续念诵让我稍感平静。但是,一回到寒冷空寂的卧房,我又变得焦躁不安。玛格丽特为我更衣,服侍我上了床。我起身,走动,一会儿到炉旁,一会儿在门边,一会儿又走到窗边,我望向雾里,想望见马车的灯光。然后我看见了。那灯光在雾里显得微弱——不能照亮,只是发着些许微光——在马车行进和树丛遮掩下,忽明忽灭,仿佛闪烁的警号。我把手放在胸口,眼看它走近。那灯来到近前——它行动减慢,变小,熄灭——然后我看见在灯光之后,马,车身,威廉,和一个模糊的身影。他们驶去后院,我跑进阿格尼丝的房间——从此将是苏珊的房间——在窗边站住,我终于看见了她。

她正抬起头,望向马棚和钟。威廉从车上跳下,伸手接她落地。她手扶围着脸的帽子。她衣着暗淡,显得瘦小。

但她是真的。这计划已成真——在这一瞬间我感到了它的力量,并为之颤抖。

现在已经太晚,不便见她。我必须再等。她现在正吃饭,然后将被领去她的房间。然后我必须躺下,倾听她的脚步,她的低语,我盯着那扇门——那块一两英寸厚的木板!——它分隔了我与她的房间。

我曾起身,悄声走去门边,伏耳倾听,却一无所闻。

第二天早晨,我叫玛格丽特为我悉心穿戴,她为我系带时我说,“我想,史密斯小姐已经到了吧,你见着她了吗?”

“见到了,小姐。”

“你觉得她行吗?”

“行什么,小姐?”

“做我的贴身女仆。”

她晃了晃头:“看那做派不像体面人家出来的,不过,说是去过法国还不知什么地方多少次,生怕英克先生不知道。”

“嗯。我们得待她好些。人家从伦敦来,这里怕会闷着她。”玛格丽特不说话,“你通知斯泰尔斯太太,吃完早饭立即带她来见我好吗?”

之前那夜,她近在咫尺而面目未明,这困扰着我,使我时醒时眠。我必须在见我舅舅之前见她,否则,我怕会感到不适。终于,大约在七时半,我听到从佣人楼梯上传来的陌生脚步,还有斯泰尔斯太太的低语“到了”。然后是敲门声。我该如何站立?我站在壁炉边。我应门时,声音是否怪异?她有否察觉?她有否屏住呼吸?我知道我有;我已感觉脸红了,我努力使涌起的血从脸上退下。门开了。斯泰尔斯太太先进来,片刻迟疑后,她站在了我面前:苏珊——苏珊·史密斯——桃小苏——那个傻妞,她将接替我的生活,给予我自由。

比期待来得更强烈的,是沮丧。我原以为她会与我貌似,我原以为她会俊俏,但她竟是那么个瘦小,羸弱,满是瑕疵,发色如尘灰的小东西!她下颏尖削,眼珠的褐色比我的深。她的目光时而直白,时而狡诈。她看了我一眼,那一眼,把我从头打量到脚:我的裙子,我的手套,我的鞋,我袜上的花纹。然后她眨了眨眼——我想,是记起了才学的礼数功课——向我行了一个屈膝礼。她颇为满意那个礼,我看得出。她也满意我。她认为我是个傻瓜。这念头令我出乎意料地恼怒。我想,你是来布莱尔毁灭我的。我走上前,握了她的手。你为何不脸红,或颤抖,或低眉顺眼?她却回望着我,她的手指——指甲被咬过——凉,硬,在我的手中非常沉稳。

斯泰尔斯太太在旁看着我俩。她的神色毫无遮拦,似乎在说,“这就是你从伦敦找来的小姑娘,依我看,配你也足够了。”

“你不需要等候了,斯泰尔斯太太,”我说。然后,当她转身要走,“但我知道,你一定会待史密斯小姐好的。”我转眼看着苏珊,“你也许听说了,苏珊,我是个孤儿,和你一样。我自小来到布莱尔——年纪幼小,无依无靠。从那时起,是斯太太教我明白,究竟什么是慈母的关怀……”

我微笑着说出这话。欺侮舅舅的女管家我已驾轻就熟,不以为意了。我要的是苏珊。斯泰尔斯太太紫涨了脸,抽搐着脸退出后,我走过去,拉着苏珊的手,带她去炉边。她行走,她坐下。她身体温暖,手脚伶俐。我触到她的手臂,她的手臂和阿格尼丝的一样纤细,却比她的结实。我闻到她呼吸带来的啤酒味。她开口说话,声音完全不是我梦里的模样。她声音尖细跳跃,虽然她想使它甜美。她跟我说起从伦敦搭火车来的旅途——当她说出伦敦这个名字,好像有点不自在。我想,她尚不习惯说这名字,不习惯把它当作归宿,或念想之地。一个弱小如她,卑微如她的姑娘,得以生长于伦敦,而我的光阴却在布莱尔消磨,这念头折磨着我,也安慰着我——如果她能在伦敦出头,天赋才能如我者,岂不是能做得更好?

我一边如此这般想着,一边吩咐着她的日常工作。我再次注意到,她在看着我的裙子,我的鞋。发现她眼里的怜悯和轻蔑,我想,我涨红了脸。我说,“你的上个主人家,肯定是位端庄体面的小姐吧。她要是见了我,一定会笑话我了!”

我的声音不太稳,但即使我语带尖酸,她也觉察不出。她说,“噢,不会的,小姐,她是位仁慈和气的女士,不会那样。而且,她常说,再华丽的衣裳也不值钱,衣裳易得,真心难求。”

她看起来如此认真——她认真地被自己的想象感动了——如此单纯,无奸无诈——我静坐了一刻,沉默地看她。然后我拉起她的手说,“我觉得,你是个好姑娘,苏珊。”她微笑,面带谦虚。她的手指在我手里动了动。

“艾丽斯小姐也总是这么说,小姐。”她说。

“是吗?”

“是的,小姐。”

然后她想起了一件事。她抽出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封信。信折着,封了蜡,地址是用那种做作的女式字体写的,当然,是理查德写的。我犹疑了一下,接了过来。我站起身,走开两步,在她的视线之外,拆开了信。

知名不具!你知道我是谁。这就是那个使我们发财的女孩,那个初出茅庐的小扒手。我以前试过她的手艺,我能支使她。她正看着我写这封信。噢对了,她的无知真是绝妙透顶。我都能想象她现在正望着你的样子。她可比我幸运啊,我还要再等两个讨厌的礼拜才能享到那福——阅后即焚,行不?

我曾以为我能像他一般冷静。但我不是,我不是。我感觉着她的目光——正如他所写——我感到恐慌。我手拿着信站在那里,忽然意识到,我已经站得太久。万一她看见了——!我把信笺折起来,一折,两折,三折——折到不能再折。那时我还不知道,她不能读写,除了她自己的名字。当我得知,我大笑,我感到一种难受的宽慰。但我不能完全相信。“不识字?”我说,“一个字都不识?半个字都不识?”——我递给她一本书。她不想接。她接过之后,揭开封面,翻着内页,吃力地看着那些文字——那种看的方式是错的,带着难言的紧张,但无疑是错的,那种细微的错,无法伪装——最后,她的脸红了。

然后我收回了书。“真是遗憾。”我说。可我不遗憾,我只感到惊奇。不识字!对我来说,这简直是一种美妙的缺憾——就像烈士或圣人,丧失了疼痛感。

八点钟敲响,我要去见我舅舅。在门边我停了一下,毕竟,我还是应该提起理查德,红一红脸什么的。我说了我该说的,她的神色,也如计划的一般,突然变得狡诈,然后明朗。她对我说他是如何的好。她说着——像刚才那样——仿佛相信那是真的。也许她真的相信,也许,在她的世界里,衡量好坏另有一套标准。我感觉到裙内衣袋里那折起的信纸的边缘与尖角。那封他写的信,通过她的手,传递给了我。

我不在时,她一个人在我房里做什么,我无从得知。但我想象她用手触摸我衣裙的丝质,试穿我的靴子,试戴我的手套,试系我的缎带。她有没有用放大镜查看我的首饰?或许她已在计划,有朝一日首饰归了她,她将如何处置:这枚胸针自留,那件首饰上的宝石撬了卖钱,我父亲那枚金戒指,她要送给她的小伙……

“莫德,你怎么心不在焉,”我舅舅说,“你是不是想做别的事?”

“不是,先生。”我说。

“也许因为我让你干的那点活,你就恨我了,也许你巴望我当年把你留在疯人院。恕我直言,我觉得我把你从那里带出来,是对你的恩德。不过,也许你宁愿跟疯子们混,也不愿跟书共处一室,嗯?”

“不是的,舅舅。”

他停顿了一阵。我以为他会回到笔记里去,不料他竟继续。

“叫斯泰尔斯太太送你回去,轻而易举。你肯定不要我安排?——叫威廉备车?”他一边说,一边欺近我身,打量着我,眼镜后面,原本虚弱的目光变得凶猛。然后他又停顿了一下,几乎微笑起来,“我可想知道,在那病房里他们会怎么看你?”他说着,换了个语调,“如今你知道了那么些事。”

他慢慢地说着,让问题在舌尖翻滚,仿佛用舌头玩弄掉渣的饼干。我不回答,只是垂下眼帘,直到他把这幽默玩完。不久,他拧了拧脖子,眼光落回了案头的纸上。

“好吧,我们来看《舞鞭的货郎》30,你给我读第二卷,标点符号全都读出来,注意——它的页码不对,我会记录顺序。”

就在我朗读此书时,她来接我。她站在门口,一如曾经的我,看着整面书墙和漆过的窗户。她站在铜手指上,那个铜手指,是我舅舅用以划分纯洁的界线;亦如曾经的我,单纯无知的她完全未留意,正要跨过。我比舅舅还急,我必须阻止她!——在他见状一愣,惊呼制止时,我已轻柔地走到她身边,拉了她一把。当我的手指碰到她的身体,她缩了一下。

我说,“别害怕,苏珊。”我把地板上的铜手指指给她看。

当然,我已忘记,即使她看见那些书,任何一本书,它们对她而言也不过是一团墨迹。当我记起,心中再次充满惊奇——然后是含怨的嫉妒。我必须收回手,不然,我怕我会掐她。

在回房间的路上,我问她,她对我舅舅怎么看?她说,她相信他在编写字典。

我们坐下用午餐。我毫无胃口,把盘子推给了她,自己后靠,坐在椅子里看她。我看她用拇指摩擦着瓷质餐具的边缘,看她用爱慕的眼光欣赏铺在膝上的餐巾。她像拍卖商人,或房产经纪人,仔细地掂量着每一件刀叉,仿佛在估算着铸造它们的金属的价值。她吃了三个鸡蛋,用羹匙舀了送进嘴里,干净利落——不会因为蛋黄的满溢而颤抖,也不会因为哽喉的吞咽而费神。她用手擦嘴,舌尖扫过手指关节。然后,她又吞咽了一下。

你来布莱尔,我想,就是为了吞没我。

当然,我希望她把我吞没。我需要她把我吞没。而且,我感到我已经开始放弃我的生活,放弃得那么轻松,犹如灯芯放出黑烟,染污了护着它的玻璃罩,又如蜘蛛吐出银丝,套牢了颤抖的飞蛾。我想象那银丝,紧紧绑住她。她却毫无知觉。等她知道时,已经太迟。那时她将会发现,她是怎样被包装,被改变,变成了我的模样。而现在,她只觉得疲惫,焦躁,无聊:我带她在园子里散步,她只是拖着疲累的步履跟随;我们坐下做针线,她打着哈欠揉眼,或凝视发呆。她咬她的指甲——发现我看她,就停下;没多久又拉过一缕头发,咬着发尖。

“你在想伦敦。”我说。

她抬起头,“您说伦敦,小姐?”

我点头,“现在这个钟点,伦敦的女士们会做什么呢?”

“您说女士们,小姐?”

“是,像我这样的女士。”

她东张西望。一秒之后,她回答,“登门拜访,小姐。”

“拜访?”

“是呀,女士们互相拜访。”

“哦。”

她不知道。她是在编造。我肯定她是在胡编乱造!虽然如此,我想到她说的话,忽然内心狂跳。我说,像我这样的。然而没有人会像我这样。刹那间,我仿佛清楚地看见在伦敦的我,孤独寂寞,无人问津——

但我现在也是孤独寂寞,无人问津。在伦敦我有理查德,他会指引我教导我。理查德会找一处房子,有许多房间,房门能锁——

“您冷吗,小姐?”她说。可能我颤抖了一下。她起身,为我取来披肩。我看她走路,看她斜斜地穿过房间,她毫不在意脚下地毯上的条纹与方块。我对她看了又看。但我不能太长久,太专注地看她无拘无束地做那些日常琐事。七点钟她把我收拾停当,我去和舅舅共进晚餐。十点她服侍我就寝。做完这些,她站在她的房间里,我听见她呼了一口气,我抬头看,看见她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委顿下去。她在烛光里,一清二楚,我却隐身于黑暗中。她无声地经过门口来回走动——一会儿俯身拾起掉到地上的衣带,一会儿拿起外套刷掉衣襟上的尘土。她不像阿格尼丝那样跪下祷告。她坐在床上,我的视线之外。她抬起脚,我看见,她用一只脚尖蹭另一只脚的脚跟,蹭掉鞋子。接着她站起来,解开裙扣,让裙子落在地上,有点笨拙地跨出来,接着,解开了束胸,揉了揉腰身,又长出了一口气。然后,她走了开去,我探头跟随。走回来的她,已经换上了睡衣——在睡衣里发抖。我也共鸣似的发抖。她打了一个哈欠,我也打哈欠。她伸懒腰——伸得那么舒服——迎接睡意的来临!然后她走开,熄了灯,爬上床。我想,她会逐渐温暖,逐渐睡去……

她在某种纯洁无瑕中睡去,我也曾经如此。我等候片刻,拿出我母亲的肖像,靠近嘴边。

这就是她了,我悄声说。这就是她了,从今往后,她就是你女儿。

这看起来易如反掌!但当我锁好母亲的肖像躺下之后,却辗转难眠。舅舅的钟摇动,敲响,园子里不知什么动物发出嘶叫,如小儿哭号。我闭上眼想起——多年不曾如此生动地想起的——疯人院,我的第一个家,我想起那个大眼女人,那些疯子,那些看护。我忽然间记起了看护室的模样,棕麻编织的垫子,刷了白石灰的墙,墙上的字:神遣吾身,侍奉其旨。我记起阁楼的一段楼梯,记起屋顶的行走,记起在指甲下变软的铅,记起一次惊恐的坠落——

一定是在这个时候,我进入了梦乡。我一定是坠入了暗夜的最深处。然而,我却又醒着——尚未完全清醒,完全摆脱黑暗的牵扯——我睁开双眼,茫然无措,充满恐惧。我看着我在床上变幻的身形,它诡异莫测,忽大忽小,一时又变成散裂的碎片。我不知自己的年龄。我叫喊,我叫唤阿格尼丝,完全忘了她已经离开。我完全忘记了理查德·里弗斯,还有那阴谋。我叫唤着阿格尼丝,我恍惚看见她走来,但她是来拿走我的灯。我想,她这样做,一定是在惩罚我。“别把灯拿走!”我说。可她还是拿走了,把我留在可怖的黑暗里。我听见门咿呀地响,听见脚步来回,时间仿佛过去许久,灯光才回来。但是,当阿格尼丝举灯照见我的脸,却发出尖叫。

“别看着我!”我叫道,然后我说,“别离开我!”因为,我有莫名的预感,只要她留下,某种灾祸或可怕的事物——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就会消除,我,或她,就可得救。我把脸埋在她身上,我抓住她的手。但那只原本有雀斑的手,却很白皙。我望着她,我竟然不认识她。

她开口说话,声音陌生:“我是苏,小姐。我是苏啊。你看见我了吗?刚才你是做梦了。”

“做梦?”

她抚摩我的脸。她抚平我的头发——全然不像阿格尼丝,而是像——无人像她。她又说,“我是苏。阿格尼丝得了猩红热,已经回科克了,记得吧?你现在应该躺回去,不然你也会着凉生病的。你可不能病了。”

我在黑暗的混沌里再挣扎了片刻,然后,梦魇散尽,我记起了她。我记起了自己,我的过去,现在,还有莫测的未来。她是一个陌生人,却是我未来中的人。

“别离开我,苏!”我说。

我感到她的迟疑。当她后退,我把她抓得更紧。但她其实只是后移一步爬上床。她爬到我身后,钻进被里,她的手臂抱着我,她的嘴贴着我的头发。她的身体是凉的,让我也觉得冷。我发抖,但很快平复。“好了。”她说。她轻声嘀咕。我感觉到她的呼吸。我感觉到她低沉的声线,从我的脑后,从颧骨深处,传来一波一波柔和的震颤,“好了,现在该睡了,是不?乖孩子。”

她说,乖孩子。布莱尔不再相信我的乖巧,已有多久?但她相信。为了实现我们的阴谋,她必须相信。我必须要乖,要善良,要单纯。常言不是说黄金难求吗?在她眼里我便是金。她来是为了毁灭我,只是时候未到。现在,她还要保护我,使我毫发无损,如藏好一窖金币,只为她最终的挥霍——

这件事我知道,却始终无法感觉到。我在她臂弯里睡去,无惊无梦,然后,醒在她的温暖与亲近中。她感觉到我醒来,移开身子。她揉眼。她的头发散了开来,挨着我的头发。她睡眠中的脸,减少了几分尖削。她的眉头平整,睫毛仿佛带着粉,当她看我,她的目光清澈,没有丝毫轻蔑或敌意……她微笑。她打哈欠。她起身。被子掀起又落下,微酸的热气冲了出来。我躺在原处,记起昨夜,有些惭愧或恐慌在心里震荡。我把手放在她睡过的地方,感觉它渐渐变凉。

她对我的态度变了。她变得自信,友善。玛格丽特送了水来,她把水倒进脸盆。“起身了吗,小姐?”她说,“这水得快点用。”她浸湿了手巾,绞干水,那时我正站着脱睡衣,未等我开口,她便抹拭我的脸和腋下。她把我当成了孩子。她让我坐下,好为我梳头。她啧啧道,“瞧这头发乱得!要理清乱麻花,窍门是从根上开始……”

阿格尼丝曾为我梳洗,动作慌乱,手脚紧张。梳子一扯到头发她便哆嗦。曾经有一次,我用鞋打了她——下手那么重,打得她流了血。现在,为了苏珊——或者用她自己称呼的,苏——我乖乖坐着。我耐心地坐着,等苏为我理清发结,我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

乖孩子。

我说,“谢谢你,苏。”

在那之后的日夜,我常把这句挂在嘴边。我从未对阿格尼丝如此。当她请我坐或立,举手或抬脚,我说,“谢谢你,苏”,“好的,苏”,当她担心衣裙是否太紧,我说,“没有,苏。”

不,我不冷——但她总要在我散步前,仔细查看,才好放心。她会把我斗篷的领子拉高,把脖子捂得严实些,不让风灌进来。不,我的靴子没有被露水弄潮——但她总会把手伸进我穿了袜的脚踝和皮靴之间,亲自试了才算数。无论如何,我不能受凉,我不能受累。“您已经走够了吧,小姐?”我不能生病,“这是您的早餐,您看,动都没动。您再吃一点好吗?”我不能消瘦。我如一只鹅,要健壮丰满,才能送去屠宰。

当然,她不知道,其实是她,才需要变得健壮丰满——是她,才需要慢慢学会,跟循规条,跟循铃声和信号,行止坐卧,进食和睡眠。她以为她在取笑我,她以为她在怜悯我!她学到这大宅里的规矩,却不明白,那些束缚了我的陈规戒律,将迅速把她束缚。它们会像摩洛哥皮或小牛皮,把她绑牢……我已惯于把自己想象成书本,现在我觉得,对她而言,我就是一本书:她用不识字的眼看我,她看得见形状,却看不懂内容。她看见白皙的肌肤——她说“您真白啊!”——却看不见皮肤之下流动的,败坏的血。

我本不应那样。我却情不自禁,臣服于她的想象——她想象的我,纯洁无瑕,为环境所迫,噩梦连连。当她睡在我身边,便无噩梦来袭。因此,我总能找到借口,让她与我同床,第二晚,第三晚——直到最后,她习惯地自觉前来。起初我以为她是谨慎,后来才知道,她只是不喜欢那帐幔和流苏。每一次,她都会举着蜡烛,照看帐幔的褶皱。“小姐,”她说,“您不觉得那里头会有蛾子和蜘蛛掉下来吗?”她握住床柱摇了摇,摇起一团尘灰,一只虫子掉了下来。

一旦习惯了那帐幔,她就睡得很自在了。她睡觉时,手脚摆放得规整而自然,由此可知,她一定习惯于与人同床,我想,会是谁呢?

“你有姐妹吗,苏?”有一次我问,那是在她来后一个星期,我们在河边散步时。

“没有,小姐。”

“兄弟呢?”

“我知道的也没有。”她说。

“那你是——跟我一样——孤单地长大的?”

“这个,小姐,不是您说的那种孤单……其实,我有很多表兄妹的。”

“表兄妹。你的意思是,你姨妈的孩子们?”

“我姨妈?”她一脸茫然。

“你姨妈,里弗斯先生家的保姆。”

“噢对!”她眨了眨眼,“是啊,小姐,没错……”

她转过身,神色变得茫然。她是在想家了。我试图想象她的家,却不能。我想象她的表兄妹,粗鲁的姑娘小伙们,和她一样,有尖尖的脸,尖尖的手指,尖尖的舌头——她的手指倒不尖,虽然她的舌头——在她为我别上发卡,或是穿针时手里的线不听话,她会伸出舌——是尖的。我看见她叹息。

就像一个好心的小姐应该对一个不快乐的贴身女仆说的,“没关系。”我说,“你看,那边来了一艘船。你可以许愿,让它带走。我们都许个愿,让它带走吧。让它带去伦敦。”去伦敦,我冷冷地转念一想,理查德在那里。一个月后,我也会在那里。我说,“就算船不带我们,泰晤士河也会带的。”

她不看那船,却扭头看我。

“泰晤士河?”她说。

“这条河,”我说,“就是你眼前这条河。”

“就这小点水?泰晤士河?不,不是的,小姐。”她有些疑惑地笑着,“怎么会?泰晤士河很宽的——”她伸出双臂,尽量张开——“可这河,这么窄。您明白吗?”

片刻之后,我说,我一直认为河是会越流越宽阔的。她摇头。

“就这小点水?”她又说,“哎,在我们那儿,我们家水龙头里的水都比这有劲。——看,小姐,快看!”船从我们面前经过。船尾用六英寸大的字母写着“罗瑟海斯”。但她不是指那船,而是指着船尾螺旋桨击打后水面留下的油迹。“看见了吗?”她兴奋地说,“那才像泰晤士河的样子,那才像泰晤士河每天的样子,你看,那么多颜色。一万种颜色……”

她笑了。她微笑起来,几乎可以说是俊俏。船尾的油迹渐渐散开稀薄,河水变回褐色,她的笑容也随之消失。她又回复小贼模样。

你必须了解,当时,我已决意将她轻看。若不如此,我怎能做到我必须做的一切——若不如此,我怎能欺骗她,伤害她?然而,我与她朝夕共处,与世隔绝,亲近是必然发生的。而且在她眼里,亲近,与阿格尼丝不一样——与芭芭拉也不一样——与任何贴身女仆都不一样。她太直率,太散漫,太自由。她打哈欠,她东斜西靠,她擦破皮肤,她抓挠。我做针线时,她会坐在那里拨弄手指关节上的旧疤,然后她会问我,“有针吗,小姐?”我从针线盒里拣出针来递给她,她会用它挑手皮挑上十分钟。然后她会把针还给我。

但是,当她还给我时,她会小心地不让针尖碰到我柔软的手指。“别伤着您啦!”她会说——那么单纯,那么关切,让我完全忘记了她保护我是为了理查德。我想,她自己也忘记了。

有一天散步的时候,她挽起了我的手。这个动作对她来说也许司空见惯,却给我带来一道战栗。另有一次,坐得久了,我说脚有点僵冷,她便跪下身去,解开鞋带,把我的脚捧在手里搓揉,然后,毫不在意地低下头,往我脚上呵气。她开始随心所欲地打扮我,在我的裙子上,头发上,房间里,搞出些小花样。她采回了花。她扔掉我梳妆台上陈年摆设的花瓶里枯卷的叶子,换上她从我舅舅家花园边的树篱里采到的樱草花。“这乡下,当然不可能有伦敦那么多花,不过,这也行了,漂亮吧?”

她让玛格丽特从魏先生那里多要了些煤送上来,加进我的壁炉。多简单的一件小事!然而这么多年,却没有一个人想到为我做,甚至我自己也没想到去做,就这么寒冷地挨过了七个冬天。屋内的温暖使窗户蒙了一层水汽,她喜欢站在窗前,在玻璃上画圆圈、心和箭。

有一次,她把我从舅舅书房接回来,我发现午餐桌上有一副扑克牌。这应该是我母亲的牌,因为这曾是我母亲的房间,充满了她的物件。有一刹那,我感到仓皇,想象我母亲在这里——就在这里——行走,坐卧,在彩色的桌布上摊开一副扑克;我的母亲,尚未出嫁,神志清醒,闲散地坐着,头靠在手上,或许在叹息,等待,再等待……

我拿起一张牌,它在我戴了手套的指间打滑。但是在苏的手里,牌就变了模样。她收牌,分花色,洗牌,手指灵巧,动作敏捷。牌上的金和红在她指间变得色彩鲜艳,如同珠宝。知道我不会玩牌,她自然大感惊异,立即让我坐下来教我。这不过是简单的运气和投机游戏,她却身心投入,几乎是贪婪地玩着,歪着头,眯着眼,研究着手里的牌。当我玩厌了,她就自己玩,或者把牌竖起来,顶端靠在一起,如此重复多次,层层叠叠,建成一座金字塔,她总是把王和后留到最后,做塔的顶。

“您看,”搭成后她会说,“小姐,看这里,看见没?”然后她会从塔底抽走一张牌,看金字塔倒塌,她会大笑。

她会大笑。在布莱尔,笑声是奇异的,就似,我想,就似监狱或教堂里的笑声般奇异。有时候她会唱歌。有一次,我们谈及跳舞,她站起来,提起裙脚,跳了几步给我看,然后她拉起我,抱着我,转完又转,然后我感觉到,从她紧贴我身体的地方感觉到,她心跳的加快——那心跳从她的身体传过来,变成了我的。

最后,我让她用银顶针为我磨平一颗出头牙。

见我揉着腮,她说,“让我看看。过来,到光亮这边来。”

我站在窗边,仰起头。她的手是温暖的,她的呼吸——带着些麦曲和啤酒味——也是温暖的。她的手伸进来,摸了摸我的牙龈。

“嗯,尖得,”她拿回手,“像——”

“像蛇的牙,苏?”

“我本来想说尖得像针,”她四周望望,“蛇有牙吗,小姐?”

“我觉得一定有,既然它们能咬人。”

“那倒是,”她心不在焉地说,“不过我觉得它们的应该更黏糊……”

她去了我的卧室。我可以从开着的门里望见,床,推进床底的夜壶。她曾不止一次地警告我说,有人起夜不小心踩翻瓷盆,被碎片割伤了脚,变成了残废。她还同样告诫过我,不要赤脚踩头发(她说,因为头发跟虫子一样,会钻进皮肤里,让皮肤长脓);不要用不纯净的蓖麻油,那会使睫毛变黑;不要胡乱爬烟囱——躲藏也好逃命也好都不要爬。现在,她一言不发地在我的梳妆台上翻着东西。我等了等,对她叫道:

“苏,你认识的人里,有被蛇咬死的吗?”

“被蛇咬,小姐?”她走回来,仍皱着眉头,“在伦敦?您的意思是,在动物园吧?”

“嗯,也许是,在动物园吧。”

“我还真不知道。”

“奇怪,我以为你一定知道。”

我笑了,她却没笑。她举起手,手指上戴了顶针,我才明白她要做什么。也许我脸色有异,见我变了脸色,她说“不会痛的”。

“你肯定?”

“肯定的,小姐。如果痛,您就叫,我就会停。”

没有痛,我也没有叫。只是,那是一种奇异的感觉的混合:金属的摩擦,她握着我下巴的手的压力,她轻柔的呼吸。她一边磨,一边注视着我的牙,我避无可避,只能看她的脸,我于是看她的眼。我发现,她的一只眼中有一点深褐,接近黑色的斑。我看她的脸,轮廓线条平滑。我看她的耳朵,整洁匀称,耳垂已经穿了挂耳环或耳坠的孔。“这是怎么穿的?”我曾经走近她身边,把指尖放在那小小的凹陷处问过。“哎,用针呀,小姐,”她说,“再加一点冰……”顶针还在磨着。她笑,“我姨妈常这样,”她一边磨一边说,“帮那些小孩磨。我敢说,她也给我磨过——就快好了,哈!”她磨慢了些,停下来,检查了一下,又接着磨,“给小孩弄是件麻烦事,肯定的,有时候顶针会滑脱,唉,我知道有几个就这样没了。”

我不知道她的意思是顶针没了,还是小孩没了。她的手指,我的唇,都湿了。我吞咽,再吞咽,我抬起的舌头,触到了她的手指。她的手忽然间显得很大,很陌生。我想到银顶针上的污渍,我以为我的呼吸弄湿了它,正使它脱落。我以为我尝到了它的味道。也许,如果她磨的时间再长一点,我会开始恐慌。顶针的速度又慢了下来,很快,她停了。她用拇指再试了试,手在我的下巴上多握了一秒,然后,就放开了。

我被她从手里放出来时,有点站立不稳。她握得我太紧,太久,她放开手时,我感到冷空气扑面而上。我吞咽,用舌头试了试那颗磨平的牙。我擦了擦嘴。我看见她的手,指关节被我的嘴压出红色和白色的痕迹,手指上也有压痕,仍戴着顶针。银子闪着光,没有银渍,一点也没有。我尝到的味道,或者我想象我尝到的味道,是她的味道。只是她的味道。

小姐可否一尝她贴身女仆的手指之味?在我舅舅的书里,她可以——这念头令我脸红。

就在我站在当地,尴尬地觉得血涌上脸时,一个姑娘来到门口,手中拿着理查德的信。我忘记了等信,我忘记了去想我们的计划,我们的出逃,我们的婚事,忘记了隐约逼近的疯人院大门。我忘记了想他。但此时此刻,我必须想他。我接过信,用发抖的手指打开了封蜡。

你是不是和我一样心急?我知道你是的。她现在在你身边吗?她能否看见你的脸?装得开心点,来点微笑,傻笑,做戏做全套。等待终于结束。我在伦敦的事已办完,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