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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第二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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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那个夜晚,在我的记忆中已变得支离破碎。我只记得我跪在床边,把脸埋在被子里。萨克斯比太太想让我去厨房,但我不愿起身,也不愿下楼。我记得理查德来到我身边,用脚踢了踢我的裙子。见我不动,他站在那里大笑了几声,走了。我记得有人给我端了汤来,我不喝。灯被拿走,房内一片漆黑。最终我还是起来了,去了一次厕所,他们让那个红发圆脸的姑娘——丹蒂——带我去的。她站在门口守着,以防我逃走,潜入黑夜。我记得我又哭了,他们给我喝了更多的药和白兰地。我的衣服被脱掉,换上的却不是我自己的睡衣。我睡了,大约睡了一个小时,被塔夫绸的窸窣声吵醒。在惊恐中我看见萨克斯比太太解开了头发,正在脱裙子,露出了身上的皮肉和穿脏的内衣。她熄掉了蜡烛,爬上了床。我记得,她在我身边躺下,以为我已睡着,想把手放在我身上,后来又收了回去——仿佛守财奴护着自己的金条。她拈起我的一缕头发,放到自己唇边。

我感觉到她近在咫尺的存在,她宽大的身体散发出微酸的气息。她很快就睡熟,她打鼾。我则时睡时醒,断断续续的睡眠使时间变慢,一个夜里仿佛有好多个夜,度夜如年,我就在这一层层的夜幕里踉踉跄跄。我醒来,忽而觉得自己还在布莱尔的起居室里,忽而觉得自己在克林姆太太的房子里,又觉得自己在疯人院的床上,身边有一个魁梧的看护,安然酣睡。我无数次醒来,叹息,渴望能再次睡去——因为最后,尖锐可怕的现实总是会出现,我会记起自己如今身在何处,自己究竟是谁。

最后,我醒来,就没再睡过去了。黑暗微微退却,街灯的光照在窗户的网帘上,窗帘已被拉开,光线是肮脏的粉红色。不久,粉色让位于刺眼的黄色,黄色的光影慢慢爬行。随着光影,传来了各种声音——开始是轻柔的,不一会儿就渐高渐强——公鸡的啼鸣,口哨声,铃声,狗叫声,婴儿的哭声,人们的大叫声,咳嗽声,吐痰声,重重的脚步声,片刻不息的马蹄铁着地的空洞回响,车轮碾过地面的声响。所有这些声音,就从伦敦的喉咙里传出,不断上升,聚集。此时大约六七点钟吧。萨克斯比太太睡在我身边,我早已醒来,满心沮丧,胃里也有些翻腾。我起身,虽然现在是五月,这里也比布莱尔温暖,我仍冷得打了个战。我依然戴着手套,但我的裙子、斗篷和行李,都被萨克斯比太太锁进了抽屉。“这是为你好,亲爱的,万一你脑子乱不认路,把这里当布莱尔,穿戴起来去散步,一走就走丢了呢?”我记得她说这话时,我正失魂落魄地在她面前呆站着。她把钥匙放哪儿了?还有这房门的钥匙?我猛烈地颤抖了一下,觉得恶心难受。但我的神志却异常清晰。我必须离开此地。必须离开此地!我必须离开伦敦——不管到哪里——哪怕回布莱尔。我必须拿到钱。我必须,我想——这个念头无比清晰——我必须找到苏!萨克斯比太太气息粗重,均匀。她会把钥匙放在哪里?塔夫绸裙子挂在马毛屏风上,我静悄悄走过去,拍拍裙上的口袋,没有。我站在那里,仔细看着架子,五斗橱,壁炉台——没有钥匙。不过我想,很多地方都可以藏钥匙。

这时她动了一下——没有醒来,只是摆动了一下头。我想到了,我记起来了……她把钥匙放在枕头下面。我记起她动作熟练的手,隐约听到的钥匙叮当声。我走上前一步。她张着嘴唇,白发散落到脸上。我再向前一步,地板发出一声吱呀。我站在她身边——我等待,犹豫,然后,我把手放到枕头边,慢慢地,慢慢地,往里伸。

她睁开了眼睛,一把捉住我手腕,笑了。她咳嗽几声。

“亲爱的,你敢试这个,我喜欢。”她擦擦嘴,“手艺能过我这关的小姑娘,还没生出来!只要我不给,谁也休想拿。”她握住我的手,开始很用力,后来慢慢变成了抚摩。我打了个战,“天呀,你冷不冷!”她接着说,“来,宝贝儿,盖上这个。”她把织线毯子拉起来,披在我身上,“这样好点吧?亲爱的?”

我披头散发,头发遮住了眼,我从发缝间望着她。

“我真希望我死了。”我说。

“哎哟,”她说着爬起身来,“这说的是什么话?”

“那就希望你死好了。”

她面带笑容摇着头。“说什么疯话,孩子!”她说。从厨房里传来一阵难闻的气味,“闻到了?那是易布斯先生给我们做早饭呢。放一盘龙虾在你面前,看看谁还想死!”

她搓着双手。她的手发红,但松弛的手臂却是象牙一样的颜色。她是穿背心和衬裙睡觉的,现在,她扣上了胸衣,正在穿上那件塔夫绸裙。她用梳子蘸了蘸水,开始梳头。“呀啦,嘿嘿。”她一边梳,一边断断续续哼唱。我任由头发蓬乱,我透过头发望着她。她脚上的皮肤开裂了,大脚趾肿着。她的腿上几乎没有汗毛。她呻吟着,弯腰拉起袜子。她的大腿粗壮,永远有一条吊袜带留下的勒痕。

“好啦。”她穿戴好后说。有个婴儿哭了起来,“这会把他们都吵起来的。来,下去吧,乖孩子——来吧?——我给他们喂奶。”

“下去?”我说。只有逃走,我才会下去。我看了看自己,“这样就下去?你不把我的衣服鞋子还给我?”

或许我说得太激动,又或许,我脸上有一丝狡诈或绝望的表情?她犹豫了,然后说,“那件脏兮兮的衣服?那双靴子?哎,那是打粗穿的。看看这件真丝袍子。”她从门背后的挂钩上取下那件丝袍,“这才是夫人小姐们早上穿的。这儿还有一双丝软鞋,你穿上一定好看。穿上吧,乖孩子,然后下来吃早饭。不用害羞啥的,约翰·弗鲁姆不睡到中午十二点不起床,这儿只有我和绅士——绅士嘛,他已经见过你衣裳不整的样子啦,是吧!还有易布斯先生,他呢,亲爱的,现在你就把他当——当个叔叔来看就好了,行不?”

我转过身去。这房间令我厌恶,但我是不会这么衣冠不整地跟她去下面厨房的。她又连哄带骗了一阵,然后放弃,自己下去了。她用钥匙把门打开了。

我立刻走到放我衣服的箱子边,想拉起箱盖,箱盖关得很严实,而且结实。

于是我走去窗边,想把窗户推起来。我只推得动一到两英寸,卡着窗户框的钉子已经生锈,我想,如果我多用一点力,钉子就会松脱。可是,窗户狭长,窗框跌下来力道会很重,我仍衣冠不整。更糟糕的是,街上有人。我之前虽然想过到窗边求救——打碎玻璃,挥手,高叫——但我仔细看去,我看见人们的脸,他们灰尘满身的衣裳,他们背着的包袱,他们身边和脚下跑动的孩子和狗,这是生活,十二个小时前,理查德对我说,这生活艰辛,恶劣。这本来是你的生活,多亏萨克斯比大娘的好心,把你救了出来……

在那幢百叶窗上有心形洞的房子的门前,坐着一个女人,裹着肮脏的绷带。她在喂孩子。她仰起头,发现我在看她,举起拳头向我挥舞。

我吓得从窗边退开,用手蒙住自己脸。

但是,当萨克斯比太太再来时,我已平静下来。

“你听我说,”我向她走去,“你知道理查德是把我从我舅舅家拐带出来的?你知道我舅舅有钱,并且会四处追查我?”

“你舅舅?”她说。她给我端来一个托盘。她停在门边,直到我退后。

“就是李先生,”我边退边说,“你知道我指的是谁。至少,他还认为我是他外甥女。你不觉得他会派人来查我吗?你觉得,他要是发现你这样把我关着,会感谢你吗?”

“我觉得他会的——如果他真对这事上心。难道我们没把你招待得很好吗,亲爱的?”

“你心知肚明,没有。是你们强迫我留下的。看在上帝的分上,把我的衣服还给我行吗?”

“一切都还好吧,萨克斯比太太?”——是易布斯先生。我说话提高了声,把他从厨房里引到了楼梯边。理查德也在床上翻身,我听到他的脚步走过房间地板,拉开了门,在听。

“行啊!”萨克斯比太太轻松地说,“来吧,”她对我说,“这是你的早饭,你看,都开始凉了。”

她把托盘放在床上。门开着,我知道易布斯先生还站在下面的楼梯口,理查德在楼上侧耳倾听。“来吧。”她又说了一遍。托盘里放着一个盘子,一把叉子,一条布餐巾。盘子里是两三块棕黄色的鱼,浇了调味汁,那调味汁就是水和黄油。鱼还带着鳍和鱼头。餐巾上套着闪亮的银质餐巾环,有一点像我在布莱尔的专用餐巾环,只是上面没有首字母。

“请你放我走吧。”我说。

萨克斯比太太摇摇头。“乖孩子,”她说,“走去哪儿?”

她等了一等,见我不答,就转身走了。理查德关了门,重新回到床上。我听到他哼着小曲。

我想拿起盘子砸向天花板,砸窗户,砸墙壁。然后我想,你必须身体强健。你必须身体强健才能逃跑。于是我坐下吃饭——缓慢而痛苦地吃着,仔细地挑出鱼里的刺。手套被浸湿,弄脏,我再也没有手套可以换上。

一个小时后,萨克斯比太太回来了,她来端走空了的盘子。又一小时后,她给我端来了咖啡。她走后,我再次站在窗前,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我来回踱步,坐下,又踱步。我的心情从暴怒,变成无可奈何的悲哀,最后变成麻木呆滞。然后理查德来了,“我说,莫德——”他只说了这一句。我看到他,心头立刻无名火起,我向他冲去,本想打他一耳光。他躲了过去,把我推到地上。我睡在地板上,踢脚打滚。

于是他们又给我喂安眠药和白兰地,我在黑甜乡中度过了接下来的不知是一天,还是两天。

我再次醒来,又是在一个极早的时辰。房间里多了一把小小的,漆成金色的藤圈椅,里面有一个大红色靠垫。我把它搬到窗边,披着睡袍坐在里面,直到萨克斯比太太打着哈欠,睁开了眼。

“乖孩子,你还好吧?”她说。这句话她每天都说,每一天都说。这句问候的白痴和变态——一切都不好到极点,让我生不如死——简直令我咬牙切齿,我的手紧紧抓住藤椅,满心憎恶地望着她,“乖孩子,喜欢这把椅子吧,亲爱的?我就觉得你会喜欢的。”她又打了一个哈欠,四周张望了一下,“尿壶呢?”她说。出于礼貌的习惯,我总是在马毛屏风后面如厕,“帮我拿过来好不,宝贝儿?我快憋不住了。”

我不动。她见状很快就自己起身去拿了。那是一个白瓷罐,里面是深色。我第一次在那个昏暗的清晨望见时,以为是毛发,令我恶心不止。不过后来看清楚了才知道,那是装饰图案——是一只带着睫毛的大眼睛,周围是一圈用黑色字体写的警句:

您保护我的清洁,

我保守您的秘密。

来自威尔士的礼物

这眼睛总是令我有几分不安。但是萨克斯比太太拿过夜壶,满不在乎地撩起裙子,蹲了下去。她见我在一旁打了个战,便做了个鬼脸。

“不大好看是吧,亲爱的?别担心,将来我们有了大豪宅,专门给你弄一间厕所。”

她站起来,把衬裙扯到两腿之间擦擦。然后她擦了擦手。

“好了,”她打量着我,眼睛闪着光,“你说这样好不好?我们今天把你打扮起来?你的衣服在行李箱里,可那都是些难看的旧衣服,你说是不是?怪里怪气的,早就过时了的玩意儿。我们给你试试漂亮的新衣裳怎样?我专门给你预备的,专门拿锡箔纸包着的,可高级了,我说了你都不信。要不我们叫丹蒂上来,让她给你量身改改?丹蒂看着笨,可针线活儿是巧手,她这人就这样。她不是长大的,是混大的。可她心眼儿不错。”

她的话终于让我感兴趣了。衣裳,我想,我穿好了衣裳,就可以逃走了啊。

她注意到我态度的变化,也高兴了起来。她给我端来了早餐,又是鱼。我再一次吃了下去。她给我端来咖啡,甜得像糖水,喝下去让我心跳加快。然后她端来一罐热水,沾湿了毛巾,想为我擦洗。我不让。我从她手里夺过毛巾,擦脸,擦腋下,还有两腿之间。这是我人生第一次,自己擦洗身体。

然后她就出去了。当然,她锁上了门。她回来时带来了丹蒂,她们拿着纸盒子。她们把纸盒放在床上,打开系带,拿出了衣裙。丹蒂看见那些裙子,发出尖叫。所有裙子都是真丝的,一条是紫罗兰色,上面有黄色缎带,另一条是绿色,有银色的条纹,还有一条是深红色。丹蒂拎起裙边抚摩着。

“这是府绸?”她带着惊奇说。

“是茧绸,还有带褶薄绸围巾36。”萨克斯比太太说,这话从她口里说出来颇不自然,她说得像吐出樱桃核。她拿起那条深红的裙子,下巴和脸颊被丝绸的反光映红,仿佛涂上了胭脂。

她看着我的眼睛。“你觉得这些衣裳咋样,亲爱的?”

我从未见过如此多的色彩,如此面料,以及如此款式的衣裙。我想象自己穿上它们,走在伦敦街头。我的心向下一沉。我说:“丑陋,它们真丑陋。”

她眨了眨眼,很快又恢复了自信。她说,“你现在是这么说。你呀,被关在你舅舅那个鸟不拉屎的乡下太久了,完全跟不上潮流一点也不奇怪。你在我们镇上的社交场亮相时,亲爱的,你一定要穿一套最抢眼的衣裳,到时候你再想想以前穿的那些玩意儿,就会笑自己当初多没眼光啦!”她搓着双手,“来,现在你想试试哪件?绿底银花那个?”

“你没有灰色的吗?”我说,“或者棕色,或者黑色?”

丹蒂用嫌弃的目光看着我。

“灰色,棕色,黑色?”萨克斯比太太说,“这儿有银色和紫色,你还想要那些?”

“那就紫色吧。”我最后说。我觉得那银色条纹会把我的眼睛闪瞎,红色会让我头晕,虽然我已经头昏脑涨。萨克斯比太太走到橱柜边,拉开抽屉,取出丝袜和束胸,还有彩色的衬裙。这衬裙让我震惊:我一直以为内衣一定是白色的——就像幼年的我,以为黑色封面的书一定是《圣经》。

但现在,我如果不穿彩色内衣,就只能赤身裸体。她们把我穿戴起来,就像两个姑娘给洋娃娃穿衣服。

“嗯,哪儿需要收收呢?”萨克斯比太太打量着我的裙子说,“站好别动,亲爱的,让丹蒂给你量尺寸。老天爷,瞧你这细腰——别动!我告诉你,丹蒂手里拿着针的时候,谁都别乱动。太大了是不是?哎,对尺寸我们就没法儿挑剔了,哈哈哈,从那种路子来的货。”

他们拿走了我的手套,但是给了我新的。我的双脚被套上了白色丝软鞋。“我不能穿正常鞋子吗?”我说。萨克斯比太太回答说,“鞋子?乖孩子,鞋子是出门走远路才要穿的,你要出门去哪儿?”

这句话她说得心不在焉。她打开了那个大木箱子,取出了我的行李袋。丹蒂在帮我缝裙子,我站在那里看着她把皮袋拎到了窗边,光线充足的地方。她在吱呀作响的摇椅上坐好,一件件查看行李袋里的物件。我看她用手指仔细拨过我的拖鞋、纸牌、梳子。她想要的是首饰。后来,她找到了那个小小的包袱,她打开包袱,把里面的东西倒在大腿上。

“哎哟,看看都有些啥。戒指,手环,一个女士的肖像。”她气势汹汹地查看,然后表情变了。我知道她认出了谁。在那张脸上,我曾一度寻找与自己的相似之处。她很快把它放到一边,“镶绿宝石的手镯,”她接着说,“乔治王37年头的旧款了,但这宝石不错。我们能帮你卖个好价。珍珠坠子,红宝石项链——太重了,我是说,你这模样的姑娘戴的话。我有一串好链子给你——玻璃珠子,那叫一个亮晶晶,看上去绝对像蓝宝石!配你刚好。这个——哎哟,这是什么!丹蒂你看,这多漂亮!你瞧瞧这上面的宝石!”

丹蒂看了看,“太帅啦!”她说。

那是一枚钻石胸针,我曾想象苏对着它哈气,擦拭,眯起眼睛,仔细凝视。现在,萨克斯比太太把它拿起来,也眯起眼睛仔细打量。它闪闪发光,即使在这里,它仍然闪闪发光。

“我知道该把它放哪儿,”她说,“乖孩子,你不介意吧?”她把胸针别在了自己的胸襟上。丹蒂放下手中的针线,看着她。

“哦,萨大娘!”她说,“你看起来就像皇后一样。”

我的心又是一阵狂跳。“方块皇后38。”我说。

她有些疑惑地看着我——不知我是在赞扬还是挖苦。我自己也不知道。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都没说话。丹蒂帮我改完裙子,然后帮我梳头,把头发挽起来,用发卡固定成一个髻。然后,她们叫我站好,以便她们好好打量。她们眼中充满期待,歪着脑袋看我。然后,她们的脸上显出失望。丹蒂揉着鼻子,萨克斯比太太用手指轻敲着嘴唇,皱起眉头。

壁炉上有一块方形的镜子,周围是心形花纹的石膏装饰。我转头看了看自己在镜中的脸。我几乎认不出自己了。我嘴唇发白,眼睛红肿,脸的质地和颜色都像发黄的法兰绒。几日没洗过的头,头皮油腻,头发颜色发暗。裙子的领口开得低,锁骨线条毕现。

“说不定,紫色这颜色不合适你,”萨克斯比太太说,“亲爱的,它把你下眼圈的阴影都显出来了,跟被打青了似的。还有你的脸——要不我们给你捏捏?让脸色红润起来?不要?你让丹蒂给你试试。她的手可有劲了。”

丹蒂过来揪住我的脸,我大叫,从她手里挣脱。

“好啦!你这疯猫!”她说,摇头跺脚说,“你就留着你的大黄脸好了!”

“哎!哎!”萨克斯比太太说,“李小姐是大家闺秀,跟她说话可要放尊重。别嘟着嘴。”丹蒂正要嘟起嘴,只能做罢,“这还差不多。李小姐,要不我们把这件脱了,换一件绿底银花的试试?那绿色里就一点点砷39,只要你不穿着它出汗,就没事的。”

但我再也不能忍受被她们摆弄了。我不让她脱那条紫色的裙子。“你喜欢这件,乖孩子?”她问,语调和脸色都柔和了下来,“这就对了!我就知道真丝会让你回心转意的。我们下去在男士们面前显摆一下好不,李小姐?丹蒂,你先下去。这楼梯不稳当,我可不想让李小姐绊跤。”

她打开了门上的锁。丹蒂先走出去,我顿了一下,也跟着走了出去。我还是希望能穿着鞋子、帽子、斗篷。但迫不得已时,即使没有帽子,脚穿拖鞋,我也能跑。我能一直跑到布莱尔。楼梯下的哪一扇门,才是逃出生天的门呢?我不知道。我看不见。丹蒂走在我前面,萨克斯比太太在后面紧张地跟着。“能找到台阶不?”她问。我不回答。因为这时从附近的一个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尖声的,颤抖的,像是孔雀的叫声。然后又归于寂静。我一惊,转过身去,萨克斯比太太也转了个身,“叫啊,你这老家伙!”她挥舞着拳头大声说。然后她换上甜蜜的口气,对我说,“没吓着你吧,亲爱的?没啥的,那是易布斯先生的妹妹。她整天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恐惧。”

她对我微笑。那叫喊声又来了。我听到,犹豫了一下,加快脚步走下了那段阴暗的楼梯——下楼时,我四肢酸痛,还有些喘不上气。丹蒂在楼梯下等着。楼下的厅很小,她一人几乎就把它占满了。“过来这儿。”她说。她打开了通往厨房的门。我想,她身后那扇插了插销的门,应该是通到街上的。但萨克斯比太太已经下来了,她拍拍我的肩,“对了,就是这边,乖孩子。”我几乎踉跄地迈开了一步。

厨房比我记忆中更暖和,也更灰暗。理查德和约翰·弗鲁姆坐在桌边玩骰子。我走进去时,他们俩抬头看了我一眼,都笑了起来。约翰说,“瞧瞧那张脸,谁把她眼睛打青了呀?丹蒂,要是你干的,我立马亲你一个。”

“等我腾出手,看我把你眼睛打青,”萨克斯比太太说,“李小姐只不过有点儿累。小废物,起来,椅子让出来给她坐。”

她一边说着,一边锁上了身后的门,把钥匙装进口袋里。她穿过厨房,推了推另两扇门,看是否牢靠。“别让凉风吹进来。”见我望着她,她便这么说。

约翰又扔了一下骰子,算着他的点数,然后站了起来。理查德拍拍身边的空位,“来吧,莫德,”他说,“来,莫德,坐我旁边,只要你保证不再来戳我的眼睛——就像上次,你上星期三干的那样。我就不会打你,用约翰的命发誓。”

约翰脸色一黑。“少拿我的命去玩,”他说,“不然我就拿你的去玩——听到没有?”

理查德没有回答。他望着我的眼睛微笑。“来吧,我们重新做朋友好吗?”

他向我伸出手,我躲开了,把裙子也从他身边拉开。紧闭的门,空气闭塞的房间,倒使我心底生出一股单薄的勇气。“我完全不想,”我说,“和你做朋友。我也不想和你们当中任何一个人做朋友。我是不得已才下来的,是萨克斯比太太的逼迫,我已经没力气和她争执。至于其他,你们只要记住一点:我憎恶你们所有人。”

然后我坐了下来,不是在理查德身边的空位,而是在桌子一头的那张大摇椅上。我坐下,椅子发出吱呀的响声,约翰和丹蒂很快地看了萨克斯比太太一眼。萨克斯比太太看着我,眨了几次眼睛。

“有什么不可以呢?”她最后说,挤出一声笑,“你觉得舒服就行,亲爱的。我就坐这个硬板凳好了,这样对我也好。”她坐下,擦擦嘴,“易布斯先生不在?”

“出去接活儿了,把查理·瓦格也带去了。”

她点头,“小孩子们都睡着了?”

“绅士给他们喂了药,半小时前。”

“好孩子,好孩子。很好,保持安静。”她望着我,“李小姐,你还好吧?要不要喝口茶?”我没回答她,只是很慢很慢地摇着椅子,“要不,咖啡?”她舔舔嘴唇,“就咖啡好了。丹蒂,烧点水。吃块蛋糕不,亲爱的,就着咖啡吃?约翰可以跑出去买。你不要蛋糕啊?”

我慢慢地说,“在这里,无论你奉送何物,在我眼中都不过是尘土。”

她摇头。“哎,瞧你这张嘴,说的话都像诗一样!说到蛋糕呢——”这时我望向了别处。

丹蒂正在煮咖啡。那只俗艳的钟走到整点,敲响了。理查德卷了一支烟。烟草的烟,油灯和蜡烛的烟,已充满了房间。厨房的墙是褐色的,有一点微微的反光,仿佛用肉汁刷过。墙上钉着一些彩色的图片——上面画着小天使,玫瑰花,荡秋千的女孩——还有一些卷了角的剪纸,是剪下来的运动员、马匹、狗与盗贼的版画。在易布斯先生的工具炉边,挂着三张肖像,分别是查布先生40、耶鲁先生41和布拉默先生42。肖像被裱在软木板上,上面布满了黑色的小孔。

我想,假如我手里有飞镖,我就能以此要挟他们,要萨克斯比太太交出钥匙。假如我有一只破玻璃瓶,假如我有一把刀,该有多好。

理查德点燃了烟,在烟雾中眯起眼睛,打量着我。“漂亮裙子哦,”他说,“颜色很衬你。”他伸手想去摸黄色的缎带,我打开他的手,“啧啧,”他说,“臭脾气还是没改啊。本来还指望关几天会让你脾气变好点呢。苹果或小牛肉放久了都会软的。”

“你怎么不去死?”我说。

他笑了。萨克斯比太太红了脸,然后也笑了。“听听这说的,”她说,“这要是一个普通姑娘说出来,不知道多难听。可是从一个小姐口里说出来,咋就觉得顺耳了呢。不过呢,亲爱的——”她从桌上俯过身子来,压低了声音——“我还是希望你说话别这么毒。”

我和她对视。“你觉得,”我语调平稳地说,“我会把你的希望放在眼里?”

她震了一下,脸更红了。她的眼皮颤动,望向了别处。

我喝下了咖啡,然后再也没说话。萨克斯比太太坐在那里,手指轻敲桌面,皱着眉头。约翰和理查德又玩起了骰子,不时拌嘴。丹蒂在一盆褐色的水里洗着尿布,然后把它们晾在炉火前,尿布散发出水汽和臭味。我闭上眼睛。我的胃一痛再痛。我再次想到,假如我有一把刀,假如,我有一把斧头……

但这房间是如此闷热,我是如此疲惫不堪,我仰头睡了过去。当我醒来时,已是下午五点,骰子收了起来,易布斯先生也已回来了。萨克斯比太太在喂婴儿,丹蒂在做晚饭,熏肉、卷心菜、土豆和面包碎。他们给我盛了一盘。我吃了,一边吃一边沮丧地挑拣,就像早餐时挑出鱼里的刺,我挑出熏肉里的肥肉,面包里的渣滓。然后他们拿出了酒杯。“喝点啥不,李小姐?”萨克斯比太太说,“是要黑啤,还是雪莉酒?”

“还是琴酒?”理查德说,眼神里带着戏弄。

我要了琴酒。酒的味道有点苦,但是银匙在玻璃杯里搅动的轻响,给我带来了一些模糊的,难以言说的安慰。

那天就那样过去了。接下来的那些天,也那样过去了。我早早上床——每次都是萨克斯比太太为我脱衣,她拿走我的衣裙和内衣,把它们锁起来,然后把我也锁起来。我睡眠不好,每天早晨醒来,总是觉得头晕,脑子是清醒的,心里却有些害怕。我坐在那把小小的金色藤椅里,逐一回想着这个地方的细节,想着我的逃生路线。因为,我必须逃离。我一定要逃离。我一定要逃离这里,去找苏。带走她的那两个男人叫什么名字?我记不起了。他们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没关系。没关系,我会找出来的。但首先,我要回到布莱尔,求我舅舅给钱——他应该仍旧相信他是我舅舅吧——若是他不给我钱,我就去求那些仆人!我去求斯泰尔斯太太!再不然,我就去偷!我从书房里偷书出来,偷最罕见的珍本,然后卖了它——!

不,我不会那么做——即使是现在,一想到回布莱尔,就已令我不寒而栗。然后我想起,我在伦敦还是有朋友的。我认识哈斯先生和霍陲先生。哈斯先生——那位喜欢看着我走上楼梯的哈斯先生,我应该去找他吗?我能把自己交托给他吗?我想我可以,我已经孤注一掷了……但是,霍陲先生更仁慈些,他曾邀请过我去他家,去他在霍利威尔街上的书店。我想,他会帮我的。我肯定他会帮我的。霍利威尔街不会太远吧,会吗?我不得而知。这里也没有地图。但我会找到的。然后霍陲先生会帮我。霍陲先生会帮我找到苏……

我脑中转着这些念头时,伦敦在我身边慢慢破晓,易布斯先生煎着熏鲱鱼,他妹妹发出号叫,理查德在床上咳嗽,萨克斯比太太在翻身、打鼾、喘息。

假如他们没有把我看得这么紧!每当他们在我身后锁上门,我都想,总有一天,他们会忘记锁门。我就可以逃跑。他们守着我,总有守累的时候——可是,他们没有。我抱怨这混浊闭塞的空气,我抱怨室内不断升高的热度,我频繁地要求去厕所。因为厕所在昏暗多尘的走廊尽头,在房子的后面,可见天光。我知道,如果找对时机,我可以从那里逃走。但机会一直未出现,每一次都有丹蒂陪我去,并且她站在外面等我出来。有一次我试图逃跑,她轻而易举就把我抓住了。因为差点让我跑了这事,萨克斯比太太打了她。

理查德把我带到楼上,打了我。

“不好意思,”他打我时说,“但是你要知道,我们为了这事费了多少心!我们要你做的只不过是等,等律师来。你不是跟我说过,你善于等待吗,那为什么不肯为我们等?”

他打的那一下,给我留下了瘀青。每一天,我看见瘀青渐渐褪色,我想,在它完全褪掉之前,我一定要逃离!

我思考着这事,过了很多沉默的时辰。我坐在厨房,坐在灯光之外的阴影里——也许这样他们就会把我忘记了,我想。有时他们仿佛真的把我忘了,房子里的喧嚣一如既往,丹蒂和约翰又亲吻,又争吵,婴儿们哭闹,男人们玩牌玩骰子。有时有外人造访,多数时候是男人或少年,或者,极少数情况下也有女人或姑娘——她们带了赃物来卖给易布斯先生,他再转手卖出。她们可能在一天的任何时候出现,带来的东西令人吃惊——大件、俗艳,在我眼中,都是些劣质物品:帽子,手绢,廉价首饰,蕾丝花边之类,有一次还有一束用带子系着的黄色头发,这些东西像溪流一般,源源不断地流入。它们不像来到布莱尔的书,那些书仿佛沉入混沌寂静的海底,从此安顿下来。它们也不像书里描述的物品,那些有功能有作用的东西——椅子,枕头,床,帘幕,绳子,棍棒……

此处无书,只有混乱不堪的生活,此处所有东西,只有一个作用,赚钱。

而最能赚钱的那一样东西,就是我。

“不冷吧,亲爱的?”萨克斯比太太会说,“不饿吧?哟,你的额头怎么这么热!没发烧吧?我们可不能让你病了。”我没理她。这种话我已经听够。我任她把毯子披在我身上,我任她搓揉我的手,我的脸,“你不高兴?”她说,“瞧瞧你这嘴,笑起来多好看呀!你不肯笑?连——”她吞了一口口水,“连为我笑一下都不肯?乖孩子,你看一眼这日历牌。”日历牌上的日子,被她用黑色的小叉一天天划掉,“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了,还差两个月,就到时候了!这算不上太久,是吧!”

她说着这话,几乎在用讨好我的语气。我只是盯着她的脸——仿佛在说,与她共处,哪怕一天,一小时,一秒钟,我都嫌长。

“这又是怎么啦!”她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又松开,拍拍我,“你还是没习惯这儿,是吧,宝贝?”她说,“没关系。我们给你弄点什么,才能让你高兴点呢?哎,给你搞一束花怎么样?要不来一个蝴蝶结,衬你这漂亮头发?百宝盒?会唱歌的小鸟?我给你弄个鸟笼。”也许因为我动了一下身子,“啊哈!约翰在哪儿?约翰,这有一先令——是假的,出手要快——你赶紧出去,给李小姐买一只小鸟回来,带鸟笼的。亲爱的,你想要黄色的,还是蓝色的鸟?没关系了,约翰,好看的就行……”

她对约翰挤了一下眼,他出去了,半小时后带回一只关在柳条笼子里的小雀。他们兴奋地围着它看,把笼子挂在横梁上摇晃,看鸟儿在笼中扑腾。查理·瓦格在笼子下面跳着叫着。但这只鸟不唱歌——这房间如此昏暗,它只是用嘴梳理着自己的翅膀,或是去啄笼子的柳条。后来,他们也不理它了。约翰喂它吃蓝色的火柴头,他说他计划哪天喂它吃下整条蜡烛芯,然后点燃它。

没有一个人提起苏。有一次,丹蒂在端上晚饭时看着我,抓了抓耳朵。

“奇怪,”她说,“苏就这么跑到乡下不回来了,你说是吧?”

萨克斯比太太望了一眼理查德和易布斯先生,然后望向我。她舔舔嘴唇。“这个,”她对丹蒂说,“我一直没想说这事儿,但现在你也知道了。实话实说吧,苏不会回来了,永远不会了。绅士交给她办的最后那点事儿,是有钱的,比她回来能拿的钱还多。她就吞钱跑路了,丹蒂。”

丹蒂张着嘴。“不会吧!苏·程德?她就跟您亲生女儿一样啊!——约翰!”约翰这时正走下来吃晚饭,“约翰,你猜都猜不到!苏贪了萨克斯比大娘的钱!所以她不敢回来了。跑路了!你说这多伤萨克斯比大娘的心。要是给我们见着,我们要杀了她。”

“跑路?苏·程德?”他用鼻子哼了一声,“她没那个胆。”

“可她就是跑了。”

“她已经跑了,”萨克斯比太太又望了我一眼,说,“我不想在这屋里再听见有人提她的名字,就这样。”

“苏·程德原来是个老千哦!”

“这就叫遗传。”理查德说。他也看了看我,“曲里拐弯地也会表现出来。”

“我刚才怎么说的?”萨克斯比太太严厉地说,“不准再提她的名字。”她举起手,约翰立即住了口,但他摇着头吹了声口哨。过了一会儿,他笑了起来。

“我们能多分点肉了,是不是?”他一边说,一边盛满自己的盘子,“——本来会的,如果没有这位小姐。”

萨克斯比太太见他阴着脸看我,抬手就打了他。

从此之后,上门的男男女女们但凡问起苏,他们就会被带到一边,像丹蒂和约翰一样被告知,苏变坏了,背叛了萨克斯比太太,伤透了萨克斯比太太的心。他们总是问同一个问题:“苏·程德?谁都想不到她会跑啊!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他们摇头叹息。但是在我看来,他们很快就把她遗忘了。我看,连约翰和丹蒂都把她忘了。这是一个健忘之家。这是一个健忘之地。有多少次我在深夜醒来,听到窗外的脚步声,车轮转动声——那是有人,或者一家人,趁夜潜逃。对面那个百叶窗上有心形洞的房前,曾经坐着一个脸上缠着绷带的喂小孩的女人,她也消失了。那个位置换上了另一个女人,然后她也消失了,然后又换上另一个,现在那个酗酒。对他们而言,苏又算什么人?

对我呢,苏是我的什么人?身处此地,我不敢回想她嘴唇的压力,她手指的动作。但我更害怕的,是遗忘。我愿我能梦到她。可我从未梦到过。有时,我拿出那个我曾以为是我母亲的女人的肖像,想从中找出苏的五官——她的眼睛,她尖尖的下巴。萨克斯比太太看见了,有些心烦的样子。最后,她从我手里拿走了肖像。

“别再想了,”她说,“已经过去的事儿,就别再想了。乖孩子,好吧?多想想将来。”

她以为我在留恋过去,其实我在思量将来。我仍观察着他们每次开门的钥匙——总有一天,他们会忘记取走钥匙,我知道会的。我观察着丹蒂、约翰、易布斯先生,他们渐渐习惯了我的存在。他们会渐渐松懈,忘记警惕。快了,我想,就快了,莫德。

我就是这么想的,直到有一天发生了这件事。

理查德习惯了每天都出门,也不说去哪儿。他没钱,在律师来到之前他不会有钱。我想,他只不过是去满是尘土的街上逛逛,或者去公园坐坐。波镇厨房的闷热狭窄不仅使我感到窒息,对他恐怕也是一样。不过,有一天他出去了一小时就回来了。屋里当时很安静,易布斯先生和约翰都外出了,丹蒂在椅子上睡着了。萨克斯比太太带他走进厨房,他甩掉帽子,吻她的脸颊。他神采飞扬,眼睛发亮。

“哈,你猜怎么着?”他说。

“好小子,我哪猜得到!你赌的马都赢了?”

“比那个还好。”他向我伸手,“莫德,你猜呢?别待在暗处了,出来吧。别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你听我说完再说。跟你有关系的。”

他抓住我的椅子往桌前拖,我甩开他的手。“什么叫跟我有关?”我郁闷地说。我正坐在那儿思量着我的人生。

“你会明白的,看看这个。”他把手伸进背心口袋,掏出一样东西。那是一张纸。他摇晃着那张纸。

“好小子,这是债券?”萨克斯比太太走到他身边说。

“是一封信,”他说,“是——猜猜是谁写来的?莫德你猜?”我不语,“玩一下都不愿意吗,要不,我给你一个提示?是你认识的人,一个很亲近的朋友。”

我的心猛跳了一下。“苏!”我立刻说。但他仰头冷笑了一声。

“不是她。你以为在那种地方,他们会给她纸?”他瞥了一眼丹蒂,她睁了一下眼,又闭上了,继续睡了过去,“不是她,”他接着说,这次压低了声音,“我指的是另一位朋友。你不猜了?”

我转过头去,“我为什么要猜,你反正想告诉我的,不是吗?”

他又等了一下,然后说,“李先生,也就是你舅舅——啊哈!”他见这句话让我吃惊不小,“你还是很在乎嘛!”

“给我看。”我说。也许我舅舅正四处追查我。

“好了,”他高举着那信,“写的是我的名字,不是你的。”

“给我看看!”

我站起身来,把他的手臂往下拉,我看见了一行字迹,然后就把他推开了。

“这不是我舅舅的笔迹。”我大失所望,简直想打他。

“我又没说是他,”理查德说,“信是从他那儿发出来的,但是别人写的,是他的管家,魏先生。”

“魏先生?”

“你更好奇了吧,嗯?你看了就会明白的,给你。”他把信折好,递给了我,“你先看这一面,这是附言。至少,这解释了为什么我们直到今天都没听到布莱尔有动静——这也是我一直觉得奇怪的事儿。”

字迹潦草,墨迹也有些花了。我把信纸侧了侧,尽量对着光线,读了起来。

尊敬的先生:

今天我在主人的私人笔记中,发现了这封信。我认为他本意是要寄出的,先生,但他写完就病倒了,且病情严重,一直病到今天。斯泰尔斯太太与我起初都认为,这场病与他外甥女那桩败坏名誉的私奔有关。但我们注意到,先生,恕我直言,从信中的语句可看出,他没有为这事感到太大震惊;正如,请您再次恕我直言,我们也没有太震惊。我们尊敬地寄出此信,希望您能收到,先生,并祝您一切安好。

布莱尔庄园的管家,马丁·魏

我抬眼看他,什么也没说。理查德见我的神情,便微笑起来。“继续读。”他说。于是我翻过信纸。这是一封短信,日期是五月三日——那是七个礼拜前。信中写道:

致 理查德·里弗斯先生

先生,我估计是你带走了我外甥女莫德。我祝你和她相处愉快!她的生母是个婊子,就算她没有继承母亲的相貌,却有她母亲所有的习性。她的走对我的工作进展是一大损失,但我欣然接受这损失,因为我知道,像你这样一个人,对如何处置娼妓,一定驾轻就熟。

克里斯托弗·李

我把信读了两三遍,然后又读了一遍,然后让它落到了地上。萨克斯比太太立刻将它捡起来,自己看了。她有些困难地一字一句看着,脸涨红了。她看完后,叫了起来:

“他个老流氓!呸!”

这叫声吵醒了丹蒂。“谁?萨克斯比大娘,说的是谁?”她说。

“一个混蛋。没什么了。一个生病的老混蛋,活该。你不认识的,你接着睡。”她走过来抱我,“噢,亲爱的——”

“别碰我。”我说。

这封信深深地刺痛了我,这是我始料未及的。我不知究竟是那些词语,还是它对萨克斯比太太的故事的最终印证,哪一样伤我更深。我心绪大乱,此时无法忍受她和理查德的注视。我走开,尽量离开他们,走了两三步便来到褐色的墙边,我转身,又被另一面墙堵住,我再转身,走到门边。我抓住门把手,徒劳无功地想打开它。

“放我出去。”我说。

萨克斯比太太来到我身边。她伸手,不是去拉门把手,而是我的脸。我推开她,快步走到另一扇门前,然后到第三扇门——“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她紧跟在我身后。

“乖孩子,”她说,“别为那老混蛋生气,他不值得你流眼泪!”

“你放不放我出去?”

“放你出去,去哪儿啊?你需要的东西不都在这儿了吗?所有的东西不是都有了吗,还有陆续来的,你想想那些首饰,衣裳——”

她再次靠近,我再次把她推开。我站在墙边,用拳头击打墙身,一击再击。然后我抬头望去,眼前是日历,上面歪歪扭扭地画满了黑色小叉。我把那一页扯了下来。“乖孩子——”萨克斯比太太又说,我转过身,把纸向她掷去。

但最后,我只能倒地哭泣。哭过之后,我觉得我变了。我失去了意志,那封信把它击溃了。日历重新在墙上挂好,我不再去动它了。随着它一天天变黑,那个日期也一天天接近。季节在变化,六月的天气,一天比一天热。房子里的苍蝇也日渐增多,理查德被它们弄得烦躁不堪:他用拖鞋追打苍蝇,追得脸色发红,满身是汗。“你们知不知道,我是富家子弟?”他说,“可我现在这副样子,还看得出吗?看得出吗?”

我没答理他。现在,我也跟他一样,期盼着八月苏的生日快点到来。现在,他们让我跟随便哪个律师说什么,我都肯了。我的白天过得浑浑噩噩,夜里——夜晚常常热得难以入眠——我便站在萨克斯比太太房间那狭长的窗前,呆望着街道。

“别站在那儿,宝贝儿,”如果萨克斯比太太醒来,她会喃喃地对我说。他们说波镇上有霍乱,“谁也说不准,你吹了冷风会不会发烧啊。”

吹过带着恶臭的风,会不会发烧呢?我到她身边躺下,直到她睡着,然后起身再回到窗边。我把脸靠近窗口的缝隙,深呼吸。

我几乎已经忘记逃离的念头。也许他们也感觉到了。最后——在七月初的一个下午——他们都出去了,只留了丹蒂看着我。

“你好好看着她,”萨克斯比太太一边戴手套,一边对她说,“要是她出点什么事,看我不杀了你。”她吻了吻我,“没事吧,亲爱的?我不会出去太久,一小时就回来。给你带个礼物回来好不?”

我没答话。丹蒂给她开门,她出去后丹蒂收起了钥匙。她坐下,把桌上的台灯拉近,开始做事。不是洗尿布,因为现在婴儿们开始少了,萨克斯比太太找到了一些接收家庭,这里便一天天静了下来。丹蒂现在的活儿,是把偷来的手帕上绣的字拆掉。但她干得无精打采。“没意思的活儿,”见我看着她,她说,“苏以前干这个,想不想试试?”

我摇头,垂下眼帘,然后她打起了哈欠。我听到,立刻打起了精神。我想,如果她睡过去,我就可以去试试那些门——从她口袋里偷钥匙!她又打了一个哈欠,我开始出汗。钟嘀嘀嗒嗒地走着,十五,二十,二十五,半小时。我穿着紫色的裙子,白色丝质软鞋,我没有帽子,没有钱——不要紧,不要紧,霍陲先生会给你的。

睡吧,丹蒂。睡吧,丹蒂。睡吧,睡吧,睡吧……该死的,你睡啊!

但她只是打打哈欠,点着头,一个小时几乎过去了。

“丹蒂。”我开口。

她一下弹了起来,“怎么啦?”

“我恐怕——我恐怕要去,去一下厕所。”

她放下手里的活,拉下脸来。“一定要去吗?现在?眼下?”

“是的,”我用手按着腹部,“我觉得,身子不舒服。”

她翻了一下白眼,“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动不动就不舒服的姑娘。这就是他们叫的那个啥,小姐的身子吗?”

“我想一定是吧。对不起,丹蒂,能给我开一下门吗?”

“但我得跟你一起去。”

“你不需要了,你留在这儿做你的针线活吧,如果你愿意……”

“萨克斯比大娘说了,每次我都必须跟你去,不然就得挨打。走吧。”

她叹了一口气,伸了个懒腰。她裙子腋下的那块丝绸已经变了色,有一圈白色的斑。她取出钥匙,开了门,带我走进那过道。我走得很慢,看着她晃动的背影。我记得从她身边跑过一次,她把我捉住了。我知道,即使我能把她打到一边,她立刻就能站起来追上我,我也许可以把她的头撞在墙上……我想象着这个动作,手腕已开始发软,我觉得自己做不到。

“快点啊,”她说,见我犹豫不前,“哎,怎么啦?”

“没什么,”我慢慢地拉开厕所门,“你不用在这儿等的。”我说。

“不,我要等。”她靠着墙,“你行行好,关上门。”

空气闷热混浊,厕所里的空气更闷热混浊。我走进去,插好门上的插销,环顾四周。这里有一扇小窗,只有脑袋大小,窗框已坏,用一块破布遮挡。到处有蜘蛛和苍蝇,马桶已开裂,布满污渍。我站立思索,过了大约有一分钟。“你没事吧?”丹蒂在外喊道。我不回答。地面是夯实的土。墙身刷了白石灰。绳子上挂着些撕下来的报纸条,“女士及先生们的旧衣物,无论好坏,我们都收——威尔士羊肉和新鲜鸡蛋——”

想办法,莫德。

我转身对着门,嘴靠近门板上的缝。

“丹蒂。”我小声说。

“怎么啦?”

“丹蒂,我不舒服,你得给我拿点东西来。”

“什么?”她来拉门,“你出来吧,小姐。”

“我不能。我不敢。丹蒂,你得去楼上,我的房间,在五斗橱的抽屉里拿点东西行吗?那里有东西,行不行?噢,我希望你能快点去!噢,怎么流成这样!我怕男人们快回来了——”

“噢,”她说,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她压低了嗓音,“不巧那个来了,是吧?”

“去帮我拿好吗,丹蒂?”

“但我不能离开你啊,小姐!”

“那我就必须待在这里,直到萨克斯比太太回来!但要是约翰或者易布斯先生先回来怎么办?要是我昏倒了怎么办?门还是锁着的!萨克斯比太太看见了会怎么说?”

“哦,老天爷,”她嘀咕着,然后说,“是在抽屉里,是吧?”

“最高那个抽屉,左边。快点行吗?我要赶快把自己收拾干净躺下来就好了。唉,每次都这样糟——”

“好吧。”

“快点好吗!”

“好吧!”

她的声音远去了。我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到她的脚步声,听到厨房门被打开又关上——我拉开插销,跑了出去。我穿过过道,跑进院子——我记得这里,我记得那些荨麻和砖头。可是,从这里又该走哪条路?四周全是高墙。我又跑远一些,墙慢慢让开了路,这里有一条满是尘土的小径——我来时这里满地泥泞,我看见它,就知道了——我知道了!——它通往一条巷子,然后通向另一条小路,会穿到街上,然后——然后去哪里?一条我不认识的大路,通到一座桥拱下。我记得那桥,但在记忆中它更近些,更低些。我还记得一堵高墙。但是现在,那里没有墙了。

不要紧,向前走,把那房子抛在身后,快跑。走更宽的马路,小街小巷阴暗曲折易迷路,千万不要走进去。跑,快跑。别管压顶的天空有多巨大,别管伦敦有多喧嚣,别管身边有多少人——别管他们瞪你的目光,别管他们的衣衫是否褴褛,而你的衣服多么夺目,别管他们戴着帽子,而你没有。别管你的真丝软鞋,别管已被地上的石子和煤渣割破的双脚——

就这样,我鞭策自己前行。只有车辆,那些疾驰的马和车轮,才会让我停下查看。在每个十字路口,我稍事停顿,然后跻身于滚滚车流。我想,也许正是我的急迫,我的茫然——也许还有我衣裙的鲜艳——让车夫们拉紧了缰绳,让我幸免于马车的碾压。我脚步不停,一路向前。我记得有一条狗对我吠,咬住了我的裙角;我记得有些男孩跟着我跑,两三个男孩,看见我踉跄,他们发出尖叫。“你,”我一手扶着腰问道,“能不能告诉我,霍利威尔街在哪儿?去霍利威尔街该怎么走?”——可是,我一开口说话,他们都后退了。

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穿过一条热闹的街,这里的房子比较高大华丽——但在两条街外,房屋就破烂简陋。我该走哪条路?我会找人问,等一下再问。现在只需向前走,我要远离萨克斯比太太、易布斯先生、理查德他们,要与他们隔开无数条街。就算迷路又如何?我早已迷失……

经过一条渐渐上坡的黄砖巷的巷口时,我望见它的尽头,在一片破旧的屋顶之上,是圣保罗大教堂深色的穹顶,顶上的十字架闪烁着金色的微光。我认识它,我在书中的插图里见过它。我觉得霍利威尔街就在它附近。我提起裙子,转身向它走去。小巷有一股臭味,但教堂看起来近了。它看起来那么近!黄砖变成了绿色,气味越发难闻。我向上走去,然后路面陡然往下一沉,一下子开阔起来。我原以为下面有一条街道或广场,不料自己站在了一条歪歪斜斜的楼梯的顶端,楼梯通向肮脏的水面。原来我来到了河边。圣保罗大教堂确实不远,只不过,我和它之间,隔着泰晤士河的河水。

我站在那里,望着河面。心怀恐惧,心怀敬畏。我记得在布莱尔,我曾行走在泰晤士河边。我记得,河水仿佛不满于狭窄的岸。我以为它渴望——如我渴望——能够奔流,能够伸展。我未曾想到它伸展后变成这样。它像毒药一般流淌着,水面上散落漂浮着各种垃圾——干草、木片、杂物、废纸、破布、软木,斜漂着的瓶子。河水流动着,那动静不像河,而像海——它在高低涌动。当河水撞到船身,拍击岸边,拍到水边的阶梯、墙或码头的木桩,这涌浪就会散裂,翻起层层泡沫,像坏了的牛奶。

这是一片水和垃圾纠结撕扯的混沌。但水上有人,他们一副沉稳自信的模样,他们在船上划着桨,拉着帆。水边有弯腰赤脚的女人和孩子,在杂物漂荡的水里拾着东西,就像田里的拾穗者。

他们并不抬头,因此没看见我,虽然我站在那里看了他们一些时候。河岸边我目之所及处皆是仓库,仓库之间有一些工人。这时,我看见了他们,他们也发现了我——多半是看见了那鲜艳的裙子——开始是呆看,然后对我挥手呼喊。这把站在那里出神的我喊回了神,我转身走回黄砖小路。我要过河才能到圣保罗大教堂,我已看见了必经的那座桥。但是我发现,我所在的位置太低,我仍未找到到达桥面的路。身边都是些狭窄的沙石小路,而且污水横流。路上也有些人——在仓库和船上干活的男人,跟刚才那些人一样,他们也想引起我的注意,或吹口哨或大呼小叫,倒是没敢上来碰我。我以手遮脸,快步走过。最后,我找到一个仆人穿着的男孩,问他:“哪条路能走到桥上,到河对岸去?”他给我指了一条阶梯,然后就看着我走上去。

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我——男人、女人、小孩——马路上的人多了起来,他们都在看。我想过从裙子上撕一块布蒙在头上,我也想过乞讨些钱。若是我知道该要多少钱、帽子卖什么价、在哪里买帽子就好了。然而我一无所知,一无所知。我只能向前走。我感觉到鞋底开始裂了。别理会,莫德。你一开始想这些,就会流泪了。前面的路开始上坡,然后我开始望见水面。桥,终于到了!我加快了脚步。但是脚步一快,鞋底脱裂得更厉害,过了一会儿我不得不停下来。桥头边的墙上有一个开口,里面是歇脚处,有窄窄的石凳,旁边挂着软木条,标识牌上写着,扔给落水者急救之用。

我坐了下来。桥比我想象的高,我从未身处如此高处!我有些头晕。我摸了摸已经断开的鞋底,一位女士能否在桥上公开搓揉自己的脚?我不知道。车流在身边继续滚滚向前,就像奔流的水。如果理查德来了怎么办?我再次掩住了自己的脸。就停留这一刻,然后我就走,现在阳光正暖。就停留这一刻,我需要匀一匀呼吸。我闭上了眼睛。这样,人们再瞪着我,我也看不见他们了。

然后,有人走到我面前,开口说话了。

“我担心,您是不是病了?”

我睁开眼。是一位上了年纪的男人,陌生人。我放下了手。

“您别害怕。”他说。也许我面露疑惑,“我不想吓着您。”

他碰了一下帽子,大概做了个鞠躬的姿态。他也许是我舅舅的朋友。他说话的语气像个绅士,他的衣领白净。他微笑,又仔细看了看我,表情和蔼。“您是不是病了?”

“您肯帮我吗?”我说。他闻言脸色一变。

“当然了,”他说,“怎么了?您是受伤了吗?”

“不是受伤,”我说,“但我被人陷害,受尽了苦。我——”我望了一眼桥上行走的车辆,“我怕,我怕某些人。您肯帮我吗?哦,我真希望您能帮我!”

“我已经说过愿意了。但是,这事真特别!您,一位小姐——您愿意跟我来吗?您一定要把发生了什么事全都告诉我,我洗耳恭听。现在先别说话。您能站起来吗?您恐怕是伤了脚。哎呀,天啊,让我叫辆车。好,就这样。”

他对我伸出手臂,我扶着他站了起来。突如其来的放松让我无力,“感谢上帝!”我说,“噢,感谢上帝!但是,您听我说,”我把他抓得更紧了一些,“我一无所有——我没钱付给您——”

“钱?”他把手搭在我手上,“我不会收的。想都不要想!”

“——这个,我有一位朋友,应该能帮我,您能带我去他那儿吗?”

“当然,当然,我还会不帮吗?来,我们需要的是这个。”他对着马路探出身子,扬起手。一辆出租马车从车流里驶出,在我们面前停下。这位绅士拉开了车门。封闭式车厢,里面颇暗,“小心,”他说,“您自己能行吗,小心,这脚踏有点高。”

“感谢上帝!”我再次说道,提起了脚,这时他来到我身后。

“这就对了,”他说,“哎哟,您上楼梯真好看。”

我停住了,一只脚还踩在脚踏上。他的手放在我腰上。“上去啊。”他催我进入马车。

我退了下来。

“算了,”我很快地说,“我还是步行吧。您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这么热的天气怎么能步行。会累坏你的,还是上去吧。”

他的手还放在我腰上,使了一下劲。我摆开身子,我们几乎扭打起来。

“怎么啦!”他笑着说。

“我改变主意了。”

“上去吧。”

“您放手。”

“您是不是想把事闹大?好了,上去吧,我知道一处宅子——”

“一处宅子?难道我没跟您说吗,我是要去找一位朋友?”

“这个嘛,我倒是觉得,您先把手洗洗干净,换一双干净袜子喝一杯茶再去,您朋友会更喜欢您的。或者——谁知道呢?说不定您做完这些事之后,会更喜欢我呢——嗯?”

他依然面带微笑,神色和蔼。但他握住了我的手腕,拇指在那儿摩擦。他再次试图把我推上马车。这次,我们扭打起来。周围无人干涉。我想,我们是被马车挡住,另一面的人看不见我们。走上桥面的男人和女人们望我们一眼,又回过头去,继续前行。

但是马车有车夫。我对他喊道,“你看不见吗?”我对他高喊,“这事搞错了,这个男人骚扰我。”于是他放开了我,我退离那马车几步,但仍对他喊着,“您能载我一程吗?就载我一个人?我会找人付钱的,我保证,到了就付您钱。”

车夫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当他知道我没钱,扭头啐了一口唾沫。

“没钱别坐车。”他说。

那个男人又走了上来。“来吧,”他说——这次没有了笑容,“没必要搞成这样。你是在玩什么呢?很明显你现在处境困难,难道你真不想换双袜子,喝一杯茶?”

但我仍在对车夫喊话。“那您能不能告诉我,”我说,“该走哪条路?我要去霍利威尔街,您能告诉我该走哪条路吗?”

听到街名,他哼了一声——我不知是蔑视还是嘲笑。但他还是用鞭子指了指,“那边,”他说,指着桥对岸的方向,“然后往西,沿舰队街走。”

“谢谢您。”我开步,那男人又伸手拉我,“放开我。”我说。

“你说着玩的吧。”

“放手!”

我几乎是尖叫了。他退开。“走吧走吧,”他说,“你这小浪货!”

我尽量加快了脚步,几乎小跑。但是过了一会儿,马车追上了我,在我身边放慢了速度,跟着我步伐。那男人从车厢里探头望着我,他的表情又变了。

“对不起,”他用讨好的语气说,“上车吧,我对不起您。上来好吗?我带您去您朋友那儿,我发誓。您看,您看。”他拿出一枚钱币,“这个给您,上来吧。您不要去霍利威尔街,那里都是些地痞流氓——不是我这样的。上来吧,我知道您是位大家闺秀。来吧,我会对您好的……”

他就这么一路嘀咕着,走过了桥的大约一半,直到慢行的马车后面堵起了长长的一队车,车夫大声吆喝说必须加速了,他才坐了回去,砰的一声拉上了车窗。马车离我而去,我喘出了一口气。我开始全身发抖,我多想停下来休息,但现在,我不敢。我走下了桥,这里,脚下的路汇入另一条,比南面那些道路更车水马龙,但也更无人注意。我喜欢这一点,虽然这里行人更拥挤。不打紧,不打紧,挤过去就好了。继续往前,按马车车夫说的,向西去。

这里的街道又变了。街道两边房屋林立,窗户向街突出——我终于懂了,这是商店,窗户里陈列的物品上有卡片,卡片上写着价格。有面包,有药品,有手套,有鞋帽——噢,用一点钱就可以换到!我想到那位绅士在车窗里奉上的钱币,我刚才是不是该抢过来就跑呢?现在想来,已经太晚了。不打紧,继续向前。眼前有一座教堂,它分开众多的街道,如屹立水中的桥墩分开流水。我应该走哪边?有一位妇人经过,和我一样无冠。我抓住她的手臂,向她问路。她给我指了路,然后和其他人一样,瞪着我走远。

但是,我终于到了霍利威尔街!只是现在,我有些将信将疑了。我曾经怎样地想象过它啊。想象中的它不是这样的——不是如此狭窄,如此弯曲,如此阴暗。伦敦的天气还很温暖,且天光尚亮,可是,踏入霍利威尔街,我仿佛踏入了黄昏。不过,这样的昏暗也好,至少隐藏了我的脸,也隐去了衣裙的色彩。我往街的深处走去,街道变得更窄,脚下是没有铺砖的地面,满是尘土,凹凸不平。两边是店铺,铺子里亮着灯。有些铺子前面挂着些破烂的衣裳,有些前面堆放着破椅子、空画框,还有彩玻璃。但更多的,是书铺。看见这个我再次迟疑了,自从离开布莱尔我再也没摸过书。现在,突然间被书包围,看见这么多书,翻开着,就像看见太多面包摆放在托盘里,岌岌可危地高高堆放在篮子里。看见这些或开裂,或起斑,或漂白的页面;看见那些标注的“第二”,“第三”,“此盒一”的字样,所有种种,让我心有余悸。我驻足,看一个男人随意地在一盒褪色的书里翻动着,然后拿起一本来,《爱的陷阱》——我知道这本书,这本书我给舅舅念过那多么次,我几乎能倒背如流了!

那男人抬起头,看见我在看他,我便走开了。前面是更多的铺子,更多的书。最后,我来到一个橱窗前,这里比其他铺子亮些。店里的绳子上挂着些版画,橱窗上,开始剥落的金色颜料写着霍陲先生的名字。看见这名字让我颤抖起来,抖得那么厉害,我几乎踉跄跌倒。

室内窄小拥挤,这是我没料想到的。几个墙面都被堆积的书和版画淹没了,此外还有些书柜。有三四个人站在那里,专心快速地翻查着手里的书籍。我推开门时,他们并未抬头,当我走进去一步,裙摆发出窸窣之声,他们才转过头发现了我,就那么直直地望着我。现在我已习惯了被这样直视。房间后部有一张小小的书桌,一个穿着衬衫和背心的年轻人坐在桌边,和其他人一样,他也直视着我。

“你来有什么事?”他说。

我口干舌燥,吞咽了一口唾沫。

我小声说,“我是来找霍陲先生的。我想与霍陲先生面谈。”

他闻言眨了眨眼,顾客们也再次打量着我。“霍陲先生,”他说,语气稍稍有些变化了,“霍陲先生不在店里工作。你不应该来店里的。你与他事先有约吗?”

“霍陲先生认识我,”我说,“我不需要事先约的。”

他瞟了一眼顾客们,说,“你找他有什么事?”

“这是私人事务,”我说,“你带我去见他好吗?或者请他出来见我?”

一定是我神色有异,或者是我的语气,他看起来更防备了。他退后了一步。

“但是,我不知道他在不在,”他说,“真的,你不应该到店里来找他。我们这里是卖书和画的——你知道是什么类型的书画吗?霍陲先生的房间在楼上。”

他身后有一道门。“你让我去见他好吗?”我说。

他摇头,“你可以送一张名片之类的东西上去。”

“我没有名片,”我说,“但是,给我一张纸,我把名字写给他,他见字就会下来的。给我一张纸好吗?”

他没动,只是再次说,“我觉得他今天不在。”

“既然如此,我就在这里等好了。”我说。

“你不能在这里等!”

“那么,”我答道,“你们肯定有间办公室,或者诸如此类的地方,我就在那里面等好了。”

他又望了一眼顾客们,拿起一支铅笔,又放下。

“可以吗?”我说。

他苦了一下脸,然后找了一小片纸和一支笔。“但是你不能再停留了,”他说,“如果他真不在的话。”我点点头,“把你的名字写在这里。”他指点着我。

我开始写,然后记起理查德对我说过的话——在伦敦的书店里,书商们怎么谈论我。我不敢写莫德,我怕那年轻人看见。最后——我记起了另一件事——我写的是:伽拉忒亚。

我把纸折起来交给了他。他拉开门,对着里面的走廊吹了一声口哨,侧耳听了听,又吹了一次。然后有脚步声响起,他探身进去,悄声说话,并用手指指我。我静待。

这时,一位顾客合上了手中的书,和我对视了一下。“您别介意他,”他轻声说,意指那位年轻人,“没别的,他以为您是妓女了。但谁都看得出来,您是位大家闺秀……”他打量了我一下,对书架扬扬下巴,“你喜欢这类书?”他换了一个语气问道,“当然了。有什么理由不喜欢?”

我一言不发,一动不动。那个年轻人回来了。

“我们去找了,看他在不在。”他说。

在他脑后的墙上是些版画,用蜡纸包着,用钉子钉在墙上。画上是这些:一个姑娘在荡秋千,露出了大腿;一个姑娘在船上,就快滑下去了;一个姑娘从一根断了的树枝上掉下来……我闭上双眼。他问一位顾客,“您要买这本吗,先生?”

此时传来了更多的脚步声,门再次打开。

霍陲先生来了。

他看起来比记忆中瘦小,上衣和裤子都有些皱褶。他站在走廊口,有些焦躁不安,他没有踏进店铺——看见了我的目光,却不对我笑——只是张望我身后,仿佛想确认我是独自前来,然后示意我跟他去。那位年轻人为我让开了路。“霍陲先生——”我说道。他摇了摇头,直到把门在我身后关好,才开口说话。他压低了嗓音,说得那么激动,听起来就像在嘶叫。他说:

“我的老天!是你吗?你是真的到这里来,见我?”

我没有说话,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的眼睛。他心不在焉地把手放到头上,然后,他抓住我的手。“这边。”他说,带我走向楼梯。楼梯上堆放了一些箱子,“小心,小心。”我们一边爬,他一边对我说。我们到了楼梯顶上,“进来这儿。”他说。

楼上有三间房,是做印刷和装订书籍之用。其中一间房里,两个男人正在制版。另一间房,我想,必然是霍陲先生的办公室了。这间房较小,房间内一股浓烈的胶水味。他示意我的就是这间。桌上堆满了纸——零散的,毛边的纸,这些即是尚未装订的书页。没有地毯的地面满是灰尘。在一面墙上——隔着制版室的那一面墙——装着毛玻璃。透过玻璃看出两个男人的身影,他们正弯腰工作。

房内有一把椅子,但他并没有请我坐。他关好门,站在椅子前,摸出手帕擦了擦脸。他的脸是白色的,带点儿黄。

“老天爷啊,”他又一次说道,“请您原谅,请您原谅,只是这事让我太吃惊了。”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变得和善了。我听了他这话,半转过身去。

“对不起,”我说,声音不太稳,“我怕我就要哭了。但我不是来找您哭的。”

“您要是想哭,就哭吧!”他说,瞟了一眼那块毛玻璃。

但我不愿意哭。我挣扎着强压下泪水,他在一边观望。然后,他摇了摇头。

“亲爱的,”最后,他柔声说,“你究竟做了什么?”

“别问我。”

“你出逃了。”

“是的,离开了舅舅家。”

“离开了你丈夫,我觉得。”

“我丈夫?”我吞了一口口水,“这么说,您知道了?”

他耸耸肩,脸红了,避开我的眼神。

我说,“您以为我有错。您不知道我受了怎样的苦!别担心——”因为他又抬眼看着那块毛玻璃——“别担心,我不会失控。您怎么看我,我毫不介意,但您必须帮帮我,好吗?”

“亲爱的——”

“您会帮我的,你一定会的。我一无所有了,我需要钱,需要一个安身之所。您以前常说,您欢迎我来——”

我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声音。

“你冷静些,”他说,举起双手似乎想抚平我的情绪,却仍站在门边,没有移动脚步,“冷静些。你知道这事看上去有多出格吗?你知道吗?我的店员们会怎么想?突然来了一个姑娘急着找我,用了一个谜语似的名字……”他笑了一声,脸上却是不悦,“我女儿们该怎么说,还有我太太呢?”

“对不起。”

他又擦了擦脸,喘了一口气。“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他说,“你来这里找我的原因。你不要以为我会站在你这一边,与你舅舅对抗。他那样刻薄地对待你,我素来都不认同,但是,决不能让他知道你来过这里。你也不要认为——这是不是你想要我帮忙的?——我会帮你说好话,赢回他的欢心。你知道,他已经抛弃了你。而且,他因为这事病倒了,病得很厉害。这个你知道吗?”

我摇摇头,“舅舅对于我已经毫无意义了,现在。”

“但他于我有意义,你要明白。要是他听说你来过这里——”

“他不会知道的。”

“唉,”他叹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再次痛苦起来,“来找过我!来到这里!”他打量着我,看着我艳俗的衣裙和手套——已肮脏不堪;我的头发——已凌乱打结;我的脸——苍白而无光泽,满是尘灰,“我几乎认不出你了,”他皱着眉头说,“你完全变了。你的外套呢,帽子呢?”

“没时间穿——”

他一脸震惊。“你就穿成这样,来的?”他眯起眼睛看着我的裙角,然后他看见了我的脚,又是一惊,“啊,看看这鞋!你的脚在流血!你出门的时候,没穿鞋吗?”

“没法穿。我一无所有!”

“鞋也没有?”

“没有,没有这些。”

“里弗斯连鞋都不给你?”

他难以置信。“但凡我能告诉你,”我说,“让你了解——”但他并没有在听。他正前后左右看着,仿佛第一次发现桌上堆积的纸张。他拿起几张白纸,手忙脚乱地盖住那些书页。

“你不应该来这儿,”他一边做一边说,“你看看,你看看!”

我望了一眼,瞥见一行字,“你会得到满足的,我保证,让我用鞭子抽你,抽你——”“您是怕我看见这个?”我说,“我在布莱尔见过的比这过分多了,您忘了?”

“这里不是布莱尔。你不懂。你怎么会懂?在那里,你是身在一群绅士之中。这事我怪里弗斯。他既然带了你出来,就应该把你看好。他知道你的过去。”

“您不知道,”我说,“您不知道他怎样利用了我!”

“我不想知道!我也不应该知道!不要告诉我。唉,你看看你自己吧,你知道你这副样子在街上行走,像是什么吗?你这一路走来,不会没人注意吧?”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裙子和鞋。“有一个男人,”我说,“在桥上,我以为他是要帮我,可他却想——”我的声音颤抖起来。

“你知道了吧?”他说,“你知道了吧?要是有警察看见了你,跟着你到了这儿怎么办?要是警察严查起来,你知道他们会对我怎样吗?还有我的店员,我的存货?对于这种情况,他们会——哦!天啊,瞧瞧你的脚!真的在流血啊!”

他把我扶到椅子上坐下,环顾四周。“洗手盆在隔壁。”他说,“你在这里等一下好吗?”他出去了,去了制版房。我看见他们抬起头,听他说话。我不知道他对他们说了什么,我也不在乎了。坐下来后,我感觉到累,之前一直处于麻木状态的脚掌也开始痛起来。房间无窗,也无通风口,胶水的味道更浓重了。我坐的地方离桌子很近,我靠在桌子上,看着桌面,看着桌面上那一堆纸,那些没有切边,没有装订的书页,有一些弄花了,或被霍陲先生用纸遮住了——“我会鞭打你,鞭打,鞭打,鞭打你的臀,直到你流血,血流到脚跟”——刚印刷的,墨很黑,但纸质不好,墨水有一点晕开了。这是什么字体?我知道的,但一下想不起来了。

“——这么说……你喜欢鞭子,是吧?”

霍陲先生回来了。他带回一块布,半盆水。另有一杯水,是给我喝的。

“给你。”他把水盆放到我面前,把布沾湿,递给我,自己紧张地望着别处,“你能做吧?把血擦干净就好了,暂时……”

水是凉的。我擦完脚之后,洗了一下这布,然后把它按到脸上。霍陲先生见状问道,“你不是发烧了吧?”他说,“你没病吧?”“我只是有点热。”我说。他点点头,过来端走了水盆。然后,他递上了水杯,我喝了一小口。“很好。”他说。

我又看了一眼桌上的书页,还是想不起那字体的名字。霍陲先生看了看表,然后把手举到嘴边,咬着大拇指,皱起眉头。

我说,“您真好心,肯帮我。换了其他人,肯定就是责骂我了。”

“不会的,我不会的。我不是说过吗,应该责怪里弗斯。没关系了,现在你告诉我,跟我说真话,你身上有多少钱,现在?”

“我没钱。”

“一分钱都没有?”

“我身上只有这条裙子,我们可以拿去卖的吧?反正,我很快会换一条朴素的。”

“卖裙子?”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别说傻话行不行?你回去的时候——”

“回去?回布莱尔?”

“回布莱尔?我是说,回你丈夫那儿。”

“回到他那儿?”我讶异地望着他,“我怎么能回到他那儿去!我整整用了两个月才逃出来!”

他摇着头,“里弗斯太太——”他说,我一阵冷战。

“别那么叫我,”我说,“求您了。”

“你又这么古怪!那我该叫你什么,如果不那么叫?”

“叫我莫德。如果现在您问我,我还有什么。这个名字就是我唯一剩下的东西了。”

他挥了挥手。“别犯傻了,”他说,“你听我说。我为你感到遗憾,你和他有些争吵,是不是——”

我大笑起来,笑声如此尖厉,把他吓了一跳。两个制版员也抬起头来。他看见了,转回身来看着我。

“你理智些好吗?”他用警告的口气,低声对我说。

我如何能理智?

“争吵,”我说,“您以为是争吵。您以为那就能使我跑着穿过半个伦敦城,直跑到双脚流血?您真是一无所知。您根本猜不到我身处怎样的险境!但我却无法告诉您,这件事太大了。”

“什么事?”

“一个秘密。一个圈套。我不能说。我不能——噢!”我垂下眼帘,目光落在了书页上,“你喜欢鞭子,是吧?”

“这是什么字体?”我说,“能告诉我吗?”

他吞了一下口水。“这个字体?”他问,语气变了。

“这个字体。”

他愣了一下,然后轻声说道,“克拉伦登体。”

克拉伦登。克拉伦登,我就知道。我继续看着那印张——我想,我把手指放在了上面,直到霍陲先生走过来,用一张白纸盖住了它,就像他盖住别的印张。

“不要看这些,”他说,“不要这样瞪着我!你怎么了?你一定是病了。”

“我没病,”我说,“我只是有点累。”我闭上了眼睛,“我多希望能留在这里,睡一觉。”

“留在这里?”他说,“留在这里,留在我店里?你疯了吗?”

“疯了”二字让我睁开了眼睛。我看着他的眼睛。他的脸红了,很快移开了眼神。我用平稳的语调再次说道,“我只是有点累。”但他不答话。他把手举到嘴边,再次咬起了拇指,用眼角的余光小心谨慎地观察着我,“霍陲先生——”我说。

“我希望,”他突然接口说道,“我只希望你能告诉我,你接下来究竟想做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怎样才能带你离开店里?我估计,得叫辆马车到后门来接。”

“您会这么做吗?”

“你有没有地方可去,可以住宿、吃饭?”

“我无处可去!”

“那你必须回家。”

“我不能。我无家可归!我只需要一点点钱,一点点时间,我必须去寻找一个人,去解救——”

“解救?”

“去寻找。去寻找。在找到她以后,我还需要帮助。只需要一点帮助。我被欺骗了,霍陲先生。我被冤枉了。我想,有一位律师的话——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位正直的律师——您知道我很富有吧?至少我本应富有。”他再次沉默了,只是听着我说话。我说,“您知道我是富有的,如果现在您能帮帮我,如果您能收留我——”

“收留你!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收留你,留在哪儿?”

“不是在您家吗?”

“我家?”

“我以为——”

“我家?和我太太和女儿们一起?不行,不行。”他开始来回踱步。

“可在布莱尔您说过的啊,许多次——”

“我没跟你说吗?这不是布莱尔。现实世界跟布莱尔不一样。你得明白这一点。你多大年纪?你还是个孩子,你不能像离开你舅舅那样离开你丈夫。在伦敦,你没有依靠就无法生存。你觉得你能靠什么谋生?”

“我不知道。我以为——”我想说,我以为您能给我些钱。我环顾身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我就不能,”我说,“为您工作?”

他停住了,“为我?”

“我能不能在这里工作?帮您整理这些书?——甚至,还可以写?我了解这个行当,您知道我了解得有多深!您可以付我些薪水。我占用一个房间——我只要一间房,一间安静的房间!我会悄悄地住进去,您帮我保守秘密,理查德绝不会知道。我会靠工作挣一小笔钱,只要能找到我朋友,找一位正直的律师,然后——怎么了?”

他一直站着没动,但他的神色变了,有些奇怪。

“没什么,”他说,走动起来,“我——没什么。你喝水啊。”

我想,我大约是涨红了脸,我说得太快,有些发热。我喝下一口水,感觉这一点凉意像一把剑,慢慢在胸中往下插。他走到书桌边,俯身其上,不是在看我,而是在思索,不停思索。当我放下杯子,他便转过身来。但他没有看我的眼睛。

“听我说,”他轻声说,“你不能留在这里,你知道的。我必须叫辆车来,送你走。我,我还得叫一个女人来,我付钱叫那个女人送你。”

“送我,去哪儿?”

“去一个——酒店。”他这时又转过身去,拿起一支笔,翻开一本书查找,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地址,“有个地方,”他说,“你可以去休息,吃点东西。”

“我可以去休息?”我说,“我不想休息,再也不要了!但是,一间房间!一个房间啊!您也会来吗?今晚?”他不回答,“霍陲先生?”

“今晚不行。”他说,仍在写着,“今晚我不能来。”

“那就明天吧。”

他晃动着纸片,把墨晃干。然后他把它折起来。“明天,”他说,“如果我能来的话。”

“您一定要来!”

“我来,我来。”

“还有工作——我为您工作的事,您会考虑的吧?请告诉我您会的!”

“嘘。会的,我会考虑的。”

“感谢上帝!”

我把手蒙在眼睛上。“在这儿等等,”他说,“行吗?别走动。”

然后,我听到他的脚步声走去了隔壁,我睁眼看时,看见他正低声对制版员说着话——我看见那人穿上外套,走了出去。霍陲先生走回来,他对我的脚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