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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者:一群技术狂人和鬼才程序员如何改变世界》专利权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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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发明史上,尤其是在数字时代,专利无可避免地成为争端之源。创新者的成果往往建立在协作和对他人工作的借鉴之上,因此,要想精确划定创意或知识产权的归属并非易事。我们偶尔会看到一群创新者欣然投身于开源项目,允许将自己的创新成果公之于众,他们伟大的无私分享精神让专利变得无足轻重。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创新者会希望获得认可。有时候,这是出于自我意识方面的原因,比如肖克利想方设法要把自己的名字列入晶体管专利中。还有一些时候是出于经济原因,尤其是在牵涉仙童半导体和德州仪器等公司的时候,这些公司需要回馈投资者,以获得继续展开新发明所需的运营资本。

1959年1月,德州仪器的律师和高管开始匆忙为基尔比的集成电路设想申请专利——倒不是因为他们获悉诺伊斯也正在笔记本中记录类似思想,而是因为有传闻称美国无线电公司也有相同的构想。于是他们决定弄一份宽泛的专利申请。这种策略存在一个风险,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主张可能就会变得经不起推敲,就像莫奇利和埃克特在计算机专利中所提的空泛主张一样。但如果能通过审批,这项专利就能作为有力的进攻性武器,向任何想做类似产品的人开火。专利申请宣称,基尔比的发明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全新小型化概念”。尽管专利申请只描述了基尔比设计的两种电路,但它声称:“用这种方法制作的电路在复杂性和构造方面都没有任何限制。”

但在匆忙之中,德州仪器没有时间绘制图片,说明在公司所述的微芯片上连接元件的各种可行方法。唯一能用的就是基尔比那个缠绕着一团细金线,像蜘蛛网一样的演示模型。德州仪器的小组决定就用这张后来被他们戏称为“飞线图”的图片。基尔比当时已经想到可以采用印刷金属连接这种比较简单的方法,因此他在最后一刻让律师在申请书中增加了一段,对这一概念也提出权利主张。申请书指出:“除用金线来实现电连接之外,连接还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比方说……可以把氧化硅蒸发到半导体电路板上……然后将金等材料置于绝缘材料上,以实现必要的电连接。”德州仪器于1959年2月提交了这份专利申请。11

当德州仪器次月公布这一消息时,诺伊斯和他仙童半导体的小组也加快了专利申请的步伐。仙童半导体要设法抵御德州仪器的宽泛主张,因此,该公司的律师有意把重点放在诺伊斯版本的特殊性上。他们强调,平面工艺(仙童半导体已经为此申请了专利)能让一种“在半导体不同区域之间建立电连接”的印刷电路法成为可能,并能“让统一的电路结构更紧凑,更容易制造”。仙童半导体在申请中称,诺伊斯的方法不同于“必须通过接线来建立电连接”的电路,它意味着“连线和连接本身可以同时、以相同方式配置”。尽管德州仪器在单个芯片上整合多个元件的创新理应获得专利,但仙童半导体希望能够凭借该公司通过印刷金属线而非布线方式实现电连接的发明获得专利。仙童半导体知道,这种方法能使微芯片的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因此,他们能在专利保护方面争取到一些与德州仪器平起平坐的权利,迫使德州仪器签署交叉许可协议。仙童半导体于1959年7月提交了申请。12

与围绕计算机的专利权争端一样,司法系统也用了多年时间来处理集成电路专利权的归属问题,而这个问题也从来也没能得到彻底解决。德州仪器和仙童半导体的专利申请被分到两个不同的审查人手中,他们似乎对对方的工作都不知情。诺伊斯的专利申请是后提交的,却先得到批准,这项专利于1961年4月授予诺伊斯。于是诺伊斯被宣布为微芯片的发明人。

德州仪器的律师们申请启动“抵触审查程序”(priority contest),他们指出,基尔比才是第一个想出点子的人。这就引发了所谓的“基尔比——诺伊斯案”,该案由专利上诉与争议委员会经办。案件调查的部分内容是审查双方的笔记和其他证据,看究竟是谁先形成了基本概念。人们普遍认同(连诺伊斯也不例外),基尔比的想法要比诺伊斯早几个月。但在基尔比的专利申请是否真的包括在氧化层表面印刷金属线这一关键技术工艺(而不是用许多细丝来制作微芯片)这个问题上,人们则抱有一些争议。其中,基尔比在专利申请结尾插入的那句话引发了许多异议。基尔比称,“随后可以将金等材料置于”氧化层上。这究竟是他发现的特殊工艺,还是说仅仅是个偶然的猜想?13

1964年6月,专利局批准了基尔比最初的申请——将专利权授予基尔比,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仍在延续之际,这项裁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抵触审查程序因此变得极为重要。直到1967年2月,抵触审查程序的判决才最终做出,该判决对基尔比有利。这个时候距基尔比提交专利申请已经过去了8年,现在,他和德州仪器被宣称为微芯片的发明者。不过事情仍然没有就此结束。仙童半导体提起了上诉,美国关税和专利上诉法院在听取了所有论据和证词后,于1969年11月做出了结论相反的判决。上诉法院宣布:“基尔比没能证明‘置于’一词当时具有……或者之后取得了符合电子或半导体工艺定义的含义。”14 基尔比的律师试图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此案。

在经历了长达10年的纠葛,花费数百万美元法律费用之后,诺伊斯取得了胜利,但这场胜利其实并没有多大意义。当时,《电子业新闻》(Electronic News )刊登了一篇副标题为《专利权易手不会改变什么》的短文。到这个时候,官司已经没什么好打的了。迅速膨胀的微芯片市场让仙童半导体和德州仪器的务实派们意识到,官司再打下去,代价就太大了。于是,1966年夏季,在距最终判决还有三年的时候,诺伊斯和仙童半导体的律师们与德州仪器的总裁及法律顾问进行了会晤,并达成了和解协议。两家公司均认可对方拥有微芯片的部分知识产权,他们还同意对自己掌握的所有知识产权进行交叉授权。其他公司必须同时与这两家公司签署许可协议,通常需要支付总计相当于利润4%左右的专利权使用费。15

那么,微芯片究竟是谁发明的呢?和计算机是谁发明的这个问题一样,答案并不能简简单单地诉诸法律判决。基尔比和诺伊斯是几乎同时取得这一成就的,这说明在当时,这项发明的诞生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确实如此,在美国乃至全球,很多人早些时候已经提出了集成电路的设想,其中包括德国西门子的沃纳·雅各比(Werner Jacobi)以及英国皇家雷达研究所的杰弗里·杜默(Geoffrey Dummer)。诺伊斯和基尔比与他们所在公司的研究小组共同努力的方向是找到生产这类设备的可行方法。尽管基尔比较诺伊斯提前几个月找出了在芯片上集成元件的方法,但诺伊斯比基尔比走得更远:他设计出了连接这些元件的正确方式。他的设计能够实现大规模高效生产,而且成为未来微芯片的通用模型。

基尔比和诺伊斯个人对微芯片发明人这一问题的处理方式颇有借鉴意义。两人都是翩翩君子;他们都来自中西部人与人关系密切的小社区,都很有教养。他们不像肖克利那样为紊乱的多重人格和不安全感所折磨。只要谈到微芯片发明归功于谁这个问题,两人都会慷慨地赞扬对方所做的贡献。社会上很快就形成一种共识,即对两人的贡献均予以肯定,将他们视为共同发明人。早先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据说基尔比曾轻微抱怨:“这和我理解的共同发明可不一样,可大家都已经接受了。”16 但基尔比最终也接受了这种看法,这之后他一直保持着尊重态度。多年以后,当《电子工程时代》(Electronic Engineering Times )杂志的克雷格·松本(Craig Matsumoto)请他谈当年的纠葛时,“基尔比对诺伊斯满是溢美之词,并称半导体革命归功于数千人的工作,而不是来自一纸专利”。17

当基尔比2000年得知自己荣获诺贝尔奖时(当时诺伊斯去世已有10年)[1] ,他最先做的就是赞扬诺伊斯。他对记者们表示:“我为诺伊斯去世感到遗憾,如果他还在世的话,我估计我们会分享诺贝尔奖。”当一名瑞典物理学家在颁奖典礼上介绍基尔比,说他的发明开创了全球数字革命时,基尔比展现出他质朴无华的本性。他回答道:“我听到这种话的时候,会想起河狸和兔子站在胡佛水坝底下时,河狸对兔子说的话:‘不,这不是我自己建的,水坝只是建在我的一个想法之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