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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驱动金融》7.8 纽约州比特币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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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对监管内容做出了概述:监管的不同形式,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监管是有利于经济运行的。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纽约州比特币牌照(Bitlicense),这是某个州对比特币监管所做出的一项具体努力。此处描述的细节对于我们的讨论影响不大,因为我们的目标并不是让你了解一个法律条款。相反,我们希望帮助你了解监管部门都在做哪些事情以及它们是如何考虑这些问题的。

《纽约州比特币牌照提案》最初于2014年7月提交,后续根据比特币社区、行业、公众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反馈进行了修订,最后由州立监管金融行业的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New York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简称NYDFS)于2015年8月颁布施行。当然,纽约州是世界最大的金融中心,州金融服务管理局也习惯与大型金融机构打交道。

涉及范围

《纽约州比特币牌照提案》是一套关于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的规范、法规和规章制度。它要求,如果你想要从事以下任何事情,那么必须从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获得所谓的比特币牌照:

虚拟货币业务行为是指涉及纽约州或纽约州居民的以下类型的行为:

1.接收虚拟货币用于传输或传输虚拟货币,交易用途为非金融性且不涉及超过虚拟货币面额的转移除外。

2.存储、持有或为他人代管虚拟货币。

3.为客户提供购买或销售虚拟货币的服务。

4.为客户提供兑换服务。

5.控制、管理或发行虚拟货币。

内部员工或其本身对软件的开发与传播,并不属于虚拟货币业务行为。

(摘自纽约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纽约州比特币牌照提案》的原文。)

以上条款是指“涉及纽约州或纽约州居民的行为”,反映了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监管权力。然而,这种法规不仅对纽约州,对其他州也造成影响,原因有二:第一,在面临要么遵守州的法律,要么放弃在该州的业务时,像对纽约或者加利福尼亚这样人口众多的州,大多数公司都会选择遵守州法。第二,在对一些经济领域的监管上,一些州通常被视为领导者——纽约州在金融领域、加利福尼亚在科技领域。这也就意味着,美国其他州会沿着领导者设定的方向走下去。

请注意第一条提到,“交易用途为非金融性的除外”,这是在第二版修订中增加的,这一点加得很好,它剔除了那些仅把比特币当作平台的应用程序,我们将在第9章探讨。第二条涵盖了钱包服务。至于第三条,你可以为自己购买和出售比特币,但是把它作为业务向顾客提供服务则需要获取比特币牌照。第四条足够清晰明白。最后一条可能更适用于另类币,与比特币相比,许多另类币的中心化更强。我们将在第10章中讨论另类币。

在条款的最后,把软件开发作为例外特别声明,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最初版本中并不包括这句申明,引发了比特币社区的强烈抗议。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局长本杰明·劳斯基(Benjamin Lawsky)随后做出解释,申明本条款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监管开发人员、矿工或使用比特币的个人。最终版本包含了上述两个明确的例外情况。

要求

相关实体都必须申请一个牌照。你可以在提案中找到关于如何申请牌照的详细规定(参见本章最后的“延伸阅读”),但是简而言之,你需要提供一些充分的材料,证明你对企业的所有权、经济状况、保险和商业计划,以便让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了解你是谁、你是否有足够诚信、你的经济来源以及你打算用此做什么。此外,你还需要支付一笔申请费。

获得牌照后,你还需要向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提供所有权、经济状况、保险等信息。你还必须定期提供财务报表,以便让它们了解你的经营状况。你还需要维护一笔财务储备金,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会根据你的业务具体情况,确定具体金额。

提案包含如何监管客户资产等内容,也有非常详细的条款。提案也包括反洗钱条款,其内容可能与现有法律一致,也可能比现有法律规定的内容更多。提案包括关于安全计划和渗透测试等方面的条款;还有一些关于灾难恢复预案的条款,规定了必须制订灾难恢复计划以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糟糕情况;包括了历史记录保存的相关条款,申请者必须要保存记录,并允许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在某些情况下对其进行访问;申请者还必须制定合规的章程,在组织内部任命专门的合规员,并赋予必要的权力,确保业务的合规性。此外,申请者还必须向客户披露风险,让他们了解与申请者进行业务往来可能存在的风险。

正如你所看到的,提案要求的名目繁多,与成立共同基金或股票上市所要满足的要求极为类似。因此,比特币牌照是比特币历史上关键的一步。可能还有其他部门也会开始介入比特币的监管,然后比特币业务就会越来越接近传统的受监管的金融业务。

这可能会跟密码朋克和密码自由主义者们对比特币的期望背道而驰。但这可能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为随着比特币价值的增加,比特币业务将会越来越大,政府会对它们产生兴趣,监管也就随之而来。比特币业务会对现实世界的人们及实体经济产生影响。如果比特币发展到了这种程度,也就意味着它已经发展到了需要被监管的程度。它表明比特币最初簇拥者的理念开始淡出,但另一方面,它也表明比特币生态系统在不断壮大,并且正在与受到更严格监管的实体经济不断融合。不管你对此持何种态度,对比特币的监管正在发生,如果你有兴趣创立一家比特币公司,你需要关注这一趋势。

这种监管比特币的努力会成功吗?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来看待它,但是有一种方式,可以从提升比特币业务质量的角度,来评估像比特币牌照这种监管措施的有效性:如果企业在向非纽约州的客户推广业务时申明,它们拥有比特币牌照,因此它们是可以信赖的。假如企业的申明会让客户信服并由此开展业务往来,那么监管措施正如它的支持者设想的那样,发挥了作用。这个场景是否会发生,以及监管措施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让我们拭目以待。

延伸阅读

关于“丝绸之路”及其后继者的运作模式的两篇论文:

Christin, Nicolas.“Traveling the Silk Road: A Measurement Analysis of a Large Anonymous Online Marketplace. In Proceedings of the 2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World Wide Web , New York: ACM, 2013.

Soska,Kyle,and Nicolas Christin, “Measuring the Longitudinal Evolution of the Online Anonymous Marketplace Ecosystem.”In Proceedings of the 24th USENIX Security Symposium, Berkeley, CA: USENIX, 2015.

以下是比特币监管问题指南:

Brito,Jerry,and Andrea Castillo. Bitcoin:A Primer for Policymakers . Fairfax, VA:Mercatus Center at George Mason University,2013.

一本讲述比特币社区及其主要特征的非技术性著作:

Popper, Nathaniel. Digital Gold: Bitcoin and the Inside Story of the Misfits and Millionaires Trying to Reinvent Money . New York: Harper, 2015.

一篇阐述数字货币的早期作品,探讨了未来世界如何保护数字隐私问题:

Chaum,David.“Security without Identification:Transaction Systems to Make Big Brother Obsolete.” 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 28(70),1985.

一项对信息安全经济学的调查,其中讨论了市场失灵的一些原因:

Anderson,Ross,and Tyler Moore.“The Economics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Science 314(5799),2006.

讨论比特币的经济问题和监管方案:

Böhme,Rainer,Nicolas Christin,Benjamin Edelman,and Tyler Moore.“Bitcoin: Economics,Technology,and Governanc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29(2),2015.

《纽约州比特币牌照提案》文本: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Regulations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Part 200:Virtual Currencies.”2015. 下载地址:http://www.dfs.ny.gov/legal/regulations/adoptions/dfsp200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