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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简易入门(原书第2版)》第9章 从不清晰语言到不清晰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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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晰语言与论证失败

模糊性、歧义性和含糊谓词是不清晰语言的三种不同的根源。每一种都可能导致论证失败,并且我们将会发现由这些缺陷导致的几种非形式谬误,以及一种令人困惑的论证。当一个表达式的模糊性达到显著程度时,它是否可以应用于确定的事物,我们是不清楚的。例如,“富有”是否可以应用于银行账户里有900 000美元的贝蒂,这并没有明确答案。她当然做得很好,但她却不是一个百万富翁,更不用说亿万富翁了!问题在于“富有”是一个模糊词:对于有些情况,什么(或者谁)算作“富有”是不清楚的。相比之下,当一个表达式的歧义达到显著程度的时候,它就有不止一个意义与指称,而哪一个是其使用者所意味的就不清楚了。例如,“挑战性的论证”是意味着质疑某些论证的行为,还是意味着难以理解的复杂论证,这并不清楚。大体上,一个表达的指称是该表达所适用的对象,而其意义是它的内容。考虑:

例9-1 一加一的和。

例9-2 最小的偶数。

例9-1和例9-2可以被用来指称同一个数,因为它们都适用于同一个数──2。然而例9-1和例9-2却有不同的内容,也就是说它们的意义不同,这是因为:

意义=内容

因为指称和意义属于语言的语义学维度,所以模糊性和歧义性是语义不清晰性的两种不同形式,都会通过影响组成论证的前提与结论的一些项或者概念而削弱该论证。

此外,含糊谓词也是语义不清晰性的一种形式,但它只能在一个论证中的陈述之间的关系的层面产生。也就是说,含糊谓词谬误是在使用某个谓词或表达式表达某事物的特征或性质时产生的,例如下面这个论证的结论中的“占地球表面的60%”:

例9-3 因为海洋占地球表面的60%,而地中海是一个海洋,所以地中海占地球表面的60%。

对于所有海洋组成的整体而言,“占地球表面的60%”的表述可能为真,而对于地中海来说就显然为假了。例9-3中的混淆是一种常见的错误类型,这种错误源自一种涉及一个谓词(本章稍后会详细探讨谓词)的错误推理。

上述任意一种现象(含糊谓词、模糊性和歧义性)造成的语言不清晰性,都会使一个论证出错(见图9-1)。然而在我们考察这种谬误发生的一般方式之前,我们必须要问:为什么这样的错误对于逻辑思维来说是重要的。

图9-1 一些不清晰语言谬误和一个悖论

希腊哲学家们在两千多年前就指出,语言不清晰性是推理不清晰性的一个标志。今天我们也持几乎同样的观点。假设说话者是诚实的,他们所说的就是他们所相信的。并且因为信念是他们推理的基础构件,所以他们所说的话中的任何不清晰性,都很可能是源自推理过程中的不清晰性(更多关于该主题的讨论可参见第2章和第3章)。

语义不清晰性

模糊性和歧义性是两类语义不清晰性,它们可能影响不同类型的语言表达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当一个表达模糊的时候,我们就不清楚某些情况是否在它的指称范围之内。当一个表达有歧义时,我们就不清楚它的可能意义中哪一个是说话者的意思。假设某人说:

例9-4 她拿起那个杯子。

而且,这句话是在一个有很多女性的屋子里被说出的,但并没有特指哪一位。在该语境中,“她”这个词被应用于谁是不清晰的。同时,“杯子”这个词是有歧义的,因为它可以意味并指称“碗形的饮用器皿”,也可以意味并指称“运动会奖品”。另外,如果我们假设它被用来指称一个饮用器皿,那么它的适用范围是不清晰的。例如,它适用于大咖啡杯吗?大啤酒杯适用吗?这些似乎是关于“杯子”这个词的既非绝对适用又非绝对不适用的临界情况。因此,“杯子”不但是歧义的,而且具有某种程度的模糊性。

专栏9-1 模糊性与歧义性

当一个表达模糊的时候,该表达是否适用的临界情况是不清晰的。

当一个表达歧义的时候,它有多个意义,并且有时候有多个指称。

然而,模糊性和歧义性也建立在构成论证的陈述间的一个较高的层次上。最坏的情况是:这两种不清晰性中的任何一种都会使得一个论证容易被误导。在任意这样的论证中,尽管其结论一开始似乎是基于该论证的前提而可接受,但仔细思考后发现其实不然。前提实际上并没有对它提供支持。

逻辑思考者应该警惕误导性的论证,并且尽量通过仔细地逐项审查而揭示隐藏在模糊或者歧义语言背后的谬误。

这两种类型的语义不清晰性是很多日常论证不可避免的特征。这样的论证毕竟是用自然语言来表述的,而自然语言不同于形式语言,有着丰富的语义内涵。例如,假设在一次考试的日子里,一位大学讲师在电话应答机里收到这样一条电话信息:

例9-5 我是玛丽,考试那天我在银行/河边(bank),因此我想补考。

在无法辨别留言者的声音,并且知道附近有几家金融机构以及一条河的情况下,这位大学讲师就不能理解例9-5。一方面,在几个错过考试并且名字都叫“玛丽”的人中,谁是例9-5中的留言者,讲师是不清楚的。另外,在例9-5中“银行/河边”两个可能的意义中,即或者“金融机构”或者“河边”,打电话者的意图是哪个也是不清晰的。假设留下信息的这个学生后来从当地的花旗银行送来一张便条,证明在考试的那天,她──玛丽·麦克唐纳──不得不去那里为她的抵押债务再次提供经费。将所有信息加在一起,该大学讲师推理如下:

例9-6 玛丽·麦克唐纳是报告缺席的那个学生,她能够证明考试那天她在当地的花旗银行分行,因此她具备补考的条件。

现在就没有歧义了:对语境信息的考察已经消除了上述例9-5中的语义不清晰性。

然而有时候,即使对某一论证进行了宽容并且忠实的重构,但还是不能消除与演绎可靠性或归纳可信度相关的语义不清晰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因为其前提没有对结论提供支持而反驳该论证,尽管前提也许看上去支持结论。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语义不清晰性中的每一种类型都会使一个论证犯错误。

专栏9-2 如何避免歧义性和模糊性

歧义性和模糊性是一个程度的问题。尽管自然语言中的多数表达式都具有这两种性质(这可以部分地解释符号逻辑学家为什么要创制人工语言去研究推理关系),但是它们产生的迷雾可以通过考察语境──即考察其他语言表达式以及论证提出者的自身因素来消除。当重构论证时,宽容和忠实性原则要求我们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考察语境以获得语义清晰性。

模糊性

模糊性是哲学上一些有趣的疑难论证以及许多谬误的根源。在本节稍后的部分我们将考察一些这样的例子。但首先让我们考察受模糊性影响的论证通常具有的一个缺点:不确定性。

当一个论证的前提或者结论具有显著的模糊性时,该陈述就是不确定的:既不确定为真,又不确定为假。这样的不确定性从整体上削弱了该论证。

这是因为,正如你可以回忆起来的,为了演绎上可靠或者归纳上有力,一个论证必须有确定为真的前提。否则,它既不是演绎上可靠的,也不是归纳上有力的。考虑如下论证:

例9-7 1. 芝加哥的高层建筑有遭受恐怖袭击的危险。

2. 芝加哥30层的Nussbaum大厦是一座高层建筑。

3. 芝加哥30层的Nussbaum大厦有遭受恐怖袭击的危险。

该论证似乎是有效的,因为如果它的前提为真,那么它的结论不可能为假。同时,它似乎也是不可靠的,因为可靠性要求确定为真的前提,而前提2的模糊性十分显著:不考虑高的相对性问题,尽管一座100层的建筑显然是高的(即使根据芝加哥标准),并且一座2层的建筑显然不是高的,但一座30层的建筑在芝加哥是否是高的却是不清晰的。没有语境信息可以降低前提2的模糊性,这源于专栏9-3描述的两个事实。问题在于,芝加哥的高层建筑和低层建筑之间没有确定标准或者分界点。

专栏9-3 例9-7错在哪里

(1)它用了表达式“高的”,而“高的”在其确定可适用的情况和确定不可适用的情况之间没有清晰的分界点。

(2)30层的Nussbaum大厦处于临界情况。它既不是确定地高,也不是确定地不高。

当陈述有一个适用于某个临界情况的模糊语词时,该陈述既不确定为真也不确定为假。你自己动手试一试:给出另一组语句,例如与“冷的”相关,从一个确定为真的陈述“0华氏度的温度是冷的”开始,持续到你“不能划定最后界限”的一点。47度是冷的吗?48度是冷的吗?50度呢?同样的,这一系列情况中的分界点无疑是任意的。

然而记住,模糊项的出现也可以是不模糊的。比较以下几个例子:

例9-8  30层的Nussbaum大厦是高的。

例9-9  100层的John Hancock大厦是高的。

例9-10 1层的10号线Exxon站是高的。

尽管例9-8是不确定的,但例9-9似乎确定为真,而例9-10似乎确定为假。

专栏9-4 对模糊性的总结

当一个项模糊的时候:

(1)它是否适用于某些不确定的临界情况。

(2)在它确定可适用的情况和确定不可适用的情况之间没有分界点。

当一个陈述模糊的时候,它既不确定地为真,也不确定地为假。

堆悖论

正如发现堆悖论的古希腊哲学家所遇到的迷惑一样,我们今天也被该悖论迷惑。堆悖论也称“来自堆的论证”或者“连锁”(sorites来自希腊语soros,是“一堆”的意思)。该论证开始于明显为真的前提,但因为它们包含一个模糊项,所以结束于一个明显为假的结论,如例9-11。

例9-11 1. 1粒沙子不是一个堆。

2. 如果1粒沙子不是一个堆,那么2粒沙子不是一个堆。

3. 如果2粒沙子不是一个堆,那么3粒沙子不是一个堆。

4. 如果3粒沙子不是一个堆,那么4粒沙子不是一个堆。

5. 如果4粒沙子不是一个堆,那么……

6. 很多粒沙子(比方说一百万粒)不是一个堆。

考虑例9-11,无论多少粒沙子,它们都不构成一个堆。例9-11有错误,但因为很难说出错在哪里,所以例9-11是一个难题或者悖论。情况似乎是这样的:

A. 该论证是有效的。

B. 它的前提为真。

C. 它的结论为假。

D. 但一个有效的论证不可能有一个真前提和一个假结论。

因此,与其他堆论证一样,例9-11产生了一个悖论,因为由“有效论证”的定义得出D为真。所以A、B和C不可能都为真,但很难分辨它们中哪个为假。

一个悖论是一个没有明显解决方案的难题,它包含不可能全部同时为真的断言,尽管每一个都独立地为真。一般地,一个悖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得到处理:它可以被解决,或者它可以被消除。为了解决一个悖论,必须表明它的断言中至少有一个为假。为了消除一个悖论,必须表明这些断言不是真正的不相容。

如果我们不能用其中一种或另一种方式进行处理,那么悖论仍然存在。自古以来,堆悖论已经抵抗住了许多这样的尝试,这些尝试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

现在让我们用另一个模糊词“孩子”来构造一个简单化的堆悖论,如例9-12。

例9-12 1. 一个3岁的人是一个孩子。

2. 如果一个3岁的人是一个孩子,那么一个4岁的人是一个孩子。

3. 如果一个4岁的人是一个孩子,那么……

4. 一个90岁的人是一个孩子。

同样,该论证看上去是有效的,它的前提为真,而它的结论为假。前提2隐含了一个如下形式的前提链:

例9-13 如果一个4岁的人是一个孩子,那么一个5岁的人是一个孩子。

例 9-14 如果一个5岁的人是一个孩子,那么一个6岁的人是一个孩子。

这组语句最终达到“孩子”这个项既非确切可适用,也非确切不可适用的临界情况,例如14岁或者15岁。在这些情况与前面该词确切可适用的情况之间没有分界点。或者在这些情况与后面该词确切不可适用的情况之间没有分界点:

例9-15 一个110岁的人不是一个孩子。

因此,影响例9-12的不清晰性,归根结底在于“孩子”这个词的模糊性。

关于堆论证中的错误还需要更详细的介绍,但因为它令人费解,因此它具有悖论的全部特征。

上述论证属于堆悖论,因为它们有“堆”和“孩子”这些受模糊性影响的词项。

滑坡谬误

与堆悖论相比,我们能够辨别出犯了此类谬误的论证错在哪里,如下所示。

一个滑坡论证从一个无害的情况出发,前进到一个或多个表面上相同的情况,但这些情况却产生了不受欢迎的结果:或者违反被广泛接受的规则,或者导致灾难。该论证犯了一个谬误,如果没有好的理由认为:

(1)被谈论的情况与该论证中假设的方式是类似的;

(2)所想象的事件链将如该论证中所假设的那样如实发生。

因此,犯了这种谬误的论证开始于一个看上去明显为真的前提,并且通过一系列连续统一的情况前进到一个可靠推理所不可避免的结论。然而仔细考察后,我们会发现它是不可靠的。想象下面两个相反的论证,它是关于市议会辩论是否颁布法律要求手枪注册。

例9-16  议员罗宾逊论证说:“如果我们通过一项要求手枪注册的法律,无疑会导致要求包括狩猎武器在内的所有枪支都注册的其他法律颁布。这就意味着政府会拥有一张枪械持有者的清单。而如果政府有这样一个清单,那么就必定会没收所有武器。由此就迈出了通往独裁与终结自由的一小步。”

例9-16a 议员理查德森反驳说:“如果我们不通过一项要求手枪注册的法律,那么人们将越来越容易得到手枪。而这会使得各种罪犯和精神病人都可以选用危险的手枪,包括军用武器。这样一来,犯罪率将以几何指数增长,并且我们的城市将会变成无法无天的战场。最后,所有的社会秩序都被打破了。随着我们的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武装暴徒将肆意践踏公民权利。”

在该辩论中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论证都犯了滑坡谬误。首先,它们分别从应该通过该项法律(罗宾逊)和不应该通过该项法律(理查德森)的初始步骤出发,然后预测了一系列更糟糕的情况,这些情况最终导致了灾难的发生。但是,我们确实有可靠的理由认为,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论证所预见的不可避免的悲剧性结局确实都会发生吗?当然,这样的事情有可能发生。但是基于此处所给出的“原因”,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任何一方。这两个议员给出的都只不过是制造恐慌并且天花乱坠的推测性论证。他们显然都犯了滑坡谬误。

在滑坡论证的另一种变体中,一个论证的错误可能是因为没有好的理由认为前提之间确实具有某种假设的相似性。假设你参加一个婚礼迟到了5分钟,并且认为没什么大不了。根据传统规则,参加婚礼迟到60分钟是严重违反礼节的,因而是不可接受的。有人认为你迟到5分钟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允许迟到5分钟与允许迟到60分钟没有太大的区别,而这事实上却背离了传统规则。这个滑坡谬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例9-17 支持婚礼迟到5分钟的理由将支持迟到6分钟、7分钟,等等,甚至迟到60分钟!因此,接受迟到5分钟的理由实际上违背了一条重要的社会惯例。

显然,这里使用了一种类比推理,因为一致性要求我们以相同的方式处理类似的情况,即可以推出上文所列举的所有情况都违反了一项重要的社会习俗(迟到6分钟与迟到7分钟没有太大的区别,而迟到7分钟与迟到8分钟也没有太大的区别,等等)。但这里的背景假设似乎是:一系列微小的差异并不能使得该系列中的任何两点之间具有实质性差异。而这显然是错误的。有时候微小的差异加起来最终会达到一个巨大的差异。另外,即使比较两个相似的情况,某些谓词可能在其中一个情况下为真,而在另一个情况下为假。例如,有些高速公路限速每小时70英里。现在每小时70英里的速度与每小时71英里的速度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根据限速规定,以每小时70英里的速度行驶在这些公路上是合法的,但每小时71英里严格来说是违法的。因此,“合法的”这个谓词在一种情况下为真,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为假,尽管这两种情况没有本质的不同。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犯了滑坡谬误的任意论证都基于这样一条错误的规则:对A为真的对Z也为真,只要在A和Z之间有一系列情况B、C、……、Y,而它们彼此之间只有微小的差别。

专栏9-5 如何避免滑坡谬误

拒绝会引发滑坡论证的规则,因为在某个给定情况下为真并不保证在另一个非常相似的情况下也为真。尽管相似的情况合用许多谓词是合理的,但是一系列情况的微小区别加起来能够使得初始情况与滑坡论证的结论之间具有巨大的差异。

歧义性

必须区分模糊性(vagueness)与歧义性(ambiguity)。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如果词或短语的指称是不能确定的,那么这个词或短语是模糊的,因此我们不清楚它是否适用于某个确定的情况。但歧义性是语义不清晰性的另一种形式,它也很容易破坏论证,因此同样会导致错误。如果一个词有多个意思,并且我们并不清楚在某个给定的语境中它是哪个意思,那么这个词有歧义。

当一个歧义词出现在一个论证的前提中时,该论证的结论是否得到了支持可能是不确定的。

考虑如下论证:

例9-18 娱乐电视节目经常播出关于星(star)的新闻。因此,可能很多天文学者都看娱乐电视节目。

这里前提中出现的“星”(star)是一个歧义词,因此它没有为该论证的结论提供支持。为了使该论证成立,我们需要知道“星”(star)所意指的是“看起来很小的固定发光的天体”还是“著名的演艺人员”。如果是前者,并且假设我们知道是前者,则该前提就为结论提供了一个理由,只要该前提为真。但如果是后者,那么该前提无法为结论提供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前提与结论是完全不相关的)。而在例9-18中,“星”是有歧义的,并且依据语境也不能明确是哪一种含义,所以该论证不支持它的结论。现在我们来详细地分析论证由于包含歧义性表达而犯了谬误的一些错误推理类型。

歧义

歧义谬误总是源于一个论证的前提或结论中模棱两可的表达,不管是词还是短语。

在一个论证过程中,如果某个重要表达式被用作多个含义,歧义就产生了(例如在一个地方表达式被用作一个意思,而在另一个地方被用作另一个意思)。并且论证似乎只有在人们没有注意到这种含义转变的情况下才支持其结论。

例如,假设某人论证说:

例9-19 1. 所有“法”都需要一个立法者。

2. 伽利略惯性规则是一条“法”。

3. 伽利略规则需要一个立法者。

这里“法”有两个不同的意思,并且被混用了。在第一个前提中,它的意思是“法规”──一个由立法机关或其他权威机构颁布的编成法典的公共规则。而在第二个前提中,它的意思是“基于观察到的自然规律的科学概括”。因为在推理过程中,“法”被用作两个不同的意思,所以这个论证是一个歧义谬误的例子。该论证本身的前提没有为结论提供恰当的支持,因此是失败的。另外一个论证也有同样的问题:

例9-20 “我看到了阿达跑马场的广告。上面写着,'阿达,如果你想外出过得愉快,那么你不能赌输/沉迷(lose)'。但我恰好在那里输掉了(lose)600美元!我的马最后一个跑进来。因此他们的广告有欺骗性。”

这里的“lose”存在歧义。以“因此”为标志的结论只有在我们将其解读为“你不可能赌输”时才能得出,但它实际上意指“你不能沉迷其中”。这里不存在欺骗性的广告!最后考虑如下例子:

例9-21 车库的指示牌写着“只为预先定位的顾客保留(Reserved Customers Only)”,因此我猜这意味着我那经常说笑话并且模仿农场动物的舅舅埃文鲁德将是不受欢迎的。

如果“reserved”被当作“言行举止得体”,那么他当然不适用于舅舅埃文鲁德。但车库管理人员认为的“reserved customers”,显然并不一定是安静的并且严肃的,而只需要事先预定过停车位。

要提防导致歧义性的表达式。这样的表达式可能在同一个论证中因不同位置而具有不同的意义,如例9-19和例9-20;也可能在同一位置,但具有两个或多个意义,如例9-18和例9-21。任何一种歧义形式都会使得我们不清楚论证的结论是否从其前提推出。为了找到(并且避免)歧义谬误,可以根据如下规则:

专栏9-6 如何避免歧义

评估论证时,仔细检查该论证以保证其关键表达:

(1)没有模棱两可的意义。

(2)在论证中的每一次出现都有相同的意义。

双关

另一种源于歧义的错误论证是双关谬误。

双关语句的复杂结构──词序的混乱──使其变得不清晰,因而导致得出错误的结论。

我们说结论是“错误的”,是因为结论不是明显从某个双关前提推出或者根本不是从该前提推出的。为了考察刚才说的这种谬误,考虑如下这个来自喜剧小品的笑话:

例9-22 病人:医生,医生!我的胳膊在两个地方痛!我该怎么办呢?

医生:不要去那两个地方。

当我们看到或者听到类似的歧义语句(混乱的词序使得句子有两种解读)时,我们会发笑。当然,这个句子本身并不是一个论证,但如果它的歧义性使得“医生”从中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那么该对话就包含一个隐含的论证。那么,这个论证是如何犯了歧义谬误的呢?显然,由于词序所致的歧义而产生了错误。该论证具体如下:

例9-23 1. 你的胳膊在两个地方痛。

2. 疼痛要被避免。

3. 你不应该去那些你胳膊痛的地方。

假设前提2为真,即便如此,因为前提1是歧义的,所以例9-23不支持陈述3。对于那些想警惕这种谬误的人来说,幸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可以帮助他们识别出谬误:在所有双关语句中,歧义性可以通过重塑该语句而得到消除。例如在例9-22中,如果重构如下,那么病人的抱怨就不是双关的了:

例9-24 在我的胳膊上有两处疼痛的地方。

尽管并非所有双关都是幽默的,但让我们发笑的双关有很多都是这类谬误。下面还有另外一个例子:

例9-25 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曾经推出一条广告,“今天就来咨询大通小型企业顾问”(Talk to one of Chase's small business advisers today)。“因此”,一个潜在客户可能会想,“大通的企业顾问平均身高是多少呢?”

这个论证的结论(由“因此”所标记)是一个问句。但它实际上是对该广告的一个讽刺,更直白的解释就是“大通银行从事商业贷款的员工都很矮!”产生这种沟通不良的语义混淆在于双关短语“small business advisers”,是小型企业?还是矮个的顾问?让我们再来看一个来自著名经典文学专家摩西?哈达斯的例子。一位作者把自己的书寄给哈达斯,希望得到他的赞赏,却收到了哈达斯尖刻的回复:

例9-26 我已经读了你的书,并且非常喜欢它。(I have read your book and much like it)

如果这位作者从回复中得出结论“哈达斯喜欢我的书!”,那么他就太草率了,因为我们并不清楚这是不是哈达斯的意思。例9-26是模棱两可的,因为它的语法:在这句话中,“like”或者是一个表达哈达斯赞赏该书的动词,或者是“it”的一个修饰语。如果是后者,这句话的含义就是“我已经读了你的书,以及很多类似的书”(即“这项工作缺乏创意!”)。

我们从所有这些例子中得到的启示是:必须警惕有双重意思的语言。为了发现(并且避免)双关谬误,我们要按照专栏9-7的要求检查一个论证的前提。如果你发现前提有歧义──无论是混乱的语法和词序、过度简洁或者仅仅是措辞大意所导致的,只要有可能,都应该重塑该前提以消除歧义。重塑前提时,务必遵守论证重构的宽容性和忠实性。

专栏9-7 如何避免双关

评估论证时,要警惕前提中模棱两可的词序,因为它会使得人们不确定前提事实上是否支持该论证的结论。

含糊谓词

现在我们转向两种由谓词含糊性导致的非形式谬误。首先解释术语。“谓词”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呢?考虑如下例子:

例9-27 惠特尼山是高的。

专栏9-8 什么是谓词

一个陈述的最小意素是词项或者概念,分为两类:用来谈论个体事物的单指词项,和用来把性质或者品质归于某个事物的泛指词项,例如高的、假设的或者哲学家。泛指词项可以做逻辑意义上的谓词。在许多情况下,指派一个谓词就是描述某事。

在例9-27的两个词项“高的”和“惠特尼山”当中,无疑只有前者是谓词──它把“高的”这个属性归于惠特尼山。谓词通常被用来描述个体本质处于某种特定性状。它们也可以被用来将属性归于复杂实体,如类、集合以及整体。这些实体可以包括一类事物(例如,黄颜色的汽车)、一个集合体(例如,克利夫兰管弦乐团)或者由部分组成的一个整体(例如,一台计算机)。类和集合体由成员组成,而整体由部分组成。谓词被用来把属性或者关系归于个体事物或者人,以及此类复杂实体。考虑如下:

例9-28 黄颜色的汽车是流行的。

例9-29 克利夫兰管弦乐团是第一流的。

例9-30 我的新计算机设计得很好。

在这里,“流行的”、“第一流的”以及“设计得很好”都是谓词所赋予的属性。当然,谓词被这样用来描述单个事物或者类、集合体以及整体是没错的。没有这样的描述词,我们不可能对事物进行描述。

但当论证者没有注意到以下两种情况时,谓词的含糊就可能会导致推理的缺陷:

(1)前提中适用于一个整体、一类事物或者一个集合体的某些属性,并不适用于结论中整体的每个部分或者类和集合体的每一个个体成员。

(2)反之亦然,前提中适用于一个整体的某个部分,一个类或一个集合体的某个个体成员的某些属性,并不适用于结论中的该整体、类或者集合体。

某个个体事物还是某类事物(集合体或整体)具有某个属性,对推理过程中的明确性至关重要。如果忽视了这个区别,论证就可能错误地将前提中某类事物的某个属性归于结论中该类事物的一个成员,正如论证例9-3所示:

例9-3 因为海洋占地球表面的60%,而地中海是一个海洋,所以地中海占地球表面的60%。

现在我们来仔细分析含糊谓词的两种非形式谬误,分别称作合成谬误与分解谬误。

合成谬误

含糊谓词导致了“合成”的非形式谬误。

合成谬误错误地认为,因为某个整体的每个部分、或者一个类或集合的每个成员具有某个属性,所以该整体、类或者集合自身也具有那个同样的属性。

例如:

例9-31 1. 芝加哥俱乐部的每名球员都是优秀球员。

2. 芝加哥俱乐部是一支优秀的球队。

例9-31的前提很可能为真(在棒球界,一个人必须非常优秀才能加入大的俱乐部)。然而,即使该俱乐部的每名球员都是优秀的,这也并不支持该队作为一个集合体是优秀的这一断言。因为一支优秀的球队不仅仅是所有优秀运动员的集合。球队是作为一个相互协作的整体而良性运行的。因此,论证例9-31是错误的,即使前提与结论都为真。为什么呢?因为它忽视了专栏9-9中的重要区别,从而犯了合成谬误。

专栏9-9 如何避免合成谬误

(1)断定一个团队、班级等群体的每个个体成员的某个属性是一码事,而断定该群体自身的一个属性则是另一码事。在一种情况下为真,可能在另一种情况下就不为真了。

(2)如果一个论证因为某个整体的每个部分都分别具有某个属性,而得出结论说该整体自身具有那个属性,那么它就犯了合成谬误,并且应该被拒斥。

同样地,考虑:

例9-32 1. 一台计算机的每个部分消耗很少能量。

2. 一台计算机消耗很少能量。

论证例9-32缺乏演绎有效性,或者甚至缺乏归纳强度。一台研究实验室的超级计算机将会使它的前提为真而结论为假。同样地,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认为既然整体的每个部分都分别具有一个属性(即消耗很少能量),因此所有这些部分所组成的整体也必定具有该属性。再看一个类似的论证:

例9-33 广告:“戈贝尔环球航空公司的飞机是维护得最好的。我们有500多架最先进的喷气式飞机,并且每架飞机都由专业人员操作。因此,我们的航空公司是专业的。”

断定飞机“由专业人员操作”的性质是一码事,断定该航空公司有相同的性质是另一码事。因此,并不能仅仅因为戈贝尔环球航空公司的每架飞机都“由专业人员操作”,而得出该公司“是专业的”。论证例9-33犯了合成谬误。

记住专栏9-9当中的建议。

分解谬误

含糊谓词导致的另一种谬误是分解谬误。

分解谬误错误地认为,因为整体具有某个属性,所以组成它的每个部分或者成员都有相同的属性。

与合成谬误不同,分解谬误是指以整体具有某种属性为论据,论证其组成部分也具有该属性的谬误。假设某人论证说:

例9-34 1. 美国国会代表美国的每个州。

2. 每个美国国会成员代表美国的每个州。

这里的前提无疑为真,但结论显然为假。错在忽视了一条简单的规则:群体具有某一属性,并不能推出组成该群体的部分也具有相同的属性。在例9-34中,某人作为代表美国每个州的团体中一名成员的前提,被用来支持该人独自代表美国该州的结论。例9-34的前提当然无法支持其结论。对国会为真的可能恰好对国会的每个成员不为真。因此,该论证犯了分解谬误。

当我们关注华盛顿某个问题时,会看到另一个犯分解谬误的例子:

例9-35 1. 华盛顿的出租车是数不清的。

2. 华盛顿的每辆出租车是数不清的。

例9-35从前提中某个谓词对一类事物(华盛顿的出租车)为真,推出该谓词对结论中的每一辆单独的华盛顿出租车都为真。因此这是一个分解谬误的例子。只有事物的类(合起来)才可能是数不清的,单个事物不可能是数不清的,因此例9-35的结论完全是荒谬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某个集合实体具有某个属性的事实,并没有为“该属性可以肯定地被归于该实体的任意部分”这一结论提供充足的理由。让我们再来看一个论证:

例9-36 年度全国拼字比赛近来变得受欢迎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获得奥斯卡提名的纪录片《拼字比赛》。因此,获得拼字比赛冠军的14岁俄亥俄州女孩近来变得受欢迎了。

同样地,问题在于一个复杂整体的某个属性被错误地归到该复杂整体的各个部分。这里的“复杂整体”是全国拼字比赛,而“部分”则是现任比赛冠军──来自俄亥俄州的女孩。所涉及的属性是“近来变得受欢迎了”。从拼写比赛近来变得受欢迎的事实并不能得出这个女孩近来也变得受欢迎了。这个论证也犯了分解谬误。

因此,逻辑思考者应该提防由谓词的含糊引起的非形式谬误,并且应该能够区分分解谬误和合成谬误这两种不同的含糊形式。为了发现并且避免这些谬误,我们要遵守专栏9-10和专栏9-11中的规则。

专栏9-10 如何避免分解谬误

评估论证时,需要考察一个整体的每个部分都有某个属性的结论是不是基于该整体具有该属性而得出的。如果是,那么该论证就犯了分解谬误,并且应该被拒斥。

专栏9-11 含糊谓词总结

评估论证时,检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况:

(1)论证得出一个整体的每个部分都有某个属性的结论,是因为该整体具有这个属性;

(2)论证得出一个整体自身有某个属性的结论,是因为它的每个部分都具有这个属性。

如果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存在,那么该论证就犯了含糊谓词谬误,并且必须因此而被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