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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三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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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宾娜感到四周空空如也,这种虚空就是她一切背叛的目标吗?
    她自己以前当然意识不到这一点。她怎么可能呢?我们追寻的目标总是不为我们所知。一个姑娘渴望结婚渴望别的什么但对这一切毫无所知,一个小伙子追求名誉却不懂得名誉为何物。推动我们一切行动的东西却总是根本不让我们明了其意义何在。萨宾娜对于隐藏在自己背叛欲念后的目的无所察觉,这生命中不可承受的轻——不就是目的所在吗?她离开日内瓦,使她相当可观地接近了这个目的。
    到巴黎三年后,她收到了一封布拉格的来信,是托马斯的儿子写的。他居然能打听到她,找到了她的地址,而且现在给他父亲“最亲密的朋友”写信。他告知了托马斯与特丽莎死的消息。前几年,他们一直住在一个村子里,托马斯当了集体农庄的司机。他们不时开车到邻镇去,在一家廉价小旅店过夜。那条路曲曲折折经过几座山,有一次他们在突然加速时撞坏了车,翻到陡峭的山坡下,身体摔成了肉酱。后来据警察说,汽车的刹车糟糕透顶。
    她不能忘掉这消息,与她过去的最后一丝联系中断了。
    按照她的老习惯,她决定去墓地走走,使自己平静下来。蒙特帕里斯墓地是最近的,那里的坟墓上都是些小房子、小教堂。萨宾娜不明白,为什么死人想在头顶建起这些伪造的宫殿?墓地是正在化为石头的虚无。墓地的城民未能增强对死亡的够感,比他们活着的时候更糊涂。他们的墓碑展示着身价,那里没有父亲、兄弟、儿子、祖母,只有社会形象——一些头衔、职位以及荣誉的被授予者。甚至一位邮政职员也夸示他的职业选择,他的社会意义——他的高贵地位。
    沿着一排坟墓走去,她看到有些人正聚在一起下葬。丧事主持人把满抱鲜花逐一分发给送葬者,也给了萨宾娜一朵。她加入了那一伙,随他们绕过了许多墓碑,才来到墓穴,缓缓放下那沉沉的墓碑。她俯身看了看墓穴,深到了极点。一朵花抛下去,优雅飘摇地翻了几个筋斗才落到灵枢上。在波希米亚,墓穴没有这么深,巴黎的墓穴深些正如巴黎的房子也比彼希米亚的高。她的目光落在墓穴边的一块石头上,那块石头使她感到透骨的寒冷。她匆匆回家了。
    她整整一天都想那石头。为什么石头能把她吓成这个样?
    她回答自己:坟墓上盖着那些石头,死人便永远不得翻身了。
    死人无论如何是不能翻身走出的!那么往他们身上盖泥土或是石头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不同之处在于:如果攻上盖着石头,则意昧着我们不要死人回来了,沉重的石头告诉死者:“呆在你那儿吧!”
    这使萨宾娜想起了父亲的坟墓。那上面的泥土里长出了花朵,一棵枫树深深地扎了根。这树根和花朵给他打开了一条走出坟墓的道路。如果她父亲是用石头盖着,她就再也无法与死去的他交谈,无法从簌簌树叶中听出父亲原谅她的声音。
    埋葬托马斯和特丽莎的墓地又怎么样呢?
    她开始一次次想起他们。他们好几次开车去邻镇,在一家廉价的旅店里过夜。信中的这一段吸引了她的视线。这说明他们是快乐的。她又一次把托马斯当作自己的一幅画来构想:画的前景是唐璜,一位幼稚画家所作的浮华外景,穿过外景的裂缝看去,却是特里斯丹。他象特里斯丹一样死去,不象唐璜。萨宾娜的父亲与母亲是死于同一个星期,托马斯与特丽莎是死于同一秒。萨宾娜突然想念起弗兰茨来。
    她那时跟他说起墓地里的散步,他厌恶地颤抖着,把墓地说成一堆尸骨和石头。他们之间的误解鸿沟便随即展开。直到她到蒙特帕里斯墓地,她才明白了他的意思。她为自己待他那样不耐心而遗憾。如果他们能在一起呆得更久一些的话,他们是能够开始理解对方用语的。他们的词汇会象害羞的情人,慢慢地、怯生生地走到一起去。那么,一支旋律就会渐渐融人另一支旋律。但是,现在太晚了。
    是的,太晚了。何况萨宾娜知道她应该离开巴黎,搬走,再搬走,如果她死在这里,他们会用石头盖在她身上。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女人来说,总是想着一切旅程的某个终点是不可忍受的。
    弗兰茨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克劳迪,也知道那位戴大号眼镜的姑娘,但没有人知道萨宾娜。弗兰茨误以为妻子与她的朋友谈萨灾娜,其实,萨宾娜是个漂亮女人,克劳迪不希望人家把自己与美人脸蛋相比较。
    弗兰茨如此害怕私情败露,因此从未向萨宾娜要过一张她的油画、草图,甚至一张她的快照。结果,她没留下任何痕迹地从他生活里消失了,没有一点点确实的东西可以表明,他曾与她在一起度过了最最美好的时光。
    这只能更使他决心保留对她的忠诚。
    有时候,他与那姑娘一起呆在他的屋里,她会目光离开书本,疑惑地瞥他一眼:“你在想什么?”
    弗兰茨坐在椅子上盯着天花板,总是找一些似乎有理的话来回答她,事实上他在想念萨宾娜。
    不论他什么时候在学术杂志上发表了文章,姑娘都是第一个读它,与他作些讨论。而他心里想的却是萨宾娜会对他怎么说。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萨宾娜而做,是用萨宾娜愿意看到的方式去做。
    他绝不做任何事情来伤害那位戴眼镜的学生情妇,因此这种不忠的绝对纯真形式,对弗兰茨来说是特别合适。他培养着对萨宾娜的狂热崇拜,这种祟湃更象宗教信仰而不是爱情。
    的确,从神学的角度来说,是萨宾娜送给了他那位姑娘。在他的人之爱和神之爱两者中间,是绝对的和平。如果他的神之爱(基于神学理由)必定含有一剂不可解说、不可理喻的烈药(我们只须回忆一下那本误解词典和一系列误解词汇!),他的人之爱却建立在真实的理解上。
    学生情妇比萨宾娜年轻得多,生命的乐曲简直还只有个轮廓。她感谢弗兰茨给了她生活的主题。弗兰茨的伟大进军,现在也成了她的信念。音乐现在是使她沉醉的狂欢节。他们常常一起去跳舞。生活在真实之中,没有什么秘密。他们与朋友、同事、学生以及陌生人交往,高兴地与他们坐在一起,喝酒,职天。他们经常去阿尔卑斯山作短途旅行。弗兰茨会弯下腰来,让姑娘跳到他背上。他走过草地时又会让她跳下来。他会用最高的音量,给她读一首小时候从母亲那儿学来的德国长待。姑娘欢乐地哈哈大笑,崇拜他的腿、肩膀,死死勾着他脖子时,还崇拜他的肺。
    她唯一揣摩不透的,是他对俄国人所占领国家的奇怪同情。一个纪念入侵的日子里,他出席了一个由日内瓦的捷克人组织的纪念性集会。房子几乎是空的,那位发言人装模作样地晃动着灰头发,长长的发言稿使得几个尽管热心的听众也觉乏味,他的法语语法正确却带有很重的外国腔。他为了强调某一点,不时举起食指,象是在威胁听众。
    眼镜姑娘没法抑制住自己的哈欠,而弗兰茨却在她身旁灿然微笑。他越是看着那可爱的灰头发和那令人倾慕的食指,他就越把那人看成一个秘密信使,一个尽职于他与女神之间的上天使臣。他合上眼,浮想联翩。就象当年在十五个欧洲旅馆和一个美国旅馆里他在萨宾娜身上闭上眼睛一样,他现在也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