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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神的游戏》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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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三日的黄昏,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两名警察从警车下来,巡视坎诺城的周边。有雾,看不到位于山丘下的尼斯湖。
    从昨天的这个时候到今天的现在,一整天都没有下雪了,不过,因为有风的关系,天气还是冷得让人发抖。感觉上好像随时会下雪。
    巡视过一楼的回廊后,警察进入城堡的地下道察看,接着又登上已经有许多鸽子巢,地方人士口中的伦敦塔。站在塔上时,他们看不见迪蒙西的商店街,转个身之后,也看不到另外一边的尼斯湖。因为没有看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两名警察就一起下塔,并且踩着雪地,走过中庭,来到后面的墓地。雪地上的脚印并不多,看起来应该是同一个男人的脚印。这两名警察没有把这一点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别的地方到处都有植物的关系,相形之下墓地的雪好像积得特别厚。墓石之间有只乌鸦。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这只乌鸦显得特别突兀。因为积雪相当厚,所以走起路来特别辛苦,但那只乌鸦却把嘴巴伸入雪地里,好像在戳什么东西。乌鸦好像戳到什么了,正用力想把那个东西拉出来的样子。
    警察踩着雪一走过去,乌鸦立刻张开黑色的翅膀,发出叭哒叭哒的声音飞走了,警察来到刚才乌鸦停留的地方,确定了刚才乌鸦确实是在拉扯某个东西。他们虽然没有想到那会不会是尸体的问题,却还是满在意的。
    警察的脚边,有一条白色、细绳一般的东西。因为被雪覆盖住了,所以光用看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去拉那条绳子,没想到那东西还挺重的。警察用力一拉,却扬起一大片雪,还因此吓了一跳。
    那是个网子。直径一码左右的金属圈上,挂着白色的网状物。金属圈的下面,是长约一码的木制把手。警察拿起这个看起来很像捕虫网的东西,看了一下子之后,判定这东西没什么意义,便把它放了回去。
    但是,在走回城堡时,警察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首先觉得奇怪的是网子很新,不像是用坏、用旧了而被丢掉的样子。既然是新的,就没有被丢弃的道理。
    其次,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如果它是网,那网眼也未免太粗了。这么粗的网眼,如果要捉像凤蝶那样的大型蝴蝶还可以,要捉小型蝴蝶的话,就会被跑掉。更何况现在是冬天,这种季节不应该出现捕虫网这种东西。还有,这支网子颇有分量,用这样的网子捕蝴蝶,肯定会把蝴蝶的翅膀弄坏,那就做不成标本了。
    那么,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会被丢弃在这个地方呢?怎么样也想不明白。不过,当他走到有很多石头的中庭时,他突然想到了:这是捞鱼用的网子。用来捞湖那边的鱼用的。这么一想,他就豁然开朗,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
    两位警察走出城堡后,就沿着城墙绕行,然后走到通往湖畔的坡道。那一带已完全被烟雾弥漫。上星期这里的地面上到处是色彩鲜艳的山毛榉落叶,现在落叶完全被雪覆盖,回归尘土了。
    走下坡道,就是围绕着湖的小路。两位警察沿着湖边小路走着。空气中只有他们自己发出的脚步声,和湖面上传来的微弱水波声。这里原本就是人少车也少的安静小村子。他们觉得空气愈来愈冷,天空果然开始飘下细雪。上空好像传来风的声音,警察抬头看天空,但除了白茫茫的一片雾气外,什么也看不到。
    他低下头来,继续在积雪小道上走着。雪愈下愈大,一位警察停下脚步,他想中止这个他认为没有意义的巡逻。走在他前面的警察也停下,回头看他背后的伙伴。他们虽然没有对话,但都了解对方的想法。
    就在那时。空气里出现一个震动冷气的异样声音。两位警察立刻弯下腰,降低姿势。那声音的尾音拉得很长,很像动物的叫声。警察们伸直腰杆,紧张地看着湖水。他们觉得异样的声音是从湖水那边传来的。
    那是从未听过的一种声音,和任何他们熟悉的动物声音不同。这声音撼动冰冷的世界,让两个男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这两个警察拚命的看着湖面,想要从那里发现声音的来源。
    第一个钻进他们脑中的想法是:这是传说中尼斯湖的水怪——尼西所发出的声音。此时的他们,已完全接受尼斯湖有水怪的说法。因为除了这个,他们想不出这世上还有什么生物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他们一直盯着水面看,并且认为水怪正拨开浓雾,发出巨大的水声,准备登陆了。
    他们等了一阵子后,水怪都没有登陆。那声音依旧很大声,两位警察要对话时,如果声音不够大,对方就听不到。可是再仔细听时,会发现那个拖着长长尾音的声音底部,有洽普、洽普的沉稳波浪声,这不是巨大的生物要踏出水面时,应有的激烈水声。
    他们想水怪现在一定是静静地待在湖心了。于是他们一再集中眼力,看着湖心的方向。可是这一天的雾实在太浓了,天色又渐渐暗了,因此他们根本看不到湖心。
    “回去吧!”一名警察说。他的眼里有惊慌的神色。他的心里虽然想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却抵不过现实里这奇怪的吼声带来的恐怖感。他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找不到继续待在湖边的理由。
    回到警车里的话,就可以用无线电联络,通知别人这里的情况;也可以利用车上的电脑,得到新的讯息。总之,继续留在这里听这个奇怪的声音,不仅没有意义,说不一定还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怪兽电影里不是常有那样的情节吗?他可不想发出惨叫地成为第一个牺牲者。
    另一个警察对想折返的警察说:“我这边很快就看完了。”
    于是两个人在奇怪的吼声中,沿着湖边的小路快步前进。其中一个警察记得前面有个小栈桥,小栈桥下有条可以通往大路的石阶。这是走到停车之处的捷径。
    “这是什么声音呀?”警察指着湖心方向说,他的伙伴摇摇头,只低声说了一句:“不知道。”
    可是,问话的警察没有听到同伴的回答,因为他已经用手掩住耳朵,而且那声音实在太大了。他也没有回头看他的同伴。已经看到右手边的停船处了。木头栈桥朝湖水的方向突出。栈桥上有雪,倚靠在这里的四艘小船上也有积雪。因为连一公分也不想靠近水怪,所以他们都不想站在栈桥上。
    走在前面的警察踏上石阶,他一跨步就跳上两三阶。这时,在后面的警察突然发出声音,喊道:“等一下。”
    走在前面的警察闻声停下脚步,站在石阶上回头看。只见他的同伴站在雪中,举着手,眼睛一直看着后方的栈桥。
    “什么事?”已经走上石阶的警察露出好像很烦的表情。这个时候谁都想快点回到温暖又安全的车子里。
    “看那边。”他指着小船。站在石阶的警察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手指的地方。乍看之下,他手指的地方有个很像刚才的乌鸦的东西。这是一片白色的雪世界。栈桥是白色的,小船也是白色的,这个白色的世界里,有个黑得发亮的东西,显得非常突兀。黑色的东西在小船里,还没有被雪覆盖。不过,如果没有被发现,还继续留在那里的话,迟早会被雪覆盖住。
    站在石阶上的警察的职业精神苏醒了,脸上露出“那是什么呀”的表情。于是,他慢慢的走下石阶,在异样的吼声中发挥勇气,逐渐靠近那艘有问题的小船。另一个警察则跟在他的身后。
    警察的脚虽然已经上了栈桥,但心里还是有点犹豫。不过,他还是战战兢兢地在栈桥的木板上前进,慢慢接近那艘有黑色东西、令人害怕的小船。如果是平常时,警察应该不至于害怕到这种地步,可是在魔神的吼声中,似乎什么事都让人心惊胆战;更何况水中还可能随时会冒出像山一样巨大的水怪。
    担心打滑的脚下、雾中的湖心、船内,警察按照顺序注意着这三点,才慎重的踏出脚步,终于来到小船前面。
    四艘小船的船缘和舱板上都覆着白雪,但其中一艘的样子与其他三艘不同,因为它的舱板中央,有个相当大的黑色物品。黑色物品上并没有雪,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大行李箱。不知是丝还是缎之类的黑色布,把某个东西包裹起来了。
    警察觉得这是个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人类,只觉得它的样子像个胸部突起,向上仰躺的女体。但是再仔细看,那黑色的布像是女性的长袍,这时才有或许这是人体的想法。
    不过,说它是人体的话,却不见它有头部;而且好像是长袍的下摆部分,被卷起来压在身体下了,所以看不到两只脚。它真的很像一个被平放着的、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
    还有,它也没有手,所以整体的感觉是方正的。黑色的布很新,看不到有血迹。袖子的部分被平整地贴在身后;也就是说袖子里是空的,如果没有头部,或大量的血液的话,很难让人感受到人类尸体的悲惨或可怕。但是,警察还是在雪堆中,看到颈部的断面了,因为这一部分有点被雪遮盖住了,所以不能立即发现。那果然是肉体损坏部位的痕迹。看到那个红黑色伤痕的瞬间,警察觉得血液逆流,紧张的情绪达到最高点。
    警察反射性地低头看自己的脚下,同时伸出手指示同伴不要乱动。他认为应该会有脚印。他努力观察栈桥上的雪地,可是他绝望了,根本不可能发现凶手的脚印,因为雪地已被脚或手涂抹掉了,凌乱的雪地上看不到任何一个完整的脚印;本来或许还可冀望找到一点点的鞋底纹路,也被刚刚开始下的雪给盖住了。完全无法从这样的雪地上,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小船上也一样,舱板上的雪迹并不平整,显然已被破坏过,而且刚刚又下了新雪,所以真的无法看到可以成为证据的痕迹。
    警察气得“啧”了一声,抬头看看天空后,又转头看看被浓雾深锁的湖心。那可怕的吼声还在持续中。
    “我待在这里。”他鼓起勇气对他的同伴说。“你回去车里和中心联络,然后再带塑胶布过来。好吗?”
    他的同伴很佩服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知道了。”
    另一个警察快步走往车子的方向。
    我和御手洗教授一起在位于村公所的总部。窗外开始下雪,暖炉内的柴火持续燃烧着。此时巴格利和汤姆都不在这里,他们有事到葛利夏警局了,所以我今天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他们。
    现在在这里的,除了我和教授外,就是葛利夏警察局的约翰·霍金斯警察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们。御手洗教授又说了一些关于这几个案子的共同点。他说到目前为止的所有受害女性,都是六十岁左右的女性,而且全是在这个村里出生的人,她们都没有在村子以外的地方居住过。他说得没错,受害者中没有男性,也没有年轻的女人。
    此时,约翰的手机响了。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对着手机说。“什么?发现尸体了?在哪里?”
    约翰的声音很大,在暖炉旁边的御手洗教授回头看他,房间里的气氛立即紧张了起来,“又开始了!”的念头从我的心底跃出。真受不了!这种情形到底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到底要死几个人才肯罢休?到底是为了什么?
    “坎诺城栈桥的小船中吗?那……是谁?”约翰好像在大叫一样地说着。我了解他的心情,但是他问那些话根本没有意义。
    “还不知道是谁,但是知道是女人,穿着黑色长袍的女人。嗯。”约翰看着御手洗教授的脸,重复述说通话对方所说的内容。说完这些就安静下来,听对方说话。
    “唔,是的,不知道是哪里的谁死了。还不知道死者是谁……没有手脚和头?是吗?知道了。我会马上和局长联络,然后立刻赶去。什么?你说什么?吼声?一直有不知道是什么在叫的吼声?很大声吗?那是什么声音?是尼西吗?”
    在场的警察们听到这段话,有些人偷偷笑了。但是,曾经在西奈学校的山上听到奇怪声音的约翰和我,怎样也笑不出来。
    “知道了,会马上赶过去的。”约翰关上手机,站了起来。
    “尸体呢?”御手洗教授问。
    “在坎诺城小船停泊处的小船中。没有手脚和头,只有身体。那个身体被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包裹起来了。还不知道那是谁。”
    “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教授说,约翰此时又打开手机,按着机上的数字键,好像是想向巴格利报告的样子。
    “我是约翰。坎诺城的栈桥那里发现女性的尸体了。没有头和手脚……”巴格利闻言怒吼,大叫“怎么会这样!”的表情,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也会从这里立刻出发。是,是,我知道了。”约翰才关上手机,手机的铃声马上再度响起。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好像咬着牙说的,声音从齿缝里出来。
    “噢,是。琳达。”约翰说着,他的声音和表情明显地柔和了,大家也都松了一口气。
    “什么?你说佩琪不见了?”听他这么一说,大家又都紧张了起来。
    “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吧!什么?为了谨慎起见?嗯,你和亚文去她家,发现她不在家,所以打电话给我。知道。我会告诉局长。”约翰说着,准备挂断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御手洗教授出声了。
    “等一下。”他的手伸向约翰的手机,说:“我可以问几句话吗?”于是约翰就把手机交给教授。“嗨,琳达,我是乌普萨拉大学的御手洗洁。我想请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会去佩琪的家?”
    接着,他静静地听对方说话。“琳达,这个我知道。但是,没有被你看到的人,应该不只是佩琪·卡达一个,为什么你会特别在意她呢?”他问完这句话后,又默默地听对方的解说。这次琳达说的话好像比较长,他沉默的时间也就比较久了。
    “琳达,我希望你说得更详细一点。这件事很重要,或许这就是解决这个的关键。至少,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线索。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她们四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是和她们四个人都有关系的吧?”
    在场听着教授和琳达说话的人,心里都很紧张。这四个女人的年龄相仿,而且都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可以说她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生活中共同的经验,是很正常的事。
    “是的,不管什么细微的琐事,只要是你知道的,请你都告诉我。就算是你可能记错,或者是你个人的看法,都请你说出来。至于要如何判断这事情,交给我处理就好了。”
    大概是琳达开始述说了,教授只是拿着手机,默默地听着。过了大半晌,教授才开口:“OK,希望以后你再说详细一点。我们再联络。”
    接着教授就关掉手机,把手机还给约翰。
    “约翰,请你和丹弗斯局长一起先去坎诺城的栈桥,然后立刻把尸体带回来好吗?我要马上去葛利夏的医院,准备检查尸体的事情。只要有尸体,就能推出死亡的时间。知道了这一点后,或许可以解决更多的疑点。”
    “教授,那是佩琪吗?”我问。
    “还不知道吧!”他说。
    “为了谨慎起见,HouseoverTimeJewelers那边也……”但是,这句话他只说了一半就住口了。“算了,事情一件一件的解决吧。约翰,请你快点去。”
    于是约翰打开窗户,直接走进外面的雪地里。教授焦躁地绕着房间走来走去,还不停地用左手去敲打露出来的前齿。
    “早点注意到就好了。这果然是连续杀人案,是有原因的连续杀人案,不是什么无目标性连续杀人事件。”教授说。
    “不是无目标的吗?”我不假思索地问。
    “啊,也或许不是我想的那样。总之现在还没有办法确定,大概要请琳达来决定了。”
    “那么,佩琪已经死了吗?”我说。但是教授转开脸,大力挥着手,说:“巴尼,因为尸体的身体穿着黑色丝绸的夜间长袍,所以很不幸的,很有可能就是她。”
    “这次的受害者是佩琪……”
    “所以现在再赶到她家或她的店里,也救不了她了。”
    一位警察好家突然想到似的说了。“佩琪也六十岁了呀!”
    2
    然后我就跟教授一起来到葛利夏医院,等在坎诺城栈桥发现的尸体被送到这里来。当尸体被送进解剖室以后,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威士忌,一边等待解剖的结果。外面的太阳已经倾斜,现在是下午六点了。
    因为今天一整天什么食物也没有吃,只喝了一点威士忌,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在这里,让我觉得很痛苦。既然周围没有人了,我更干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这家伙到底怎么了?难道他食物中毒了吗?为何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他?虽然我并不想看到满脸横肉的脸,和一肚子肥油的身体,可是他不是说要亲手逮捕凶手,让我看到他把手铐铐在凶手的场面吗?发现凶手可能是怪物之后,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凶手,就躲起来了吗?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许会像许多人一样,问我为什么要喝威士忌,难道就不能喝葡萄酒?会说这种话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亚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处,我就会喝很多葡萄酒,别说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现在这种地方,我手中只有一个小小的不锈钢酒瓶,如果里面装的是葡萄酒的话,大概只能装两口,所以只能在嘴里打个转,然后和唾液混合之后才下喉咙,适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有那么多人不明白,实在让我很讶异。
    我已经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进开得飞快的救护车,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样送进医院所带来的痛苦,我死也不会忘记。我只是喝醉了,并不是头就要断掉的伤患,救护车就算开慢一点,我也不会死,干嘛像赛车一样的横冲直撞呢?
    那样快的车速下,每次转弯时,我的头就会在车内撞来撞去,让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会喷到躺在我下面床铺的人的脸上,他也是个醉汉。为了不想喷得人家满脸血,我只好把要吐出来的血硬吞回去。那种把血吞回去的痛苦,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为了避免再度发生那种痛苦,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当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办不到的,除此之外,一个星期不吃饭、一个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为其难地接受。没有酒的话,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喝!到底是哪里来的哪个家伙呀?竟把这里当成公园的长椅子,在这里睡起觉来了。我还在想这个醉汉该不会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没想到还真的是你巴尼。”才觉得这个嘶哑的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时,就看到一头海驴出现在医院的走廊上。汤姆·格兰西斯刑警带着数名警察来了;琳达和亚文也在那一群人之中。这条原本十分安静的医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驴聚集的场所。
    “你手上拿的东西是什么?这个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该不会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开始拐弯抹角地说话了。
    “胃已经坏掉了,还坐在这里喝威士忌。只有傻瓜才会做这种事。喂,你是白痴吗?”
    我边站起来,边把瓶子塞进外套的口袋里。“巴格利,你怎么现在才出现?你跑到哪里去?做了什么事情了?”我说。
    “你是在质问我吗?我可以告诉你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吗?你好像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还听得清楚我说的话吗?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我很老实地回答他。
    “你现在在喝什么?”
    “现在?现在我又没喝,”我说。
    “要我亲自动手把它拿出来吗?刚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个小瓶子塞进口袋了。”
    “什么嘛!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吗?”我说。
    “其他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这么大声,这里是医院。”我规劝地说。
    “那是水啦。”听到我这么说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说: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满脸通红,还会醺醺然地躺在这里。真厉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点头称是。“真是个省事的家伙。”
    我正想回他几句的时候,门开了。御手洗教授脚步匆匆地出来了。
    “嗨,各位。琳达、亚文,你们也来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达声音颤抖地发问。
    “还不知道是谁。”教授说。“尸体上虽然有某个特征,不过还是无法确认是谁。目前只能推算出死亡的时间。”
    巴格利立刻从口袋里掏出记事簿,准备做记录。他说:“请说吧。”
    “死亡时间应该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凌晨一点左右。”
    巴格利闻言,便抬起头来,说:“你的意思是今天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教授说。
    “正好是换日的时间点。”我说。
    “没有错吗?”巴格利说:“不可能更早吗?”
    “更早?你是说什么时候?”教授问。
    “例如说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黄昏时。”
    教授很清楚地摇摇,然后肯定地说:“就算有什么奇迹似的状况发生,也绝对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点以前被杀死的。”
    “绝对吗?”巴格利不死心地追问。
    “绝对。”教授说。
    “也就是说,是太阳下山后的事啰?”巴格利再问。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说,巴格利只好无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达满脸紧张地走过来,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让她和教授说话。
    “刚才教授说尸体上有某种特征。是吧?”
    琳达问。教授点点头承认。
    “是什么样的特征呢?”
    “你是她亲近的好朋友吗?”教授问。琳达没有马上回答。我发现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为在这个村子里,称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应该只有我吧。”
    于是教授点点头,说:“或许她对你也隐瞒了这件事。我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
    “那个特征关系到她的名誉吗?”琳达问。
    “唔,可以说有吧!”教授说,“我会保守秘密的……”
    琳达稍做思考后,又说:“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么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里的好朋友了。”
    “那么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说。
    但是琳达却摇摇头,说:“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话,那我就得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许我必须逃离别的地方……”
    听到琳达这么说,巴格利讶异得抬起头来。
    “或者我必须随时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离开你们。”
    “这样比较好吧!”巴格利说。“你逃走的话,对方或许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机会。”
    依我看,巴格利其实比琳达更害怕,他更不敢一个人独处。
    说到害怕,亚文和我及警察们,应该也都一样。因为这个杀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知道凶手在哪里,更不知道凶手行凶的手法。当然也不知道凶手这么可怕的杀人行为,是不是会继续下去。凶手的所有事情,我们一概不知。即使是开膛手杰克的案件,至少还看得到动机在哪里。
    “那么,我就说吧!不过,我现在要说的事情,希望在场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说出去。”
    于是大家都紧张地看着教授,等待他说下去。
    “隆乳。”
    “什么?”大家一脸讶异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尸体的Rx房内有矽胶袋。也就是说,佩琪做过丰胸手术。琳达,你知道这件事吗?”
    教授说。琳达想了一会儿,才摇着头,说:“不知道。没听她说过。但是……”
    “但是?”
    “听佩琪说过,她在瑞典时当过演员,所以……”
    琳达一副绝望的模样,再也说不下去了。虽然还没确定,但是由此看来,那是佩琪的尸体的可能性相当高。
    “那时她有名吗?”巴格利问。
    “嗯。”琳达轻点一下头,她的声音非常小。“听说是的。她年轻时住在瑞典,来到这里后,偶尔还会因为工作而回去瑞典。”
    “你还知道些什么吗?”教授问琳达。琳达歪着头想。
    “知道她的血型吗?”
    “不知道。”
    “年龄呢?”
    “年龄的话……她应该是六十七岁了。”
    “哇,有这么老吗?”我想也没想地说。“看不出她有那个年纪。”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么?”
    “消除皱纹的手术。”
    “噢……”
    拉皮、隆乳,还有雕塑身材,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时的补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么?”巴格利问。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说。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复教授说的话。
    “是的。”
    “还有呢?”教授摇摇头,说:“总之,她的心脏停止跳动了。”
    巴格利不断的点头。
    “佩琪是瑞典人吗?”问这句话的人是亚文。琳达又是摇头。
    “以人种来说是苏格兰人。不过,她说她的血液里也有瑞典人的血统。”
    “苏格兰人种吗?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需要调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处。各位准备好了吗?琳达、亚文,你们要一起去吗?”教授说。
    然后巴格利背对着我,说:“醉汉可以回去了。”
    这男人真的是打从骨子里让人讨厌的家伙。
    3
    佩琪·卡达的住家,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房子;整栋房子被刺叶桂花树所形成墙围绕着,围墙上还有一道涂上深绿色漆的金属门。雪已经停了,黑暗的天空里,看不到星星,只见到屋顶上的白色积雪。
    巴格利、我、御手洗教授、琳达、亚文和警察们一下警车,就又听到从天空里传来的异样吼声。吼声震动了寒冷的空气,一时之间大家都呆立在原处。好像整个迪蒙西都可以听到这个声音了。
    精神濒临崩溃边缘的琳达,一副就要哭出来的样子。她的朋友一个个的死了,对她而言,这吼声无异是死刑的宣告。此时她的心情和平日大不相同。
    我们男人比较迟钝。虽然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感,但也就是觉得恐惧而已,不像她还会产生令人害怕的联想。更何况我们对这个声音似乎也渐渐习惯,只为搞不懂这是什么声音而心烦,不再有那么害怕的感觉。
    巴格利按了歌德式砖砌门柱上对讲机的门铃,但是许久都不见里面的回答。
    “她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吗?”御手洗教授问。
    “好像是的。”琳达回答。巴格利继续按铃,仍然没有人回答,于是他就用力摇动金属门。这个金属门的另外一面贴着铁板,所以我们无法从铁骨的缝隙,窥视门内的情形。
    “门后只有门闩,谁翻过这扇铁门,进去里面把门打开。”巴格利说。
    于是一个年轻的警察便攀越铁门,跳进门的内侧。在这个时间里,天空里的魔神吼声好像要阻止我们做这些事一样,一直吼个不停。
    铁门被打开了,大家一一踏入门内。这扇铁门果然真的只有一道门闩而已。巴格利伸出右手,拦住正要往前走的众人。“大家要小心。如果发现了什么脚印,千万别让它消失,并且尽快告诉我。”
    巴格利手中方手电筒水平地来回照亮前方,几乎每个角落,都被他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了。院子很大,房子是木造的,和英国的有钱人比起来,这栋房子算不上是什么豪宅,不过,在这贫穷的村子里,这栋房子称得上是这里最豪华的了。在瑞典不起眼的女演员,隆乳之后嫁给有钱人,转身变为贵妇。人生也可以这样过。不过,这不是我熟悉的环境,我熟悉的环境是监牢。
    院子的中央是被雪覆盖的花丛,中间还有一座雕塑,花丛的周围做成圆环,路上停着一辆车顶积着雪的四轮驱动车。佩琪的房子就在车子前面。环顾四周雪地上,没有像人类脚印的痕迹。
    “那里有猫还是狗的脚印。”我说。
    “我说的是人类的脚印!”巴格利显得很不耐烦。“好了,走吧!”
    既然得到巴格利的许可了,我们便踏上洁净无痕的雪地。
    眼前的房子没有一点灯光,一片黑暗。快接近玄关时,以巴格利为首的警察们,都从口袋里掏出白色手套戴上。我也很想戴,但是我没有准备那种东西。
    到达玄关了。玄关的门上也有门铃。巴格利当然也去按铃了,当然也没有任何回应。这回我们有听到门内传出的微弱门铃声。戴着手套的巴格利把手放在门把上,摇晃了好几下。门从里面锁上了。
    “琳达,你知道进入里面的方法吗?”巴格利问,琳达立刻摇头,说:“不知道。”
    “要有钥匙才能进去吧!”我说。
    “这点我当然知道。钥匙在哪里呀?”巴格利说着,又走回雪地里,依次碰触每个窗户。好像每个窗户都上锁了。
    “这里的屋内灯光全都熄了,车子也在屋前。坎诺城那边则发现了一具曾经隆乳的尸体。史考特,你把这扇玻璃打破。这扇门内侧的门锁应该是喇叭锁吧!”
    巴格利对门锁做了推测,然后指着看起来相当昂贵的黄色玻璃。我心想:如果里面不是喇叭锁,那怎么办呢?
    那个叫做史考特的年轻警察,从腰间拔出用皮革包覆的警棍,然后用警棍轻敲玻璃的下方。巴格利拿着手电筒为他照明。在这个时间里,魔神的吼声仍在空中盘旋不去。
    玻璃上出现了足以让拳头伸入的破洞了。这些人非常熟悉这种作业,将来如果不做警察,改行当小偷的话,大概会很成功吧!
    “把手伸进去,试试看能不能打开门。”史考特在巴格利的命令下,把手伸进玻璃破洞中,努力地摸索着,连手肘都伸进去了。很幸运的,门内的锁正如巴格利所预料,不过,门锁似乎不只一个。
    不久后,门开了。一踏入门,就看到空旷的玄关大厅里,铺着厚厚的地毯。玄关的正前方有楼梯,里面并排着许多观叶植物,左右还有一对大理石雕塑,分别是背上有翅膀的女性,和裸体的男性。此外,这里也有长型的玻璃柜,里面陈列着许多小石头和小物品。还有一座有钟摆的落地大型柱钟。玄关内的样子和她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内的摆设很像。
    “哈罗,卡达夫人。”巴格利向室内呼唤,结果当然是没有任何回应。如果这里会有回应的话,大概只有钟摆的声音吧!
    巴格利和御手洗教授进门后,就立刻摸索着墙壁,寻找电灯的开关。巴格利发现开关后,马上按了开关。
    灯亮以后,首先跃入眼帘的,是鲜艳的蓝色。那是地毯。那不是接近透明的天空蓝,也不是深沉的暗蓝色,而是介于两者中间,相当鲜艳的蓝色。
    “这蓝色很漂亮呢!”教授感叹地说。
    “佩琪说过的,一进入她家的门,就可以看到瑞典国旗的颜色……”琳达声音颤抖地说。她一直很紧张。或许即将见到好朋友的尸体这件事,让她感到强烈的害怕。
    “原来如此。”从瑞典来的教授说。
    “巴尼,你不要在墙壁那边摸来摸去。乖乖的像棍子一样站着看就好了。”
    “像棍子一样?我又不是雕塑。”我一这么说,巴格利立刻接着说:
    “要不,你就出去外面的雪地站。行吗?”巴格利又开始挑剔我了。楼梯下的门开着,里面是洗手间。同行的警察们也都进入屋内,跑到楼上察看。御手洗教授站在走廊上一面指挥警察,一面检查一楼的各个房间。
    我和琳达、亚文这三个老百姓,呆呆地站在玄关大厅,什么事也不能做。这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没戴手套,所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琳达一直低着头,忍受不安与悲伤的煎熬:亚文则一句话也不说,看样子是在想事情。
    如巴格利所要求的,我静静地站着看了五分钟,就觉得没什么可以看的了。我心想:凶手会不戴手套吗?像巴格利这种人,都知道要戴手套了,凶手难道会不知道?这年头会疏忽到把指纹留在现场的歹徒,大概可以送到博物馆展览了吧。一百年前指纹的知识还不普遍,所以指纹是破案的重要线索。脚印也一样。如今哪有歹徒会留下脚印,让警察好办案的呢?如果有的话,这个歹徒可就是天生的活宝了。
    过了一阵子,巴格利下楼了,御手洗教授也从一楼的走廊那边,回到玄关。
    “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达夫人。连地下室也找过了。”教授说。
    “二楼也没有人。这房子像个空壳。”巴格利瞪大眼睛说。警察们也纷纷回到玄关集合。琳达站在墙壁与警察之间,被重重包围、保护着。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间不在家里确实很奇怪。”教授说。“不是吗?琳达。”
    “是的。如果她要外出去旅行的话,一定会告诉我的。”
    琳达同意地说。
    “夜已深了,车子又停在外面,所以她应该没有外出,更何况现在是命案的非常时期,她不可能在这时去旅行。之前大家认为这是一起无目标性的连续杀人事件,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不论是这个事件的每个小关节,还是几位死者之间,都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连在一起。琳达,知道这条线的人,或许只有你了。”对教授的这番话,琳达无言以对。她的样子是肯定,也像是同意教授的说法。但是,一会儿之后,她却说:
    “只有我?……教授,这是什么意思?”
    “唔,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教授双手抱胸,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又说:“大概就是你想的意思吧!”
    然后教授又在厅内绕着圈子走,站在一旁的警察的眼睛,也随着他的脚步绕着圈子。过了一会儿,教授停下脚步,他说:“这个大厅内物品的摆设位置很奇怪。这里好像仓库一样,所有的物品都被胡乱地摆设着,例如雕塑和玻璃柜没有排成一列,而玻璃柜则是离墙壁太近,让人不能好好的观赏柜子里的东西。”
    “你所说柜子里的东西,是指这些石头碎片吗?”我说:“谁要看这些没用的东西呢?”
    “不想让人看的话,就不会放进这样的柜子里了。”亚文笑着说。
    “这种东西最好不要让阿富汗人和瑞士人看到。”教授说。
    “瑞士人怎么了?”
    “还有就是那些观叶植物盆栽。那些盆栽摆放的方式很奇怪。没有排成一直线,好像是刚刚才搬过,正在考虑如何摆放似的。”
    “教授,您刚才说阿富汗人和瑞士人,那是什么意思?”
    琳达问。于是教授便看着琳达,反问:“佩琪对东方的艺术品有兴趣吗?”
    “她曾经和我说过一些。她说她喜欢。”琳达回答。
    “唔,她喜欢吗?……”教授说:“竟然有这么高水准的收藏。”
    “那些石头碎片难道有什么价值吗?”我问。
    “对喜欢的人而言,确实是有价值的。这些一定是从阿富汗来的。从前阿富汗境内有希腊人所建的城市,只是后来都灭亡了。这石头是石膏制的圆形浮雕,希腊人拿它铸造硬币。”
    “很贵吗?”
    教授稍微思索了一下,才回答我:
    “也不算很贵啦,大概只能买两栋这样的房子。”
    “两栋这样的房子?”我大声喊,警察们也议论纷纷。
    “卧室的镶嵌架子上,有佛礼拜图的浮雕,那是三世纪时贵霜王朝的遗物。也有贝格拉姆(begram)的象牙珍雕。佛礼拜图浮雕和象牙珍雕,都是印度的佛教美术。贵霜王朝的遗物曾经拍成照片,在世界各地展览,艺术家们都很了解这些物品,所以最好不要让人看到这些东西比较好。”
    “这些东西很贵吗?”
    “对伊斯兰教徒而言,这些东西比石头更没价值。虔诚的伊斯兰教徒看到这些东西时,会立刻把它们打碎,丢到垃圾桶。因为神命令他们不可崇拜偶像。”
    “那么,这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因为这个世上有很多不肖的伊斯兰教徒。”
    “这些东西真的那么贵吗?”我问。
    “价值是人类赋予的。这些东西如果能卖得掉,大概可以买三个迪蒙西村吧!”
    真是让我说不出话来的价格。如果教授没有骗人,那么佩琪就是全英国屈指可数的有钱人了。
    “教授,你是在说笑吧?”巴格利说,于是教授笑了。
    “开玩笑的。我只是稍微作弄一下你们。”
    “一般老百姓的家里,不会有那种东西。”巴格利说。“这些都是国宝,应该都是不能运出国境的。”
    “可不是吗?好了。不提国宝的事,我们言归正传吧!这个东西很奇怪,不应该放在这个位置上。”
    教授靠近长型的玻璃柜前,轻轻摇晃了一下玻璃柜。又说:“谁来帮个忙好吗?”
    立刻有两个警察走过来,用力帮他把玻璃柜向前移动。
    “好,摆在那里就可以了。”教授突然在玻璃柜的后面蹲了下来,我们也都靠过去看。巴格利手中的手电筒光线,重叠在教授的手电筒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啊!”巴格利叫出声,于是所有警察的视线,都投射到他身上。蹲下来看时,发现靠近墙壁的地板上,有个相当清楚的褐色手印。
    “藏在这个柜子下面吗?”
    “未经分析是无法断定的。不过,既然这里已经发现了血手印,还是请摄影组的人来吧!丹弗斯局长。对了,也要请监识组的人来,因为应该还会有新的发现。好了,现在请大家退后。”接着,教授整个人趴在地毯上,用眼睛扫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果然。那里有人的形状,之前一定有人曾经躺在那里。这里的地毯几乎是全新的,靠近墙壁的地方更是没有人踩踏过,可是那里的毛有被压过的痕迹,还压出一个形状。没错,一定有人卧倒在那里。”
    巴格利立刻有样学样,也趴在地毯上,利用手中的手电筒查看。靠近墙角的地毯上有个人形。我也学他们的样子趴在地毯上看,但我什么都没看到。
    “啊,这是什么?”已经站起来,往地毯上的人形走去的教授,突然大叫出声。巴格利听到声音立刻走过去,我也靠过去。
    “巴尼,你不可以再靠近了。”巴格利一边拿着手电筒四处照,一边伸出右手拦住我。不用说,他不想让我参与这个重大事件。
    “我现在没有喝酒呀。”我抗议道。大家都以为我一天到晚喝酒,以某种程度来说,确实也可以那么说,可是,再怎么样我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在喝酒呀。
    “这个吗?”巴格利边蹲下边说。蓝色的地毯上,有个黄色线条的小图形,很像是个星星的记号。
    “是大卫之星。”我说。那个图形很小,又离我相当远,很不容易看到,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个图形是大卫之星。两个重叠的三角形,一个尖端在上,一个尖端在下。
    “什么是大卫之星?”巴格利转头问我。“这个记号叫做大卫之星?”
    我点头说:“是的。是犹太人的记号,以色列国旗下也有这个图形。不过,这里的这个图形画得有点斜,不仔细看的话,看不出是大卫之星。”
    [附图1]
    “大概是在痛苦中画的,所以才会画成这样。”教授说。“这个图形就在人头附近。”
    “也就是说这是?……”巴格利问。教授慢慢地点头。
    “死前留言。”我替教授说了出来。我想有学术地位的专家们,通常会不好意思说出这么小说味的词吧?所以我就替教授说了。
    “我以为小说中才会有这种事,没想到事实上真的有。”巴格利好像深受打击,竟然一时说不出话。这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死前留言吧!
    “佩琪是侦探小说迷吗?”教授说。
    “死前留言的目的是要告诉别人凶手是谁吗?”我说。
    “是的。”教授同意我的看法。
    “佩琪……不,卧倒在这里的人,想告诉大家凶手是犹太教徒吗?”
    “应该是吧。”教授说。
    “这村子里有犹太教徒吗?”巴格利问我。我因为一直在想事情,所以没有回答他。
    “我不敢肯定,不过,应该是没有吧。”
    结果亚文代替我回答了,并且问琳达:“琳达,你知道有谁是犹太教徒吗?”
    琳达摇摇头。亚文又说:“佩琪当然不是……”
    “她是苏格兰人。”
    “苏格兰人不会信犹太教。”
    “我知道一个。”我说。
    “谁?”
    “耶和华。”巴格利一听到我的话,立刻露出厌烦的表情。
    “什么耶和华?他是谁?”亚文问。
    “是犹太人的神。刚才的吼声也是祂发出来的。对了,那声音好像停了……”
    “不要再说这个。如果一定要讨论什么魔神的事,那就等我不在的时候再讨论!”巴格利说。
    “不过,临死前还能画出这样的图案,可真不容易呐!”我说。“这个图案相当复杂。”
    “这应该是闭着眼睛画的吧!”亚文说。
    “画的时候心里一定充满了怨恨。”教授也说。
    “或者是在极度惊恐之下画出来的……”我说。“总之,死者无论如何都想让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拚命地留下一些讯息。”
    “你说极度惊恐?”亚文说。
    “嗯。她看到非常不可思议的东西了。”
    “她看到怪物了吗?”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才点了头。我愈来愈相信一定是这样的。刚才还响着的魔神声音还在耳边。事到如今,除了这样的解释外,还能怎样解释呢?
    “没有别的解释了吧?她一定是看到什么令她无法置信的事情,让她变得非常害怕。”
    在场的人都安静下来,并且各自在脑海里想像那是什么样的情形。我的脑子也转个不停,想像面目可怕的怪物打开门进入这里的情形。柯妮!我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佩琪当时手里也拿着手机的话,她一定会和柯妮一样,对着手机留下和柯妮相同话语。
    “如果这黄色线条的图案是佩琪画的,那么她是用什么画的呢?”琳达小小声地说。
    “不会是这个吧?”教授把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递到琳达的眼前。
    “啊!”琳达轻呼出声。教授已经打开盒子的盖子,盒盖内有COLORASSORTRAINBOW这样的字样,盒内由左到右,并列着蓝、紫、橄榄绿、白、红、橘、黄、黑、灰、褐等等,好像可以拿来画图的颜料。
    “这是佩琪的东西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是的,我记得我看过这个东西。”
    “已经做过指纹监定了,但是盒子上面没有任何指纹。”教授说。
    “被擦掉了吗?”亚文问,教授点点头。
    “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画图吗?”我问琳达。
    “是化妆用的东西。”听琳达这么说,我还真的吓了一跳。
    “化妆要用到这么多颜色吗?也会用到白色、黄色和绿色?”
    琳达摇摇头,说:“我们一般人用不到那么多颜色,但是女明星演戏的时候,一定会用到吧。教授,你是在哪里发现这东西的?”
    “刚才我没有告诉大家。警方从死者身上的长袍口袋里,发现了这个东西。”教授说。
    “呜……”琳达发出绝望的声音,眼里立刻浮现泪光。凭着这个盒子,可以知道死者是谁了。我也在这一瞬间,想起去HouseoverTimeJewelers时,站在来调查店门被破坏的警察旁边,对着我微笑的佩琪。我也感到悲伤了。
    “相对之下,盒子内的黄色颜料比较少。看样子是没有用笔,直接用手指沾颜料画在地毯上的吧?”教授说。
    大家都同意地点头了,但是我心里还是有疑问。
    “为什么用黄色呢?”我说。“白色比较明显吧?”没人回答我的问题。大家都没有意见吧!
    “或者是黑色的也好。总之,黄色很不明显。”
    “手伸出去的时候,正好碰到黄色的颜料吧!”教授这么说时,巴格利点头表示同意。
    好吧,就算是这样吧,我可以同意这个说法。但是,就在我正想鸣金收兵,不再对这个问题提出意见时,脑子里突然涌现更大的疑问。我对凶手的行为感到奇怪。若凶手是人类,被害人是佩琪,并且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佩琪没有中毒,现场也没有血迹,所以应该是被勒毙的吧?总之,她曾经卧倒在此——
    慢着慢着。教授刚才说她心脏停止跳动了,可是死因不明。既然如此,会不会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以至于吓死了?和柯妮一样。对了,柯妮的死因又是什么呢?
    算了算了,这些以后再想吧,先想佩琪的问题。从画在地毯上的图形看来,佩琪并没有立刻断气,并且在她断气之前,凶手还曾经短暂地离开她的身边,否则她就无法在地毯上画下图形了。
    我对上面的这些情节没有什么疑问。我的问题在后面。佩琪是死后被分尸的吧?凶手把画下“大卫之星”图形,完全断气的佩琪尸体抬离开这里之后,才到某个地方进行分尸行动的吧?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当时应该有看到这个图形。
    画完这个图形后,佩琪是亲自把化妆盒放进口袋里的吧?这样的话,凶手极可能不知道化妆盒的事。但是,当时的佩琪有能力在画完图形后,还把化妆盒放进自己的长袍口袋里吗?画完图形后,这个盒子滚落在地毯上的可能性,或仍然被佩琪握在手中的可能性,应该更高吧?
    不,我忘了教授刚刚说的话,他说盒子上的指纹被擦拭掉了。擦拭盒上指纹的人,除了凶手外,没有别人了吧!若是这样,就变成凶手特意捡起盒子,放进佩琪身上的长袍口袋里了。这不是很奇怪吗?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把盒子丢掉呢?
    凶手看到地毯上的图形了,但是根据他的判断,知道无法从地毯上消除这个图形,只好置之不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凶手若还特意把化妆品的盒子放进口袋里,那就令人不解了。那不就等于亲手把证物交给警察吗?因为有了这个盒子,就能断定这个图形是佩琪画的。如果都不是以上的情形的话,那么就是当初铺设地毯的工人在施工时,所做的恶作剧。
    “如果是佩琪的话,她的身体的其他部位在哪里?”巴格利嘶哑的声音让我的思考停顿下来。算了,反正我所疑虑的这些问题或许是存在的。凶手不是神,再完整的思考,也会有漏洞,也会有想错的时候。
    教授听到巴格利的话后,双手抱胸地想了想,才抬起头说:“要找出其他的身体部位并非没有办法。身体在小船上……这个不对。”
    “不对?什么不对?”巴格利问。
    “到目前为止,我们发现尸体的地方,常常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是一致的。”
    “啊!”大家异口同声地轻呼出声。
    “一个例外也没有。头部,如果是有头部的尸体,那么发现这个尸体的地方,必定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有关。波妮·贝尼与黑色的长毛狮子狗,菲伊·艾马森与消防车,柯妮·达文生与钟塔,那么佩琪呢?……”
    教授停住,思考了一下才又说:“佩琪·卡达是P·C,所以我说‘小船’是不对的。”
    “P·C,P·C吗?……”大家都说相同的话。
    “铅笔盒就是P·C,但是尸体无法放进铅笔盒里。”亚文说。
    “PetCemetery(宠物坟场)!”我脱口而出想到一个P·C。
    “哪里有那种地方?这个村子里没有。”巴格利立刻否定我所说的。
    “P、P、P……PictureCard。”某一位警察说。
    “那种东西无法放尸体。Pressconference(记者会)。”但是,这个答案也没有人同意。
    “P,Pitcher、Personal、PoliceCar,这个不对。那么Popular、Public、Punch、Purple……”不少人加入这个讨论,大家议论纷纷,好像在玩文字游戏。
    “Pipe、Paper、Party、Peg、Parasol、Pegasus(飞马座)呢?”一个警察指着背后有翅膀的女神塑像说。
    “不对,那是Nike⑨。是N,不是P。”教授说。
    编注⑨:希腊神话中的胜利女神。
    “Peanuts、Peach、Pandora、Package……”
    “来说说C如何?Cabinet、Computer、Candle、Cage、Camera、Cargo、Castle(城堡)?Castle怎么样?”
    有个警察说,但是另一个警察说:“Castle里没有P呀!”
    “Cabinet(橱柜)!对了,是PersonalCabinet(私人橱柜)!”教授说。“她的卧室里有那样的东西。”
    接着教授便快步走到一楼的走廊边,大家都紧跟着他。教授带头来到走廊尽头的房间,迅速地打开房门。
    从走廊入侵的光线照射下,众人的眼前出现一间华丽的女性卧室。电灯的开关浮现在贴着花纹壁纸的墙壁上,御手洗教授按下开关,室内立刻大亮,可以清楚地看到床铺旁边有一座桃花心木的橱柜。放在卧室里的橱柜,当然是个人专用的柜子了。我想:PersonalCabinet就是正确答案了吧!
    这个柜子不大,高度大概只到我们的腰部。柜门的设计是左右对开式的,只要把左右的门都打开,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就一目了然了。除了左右对开的柜门外,柜子下方还有个抽屉。左右两边的柜门上,各有一条细长的窗户,但是无法从窗户看到柜子里面。
    教授和巴格利蹲在柜子的前面,分别把手放在左右两边的柜门上,我们则紧张地站在他们的背后。琳达双手掩着嘴,也和我们站在一起。教授先打开柜门,巴格利随后打开他那边的柜门。柜子里以金属铅条隔了好几层,每层都排放着东方风格的石像人头——全是人头,没有身体。
    “不是这里。”教授说着,仍然谨慎地拉开柜门下方的抽屉查看。这个抽屉的深度不够,根本不可能藏有佩琪的人头。
    “请各位查看其他的架子、柜子吧。局长,你认为如何?”
    “我也去看看。”巴格利回答。
    “这个也打开来看。”教授说。他往背后的方向走去,打开墙壁上的一扇大门。这门是摺叠式的,可以一面摺叠,一面往左右两边开放。这个大摺叠门占据了半片墙壁,另外半片还有另一个大摺叠门。这里大概是佩琪的衣物收纳室。这个卧室里,光是收纳物品的空间,就是我的五倍,衣服的数量,则是我的百倍以上。
    一打开摺叠式的门,门内的灯光就会自动亮起,照亮里面的东西。里面有很多佛像般的东方人物塑像和浮雕。这个壁橱里除了这些,还有些别的艺术品,就是没有尸体之类的东西。
    教授慢慢地关上摺叠式的门。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个声音说:“Pendulumclock(摆钟)!”
    发出这个叫声的人是亚文。于是大家立即冲到走廊,小跑步到玄关,站在落地式的豪华大摆钟前面。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摆钟上的长短针所指示的位置确实有点奇怪。现在还不到晚上八点半,但是摆钟上的针却停在十一点多的地方。
    摆钟的钟面下是个玻璃柜,应该可以看到钟摆摆动的样子,但是现在却因为植物盆栽的阻挡而看不到了。巴格利和一个警察很快地把植物盆栽挪到一旁。
    巴格利和警察还没搬完盆栽,就听到琳达的惨叫声,她很快地跑到墙边,并蹲下来哭泣。
    狭窄的玻璃柜里,佩琪半张着眼睑,一脸虚无的表情。她没有在看我们任何人,只是空洞地看着半空。她的头阻挡了钟摆的活动。
    4
    不久之后摄影组和监识组的人都来了,卡达家变得热闹起来,警察们也开始从地下室到天花板,进行彻底的检查。习惯室内搜查的警察们,终于逮到在屋子里进行搜查的工作,每个人都显得很兴奋。有一个事情很奇怪。这次的佩琪的尸体,与其他受害人的尸体,有显著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尸体的切面伤口变整齐了。之前发现的尸体,切面的伤口都很粗糙,明显的是撕扯的痕迹;但是佩琪的切面伤口却像是被斧头砍出来的。这个不同之处,代表着什么意思呢?我不明白,教授也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刚才说这里的东方艺术品可以买下三座迪蒙西村的事,是笑话。不过,如果这不是笑话,而警察们又把大举搜查的结果说出去的话,必定会造成国际问题吧!为了避免造成国际纠纷,不是不要让警察们这样搜索比较好吗?但是教授并没有阻止现在的搜索行动,可见他刚才说的,确实只是随口说说的笑话。警察们打开卧室的摺叠门,看到里面的佛像浮雕,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样子。
    我和琳达、亚文,被安排坐在玄关旁的客房沙发上,等待调查行动结束。教授没有参加搜查,他一直和我们在一起,并且和琳达说话。
    “琳达,你的朋友一个个被杀死了。波妮·贝尼、菲伊·艾马森、柯妮·达文生、佩琪·卡达,还有你。你们是一群要好的朋友。你们的年纪相仿,境遇相似,虽然佩琪不是迪蒙西的本地人,但你们身上都有都会感,这点让你们和本地的妇女不太一样,所以你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不过,我觉得你们会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并非如此而已。
    “如今你们这一群好朋友里,只剩下你还活着。我这样说或许会让你产生不必要的不安,可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可以说你确实有性命的危险。为了保护你自己,你还是坦白的说来吧!你们这几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吧?现在是说出来的时候了。”
    “失落的环节吗?”亚文说。
    “是的。”教授回答。
    “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说吗?”琳达说。
    “到了万一的时候,不知道能拯救你的人是谁,所以你最好让大家心里有所准备,到时候才容易分辨敌我。”尽管教授这么说了,琳达还是迟迟不肯点头。看来那一定是相当难说出口的事情。不过,犹豫了好一阵子之后,琳达终于慢慢开始述说。她说了将近一个小时,可是她所说的内容或语句却一再重复,所以我将她说的内容,简单整理如下:
    从前有一对姓拉西姆的母子来到这个村子。他们是来自以色列的犹太教徒,母亲名叫娜欧蜜,儿子名叫洛多尼。他们是一对问题母子,在他们还没来到这个村子以前,村子非常平静,连东西被偷这种事情也没听说过。
    他们在城堡附近买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那间房子是这个世上最无耻的妓女户,村里的年轻男子经常在那里流连忘返,他们在那里饮酒作乐、浪费金钱、纵欲,消耗自己的将来。当时一位和我已有婚约的男子,就是因为被那个母亲引诱,而心性全变,丧失了大好未来,如今不知流落到何处去了。这个叫做娜欧蜜的母亲还在凯斯鲁路的商店街附近,开了一家伤风败俗的酒店。她穿着暴露身体或大腿的衣服,在酒店里挑逗男人。我们这几个人的口头禅就是“她的大腿有什么了不起”。
    娜欧蜜很会向男人撒娇,好像用鼻子讲话一样,声音总是甜甜腻腻,像小孩在讲英语。她想要有自己的男人,便不断地勾引单身汉,可是,没有女人的男人不理她,被她吸引的总是有女朋友或妻子的男人。她任性又傲慢,好像喜欢让女人们悲伤,以让其他女人焦虑为乐事。波妮、菲伊、柯妮和我,我们的情人都被她勾引,迷恋上她而背弃我们。除了菲伊后来找到了新的男人,我们几个都落得孤独一生。
    佩琪并没有直接受到娜欧蜜的伤害,可是她看不惯娜欧蜜。我们有些事会采取集体行动,并且征询佩琪的意见。当时我们有的刚满二十岁,有的还不到二十,娜欧蜜比我们年长,我们怎么也斗不过她,不论我们说什么,她都不理会。因为她不理我们的抱怨,把我们当作无知的小女孩,所以我们就推年纪最大的佩琪来对抗她,却一点效果也没有。她是个恶魔般的女人。
    洛多尼是她的独生子,是个怪孩子,没人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村里不论大人或小孩,都和他处不来。他总是一个人玩,每到星期六,就穿黑色的衣服,谁和他说话,他都一副没听到的样子。
    他也几乎不和人说话,是个让人不舒服的小孩。他会在村子里其他人的房子附近徘徊,从窗户看人家家里的情形,偷看人家的浴室。读小学高年级时,他学会骑脚踏车,更远征到更远的房子去偷看别人。母亲是个性欲与众不同的色情狂,儿子也是个变态。
    此外,他身上还经常带着过多的零用钱,去购买店里最昂贵的玩具。孩子们对他的羡慕,让母亲们非常为难,而且变得不知如何教育孩子才好。母亲们曾经为了这个问题,请娜欧蜜节制洛多尼的零用钱。可是娜欧蜜置之不理,这让村子里的母亲们非常生气。然而娜欧蜜好像以他人的愤怒为乐事。
    上面那些事也就算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洛多尼以杀死学校饲养的兔子为乐的事。洛多尼的乐事不只杀死兔子,还把兔子分尸,然后将分尸后的头、脚,胡乱丢弃在校园内的各个地方,让大家害怕。他杀死了好多只兔子,学校养的兔子都被他杀光了,他便开始杀老鼠或鸽子,和各种昆虫。他把它们的尸体丢弃在上学的路途上,把头插在铁栅栏的尖端,或放在溜滑梯的上面;还把兔子的脚,放在玩具熊的头上。
    据说迪蒙西这个地方从前有一个名叫凯宾克的变态贵族,他把村人传唤到府邸内,杀害了村人,把村人分尸后,用木棒刺穿村人的肢体各部位,并排竖立在院子里。因此凯宾克的家里,曾经长时间曝晒着好几具被杀死的村人的木乃伊。凯宾克的家里有个大玻璃酒瓶,里面浸泡着战争时被他击败的对手首级。对他而言,那个酒瓶是他的骄傲,他会非常慎重地拿出来炫耀,拿给来访的客人看。凯宾克的妻子的头,也被那样处理了;他所喜爱的仆人,也一样被他那样保存在身边。人们认为这些人都不是自然死亡的,很明显的,凯宾克患有杀人成瘾症,如果不定期地杀人,就无法维持精神上的安定。村里的人再也受不了他,于是联合起来,向城堡里的国王请愿。国王终于同意,让他们攻击凯宾克的房子。村人想逮捕凯宾克,但是凯宾克放火绕了自己的房子,并且用刀自刎而死。
    村里的人传说洛多尼是凯宾克转世的,很多人认为凯宾克变成小孩子,回到村里来进行报复。很明显的,洛多尼有以杀生为乐的倾向,个性和人不一样,所以,当他的母亲娜欧蜜在地下室上吊自杀后,他便因乏人照顾,而被送到蒙拓斯的儿童精神医疗中心。他们母子两人无亲无戚,娜欧蜜死后,洛多尼虽然暂时被校长收容,但最终校长也照顾不了他,只好同意让他去蒙拓斯。
    不过,上面说的那些,都是四十年前的旧事了。洛多尼被送走后,就不曾再出现在迪蒙西村,所以我们大家都放了心。可是,听说十九年前蒙拓斯的精神医院允许他出院,他去了伦敦,我们也因此而暗自担心。
    看来,我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如今做这些事的人,除了洛多尼之外,应该没有别人了吧?他认为自己的母亲被杀害了,因此要回来报复。这次发生的事,就像他小时候对待兔子或鸽子、老鼠,只是对象换成人类——
    琳达说的内容,大抵就是上述那样。亚文与我,都对这异常的内容感到非常惊讶。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亚文好像也是如此。
    “琳达,这是真的吗?”亚文问。
    “是真的。”琳达说。
    “当时洛多尼母子住的房子呢?”教授问。
    “还在。他们的房子在城堡附近。”琳达回答。
    “能带我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只是,现在房子的样子.和他们当时住的时候不太一样了。”
    “怎么个不一样?”
    “那里曾经是卖淫的地方,又有人在那里上吊自杀,所以房屋仲介业者对房子内部做了相当大的改装工程。屋内的隔间不一样了,原有的墙壁被移动,玄关不见了。还有,娜欧蜜上吊自杀的地下室的门,则被完全封死。唯一没变的只有外墙。因为是石头砌的,所以无法改变。
    “现在住在那房子里的,是一对从曼彻斯特搬来,在羊毛公司任职的莫里逊夫妇。我想他们大概不知道那栋房子的故事,而我们也没有人会多事到特地去告诉他们。”
    教授听说了之后,思索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认为这次的事件,是死去的以色列女人之子干的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如果不是犹太教的怪物魔神,我认为就是他了。从受害人名单看来,我想不出还有谁会做这种事情。不过,洛多尼的记忆可真好,毕竟那已经是四十二年前的事了呀!更何况当年他还是个孩子。而我,若不是发生这些事,我早就全部忘光了。”
    这时,走廊那边传来脚步声。教授一听到声音,就探头去看看究竟,却没有什么发现,只好又坐回我们身边。可是,他还是很在意客房外的情形,很快地又站起来,走到走廊上,问旁边的警察问题。
    他和警察说了相当久的话,才慢慢回到坐在沙发上的我们面前,说:“听说找到脚了,那确实是佩琪的脚没错。”
    琳达闻言只是轻轻的摇头,露出难以言喻的不愉快表情,什么话也没说。
    “在哪儿发现的?”亚文问。
    “这栋房子的最深处,面对后院的墙壁前。那里因为有屋檐,地上没有被雪盖住。”
    “有什么特征吗?”我问。
    “当然有。”教授说,然后又反问我:“你知道怎么样了吗?”
    我摇摇头。现在不管听到什么事情,似乎都不会让我惊讶了。
    “她的脚在大象上面。”
    “什么?你的意思是她的脚在大象的背上?”亚文问。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是大象。记得佩琪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里,有只木雕的大象摆饰被偷走的事吗?”
    “啊!”大家轻呼出声,都想起那件事了。
    “两只脚的膝盖靠在一起,被放置在那只木雕象的背上。”
    听到这句话后,大家一时都沉默了。隔了一会儿,我才开口问:“这代表什么意思?是咒语吗?还是别的什么?”我说。
    “谁知道!”亚文说。
    “琳达,你说呢?”
    我看着琳达,以为她一定会摇头不说话,没想到她竟然说话了。“是洛多尼,一定是他。他小的时候就经常把鸽子或兔子尸体的部分,放在小熊布偶的身上。”琳达这么说。
    “还有一件事。听说也找到两只手了。”
    “两只手也找到了?在哪里找到的?”
    “听说是在巴士里找到的。”
    “巴士?”
    “是的。葛利夏巴士休息站内,有辆巴士的一扇玻璃窗被打破了;那两只手就是被人从那里丢进去的。”
    我们齐声叹气,再也受不了这种令人恶心的事了。我们都希望这个诡异的“茶会”能够快点结束。
    “两只手中的右手食指上,有黄色的颜料。巴士的窗户上贴着胶带,是用石头打破的。”
    “是那样的吗?”我说完后,亚文立刻发问:“对了,两手的切面情形如何?”
    “好像很整齐。”
    教授说。于是亚文双手抱胸,百思不解地说:“佩琪的情况和别人不同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教授回答,然后说:“或许拥有神力的耶和华,发现用斧头比较轻松吧!”
    教授心有不甘似的,又说:“简直是把我们当傻瓜在耍。”
    G
    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一面看着从我的右手采下的指纹,一面对我说:佩琪·卡达死亡的现场,有着和你相同的指纹。这意谓着我——洛多尼·拉西姆是凶手。
    可是,丹弗斯局长又说:根据尸体胃内的食物来判断,在尼斯湖的小船中被发现的尸身,应该就是佩琪·卡达,她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也就是说,佩琪·卡达死亡的时间是十二月二日的深夜。还有,这个尸身与后来发现的佩琪的头部,两者的伤口切面吻合;此外,两者的皮肤组织与血型,也是一致。
    另外,昨天晚上找到的手和脚也一样。不仅手脚的伤口切面与头部、身躯的伤口切面一致,血型或皮肤组织也一样。局长还说教授现在正在调查凶手的指纹和凶手杀人的手法。
    综合以上的说法,佩琪·卡达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死因很可能是颈部被勒致死。根据指纹的对照,我——洛多尼,于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在佩琪·卡达的家里,杀死了佩琪·卡达。可是,我从二日黄昏五点左右起,就一直被扣留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一步也没有离开葛利夏警察局。拘留所的铁窗外,警察分秒监视着我的行动,他们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以说,我不可能在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去佩琪·卡达家杀死佩琪·卡达。因为那个时间我在拘留所的铁窗里。从这一点来看,洛多尼·拉西姆不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巴格利·丹弗斯局长因此非常头痛。
    可是,我一点也不头痛。那笔记本是来自未来的东西,不会有错。警察虽然不敢确定我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佩琪·卡达是我杀死的。因为那本笔记本上写着佩琪是我杀死的,所以一定是那样没错。我一点也不怀疑自己曾经杀死佩琪·卡达这件事。只不过我不是在这个世界里杀死她的,我是在不同时间的同一个村子里杀的。
    我在未来的坎诺城里,杀死了佩琪·卡达。我不只杀死佩琪,还杀死了波妮、菲伊、柯妮和琳达。在白茫茫的、被浓雾深锁的未来记忆里,我把她们一个一个杀死了。因为她们都是该死的女人。她们爱说谎,是品行邪恶的低等动物,我强烈渴望可以杀死她们,这应该也是我母亲的愿望吧!这当然也是神的希望。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实现神的希望。
    不用怀疑,也不必怀疑,她们确实是我杀的。我执行的是正义的行为,因为神的行为绝对是正当的。有时,我会被这样的想像画面捕捉住:我在地下的坎诺城,杀死了那些邪恶的女人。那时的我,手脚与耶和华相通,因此拥有无比巨大的力量。当我来到地面的迪蒙西村时,我也一样拥有那样强大的力量,所以能撕裂那些女人的身体。巨神耶和华以神力轻松地抓住那些女人,然后用像机器般的巨大力量,像踩死蟑螂一样地,冷酷地撕裂女人们的身体。我与耶和华合体,我们是共同存在的。
    耶和华是伟大的,所以,我也是伟大的。我在耶和华的体内,和祂一起维持地面上的秩序。当我在耶和华体内举起右手时,耶和华也会举起祂那拥有万倍于人类力量的右手;当我要抓起女人的身体时,耶和华便用祂那万倍于常人的力量,轻松地扯开女人的肢体。我们确实能这样,因为我们是伟大的。以色列的神是伟大的。
    丹弗斯局长拿起身边的纸,用奇异笔在上面画图。画完后,他把纸竖起来给我看。他画的是“大卫之星”。这是以色列的象征。
    “你知道这个图案吗?”他问。我点头了。这是很明白的事情,是隐瞒不了的事情。他是明知故问,所以我很快就点头了。
    “这是犹太教徒的大卫之星吗?”
    我又点头,并说“是的”。我们这个民族在“大卫之星”这个图案下,长期过着忍受着痛苦的生活。
    局长放下那张纸,继续问:“你是犹太教徒吗?”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仍然是肯定的。虽然在“我是犹太教徒”这个意识下生活是很辛苦的事,但是要隐瞒这个事实,则是更辛苦的事。
    局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5
    十二月四日早上九点半,御手洗教授和汤姆·格兰西斯两人,在葛利夏医院里。他们在与解剖室相连的分析室中,正用小钳子夹着纱布,小心地擦拭沾在石头上的血痕时,响起了敲门声。
    手上正忙而不便发出声音的教授,用眼神示意汤姆,于是汤姆便出声说:“请进。”一位名叫鲁克的警察走进来,他手里有个小小的粉红色信封。教授和汤姆都认识鲁克。
    “刚才在医院的玄关,有个女孩子拿了这东西,说要交给教授。她放下这东西后就走了。”
    鲁克说着,便要把信封递给教授。教授把沾着一点点血迹的纱布,放在玻璃器皿上后,才转头面对鲁克,并收下那个信封。
    “你说是个女孩子?”教授说。他翻转手里的信封,里里外外看着。
    “是的。那女孩大概十岁左右。她说她在前面的马路那边,遇到一个陌生人,那人付钱要她把这封信交给你。”
    “信封上只写着御手洗教授,没有寄信人的名字。有没有问那个女孩子,叫她送信的是怎样的人?”
    “问过了。她说是个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
    教授边想边点头,然后说:“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吗?……这个男人找在附近玩的小孩,然后要小孩把这封信交给在葛利夏医院里,叫做御手洗的男人吗?”
    “是的。就是这样。”鲁克说。
    “为什么指名给我呢?”教授非常不解地说。
    “我也不知道。”
    “好吧,我等一下再看信。”教授说着,把信塞进白色工作服的口袋里。
    “教授,您从昨天晚上起,就一直在这里吗?”鲁克问。
    “嗯,我一直和他在这里。”教授用手指着汤姆说。“几乎整个晚上都没睡,正想到休息室小睡一会儿。”
    “在那个化妆品的笔上找到指纹了吗?”
    “找到了。是佩琪的指纹。”
    “那个犹太教徒的图案,确实是佩琪画的没错吧?”
    “嗯,保证是她画的。”教授说着,拿起玻璃器皿,对着鲁克与汤姆无言地点头示意之后,离开分析室。
    床头的电话响了,拿起听筒,听到的是像海狗般粗哑的嗓音。“巴尼,你还活着呀!真是可喜可贺。”
    真是个无礼的家伙!我说:“你是谁呀?”
    我想知道现在几点了,便把手伸到枕头下找时钟,却摸不到。时钟这种东西总是要用时,就偏偏找不到。不过,从我头痛的情况来推断,现在一定还相当早。一大早就打电话来骚扰,况且言语无状,这人到底是谁呀?我应该没有这种朋友。
    “我觉得还是叫一下你比较好。”
    “巴格利吗?”我问。如果我认识的人里,有这种无礼的家伙,那就是这位警官了。
    “是我没错。嘿,你没喝醉吧?竟然不知道是我。真是奇迹!”真是个没常识的男人!他以为我得了梦游症,会边睡觉边喝酒吗?还有,就算我现在喝得醉茫茫,还是认得出这家伙是葛利夏警局的那头海驴。
    “我刚起床才想要喝酒而已。没想到局长会亲自打电话给我这种醉鬼、废物、普通老百姓。”
    “用不着这么谦卑啦,你也有你的优点。”巴格利竟然也会说这种安慰人的话,真是难得。
    “总之,你没死就好,我还有点担心你。”巴格利说话的口气和平常有点不太一样。
    “你想知道我有没有被分尸吗?”我说。
    “你以为我会说:有一条上面有你的头发的脚,被挂在树枝上。饶了我吧!”巴格利说。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现在几点了?”因为找不到时钟,我只好问巴格利,没想到他却说:
    “呵!你竟然会问我时间!如果你还有时间观念,就应该可以去上班工作。”
    “你不要再废话了。到底有什么事,赶快说。我还想再睡一会儿。”
    “我还以为你对今天是几月几号,现在是几点几分这种事情没兴趣。好吧,现在是十二月四日,时间是早上十点十五分。嘿,你还想再睡吗?别想了,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
    “又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的心情恶劣起来,直觉又有悲剧发生了。
    “你好像已经清醒了。”
    “是清醒了。”听到巴格利这种令人不快的声音,任谁都会想睡也睡不好。
    “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你现在立刻来我这里。”
    “什么不好的消息?又有人被杀了吗?”我怀着不安的心情问。
    “琳达被杀了。在迪蒙西小旅馆后面的林白广场。”
    “什么?”这个刺激太大了。琳达被杀了?不久前说话还很有精神的琳达被杀了?
    “她被分尸了吗?”
    “琳达很完整。她卧倒在广场的中央,现在正在等车子来把她载走。你快点来吧!不过,路上要小心,外面雾很浓。”为什么不快点说这件事呢?刚才浪费时间说了那么多废话。我跳下床,随手拿起一件外套就冲出门。一走到门外,吓了一跳。雾浓得惊人,天地间一片白茫茫,看不到十码外的事物。
    雾中的我,全力在雪地上奔走。全新的雪地上没有别的人踩踏过的痕迹。虽说我全力地奔走,但我的身体饱经酒精与岁月的侵蚀,加上雪地很不好走,我实在快不起来。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浓雾之中分不清楚东南西北,即使平常非常熟悉的地方,在雾中也会变得非常陌生,好像是个完全不熟悉的场所。这种感觉很奇怪,很没有真实感。从我的住处到广场这段路并不远,在没有雾的日子里,大约只是五分钟左右的路程,但是今天却花了相当多的时间才走到。
    林白广场是长方形的广场,四个方向都有路可以通到这里。当初建造这个广场的人,或许想把这里打造成公园吧!因为从上往下看(其实这附近并没有可以从上往下看的高层建筑),广场的形状有点像飞机,所以才以此命名⑩。广场的周围是花圃,本来好像是要种花的,可是在我的记忆里,即使是春天,也不曾见过这里有花。广场的地面铺着红砖,红砖上有几张椅子,但是在白雪的覆盖下,已看不出红砖地面了。
    编注⑩:林白是第一位驾驶单人飞机飞越大西洋的飞行英雄。
    我卖力地走着,心想应该就是这一带了。于是我向前跑,终于看到雾中有人群的影子。广场周围有一群人,那群人的后面好像还有一辆医院的车子。我在那群人中找到巴格利和亚文的背影。失去多年的伙伴,亚文的背影显得特别孤单。但是,最感到悲伤的人,或许是我吧!对我而言,琳达是这个村子里与我最亲近的人。在琳达死了之后,她们的五人小团体,就完全从我面前消失了。
    “嘿,巴尼,你来了。”巴格利和亚文站在一起,他们面前有两个白衣男子正在移动担架,准备将琳达送入车内。我和他们站在一起,也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过,雾很浓,我们的视界并不是那么清楚。
    这悲剧已经不是言语可以描述的了。我怔怔站着,觉得自己好像在作梦。我的眼睛直视着白茫茫的浓雾世界。如果没有“寒冷”这真实的感觉刺激着我,我会认为这里不是现实世界。昨晚还好端端在佩琪家里说话的琳达,今天却已去了另一个世界。这是真的吗?我真的很难相信。
    “琳达没被分尸。这点起码让人觉得安慰点。”亚文说。
    “这事真的太奇怪了。”巴格利忿忿不平地说。我也有同感。在那么严密的警戒下,照理说琳达不可能被杀的;然而琳达明知外面有危险,为何她还会离开房间,到危险的户外呢?乖乖待在屋子里不是比较安全吗?
    “是什么事情奇怪?”我问。
    “你过来这边看。”巴格利举起右手,走到人群后面,然后站在红砖堆砌的花圃矮墙上之后,才叫我过去。在警方的维持下,人群和警方人员间有一定的距离,那些看热闹的人群,是不可能靠近琳达的。
    我站在巴格利身旁。从我们站的地方放眼看去,整个林白广场都在迷雾之中,看起来朦朦胧胧。载着琳达的担架,刚离开广场中央,慢慢地爬上只有数层的石阶。
    “你看,没有脚印。抬担架那两个男人的来回脚印,是刚刚才印上去的;而这道脚印,是早上我偶然发现琳达时,所留下来的痕迹。巴尼,你再看那边!那边的脚印是琳达来这里时的痕迹。注意哦,只有她来时的脚印。我发现她的时候,就只有那一道脚印,没有别的脚印了。”
    “不是来回走的脚印,只有来时的脚印。”
    “是的。只有来时的脚印。她独自来广场,走到广场中央,就倒了下来。现场除了她的脚印外,没有其他人的脚印,也没有来回走的脚印痕迹。还有,雪地上除了她来时的脚印外,也没有类似挣扎或其他行为的紊乱痕迹。这片雪地可以说是无瑕的、自然的处女雪地。”巴格利说到这里时,仿佛是魔神叹息的声音又出现了。那声音由微弱逐渐转强,慢慢地变成令人害怕的吼声。这是魔神的咆哮。晨雾之中,围观的人群因为害怕而骚动,纷纷转头看着四周,或抬头看天空。
    琳达经常戏称她们五人小组是老太婆版的滚石合唱团。真正的滚石合唱团五位成员也是老男人,年纪也和琳达她们差不多。总之,琳达等五人都是恶魔的目标,所以才会发生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连续命案。这个命案始于出现极光的那个晚上,现在在魔神的奇怪咆哮声中结束了。
    杀人的事情虽然结束,但这个事情却留下满满的谜题。这个像狂人的午茶派对般的事件,每死一个人,就多出许多令人不解的谜题。任何正常人都想像不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当然也就找不到谜题的答案。
    我静静地站在魔神的咆哮声中。一旦静下来,竟觉得眼前这个冰冷的世界,其实是场恶梦。这个感觉愈来愈有真实感。人类的力量太薄弱了,只是站在浓雾的世界里,就等于失去视力,什么也看不清楚,所以哪有能力去了解恶魔的作为呢?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只能在胡乱猜测之余,等待或许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我觉得我的脑袋愈来愈混乱了。这一定是恶魔的意志,祂想征服地上的世界,所以要让人类变得疯狂或精神衰弱。不行这样,一定要打起精神,不能输给恶魔!我暗自鼓励自己。我要说点什么话才行,否则我就要疯了。
    “琳达是被刺杀的吗?”
    “不是,是颈部被勒,窒息而死的。”巴格利毫不犹豫的说。
    “什么?”我吓了一跳,再次看着巴格利的脸。魔神的声音愈来愈大,我大声地说:
    “你说是被勒死的?”这么说来,她是当场死亡,而不是带着受伤的身体走到这里,或爬行到这里。
    “是的。她的脖子上还有绳索,也有勒痕,并且喉骨骨折。从这些迹象看来,她是立即死亡,不可能还有走路的能力。”我觉得全身虚脱。这又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呀?我完全无法理解。
    “是异样的怪力……”巴格利欲言又止。我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他想说:这不是人做的。连他那样的现实主义者,面对这种情形时,也免不了地要变成神秘主义者了。
    “也就是说,这里找不到凶手的脚印?”
    巴格利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我茫然了。眼前的情形很清楚:现实上这样的命案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抬头看天空,又环顾四周。这是个空旷的场所,四周唯一有高度的建筑就是迪蒙西小旅馆。不过,旅馆离这个广场相当远,而广场周围又连棵高一点的树也没有,因此不可能在这里设下什么机关勒死琳达。
    琳达·史汪森。我突然想到:琳达·史汪森对林白广场,正好是L·S对L·S。琳达的尸体已被搬运上车,车子就要开走了。车子大概会开到御手洗教授那边吧。
    “或许调查过琳达的身体后,教授会有什么发现。”我说,但是巴格利却用力地摇着头,说:“琳达不会被载去葛利夏医院,而是去尹凡梅斯皇家医院。”
    “尹凡梅斯皇家医院?为什么?”
    “琳达身上有奇怪的地方……”巴格利说这句话时,载着琳达的车子从雾里消失了。
    “什么奇怪的地方?”我问。琳达的死已经够奇怪了,还会有什么更奇怪的吗?
    “琳达的脸上有许多红色的湿疹粒或小水泡,很可能是恶质的传染病。有必要进行隔离与进行专门处理,所以必须送到大医院。”
    “水泡?”我说。
    “是的。”
    “琳达吗?”
    “没错。”
    真是让人愈来愈不懂了。昨天晚上还什么事也没有,为何几个小时不到,就长出什么水泡之类的东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太奇怪了,我举白旗投降。还有这个声音,我也输给它了。”巴格利无可奈何地指着天空说。
    “这到底是什么?是什么东西的在叫?我没有遇过这么奇怪的事!我们冒犯了神,以至于神明大发雷霆吗?是吗?巴尼,你觉得呢?旧约圣经中有类似的故事吗?”
    “唔……”我低头沉思。天空里的咆哮持续着,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种旁若无人的吼声,好像在向软弱的人类示威:这件事就是我做的,怎么样?
    “巴格利,接下来要怎么办?”我问。巴格利一面叹气,一面看着逐渐散去的人群,然后说:“我肚子饿了,想去迪蒙西小旅馆吃个早餐。你呢?”
    我很快的摇摇头,说:“琳达不在了,我不想去没有琳达的迪蒙西小旅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进迪蒙西小旅馆吃饭,也不会再去亚文酒馆,因为我现在就想喝酒喝到死。
    琳达开朗的态度让我觉得很舒服,所以我会常去亚文酒馆坐在吧台前的位置上,一面看着琳达一面喝酒。我从来没有想过琳达会比身体有毛病的我更早离开人世。所以刚才我有着今晚要一面喝酒,一面追忆琳达声影,然后一起到那个世界的想法。
    但是现在我想:在没有看到这案子水落石出之前,我还不想死,也不会离开这里。如果这个案子能破案——如果有这么一天的话,我就会离开这个没什么朋友的乡下,去某个地方,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事物了。可是,我要去哪里呢?我想过或许可以重返伦敦。既然我已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伦敦至少还有几个熟人。琳达之死带给我的打击太大了,这是我以前从没想过的事。
    “和瑞典来的教授联络上了,他说他会马上来这里。或许他会想到什么事情。”巴格利说。
    或许他会想到什么吧!但是,我觉得他应该也没有能力解决这个无法解释的事件吧!不只他,这是任何人都无法解开的谜。
    这个事件结束了,因为这是奇怪的神所创造的奇迹,所以是无法被人类解释清楚的,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被人们淡忘。或许这件事就像红海在摩西面前一分为二,让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然后淹死了许许多多在后追赶的埃及士兵一样,是谁也解释不了的奇迹。
    6
    御手洗教授到达林白广场时,人群已完全散去,广场上只剩下警察和我及亚文。可是,天空里魔神的咆哮声还未停止。教授站在林白广场中央,那里曾是琳达倒卧之处。他定定地站着,陷入沉思之中。
    我也站着,但我的心情好像跌入冰库之中,我觉得我的身体好像完全冻僵了,鞋子里的脚也失去了知觉。我的脑子一片空白,除了“哪里有暖和的房间”这个念头外,没有任何念头与想法。不是有人曾经说过吗?人类的身体有时会处于“死亡”的状态,我现在就处于那样的状态之中,好像随时都会死掉似的。这种时候是不能喝酒的(我还能分辨这种状态,可见我还会再活一阵子)。
    雪已经停了,广场中央清清楚楚地留着琳达卧倒时的痕迹。教授低头看了雪地上的身形一会儿,才挪动脚步,绕着这个身形走了一圈。我和巴格利站在一起,看着教授的举动。旁边的汤姆·格兰西斯、约翰·霍金斯及其他的几个警察也和我们一样。我们和教授之间的距离只有几码,但是,浓雾之中,教授的身影看起来还是有点模糊。
    不久,教授偏离圆形的轨道,朝我们走来,并问巴格利:“琳达的衣服上,有弹痕之类的痕迹吗?”
    巴格利摇着头说:“没注意到。”
    教授双手抱胸,表情相当郁结地站着。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孤独。
    “怎么了吗?”巴格利问。
    “啊,我只是在想琳达怎么死的事。”教授回答。
    “教授,刚才我们正在说以后的情形。”
    教授低着头,脸朝着旁边。我又说:“这么奇怪的事情,解决不了……”
    “你说什么?”教授闻言,转头看着我说。“你的意思是这个连续杀人事件无法破案吗?”
    没有想到教授会这么说,我不禁笑了。
    “教授,你能告诉我现在天空里的声音是什么吗?是谁能撕裂这么多人的身体?谁能够不留痕迹地在这里杀死琳达?这个村子很小,如果有外人进入村子,大家都会注意到。可是,有那样可疑的外人进入村里了吗?你能告诉我,什么人有本事这样杀人呢?”
    我说,但站在我旁边的巴格利却一句话也没说。
    “我当然希望这个案子能被解决。”巴格利仍然沉默,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我又说:“我也非常想知道凶手是谁。只要能告诉我答案,要我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我都愿意。”
    “酒呢?”巴格利突然冒出这一句。
    “什么?”我一时不解他的意思而反问。
    “如果要你从此戒酒,才告诉你答案呢?”
    我一下语塞,旁边的人也变沉默了。
    “巴尼,你能暂时保留这种哈姆雷特式的提问吗?”教授说。可是我仍然继续我的问题:“教授,你的意思是你能解决这个问题吗?你真能解释这一连串奇怪的谜题?”
    “我能。”教授立即说,让我吓了一大跳。
    “怎么解决?这种事情只有神才办得到吧?”
    “解决所有谜题的关键,就在城堡附近的莫里逊先生家里。”教授说。
    “莫里逊先生?他是谁?”
    我一说完这话,就立刻想起来了。显然我的身体和思考能力都暂时被冻僵了。
    “啊,是昨天晚上琳达说过的,曾经被当成卖淫场所的那房子吗?”
    教授点头,并说:“是的。我想只要去了那里,一定能发现解决这个连续杀人命案的线索。”
    于是我说:“可是教授,那个房子的样子已经改变,和四十年前不一样了。现在已经有别人住在那里了。”
    “那里有个被封死的地下室,是没有人住,也没被改变的地方。”教授说。
    “还是先把肚子填饱了再说吧?”
    巴格利插嘴说道,他的话很离题。教授看着他,说:
    “你自便吧,我不吃。你知道莫里逊的家在哪里吗?”
    “问一下就会知道了。”
    “那就麻烦你去问。一个小时后,我们在城墙前面碰头。还有,请告诉莫里逊夫妇,警方要打掉他家里一片墙壁——只是小小的一片墙,等命案解决以后,警方会立刻帮他们修好的。另外,请准备长绳索和五、六个灯泡,绳索最好有钩子,才可以挂在突起的地方。还需要一具有橡胶软管的真空吸尘器,最好是营业用,力道强的比较好。”
    “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因为要进入被封死的莫里逊家地下室呀!如果不先清除掉那里的陈年尘土,我们的呼吸器官恐怕会生病吧?如果还有安全帽和防尘面罩,就更好了。好了,我们一个小时后再见吧!”
    “教授现在要做什么呢?”我问。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好好想想包括琳达在内的所有事情。”
    听到教授这么说后,我便说:“教授,你可以告诉我一件事吗?”
    “什么事?”
    “佩琪家玄关的墙壁上,有个血手印,那是佩琪的血吗?”
    “是佩琪的没错。”教授肯定地说。
    “噢,这样呀!”我点头,谢谢教授的回答。
    我和教授一样,也想独自好好地思考一下这件事。我和贪吃的巴格利不一样,此刻我完全没有进食的欲望。和大家分手后,我在林白广场上走了一会儿,然后踏着雪,一个人漫步到湖畔的路上。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后,我还让自己这样落单,或许是很危险的事,但我现在根本不想考虑自己的安危。这条路的前面就是城堡。我想看湖,但是浓雾之下,根本看不到湖面。魔神的咆哮声已经停止好一会儿了。
    在西奈学校的山丘上第一次听到这奇怪的声音时,觉得这个声音真的很可怕。但是,现在似乎已开始习惯这个声音,甚至有种把这声音当作这块土地特征的感觉。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知道这只是单纯的声音,并不会攻击人。之前我们不知道这点,所以会有强烈的恐惧感。
    教授说这疯狂的命案是可以解决的。可是,我不相信有人可以解决这个案子。不过,不信归不信,我仍然期待去莫里逊家时,可以在那里找到让命案有所进展的蛛丝马迹。另一方面我也相信:凡事既然有开始,一定也会有结局。这个疯狂的午茶派对总有结束的时候吧!只是,它会以什么方式结束呢?这是我无法想像的事情。当结束时刻来到时,天空中那令人不舒服的咆哮声,也会远离这个村子吧?总之一句话,我还是无法相信这个命案是用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
    我在水边走来走去,想着和这事件有关的种种事情。有件事我一直不愿去想,但又无法不想。那就是刚才我向教授确认过的,佩琪家玄关墙壁上的血手印。我觉得那个血手印很不合理,实在想不通怎么会有一个手印出现在那儿。如果佩琪是被刺杀惨死的,在被刺出血的情况下,墙壁上出现那样的手印,老实说没什么好奇怪的。可是佩琪是被勒死的,玄关的地面上一滴血也没有。
    如果说凶手的手上会沾染到佩琪的血,那必定是在分尸的过程中沾上的。那么,分尸地点在哪里呢?是那栋房子里的浴室?还是房子外面?不知到底是哪里。总之肢解尸体的地方,就是会留下血手印之处,但不会是那房子的玄关。凶手是在移动尸体,把尸体抱离这里之后,才将尸体肢解。他干嘛在肢解尸体之后,还带着肢解尸体时所沾到的血迹,回到玄关,留下那样的血手印呢?既然尸体已经不在玄关,就没有理由回到玄关,还让手印留在墙壁上。当他扛着尸体,要把尸体带出房子时,他的手确实有可能碰到墙壁,可是那时他手上应该还没沾上血。
    这么说来,这个血手印,就是凶手故意弄上去的了。可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为了告诉警方调查人员说这里有死人吗?我怎么想都想不透。
    还有一件我没对人说起过的想法。我曾经想过要如何寻找凶手,认为应该调查村里的每一个人。做法是:先推算出遇害者的死亡时刻,然后清算出村子里谁在那段时间没有不在场证明。
    感觉上这好像是个好办法,可是仔细考虑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方法行不通。除了最后死亡的琳达还没有推算出死亡时刻外,其余几位受害者的遇害时间都是深夜,午夜零时到天亮前的那段时间,村里的所有人几乎都在睡觉,谁也无法证明谁在哪里。或许夫妇之间可以互相证明伴侣就睡在自己身边,可是这种证言是不会被采用的。所以我说这个方法行不通。
    我的脑筋不适合做犯罪推理的思考。明明想再努力地想想看有什么可疑之处或线索,思绪却老是跑到对死者的回忆上,波妮这女人的嘴巴很不好,说话尖酸刻薄,有时让人很生气,然而她的心地并不像她嘴巴那么坏,她不是坏心眼的人。菲伊的外表很安静,看起来是个文静的女人,但是她说话的时候,会让人很受不了,因为她很会说教。她是个不会独自上酒吧,相当家庭主妇型的女人。我不太会和菲伊交际,和波妮也说不上两句话。
    还是和琳达那种个性的人相处比较舒服。我爱喝酒,对自己剩余的人生不抱任何希望,根本上已经放弃追求幸福。大多数的女人们总是生活得很用心,也很谨慎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但是琳达不会太坚持那些事情,所以我喜欢琳达。
    女人多是那样,她们会张大眼睛比较周围的男子,看到好的男子,就心存纳为恋爱对象的想法;看到不好的,就暗自嘲笑,瞧不起人。但是琳达不是那样的女人。如果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我的人生,那么我的人生就是那些女人嘲笑的对象。我喝酒的原因,是为了忘记被瞧不起时的不愉快,结果却因此更加被瞧不起。我所遇到的女性,只有琳达不会瞧不起我,不论我再怎么吊儿郎当或游手好闲,她都把我当成朋友,不用世俗的眼光看待我。她对待我的态度,是我人生里的最大安慰。因为有她这样的朋友,我才会在这什么也没有的乡下待了四年之久。可是,琳达死了,我在这里的时代也要结束了。
    琳达有时候也会像一般女人那样,对我唠唠叨叨,叫我去邮局找个工作。或许我确实应该找一份工作,可是,既然住的是这样的村子,我就不想工作。想工作的话,就应该去大都市,这样安静的乡下,是静养的地方。我对生活的要求不高,靠着养老金也可以过日子,在死期来临之前,应该还不至于饿死。这是这个国家的好处。只要有硬面包可以啃,有罐头汤,有酒可以喝的日子,我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我对自己剩余的人生,真的没什么要求了。
    我思考着这次的事件,推敲这次的事件是否给了我什么人生的启示。可是,人生的启示或教训,应该在年轻的时候、人生刚要开始的时候来到,才有意义,否则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再怎么有用的启示或教训,如果是死前一星期才来到,那有什么用呢?因为已经没有时间去实践了。像我这样无用的老头,就算神也懒得给我教训或启示了吧!不过,做牧师的人或许还是会叫我要好好的向神祈祷。
    老实说,这次事件给我的感觉相当负面。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负面的感觉,只能大略地说我对信仰产生疑问,并且认为祈祷是件没有意义的事吧!还有,看到琳达那样死了,我更加觉得人生随便过过就好了。我这些懒散、不负责任的想法,其实是我在为我自己的人生态度辩护,不值得对别人提起。可是这次的事件,更加让我觉得我这种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没有改变的必要。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是新教徒。不,应该说我“曾经”是新教徒。事实上,我老早就舍弃宗教了。我从不上地方教堂的原因,并非因为我是新教徒,而是我早就舍弃信仰这种东西。美国某一州有个可笑的判决,一位老师被判刑的理由是他在学校里教达尔文的进化论。如果经常思考伽利略曾经被打压,或中世纪教会的猎巫运动等愚蠢行为,就会觉得信仰是很可笑的事。
    我并不否定神的存在,也认为宗教的开创者很伟大的。但是后来传递宗教的人,却把教会弄成世界性的组织,并以此劝募金钱,他们不仅把宗教世俗化,还制造出权力斗争,并与肮脏的政治挂钩,完全扭曲宗教创始者的精神。
    我不是在为自己辩护,虽然我经常喝得酪酊大醉,却从来不做伤人的事。这样的我当然是不会杀人的,而且不管怎么被瞧不起、被打,或钱被偷了,也从来没有想过报仇这种事。人家打我,我不会打回去;人家偷我钱,我也不会去偷回来。酒精中毒的我,既没有那种自尊心,也没有那种体力。
    可是,我从来没有失去对他人应该诚实的心。我也和别人一样,保有想对社会有所奉献的想法;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社会地位不如我,而瞧不起别人。琳达在这方面和我一样,所以我和她可以成为好友。我觉得如果每个人都做自己,这样就足够了。
    7
    离城堡最近的房子,就是莫里逊家。现在那个房子的玄关前面,停了好几辆车,所以一眼就能知道那是莫里逊家。其中有几辆是警车,不是警车的车子里则放着电缆、电灯、凿子、铁杆、斧头之类的工具,还有梯凳、许多安全帽和吸尘器般的机器。别以为这辆车是水电承包商的车,它仍然是葛利夏警局的车子。
    巴格利忙进忙出地在那个房子内外指挥穿着制服的警察。他的早餐一定吃得太多了,所以身材显得比平常更加臃肿。这样的体型怎么能与歹徒对抗呢?他是个大目标,一定很快就会被歹徒的子弹打中的。巴格利看到我来了,便傲慢地抬抬下巴,示意我进屋。
    一看到白色墙壁前的暖炉,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暖和的地方的念头,立刻浮上我的心头,我的皮肤、肌肉迅速地暖和起来,僵硬的脖子也渐渐柔软了。我松开外套的扣子。
    没有看到像是莫里逊先生的人,他大慨是上班去了。屋里有个中年妇人,她一脸无奈地坐在暖炉前的沙发上。她看到我进屋子,大概以为我也是警方的人吧,便朝我笑了一笑。我也回她一笑,表示礼貌。迪蒙西村的人如今都是这样的命运,有时会出现在电视里,有时会出现在报纸上,有时房子会被打坏,有时还会被分尸。
    亚文也来了,他看到我,便举手打了个招呼,我也一样。御手洗教授毫不客气地敲打屋里的墙壁,站在他身后的,是拿着斧头做准备的汤姆·格兰西斯。我走到汤姆的后面。
    “教授,知道要敲哪里比较好了吗?”我边走过去边问。
    “很简单。”教授回答说。“那堵墙壁的另一边是外面。”他手指着说:“这堵墙壁的另一边是隔壁房间。”
    教授站在交界处的门附近,探头去看隔壁房。然后说:“我要找的是一边有被使用,另一边没被使用的空间的墙。这片墙看起来好像如此,其实不然,因为这片墙的另外一边是衣帽间。同样的,另外一边的空间是厕所的话也不行。万一一打破墙壁,看到的是马桶,那就糟糕了。用这样的消去法来寻找那片墙的话,那片墙应该在厨房那边才对。”
    教授说着,走到厨房,一边到处敲厨房内的墙壁,一边说:“这边不行。后面没有空间。这个的话……”
    教授边敲墙壁边说,终于在墙壁的某一处前面停下来。他把手放在墙壁上,转头对着我们说:“就是这里了。敲出来的声响不一样。很明显的,这堵墙壁后面有个空间。不论从哪个方向来看,这堵墙的后面,应该就是个没有被使用的空间。这间房子里只有这里的后面,是没有被使用的空间。”
    “要打破这里吗?”说这句话的人不是站在教授后面的汤姆,而是汤姆后面的巴格利。他的头上早已戴着安全帽,手里拿着整捆电缆。站在巴格利后面的,是手里抱着铁丝网上挂了好几个电灯泡的警察。
    教授又思考了一下,判定别的地方都没有可能性了,才说:“OK,就是这里了。汤姆,动斧头吧!”
    于是汤姆毫不犹豫地举起斧头,向墙壁砍去。当斧头碰到墙壁,响起破坏性的声音时,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起居室里的莫里逊太太。她坐在沙发上不动,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悲伤。
    斧头破坏墙壁的时候,扬起一阵阵的尘土,我们都退后了几步。但是,这个墙壁的结构和教授的想法好像有点出入,壁土的后面竟然还有木板。那木板已经相当腐旧,斧头一砍下去,木屑乱飞。木板的后面黑漆漆的一片。
    “太糟了,墙壁破坏成这样……”我情不自禁地说。教授听到了,便说:“你不要那么说,因为我们正要送莫里逊夫人一个房间。”
    数不清是第几斧了,汤姆手中的斧头终于完全砍穿了墙壁。当汤姆用力拔起斧头时,拔起处的附近出现了一道龟裂的痕迹,咻咻的风声从缝隙后传出。“哗”的叹息声则从我背后传来。回头看,是站在我身后的警察们发出的。
    一个戴着头盔的警察走过来,他站在汤姆旁边,也开始挥动斧头。两个人轮流挥动斧头的情况下,作业的速度加快,那道龟裂很快就变成一个大黑洞。
    汤姆拿着斧头,要继续破坏黑洞周围的木板时,教授阻止他,表示洞口已经足够让人钻进去,不必再砍了。
    包括巴格利在内的警察大队手中的手电筒光线,一齐投向黑洞中。洞穴内有条通往地下室的石阶,阶梯上堆积的厚厚尘土已变为褐色。
    “真空吸尘器。”巴格利回头对着后面吼叫。于是两个戴着头盔、脸上戴着防尘罩的男人走过来,他们手里拿着吸尘器的吸嘴,举脚跨入黑暗的洞穴中。吸尘器的开关打开,马达转动的隆隆声从我们后面传来,吸尘作业开始了。我们稍微退后几步,等待吸尘作业结束。
    那两个男人走下石阶,不见了身影。可是,没多久他们又出现了。一看到他们回来,负责开关的人便关掉吸尘器的电源,四周立刻安静下来。负责吸尘的男人因为脸上戴着防尘罩,所以说话的声音含糊不清:“下面还有墙壁。大概是被封死的门变成的墙壁。”
    于是又轮到汤姆出动了。他戴上头盔和防尘罩,跨过残破的墙壁与门,往黑暗洞穴内的石阶下走去。抱着电缆与电灯的照明部队紧跟在他身后。不久,下面变亮,并且传出斧头砍在墙壁上的声音。
    照明部队很快就回来了,我们继续在楼梯上等待。教授取来头盔与防尘罩,把头盔和防尘罩发给我和巴格利、亚文。我们立刻小心地穿戴起来。
    地下室的声音停止,汤姆上来,轮到吸尘队下去。吸尘器马达的声音再度响起,这次马达的声音响了相当久,好像要把地下室的尘土都吸干净才罢休的样子。教授可能是担心重要的证物也被吸掉,所以戴着头盔与防尘罩率先走下阶梯。电缆与电灯部队随他身后下去。
    没多久,教授在地下室发出声音说:“OK,大家都下来吧!”
    于是我们都跨过残破的门墙,纷纷走下阶梯。四周弥漫着馊味,以及浑浊的空气孕育出的霉味与潮湿尘土的味道。这是英国人的地下室特有的气味,这味道虽不好闻,但也不令人特别讨厌。
    石阶的最下面是一扇已被破坏的门。我们跨过门下的木片,进入一个房间。照明部队已经在这个空间四周的地板上,以及天花板的梁上放置了电灯,所以这个房间一片通明。
    房间不大,大概只有一般浴室那么大。石子地板上的尘土已经被吸干净了,不过,四周的墙壁上还紧紧附着着褐色的尘土,但也有刚才吸尘器吸嘴所扫出来的条纹图案。
    房间的某个角落,有张小桌子,那是这个房间里唯一可以称得上家具的东西。整个房间看起来冷冷清清,墙上没贴任何东西,当然也没有什么风景画。此时这个房间里站着我、亚文、巴格利、汤姆、约翰、教授和一个负责吸尘的人,一个负责灯光的警察。我们八个人都戴着头盔,脸部有一半被防尘罩遮住。
    “这里是洛多尼·拉西姆曾经生活过的空间,而这根梁柱就是他母亲上吊的地方。”教授站立着,他一手放在桌上,样子好像站在讲堂上,正在对学生讲解的老师。大概是房间小的关系吧,室内充满了教授说话的回音。
    汤姆把一直拿在手上的斧头,横放在脚边的石子地面上。我环顾四周,心想:如教授所言,这里果然有间地下室。他还说如果能进入这里,就一定能掌握到解开事件之谜的钥匙。他所说的钥匙是什么呢?这地下室什么也没有呀!除了发现这里有地下室时,曾经产生的惊讶情绪外,我不觉得这里还有什么可以让人感到惊讶的事物。
    “说这里是他生活的地方,或许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母亲有客人时,他就被赶到这个地下室,这却是事实。而且,在母亲的工作结束前,他被要求一直待在这里,如今被封死的厨房门还会被锁上,让他无法任意出去。因为上面做的是性交易的工作,需要的时间应该相当长,所以他确实形同在这里生活。”大家都安静地听着教授的解说,谁也没有插嘴。
    “发生这次的一连串事件时,洛多尼·拉西姆就躲在这里,进行他的杀人作业。这里可以说是他的秘密基地。”
    这回大家哗然了。大概每个人心里都在想:这里是被封死的密室呀!怎么能利用这里进行杀人作业呢?
    教授的话让我觉得毛骨悚然。因为教授的言下之意,好像洛多尼·拉西姆的灵魂一直躲藏住这里。除此之外还可以作何解释呢?这里是墙壁完全被封死的暗室呀!
    “各位或许会想‘这里怎能进行杀人作业呢’?很简单,就是利用这个地方。”
    教授说着,朝我所站之处走来,让我吓了一跳。他在我面前蹲下,拿起我脚边的某个东西。一看,那是一块有开缝、生锈了的金属板。“这东西的下面是沟道,可说是一条非常狭窄的隧道。这条隧道很古老,是建造坎诺城时就做好的逃生通道。对这房子而言,这条隧道只是一条水沟,但是对城堡而言,是下水道,也是逃生通道。从这个隧道进去后,可以通往城堡底下。”
    教授说完,放回金属板,恢复成地板水沟盖的样子。但我们都围在那块金属板四周,并且拿起金属板,藉着手电筒的光线,低头看地下水通道内的情形。
    “也就是说,洛多尼虽然被母亲关在这里,却仍能藉由这条地下水道,从城堡那边出去。这条通道现在仍然存在,并没有被堵起来,所以悄悄回到这里来的洛多尼,便从城堡那边的地下,频繁地回到这个四十年前的老巢。城堡下的这条秘密隧道相当温暖,即使在寒冬时,也可以把这里当作基地,进行一些计划。”
    “什么计划?”
    “他回到村子里了吗?”我和亚文分别发问。
    “他的计划,应该就是这几日来此地所发生的一连串可怕事件。而他进行这个计划的原因,应该就是昨天琳达说的那些事。”
    “复仇的计划。”汤姆·格兰西斯说。
    “洛多尼的母亲死在这里,她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虽然答案一直未曾证实,但母亲的死确实严重打击了洛多尼的心灵。后来他又在全村人的强迫下——至少他个人是这么想的,没有反抗余力地被送进蒙拓斯的精神医院,并且在精神医院里,过了二十三年不能和正常社会接触,形同被幽禁的日子。母亲的死,和被幽禁在精神医院,让他对村里的人产生强烈的恨意,也萌发了报复心理。
    “迪蒙西村从来没有在他心里消失过,村里的景物转化成他画笔下的精细图画。他也因为画这个村子,而在伦敦成名。这里城墙的样子、每一块石头的模样,和强烈的复仇心理,都清清楚楚地烙印在他的脑子里。”
    教授看着我们,又说:“他终于等到复仇的时机了。一方面,他长大并且成名了;另一方面,当年逼迫他母亲,害死他母亲的人都已经六十岁,可以说都老了。他已获得自由,既有经济能力,又有行动能力,复仇的心意便愈来愈强烈……在种种时机成熟后,他终于来了。”
    “你说洛多尼·拉西姆来这里了?”亚文说。
    “那他一定会被逮捕。”我说。可是教授很快地举起右手,并且说:
    “他已经逃掉了。”
    “可是,教授,你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吗?”我问。
    “当然有。”教授马上回答,又说:“可以证明他做过那些事情的证据,一定在这房间的某个地方。”
    教授离开桌旁,在房间内慢慢走动。亚文走向桌子,伸手拉开抽屉。桌子是这房间里第一个奇怪的地方,其次便是下水道了。
    “啊!”亚文发出惊叹声。桌子的抽屉里好像有东西,亚文拿出那个东西。那是本旧笔记本。亚文先是啪啦啪啦地翻阅着,然后激动地喊道:
    “这是一本杀人日记!详细地记录着杀死了谁、怎么杀、什么时候杀人的日记本。”
    “念出来给大家听听。”教授平静地说。于是亚文便开始念:
    “日期刚进入十一月二十九日那天深夜,我勒死了刚离开亚文酒馆,正要回家的波妮·贝尼。我一路跟踪她,然后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慢慢靠近她,并且很快地用绳索套住她的脖子,一下就把她勒死了。这么简单就解决了一个。杀死波妮后,我就背着波妮,骑着迪蒙西小旅馆的脚踏车,把波妮载到城堡,抬到伦敦塔上,先用斧头在脖子及两手手臂的肩关节处砍出裂痕……”
    “什么?”
    教授叫道。教授的脸色全变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脸色因为激动而变红,并浮现出愤怒的神情。总是很开朗,充满自信,不论遇到什么事都不慌不忙的教授,第一次让人看到他激动的一面。
    “给我,让我看。”教授说着,伸手要抓亚文手里的东西。
    他的动作让亚文吓了一跳。亚文急忙把手中的笔记本递出去,教授用抢的一样,从亚文手中夺走那本笔记,然后将纸对着光线,逐一看着上面的文字。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抬起头。
    “混蛋!”他大声叫。“这是怎么搞的?混蛋!”他再次狂叫,而且两手抓着笔记本,想把笔记本撕破,幸好两旁的警察适时阻止了他。笔记本因为教授与警察们的争执,而被抛至半空中,然后落入我手里。我正想看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时,教授一脸凶恶地把手伸到我面前。但是警察们又上前阻挡歇斯底里的教授。
    “请你继续念吧!”一位警察对我说,于是我便惶恐地继续念下去。
    “我在波妮的脖子和两手的手腕上,分别用绳索拴上石头,再用绳索绑住两脚的脚踝,接着把脚上绳索的另一端紧紧绑在塔的石壁上,然后把波妮的尸体从塔上往下扔。当脚踝上的绳索伸展开的瞬间,双手和头便因为石头的重量,而脱离了身体。
    “接着,我把只剩下身体和脚的尸体拉上来后,再用斧头在大腿根部砍出裂痕,并把石头绑在身体上,接着再把尸体往塔下扔,于是躯体也和脚分开了。
    “我拿着两只剩下的脚,把斧头藏在隧道里,就走去城墙下,把分散的波妮尸体收集起来,装入袋子,再骑着脚踏车,到精肉工厂,然后把脱掉衣服的波妮尸体放在猪肉上。接着,我去教会,把两只脚插进教堂旁的花圃泥土里。这个村子的人口本来就少,我又在深夜里进行此事,所以一点也不害怕被人发现。更何况现在是寒冷的冬天,谁会在晚上离开温暖的家呢?
    “回到迪蒙西小旅馆的房间后,我把两只手臂放入运动旅行袋中,再把袋子拿到露台,最后才把头和事先准备好的佩琪的长毛狮子狗的身体缝在一起。到了二十九日晚上,我在自己房间的露台,把梯子伸到刺叶桂花树的树枝上,藉着梯子把波妮的头放在树枝的深处……”
    这个记述实在太诡异了,我不禁张大眼睛,抬起头来看着众人,不知道该不该念下去。教授的双手双脚都被警察按住,脸上充满愤怒的表情。
    “继续念!”巴格利命令我。
    “十一月三十日,仍然是刚进入三十日的凌晨时分,我趁着菲伊在自家门前看极光的时候,从背后攻击,勒死了她。杀死菲伊和杀死波妮同样的简单。
    “扛起菲伊的尸体,我一样骑着迪蒙西旅馆的脚踏车,把菲伊的尸体载到坎诺城。用斧头在两手手臂盾关节处砍出裂痕,并以绳索绑住两脚脚踝,再把石头绑在手上,把菲伊的尸体从伦敦塔上往下丢,她的双手就被扯离她的身体。接着,我把尸体拉上来,再于大腿根部砍出裂痕,然后加重躯体的重量,再度把尸体往下丢。这样的手法或许有些粗糙,会在尸体上留下绳索的痕迹,但是,反正检验尸体的人是我自己,到时随便怎么说都可以。
    “我把斧头放回地下室后,再把尸体装进袋子,然后像圣诞老公公一样地扛起袋子,趁着深夜时分,把尸体的手脚放置到预定的场所。我把菲伊的身体放在消防队的院子里,两脚插在老虎看板的洞里,两只手臂则远征到葛利夏的机场,从机窗扔进飞机内的座位上。
    “三十日天一亮,放在机场的菲伊手臂首先被发现了。接着被发现的是放在消防队院子里的身躯,然后是精肉工厂冷冻库内波妮的身体,最后是插在教会旁边花圃里波妮的两只脚。”
    我又抬起头看着众人,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样的纪录为什么会被放在这里?我放眼看着周围的人时,看到巴格利催促的眼神。他想知道日记上还写了些什么,要我继续念下去吗?
    “十二月一日。事情的进行大致上和我计划的差不多。不过,也有意外的情况。例如原本暂时放在露台上波妮的两脚,被早上打扫烟囱的人发现了。这样的意外让我有点棘手,幸好找个藉口支吾过去了……”
    “够了!乱写一通,胡念一番,够了够了!”教授愤怒地打断我。又说:“放在这里的应该是洛多尼的告白手记才对。是他坦诚杀人的告白,从杀死波妮开始,到杀死菲伊、柯妮、佩琪的纪录。”
    “你说的是这个吗?”
    负责吸尘的男子从怀里拿出一本破旧的笔记本,并高高举起。那男子手中的笔记本,外观上看起来和我手中的笔记本很像。教授的眼睛像要燃烧起来一样,看着高举着旧笔记本的男子的脸。
    “我知道有人正在进行一项阴谋,但没有想到这个人竟是……”负责吸尘的男子拿掉脸上的防尘罩,也脱掉头盔,说:“乔治,好久不见了。”
    被称之为乔治的教授一动也不动,他的眼睛一直看着那男人,过了好一会儿,才像全身虚脱般地说:“本尊现身了吗?”
    接着,教授看看站在四周的我们,好像在询问:大家是否早就知道这是一场戏?但是,至少我是不知道的。
    “你们都认识他吗?”教授说:“你们之中有谁早就认识他了?”
    “乔治,只有警察知道我,其他人都不知道。为了让你说出刚才的那些话,所以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我的存在。”男人说。“我已经知道你的计划了。”
    “教授,他是谁?”我问。教授瞄了那个男人一眼,然后对着男人说:“你要自我介绍?还是我帮你介绍?”
    那男人耸耸肩,摊开右手手掌,好像在说:你说吧!
    “他是御手洗教授,从乌普萨拉大学来……不对,是从日本来的。”
    我们吓呆了,不禁全把视线投注在那男人的脸上。仔细看,那男人果然有着东方人的面孔;而且,对西方人来说,御手洗也是怪名字,应该是东方人的姓氏。
    “那你是谁?”亚文问。
    “我只是个想模仿他的小丑。我也喜欢推理,偶尔也想化身当当名侦探。本来以为这次一切都很顺利,没想到本尊现身,我当然就没戏可唱了。”
    假教授深深叹了一口气。
    “你叫什么名字?”
    他摇摇头,说:“无名小卒。”
    “既然你不是洛多尼,为什么……”我忍不住发问。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进行这么残忍的计划吧?是什么力量让他做出这么残酷的事呢?
    “你是洛多尼的亲人吗?”
    “我和洛多尼一点关系也没有。”假教授冷漠地回答。
    “那么你是因为同情他,所以做了这些事吗?”
    假教授再度摇头说:“不是,”然后转头看着真正的御手洗教授,问:“你怎么知道是我?并且知道我在这里呢?”
    “当然是因为我见到他了。”真正的御手洗教授伸出左手,拍拍站在他身旁男人的肩膀说。假教授盯着那男人看,于是那人也脱下防尘罩。看清楚那人的面目后,假教授说:“原来如此,洛多尼,果然是你。如果不是你的话,这件事就说不通了。”
    “汤姆,最好先把乔治的手从背后铐起来。他是柔道高手,比我厉害得多。”真正的御手洗教授说。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便出声喊:“等一下。”大家听到我的叫声,都转头看我。我说:“巴格利,你不是说要把凶手铐起来给我看吗?”
    于是巴格利走到乔治身边,在旁边两位警察的帮忙下,好不容易才从凶手背后,将他的手铐住。虽然他实现了承诺,但显然他对这个动作很生疏。巴格利完成铐人的工作后,就走回原来的位置。
    “这样就行了。还有,我想这把斧头就放在这里吧!当我想再和洛多尼见面时,却发现这位‘记忆画家’从伦敦失踪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我找了又找,终于在南多卡班克岛上找到他,当时他身边还有发电机和大量食物。”
    “南多卡班克岛?那是哪里?”亚文问。
    “那是一个拥有训练用机场的无人岛,是专门训练客机驾驶员的地方。那里有很好的管制塔,和可以让喷射机起降的大型跑道。不过,除了这些设备,其他的建筑物都是假的。现在那个岛已经停止使用了。
    “让洛多尼独自待在那里,是绝对安全的事。为什么说把洛多尼放在那里是安全的呢?因为让人看到洛多尼,就会有危险。南多卡班克岛可以说是与世隔绝的海上孤岛,只有拥有飞机驾驶执照,并拥有私人飞机的人,才到得了那里。除此以外,就是渔夫可能在偶然的机会下、或是有什么特殊原因的情况下,才会到那里。不过,后者的情况应该是不会发生的。
    “所以说,把洛多尼放在那里,就等于洛多尼从英国消失,不,不止英国,而是从整个人类社会消失。这件事本来无从推测起,也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可是我为什么会知道呢?乔治,你一定很想知道为什么吧?我是从你的名字和计划推测出来的。
    “你计划让洛多尼·拉西姆成为这一连串杀人事件的凶手,可是又不能让他在杀人现场的迪蒙西村出现,所以你伤透了脑筋。于是你想到让他与世隔绝,让任何人都无法接触到他。洛多尼本人并不排斥这样的隔离,因为他只要能作画就好了,或许他更喜欢被隔离的生活。”
    “你马上就想到在暗中进行杀人计划的人是我?”
    “是的。”
    “为什么是我?”
    “和他接近的学者或研究人员当中,只有你和我拥有小飞机的驾照,而想用飞机把洛多尼藏起来的话,唯一适合的地点就是南多卡班克岛。你的设想太理想化了,才会让这个计划演变成你向众人大声地宣示;会驾驶飞机的业余飞行员乔治·汉兹,就是这个事件的凶手。”
    乔治沉默了半晌,才又问:“洁,你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前天。二号下午,我和洛多尼一起到达这里。当天我就和他一起进来过这里了。如果我们早几天到这里,或许就可以减少被害者人数了。”
    “你早就看穿我的计划了吗?那你为什么不救佩琪呢?既然你二号下午就到了,应该有机会救她的。”乔治说。
    “如果救得了她的话,我当然很想救她。可惜我一来到这里,就被请进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
    “为什么?”
    “发生了那样的杀人事件,迪蒙西村里当然到处都有警察。警察像寻找猎物的鹰,张着大眼注意着外来人口,看看是否有可疑人物。我们是外来的人,自然就是他们眼中的可疑人物,所以即使只有一点点与众不同的行为,就被理所当然地被请进拘留室了。我在拘留室里住了一晚。”
    和我一样也住过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吗?我心里这么想着。
    “我花了整整一晚的时间,才说服局长,让他相信我不是什么可疑人物。不过,我也因此能从局长所说的话里,猜测到你的想法。”
    巴格利这家伙捉不到真凶,却胡乱逮捕了能找到真凶的人。
    “你从局长的嘴里知道有人假冒你的名字,住在迪蒙西小旅馆,并且知道这个人杀了人之后,还乱丢尸体吗?”
    御手洗教授摇摇头,说:“局长可没有那么亲切地告诉我这么详细的情节。”
    “那么,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迪蒙西小旅馆?”
    “我是从佩琪尸体的伤口切面得知的。佩琪的伤口切面很平整,显然是用斧头干净俐落砍成的。不过,那样的伤口应该不是你的本意,你的本意还是要制造出撕裂般的伤口。对吧?”
    乔治一语不发,只轻轻点了一下头。
    “处理柯妮尸体的时候,你还有办法制造出撕裂般的伤口,但是,处理佩琪的时候就不行了。原因是‘雪’。因为下雪的关系,让你没有办法把尸体搬到城堡。一来因为雪地上会留下脚踏车的痕迹,二来因为雪地不好骑车,不仅容易滑倒,还很难走。我是因为这一点,推测出脚踏车是你搬运尸体的工具。而迪蒙西村能让外来的人自由借用脚踏车的地方,只有迪蒙西小旅馆。”
    “不错,御手洗君,你的思路果然很清晰。”
    “等一下,等一下,御手洗教授。啊,不是你,我说的是这一位御手洗教授。我知道凶手可能是这个人,但是,刚才的事我还是不明白。”
    我插嘴说。因为要先在脑子里把问题稍做整理,所以我没能马上接口提出我的问题,而沉默了一下。
    “巴尼,你有什么地方想不明白?”
    巴格利很不耐烦地说。还好意思说我!我敢打赌,巴格利没有疑问的原因,是因为他根本什么也不明白。
    “首先是……南多卡班克岛。不是说这位拉西姆先生之前被隔离到那个地方了吗?那么人们为什么会认为拉西姆先生是凶手呢?”
    “因为这本笔记本。”
    “对!这也是我不明白的地方。还有,这边的这位凶手教授刚才为什么那么震惊呢?除了我手上的这本笔记本外,另外那本笔记本里到底写了什么东西?”
    于是御手洗教授便把手里的笔记本交给我,并且说:“现在你可以看这本笔记本了。后半部尤其重要。”
    我翻开笔记本,翻到后半部,并详细地阅读。后半部的内容是洛多尼·拉西姆杀死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的详细纪录。
    “拉西姆先生真的杀死了柯妮她们吗?……”
    我一这么说,御手洗教授立刻接口道:“这个连续命案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命案的纪录并不是杀人之后才写下来的,而是先做了杀人的宣告之后,才按照宣告上的杀人纪录去杀人。要执行纪录上的杀人方式并不容易,我想乔治一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吧!纪录里的杀人情节实在太怪异了,所以才会让这个命案看起来像是恶魔之子的恶作剧。
    “将人类的尸体撕裂成一块块,又把人头与狗身缝在一起、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猪肉上……要按照笔记本上的纪录依序杀人,还要如纪录所写的那样,把分尸之后的肢体,放置在纪录中指定的地方。因为万一杀人的顺序不同,或放置肢体的地方有一点点不同,凶手就可能被认定为另一个人。在不允许任何一点差错的情况下,凶手一定得跑的地方可就多了,这真是一件让人疲于奔命的杀人工作。对这个命案来说,未来是既定的事实,所以不可有所变更。乔治既要当凶手,也要当侦探,还得当送货员,可以说忙得连晚上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吧!
    “刚才你打断了我的话,我现在要继续说下去。这个连续杀人、分尸案件最累人的一段,就是扛着梯子,背着装入柯妮手脚的袋子,骑脚踏车爬坡上西奈学校。如果这一次他没有被捕的话,以后去参加铁人三项竞赛,一定会有很好的成绩。我真是佩服极了。如果能把这种劳力用在自己的研究上,那就更好了……”
    “会有同样的回报吗?”乔治的眼光像要燃烧起来似地看着御手洗教授。他说:“把劳力放在学术研究上根本没有意义。学术界的世界是肮脏的政治,而我现在做的这件事,却是一人就可独力完成的工作,而且只须短短的五天时间。五天就行了,只要辛苦、忍耐五天就行了。”
    “可是,如果没有成功而被关进监牢里,那日子就很长了呀!乔治。”
    “如果不是你,我就不会被关进监牢了。”乔治说。
    “是吗……”御手洗教授说,然后想了一下,又说:“如果你不插手伦敦‘记忆画家’的案子,就不会遇到我了。你应该知道我会对这个案子有兴趣的,因为这是我的研究领域。你为什么还要插手这个案子呢?还有很多别的案子呀!”
    “洁,我是精神科医生,洛多尼的案子当然也会勾起我的兴趣,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更何况我之前完全不知道你也在研究洛多尼的案子,我和洛多尼见面后,也看不出你在研究他的情况。”
    “因为我曾经小心地不让你知道我对洛多尼的情况有兴趣。太多的关心是派不上用场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阻止我的计划?”
    乔治大声说着,但是教授只是安静地回答:“乔治,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为了把脸遮起来,来这里打扫这个地下室的吗?我忙得很,我正是为了阻止你而来的。可惜来不及。”
    “等一下,等一下。”我说。“你们的意思是如果这位拉西姆先生被隔离在那个什么岛的话,凶手就变成是他了?……”
    我还是搞不清楚。御手洗教授说:“没错,因为只要把杀人的事推到洛多尼身上,这个案子就等于结束了。可是实际上的他却待在南多卡班克岛,画迪蒙西的风景。”
    “是,我知道是这样。”我说:“可是,让他自杀不就好了吗?他因为杀死了五个女人而自责自杀。”
    “如果让他自杀的话……啊,说得也是,假装是自杀,其实是杀了他,事情就更简单了。”
    我终于了解了。其实杀死五个人和杀死六个人是一样的。
    “可是,我还有问题。”我又说。我的脑子里有满满的问题。
    “既然他没有杀人,为何还要写这样的手记?”站在旁边的亚文点着头,表示同意我的问题。
    “医生!”洛多尼第一次开口说话。
    “可是我确实有很清楚的记忆。我杀死了波妮、菲伊、柯妮、佩琪和琳达她们。我对她们有强烈的恨意,因此一个个地把她们杀死了。我的脑子里确实存在这个记忆,想忘也忘不了。而且,我的感觉里也存在着杀人之后的感触及愉悦。我相信我写的那些东西,不是单纯想像出来的。”
    洛多尼诉说这段话时,口气非常平淡。
    “乔治,你认为洛多尼为何会这样呢?我想听听精神科医生的看法。”御手洗教授对乔治说。
    “因为被灌输了强迫性记忆的关系吧!”
    御手洗教授笑了笑,才说:“你的说法是可以被接受的。问题是,他是什么时候被灌输那种强迫性记忆的?目的又是什么?”
    “这一点应该很容易理解吧!时间是一九九五年,他刚从昏睡状态中清醒时。当时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在那时植入那样的记忆,以后他猛然触动记忆能力时,即使是被植入的记忆,也会成为他的原始记忆,而不是想像的空幻记忆。所以他会认为记忆里的东西是确有其事。”
    “嗯,那么,让他的脑子发生强迫性记忆作用的东西是……”
    “olanzapine。”乔治说。御手洗教授先是沉默了一会儿,才轻轻地点了几次头。
    “你的假设真让人赞叹。我想除了想法乖僻、偏执的人外,大多数的学者一定会为你这样优秀的推论鼓掌叫好。”
    “而你这位想法乖僻、偏执的人,一定不同意我的说法吧?”
    “乔治,你说话的口气像政治人物,而且是所谓主流派的政治人物。”
    “我是主流派吗?”假教授自嘲地说。
    “主流派中的人,才需要政治;孤独的人无须政治。”
    “哼!”
    “如果要以一人之力和主流派较量,就不能考虑到一对一的局面。”
    “哼,这就是你常说的一匹狼理论吗?然而在学术的世界里,这理论是不会被普遍采用的。”
    “这就是你的局限了,乔治。”御手洗教授说。“我认为不管是学术或艺术的世界,都不能用政治的方式来看待。”
    “我现在想听听你的一匹狼理论,是否真的有一大群政治凡夫也战胜不了的厉害假设。你刚才说的话,就是这个意思吧!希望你能证明给我看。”
    “我说的是发现,不是假设。”
    “你总是这么有信心,而你通常也可以用这种态度来应付世事。老实说,我曾经很憧憬你这种态度。但是,你认为你现在也能用相同的态度,来解决这个事件吗?表现给我看看吧!”
    “你的意思是你想知道我的发现吗?”御手洗教授说。
    “发现要用语言表达。不过,不论何种场合,能够让人折服的发现,才是值得说出的发现。”
    “你说得没错。乔治。”
    “你承认你确实有所发现了?”乔治的语气变得急躁了。
    “是的。”
    “那么,把你的发现说出来,我要看看到底有什么价值。”
    “你真的想听我的发现?”
    “不错,我要知道你到底有什么发现。”
    “可是我不想说。”
    “怎么?你想逃了吗?这可不行。”乔治面有怒意地说。
    “我的嘴巴不想说,但是,我手上的斧头从现在开始会对你说一些话。”
    屏气凝神听他们说话的众人,听到这句话后都吓了一大跳。乔治也紧张地说:
    “洁,莫非你想用这把斧头砍下我的头?”
    “不行吗?”御手洗教授冷冷地反问。
    “你不是不了解法律的人,应该知道我有接受审判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抗拒司法。”
    “村里那些死去的女人,也和你一样,她们也都拥有那样的权利。”御手洗教授说。
    “情况不一样!现在才审判四十年前的事,有什么用?”
    “既然如此,那你就闪开一点!”御手洗教授话一说完,就挥动手中的斧头,往墙壁劈去。地下室内又爆出破坏性的声音,墙上的泥土、木片纷纷飞落,大家连忙往两旁闪开。
    “汤姆,你能帮忙吗?请帮我打破这堵墙。”御手洗教授叫道,然后戴上防尘罩,才再度挥起手中的斧头。
    汤姆很快走到阶梯那边,拿来一把斧头,并也戴上防尘罩遮住口鼻后,在教授指示的地方挥下斧头。
    他们两个人并肩挥动斧头,不久后就出现和刚才在阶梯上相同的情形。墙壁上的泥土持续脱落,被砍碎的细长木片飞了出来。
    两个人的斧头同时穿过墙壁,在墙上凿出一个空洞。这堵墙的另一边,好像是比我们现在站的这个房间更大一点的空间。
    御手洗教授瞄准墙上两个裂缝的中间,集中在这个点上落下斧头。在差不多的时候,他停下挥动斧头的动作,然后和汤姆一起用手去拉墙壁,于是轰隆一声,有一大片墙壁应声倒塌。接着,他们眼前出现一个可以容纳一人出入的洞口。这地方从前好像也是一扇门。
    “灯光!”御手洗教授隔着防尘罩喊道。警察们立刻拿着手电筒,集中到那个出入口,把光线投射到洞内。
    “啊!”我轻呼出声。
    洞内的地面上有许多立体模型。火车模型的轨道遍及整个地面,轨道内外,有无数模型房屋、树木。这些模型上还覆着一层厚厚的雪,整个模型好像处在白色的世界里。但是,我们很快就明白了,那不是雪,而是尘埃。墙上有几面以图钉钉上去的三角旗,还有好几个以画框框住,好像宗教画的作品。
    御手洗教授跨过木片的碎屑,走进洞内,大块头的巴格利也随后穿过那个刚被敲打出来的洞口。拿着手电筒的汤姆和其他警察,也纷纷从那个洞口进入那房间。被御手洗教授称为乔治的假教授,也被带进那个洞内。洛多尼、我、亚文,也都跟进去了。
    警察们高举着手电筒,排成一列靠墙站立。在他们的手电筒照射下,覆着尘埃的小小世界,安静地躺在我们脚下。
    “洛多尼,这就是你的坎诺村。”御手洗教授对洛多尼说。
    “你的母亲为了补偿你而买给你的。这些都是当时最昂贵的玩具,你用这些玩具,建造了一个模型村。这个模型村就是可以让你自由自在的‘应许之地’。”
    洛多尼·拉西姆无言地注视着他四十年前生活中的精神世界。有一支手电筒的光线落在一棵树上。一看,那是御手洗教授手中的手电筒。
    “这一棵是刺叶桂花树,树旁的房子当然就是迪蒙西小旅馆。这棵树的树枝深处,和狗的身体连接在一起的,就是波妮·贝尼的头。”
    教授蹲下来,我们也蹲下来。一张小小的女人的脸,浮现在教授的手电筒光线下。
    “只有头。”教授站起来,我们也站起来。“把人偶的头插在玩具狗的身上……还有这个,这里是西奈学校,这是钟塔。”教授一面说,一面以手中的手电筒照射出指示之物。“看那屋顶的圆锥部分!虽然有灰尘覆盖,但还是看得到上面放着柯妮的头。”教授的手电筒光线下,是个已经变成白色,小小人偶的脸。我们都感到震撼,心想:原来是这样呀!
    “这是消防车。车上是失去手脚的菲伊·艾马森。”光线落在原本是红色的消防车模型上。因为尘埃的关系,消防车变成白色,完全看不到原本的色泽。消防车上躺着同样被尘埃覆盖,也变成白色的人偶。
    “柯妮在这里。”教授手中的手电筒光线游走在这模型世界里,然后停在墙角的一个地方。那墙角有个时钟。那是有钟摆的柱钟,这个柱钟的时针当然已经停止不动了。接着,光线移到钟面数字盘下的玻璃柜。那是一个可以看见钟摆摆动的透明柜子。
    “看,这里面可以看到佩琪的脸。被摘下来的佩琪的头,就在这个让钟摆摆动的柜子里。”哇!大家一片哗然。玻璃柜里的人偶头部看起来很模糊,这是因为玻璃柜上也布满尘埃的关系。
    “杰作在这里。”教授的手电筒照着地面上的某一点。那里有辆像是德国老虎战车般的车辆。战车的炮口盖子是打开的,但是有两只人偶的脚就插在那炮口上。
    “是坦克车的Tank,不是水槽的Tank。柯妮的两只脚应该插在坦克车的炮口,而不是水槽。”巴格利频频点头,肥满的双下巴因而抖动着。
    “还有这个。”接着,教授把手电筒的光线移到一只老虎摆饰上面。老虎的背上有两只被扯下来的脚。
    “天文望远镜在这里,”三角架上有具天文望远镜,微微向上的镜头上面,是两只人偶的手。
    “大象在这里。”摆设品的大象上,有两只脚。
    “这是猪型扑满,这是飞机,这是巴士,还有这个,这是载货列车。”
    教授的手电筒依序照在小男孩的玩具上。猪的上面,是赤裸的人偶身体;飞机的机翼上,是两只小小的手臂;红色屋顶的巴士车顶上,也是两只小小的手臂;绕行这些模型的轨道上,有一辆载运木材的列车,列车上有一具没有手脚的身体。
    “这里只有载货列车,载客的列车则一辆也没有……洛多尼!”御手洗教授呼叫洛多尼,然后说:“你只是把小时候恶作剧的行为记录下来而已。而乔治在你住在苏活区时,看到了你写的这本笔记,便利用笔记本上写的东西,想出了这个计划。你在笔记本上完全没有说你杀害的对象是人偶。你的文笔太好了,完全看不出是小孩写的东西。可是,如果杀害的对象从人偶换成真人的话,执行起来就太累了,对吧?乔治。要撕裂人体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乔治默默听着,没有回答。
    “那么这本新的笔记本是……”我问。
    “当然是我写的。”御手洗教授回答。“被关在拘留室时,因为觉得无聊而写的。”
    “各位,这里是林白广场……”巴格利一边说,一边把手中手电筒的光线投射在迪蒙西小旅馆的后面。那里有具仰躺着,有头,也有手、脚的人偶。那是琳达。
    “洁,这个我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琳达的事与我无关。”乔治喊道。
    “是的。琳达死亡的时间比笔记本上早一天。”教授说着,很快地把视线投向刚才打破的墙壁上的洞口,然后又说:
    “琳达,你也可以进来了。里面都是灰尘,要小心。”
    于是,琳达出现在洞口了。
    “琳达!”我情不自禁地叫出声,眼泪不禁夺眶而出。琳达走过来,伸手抱住我,我也紧紧地抱着她。这村子里我最爱的朋友的性命,因为真正的御手洗教授出现,而得到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