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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第一章 银色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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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早晨,我们一起用早餐,福尔摩斯说道: "华生,恐怕我只好去一次了。"
  "去一次?!上哪儿?"
  "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惊奇。老实说,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在英国各地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可是福尔摩斯却没有过问。他整日里紧皱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议论,完全置之不理。报刊经售人给我们送来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仅仅稍一过目就扔到一旁。然而,尽管他沉默不语,我完全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正在仔细考虑着什么。当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论智能去解决,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所以,他突然声称,他打算出发去调查这件戏剧性的奇案,这不出我所料,也正中我下怀。
  "要是我不妨碍你的话,我很愿和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能和我一同去,那我非常高兴。我想你此去决不会白白浪费时间的,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特点,看来它可能是极为独特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在路上我再把这件案子的情况详细谈一谈。你最好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以后,我们已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掩住福尔摩斯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他正在匆匆浏览他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一堆当天报纸。我们早已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来让我吸烟。
  "我们行进得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我们每小时的车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可是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很简单。我想你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已经知道了吧。"
  "我已经看到电讯和新闻报道了。"
  "对这件案子,思维推理的艺术,应当用来仔细查明事实细节,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惨案极不平凡,如此费解,并且与那么多人有切身利害关系,使我们颇费推测、猜想和假设。困难在于,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无可争辩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虚构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在当前这件案子里哪一些问题是主要的。星期二晚上,我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为什么你昨天不动身呢?"
  "我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错,恐怕我会发生很多错误,而并不像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知道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事实是,我并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隐藏得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指望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而那个拐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哪知到了今天,我发现除了捉住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感到是该我行动的时候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也并没有白白浪费。"
  "那么说,你已经作出了分析判断。"
  "至少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有了一些了解。现在我可以对你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它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此外,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现在掌握什么情况,我就很难指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指点着,向我说明引起我们这次旅行的事件的梗概。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秀的记录。它已经是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以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他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然而它是赛马嗜好者最爱的名驹,而且从未使它的爱好者落空,因此,即使是这样的悬殊的赌注,也有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设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害息息相关。
  当然,在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种事实,所以,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来保护它。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体重增加,才另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平时的表现是一个热心肠的诚实仆人。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一共只有四骑马。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二百码远近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舒适。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半英里以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专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愿来呼吸达特穆尔新鲜空气的人住用。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二英里远近,有一个梅普里通马厩,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其他方向则异常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散居着。这件祸事发生的星期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这天晚上,像平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马厩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在厨房里用过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看守。九点过几分以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内德的晚饭送到马厩来,这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按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别的饮料。因为天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带着一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从暗处走出来,叫她站住。在提灯的黄色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像个上流社会的人,身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蹬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子,手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过分苍白,神情紧张不安。她想,这个人的年龄恐怕要在三十岁以上。
  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他问道,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我真想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女仆说。
  啊,真的!真好运气!他叫道,我知道每天晚上有一个小马倌独自一人睡在这里。或许这就是你给他送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
  他这种认真的样子,使伊迪丝大为惊骇,赶忙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窗下,因为她惯于从窗口把饭递过去。窗户已经打开了,亨特坐在小桌旁边。伊迪丝刚刚开口要把发生的事告诉他,这时陌生人又走过来。
  晚安,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望着说道,我有话同你说,姑娘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攥着一张小纸片,露出一角来。
  你到这里有什么事?小马倌问道。
  这件事可以使你口袋里装些东西,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骑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码,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小马倌喊道,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家伙的。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赶紧奔回家去,不过她一面跑,一面向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可是,过了一分钟,亨特带着猎狗一同跑出来时,这个人已经走开了,尽管亨特带着狗绕着马厩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这个人的踪影。"
  "等一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没有把门锁上吗?"
  "太好了,华生,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说道,"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昨天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这件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小得不能钻进人来。
  亨特等那两个同伙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虽不知道这里面实在的用意是什么,却非常惊慌。这件事使他心神不安,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在半夜一点钟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对他妻子的询问回答说,因为他挂念这几骑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窗上,央求他留在家里,可是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钟一觉醒来,发觉她丈夫还没回来,急忙穿好衣服,把女仆叫醒,一同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完全昏迷不省人事,厩内的名驹不知去向,驯马师也毫无踪影。
  她们赶快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叫醒,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非常死,所以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受到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所以怎么也叫不醒他,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不管,都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训练,可是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的荒野望过去,没有看到失踪的名驹的一点影子,却发现一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不幸事件。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丛中曝露出来。那附近的荒野上有一个凹陷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砸得粉碎,分明是遭到什么沉重凶器的猛烈打击。他脸上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锐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很明显,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个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头天晚上就戴着这样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也证明这条领带是那个人的。他确信就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这样就使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那失去的名驹,在不幸的山谷底部泥地上留有充足的证明,说明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重价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注意着,却一点消息也没有。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全案的基本事实就是这样。我讲时把一切推测都抛掉了,尽可能不加任何虚饰。现在我把警署处理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向你讲一讲。
  受命调查该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官员。要是他的禀赋里多少再有一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门职业中得到高升。他到了出事地点,立刻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好像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很好教育的人,在赛马场上曾挥霍过大量钱财,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糊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说明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也不否认,可是却解释说,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时变得苍白异常,丝毫不能说明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很湿,说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榔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反复打击,那它就完全可以作武器,使驯马师遭到如此可怕的创伤致死。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非常感激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非常清楚,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这些关系有些什么重要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提出了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如此,"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意见是什么。"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正和他们的意见相反,"我的朋友又拉回话题说,"据我所知,警察们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人麻醉倒以后,用他事先设法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显然,他是打算把马偷走的。马辔头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必然把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就让门那么大敞着,把马牵到荒野上,在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被驯马师追上,这样自然就引起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贼把马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骑马脱缰逃走,现在正漂泊在荒野中。这就是警察们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是不大可靠的,可是所有其他解释则更是不可能的了。不管怎样,只要我到达现场,我会很快把情况查清的,在这以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如何能从当前情况向前跨进一步。"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塔维斯托克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生着蜷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发光。另一个人身材矮小,机警异常,非常干净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统靴子,修剪整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一个人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已经誉满英国侦探界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真感到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探查,我愿尽一切力量设法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到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我们的收获很少,"警长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愿意在天黑以前去看看现场,我们可以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轻捷地穿过德文郡的这个古雅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满脑子都是情况,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福尔摩斯偶尔问一问,或插一两句话。我颇感兴趣地注意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格雷戈里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完全一样。
  "法网已把菲茨罗伊·辛普森紧紧套住,"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还不确凿,如有新的进展,很可能推翻这种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测的。这样的话,情况就对辛普森不利了。"
  "那是毫无疑问的了。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痕。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却是非常确凿的。他对那匹失踪的名驹非常注意,又有毒害小马倌的嫌疑,他还在那晚暴雨中外出,并且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中。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把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呢?假如他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在他身上发现有复制的钥匙吗?是哪家药品商卖给他的烈性麻醉剂?首先,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名驹?他要女仆转交给看马房少年的那张纸,他自己又是怎么解释的呢?"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确实有一张十镑的纸币。不过你所提的其他疑难问题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于解决。他在这一地区并不是一个陌生人。每年夏季他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这把钥匙,既已达到使用目的,也许早已扔掉。那匹名驹可能在荒野中的坑穴里或在一个废旧矿坑里。"
  "至于那条领带,他怎么说的呢?"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可是却声称已经遗失了。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着。
  "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有一伙吉卜赛人在星期一夜晚来到距发生凶杀案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定,在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某些协议,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时,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现在那匹名驹不是可以仍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吗?"
  "这当然可能。"
  "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我也把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都检查过了。"
  "听说,就在附近不是还有一家驯马厩吗?"
  "对,这一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个比赛项目中下了很大赌注,再说,他对可怜的斯特雷克并不友好。不过,我们已经检查了这些马厩,没有发现他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没有什么关系吗?"
  "完全没有关系。"
  福尔摩斯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谈话中断了。几分钟以后,我们的马车已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相距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外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还有一群房屋遮断荒原,那就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仍仰靠在车座靠背上,双目远望着天空,出神地凝思着。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臂,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对不起,"福尔摩斯把身体转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正惊奇地望着他,福尔摩斯说道,"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根据以往的经验,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从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也许你愿意立刻就到犯罪现场去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稍停一停,查清一两个细节问题。我看,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到这里了吧?"
  "是的,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
  "他在你这里服务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对,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出色的仆人。"
  "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
  "我把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你如果愿意看,就去看吧。"
  "那太好啦。"
  我们都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方形锡盒,把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面前。这里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
  "这把刀子很奇特,"福尔摩斯说着,把刀拿起打量了一会,"我想,刀上有血迹,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子吧?华生,这样的刀子你一定很熟悉吧。"
  "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也这样想。刀刃非常精致,是作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暴雨中外出,又没有把它放到衣袋里,这倒是很奇怪的事。"
  "我们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在走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这本来不是一件得手的武器,可是或许在这种时刻这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非常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发票,开仆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来信件有时就寄到她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倒很阔绰呢,"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道,"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可不算便宜啰。不过,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到犯罪现场去了。"
  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正在过道等着,她走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面容憔悴,瘦削,显出近日来颇受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说道。
  "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到这里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尽全力去破案。"
  "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弄错了。"
  "哎呀!我可以发誓。你那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从来没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这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道了一下歉,就随着警长走出来了。走不多远,便穿过荒原来到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
  "我听说,那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是这样,那么大衣绝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有人放到这里的。"
  "对,是有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倒很值得注意。我发觉这里有许多足迹。不用说,从星期一夜晚起,有好多人到过这里。"
  "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统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伏身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这根蜡火柴上面裹着泥,猛然一看,好像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不能想象,我怎么会把它忽略了。"警长神情懊恼地说道。
  "它埋在泥土里,是不容易发现的,我所以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有意找它。"
  "怎么!你本来就料到可能找到这个吗?"
  "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统靴和地上的脚印一一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前进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我在周围一百码之内都仔细检查过了。"
  "的确!"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你既然这样说,我就不必再多此一举了。可是我倒愿意在天黑以前,在荒原上略微走一走,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可以熟悉一些,我想,为了讨个吉利,我把这块马蹄铁装在我衣袋里。"
  罗斯上校对我的伙伴这样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非常不耐烦,看了看他的表。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特别是,我们要不要向公众声明,把我们的那骑马的名字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
  "当然不必了,"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说道,"我一定能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
  "听到你的意见,我很高兴,先生,"罗斯上校说道,"请你在荒原上走一走之后,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返回,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一起在荒原上慢慢散步。夕阳冉冉隐没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我们面前广阔无垠的平原上沐浴着金光,晚霞洒射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可是面对这绚丽景色,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完全沉浸在深思之中。
  "华生,这样吧,"他终于说道,"我们先把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暂时放下,目前仅限于寻找马的下落。现在,假设在悲剧发生的当时或在悲剧发生后,这骑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爱合群的。按照它的本性,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怎么会在荒原上乱跑呢?假使如此,它一定会被人看到的。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这些人 平常一听说出了什么乱子,总是躲得远远的,唯恐被警察纠缠不休。他们是不会认为能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要是带上它,他们要冒很大风险而且一无所获,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
  "那么,马在哪里呢?"
  "我已经说过,它不是到金斯皮兰就是到梅普里通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就按这个假想去办,看结果怎么样。警长说过,这一片荒原的土质非常坚硬而且干燥,可是向梅普里通地势则愈来愈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个长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一定是非常潮湿的。要是我们的假定不错,那么这匹名驹必然会经过那里,我们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了。"
  我们边谈边走,兴致勃勃,几分钟以后,就走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走向左方,可是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并且看到他向我招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福尔摩斯从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一对照,竟完全吻合。
  "你瞧设想该是多么重要,"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戈里就缺乏这种素质。我们对已发生的事可能是什么有所设想,并按设想的情况去办,结果证明有道理。那我们就进行下去吧。"
  我们穿过湿软的低洼地段,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形开始下斜,重新发现了马蹄印,后来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光景,可是在梅普里通附近,却又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首先发现了它,他站在那里用手指点,脸上现出胜利的喜悦神情。在马蹄印旁边可以明显看出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开始这骑马是独行的。"我大声说道。
  "完全如此。开始它是独行的。嘿,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福尔摩斯吹起口哨,我们两个人追踪前进。福尔摩斯双目紧盯着足迹,可是我偶然向旁边一看,使我惊奇的是,我看到这同样的足迹又折回原方向。
  "华生,你真是好样的,"在我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说道,"你使我们少跑好多路,要不然我们就走回头路了。我们现在还按折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没有多远,足迹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中断了。我们刚一靠近马厩,一个马夫从里面跑出来。
  "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逗留,"那个人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要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那时有人来,他会接见的,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可是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赶走我,假如你愿意给的话,请等一会。"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这话,随即放回原处,一个面容狰狞可怕的老人从门内大踏步地走了出来,手中挥舞着一支猎鞭。
  "这是干什么,道森?!"他叫喊道,"不许闲谈!去干你的事!还有你们,你们究竟来干什么?"
  "我们要和你谈十分钟,我的好先生,"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
  "我没有时间和每个游手好闲的人谈话,我们这里不许生人停留。走开,要不然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俯身向前,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猛然跳起来,面红耳赤。
  "扯谎!"他高喊道,"无耻谎言!"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好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谈一谈好呢?"
  "啊,要是你愿意,请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
  "我不会让你等很久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现在,布朗先生,我完全听你吩咐。"
  过了有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和他重新走出来时,天上的红光已经完全暗下来了。我从来还没见过有谁会像赛拉斯·布朗那样一刹那间就有那么大的转变。他的面色灰白,额上满是汗珠,他的双手颤抖,手中的猎鞭像风中的细树枝一样摆动。他那种专横霸道的神情也一扫而光,畏缩地随在我的伙伴身旁,像一条狗跟着它的主人一样。
  "一定照您的指示去办。一定完全照办。"他说道。
  "一定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说道。他战战兢兢,好像从福尔摩斯的目光中看到了可怕的威力。
  "啊,是的,一定不会出错。保证出场。我要不要改变它?"
  福尔摩斯想了想,忽然纵声大笑,"不,不用了。"福尔摩斯说道,"我会写信通知你。不许耍花招,嗯,否则……"
  "啊,请相信我,请相信我!"
  "好,我想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一定听我的信。"布朗哆哆嗦嗦地向他伸过手来,福尔摩斯毫不理睬,转身就走,于是我们便向返回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
  "像赛拉斯·布朗这样一会儿气壮如牛、一会儿又胆小如鼠、而且奴气十足的,我倒很少见过呢。"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时,福尔摩斯说道。
  "那么说,马在他那里了?"
  "他原本虚声恫吓,想把事情赖掉。可是我把他那天早晨干的事说得分毫不差,因此他相信我当时是在瞅着他。你当然会注意到那个特殊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统靴正和它一样。还有,这种事当然不是下人们胆敢做的。根据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我对他说,他是怎么发觉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徘徊的,又是怎么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骑马名不虚传的白额头时,又是如何地喜出望外的,因为只有这骑马才能战败他下赌注的那一骑马,而不意竟然落到了自己的手中。后来我又叙述说,他开始一闪念间是如何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后来又是如何陡起邪念,想把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的,因而是怎样把马牵回来,藏在梅普里通的。我把这一切细节都讲给他听,他不得不认输,只想保全自己的生命了。"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过了吗?"
  "啊,像他这样的老马混子是诡计多端的。"
  "既然他为了切身利益可以伤害那匹名驹,可你现在还把马留在他手里,你难道不担心吗?"
  "我亲爱的伙计,他会像保护眼珠一样保护它的。因为他知道受宽大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那骑马的安全啊。"
  "我觉得罗斯上校无论如何不是一个肯宽恕别人的人。"
  "这件事并不取决于罗斯上校。我可以自行其是,根据自己的选择对掌握的情况多说或少说。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有利条件。华生,我不知道你是否发现,罗斯上校对我有点傲慢。现在我想拿他来稍微开开心。不要告诉他关于马的事。"
  "没有你的许可我一定不说。"
  "而且这件事与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相比,当然是微不足道的了。"
  "你打算追查凶手吗?"
  "正相反,我们两个人今天就乘夜车返回伦敦。"
  我朋友的话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们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而一开始调查研究就干得这么漂亮,现在他竟然要撒手回去,这可使我百思不解了。在我们返回驯马师寓所的途中,不论我怎样追问,他都绝口不谈此事。上校和警长早已在客厅等着我们。
  "我和我的朋友打算乘夜车返回城里,"福尔摩斯说道,"已经呼吸过你们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了,可真令人心旷神怡啊。"
  警长目瞪口呆,上校轻蔑地撇撇嘴。
  "这么说来你是对拿获杀害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凶手丧失信心了,"上校说道。
  福尔摩斯耸了耸双肩。
  "这有很大困难,"福尔摩斯说道,"可是我完全相信,你的马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请你准备好赛马骑师吧。我可以要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
  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
  "亲爱的格雷戈里,你把我需要的东西事先都准备齐全了。请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想向女仆问一个问题。"
  "我应该承认,对我们这位从伦敦来的顾问我颇为失望,"我的朋友刚一走出去,罗斯上校便直截了当地说道,"我看不出他来这儿以后有什么进展。"
  "至少他已向你保证,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说道。
  "是的,他向我保证了,"上校耸了耸双肩说道,"但愿他找到了我那骑马,证明他不是瞎说。"
  为了维护我的朋友,我正准备驳斥他,可是福尔摩斯又走进屋来。
  "先生们,"福尔摩斯说道,"现在我已经完全准备好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
  在我们上四轮马车时,一个小马倌给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便俯身向前,拉了拉小马倌的衣袖。
  "你们的围场里有一些绵羊,"福尔摩斯问道,"谁照料它们?"
  "是我,先生。"
  "你发现近来它们有什么毛病吗?"
  "啊,先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有三只跛足了。"
  我看出,福尔摩斯极为满意,因为他搓着双手,咧着嘴轻轻地笑了。
  "大胆的推测,华生,可推测得非常准,"福尔摩斯捏了一下我的手臂,说道,"格雷戈里,我劝你注意一下羊群中的这种奇异病症。走吧!车夫。"
  罗斯上校脸上的表情和以前一样,显出对我朋友的才能不十分相信的神态,可是我从警长脸上的表情看出,福尔摩斯的话使他非常注意。
  "你断定这是很重要的吗?"格雷戈里问道。
  "非常重要。"
  "你还要我注意其他一些问题吗?"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歇洛克·福尔摩斯提醒道。
  四天以后,我和福尔摩斯决定乘车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旁迎接我们,我们乘坐他那高大的马车到城外跑马场去。罗斯上校面色阴沉,态度非常冷淡。
  "直到现在我的马一点消息也没有,"上校说道。
  "我想你看到它,总能认得它吧?"福尔摩斯问道。
  上校极为恼怒。
  "我在赛马场已经二十年了,以前从来还没有听过这样的问题,"他说着,"连小孩子也认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怎么样?"
  "这才是奥妙之处呢。昨天是十五比一,可是差额越来越小了,现在竟跌到三比一。"
  "哈!"福尔摩斯说道,"分明是有人知道了什么消息。"
  马车驶抵看台的围墙,我看到赛马牌上参加赛马的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以四、五岁口为限。赛程:一英里五弗隆。每马交款五十镑。头名除金杯外得奖一千镑。第二名得奖三百镑。第三名得奖二百镑。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们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话上了,把准备好的另一骑马也撤出了比赛,"上校说道,"什么,那是什么?名驹银色白额马?"
  "银色白额马,五比四!"赛马赌客高声喊道,"银色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余赛马,五比四!"
  "所有的赛马都编了号,"我大声说道,"六骑马都出场了。"
  "六骑马都出场了?那么说,我的马也出来了,"上校异常焦急不安地喊道,"可是我没看到它,没有我那种颜色的马过来。"
  "刚跑过五匹,那匹一定是你的。"
  我正说着,有一匹矫健的栗色马慓悍地从磅马围栏内跑出来,从我们面前缓辔而过,马背上坐着上校那位众所周知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不是我的马,"马主人高喊道,"这骑马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你到底搞了什么鬼,福尔摩斯先生?"
  "喂,喂,我们来看它跑得怎样,"我的朋友沉着冷静地说道,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注意观看了几分钟,"太好了!开始得太好了!"他又突然喊道,"它们过来了,已经拐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望过去,赛马一直跑过来,情景异常壮观。六骑马原来紧挨在一起,甚至一条地毯可以把六骑马一铺盖上,可是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就跑到前面。可是,在它们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的力气已经耗尽了,而罗斯上校的名驹却一冲而上,驰过终点,比它的对手早到六马身长,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名列第三。
  "这样看来,真是我那骑马了,"上校把一只手遮到双眼上望着,气喘吁吁地说道,"我承认,我实在摸不着头脑。你不认为你把秘密保守得时间太久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了,上校,你马上会知道一切情况的。我们现在顺便一起去看看这骑马。它在这里,"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时我们已经走进磅马的围栏,这地方只准许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进去,只要用酒精把马面和马腿洗一洗,你就可以看到它就是那匹银色白额马。"
  "你真使我大吃一惊!"
  "我在盗马者手中找到了它,便擅自做主让它这样来参加马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这骑马看来非常健壮、良好。它一生中从来还没有像今天跑得这样好。我当初对你的才能有些怀疑,实在感到万分抱歉。你给我找到了马,替我做了件大好事,如果你能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你就更给我帮了大忙了。"
  "这件事,我也办到了。"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说道。
  上校和我都吃惊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问道:"你已经抓到他了?那么,他在哪里?"
  "他就在这里。"
  "这里!在哪儿?"
  "此刻就和我在一起。"
  上校气得满脸通红。
  "我完全承认我受到了你的好处,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可是我认为你刚才的话,不是恶作剧就是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认为你同罪犯有什么联系,上校,"福尔摩斯说道,"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良马光滑的马颈上。
  "这骑马!"上校和我两个人同时高声喊道。
  "是的,这骑马。假如我说明,它是为了自卫杀人,那就可以减轻它的罪过了。而约翰·斯特雷克是一个根本不值得你信任的人。现在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稍稍赢一点。我们再找适当的时机详细谈一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返回伦敦,我们的朋友详细地讲述星期一夜晚达特穆尔驯马厩里发生的那些事,和他的解决方法,使我们听得入了神,我料想,罗斯上校和我本人一样,觉得旅程是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道,"我根据报纸报道所形成的概念,是完全不正确的。可是这里仍然有一些迹象,如果不是被迫它细节所掩盖的话,那本来是非常重要的。我到德文郡去时,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罪犯。当然,那时我也曾看到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在我乘坐马车,刚好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具有重要的意义。你们该记得,在你们都从车上下来时,我那时正在出神,仍旧坐着不动。我是在对我自己的头脑感到惊异,我怎么竟能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
  "我承认,"上校说道,"甚至现在我也看不出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绝不是没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可是能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毫无疑问可以发现出来,可能就不会再吃下去。而咖喱正是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东西。不可能设想,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用。另一种特别怪诞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种巧合当然是难以置信的。因此,辛普森这个嫌疑就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落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选择咖喱羊肉供这天晚上的晚餐用。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坏作用。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接近这份菜肴而 未被女仆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以前,我了解到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启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进来,并且把马牵走,它竟毫不吠叫,没有惊动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为了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不怀好意,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他自己的小马倌呢?可是,我一下子想不出为什么。以前有过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败北上,然后为了欺骗,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用一些更有把握更阴险狡猾的手法。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后再作出结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总不会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拿它来当武器使用。正像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是有丰富经验的,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的伤痕,那是绝对显不出痕迹来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将慢慢出现些轻微的跛足,而这会被人当作是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可是却不会被人发现是一个肮脏的阴谋。"
  "恶棍!坏蛋!"上校大声嚷道。
  "我们已经清楚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而这样一匹烈马受到刀刺以后,一定高声嘶叫,因而会惊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所以绝对需要到野外去干这个勾当。"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是啊,经过检查他的东西以后,我非常幸运地不仅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甚至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老于世故的人,你当然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们一般人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所以我立即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并且另有一所住宅。从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件案子里一定有一个爱挥霍的女人。即使像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很难料想到他们能花二十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趁 其不备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过这件衣服的事,可是她闻所未闻,这使我很满意,说明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本能地感到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很容易地解决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期,一切就都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在那里他点起蜡烛,使人家看不到。辛普森在逃走时把领带丢了,斯特雷克把它捡起来,或许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突然一亮,马受到惊骇,出于动物的特异本能预感到有人要加害于它,便猛烈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干他那种细致的工作,不顾下雨,已经把他的大衣脱掉,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他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说得清楚吗?"
  "妙啊!"上校喊道,"妙啊!你好像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承认,我最后的一点推测是非常大胆的。在我看来,斯特雷克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他不经过试验是不会轻易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细致的手术的。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提了一个问题,甚至连我自己也感到惊奇,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回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顾客,他有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满身的债务,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除了一个问题以外。你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上校大声说道,"这骑马在哪里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过不了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吸吸烟,上校,我很高兴把其他一些细节讲给你听,一定会使你颇感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