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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史》第七章 圣科莱尔失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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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故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的兄弟——爱萨·惠特尼终日吸食鸦片,烟瘾很大。据我所知,是由于大学读书时的经历让他染上了这一恶习。当时他读了德·昆西对梦幻和激情的描绘后,就用鸦片酊浸泡烟草来吸,希望通过这一方式获得梦幻和激情的效果。像许多人一样,上瘾后才发觉上瘾容易摆脱难,所以他多年来便吸毒成癖,始终无法戒毒,亲朋好友对他无不又恨又怜。我至今仍记得他那副样子:面呈菜色,十分憔悴,耷拉着眼皮,二目无神,身体缩成一团蜷在一把椅子里,一副王孙落魄的窘相。
  1889年6月的一个夜晚,正当一般人开始打呵欠、抬眼望钟准备睡觉的时候,有人摁响了门铃。我马上从椅子里坐起身来,妻子很不高兴地把针线活放在膝盖上。
  她说:"有病人,你得出诊去。"
  虽然我已经忙了一整天,刚从外面回来,身心都十分疲惫, 但也只能叹了口气,准备出诊。
  一阵开门声和急促嘈杂的话音之后,是一阵快步走过地毡的声响。接着我们的房门突然大开,一位身穿深色呢绒衣服,头蒙黑纱的妇女走进屋来。
  "请原谅我的冒昧!"她尽量冷静地说,但很快便不能自已,快步走上前来,搂住我妻子的脖子,靠在她的肩上哭了起来。"噢!我的命真苦!"她哭着说,"要是有人能帮帮我该多好啊!"
  "啊!"我的妻子掀开她的面纱,喊道,"原来是你!凯特·惠特尼啊。你吓坏我了,凯特!我根本没有想到会是你!"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跑来找你。"事情总是这样——就像黑夜里的鸟儿把灯塔当作飞翔的目标和希望一样,人们一有发愁的事,就会想到我的妻子。
  "我们永远欢迎你!不过,先喝点酒,定定神儿,再说究竟发生什么了,或者我先让詹姆斯去睡觉,你看好吗?"
  "哦!不,不!你们两个我都要麻烦。是爱萨,他整整两天没回家了,我真担心他会出什么事!"
  我作为一个医生,我妻子作为她的一个老朋友和老同学,我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她向我们哭诉丈夫给她带来的苦恼了。每次我们都尽量找些类似这样的话来劝解她,今天也是如此——"你知道他可能会在哪里吗?"、"我们是不是可以去找一找?"
  她说她得到确切的消息,最近一段日子只要烟瘾一发作,他就到老城区最东边的一个鸦片馆去过瘾。不过以前,他还从来没有夜不归宿过,每到晚上他就抽搐着身体,整个人像瘫了一样回到家里,可是这次他已经外出两天两夜了。估计现在一准是躺在那儿,同那些码头上的社会渣滓一起过毒瘾。或者是正在呼呼大睡,好从鸦片的作用中缓过劲来。她确信到那个藏在天鹅闸巷黄金酒店里的鸦片馆能找到他。可是,她,一个年轻娇怯的女人家,又怎能闯进那样一个地方,从一群社会渣滓中把丈夫硬拖回家呢?
  这就是全部情况,而且当然办法也只有一个。我想是否我应该同她一起去呢?后来,我转念一想,她完全没有必要去。我是爱萨·惠特尼的医疗顾问,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对他的影响力更大。倘若我独自前往,也许问题能解决得更好些。我答应凯特,如果爱萨真在那里,我保证在两小时内雇辆出租马车把他送回家去。于是,十分钟后,我离开了那张扶手椅和温暖舒适的卧室,乘着一辆双轮小马车,向东疾驶。其实当时我就已觉得这趟差事有点莫名其妙,但是没想到后来它竟发展到离奇的程度了。
  好在这故事一开始并不复杂。天鹅闸巷是一条肮脏的小巷,藏在伦敦桥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后边。我在一家经营廉价成衣的商店和一家杜松子酒店之间,发现顺着一条陡峭的阶梯往下走,直通一个像山洞一样黑乎乎的豁口,就是我要寻访的那家烟馆。我叫马车停下来等着,自己便顺着楼梯往下走。楼梯的石级中部被日夜不息的醉汉们的双脚踩磨得凹了下去。门前挂着一盏灯光闪烁的油灯。借着灯光,我摸到门闩,走进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鸦片烟浓重的棕褐色雾气弥漫在屋里,一排排的木榻靠墙放着,像移民船前甲板下的水手舱一样。
  微弱的灯光里,隐约可以瞧见一群人东倒西歪地躺在木榻上。有的耸肩低头,有的屈膝蜷卧,有的向后仰着头,有的下巴朝天,他们蜷缩在各个角落里,茫然地打量着从外面进来的人。在黑影里,有不少地方闪烁着红色的亮点,忽明忽暗,这是他们吮吸金属烟斗锅里燃着的鸦片时发出的亮光。大多数人都是静悄悄地躺着,也有些人自言自语,还有人用一种奇怪的、低沉而单调的声音互相交谈,小声咬耳根——这种谈话有时滔滔不绝,嘟嘟囔囔,尽讲些自己的心事,对别人的话充耳不闻。远处,有一个小炭火盆,盆里的炭火烧得正旺。一个瘦高的老头坐在火盆旁边的一只三足木板凳上,两手托腮,胳膊肘支在膝盖上,两眼定定地望着炭火。
  我进屋时,一个面色惨白的伙计,看上去是个马来人,兴冲冲地走上前来,递给我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招呼我到一张空榻上去。我说,"谢谢,不过我不是冲着这个来的,我找我的一位朋友爱萨·惠特尼先生,他就在这里。"
  我右边有人蠕动身躯并发出喊声。我透过暗淡的灯光瞧见憔悴不堪的惠特尼。他面色苍白,身上邋里邋遢,睁着两只大眼睛盯着我。
  "天哪!华生!是你!"他说,他答话的样子显得既可怜又有些猥琐,似乎每条神经都处于紧张状态。"嘿,华生,现在几点了?"
  "快十点了。"
  "今天是几号?"
  "星期五,6月19日。"
  "天啊!我还以为是星期三呢。今天是星期三吧,你吓唬我干吗?"他垂下头,脸埋进两臂之间,放声哭起来。
  "今天的确是星期五,一点没错。你太太在家里一直等你两天了,你难道不害臊吗!"
  "对!我应当感到羞耻,不过你弄错了,华生,我才在这里呆了不过几个小时,抽了三四锅……我记不得抽了多少锅了。不过我马上跟你回去,我不能让凯特担惊受怕,我可怜的小凯特呀!你扶我一下!雇马车来了吗?"
  "我雇了一辆,正在外面等着。"
  "那好,我就坐车走吧。不过,我一定欠了账,看看我欠了多少,华生。我现在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连自己都照顾不过来了。"
  我走过狭窄过道,过道两旁都是躺满了人的木榻。我屏住呼吸,以免吸进鸦片那令人作呕和发晕的臭气。我到处找烟馆的老板。当我走过炭火盆旁的那个高个子身边时,有一只手突然猛地拉了一下我上衣的下摆,一个低低的声音说:"先走过去,然后再回头看我!"我清清楚楚听到了这两句话,低头一看,这话好像是我身边的老头说的。可是,此刻他还是和刚才一样全神贯注地坐在那里。他瘦得皮包骨头,满面皱纹,十分衰老,佝偻着背,一支烟枪耷拉在他的双膝中间,好像是因为他累得没了力气而滑脱下去的。我向前走了两步,回头看时,大吃一惊。我费了好大力气才忍住没有失声喊出来。他也转过身来,除了我,谁也看不清他。他已经舒展开身体了,脸上的皱纹也没了,昏花无神的双眼又变得炯炯有神。这时,坐在炭火盆边望着吃惊的我而咧着嘴笑的,竟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悄悄示意我到他身边去,随即转过身去,以侧面朝向众人,又显出一副哆哆嗦嗦、随口乱说的老糊涂相。
  "福尔摩斯!"我低声说,"你到这个烟馆来干什么?"
  "小心!小点声!"他警觉地说,"我耳朵很好使。要是你肯帮忙把你那位瘾君子朋友打发掉,我很乐意和你说几句话。"
  "我让一辆小马车等在外面。"
  "那就让他坐马车回去吧!你尽管放心,他显然已经没有力气惹是生非了。我建议你托马车夫给尊夫人带个便条,告诉她咱们又凑到一块儿啦。你在外边稍等片刻,五分钟后我马上出来。"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要求都让人觉得难以拒绝,因为他总是用一种很巧妙、很温和的方式极其坚决而明确地提出来。总之,他让我觉得,只要惠特尼一登上马车,我就完成任务了。接下来嘛,当然要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进行一次非同一般的猎奇探险活动了。不过对他而言,探险几乎是家常便饭。我花了几分钟时间写便条,替惠特尼付了账,把他送上车,看着他坐着车往家的方向走,直到车子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不一会儿,鸦片烟馆里走出来一个老人,他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我们一起在街上大约走了两条街的路程,他一直驼着背,东摇西晃,步履蹒跚。当他迅速地向四周打量了一下,确信无人跟踪后,便站直了身体,畅快地大笑起来。
  "华生,我估计,"他说,"你是不是以为我除了有注射可卡因和其他一些从医学观点来看对身体并无大碍的小毛病之外,又迷上鸦片了?"
  "在那里看到你当然很让我意外。"
  "不过我在那里看见你更惊讶。"
  "我是来找我的朋友惠特尼的。"
  "我可是来找我的一个对头的。"
  "对头?"
  "不错,是我的一个天敌,或者也可以说是我的一个猎物。简单地跟你说吧,华生,我正在进行一场很不寻常的侦查。我打算从这些烟鬼的闲言碎语中找到一条线索,就像我从前干过的那样。如果有人能从烟馆里认出我来,那么,要不了多长时间,我就没命了。因为以前我曾为了破案到那里侦查过,那个开烟馆的无赖印度阿三曾发誓一定要找我报仇。保罗码头附近拐角地方的那栋房子后面有一个活板门,它能告诉我们一些月黑风高之夜在那里发生过的稀奇古怪的事情。"
  "什么!你说的不会是些尸体吧?"
  "唉,华生,就是那些尸体。如果我们能从每一个死在那个烟馆里的倒霉蛋身上得到一千镑,我们就发财啦。这里是沿河一带发生图财害命等残忍勾当最猖獗的地方。我怕奈威尔·圣科莱尔能活着进去,可未必能活着出来。但是我们的圈套就应当设在这里。"他把两个食指放在嘴唇之间,吹出尖锐的口哨声,同样信号的哨声在远处也回应起来,不久就传来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得得的马蹄声。
  一辆高篷双轮单马车从暗中驶出,两旁吊灯射出两道黄色的灯光。福尔摩斯说:"现在,华生,你还愿意跟我一块去吗?"
  "如果对你能有所帮助,我很愿意去。"
  "噢,患难见知交;你会对我很有帮助的。我在杉园的房间里有两张床铺。"
  "杉园?"
  "对,就是圣科莱尔先生的房子。我侦查时常住在那里。"
  "它在什么地方?"
  "在肯特郡,离李镇不远,大概需要跑上二十来里路。"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那是当然喽,不过不久你就会明白所有的情况的。上车吧!好了,不麻烦你了,约翰,这是半克朗。明天大约十一点钟的时候在这里等着我。来,把马缰绳给我,明天见。"
  他轻轻抽了那马一鞭子,马就飞快地跑了起来。穿过一条条黑黝黝的寂静无人的街道,然后,路面渐渐宽阔起来,最后飞奔过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桥下黑沉沉的河水缓缓地流着。向前望去,又是一片尽是砖堆和灰泥的荒地,四野静悄悄的,只有巡逻警察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或者偶尔传来某些忘了回家的狂欢作乐者在归途中的喊叫声,此后又是长久的寂静。天空中缓缓地飘过一堆散乱的云,一两颗星星散落在云缝里发出微弱的光芒。在一片沉寂中,福尔摩斯架着车前进。他的头耷拉在胸前,仿佛在思考。我坐在他身边,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案子,让他如此费神,但又不敢打断他的思路。我们驾着车子走出好几里,来到郊外别墅区的边缘,这时福尔摩斯才晃晃身子,耸耸肩,点燃烟斗,脸上露出得意甚至有些自负的样子。
  "你天生谨慎,华生,"他说,"这是作为助手很难得的素质。可我认为,同别人交流应该是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我觉得任务艰巨,因为我无法保证自己的想法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我不知道今晚见到那位年轻的、十分可爱的女士时该说些什么。"
  "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在我们到达李镇前,我还有时间把基本案情告诉你。它看起来好像很简单,但是,我还是一头雾水。线索当然有很多,但我理不清头绪。现在,我简单地给你讲一下基本情况,也许你能比我看得更清楚些。"
  "好吧,你讲讲看。"
  "案发的具体时间是1884年5月,也就是几年前的事了。李镇来了位名叫奈威尔·圣科莱尔的先生。显然,他很有钱,买了一座大别墅,把庭园整治得很漂亮,显得很豪华。慢慢地他和附近的许多人都交上朋友。1887年,他娶了妻,妻子是当地一家酿酒商的女儿,两人生了两个孩子。奈威尔·圣科莱尔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都有投资。他习惯于每天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坐火车从坎农街回来。他今年三十七岁,没有什么不好的毛病,称得上是个好丈夫和好父亲,而且和人们的关系也都很好。另外,据我们调查,目前他的全部债务,是八十八镑十先令,而他在首都郡银行里的存款就有二百二十镑。因此,我不相信他会为财务问题发愁。
  上星期一,圣科莱尔先生一大早就进城去了。出发前他说要办两件重要的事情,还说要给小儿子带一盒积木回来。很凑巧,就在当天,他离家后不久,他太太收到一封电报。电报说她一直等着的那个贵重的包裹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了,让她去取。如果你熟悉伦敦的街道,一定知道公司的办事处是在弗雷斯诺街。那条街有一条岔道通向天鹅闸巷,就是今晚我们见面的地方。圣科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进城了,她在商店买了些东西,然后就到公司办事处去,取了包裹,回车站走过天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听清楚了吗?"
  "我想我很清楚。"
  "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星期一那天很热,圣科莱尔太太走得很慢。她四下看了看,希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不喜欢周围的那些街道。正当她慢慢走着经过天鹅闸巷时,突然听见一声喊叫或者说是哭号,然后她看到她的丈夫奈威尔·圣科莱尔正从三层楼的窗口向下望着她,好像还冲她招手,她当时吓得浑身冰凉。那窗户是开着的,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丈夫的脸,据她说他当时很激动,也很吓人。他拼命地向她挥手,但刹那之后又忽然消失了,好像身后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一把把他猛地拉回去了一样。女人的眼睛尤其敏锐,她很清楚地注意到是她丈夫,穿的虽然是早上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可是脖子上没有硬领,胸前也没有领带。这很奇怪。
  她想奈威尔·圣科莱尔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便顺着台阶飞奔下去-就是今晚你发现我呆过的那个烟馆-闯进那栋房子的前屋,当她穿过屋子想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在楼梯口,她遇到了那个印度阿三,他把她推了回来。接着又来了一个丹麦人帮忙,一起把她推到街上。
  她心里满是忧虑和恐惧,急忙沿着小巷冲了出去。还算幸运,在弗雷斯诺街头,遇见了正在去值岗上班途中的一位巡官和几名巡捕,那巡官同两名巡捕陪她回去。尽管那烟馆老板再三阻拦,他们仍然进入了刚才发现圣科莱尔先生的那间屋子。可那里看不出有他呆过的迹象。事实上,在整个那层楼上,除了见到一个跛着脚,长得十分丑陋的家伙似乎在那里住家外,没有见到其他任何人。这家伙和那个印度人都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过那层楼的前屋。这时,奈威尔·圣科莱尔太太突然大喊一声,猛扑到桌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掀起盒盖,哗地往外一倒,倒出来一大堆儿童玩具积木,就是奈威尔·圣科莱尔早上答应要给儿子带回家去的玩具。
  看到这些儿童玩具,还有瘸子脸上明显的慌张的表情,巡官觉察到这是件十分严重的案件。他们仔细检查了所有房间,发现屋内的一切都与一件可怕的案子有关。前屋摆设十分朴素,是住人用的。它通向一间小卧室,由小卧室望出去,可以看到一段码头的背部。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有一窄长地段,退潮时是陆地,涨潮时则为至少四英尺深的河水所淹没。卧室的窗户很宽,可以从下面打开。检查房间时,他们在窗框上发现了斑斑的血迹,卧室的地板上也有几滴。在前屋中,巡官猛地拉开一条帘子,在帘子后面发现有圣科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除了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一样不缺,全在那里。但是从这些衣物上都看不出有什么暴行的痕迹,同时也找不到圣科莱尔先生的踪影。显然他一定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出路。从窗框上那些不祥的血迹看来,他想游泳逃生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发生这幕悲剧的时候,正是涨潮。
  再看一下与本案有牵连的歹徒们吧。那个印度阿三是个远近闻名作恶多端的家伙。不过,按圣科莱尔太太的说法,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以后仅仅几秒钟,那个印度人就已经在楼梯角那里了。所以他至多不过是一个帮凶。他辩解说他什么也不知道,也不知道楼上租户休·布恩都做了些什么。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会出现在那屋子里。
  这是印度阿三老板交代的情况。住在三层楼的那个阴险的瘸子,一定是最后亲眼看见圣科莱尔先生的人。他叫休·布恩,常到伦敦旧城区来的人都认识他。他靠乞讨维持生活,因为怕警察管制,就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从针线街往下走不远,向左拐,你会看到一个小墙角,那就是他的存身之处。他每天都盘着腿坐在那里,膝上放几盒火柴。因为他有着那副可怜相,好心的人们慷慨地把钱落雨般地投进他身边的一顶油腻的皮革帽子里。在我觉得有必要了解他乞讨为生的情况以前,不止一次地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只有在了解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他一会儿就可以收获许多。你知道,他长得那么奇怪,谁从他身边经过都忍不住要看上一眼。他和一般乞丐很不同:长着一头蓬松的红头发;苍白的面孔上长了一块可怕的伤疤,这使他显得更加难看,这块伤疤,一经收缩就把上唇的外部边缘翻卷上去了;下巴活像哈巴狗,锐利的黑眼睛和头发的颜色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且,无论过路人投给他什么破烂东西,他都有话可说,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他的智力也非同一般。现在我们知道的关于他的其他情况就是他寄宿在烟馆里,并最后看到了我们想寻找的那位先生。"
  "可他是一个瘸子!"我说,"他那样一个人能对付得了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吗?"
  "如果从走路一瘸一拐这点来说,他是个残废人;但是,在其他方面,他应该是营养充足而且力气很大。你医学方面的常识很丰富,所以应该知道,如果身体的某一方面有缺陷,那么其他方面往往会得到更有力的补偿。"
  "请继续讲下去。"
  "一见窗框上的血迹,圣科莱尔太太就晕了过去,一位巡捕用车把她送回了家,因为她留在现场对侦查也没有什么帮助。负责本案的是巴顿警官,他将房屋全部仔细察看过了,但没有发现其他对破案有启发的线索。他当时应该把休·布恩立刻逮捕起来,但他没有。这个错误使休·布恩得到了几分钟时间和他那印度朋友互相串供。不过,他们很快就纠正了这一错误——拘捕了休·布恩并进行了搜查,可是并未发现任何可以将他定罪的证据。休·布恩的汗衫右手袖子上的确有些血斑,但他的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的地方被刀割破了,所以他说血是从那里流出来的;他还说窗户上被发现的血斑是因为不大工夫以前他曾到窗户那边去过。他拒不承认曾见过圣科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说,他也很奇怪为什么会在他的房间里发现圣科莱尔的衣物,而对圣科莱尔太太所说的话,他认为一定是她发疯了,或者是在做梦。尽管他大声反抗,后来还是被带到警察局去了。同时,那里留有警官,他们希望在退潮后能找到一些新的线索。
  后来果然找到了,但不是圣科莱尔本人——其实大家也害怕找到他的尸体——找到的是他的上衣,上衣赤裸裸地出现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猜猜看他们在衣袋里发现了些什么?"
  "我猜不出。"
  "没错,我想你是猜不到的。每个口袋里都装满了便士和半便士——共有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难怪潮水没有卷走上衣。可是他的躯体就没有这么幸运了。退潮时,水势又急又猛。看来很可能是潮水把剥光了的躯体冲进了河里,而这沉甸甸的上衣却留了下来。"
  "但是,你刚才说,圣科莱尔所有其他的衣服都在屋子里,难道他身上只穿了一件上衣?"
  "不会的,可是这么说也许有一定道理。如果是布恩把奈威尔·圣科莱尔推出窗外的,然后他会干什么呢?——虽然当时没有目击证人,但我想他当然会马上想到如何处理掉那些衣服,从而避免罪行暴露。所以他会抓起衣服来,扔到窗外去。而在他往外抛的一刹那,他突然想到:如果浮力把上衣浮出水面,事情就有可能败露。但他这时已听到那位太太为要上楼而在楼下吵闹的声音,而且也许他已从他的印度同伙那里听说有一批巡捕正顺着大街朝这个方向急匆匆地跑过来。因此时间紧急,刻不容缓,他一下想到他在乞讨中积累起来的银钱,于是冲到密藏银钱的地方。那些硬币,他当然是能抓起多少,就抓多少,尽量往衣袋里塞,以此来确保上衣能够安全留在水底。把这件上衣抛了出去以后,他还想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别的衣服,但他听到楼下匆促的脚步声,这时巡捕已经上楼来了,他什么也来不及做,只好把窗户关上。"
  "听起来好像能讲得通。"
  "咱们就权当这个假设最符合事实吧,因为还没有比这更好的假定。我前面讲过,警察逮捕并关押了休·布恩,可是他们不能证实他有前科。而且人所共知多年以来他以乞讨为生,他的生活看上去十分安静而且对人们并不构成威胁。事情就这么僵持着,应该解决的问题依然还是问题,一时半会儿还解决不了。你比如说:奈威尔·圣科莱尔到烟馆里去干什么?他在那里遇到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与他的失踪有什么联系?我必须承认:在我以往经办的所有案件中,没有一个像本案一样,乍一看以为一目了然,很简单,可实际上却是云山雾罩,困难重重。"
  在福尔摩斯向我详细介绍案中一个又一个谜团之时,我们乘坐的马车驶出城市的郊区,远远地把那些星星点点散落的房子甩在后面。最后,马车在两旁有篱笆的乡间小道上辚辚而行。当他讲完时,我们正行驶在两个稀稀落落的村落之间,看到几家窗户里闪烁着灯光。
  "这里是李镇的郊区,"福尔摩斯说,"你看,我们是从米德尔赛克斯出发的,穿过萨里郡的一角,最后到达了肯特郡。在我们短暂的行程中,竟路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看那树丛中的灯光,那就是杉园。有一位女士现在正坐在灯旁,忧心如焚地等待着我们的到来,她竖起耳朵凝神静听,想必此刻已经听到我们马蹄的得得声了。"
  "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处理这件案子呢?"
  "因为大量事实都需要在这里进行侦察。圣科莱尔太太已经体贴地为我安排了两间屋子。你放心,对你——我的朋友兼伙伴她一定也会热烈欢迎。华生,在我还没有她丈夫的确切消息前,我可真怕见到她。到啦。"
  马车在一栋大别墅前停下,这座别墅坐落在庭园之中。一个马童跑过来,拉住了马头。我跳下车,跟着福尔摩斯走上一条碎石道,这条小小的弯曲的碎石道通往楼前。我们走近楼前时,楼门大开着,一位雪白皮肤,金黄头发的年轻女子在门口等候。她穿着一身浅色细纱布的衣服,衣服的颈口和腕口处镶着少许粉红色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她亭亭玉立地立在灯光下,一手扶着门,一手半举着,神情间透着焦急。她微微弯腰,却扬起一张粉面,目光渴望地凝视着我们,朱唇微启,欲说还休。
  "啊?"她喊道,"有进展吗?"随后,她看出我们是两个人,起先还满怀希望地询问,可是看到福尔摩斯只是摇头耸肩,就转而发出凄苦的呻吟了。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有坏消息吗?"
  "也没有。"
  "谢天谢地!请进来吧!累了一整天,你们辛苦了。"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我过去接的几个案子里,他给了我极大的帮助,这次我很幸运能把他请来和我一同调查本案。"
  "见到您我很高兴,"她热烈地和我握手,"如果我们招待不周,请您原谅。这件事对我们的打击实在是太大,太突然了。"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了,您也不必跟我客气。如果我对您或者对我的老朋友能够有所帮助,那么,我就很高兴了。"
  我们走进了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桌上已经摆好了冷餐,"福尔摩斯先生,"圣科莱尔太太说, "我很想直截了当地问您一两个问题,请您给一个坦率的答复。"
  "好的,太太。"
  "您放心,我不会歇斯底里的,也不会动不动就晕倒。我只是想听听您关于此事真实的看法。"
  "关于哪一点?"
  "您跟我说实话,您认为奈威尔还活着吗?"
  这个问题把歇洛克·福尔摩斯难住了。"说老实话,说啊!"她央求着,这时福尔摩斯正仰身坐在一张柳条椅里。圣科莱尔太太站在地毯上俯视着他。
  "好吧,太太,说老实话,我不认为他还活着。"
  "你认为他死了?"
  "是的。"
  "被谋杀了?"
  "我想不是的。也有可能是的。"
  "他在哪一天遇害的?"
  "星期一。"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我今天接到他的来信了,您能否解释一下这又是怎么一回事?"福尔摩斯好像触了电一般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什么?"他吼道。
  "是的,今天。"她微笑地站着,把一张小纸条举得高高的。
  "能让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
  他急切地抓住那张纸条,把它摊开在桌子上,挪过灯来,一点儿一点儿地仔细看着。我离开座椅,在他背后注视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糙,上面盖着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昨天,因为此时已过了午夜。
  "字写得很潦草,"福尔摩斯喃喃地说,"这肯定不是您先生写的,夫人。"
  "可是信的确是他的。"
  "但这信封不知是谁写的,而且他还去问过地址。"
  "为什么这么说?"
  "您看这人名,完全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其余的字呈灰黑色,说明这是在写后是用吸墨纸吸过的。如果是一气写成,再用吸墨纸吸过,那么就不会有些字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就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虽然是件小事,但是没有什么比小事更能说明问题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信。哈!随信还附了东西呢!"
  "是的,有一枚戒指,他的图章戒指。"
  "您确信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是的,这是他其中的一种笔迹。"
  "一种?"
  "是他匆忙写就的草书,和平时的笔迹不一样,可是我完全认得出来。"
  亲爱的:别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已铸成大错,也许纠正它需要费些时间。请耐心等待。
  奈威尔"这信是用铅笔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写的,纸上没有水纹。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信的人大拇指很脏。哈!信封的口盖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封这封信的人还一直在嚼烟草。太太,您敢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敢肯定,这是奈威尔写的。"
  "信和戒指还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喏,圣科莱尔太太,事情很清楚了,虽然我还没把握说危险已经过去了。"
  "那么他一定尚在人间了,福尔摩斯先生。"
  "是的,除非有人精心伪造了笔迹,来引诱我们走入歧途。但那戒指并不能说明什么,它可以从他手上取下来!"
  "不,不,这是他的亲手笔迹!"
  "那就好。不过,它或许是星期一写的,直到今天才寄出来。"
  "这倒有可能。"
  "这么说,在这段时间里也可能发生了许多事。"
  "您可别净打击我,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准没出事。我们两个之间,有一种敏锐的感应。万一他遭到不幸,我应当会有感觉的。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割破了手,而我在餐室里,就感觉到出了什么事,所以马上跑上楼去。您想我对这样一桩小事都反应得这么快,那么对于他的死亡,我又怎么会没有感应呢?"
  "您说的我见过很多,而且我也知道妇女的直觉或许会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更有用。在这封信里,您的确为您的看法找到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不过,如果您的丈夫还活着,而且还能写信,他为什么还待在外面不回家呢?"
  "我想不出原因,这很让人费解。"
  "星期一那天,他离开您时,没有说些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望见他时是不是非常吃惊?"
  "是的。"
  "窗户是开着的吗?"
  "是的。"
  "那么,他应该有可能叫您了?"
  "是的。"
  "但据我所知,他仅仅发出了不清楚的喊声。"
  "对。"
  "您认为他是在呼救吗?"
  "是的,他双手挥舞着。"
  "但是,那也可能是一种吃惊的叫喊——他出乎意料地看到了您,所以很惊奇,举起了双手,是吗?"
  "有这种可能。"
  "您认为是有人硬把他拽回去的吗?"
  "他很突然地一下子就不见了。"
  "他也可能是一下子跳回去了呀。在房里您没有看见其他人吧?"
  "没有,但是那个可怕的家伙承认他曾在那里,还有那个印度阿三在楼梯脚下。"
  "您当时看到,您的丈夫穿的还是他平常那身衣服吗?"
  "是的,但没了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露着脖子。"
  "他以前有没有提到过天鹅闸巷?"
  "从来没有。"
  "他有没有抽过鸦片的任何迹象呢?"
  "从来没有。"
  "谢谢您,圣科莱尔太太,这些要点正是我希望弄得清楚的。先让我们吃点晚饭,然后睡一觉,因为明天也许要整整忙一天呢。"
  她为我们准备了一间宽敞舒适的房子,两张床铺。经过这一夜的奔波之后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所以很快就钻到被窝里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没有——当他心存疑难时,就会连续数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从各个角度来分析问题,直到水落石出,或是深信自己搜集的材料已充分时才肯罢休。我马上意识到:他准备通宵达旦地坐着。他脱了上衣和背心,换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然后就在屋子里到处乱找,把床上的枕头以及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收拢到一起。他用这些东西铺成一个东方式的沙发,盘腿坐在上面,面前放一盎司味道很冲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他嘴里叼着一只欧石南根雕成的旧烟斗,端坐在幽暗的灯光里,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一角。蓝色的烟雾在他嘴边盘旋缭绕,冉冉上升。他一声不响,一动不动。忐忑的灯光,正照在他那山鹰般坚定的脸上。我不久就睡着了,而他就那样坐着。有时我从梦中惊醒,看见他还是这样坐着。最后,我睁开双眼,夏日的朝阳射进屋子里。那烟斗依然叼在他的嘴里,轻烟袅袅。屋里弥漫着浓重的烟雾,昨晚看到的一堆板烟丝,全都不见了。
  "你醒了吗,华生?"他问道。
  "醒了。"
  "想不想早上驾车出去玩玩?"
  "好的!"
  "那么赶快穿上衣服吧。虽然谁都还没起,可我知道那小马僮住的地方,我们很快就会把马车弄出来。"他边说边咯咯地笑了起来,眼睛里闪着光芒,和昨夜那个苦思冥想的他判若两人。
  穿衣服时我看了一下表。难怪还没有人起身,才四点二十五分。我刚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回来了,他说马童正在套车。
  "我要检验一下我的理论,"他边说边拉上他的靴子,"华生,告诉你,你现在正站在全欧洲的最笨的糊涂虫面前!人们应该一脚把我从这儿踢到查林克罗斯去!不过我认为现在我已经找到了破案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微笑着问道。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说,"我不是在开玩笑。"看见我将信将疑,他就继续说下去。"我从那里出来,已经把它拿出来放进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了。走吧,伙计,去瞧瞧这把钥匙能不能开得开锁。"
  我们轻步慢行走下楼梯,一出房间就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套好的马车停在路边,那个衣服尚未穿好的马童在马头一侧等着我们。我们跃身跳上车,顺着伦敦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运载蔬菜进城的马车在移动,可是路旁两侧的一排排别墅仍然悄无声息,仿佛梦中的城市一样死气沉沉。
  "从某些方面来看,这是一桩奇案。"福尔摩斯说着,顺手一鞭马车跑得更快了,"我承认我曾经像鼹鼠一样盲目过。不过晚些知道总比不知道强。"
  当我们驱车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城里最早起的人也才刚刚睡醒,探头到窗外看一眼曙光。马车驶过滑铁卢桥,飞快地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布街。警务人员都和福尔摩斯很熟,门旁两个巡捕向他敬礼。一个巡捕牵住马头,另一个便引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
  "是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
  "啊!布雷兹特里特,你好!"一位巡官走下石板坡的甬道,他身材高大魁伟,头戴鸭舌便帽,身穿带有盘花纽扣的夹克衫。"我想同你单独谈谈,布雷兹特里特。"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请到我屋里来。"
  这是一间类似办公室的小房间,桌上放着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一架电话挂在墙上。巡官挨着桌子坐下。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福尔摩斯先生?"
  "我来是因为乞丐休·布恩。有人指控他与李镇奈威尔·圣科莱尔先生的失踪一案有关。"
  "是的,他因此被押到这里来候审。"
  "这我知道。他现在还在这里吗?"
  "是的,在单人牢房里。"
  "他捣乱吗?"
  "不,一点也不捣乱。不过这坏蛋脏透了。"
  "很脏?"
  "对,我们只能强迫他洗了洗手。他的脸简直黑得像个补锅匠一样。哼,等案子结了,他必须得按监狱的规定洗个澡。真的,如果您见了他,就不会认为我夸大其词。"
  "我很想见见他。"
  "您想见他?那简单,请跟我来。这提包您就撂在这里吧。"
  "不,我想我最好还是拿着。"
  "好吧,请跟我来!"他领着我们走下一条甬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楼梯下去,下面就是一处墙上刷了白灰的走廊,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靠右边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巡官说着往里瞧了瞧。
  "他睡着了,"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两人从隔栅往里望,那囚犯脸朝我们躺着,正在呼呼大睡,呼吸缓慢而又深沉。他中等身材,穿着和他的乞丐身份相称的粗料子衣服,贴身穿的一件染过色的衬衫从破烂的上衣裂缝处露了出来。正如巡官所说,他肮脏得令人难以置信。可是他脸上的污垢还是掩盖不了他那令人生厌的丑陋的面容: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露出三颗牙齿,像是一直在嗥叫,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低低地盖着两眼和前额。
  "很帅吧,是不是?"巡官说。
  "他的确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倒是有一个主意,而且还带了些家伙过来。"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取出了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这让我大吃一惊。
  "嘻,嘻!您真爱开玩笑!"巡官轻轻地笑了。
  "如果您肯帮我个忙,悄悄打开这牢门,咱们很快就会让他变得体面一些。"
  "行,这有什么?!"巡官说,"他这样子对于布街看守所实在是有碍观瞻。"他把钥匙插进门锁里面,我们悄悄地走进牢房。那睡着的家伙翻翻身子,又睡着了。福尔摩斯弯下腰,把海绵在水罐里蘸湿了,使劲地在囚犯的脸上上下左右擦了几下。
  "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他喊道,"这位是肯特郡李镇的奈威尔·圣科莱尔先生。"
  当时的那种场面,我想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就像从树上或是海绵上剥了一层皮一样,这人脸上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他脸上横缝着的那道难看的伤疤也不见了,同时那显出一副可憎的冷笑的歪唇也消失了。福尔摩斯使劲一揪,他那头蓬松的红发一下子掉了。这时,从床上坐起来的是一个很清秀的人,他皮肤光滑,一头黑发,但是脸色苍白、愁眉不展,似乎心事重重。他揉了揉眼睛,定定神,打量了一下周围,仍然睡意蒙眬,不知所以。忽然他意识到被人识破了,不由得一声尖叫扑到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
  "天啊!"巡官惊叫道,"真的,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人!我看过他的相片。"
  圣科莱尔转过身来,一副听天由命、满不在乎的架势,说,"是我又怎样?"他说,"请问,你们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呢?"
  "控告你杀害奈威尔·圣……哦,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当作自杀未遂案,否则还真不能控告你犯了这个罪。"巡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干了二十七年警察了,这次可真该得奖了。"
  "如果我是奈威尔·圣科莱尔先生,那么我就没犯什么罪。所以,我受到非法拘留。"
  "你是没有犯罪,但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要是你对你妻子有更多信任的话,你也许会干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孩子,"圣科莱尔呻吟道,"愿上帝保佑,我不想让他们为我做过的事感到羞愧。天哪!这讲出去多让人难为情啊!我该怎么办?"
  福尔摩斯坐到他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法庭来调查这件事情的话,"他说,"当然就有可能会宣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务当局相信:他们没有十分的把握控告你,我想没必要把你案子的详情公之于众。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会把你的供述记录下来的。这样,这案子就不用提交法庭审理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兴奋地高喊起来,"我宁愿遭受拘禁,唉,甚至是被处死,也不愿使我那见不得人的秘密成为家庭的耻辱,留给我的孩子们。
  你们是至今为止唯一听到我身世的人。我是切斯特菲尔德小学校长的儿子,从小在那里受到极好的教育。青年时我特别喜爱旅行,喜欢演戏,后来在伦敦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想要组织一系列反映大城市里乞丐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方面的稿件,这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只有自己装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必需的素材。因为我当过演员,精通一些化装秘诀,而且曾因化装技巧的高超在剧场后台引起过轰动,所以化装对我很容易。我先用油色涂改脸的颜色,然后为了能引起人们的同情,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翻卷起来,然后戴上一头红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选定一个地方蹲了下来,表面上是火柴小贩,实际上是当乞丐。我这样干了几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竟然发现总共有二十六个先令和四个便士,这让我颇为吃惊。
  写完报道后,我就把这些事置之脑后了。直到有一天,我为一位朋友做担保,没想到竟因此接到一张传票要我赔偿二十五镑。我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这才忽然想起这段经历来。我央求债主给我半个月时间筹款,又向老板请了几天假,然后就化装成乞丐,到城里去乞讨。过了十天,我凑足了钱,还了这笔债。
  这么一来,我懂得了:只要往脸上抹上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两英镑,而如果再要我辛辛苦苦一星期却赚那点可怜巴巴的小钱,这怎么可能呢?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金钱占了上风,我结束了记者生涯,一天天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借着我那副可怕的面容打动人们的恻隐之心,挣了不少的钱。我的秘密只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我住的天鹅闸巷那家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里我每天早晨以一个邋遢乞丐的面目出现,到晚上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我出了很高的房租,所以他一直为我保密。
  不久,我发现我积攒的钱已经很多了。我的意思不是说,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当然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善于化装,巧于应对,而且对这两方面越来越精通。城里的人都很关照我,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源源不断地流进我的口袋,如果哪天少于两英镑,那就算是很不走运了。
  钱越多,我的野心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结了婚成了家,没有人怀疑过我的真正身份。我的亲爱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知道我究竟做什么生意。
  上个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无意中向窗外一望,忽见我妻子正站在街心,直视着我。我害怕极了,惊叫一声,连忙用手臂挡住脸,立即跑去找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住任何上楼来找我的人。我听见妻子在楼下的声音,知道她一时还上不来,就赶紧脱下衣服,换上乞丐的装束,涂上颜色,戴上假发。这样,即使我妻子也认不出我来。不过马上我又想到也许她会在这屋子里搜查,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于是我忙把窗户打开,但由于用力过猛,竟又碰破了我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创口。平常我讨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这时我抓出其中的铜板塞在上衣兜里,衣服因装满铜板而变得沉甸甸的,我把它扔出窗外,随即就沉到泰晤士河里不见了。本来也想把其他衣服扔下去,但是就在此时,有些警察已经冲上楼了。我承认,我很欣慰他们没有认出我就是圣科莱尔,而是把我当作谋杀奈威尔·圣科莱尔的嫌疑犯逮了起来。
  我当时已下定决心长期装作乞丐,所以宁愿脸上脏些也不愿洗。我知道我太太一定很着急,所以就取下戒指,乘警察不备,托付给那印度阿三交给她,还匆匆写了几行字让阿三一并带给她,叫她不必害怕。"
  "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天啊!这一个星期她一定很痛苦!"
  "我们看住了那个印度阿三,"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我敢说,他要想把信寄出去又不被发现是很困难的。大概他把信又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这几天又把它忘得干干净净的。"
  "我想是这样的,"福尔摩斯点点头表示同意,"肯定没错。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骗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几次,但是,那对我来说只是一点罚款而已。"
  "不过事情必须到此为止,"布雷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察局不声张出去,那么必须是休·布恩从此消失。"
  "我已经最郑重地发过誓了。"
  "要是这样,我想也就不必再深究下去了。可是,如果你再犯,我们就要把事实公布出来了。福尔摩斯先生,非常感谢您帮助我们查清这个案子!您能告诉我您是怎样得出这个答案的吗?"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全靠了我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丝。华生,我们现在坐车去贝克街,还能赶上吃早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