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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药》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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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用现在的话来说,萨姆·霍索恩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
  他的兴趣多而杂,包括室内的和户外的,智力方面的和体育方面的。
  他本质上是个有学问的人,尽管用于公务的时间很多,他却始终热爱文学、艺术和音乐,尽可能地使自己不脱节,熟悉情况。在国外大城市,无论工作压力多么大,他也要安排时间逛书店,看画廊,听音乐会。在绘画方面,他爱印象派,喜欢莫奈和毕沙罗。在雕刻方面,他最喜欢的是罗丹。莉莲·霍索恩一次对朋友讲,在巴黎罗丹雕塑馆的花园里,她见过丈夫在“加莱义民”
  前一言不发地站了十五分钟,大部分时间里凝视的眼中含着泪。
  在音乐方面,他爱好莫扎特。他弹得一手好钢琴,尽管还称不上十分出色。在他外出旅行时,他喜欢住带钢琴的套间,偶尔弹上一段莫扎特的作品,比如说A大调第十一钢琴奏鸣曲——那深沉而明朗的“行板”,那加快了的“小步舞曲”和最后那欢乐的“土耳其回旋曲”。这样的弹奏可以使他在一天的劳累后仍情绪昂扬。
  住带钢琴的套间往往租金很贵,但事实是在这些事情上他自己掏钱。他花得起。萨姆自己很有钱,拥有费尔丁-罗思的大宗股票,这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他母亲去世时他还很年轻。
  他母亲姓罗思,萨姆是费尔丁和罗思两个家族中最后一个参与管理公司的人。他事业上的成就并不因为他家庭的关系,这种关系即使有影响也不大,尤其在他接近于最高领导时更不起作用。萨姆达到这一步是他能力强,为人正派。这事实是大家公认的。
  在家里,萨姆和莉莲的婚姻美满。两人都宠爱朱丽叶。她已经十五岁了,尽管父母都宠着,孩子显然没被惯坏。
  在体育方面,他念大学时是长跑运动员,至今每星期有几天早晨都要跑跑步。他很热中于打网球,打得颇不错,不过他的技巧赶不上他热中的程度。
  他在网球场上最拿手的一招是网前的凶狠扣杀,因此是很受欢迎的双打伙伴。
  在他所有体育运动和脑力消遣的业余爱好之中,驾于一切之上的是这样的事实:萨姆·霍索恩是个英国迷。
  就他记忆所及,他一向喜欢到英国去,他对英国的多数事物——传统、语言、教育、幽默、风格、君主制、伦敦、农村、第一流的汽车等等——都觉得可爱可亲。跟他这最后一项爱好相一致,他拥有一辆罗尔斯-本特利,每天开着这辆华丽的银灰色轿车上班。
  另一受萨姆·霍索恩高度评价的就是英伦三岛——不光是英格兰——的科学。正是这信念,使他在当上费尔丁-罗思总经理头几个月时就提出一项大胆的建议。
  在送交董事会的一封密信中,他指出了一些令人不快的明显事实。
  “在药物的研究和生产上——这是我们的raisond′tre(法语:存在的理由。译者注)——我们公司正处在毫无成就、令人沮丧的时期,这时期拖得过长,现已大大超过我们这一行一般的‘暂时平稳阶段’了。我们的最近一次重大突破是罗特洛霉素,距今已快十五年了。从那以后,与我们竞争的那些厂家已制成几种重要的新药,而我们只有不太重要的新药问世。目前也看不到有惊人发明的前景。
  “所有这些对我们公司的声誉和士气都有不良影响,对财政的影响也同样不佳。这就是去年红利减少的原因,从而导致股票价值暴跌,至今我们公司的股票仍不受投资者欢迎。
  “我们在内部已开始勒紧裤带,但这还不够。两三年内,如果我们对未来提不出积极而强有力的计划,我们将面临非常严重的财政危机。”
  萨姆在信里没有提的是,他的因与董事会对抗而被解职的前任总经理兼总裁曾经在领导层奉行一种“任其自流”的政策;大多就由于这种政策,费尔丁-罗思制药公司才落到目前这种可悲的境地。
  萨姆没提到这一点,在为他的建议做好准备后,他就说下去了。
  “我坚决、恳切地建议,”他写道,“我们在英国设立一个费尔丁-罗思研究所,这研究所由英国最优秀的科学家来领导。它独立存在,不附属于我们自己在国内的研究活动。”
  详细陈述以后,他又说,“我深信,我建议成立的新研究分支将加强我们最关键的才智部门,将使我们公司从速发现我们所迫切需要的重要新药。”
  为什么在英国呢?
  预见到这疑问,萨姆接着回答。
  “多少世纪以来,英国一贯在基础科学研究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单就本世纪来说,请想一想英国的几次重大发明。这些发明鲜明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青霉素,电视,现代雷达,飞机的喷气发动机,就只说这四种吧。
  “当然,”萨姆指出,“是美国的公司将这些发明向前推进并获得商业上的利润——这要归因于美国人独有的发展与赚钱的能力,这能力往往是英国人所欠缺的。但最初的发明者,就上述四例以及其他例子而言,则是英国人。
  “如果你们问我这是什么原因,”他继续写道,“我要说,这是由于英国和美国的高等教育存在着基本的、内在的区别。两种教育制度各有其长处。
  但英国的特点所导致的那种学术研究方面的好奇心无人匹敌。正是这种好奇心,我们可以,而且应该拿过来加以利用。”
  萨姆详尽地谈到开销问题,然后作结语说,“有人可以反对,认为在我们公司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从事一项花销很大的计划是轻举妄动,毫不明智。的确,设立新的研究所将是沉重的财政负担。但我认为,如果继续任其自流,对将来不采取果敢、积极而强有力的行动,则更为轻举妄动,更为不明智——现在需要的是行动。”
  对萨姆·霍索恩这一计划的反对意见来得既快又猛,简直叫人吃惊。
  正如某人所说,建议书“刚从复印机上取下”并开始在公司董事们和少数高级管理人员中传阅时,萨姆的电话铃就响了。打电话的人都强烈地反对。
  “确实英国人有过科学上的全盛时期,”一位董事反对说,“但如今美国人的成就已大大超过他们,因此,萨姆,你的整个论点是可笑的。”其他人的反对集中在——正如董事会的一个成员以激烈言词表达的——“荒谬而向后看的观点,竟然想把研究中心设在一个衰落、老朽、不再时髦的国家里。”
  “人家会以为,”几天以后在吃晚饭时,萨姆向莉莲吐露,“我所建议的是:取消独立宣言,使我们重新回到殖民地状态中去。”
  萨姆很快就懂得了一点:公司最高领导人的职位并没给他以全权,没让他能够干他想干的事情;也没把他从公司内部的明争暗斗中解放出来。
  公司内部勾心斗角的行家是研究部主任文森特·洛德,他也是最早反对萨姆建议的人。洛德博士一面同意在研究上要花更多的钱,一面把花钱在英国搞研究的想法说成是“天真的”,说萨姆·霍索恩对英国科学的看法是“幼儿园的思想,来源于宣传出来的神话”。
  这些异常激烈甚至侮辱性的言词写在给萨姆的信里。而此信的复印件,洛德给了他在董事会里的一个朋友和同伙。萨姆一见到信,火冒三丈,马上离开办公室到研究部主任的天地里去找他。
  萨姆踏着研究部光亮的地板,沿着空气经过净化、两侧有玻璃护壁的走廊走去。他想起费尔丁-罗思在科研装备上花掉的千百万美元,事实上没限制过钱数。这些现代化、计算机化、闪亮、偶尔显得很神秘的装备安放在赏心悦目的宽敞实验室里,配有许多穿白大褂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在里面工作。
  这里体现了有探索精神的科学家梦寐以求的东西,但却为任何一家大医药公司所必备。为研制新药,花钱几乎从不吝惜。只有像现在这种特殊情况的花销,才偶尔成为有争议的问题。
  洛德正在他那镶护壁板的、摆满书的、光线明亮的办公室里。门正开着,萨姆·霍索恩径直走了进去,随便地跟门外的女秘书点了一下头;秘书刚要不让他进去——忽然认出是谁,就改变了主意。洛德博士衬衫外面罩着白大褂,此刻正坐在办公桌旁,像通常那样皱着眉头看文章。他吃惊地抬眼一看,从那无边眼镜后面,一双黑眼珠瞪着,那苦行僧似的脸上显出对这没通报的打搅颇不满意。
  萨姆手里拿着洛德的信,他把信放到桌上,明确地说,“我是来谈这件事的。”
  研究部主任半心半意地作出一副想站起来的样子,但萨姆挥手叫他坐下。“不是正式谈话,文森特,”萨姆说。“随便聊聊,我们面对面,直截了当地谈一谈。”
  洛德溜了一眼桌上的信,由于近视就凑前了一下以证实确实是他的信。
  “你不喜欢那里面的什么?”
  “内容和语气。”
  “还有什么呢?”
  萨姆伸手把信纸转过。“字打得很好。”
  “我看,”洛德挖苦地笑着说,“现在你当上了总头目,萨姆,大概喜欢周围都是些唯唯诺诺的人吧!”
  萨姆·霍索恩叹了一口气。他认识文森特·洛德十五年了,已经习惯于这研究部主任难以相处的脾性,而且准备加以容忍。他温和地回答,“你知道不是这么回事。我要求的只是在不同意我的建议而进行讨论时,要讲道理,说原因,而不是像你做的这样。”
  “提起讲道理,”洛德边说边打开抽屉,拿出一份文件,“我强烈反对你的一段话。”
  “哪一段?”
  “关于我们研究部的。”查看了文件,洛德摘念萨姆建议书中关于设立英国研究所的几句话。“‘与我们竞争的那些厂家已制成几种重要的新药,而我们只有不太重要的新药问世。目前也看不到有惊人发明的前景。’”
  “那就证明我哪里错了吧。”
  “我们有不少大有希望的产品即将出现,”洛德坚持说。“我带来的好几位后起的年轻科学家正在研究——”
  “文森特,”萨姆说,“这些事我都知道。我读过你的报告,记得吗?
  我也赞赏你所吸收的新秀的才干。”
  这是事实,萨姆想。洛德多年来强有力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有本事把科学界的后起之秀吸引进来。因为他的声望还是很高,尽管他期望已久的重大发明至今尚未出现。作为研究部主任,洛德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暂时平稳阶段是医药公司的诸多不幸之一,即使拥有最优秀的人员来领导研究也难免。
  “我送给你的那些进展情况报告里,”洛德说,“总含有小心谨慎的成分。因为我不得不留神,以免你们或是那一帮子做买卖的对于尚在试验阶段的东西激动不已。”
  “我知道这一点,”萨姆说,“而且我同意这样。”他清楚,每家医药公司都永远有拉锯式的斗争,其中一方是销售和制造部门;另一方是研究部门。正像推销人员表述的,“研究人员总是要等到他们对每一项该死的细节都有百分之一百一十的把握才肯说,‘行了,咱们去干吧!’”同样,制药厂也急于开动机器生产,不愿意看到市场上的一种新药忽然供不应求。但另一方面,研究人员却责备经商人员,说他们“只想拚命地把药品投放市场,哪怕试验只有百分之二十有效,就为了要击败竞争者,为了要抢先销售。”
  “在我报告中没提而我现在要告诉你的是,”文森特·洛德对萨姆说,“在两种化合物上,我们已取得令人振奋的可喜结果,其一是利尿剂,另一种是控制风湿性关节炎的。”
  “这消息好极了。”
  “还有一种药——德罗基尔——在申请中,等候食品药物局批准。”
  “是那新的降压药吧。”萨姆知道德罗基尔是控制高血压的,这药虽没什么创新,但可能成为赚大钱的畅销药。他问道,“我们的申请有眉目了吗?”
  洛德愠怒地说,“看不出有什么眉目。华盛顿那帮子趾高气扬的笨蛋……”他停了一下。“下星期我还要到那里去一趟。”
  “我还是看不出我那一段有什么错,”萨姆说。“但既然你反应强烈,在董事会开会时我把那一段改一改吧。”
  文森特·洛德点点头,仿佛萨姆的让步是理所当然的。他接着说,“还有我自己关于消灭游离基的研究。我知道,经过这么长时间以后,你认为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我从来没那么说过,”萨姆不同意。“一次也没有!你有时喜欢怀疑,文森特。但我们这里有些人对你有信心。我们也知道重要发明来之不易,也不会来得很快。”
  萨姆对于消灭游离基的目的只有一个粗略的印象。他知道一般说来这是为了消灭药物的毒性,他也知道洛德的这项研究坚持了十来年。如果成功了,应用于商业上的可能性极大。其他情况就不清楚了。
  “你说的这一切,”萨姆说,一边站起身来,“都没有改变我的看法:
  在英国设立研究中心是个好主意。”
  “而我仍然反对,因为无此必要。”研究部主任的回答是坚决的,但就像事后想起似的他又说了一句,“即使你的计划得以推行,那研究机构也得由这里来控制。”
  萨姆·霍索恩微笑了。“这我们以后再谈吧,如果需要的话。”但他心里却在想,让洛德控制英国的新研究所是他最不能容许发生的事情,这一点萨姆心中有数。
  剩下洛德一人时,他走过去把外间的门关上,回来以后倒在椅子上,心神不安。他感到,费尔丁-罗思在英国设研究所这建议他反对没有用,总是要实现的。他把这新发展看成是对自己的威胁,是一种迹象,表明他在公司里科学方面的优势已在下滑。他纳闷,这样滑下去,在他完全消失前能滑多远呢?
  他郁闷地在想,如果他个人的研究项目进展得比目前快一些、好一些,一切就会改观了。既然情况已经这样,他想,在科学上,他拼命一辈子究竟能拿出点什么来显耀一下呢?
  他现在四十八岁,不再是刚获得博士学位时的年轻奇才了。他清楚,甚至他掌握的一些技术和知识也已过时了。是的,他依然广泛阅读,保持信息灵通。但这样得来的知识和自己最早钻研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科学上你的专业可以发展——就他来说,他的专业是有机化学;自己专业发展时就跟一门艺术一样,你的直觉、你的经验总是而且永远可以指导你前进,不管时隔多久都一样。但比如说在新的遗传工程领域,他就不那么自在,不像那些新从大学来的大批年轻的科学家那样得心应手,这些人中有的是他为费尔丁-
  罗思招聘来的。
  不过他自忖——再三让自己放心——尽管有变化、有新的知识,在他一直从事的那项研究上,作出重大突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依然可以随时发生。
  在有机化学的参数范围内有一个答案——是他漫长十年中苦心研究,经过无数次试验而提出的许多疑问的一个答案。
  消灭游离基。
  洛德寻求的这一答案一旦找到,将给治疗带来莫大的好处,而且,这在商业上有着无限的前景。但公司里的萨姆·霍索恩及其他人由于科学上的无知,至少没能明白这点。
  消灭游离基将达到什么目的呢?
  回答:这目的基本上很简单但又很伟大。
  像所有和他同行的科学家一样,洛德知道,许多药物作用于人体并参与新陈代谢时,产生出“游离基”,这些成分对人体的健康组织有害,导致不良副作用,有时导致死亡。
  扑灭或“消灭”游离基将意味着有用的药物,即早先由于危险的副作用使人不能服用的其他药物,将得以被任何人使用而不受其害。而那些受严格限制,用时要冒很大风险的药,则可以像阿司匹林一样地随意服用。
  内科医生给病人开处方时,再也不用担心药的毒性。癌症患者再也不用忍受服用剧毒药的痛苦,那些药虽然能使他们活着,但他们往往同样受折磨,然后因别的缘故死去。剧毒药以及其他药的治疗作用仍将保持,而伤害人的坏作用则由于消灭了游离基而消失了。
  洛德想要制出一种加在其他药物里的药,它使其他药绝对安全。
  这一切是可能的。答案是有的。就在那边藏着,躲躲闪闪的,等着去把它找出来。
  洛德经过十年的探索,认为他已经接近那躲躲闪闪的答案了。成功之酒的芳香他可以闻到,可以感觉到,而且几乎快要尝到了。
  但还要多久呢?唉,他还得等多久呢?
  他突然在椅子上坐直身子,靠意志的力量强把沮丧情绪克服下去。他打开办公桌抽屉,挑了一把钥匙。他决心现在就去——再去一次——到他离大厅只几步路的私用实验室去,他这研究是在那里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