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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鹈鹕案卷》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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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影记者克罗夫特在《华盛顿邮报》干了七年,直至他第三次因毒品罪而被关了九个月,现在假释在外。他宣称自己是自由开业的艺术师,在电话簿上刊登了这样的广告。电话难得一响。这一行业务他做得不多;他干的是给那些不知道自己成了靶子的人们拍照。他的许多顾客都是办离婚的律师,他们需要一点对方的脏东西拿上法庭。干了两年自由开业之后,他又掌握了几手把戏,现在便自命是个三脚猫的私家侦探了。如果有人请他的话,收费每小时40美元。
    他有一个顾客是格雷-格兰瑟姆,他在报馆工作时的老友。格兰瑟姆是个严肃的、讲职业道德的记者,不过,当他需要一点肮脏玩意儿时,就来电话。克罗夫特欢喜格兰瑟姆,因为此人能直说自己需要的不光彩的东西,不像别人装出一副圣人面孔。
    他坐在格兰瑟姆的沃尔沃汽车里面,因为这辆车上有电话。时已正午,他正在过他的中午大麻烟瘾,他把所有的窗玻璃都放下了,不知气味是否还会留在车内。他的最好作品都是在半醒半醉的时候产生的。一个人如果为了谋生而去守候汽车旅馆的话,他是需要沉醉的。
    微风习习,从汽车右边窗口吹进来,把气味送到宾夕法尼亚大街上去。他是非法停车,又吸毒品,但他并不真正担心。
    电话亭子在相距一个半街口的前方,在人行道上,但是那儿已经不是大街。他使用一架望远镜,可以看清挂在架子上的电话簿。一个肥大的女人在里面,把亭子塞得满满的,说话时两手动个不停。克罗夫特深吸一口,注视着反光镜里有没有警察,这儿是要把非法停车拖走的地段。宾夕法尼亚大街上交通繁忙。
    12点20分,胖女人艰难地挪出亭子,不知从哪儿出来一个青年男子,穿一身漂亮套装,走了进去把门关上。克罗夫特端起尼康相机,镜头搁在驾驶盘上。天气晴冷,人行道上匆忙来去的都是赶午饭的行人。喀嚓,喀嚓。对象正在摁电话按钮,又向周围扫视。这就是他要找的人。他正在说话。克罗夫特接连按动快门。能拍多少就拍多少,格兰瑟姆跟他这么说的。喀嚓、喀嚓。克罗夫特两分钟就拍完了36张的一卷,接着便抓起另一只尼康。他把镜头旋进去,等候着人群走过。
    这个对象是个言语不多的男子。他挂上电话。四周张望,开门,四周张望,朝克罗夫特走来。喀嚓,喀嚓,喀嚓,喀嚓,拍下整个面孔,整个身体,他走得更快,走得更近,好得很,好得很。克罗夫特狂热地工作,直到最后把尼康相机放下为止,那个人已在身旁走过,消失在一群人中。
    加西亚疑虑重重,犹豫不决。他有一妻一子,他说,他吓得要死。他有事情要说,但是就是下不了决心。他对任何人都信不过。
    照片拍得很妙。克罗夫特并不是他最欢喜雇佣的人。他常常是大麻吸得晕乎乎的,从他拍的照片里都看得出来。但是克罗夫特一副倒霉相,不惹人注意,熟知报馆工作的门道,并且又可以招之即来。他挑选出12张,放大成五乘七寸,全部刮刮叫。右侧面,左侧面,正面贴着话筒,正面看着镜头,正面全身距离不到20英尺。
    加西亚是个律师,年纪不到30岁,眉清目秀,一表人才,深色短发,深色眼睛。他可能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但不是深肤色。他衣着昂贵,藏青套装,大概是毛料,不带条子,也无花样。普通的小方领白衬衫,丝领带。普通的黑色或深棕色尖头皮鞋,光可鉴人。没有一只公文包,这令人费解。不过,这是午饭时间,他大概是从办公室里跑出来打电话的,马上就要回办公室去。这儿距离司法部一个街区。
    格兰瑟姆研究了一番照片,眼睛不停地注意门口。萨吉从不迟到。天色已黑,俱乐部也客满了。这一带三个街区之内格兰瑟姆是唯一的白人面孔。
    首都地区的成千上万名政府律师中,他见到过几个懂得衣着的人,但是为数不多,特别是较年轻的人中,加西亚是重视服装的,他太年轻,太讲究衣着,不会是政府律师。所以他是私人律师,看来在一家公司里面已有三四年了,收入大约在八万以下。这就把调查范围缩小了。
    门开了,一个警察走进来。通过弥漫的香烟和水气,他看得出来是克利夫。这是一家规矩的酒店,没有骰子,也没有娼妓,所以一个警察的出现也没有人大惊小怪。他坐在火车座里格兰瑟姆的对面。
    “是你选的这个地方吗?”格兰瑟姆问他。
    “是啊。你喜欢吗?”
    “我这么跟你说吧,我们必须不引人注意,对吧?我在这儿接受一个白宫雇工的秘密消息。可不是一件小事。现在你告诉我,克利夫,我这么个大白人坐在这儿是不是引人注意?”
    “格兰瑟姆,你并不像你自己以为的那样出名。你瞧那些坐在吧柜边的人。”他的目光朝向坐满建筑工人的吧柜。“如果那边的任何一个人曾经看过一份《华盛顿邮报》,曾经听到过格雷-格兰瑟姆这个名字,或者会关心一下白宫里发生了什么事情,那么我把自己的工资输给你。”
    “算了,算了,萨吉在哪儿?”
    “萨吉觉得不舒服,他叫我给你传个话。”
    这可不成。他可以把萨吉作为一个消息来源,但不能让萨吉的儿子或任何别的跟萨吉说过话的人来传递消息。“他得了什么病?”
    “人老了。他今晚不想说话,但是这件事情很重要,他说。”
    格兰瑟姆听着,等着。
    “我的车子里有一个信封,密封得严严实实的,萨吉交给我们的时候说得毫不含糊,告诉我不许打开。只管交给格兰瑟姆先生。我想这是重要东西。”
    “我们走。”
    他们穿过人群走到门口。巡逻车非法停在街沿。克利夫拉开右车门,取出信封。“他在白宫西厅拿到的。”
    格兰瑟姆把它塞进口袋。萨吉不是偷东西的人,在他们的交往中从来不曾提供过一份文件。
    “谢谢,克利夫。”
    “他不肯告诉我这是什么东西,只说等着读报纸上的消息。”
    “告诉萨吉我爱他。”
    “我相信这准会使他激动。”
    巡逻车开走了,格兰瑟姆急忙赶回他的沃尔沃车,他关上车门,开亮车顶灯,撕开信封。这明明白白是一份白宫的内部通报,有关一个名叫卡迈尔的刺客。
    他飞驶过市区。出了布赖特伍德街,进入第十六街,向南朝着华盛顿市中心驶去。快7点半了,如果他在一小时内赶写出报道的话,它就来得及登上迟出的本市版,10点半钟报纸就会从卷筒机里出来。幸亏他的小车中有电话,当初买它的时候他还很舍不得。他打通了电话,负责调查的助理总编辑史密斯-基恩,还在五楼的新闻编辑室里。他又打电话给国外部的一个朋友,请他把一切有关卡迈尔的东西都调出来。
    他对这张通告觉得可疑。如此敏感的词语不该写在纸上,在办公室乱扔。也许有某一个人,或许就是弗莱彻-科尔,想使全世界都知道卡迈尔这么个嫌疑犯,有关此人的种种情况:他是个阿拉伯人,他和利比亚、伊朗和伊拉克等几个仇恨美国的国家都有瓜葛。大笨蛋的白宫里面有人想把这条新闻登上头版。
    然而这可是一条惊人新闻,它也是头版消息。他和史密斯-基恩两个人到9点钟就把它写成了。他们找出两张旧照片,照片上的人被广泛地认为是卡迈尔,但是两个人又极不相象,倒像是两个不同的人。基恩说两张全登。关于卡迈尔的档案内容简略得很。多的是谣言传说,很少实在的东西。现在,根据来自白宫的秘密来源,一个最可靠的信得过的来源,卡迈尔是杀害罗森堡和詹森二位大法官的嫌疑犯。
    亡命街头24小时后,她还活在人间。此刻,她已疲倦。她在马里奥特饭店十五楼的一间客房里,门栓上了,灯都亮着,一罐强力的梅氏催泪气横在床罩上面。她的浓密的深红头发现在装进了一个纸袋放在壁柜里。上一次剪掉头发是在她一岁的时候,是她母亲剪掉了她的辫子。她又花上两个小时把它染成黑色。她本可以把它漂白,成为一个金发女郎,但是那会显得太惹眼。
    她累得要死,又不敢睡觉。白天里她没有看见喜来登的那个人,但是她在外面走动的时间越长,她见到的相同的面孔就越多。他就在外面,她知道。他还有同伙。如果他们连罗森堡和詹森都暗杀得了,还结果了托马斯-卡拉汉,干掉她还不容易。
    她不可走近她的汽车,她也不想租一辆车。租车得留记录,他们大概是注意的。她可以飞走,但是他们守候在机场。乘长途汽车,她又从来没有买过一张车票,也从来没有上过一辆灰狗车子。
    他们既然发现她已失踪,他们一定知道她要出逃。她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女大学生,眼看她的情人炸得粉身碎骨、烟飞灰灭而伤心断肠。她会找个地方孤注一掷,冲出城去,他们就可以把她掐掉。
    这时她对这个城市颇有好感了。它有一百万个旅馆房间,有差不多同样数目的小弄堂、小酒店和酒吧,还有波旁街、沙特街、多芬街、罗亚尔街,街上永远有人群往来行走。她熟知这个城市,她可以在一家家的旅馆里过上几天,到什么时候为止呢?她不知道可以住到什么时候。她也不知道为何如此。她只知道在目前情况下不断迁移是聪明做法。她可以早晨不上街去,那时就好睡觉,她要换掉衣帽和墨镜。她要开始吸烟,口里叼一支。她要继续迁移,直至她迁移不动为止,到那时就要离开。吓得要死,这还是可以忍受的。她得不断地动脑子。她得活下去。
    她想到过打电话给警察,但是现在还不能打。他们要写下名字,保存记录,这些都是有危险性的。她想到过打电话给托马斯在莫比尔的兄弟,但是在这个时刻那个伤心的男人不可能做任何一件事情给她帮助。她想到过打电话给院长,但她怎么解释得清楚那份案情摘要、加文-维尔希克、联邦调查局、汽车炸弹、罗森堡和詹森、她自己的逃亡,并且使别人听起来觉得可信。别提院长了,她根本不欢喜他。她想到过打电话给几个法学院的同学,但是到处都有人谈论,到处都有人偷听,他们也可能混在人群中偷听别人议论可怜的卡拉汉。她想要跟她最要好的朋友艾丽斯-斯塔克谈。艾丽斯为她担心,艾丽斯会去找警察,告诉他们她的好朋友达比。肖失踪了。她明天要给艾丽斯去电话。
    她打电话要餐厅把饭菜送到房间里来,她要了墨西哥生菜和一瓶红葡萄酒。她要把酒喝光,然后拿着梅氏气体坐在椅子上,注意看好房门,直到她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