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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Chapter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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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戈登经常在硅谷出现,他有一个善于选择创业成功者的好声望。

托尼对PortalPlayer公司的情况也了解清楚了,他知道该公司正在设计至少两种类型的MP3,其中一种播放器和香烟盒的大小差不多。PortalPlayer公司的一位高级管理人员曾经对记者说,苹果公司对PortalPlayer公司的人员采取鼓舞的策略,他们说:“MP3播放器的研发是重塑苹果公司的一大举措。从现在起10年之内,我们的公司将会成为一家音乐领域的商业公司,而不是一家电脑公司。”

设计MP3播放器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设计出优美的外形,以及如何把产品的尺寸缩小,在达到以上两种要求的情况下如何才能不增加产品的耗电量。这有点像在钢丝绳上骑着自行车穿过尼亚加拉大瀑布,而且还要做出各种惊险的动作一样。即使有不少难以克服的障碍,不过托尼发现,虽然PortalPlayer公司的产品还没有彻底设计完成,但他们的电子产品的设计还是相当超前的,他完全可以借鉴他们的设计。但PortalPlayer公司的管理人本•克瑙斯却认为,他们公司设计的播放器原型相当“丑陋”。“尤其是其中一款,是由那些硬件研发人员设计的,看上去就像有多个按键的调频收音机。”他说。

克瑙斯预料到:“我们设计的产品对苹果公司是极具吸引力的,因为我们有自己的操作系统,这就是一个真正的卖点。我们已经把产品的硬件和软件都设计开发出来了。”更重要的是因为史蒂夫•乔布斯和乔恩•罗宾斯坦急着要把这种产品推向市场。

等到苹果公司真正插手进来的时候,PortalPlayer公司已经被公认为是MP3设计领域的“领军先锋”了。IBM公司,再加上其他大部分位于亚洲的数十家公司都是他们的顾客。IBM公司需要的产品是那种光滑的、黑色的、如口袋大小的音乐播放器,而且还能与蓝牙耳机配合起来使用—这一特征是今天的iPod用户梦寐以求的。

史蒂夫•乔布斯虽然同意与PortalPlayer公司开展合作,但他却非常重视产品的知识产权,这就意味着PortalPlayer公司只要与苹果公司合作就不能销售自己的MP3播放器。PortalPlayer公司能答应这一点也是相当不容易的,但托尼•法戴尔预计这种MP3播放器可以重塑苹果公司的发展道路,就凭这一点,苹果公司就能“引诱”PortalPlayer公司作出这个决定。就这样,在那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PortalPlayer公司在美国总部和印度分部的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都在忙着研发苹果公司新一代MP3播放器。

史蒂夫•乔布斯一直密切地关注着MP3播放器的研发进程,他作为一名优秀的市场开发人员总希望他的产品能够设计得完美无瑕,因此不论什么时候,他都会对产品提出最高的设计标准。在接受www.wired.com网站的采访时,本•克瑙斯回忆道:“史蒂夫想用他们设计的播放器欣赏某一首他想听的音乐时,如果一连按几次按钮都没有声音,他就会非常生气。”有时候,史蒂夫也会直接给设计开发人员提意见,比如,“播放器的声音不够大”,“音乐的音调不合适”,“播放器上的菜单反应速度太慢”。每一天,史蒂夫都会依照自己的想法提出不同的设计改进意见。但有时史蒂夫与其他设计人员的想法是不一致的,比如,在音量控制器的设计上,史蒂夫要求扩大音量控制范围,但克瑙斯却说,他们设计的MP3播放器的最大音量要比其他任何型号的播放器的音量都要大。克瑙斯对此解释说,史蒂夫的听力可能出现了问题,史蒂夫的一些亲近朋友却认为这绝对不可能,他们还为此与克瑙斯激烈地争辩了一番。

由于史蒂夫设定的产品研发时间非常短,所以设计人员没有时间使用专门定制的芯片。在播放器最终设计出来后,幸好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可以设想,如果设计人员在开始的时候就从零起点设计这种播放器,也许这种MP3播放器的音质还可能更好一点,重量还可能更轻一点,或者说电池的持续时间还可能更持久一些,但遗憾的是,设计人员使用的都是现货供应的零部件。

史蒂夫已经进入事业成熟期的另外一个标志是,他能够调整自己以适应现实世界,而不是停留在他自己喜欢的世界里。在苹果公司成立之初的时候,在一些创造性事务方面,他往往要寻求别的公司支持,比如,像产品的设计和公司广告制作。对于其他不重要的事务,史蒂夫也一律遵循“拿来主义”的理念。但史蒂夫规定,对于技术方面的创新一定要在苹果公司内部完成。如果他的技术人员确实不能够完成,他们会雇用其他公司的人员来苹果公司帮助他们。史蒂夫不允许到苹果公司以外的地方进行科学技术研发。

一个人如果不能改变自己的思想,那么他只能成为过去的奴隶。史蒂夫一直在努力不当过去的奴隶。

罗宾斯坦和法戴尔在设计苹果公司的MP3播放器时,他们的设计链依靠的是现货供应的配件,然后按照一流的装配方式把这些零部件组装在一起,甚至关键的零部件,比如数模转换器(数字信号到模拟信号的转换器件) 都是从别的生产商那里采购的。一些特殊的部件,比如微型硬盘驱动器,他们使用的是日本东芝公司的标准硬件产品,虽然苹果公司在第一年几乎是垄断了这家公司的这种硬件产品,但别的公司要想买到这种硬件产品也是相当容易的。(如果你打开MP3播放器iPod的设置菜单,并且选择“法律声明”选项,你会发现iPod的版权是归PortalPlayer公司所有的,而其他不少硬件也是从别的公司获取的。)

史蒂夫对MP3播放器设计技术的热情(抑或是狂躁)显得超乎寻常,他的这种热情要比他在负责苹果Ⅱ电脑研发,要求电脑焊接线笔直、完美的时候还要高。在这种MP3播放器推向市场的时候,有关专家小组在《设计链》(Designchain)杂志上撰写了一篇文章,对这种播放器的设计技术给予了高度赞扬,他们认为播放器的内部设计绝对是“一流的”。

设计iPod播放器外形的是技术创造天才乔纳森•艾弗,他是苹果公司产品设计组的副总裁。早在10年前,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英国人曾经来到苹果公司,他对苹果公司设计的很多产品都非常赞赏。乔纳森的设计成果也得到了他的同事和一些用户的称赞,他们认为乔纳森的设计很有未来眼光,他设计的iMac电脑也有鲜明的特征。然而,乔纳森在设计领域还非常不知足,他甚至宣称:“计算机产业界的设计水平已经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了。”

乔纳森认为,苹果电脑公司是一个极好的工作场所,因为这里的老板和他一样对高水平的设计非常欣赏。他还认为,史蒂夫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设计人员”。

在早期,当乔纳森•艾弗为苹果公司第一种笔记本电脑—精美的强力笔记本电脑(PowerBook)设计外形时,他评论道:“人们对我的外形设计的期望值太高了,都让我有点惊慌失措了。”2001年,他甚至面临着更高的期望—然而这一次不是公众对他的期望,而是他的老板史蒂夫•乔布斯对他的期望。

“从很早的时候,我们就想把产品设计得非常自然、非常完美,使用起来也非常简单,你几乎都不会想到这种产品是被人设计出来的。”乔纳森说。

“就像从事这项产品设计的其他人员一样,我也是绞尽脑汁地思考我的设计方案,不仅仅因为这是一种挑战(这的确是一种挑战),也因为我乐意为此付出我的努力,”他说,“只是到了后来,在产品基本成形的时候,我们研发这种产品才具有了更深层次的意义。”

在这个世界上,能有几家公司在一年内完成一种全新品牌的研发项目,创造出具有突破性成就的产品,而且又能让这种产品的销量遥遥领先于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呢?然而苹果公司却做到了。

很多富有创造才能的人说话都是结结巴巴的,当他们向别人说明自己的技术创造时往往会语无伦次。史蒂夫这个辍学的学生如果也是这样的人,其他人当然也会体谅他的,然而他说话却不是那样,而是相当深刻。在1996年的一次采访中,史蒂夫说:“‘设计’这个词是非常有趣的,有些人认为设计意味着产品的外形如何。当然,从某些方面来说是这样的,但如果你从深层次上挖掘一下它的含义,你就会明白,它的真正含义是如果要想把一种产品设计好,你就要真正抓住这种产品的‘灵魂’所在。你要深入而全面地了解这种产品。”

史蒂夫接着说:“要想真正完全了解某件东西需要一个人积极地投入……然而,大多数人不愿意花费时间这样做。”然后他又给记者讲述了一个他自己家里的故事,借以说明他那种让员工“胆战心惊”的决定是如何作出的。史蒂夫说,设计不仅仅是“想到某种新东西”的问题。他详细描述了他们一家在选择一台洗衣机时所作的种种考虑。有一点可能让任何人都想不到:亿万富翁乔布斯家里没有一件质量非常好的家用电器。在买大件物品时,他们全家都要参与进来讨论这件事。史蒂夫说的这次所作的重大的决定就是,他们是购买欧洲生产的洗衣机,还是美国生产的洗衣机。史蒂夫认为,欧洲生产的洗衣机工作效率更高,用水量只是美国生产的洗衣机的1/4,而且这种洗衣机洗衣时还比较轻微,震荡不大,因此使用寿命也长。美国生产的洗衣机洗同样多的衣服要比欧洲的洗衣机多花一半的时间。

“我们一直在家里讨论,到底应该购买哪种品牌的洗衣机。我们大约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讨论这件事。每天晚上在吃饭桌上(想象一下,他们竟然每天晚上在吃饭桌上讨论购买洗衣机的问题),我们一直围绕着洗衣机的话题讨论个没完。这个讨论就是一个‘设计过程’。”最后,他们一家终于作出决断—购买欧洲生产的洗衣机。

当然,史蒂夫一家的这个讨论绝对不仅仅是购买洗衣机的问题,史蒂夫想要他的孩子们或者还有劳伦娜多考虑一下“设计”一件事物的问题。史蒂夫非常希望任何事情都要通过讨论再作出相应的决定。史蒂夫认为:“购买这台新洗衣机是我们全家在近些年里最愉快的一次购物,这些小家伙们对整件事情都作了认真的思考。通过购买洗衣机,让他们体验到了一次真正的‘设计’。”

史蒂夫在故事结束的时候说了一句颇让人吃惊的收尾语:“这件事给我带来的兴奋度远远超过了这么多年来我见过的任何一件高科技产品给我带来的兴奋度。”这句话说明了史蒂夫的真正想法。

尽管人们好像已经淡忘了史蒂夫在负责麦金托什机设计的时候,总是不现实地向人许诺机器推向市场的时间,但这一次,iPod播放器却在史蒂夫计划的时间内设计出来了。8月,有几台设计出的原型机已经准备送去测试。 这种原型机在设计上还是显得不够大方,另外史蒂夫要求对这种产品极其保密,因此,它们只能被各自密封在加固的塑料盒子里,这样就比机器实际的尺寸大多了—几乎和鞋盒子差不多大小。原型机的控制线也胡乱地被缠在塑料盒子外面。对于一般的机器来说,滚动轮都应该在一台机器的侧边,屏幕在机器的顶部,但在人们看完这些盒子后,没有人能够说出机器的控制系统到底在机器的哪个位置。史蒂夫要求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在这种产品正式发布之前,保持对其他公司的一种相对优势的竞争地位,但这在另一方面更增加了史蒂夫对产品保密性的偏执追求。

在iPod播放器正式发布的时候,史蒂夫给他安上了一个令人向往的“标签”—只有著名的音乐界人士才使用这样的播放器。因此,在iPod的产品发布会上,有好几位著名的音乐界人士就被这一“标签”吸引过去了,他们非常高兴地为这种播放器拍摄录像短片以宣传这种产品。

甚至在苹果公司里,参与这个项目研发的人员都对研发这种产品相当有激情。设计组的负责人艾弗说:“在这个产品设计组里,我真不知道还有哪种产品能像iPod播放器一样可以激起我们设计人员如此热烈的情感。”

在研发过程中,哪一个项目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iPod播放器的研发也不例外。研发过程后期,在电子系统的设计参数已经敲定后,对iPod播放器进行常规测试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个大麻烦—关闭电源后,机器还是在消耗电池能量。如果在睡觉时间把电源关闭,第二天早上机器就没有电了。实际上更糟糕的是,在关闭机器3个小时的时间内,机器的电池就会被消耗尽。根据PortalPlayer公司的设计人员本•克瑙斯的说法:“在iPod播放器的生产线建立起来后,苹果公司的研发人员对这个研发项目都非常紧张,因为在这8个星期里,他们一直认为,他们研发的MP3播放器只有3个小时的播放时间。”

等到这个问题彻底解决的时候,本也失去信心了。他在产品发布日期之前辞职了一段时间,因为他认为这种产品还会有再次失败的可能性。“我也许不该辞职的,但在当时遇到这种情况,你是不可能不这样考虑的。”他说。

时间离10月iPod播放器的发布会越来越近了,但在每天商业新闻播报中,播发了一则不好的消息,这则消息让苹果公司里参与这一项目研发的人员有些郁闷。位于美国圣克拉拉市邻近苹果公司的芯片生产巨头英特尔公司宣布,它将关闭消费电子产品生产部。英特尔公司拥有大量优秀的电子工程师和市场开发人员,但该公司负责人却认为,他们始终不能确定生产消费电子产品能给公司带来多大的利益。而他们这个生产部门研发的产品之一就是便携式MP3播放器。英特尔公司的这个决定给苹果公司MP3播放器的发布投下了一个很大的阴影。

然而随后,又出现了一个更大的阴影。在离iPod播放器的发布会仅有一个月的时候,在美国却发生了“9•11”事件。美国的一些电视台上反反复复地播放着世界贸易中心双子大厦被摧毁的恐怖镜头。

科学技术的泡沫已经破裂了,高科技产业也处于一种摇摇欲坠的状态之中;英特尔公司已经宣布他们不在生产消费电子产品了;苹果公司与音乐产业界的其他公司的纷争也此起彼伏,为了争夺音乐的知识产权,他们甚至上诉到了法院;美国人仍旧生活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之中,他们还没有从恐怖分子对他们本土袭击的惊恐状态中清醒过来。以上这些就是iPod播放器产品发布前的大体状况。

在这种极为不利的背景下,苹果公司向世界展示了他们的产品—MP3播放器iPod。

史蒂夫•乔布斯还在尽情地运用着他的“迷惑”策略,然而事实上,这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他向聚集在位于库比提诺的苹果公司总部的人群发表讲话的时候,他极富激情地讲道:“我们为什么不向音乐界发展呢?我们都喜欢音乐,做我们喜欢做的事情难道不好吗?”

苹果公司曾经是一家保守不住任何秘密的公司,在那里什么事情都不会保密得很长久,不论是关于哪一位主管即将被解雇,还是关于哪一种新产品的详细信息。史蒂夫重返苹果公司后严厉地止住了这股风气,虽然过程相当困难,但这也彻底改变了苹果公司原先那种根深蒂固的企业文化。从此,那种被解雇后向一些记者透露“小道”消息的现象也一去不复返了。虽然这对一些人来说相当严酷,但这种策略却在苹果公司获得了很大成功。因此,在一则报道关于iPod播放器发布的消息里,作者认为这一时刻会给公众带来“非同一般的感受”。

2001年10月23日星期二,苹果公司把它成立以来研发的最成功的一种产品推向了市场。事实上,这种成功足以改变苹果公司作为一家计算机公司的特色,当然,这需要时间来证明。

在iPod播放器发布的那一天,关于多耗费电池电量的问题也彻底解决了,它可以连续播放10个小时的音乐。机器的机身是白色的,但又不是那种普通的白色,整个机身是那种光亮的、鲜明的,而且能够吸引人眼球的白色。该播放器有32MB的内存,这要比Palm Pilot系列产品的存储量大得多。iPod播放器内置了一个容量达5GB的硬盘,替代了其他产品广泛使用的闪存,因此,这种播放器可以储存1 000首歌曲。“苹果公司研发出了新一代的数字化音乐播放器,它能够把你的全部音乐都放在你的口袋里,不论你走到哪里都能欣赏到这里面的音乐。”史蒂夫吹嘘道。

“用iPod播放器欣赏音乐难道不很‘酷’吗?”史蒂夫对着人群大声讲。史蒂夫在解说iPod和iTunes之间的兼容性时说:“iTunes之中有iPod,而iPod之中也有iTunes。”这种播放器使用最方便,最了不起的一个特色是:它的软件和硬件的兼容度非常好,用户只要把iPod播放器和电脑连接就可以自动地从电脑上下载音乐文件。接着史蒂夫•乔布斯又详细介绍了这种产品的方便使用之处,这一特征是史蒂夫向研发组设计人员和工程师们特别强调的。一些了解史蒂夫的人也认为,史蒂夫肯定能把握好这一方面的问题。可以说,在使用性能上,iPod播放器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它不再需要一本厚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了。

史蒂夫说:“使用iPod播放器,你再也不必每天都听同样的歌曲了。”史蒂夫在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这样的话竟然会变成现实。

一些业界评论人士却对iPod播放器提出了批评,尤其是对它那高达399美元的价格,这要比其他富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的价格高出很多。当时有不少体积小的MP3播放器,也有可以储存大量音乐的MP3。但iPod播放器却可以集二者之长于一体:体积小而容量大。然而,市场一开始对iPod播放器的反应却是矛盾的:这种产品的价格要远远高于市场上现有的MP3价格,甚至有些人还认为iPod是短语“Idiots Price Our Devices”(傻瓜定的产品价格)的缩写。iPod播放器的外形首先让人想到了苹果公司以前研发的牛顿掌上电脑,当然,它的价格要比牛顿掌上电脑低得多。

但史蒂夫依旧遵从着“丘吉尔的号令”继续前行,“绝不,绝不,绝不放弃”。

iPod播放器开始时的销售量还是鼓舞人心的,但并没有取得很大的突破。史蒂夫和其他研发人员一直在研发新版本的iPod播放器,并在2002年3月研发出了可以储存2 000首歌曲的iPod,紧接着在7月又研发出“大众”版本的iPod播放器,这些用户原来都是微软公司的销售客户。

在这之后,iPod播放器的销售量猛增。在2002年的秋季,苹果公司销售出去14万台iPod,在圣诞节期间又销售出去20万台。到第二年的7月,苹果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弗雷德•安德森宣布,在计算机公司之中,苹果公司是除了戴尔公司以外唯一在产品销售上赢利的公司。

iPod这种小型口袋式音乐播放器的销售额已经远远超过了苹果公司主打产品—麦金托什机的销售量。史蒂夫开始预计iPod播放器和iTunes音乐商店的销售额可以达到苹果公司总收入的一半。相应地,史蒂夫对苹果公司的部门适当作了一些调整,现在看来这些调整是对公司生产特色的一种改变。史蒂夫在苹果公司单独创建了一个iPod播放器研发部门,并要求乔恩•罗宾斯坦放弃原先硬件产品研发负责人的头衔,去负责管理iPod播放器和其他音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不论是由于极端的好运,还是纯粹由于他对音乐的爱好,或者是由于他那令人称奇的预见力,总之,史蒂夫•乔布斯已经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金矿”。

生活中,很少事情是完全的好运或者纯粹的厄运。史蒂夫在以前也从来没有想到,他在音乐产业领域的发展会如此顺利。

史蒂夫•乔布斯曾经被人称为是沉迷于甲壳虫乐队的忠实“歌迷”,对于林格•斯塔尔(甲壳虫乐队的鼓手)为什么不能得到充分的赏识,他能说得你耳朵磨出老茧来。除了甲壳虫乐队以外,史蒂夫还对鲍勃•迪伦情有独钟,因为史蒂夫比较欣赏那种怀旧的音乐。虽然如此,这并没有阻止他邀请一位音乐风格只能吸引他的孩子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兴趣的音乐界人士。这位音乐界人士就是花花公子式的人物德瑞博士(Dr. Dre,美国著名歌星),他经常创作hip-hop类的音乐作品,有一段时间他还成为一名说唱界的黑社会—匪帮说唱①的艺人。

史蒂夫之所以决定邀请德瑞博士,是因为他有一个特殊的商业目的:他想获取德瑞博士音乐作品的版权,其中还包括他在Death Row唱片录制公司录制的作品。获取版权以后,德瑞的作品就可以从互联网上下载。而在德瑞博士接受史蒂夫的邀请乘飞机飞往库比提诺的时候,史蒂夫•乔布斯已经决定他不仅要获得德瑞新录制的音乐作品的下载权利,还要获得Death Row唱片录制公司早期所有作品的下载权利。

但是德瑞博士早就坚定地公开表示过,他绝对不会签字放弃他任何作品的互联网下载权利。他提出的理由和一些音乐产品公司所给出的理由一样:互联网自由下载会给他们的音乐产业很大的威胁,也会对自己的收入影响

很大。

史蒂夫的魔力和魅力能够让很多人屈服于他的要求,他甚至能够让很难对付的新闻媒体人物站起来为他大声欢呼。要知道那都是新闻记者啊!现在,与史蒂夫坐在一起的是曾经做过匪帮说唱艺人的德瑞博士,这两个看起来非常不相配的人物在会议室里紧张地商讨了一个小时。在会见结束后,德瑞博士就宣称:“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些人注定是会赢的。”

最后,德瑞博士与史蒂夫签署了协议,把他新录制音乐的版权完全出让给苹果公司。

德瑞博士对苹果公司比较热心的产品就是他们的iTunes音乐商店。史蒂夫和相关研发人员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把iTunes音乐商店组建完成,当然,在组建过程中,最困难的部分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与其他音乐公司的合作问题,包括索尼公司、华纳兄弟娱乐公司、环球音乐公司、百代唱片公司和 BMG唱片公司,这5家公司在世界上都算是大型的音乐公司。等到德瑞博士推出他的样本唱片的时候,史蒂夫已经和这5家公司签订好了协议,这项协议完全满足了苹果公司即将推出项目的要求。

iTunes音乐商店是第一个能够从网上下载音乐作品的服务系统,也是第一个经过音乐产业界认可的网上服务系统。史蒂夫当然知道他们公司的这种数字服务系统将会永远改变音乐作品出售和流通方式。像以前一样,史蒂夫还是轻松地掌控着音乐产业发展的“脉动”。

可以说,史蒂夫向音乐产业领域进军的时机把握得恰到好处。因为在那一年,音乐产业领域面临着亏损的局面,产业利润比去年下滑了8个百分点。其中一个原因是用户抵制音乐产品的结果。用户们发现与其花15美元或20美元在音乐商店里购买一张音乐CD盘,还不如以同样的价格或者更少一点的价格购买一张DVD大片光碟,另外这种大片光碟里有还附带有6个特别有趣的小节目,甚至他们还可以参与到节目之中。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由于有相当多的用户通过非正规渠道在互联网上交换音乐文件,这也导致音乐产业遭受了很大损失。Napster公司就在其中起到了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同时它也收到了其他公司的不少起诉书。到2003年的时候,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Napster公司算得上是一家存储量巨大的音乐作品库,但它的服务系统采取的却是那种“点对点”(用户与用户之间交换)的方式。整个系统就像是音乐爱好者为搜寻自己喜欢的音乐而“约会”的场所,它能帮助音乐爱好者互通有无,很像一种“电子式的一夜情”。

当史蒂夫面对着苹果公司近年来前所未有的赢利状况(而且预计利润还会继续增长)而笑逐颜开时,一些大型音乐制作公司却忙着裁减数千名员工,并且还大力抨击一些公司和用户对他们的数百万首音乐作品的侵权行为。因为他们的这些音乐作品可以在互联网上自由交换或者下载,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这种非法的、一直持续不断的侵权浪潮在全世界蔓延。史蒂夫•乔布斯对这种侵权、盗版行为是不会陌生的,不要忘了,20年前在研发麦金托什机的时候,他还当过“海盗船”的“船长”呢。

史蒂夫早已预见到他很快会涉入到一种险象环生的场景之中。因为音乐作品盗版、侵权行为是网络下载的根本问题,而对于他的iTunes音乐商店和iPod播放器来说关系更为重大。史蒂夫对这个问题也相当重视,因为他知道任何创作者要想创作出一首作品就一定要付出心血、汗水甚至是泪水。和绝大多数普通人相比,音乐创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更加珍视,敏感度也更高。“在我们这个产业领域,苹果公司是少数重视知识产权的公司之一,”史蒂夫说,“我们知道音乐作品来之不易,因此,我们一定要保护好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

为了阻止侵权行为,苹果公司采取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当然不是那种音乐产业界赞同的,且相当严厉、一切归罪于用户的限制性措施,但也不容许像大学校园里那样可以随便下载、交换音乐作品。苹果公司所采取的办法是向音乐爱好者收取一定“特许使用金”,这样就允许他们交换和下载音乐作品了。如果能给予用户一种恰当的选择,史蒂夫相信大多数人会按照正常的渠道下载音乐作品。“‘盗取’音乐作品是一个人的态度问题,而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他说,“我们相信大多数用户是诚实的,他们愿意为获取的音乐偿付费用。”史蒂夫相信,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挑战,要想不诚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研发iPod播放器的时候,史蒂夫指示研发人员不但要按照他的要求设想出一整套使机器易于操作的设计方案,同时他还要求研发人员在机器内部设置一些障碍,免得用户随便与别人共享他们的音乐文件。使用这样的播放器,你可以高速度地把你自己电脑中的音乐文件拷贝到iPod播放器上,但不要指望把你的音乐文件上传到别人的电脑中,或者从别人电脑上把音乐文件下载到你的iPod播放器上。

史蒂夫解释说,你要是强行让你的播放器在别人的麦金托什机上运行,系统就会警告你,如果你继续下载音乐文件,那么你原来已经存储在播放器里的音乐文件就会被全部删除。然后,当你再次把播放器与自己的电脑相连时,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事实上,iPod播放器的这种设计是一个很简单的“小把戏”,要想破解也不是很困难的事,但很多计算机硬件研发人员是不知道的。不过,史蒂夫可能知道破解这种系统的小窍门,因为毕竟他小时候就破解过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计费系统。)

针对iTunes音乐商店的特征,苹果公司制定了整套新的防侵权措施,这其中就有他们自己创制的音乐文件格式AAC(高级音频编码)。苹果公司之所以创制这种音频编码主要是因为其他编码格式不能够很好地防止侵权、盗版行为。另外,他们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使用iPod播放器的用户能够购买苹果公司的其他产品,因为苹果公司没有把这种音频编码授权给其他公司。从iTunes音乐商店里购买到一首音乐作品后,如果你想把它上传到“点对点”软件或者一些可以非法进行音乐作品交换的网站,那么你就会发现上传路径已经被堵塞住了。AAC音乐文件采用了数字化加密技术,这样就阻止了音乐文件在互联网上肆意传播。

有一些喜欢非法盗取音乐文件的人一定会感到非常沮丧,他们也可能尝试过要把音乐文件刻录成CD光盘,然后以MP3的格式把这些文件上传到他们的电脑中。当然这种方法是可行的。但这样做却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经过这样转换一下,音乐作品的音质就变得非常差了,也就没有人再喜欢听了。

史蒂夫总是能够化腐朽为神奇,把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办得很好。

2003年4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史蒂夫又来到了莫斯克尼中心。从位于硅谷中心的苹果公司总部开车往北到这个地方,也就是一个小时的路程。史蒂夫还是像往常一样站在观众面前,依旧是容光焕发、精神振奋。他向在场的观众宣告:iTunes音乐商店终于获得了合法经营权。史蒂夫—这个音乐产业界的局外人,已经达成了一些评论界人士认为不可能达成的协议:他已和几家全球顶级的音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史蒂夫对于达成这项协议有着迫切的愿望,因此他亲自处理了这件事。一般情况下,对于像签订协议这种需要经过反复考虑的大事情来说,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们都会拿出一个大体的意见来,而剩下的工作就是让他们的下属对协议进行评估、研讨,以确定到底这个协议能不能签署。而同史蒂夫谈判的首席执行官都是一个说法—“我们会认真考虑这份协议的”,然后,他们要做的不是让他们的下属做这件事,而是自己亲自与史蒂夫讨价还价。

即使对史蒂夫来说,突破美国音乐产业领域发展的瓶颈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美国唱片业协会当时的首席执行官希拉里•罗森就解释说,大型唱片公司的高级主管们都非常害怕那些在过去对音乐产业“一窍不通”的计算机产业界的人士。“音乐产业领域关注的重点就是如何开创一个有利于音乐产业蓬勃发展的新途径,这也是很多人的看法。而在以前,信息产业却没有这样的产业标准。”因此,当史蒂夫打算向音乐产业界发展事业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怀疑,他能否获得成功呢?”

希拉里认为,史蒂夫的成功主要有两个因素。第一个原因是很平常的,甚至还有点好笑:“苹果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小,相应的,它所冒的风险也是很低的。”另外一个原因也并非是预料不到的:“这件事情能够突然改观完全是史蒂夫的个人力量使然,他那成熟的个人魅力和勇往直前的决心,使苹果公司的境况发生了改变。”

然后就是史蒂夫对一些细节问题的注意,希拉里观察到了史蒂夫一个非常让他赞赏的方面:“我与史蒂夫第一次会面的时候,他只是给我看了苹果公司音乐商店的大体情况,当时我们是在一间会议室里交流的,苹果公司的几名员工也在座,他们是刚刚带着用户对音乐商店的反馈信息回来的。在史蒂夫与他们讨论时,针对在iTunes音乐商店上一块仅有3平方英寸的区域,如何排列3个词语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史蒂夫竟然与这几位设计人员反反复复地讨论了有20分钟。这说明他对设计上的细节问题都是很注意的。”

另外,史蒂夫极大的热情也帮助他在与音乐产业界高管们谈判时获得了一个优势的地位。“对于高科技领域的一些人来说,”希拉里说,“音乐就是他们的软件。史蒂夫就是一个狂热的音乐迷。在音乐产业界的人看来,这是他非常独特的一面。”

有很多人都认为,是环球音乐公司首先与史蒂夫签订的协议,但事实上,“史蒂夫在开始的时候与华纳兄弟娱乐公司的罗杰•埃姆斯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可以说,罗杰第一个跳上了‘史蒂夫的贼船’。”

有一位参与谈判的公司主管从内部人士的角度谈了对这次协议签署的看法。他说,这5家音乐公司都非常担心史蒂夫提出的在互联网上自由下载他们的音乐文件的想法,他们害怕苹果公司会“扯他们的后腿”,他们要在对协议文件中的每一个细节感到满意后,才有可能使谈判顺利进行下去。然而,这时史蒂夫却出现了。随后,就出现了一种说法:“音乐公司拜倒在史蒂夫的‘脚下’,史蒂夫想要什么它们就默许给他什么。苹果公司‘这趟列车就要出发了’,这些公司的每个人都在‘诅咒’他们的公司已经被‘捆绑’在‘这趟列车上了’。对这些公司来说,‘天平’(谈判)第一次向另一端倾斜了”。史蒂夫与5家公司谈判的情况大体都是这样的。

在要求匿名的情况下,这位主管描述了音乐产业领域一位知名度颇高的高级副总裁为史蒂夫超凡的个人魅力所折服的情形,当时这位副总裁还是其中一家音乐公司的核心谈判人物。在谈判期间,每一次公司的情报收集人员看到这位副总裁的时候,他都在高谈阔论史蒂夫各方面的情况。他完全被史蒂夫吸引住了,他那种兴奋的神态就好像是发现了自己的“挚爱”或者至少是自己一生的“至朋好友”。这位情报收集人员说,如果史蒂夫要求,这位副总裁也会在会议室当着众人的面,跪下来为史蒂夫亲自擦拭皮鞋。

其他公司的负责人也很快打算与史蒂夫签署协议,因为史蒂夫所提出的各项条款对他们来说意义太重大了。索尼音乐娱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安德鲁•拉克就是他们其中一位。“在史蒂夫提出他的协议条款后,我在不到15秒钟的时间里就在心中决定把音乐文件的下载权出让给苹果公司。”他说。

史蒂夫这位亿万富翁,这位全球公司的傲气十足的总裁,正坐在他的办公室里。与此同时,一些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和首席执行官都纷纷赶到库比提诺接受史蒂夫的“检阅”。

史蒂夫与这5家音乐公司签署协议后也不会阻止这几家公司创建他们自己的音乐在线服务系统。他们不仅仅与苹果公司竞争,而且彼此之间还要竞争。环球唱片公司与索尼公司联合创建了Pressplay在线音乐服务系统,与此同时,华纳兄弟娱乐公司和BMG唱片公司也联合百代唱片公司和RealNetworks公司创建了MusicNet在线音乐服务系统。他们这几家公司没有想到共同合作以解决音乐界当前面临的真正问题,他们唯一意见一致的地方就是,Pressplay在线音乐服务系统不允许把自己的音乐文件传给MusicNet在线音乐服务系统,反过来说,MusicNet在线音乐服务系统也不允许把音乐文件传给Pressplay在线音乐服务系统。

更为糟糕的是,两种服务系统制定的规则迎合的都是商业人士和音乐创作人士的利益,而很少考虑到普通用户的利益。其中一家服务系统允许用户把音乐文件下载到电脑中,但需要用户每个月交纳一定的费用。如果哪个月用户停止了交费,他们就无法下载了,而且用户还只能在一台电脑上播放音乐作品。另一家服务系统允许用户刻录CD音乐盘,但这些音乐文件只占他们音乐文件的一小部分。两家服务系统都不为数百万便携式音乐播放器用户提供畅通无阻的下载服务,而苹果公司的iTunes音乐商店却是没有这方面的限制的。

史蒂夫站在了iTunes音乐商店的发布会现场,现在,他可以向世界宣布他拥有这份难得的协议了。这对苹果公司来说,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件。有了这份协议,苹果公司就可以宣布“数字化音乐消费时代”已经到来了。在iTunes音乐商店正式“开业”的时候,共储存了20万首音乐作品,每一首作品付费99美分就可以自由下载,付费10美元就可以下载一个音乐集。对于普通用户来说,99美分的价格真是太划算了。

对于苹果公司来说,还有一个更好的情况,iTunes音乐商店上的不少音乐作品都是以前没有发行过的,比如像米西•埃利奥特、谢乐尔•克罗、鲍勃•迪伦和爱尔兰摇滚乐团U2的作品。史蒂夫宣称,用户可以从iTunes音乐商店上下载到老鹰乐队的音乐作品,这支乐队的作品的网络下载权在以前从来没有转让过。史蒂夫还告诉热情高涨的观众,他将亲自向一些难以沟通协调的大腕明星或乐队发出合作请求,比如滚石乐队等。

史蒂夫还用了一些时间抨击其他网络下载服务系统。“那种非法的、‘点对点’式的下载系统的确可以为你提供下载服务,但那是一种‘偷盗行为’。”史蒂夫感觉到,他这样说就能把“最顽固的用户”拉到他这一边,随即他又来了一个转折:“所以,你最好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同那些东西拴在一起。”

对于那些基于收费服务的在线音乐服务系统,比如前文提到的那种音乐服务系统,史蒂夫取笑道:“他们制定的这些僵硬的政策就好像把用户看做‘随时都会盗用他们音乐作品的犯罪分子一样’,你如果想购买他们的音乐下载权还不如去购买CD唱片。”

通过与苹果公司签署协议,那些音乐公司的主管们原以为他们已经与史蒂夫交上朋友了,可没想到的是,史蒂夫竟然如此抨击他们的公司。在iTunes音乐商店发布会后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内,《财富》杂志就登载了一篇对史蒂夫的采访文章,史蒂夫在这篇采访文章里说,音乐公司里没有人去考察音乐市场,也不去征求用户的意见,“你们愿意每个月都要为那些你们认为已经付过费的音乐作品再次付费吗?”

如果说史蒂夫•乔布斯在以前就以极度夸张的热情推销他自己负责研发的产品,那么这一次他也恰好做到点子上了。史蒂夫确实是这样的,正如新闻记者彼得•刘易斯所说:“史蒂夫迈着脚步,吹着号角,独自一人探寻着音乐产业界的辉煌明天。”

很快,iTunes音乐商店的营业额占了以正常渠道下载互联网音乐的营业额的70%以上。一年以后,iTunes音乐商店就销售出去了8 500万首音乐作品,这一数字真是让人难以相信。同时,在这一年,它也被《财富》杂志命名为“2003年度最佳产品”。

很少有人有一种魔力能够把一种公众熟知的产品转变成一种企业文化的象征,而预计哪种产品会获得一种文化象征地位也是非常困难的。但如果一种产品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认可度,那么承认它的象征地位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在2004年夏季,当史蒂夫•乔布斯开车行驶在纽约麦迪逊大道上的时候,他注意到每个街区都有人耳朵上戴着白色的耳机。回到苹果公司后,史蒂夫说:“我当时想:‘哦,我的上帝啊,iPod播放器真的开始流行了。’”新闻记者们也对iPod播放器的流行作了全方面的报道。

有一位记者采访了密歇根大学的一位教授,这位教授说:“当你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你会发现耳朵上戴着iPod播放器耳机的人数差不多占总人数的2/3。”而这位教授自己也是这多数人中的一员。“当我的学生们看见我也戴着iPod播放器耳机时,他们会心地笑了,这就好像我们心灵相通一样。”这位教授说。

iPod播放器的设计者乔纳森•艾弗在伦敦也发现了同样的情景。“不论走在伦敦的大街上,还是从地铁里出来,你始终都会发现有人在摆弄着iPod播放器。” 乔纳森本人也成了英国文化娱乐界的象征。就因为乔纳森参与设计了iPod播放器和一些电脑产品,他在2004年被评为“英国文化娱乐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挫败了他的角逐对手伊万•麦格雷戈和J•K•罗琳。要知道J•K•罗琳可是《哈利•波特》的创作人啊,而一位电脑设计者的声望竟然超过了她。

在苹果公司最兴旺发达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个不大也不小的麻烦事。英国的苹果公司和美国的苹果公司竟然要对簿公堂—英国苹果唱片公司控告美国苹果电脑公司侵犯他们的商标使用权。但“公堂”上的法官却不管这一套,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iPod播放器迷。可以想象,判决结果明显有利于史蒂夫的苹果公司。法官认为,这是公正的判决,但在以后苹果唱片公司还是一直起诉苹果电脑公司。①

大约在同时,苹果公司宣布了夏季的财务状况:利润升高了37%,iPod播放器的销售量和去年同期相比升高了500%。苹果公司销售一台iPod播放器所赚取的利润竟然和销售一台麦金托什机所赚取的利润差不多,但不要忘了iPod播放器的生产成本要比麦金托什机低得多。有风靡于音乐界的播放器做“开路先锋”,苹果公司第四季度的赢利是近10年来最高的。史蒂夫•乔布斯承认自己简直是“欣喜若狂”了。

史蒂夫还不断借助于iPod播放器推出新项目。在圣何塞举行的一次被外界称为 “既是新闻发布会又是摇滚音乐会”上,史蒂夫与爱尔兰摇滚乐团U2领唱博诺站在了一起。他们两个人手里都拿着一种新式的限量发行的iPod播放器,这种播放器的外壳颜色是那种黑红相间的设计,显得非常独特。史蒂夫首先向观众宣布:iTunes在线音乐商店将出售U2摇滚乐团的一整套、多达400多首的音乐作品,这些音乐作品包括从U2乐团尚未公开发行的唱片集里选取的一部分,另外还有20多首没有公开发行并且很少见的作品。博诺称这次发售是“对音乐爱好者大脑的一次非常洗礼”。同时,这一次发布也可以说是鲍勃•迪伦①私下录制音乐的电子版作品赢得公众注意的一次难得的机会。

苹果公司在电视台制作了一则关于iPod播放器的商业广告,这则广告是以U2摇滚乐团最新单曲唱片《晕眩》(Vertigo)为基调的。广告的画面背景光彩炫目,伴随着《晕眩》的音调,几名摇滚歌手边唱边跳,身影时隐时现,让你的感官感觉到震颤、刺激,同时也让你感受到了iPod播放器的魅力。虽然为别的公司拍摄这样的广告需要收取2 000多万美元的拍摄费用,但参与制作苹果公司的这则广告他们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为这则广告对他们乐团本身也是一种宣传,毕竟iPod播放器的名声太响亮了,博诺说。苹果公司通过这则广告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使他们的iPod播放器有了很好的销路,而他们的乐团也同时获得了更加响亮的名声。爱尔兰摇滚乐团这种免费为苹果公司拍摄广告的做法可能很多人不理解,但那些受“史蒂夫•乔布斯效应”影响的人们是知道其中缘由的。

史蒂夫给自己定下的一个目标就是能够“抓住”几个音乐界的“响当当的人物”,特别是那些拥有大量音乐作品的音乐界人士。现在,史蒂夫凭借其超凡的个人魅力和说服力轻易取得了成功。

史蒂夫•乔布斯把iPod播放器称誉为“21世纪的随身听”。比尔•盖茨也希望能够在这个领域获得良好的发展,他计划,产品要像日本索尼公司的Betamax盒式视频录像机一样成功。但索尼公司的Betamax盒式视频录像机在技术上采用了盒式录像机(VCR)技术,虽然这种技术比较先进,但最终还是败在了VHS(家用录像系统)的“脚下”,索尼公司的VCR技术实际上也名存实亡了。

史蒂夫满怀信心地想把苹果公司从一家只生产电脑的公司转移到音乐娱乐领域,因为他明白,是音乐领域为苹果公司赢得了丰厚的利润,也使苹果公司的股票价格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现在的问题是,比尔•盖茨和他的首席执行官史蒂夫•巴尔默也要加入进来,他们也有同样的目的。微软公司不但紧紧抓住了他们销售量巨大的软件产业,而且他们还把目光对准了音乐娱乐产业,也想从这中间获得一份丰厚的利润。

iPod播放器是非常受大众欢迎的,但微软公司的产品也是深受用户喜爱的,而且微软公司的规模更大,它希望能够像以前一样再次赶超苹果公司。这一次,从微软公司向音乐产业发展来看,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比尔•盖茨不会获得成功。“这样的事情已经在个人电脑领域发生了,我当时选择的策略就是非常正确的,事实证明也是非常成功的。”比尔•盖茨说。但消费电子市场却与循规蹈矩的商业市场环境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微软公司纵然有比尔•盖茨的亿万财富也有可能被史蒂夫•乔布斯赶超。

当几种与流行、时尚的iPod播放器相竞争的播放器产品同时打入市场的时候会有什么情况发生呢?虽然这些播放器没有苹果公司的iPod播放器那样时髦,有那样精美的外形设计,但有一点它们却占有优势,它们的价格便宜。从另一方面看,iPod播放器只能播放苹果公司音乐商店里的音乐,而与之竞争的播放器可选的音乐资源范围要宽广得多。因此,苹果公司也不会永久占据这一“领地”,在2005年年初,iPod播放器销售下滑的趋势就出现了,苹果公司不得不削减播放器的销售价格。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用户愿意花多少钱购买iPod播放器呢?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这个世界上,商品之间的差别已变得越来越小,像沃尔玛这样的大型零售商也越来越多,相应地,人们选择商品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用户愿意花费50美元购买一件出色的产品吗?苹果公司的推断却是肯定的,可能用户们不愿意花费上千美元购买一件出色的产品,但要用户在100美元之内购买一件不错的产品,他们还是乐意的,尤其是苹果公司的iPod播放器已经具备了良好的“用户反响度和使用体验”,而且iPod播放器的某些特色是其他产品始终无法达到的。苹果公司已经有了多年的软件、硬件和网上服务系统的运营经验,这种经验对于生产出极其出色的音乐播放器是必需的,而世界上没有哪家公司有这么多的良好经验。

而且,其他公司也没有史蒂夫•乔布斯。在其他播放器产品对iPod播放器构成的竞争局面日益紧迫的情况下,史蒂夫和他的研发小组成员们能否想出一种妥善的应对方案还有待细心观察,但也不要打赌说这根本不可能。

史蒂夫•乔布斯向音乐产业领域的“进军”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也为他的人生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史蒂夫从来就不是一个甘于平凡、默默无闻的人。在苹果公司成立没多久,他就因为嫉妒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在研发苹果Ⅱ电脑上的成功,而决心也研发出自己的电脑以证明自己的才能—先是麦金托什机,后来就是NeXT电脑。

在音乐产业领域,史蒂夫最终也是非常走运的。他在这一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战果”,他能够成功地打入这个非音乐产业界人士很难打入的音乐“领地”,而且他还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它加以重塑。当音乐产业领域处于利润下滑而不得不裁减员工数量时,当非法下载音乐作品已经明显地危及音乐产业的生存安全时,史蒂夫赶到了。他是一名音乐界的局外人,甚至在今天看来,他也算不上一个音乐迷,但史蒂夫所做出的成就却是巨大的:他已经把他从事的第二产业的面貌彻底改变了。

但从长远来看,他的事业仍旧没有完成。

12.巨人之争

史蒂夫•乔布斯在《时代》周刊上露过脸,他得到了华尔街的赏识。他是接管迪士尼公司的最佳人选。

—迪士尼公司的一位主管

在皮克斯公司和迪士尼公司合作之初,史蒂夫•乔布斯和迈克尔•艾斯纳之间的矛盾冲突就出现了。2003年,动画电影《海底总动员》公开上映之前,在与迪士尼董事会成员会见时,艾斯纳就预测:“皮克斯公司要走下坡路了,我看过皮克斯公司制作的这部小丑鱼动画电影的片段,它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他还说:“这部《海底总动员》和以前的《玩具总动员》、《怪物公司》相比简直差远了,票房收入也肯定不会高。”

艾斯纳好像是故意夸大皮克斯公司的失败之处,因为他很快要与史蒂夫•乔布斯进行两家公司重新修订协议的谈判,宣扬皮克斯公司“走下坡路”的状况可以增加他讨价还价的筹码。如果《海底总动员》的票房收入很低,史蒂夫也会从他以前在皮克斯公司最兴旺时期的优势地位上跌落下来。这样史蒂夫就不会像上一次谈判那样强硬了,他也无法争取更利于皮克斯公司的协议条款了。艾斯纳竭尽全力地想维护迪士尼公司的利益,因为在2003年第一季度,迪士尼公司的利润下滑了41%。艾斯纳认为,如果《海底总动员》的票房收入很低,虽然从短期看迪士尼公司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但从长期看,迪士尼公司将会在皮克斯—迪士尼协议中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地位。

《海底总动员》是关于一个小丑鱼父子的故事,小丑鱼在一次离家出走的时候被一个潜水员抓走了。小丑鱼的父亲非常焦急,为了能让全家团聚,他忍受着长时间的恐惧和焦虑去寻找他的儿子。

《海底总动员》在这一年的夏季公开上映了,虽然不是在黄金时间上映的,但也获得了巨大成功。在这部动画电影上映的那个周末,票房收入就达到了7?000万美元,在年底的时候,票房总收入差不多有3.7亿美元。皮克斯公司又创造了几项新纪录:《海底总动员》成为票房收入最高的动画电影长片,也是好莱坞历史上第9部总收入最高的电影。这部电影不仅获得了观众的好评,也获得了多项奥斯卡奖提名,其中包括最佳剧本奖提名、最佳音效剪辑奖提名、最佳原作配乐奖提名和2003年度的最佳动画片奖。

从《海底总动员》的制作安排来看,这部动画片给人的印象也是相当深刻的。约翰•拉塞特负责动画电影制作的全面工作,但他也非常愿意帮助那些富有才华的动画电影制作人成为动画电影业的精英人士。《海底总动员》就是由安德鲁•斯坦顿导演的,他也在奥斯卡颁奖晚会接受了颁奖。拉塞特向世人表明了,他不仅仅是一位优秀的动画制作人,而且还是一位慧眼识英雄的“领导人物”。

《海底总动员》获得了如此大的反响,史蒂夫的优势地位又加强了,也可以说,他又从艾斯纳的手中夺取了一些优势。

皮克斯公司的股票价格上升了4个百分点。

其他电影公司也都想参与进来与皮克斯公司合作,比如华纳兄弟娱乐公司,但被皮克斯公司拒绝了。索尼公司也有与皮克斯公司合作的打算。“谁不想与蒸蒸日上的皮克斯公司合作呢?”索尼公司的女发言人说。迪士尼公司则对史蒂夫的自负态度非常生气。“他现在就好像是一只骄傲的公鸡,”迪士尼公司的一位管理人员说,“也许只有时间才能告诉你,他的‘毛’是否能被别人‘拔光’。”

如果说史蒂夫是一只骄傲的“公鸡”的话,那么艾斯纳只能算一只受伤的“孔雀”了。“这牵涉到他们之间的个人问题。”迪士尼公司的一位前主管如是说。一些人还说,艾斯纳已经明显感觉到,史蒂夫“不费吹灰之力”获得的成功以及史蒂夫的“名人”效应对他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史蒂夫•乔布斯在《时代》周刊上露过脸,他得到了华尔街的赏识。他是接管迪士尼公司的最佳人选。”这位主管说。

史蒂夫曾经开玩笑说要把迪士尼公司从艾斯纳那里“偷走”,可在2003年5月,也就是《海底总动员》上映前夕,就有消息说史蒂夫现在完全能够把迪士尼公司买下来。史蒂夫马上意识到,记者很可能把他的玩笑话当真了。当有记者问起史蒂夫这件事时,他回答说:“任由别人说去吧。”史蒂夫的这种态度,好像他就是一位国王。

艾斯纳当然知道应该如何打击一下史蒂夫。“皮克斯公司有约翰•拉塞特,但我们没有。”迪士尼公司董事会主席说。艾斯纳知道,是约翰而不是史蒂夫把皮克斯公司推向了辉煌,并且获得了如此高的票房收入。他也知道,他可以利用这一点在新闻媒体上狠狠地打击一下史蒂夫。

不过,艾斯纳还是善意地提出了一些友好的建议,并邀请史蒂夫到位于湾区的印度饭店共进晚餐。当有记者问史蒂夫印度咖喱烤饼是否能改善他们两位首席执行官的关系时,史蒂夫嘲弄地回答道:“我们只是一起吃了顿晚餐。”2003年秋天,艾斯纳和史蒂夫还一起去观看世界职业棒球大赛。又有记者问史蒂夫他们两人是否和好如初,史蒂夫还是轻蔑地回答道:“有时候,棒球比赛也只不过是棒球比赛而已。”

史蒂夫的确想签订一份类似乔治•卢卡斯与福克斯影业公司签订的协议,可对于他来说,这就好像一座空中楼阁。卢卡斯自己投资、自己制作动画电影,当然动画电影的著作权归他完全所有,他只需付给福克斯公司发行电影的费用。以电影产业的标准衡量,福克斯公司与卢卡斯签订的这个协议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但福克斯公司从中也能得到一些利润分红,而且同卢卡斯合作,福克斯公司也能在动画产业界获得一些特许经营权。

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与艾斯纳的谈判,史蒂夫签约雇用了卢卡斯影业公司的前总裁戈登•拉德利做他的“队友”。拉德利向史蒂夫献计说:“为了束缚住艾斯纳的手脚,我们一定要提前作好规划。”要不然,拉德利警告说,双方的谈判拖延下去,签订的协议肯定对皮克斯公司不利。

“我们已经规划好了,”史蒂夫说,“我们要完全拥有《超人特工队》和《汽车总动员》的著作权,而且也要拥有以后制作动画电影的著作权。”史蒂夫所说的这两部动画电影是皮克斯公司与迪士尼公司在重新谈判中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

史蒂夫说:“我们提供给迪士尼公司的协议条款,要比与其他电影公司签订的条款不利得多,比如,我们要支付高额的发行费,还要遵守长期的承诺条款,而且在他们的主题公园里他们还可以免费使用我们的人物造型。”史蒂夫是公开说这些话的,事实上,他希望得到动画电影收入的92%。在谈到他与迪士尼公司签订的发行协议时,史蒂夫说:“你必须租用一个发行渠道。”史蒂夫所想的是利用迪士尼公司良好的市场环境,而不是真正想与迪士尼公司公平合作。

史蒂夫也一定知道艾斯纳对他的回答是什么。如果同皮克斯公司签订协议放弃这些权利(这其中不仅仅包括票房收入,还有与电影有关的商品特许经营权,商品的搭卖权,以及拍摄电影续集的权利),迪士尼公司就会损失几亿美元的收入。即使是为了挽救一个非常值得签订的协议,也没有哪一位首席执行官愿意作出如此大的牺牲。

“我们不打算把‘市场’租用给任何人。”艾斯纳说。他想要的是一个平等的合作伙伴,因为在他看来,是迪士尼为动画电影带来了高额利润,而不是皮克斯。

皮克斯公司与迪士尼公司的谈判进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阿尔•戈尔却打算介入其中。2003年,身为美国副总统的戈尔参加了苹果公司董事会。戈尔想在皮克斯公司和迪士尼公司中间做一个调停人,以和平地解决皮克斯公司与迪士尼公司之间的矛盾。戈尔认为,他能解决两家公司之间的问题,因为他与两家公司都有一定的联系,虽然这种联系是微弱的。在万圣节前夕,迪士尼公司曾经向他和他的夫人赠送过《美女与野兽》的化装服,并且戈尔在担任美国副总统期间,还与艾斯纳讨论过一些法规的制定问题。于是,戈尔打电话给迪士尼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前民主党参议员乔治•米切尔,鼓励他要促使两家公司的谈判尽快完成。米切尔又马上打电话给艾斯纳。

但戈尔的努力并没有什么效果,还增加了艾斯纳的不满。看来,仅仅一位副总统是无法说服艾斯纳的。

实际上,皮克斯公司与迪士尼公司之间的纷争就是史蒂夫和艾斯纳之间的纷争。早在2003年,史蒂夫就一直对迪士尼公司各级主管说,他与迈克尔•艾斯纳是无法合作的。“只要艾斯纳在迪士尼公司,我们两家公司的关系就不会改善。”史蒂夫对迪士尼公司的一位主管说。史蒂夫的这种看法也与正在迪士尼公司这个奇妙王国董事会里酝酿的一次权力斗争不谋而合。沃尔特•迪士尼的侄子罗伊•迪士尼认为,艾斯纳应该离开迪士尼公司了。有一天,罗伊去位于帕洛阿尔托市的史蒂夫家里与史蒂夫共进晚餐,史蒂夫就给了罗伊一些暗示性的警告。史蒂夫的意思好像是说,如果谈判破裂,他有可能终止与迪士尼公司的合作。如果他真这样做了,将会给迪士尼公司带来巨大的商业利润损失。

罗伊有理由这样考虑。现在对迪士尼公司来说,“一把大斧”正高悬于空中,而“护林员”恰恰是史蒂夫•乔布斯。

2004年1月,皮克斯公司突然单方面终止了谈判。“在经过10个月谈判挫折后,我们要结束与迪士尼公司的谈判。”史蒂夫说。“挫折”这个词可不是随便说出口的,说出这句话,史蒂夫的立场就很明确了:两家公司的谈判是不友好的,皮克斯公司成了艾斯纳“独裁统治”的牺牲品。

不论公正与否,史蒂夫的表态就好像暗指,是迪士尼公司和艾斯纳先失信于皮克斯公司的。在以前谈判的时候,史蒂夫在宣布退出谈判之前,他绝不向另一家公司公开发出警告。即使颇受史蒂夫器重的迪士尼公司摄制组主要负责人迪克•库克也不知道史蒂夫计划要“背起行囊,继续前行”了。

史蒂夫实在不能忍受迪士尼公司把他“心爱”的皮克斯动画电影的角色和字幕占为己有,因此他对当前与迪士尼公司签订的协议相当不满。“我们对迪士尼公司拍摄的动画电影感到恶心,”他说,“只要你看一下他们拍摄的续集的质量,比如《狮子王1?》和《小飞侠》的续集,你就知道他们的水平有多么差了。”

史蒂夫认为,迪士尼公司从来没有给皮克斯公司的电影创作贡献过力量。“事实上,多年以来,迪士尼公司很少与皮克斯公司在电影制作方面合作,”他说,“我们与迪士尼公司的合作仅限于在电影的市场发行方面,而不是在电影的制作方面。”

史蒂夫甚至也贬低迪士尼公司在动画电影市场开拓方面的努力。史蒂夫一方面称赞迪克•库克和他们富有开拓精神的市场开发人员,但另一方面他又暗指迪士尼公司出现了利润下滑的局面,并且补充说:“即使市场人员非常优秀,一个蠢材也不会获得成功的。”换句话说,史蒂夫认为,迪士尼公司连自己的产品都经营不好。

史蒂夫对迪士尼公司发出了最后攻击,说出了最关键的一点。“现在在动画电影界,我们认为皮克斯是最有影响力的品牌,也是最值得信任的品牌。”史蒂夫说。他还提到,迪士尼公司的发展也表明,作为一个品牌,皮克斯已经超过了迪士尼,现在是皮克斯而不是迪士尼更能让电影迷们信服,也对他们更有意义。史蒂夫想要的就是能够反映他们之间这种状况的协议条款。

迪士尼公司“舔舐”了一下自己的“伤口”,开始作出回击了。迪士尼公司合作与交流部的高级副总裁塞妮娅•穆卡称:“史蒂夫的这些表态是很不合适的,他的说法也让人遗憾,他不但攻击、侮辱我们公司,还在谈判破裂后点名损害我们公司的名声。我们希望他能好自为之。”

史蒂夫这种对迪士尼公司“史蒂夫式”的攻击完全是他自负的反映。迪士尼公司拍摄的《狮子王2:辛巴的荣耀》就一直列在DVD销售排行榜上。迪士尼公司拍摄的电影续集也相当成功,《小姐与流氓2:狗儿逃家记》的DVD光盘在上架后的前6天里就销售出去300多万张。

史蒂夫攻击迪士尼,说迪士尼面临困境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而这一方面和利润相比是一种难以确定的东西。史蒂夫认为,迪士尼公司没有动画电影创造能力。“你只要把皮克斯公司最新制作的3部动画电影和迪士尼公司最新制作的3部动画电影放在一起比较一下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哪家公司的制作水平更胜一筹。”他说。

令史蒂夫耿耿于怀的是,他在与艾斯纳角逐的过程中曾经受过艾斯纳的伤害。在一年前,也就是2003年的春天,艾斯纳在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上作证说,苹果公司所宣传“自选、自制、自刻”(Rip、Mix、Burn)口号就是一种允许、鼓励用户进行盗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艾斯纳和其他娱乐产业的主管们都对作品的电子复制和互联网文件共享非常担心,他们憎恶苹果公司为盗版用户充当帮手的行为。电子盗版不仅严重损害公司的利润,而且还会玷污公司的品牌形象。在互联网上随便交换电子版的电影作品虽然不能给电影公司带来毁灭性打击—在网上传播的绝大部分电子版的好莱坞电影作品的质量还是非常差的,也不清晰,而要下载一部高质量的电子版电影作品需要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但即使这样,也不让人放心,因为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艾斯纳和其他好莱坞的“大腕”们紧张地注意着这种状况的发展变化。Napster公司已经让音乐产业界苦不堪言了,它几乎让整个音乐产业垮了下来,同样的后果也会发生在电影产业界。

艾斯纳的证词让史蒂夫很是焦躁不安。其实,艾斯纳这样做也没有什么意义。毕竟,史蒂夫是迪士尼公司在电影业界的合作伙伴。但为什么艾斯纳不但在电影产业界,甚至在其他产业界也攻击他的合作伙伴呢?

史蒂夫认为:“‘自选’这个词所蕴涵的意义就是把CD盘上的音乐作品选取出来,然后存储到你的硬盘上。‘把CD盘上的音乐作品选取出来’就好像从一个母体上取下一件东西,然后放到硬盘上。迈克尔•艾斯纳却由于认识与经历上的差异,认为‘自选’就意味着‘自盗’。后来,在别人向他讲明了这句口号意味着什么时,艾斯纳却还为自己辩解。”

皮克斯公司在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2》合同签订过程中也对艾斯纳没有好感。当艾斯纳拿到合同,并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时,他对每一个逗号、句号,甚至是“i”上面的小点都根据自己的意思解释,因为他坚持认为,制作电影续集不能仅仅指望、信任与一家小型电影公司签订的合同。然后,艾斯纳又做了一件让皮克斯公司人员不能原谅的事情。根据《洛杉矶时报》的报道,艾斯纳公开吹嘘说,迪士尼公司和皮克斯公司相比占有很大的优势。

现在,史蒂夫也可以大声吹嘘了。

史蒂夫与迪士尼公司谈判的观点好像与股民的想法非常相符。曾有消息说,在史蒂夫有可能终止谈判时,皮克斯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涨了,而迪士尼公司的股票价格却在下降。股民虽然能量有限,但至少是坚定地站在了皮克斯公司一边。

艾斯纳在早些时候也说过迪士尼公司与皮克斯公司有分离的可能性,“……但同时,我们也是不能分离的团队。这一点我是知道的,我希望史蒂夫也知道。”

“皮克斯公司与我们合作可以获得最高的利润,而我们只能获得一半的利润。”艾斯纳说。

麦卡尔平投资公司的丹尼斯•麦卡尔平总结了皮克斯公司和迪士尼公司无法脱身的困境。“皮克斯公司要是打算和其他公司合作真是太傻了,因为他们与迪士尼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了。反之,迪士尼也是一样。”

在1998年至2001年间,皮克斯公司给迪士尼公司摄制组带来的利润占到他们经营收入的45%,而美林投资公司则认为这一数字是35%。《华尔街日报》把艾斯纳的这种困境归结为:“对迪士尼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艾斯纳来说,他应该更加积极地推进与皮克斯公司的合作,因为他的公司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皮克斯公司制作的动画电影(比如《海底总动员》)才能获得很大的利润,而迪士尼公司近年来制作的电影却没有多么好的反响。”

丹尼斯•麦卡尔平在提到史蒂夫和艾斯纳时说:“如果你可以把他们两个关进一间屋子里,他们毫发无损地出来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事实上,史蒂夫•乔布斯与迈克尔•艾斯纳之间的这种冲突几乎是注定的。

在这场争斗的一边坐着的是史蒂夫,他在加利福尼亚度过了童年和青年时期。可以说,加利福尼亚是美国科学技术和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迷幻音乐这两种文化激荡的中心。他喜欢鲍伯•迪伦和计算机。他憎恶电视,甚至直到今天也是如此。“当你年轻的时候,你一定会认为电视就是一种毒害你心灵的东西,它会使你变得沉默寡言,也没有了创造力。”对史蒂夫来说,电视是迄今为止最腐蚀人的一种技术成果。史蒂夫崇尚科学技术,因为是科学技术激励他思考、创新,他把他的整个生命都奉献给了计算机世界,也促进了它的发展。

在他看到互联网可以共享文件,以至于导致了音乐领域和技术领域彼此激烈碰撞的时候,他就尝试着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说,苹果公司的iTunes音乐商店就是他的创造梦想的一个顶峰。“这在音乐产业领域应该算是一个历史的转折点。”史蒂夫说。史蒂夫已经很好地证明了这一切,实际上,他的创造已经改变了这个世界。就像在皮克斯公司里,他能够让技术和艺术融合为一体。他的努力已经对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这场斗争的另一边坐着的是艾斯纳,他在美国的戏剧表演和娱乐业之都曼哈顿长大。他开始上大学时学的是医学预科,但又转到文学领域。后来,他在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做了一次暑期工后,就想着在娱乐产业界发展了。和史蒂夫不一样,艾斯纳喜欢电视。

艾斯纳曾经说过,每当他想要看电视时,他父亲就要求他“每看一个小时的电视,就必须要读两个小时的书”。“我来自曼哈顿……当你想看电视时,却要求你先去读书……说实话,我真是有些厌烦。”

对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艾斯纳和史蒂夫一样,也感到眼花缭乱。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是艾斯纳从来没有创建过自己的公司,或者说,他从来没有展示过创造性的一面。而史蒂夫在21岁的时候就已经与他人合伙创建了苹果电脑公司。艾斯纳有着创造性的头脑,但没有实现的机会,而史蒂夫却实现了。

史蒂夫与艾斯纳之间的不同逃不过新闻媒体人的眼睛。“虽然从个人方面说,艾斯纳可能是迪士尼公司最大的股份持有者,但这和公司创始人的作用是无法相比的。”克劳德•布罗德塞在《综艺》杂志上写道。当史蒂夫表现得粗野、无礼时,公众可以纵容他。毕竟,他创建了自己的公司。艾斯纳却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

对艾斯纳来说,他与皮克斯公司关系破裂恰好是他在迪士尼公司里处境相当不利的时候。当时,艾斯纳面临着公司内部一些负责人的敌视,他们主要是斯坦利•戈尔德和罗伊•迪士尼,其中罗伊•迪士尼是待在公司里的唯一的迪士尼家族成员。艾斯纳对公司内的批评感到非常恼火,他要求公司董事会强制执行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年龄限制的条款。他的目的非常明确:这一条款只让一位成员受到限制—罗伊•迪士尼的年龄已经有73岁了。他的好朋友、商业合作伙伴、董事会成员斯坦利•戈尔德在抗议中提出辞职,和罗伊一起离开了公司董事会。

在罗伊•迪士尼看来,艾斯纳逼迫他辞职是一种迪士尼公司企业文化的堕落。他决定辞去动画电影制作部主席和迪士尼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职务,在辞职信中他写道,迪士尼公司已经失去了“核心目标、创造性能量和优良传统”。在他提出的批判意见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所有迪士尼公司的股民,包括顾客、投资者、雇员、发行人和供应商,都感觉到整个公司是贪婪的,没有生机活力,总是想着如何尽快赚钱。”另外,他还列举了艾斯纳的其他“罪状”:“试图提高美国广播公司黄金时间的收视率,但没有成功;在迪士尼公司主题公园建设上故步自封,没有大胆投资;公司里技术方面的专家流失严重;不能够与富有开创性的公司(其中就包括皮克斯公司)建立并巩固良好的合作关系。”从字面上看,这份辞职信更像是对艾斯纳直接的抨击。

罗伊•迪士尼和戈尔德通过创建一个他们称为“SaveDisney.com”(意思是拯救迪士尼)的网站发起了一场驱逐艾斯纳的运动。这个网站名字的含义是相当明显的:如果你是一位迪士尼公司的股民,如果你是一位迪士尼公司的影迷,或者说如果你对保留《睡美人》和《白雪公主》的传统非常关心,那么你就加入到拯救迪士尼公司的行动中来吧,把艾斯纳这个“邪恶的篡位者”驱赶出去。

根据罗伊的说法,多年以来,迪士尼公司就一直在艾斯纳的“独裁体制”统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说,“每一件事情都是由艾斯纳自己做主,即使花一点小钱也不例外。”

罗伊甚至引用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一些文件对艾斯纳提出批判,他宣称,迪士尼公司对主管人员的工作补偿数额巨大,虽然在近3年里,迪士尼公司的股票价格下跌了50%,但公司主管们带回家的补偿金额总数却达6 800万美元之多。罗伊还批判道:“在1984年后,一些善于大胆创新、富有活力和创造力的管理人士和管理方案,已经在‘独裁的国王’(指艾斯纳)和得到授权的‘国王朝臣’(指公司董事会)的‘帝王体制’统治之下,被一种自命不凡、缺少活力的管理体制替代了。”

迪士尼公司的这种状况和皮克斯公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皮克斯公司里,公司的企业文化是那种联系相当紧密的、有着强烈个人主义和平等主义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皮克斯公司之所以能形成这种企业文化主要是缘于约翰•拉塞特那种随心所欲的行事风格,再加上史蒂夫那种几乎不干涉他们内部事务的立场。

在皮克斯公司里,计算机产业与好莱坞电影产业的结合是非常紧密的。即使皮克斯公司搬到了爱莫利维尔市一座大楼里,它们的这种关系也没有“疏远”。皮克斯公司的大楼是一座经过修复的大型仓库建筑,总投资有

8 800万美元。大楼里面安装了豪华的照明设备,墙壁上设计了精美的图案,有一个室内羽毛球场,砖砌的比萨饼烤炉,一个室内游泳池,另外,还可以提供美味的食品(当然是素食了)。在大楼顶部还有一个直升机起降台,主要是供史蒂夫的直升机使用,因为史蒂夫要经常在帕洛阿尔托、库比提诺和爱莫利维尔之间飞来飞去。在整座大楼的中部有一个中厅,是公司全体员工集会的地方。在大楼的一个角落里有一间“情调休闲室”,是用不锈钢建造的,主要用来供皮克斯公司的员工工作间歇时休息使用的,这也体现了这座大楼人性化的设计特点。

在《海底总动员》DVD片尾的花絮里,皮克斯公司的动画制作人员录制了一段“选丑比赛”,安排这个节目就是想鼓励公司员工在公司未来发展的广阔天地里加强交流、合作,搞好彼此之间的团结。在这个花絮里,男性员工都留着长胡子(有的甚至还刮了一半留了一半),而女性员工则化妆得相当夸张,从她们的眼睑到眉毛都化成了霜状的蓝色。在这之后,皮克斯公司员工的穿戴、化妆越来越奇异了。选丑比赛果然起到了作用,不但提高了公司的凝聚力,而且把互助的合作精神也激发了出来。

史蒂夫经常批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