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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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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张允信说:“你也太孩子气。”

我自己也觉得。

“人口流动性大,谁也陪不了你一辈子,趁早培养个人兴趣,老了可以插花钓鱼。”

我呆呆的,一时还未复元。

“别太难过,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身为女人,为另外一个女人如此伤心?没人同情你。”

我不响。

“你受够了?是不是?每个人都离你而去。”他微笑,“宝贝,相信我,现实生活最残酷的一面,你还没有看清楚呢。”

“是,是要到火坑去才看得清楚。”我嘲讽地说。

“也不必,问唐晶就知道了,你出来泡多久?一年,她出来泡多久?十多年,她才真的酸甜苦辣尝遍,你见过什么?给你一根针你都认作棒槌,个把男人对你说过他妻子不了解他,你就以为算有见识了?”

“要不要将我卖到人肉市场?”我没好气。

“堕落是愉快的,子君,像一块腐臭的肉等待死亡,倒是不用费劲。子君,你试过往上爬吗?你试试看,子君,你始终运气太好。”

我颓然,“好好,我没有机会上演块肉余生。”

也许唐晶看穿这世上一切,索性到异乡的小镇去终其余生,倒也是脱离红尘的捷径。

子群走了,她也走了。这些女人都走光了,单我一个活着,再风光又有什么益处,我给谁看呢。

人家都上岸了,我才出来徒手搏击,我什么都比人家慢半拍,真有我的,后知后觉。

“有我,”张允信拍拍胸口,“我总是你忠实的拍档。”

最近做小丑做得门透,简直想推开窗户,对着窗外大叫,用拳击胸,发出泰山般的呼声。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倦极愁极累极的时候,我便想坐下来哭。

哭真是好,以前小时候一放声哭总有人来搭救,现在哭完了擦干眼泪收拾残局的总还是自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直到最后一日,到末日,俺去也,留也留不住,我竟有向往那一天。傻了。

因为赶功夫的缘故,双手长期与湿泥接触,渐渐形成种皮肤病。

我的手指头老退皮,吃药打针都看不好,我便躁。

张允信旁观者清,问我:“怎么?是阴阳不调呢,抑或小姐脾气又犯,打算不干?”

“别这样说我。”

“忍耐,忍耐。”

我的心自从唐晶离开以后,就不好过。

我愤然道:“这样无穷无尽做下去无了期,怎么办?”

“有人写作二十周年纪念,你不知道吗?”

我把头伏在桌子上。

“你倒是很有艺术家脾气。”他冷笑。

我轻易不敢得罪他,这左右我也只剩下他一个朋友。

这一段日子过得特别苍白。

可林钟斯说:“活该,我知你闲得慌,偏又这么多挑剔,怎么不同洋人走。”笑。

他老以为我同唐晶有一手,而如今斯人憔悴是为着她结婚去了,要这样说也可以,我确是想念唐晶。

偶然我也受他的引诱,同他出去喝半瓶酒,伸诉伸诉。渐渐也开始同情子群,洋人好白话,拿得起放得下,且大方,不一定要真正捞便宜,就热心得很,反正不是认真的,洋人看得开。

渐渐我真相信子群的不得已:不是她爱选洋人,而是中国人没挑她,而且一些唐人仔的嘴巴,差点没将她的风流韵事编了一首歌来唱,多么累。

这就是个中秘密,我以前不懂得。

而涓生终于与辜玲玲结婚了。

是母亲来通知我的。

“……他们的意思是,想让平儿做花童,怕你不答应……”母亲许久没跟我通消息,她的声音似蒙着一层蜡,听不出真心假意,但是却透着股实实在在的烦腻,仿佛很不屑做这中间人。我当时在做泥人,电话用下巴夹着,正在试抹双手,一听她那么说,电话筒就变得像铅块般重。

“不可以,”我说,“我不答应。”

“你同他们说去。”母亲说,“我不做此类鲁仲连。”

“好。”我说,“我自己同史涓生说。”

前夫,前夫生的儿女,前夫现任妻子,他现任妻子与她前夫,他们的孩子,将来尚有我前夫与他现任妻子所生的儿女,可能更有我与我现任丈夫的孩子,天底下还有更复杂的事?这种人际关系简直要编号码入档案才行。

我跟史涓生说:“这些事与孩子们无关,不要让孩子牵涉在内。”

涓生说:“可是如果让平儿参与,他会比较有亲切感。”

“什么亲切感?”我问,“对父亲的婚礼有亲切感?我是个土包子,我办不到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你如果有胆子叫平儿任花童,你当心点。”

“好好好,何必这样强硬?”他愤然。

“你们两个人为什么不可以到外国去结婚?现在正流行,干脆神不知鬼不觉,冒充头一次,将以往的事一笔勾销,假装是撩会的错:当时年幼无知,行差踏错,为什么不呢?”

“子君,你一张嘴真厉害,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以前,以前我任得你搓圆襟扁。”

“你也要守守行为,控制一下,连平儿都知道你同洋人散心。”他忽然反攻。

“那不过是业务上的朋友,你少含血喷人,而且我警告你,不要再把我儿子带进这种漩涡。”

涓生长长叹口气,他握搔头皮。

我冷眼看他,要做新郎了,但整个人旧垮垮的,一点新意也无,头发很腻,衣服很花,看得出领带是刻意配衬的,但配得太着痕迹。是他新情人的品味吧。

涓生在这一两年间忽然胖了,许是业务上轨道,再也没有什么要担心的,每日依挂号次序替病人把脉看喉咙,开出同样的方子,不外是伤风喉咙痛,每位七十元。他为什么不胖?坐在那里收钱,以往寒窗十载全属前尘往事,不值一提。

我的思想扯到老远。

每次见他,总是万分不情愿,见到他,又没有什么恩仇,但精神不能集中,而已找不到话题,一旦把真正题目交待完毕,两个人就干坐。

我忽然发觉史涓生是个非常沉闷的人,比之张允信的诙谐多才,甚至可林钟斯的死缠烂打,涓生都缺乏生气,我们却居然做足十三年夫妻。

要是他现在才来追求我,我会不会嫁她?

许是为了生活安定,但做法不一样,永远没有可能百分之一百诚心诚意了。

他说:“……总之,子君,你要结婚便正式再婚,我也可以省下赡养费。”

“你那笔赡养费,这些日子来未曾涨过一个仙,你可知物价飞涨?”

“听说你自己赚得到。”

“靠一双手,咱们这些手作仔,不提也罢。”每次都是我先提出来,“走吧。”

“子君,真没想到你变得如此实事求是,每次我出来见你,都要经过一番吵闹争执,但你——”

“为我吵?”这倒新鲜,“我是被你遗弃的前妻,又不是你新欢,吵什么?”

“女人。”他又叹一回气。

俗不可耐,一辈子才认识两个女人,就作其女性问题专家状。

回到家中,我模拟史涓生叹气,并且说:“女人!”俗不可耐,作呕。

最恨以有女人为他争风吃醋为荣的男人。

十三年的夫妻,真奇怪,涓生甚至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为他哭过吵过,现在却烟消云散。

每次见到史涓生,我都睡得特别好。

以前唐晶告诉我,她最常做的恶梦,是梦见穿着睡衣进入会议室,整个房间坐的都是铁甲人,说话的腔调完全似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然后就开始用武器攻击她,将她刺至血肉模糊,倒在地下。

多么可怕的梦,既现实又逼真。

她还算是有资格的,我可没有那么多机械人要忙着对付。

张允信不只一次要我去买几件新衣服,“永远那条破皮裤。”

其实这条破裤曾经一度值四千五,是被时代周刊誉为高级时装建筑师之纪亚法兰可法拉的设计,而且曾经一度是白色的,现在就像我的人,尘满面,鬓如霜。

我跑到名店去逛了逛,那里的新女售货员不再认得我。

我坦然地四周游览,觉得再无必要在华服上翻花样,这时有人把我认了出来。

“史太太!”

我转头,“咦,姜太太。”

“好吗?许久不见,史太太,”她拉住我。

我笑笑,“莫再叫我史太太,我离婚足有两年了。”

“唉呀,我也离婚了。”她眼睛红红地说。

我点点头。

“大家都知道我老公外头有人,就瞒我一个,大家好朋友,也不同我说一声。”她抱怨。

我改变话题:“看到什么合适的衣服没有?”

“有钱有什么用?抓不住他的人,”姜太太使劲说下去,“你家史医生——”

“我过去那边看看,”我连忙推开她抓住我的手臂,急急走到毛衣柜去挑选。

姜太太没有跟上来,我临走向她点点头。

她的赡养费数目必然比我精彩,她尚有资格逛名店。我双手空空离开,不想再接触到以前生活的角落。

可林钟斯在史涓生结婚那一日指着西报上的启事跟我说:“瞧,你前夫结婚了。”

我实在忍不住,“为什么你们什么都知道?到底是谁在做包打听?为何你们对别人的私事这样有兴趣,为啥拿着杯啤酒就开始东家长西家短,怎么有人说就有人听?你们到底有没有人格?我的私事关你们什么?又犯着你们什么?为什么?”

他咧齿而笑,“子君,嗨,每个人都离你而去,你的丈夫,你的情人,你的妹妹——”

“闭嘴!”我大吼。

他的一双蓝眼充满笑意,向报上那段启事瞄瞄,同时呶呶嘴。

“你还知道些什么?”

“你很寂寞,我打算乘虚而入。”

“永无可能。”

“上周出的广告看见没有?喜不喜欢?”

“谁做的?”

“布朗那组人。”

“布朗?”那名字足有三世纪远。

“他尚为你生我的气呢,我是没吃羊肉一身骚。”

“你们洋人反正是一身骚。”

“你还能顽抗至几时呢?”

“至我崩溃时,”我狠狠说,“找布朗也不找你!”

“你真厉害。”他吐吐舌头。

我身边有点款项,趁着烦闷没顶,飞赴温哥华见安儿。

在长途电话中听到她的欢呼就已经开心。

她居然来机场接我。

宽然的笑容,健美的身材,不不,安儿不像我,我从来没有这么活泼过。她出于我,但事实上她胜于我。

“倦吗?”她关心孜孜地问我。

我点点头。

“我替你订好酒店房间。怎么,妈妈,仍然是一个人?”

我不响,这小女孩,直情把我当作她的平辈。

“爸爸都结婚了。”

“我怎么同他比?”我苦笑。

“别酸溜溜的,”她笑,“说不定今次旅行有奇遇。”

“遇到谁?”我也笑。

“你最喜欢的男人是谁?”

“月宫宝盒里的瓶中巨魔。”

安儿一本正经摇摇头,“他块头太大了。”

我们又笑作一团。

安儿的学校在市区,我随即跟她去参观,舍监很严,访客需要签到,学生才可以在会客室见朋友。

住宿生中有许多外国人,香港学生约占三成,其余就是阿拉伯石油国家的子弟。校中设备极好,泳池、球场、运动室,一应具备,完全像一个度假营,分明是特为有钱家庭所设的学校。女孩子念无所谓,男生毕业后却不保证可以找到间好的大学。

安儿房中堆满香港出版的书报杂志,明报周刊、妹妹画报。

“哪儿来的?”我皱眉头。

“唐人街买的。”

“太浪费。”我说,“你爹给你许多零用?”

“许多。”她承认。

“他对你倒是慷慨得很。”我略略宽心。

“是呀,他现在的妻子时常同他吵,埋怨他花太多的钱在子女身上,怕宠坏我们。”

“你被宠坏没有?”我笑问。

“当然没有。”

“你没有那么恨你爸了吧。”

“现在我很会拍他马屁呢。”安儿眼中闪过一丝狡猾。

安儿立刻认真地说:“妈妈,我对你是真心的。”

毕竟还是孩子,我笑。

我说:“你的唐晶阿姨结婚了。”

“她?”安儿诧异,“她那么高的眼角,又三十几岁,她嫁谁?”

“嫁到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连我都不得不如此承认,“她前半生做事业女性,后半生做家庭主妇。”

“咦,妈妈,跟你刚相反。”

“但是人家先苦后甜,我是先甘后苦,不一样。”

“都一样。妈,我搬来同你住酒店,咱们慢慢聊。”

温哥华是个很沉闷的城市,只有安儿这么年轻的女孩子才会在此生活得津津有味,没到一个星期,我就想回香港。天天都逛这些地方:历史博物馆、广阔的公园、洁净的街道、大百货公司、缓慢的节奏、枯仓的食物,加在一起使我更加寂寞。

如果不是怕伤安儿自尊心,我想飞往纽约去结束我这三星期的假期。

安儿当然开心,一放学便戴上双护膝在公园踏滚轴溜冰、脚踏车。因为长得好,每个人都乐意对她好,她早已成为这个城市的一份子,我不认为她会再回香港居住。

外国的中学生根本没有家课,期中也需要写报告,都是启发学生思考的题目,不必死板板的逐个字背出来,学生时期全属享受,所以年轻人份外活泼自由。

如果安儿此刻在香港,刚读中三,恐怕已经八百度近视,三个家庭教师跟着走,每晚做功课至十二点,动不动便开口闭口考试测验。

我有点感激史涓生当机立断,把安儿送出去,致使她心境广阔,生活健康。所以即使这是个沉闷的假期,我却过得很平静。

看到安儿这么好,我自身的寂寞苍白算得了什么。

离婚后两年的日子开始更加难受。

以前心中被恨意充塞,做人至少尚有目标,睁大眼睛跳起床便咬牙切齿握紧拳头抱怨命运及撩会。

如今连恨也不再恨,一片空虚,傍晚只觉三魂渺渺,七魂游荡,不知何去何从。

那种恐怖不能以笔墨形容,一直忙忙忙,做做做做倒也罢了,偏偏又放假,终日把往事取出细细推敲……这种凄清真不是人过的。

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放长假。

安儿已经有“男朋友”,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在外国早已追逐者成群,安儿自不例外。

那个男孩子大她一两岁,很英俊,家中三代在温哥华落籍,父亲是建筑师,姓关,在当地有点名气,他一共五个兄弟姊妹。

我第一次见到安儿的男友,不知如何称呼,后来结结巴巴,跟安儿称他为“肯尼”,这就是英文名字的好处了,可以没上没下乱叫,叔伯侄甥表亲都可以叫英文名。

肯尼脸上长着小疱疱,上唇角的寒毛有点像小胡鬓,眉目相当清秀,一贯地T恤牛仔裤球鞋,纯朴可爱,嘴巴中不断嚼一种口香糖,完全不会说粤语,行为举止跟一般洋童一模一样。

他拖着安儿到处去,看电影,打弹子。

我不放心也只得放心。

两个孩子在一起仿佛有无穷无尽的乐趣,他们的青春令我羞煞。

这是真正自由的一代。

想到我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老母忽然踏起劲地管教起子群与我来,出去与同学看场七点半电影总要受她盘问三小时,巴不得那个男生就此娶我为妻,了却她心中大事,对老母来说,女儿是负担,除非嫁掉,另当别论。

在母亲心中,我们穿双高跟鞋就当作沦为坏女人,眼泪鼻涕地攻之击之,务必把我与子群整得跪地求饶,在她檐下讨口饭吃真不容易。也就因这样,子群才早早搬出来住的。

子群如今也大好了,有个自己的家……

不行,这个假再放下去,我几乎要把三岁的往事都扯出来回忆一番。

假期最后的三天,我反而轻松,因为立刻可以回香港为张允信卖命。我看着自己双手,手指头的皮肤病又可以得到机会复发,又能够希望早上可以多睡数小时,真幸福,我死贱地想:谁需要假期呢。

关肯尼邀请我到他家后园去烧烤野餐。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卖安儿的面子答应下来。

原来关家的大屋在维多利亚,一个仙境般的地方,自温哥华搭渡轮过去,约莫两小时。

后园面海,一张大大绳床,令我思念张允信的家,所不同的关家园子里开满碗口大的玫瑰花。芬香扑鼻,花瓣如各色丝绒般美艳,我陶醉得很。

我问肯尼:“令尊令堂呢?”

肯尼答:“我父亲与母亲离婚有七年了,他们不同住。”

“呵。”我还是刚刚晓得,“对不起。”

“没关系,父亲在洛杉矶开会,”他笑,“一时不回来,今天都是我与安儿的朋友。”

我更加啼笑皆非,还以为有同年龄的中年人一起聊,谁知闯到儿童乐园来了。

然而新鲜烤的T骨牛排是这么令人垂涎,我不喝可乐,肯尼居然替我找来矿泉水,我吃得很多,胃部饱涨,心情也跟着满足。

孩子们开响了无线电——

天气这样好,我到绳床躺下,闭上眼睛。

“噢噢也也,我爱你在心口难开。明日比今日更多,噢噢,爱你在心口难开。”

我微笑,爱的泛滥,如果没有爱,就不再有流行曲。

有人同我说:“安,移过些。”是个男人。

他居然伸手在绳床上拍我的屁股。

我连忙睁大眼睛,想跳起来,但身子陷在绳床内,要挣扎起来谈何容易。

“我不是安。”我连忙解说。

那男人亦不是那群孩子之一名。

他看清楚我的面孔,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是史安儿,长得好像,你是她姐姐?”

我苦笑,“不,我是她母亲。”

他诧异,打量我一下,改用中文,“对不起,打扰你休息。”

“没关系。”我终于自网中站起来。

这位男士约莫三四十岁年纪,一脸英气,粗眉大眼,眉宇间略见风霜,端正的五官有点像肯尼,我心一动,冲口而出地问:“你莫非就是肯尼的父亲?”

他摇摇头,“我是他舅舅,敝姓翟。”

“对不起,我搞错了。”

他笑笑。

翟先生的气质是无懈可击的。

气度这样东西无形无质,最最奇怪,但是一接触就能感染得到,翟先生一抬手一举足,其间的优雅矜持大方,就给我一种深刻的印象。

这种印象,我在唐晶的丈夫莫家谦处也曾经得到过。

翟先生比莫家谦又要冷一点点,然又不拒人千里之外。单凭外型,就能叫人产生仰慕之情,况且居移体、养移气,内涵相信也不会差吧。

对一个陌生男人我竟评头品足一番,何来之胆色?由此可知妇女已真的获得解放。

我向他报告自己的姓名。

翟先生并没有乘机和我攀谈,他借故走开,混进入堆去。

我有阵迷茫。

如果我是二十五岁就好了。

不不,如果二十八岁,甚至三十岁都可以。

我是身家清白……也不应如此想,安儿平儿都是我至宝,没有什么不清白的。

虽然有条件的男人多半不会追求一个平凡的中年离婚妇人,但我亦不应对自己的过去抱有歉意。

过去的事,无论如何已属过去。

我呆呆地握着手,看着远处的海。

“嗨。”

我转头,“肯尼。”

他擦擦鼻子,“阿姨,你看上去很寂寞。”坐在我身边。

我笑而不语。

“你仍然年轻,三十余岁算什么呢,”他耸耸肩,“何况你那么漂亮,很多人以为你是安的姐姐。”

“她们说笑话罢了。”我说。

“你为什么落落寡欢?”肯尼问道。

“你不会明白。”

他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安说这句话是你的口头禅:你不会明白。年轻年老的都不明白?”

他们这一代哪里讲长幼的规矩,有事便絮絮而谈,像平辈一般。

“我舅舅说:那秀丽的女子,果真是小安的妈妈?”

我心一动,低下头,愧意地望自己:头发随意编条辫子、白衬衫、黑裤子。哪里会有人欣赏我?

“阿姨,振作起来。”肯尼说。

“我很好。”

“是,不过谁看不出平静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破碎的心?”

我讶异,这孩子,越说越有意思了。

肯尼说:“看看我与小安,我们在一起这么开心,但很可能她嫁的不是我,我娶的亦非她,难道我们就为此愁眉不展?爱情来了会去,去了再来,何必伤怀。”

我心一阵温暖,再微笑。

肯尼说:“我知道,你心里又在说,你不会明白。”

过一会儿我问:“你舅舅已婚?”

“不,王老五,从来没结过婚。”

“他多大岁数?”

“四十。”

我一怔,“从没结过婚?”看上去不像四十岁,还要年轻点。

肯尼晃晃头,“绝对肯定。”

“他干什么?”

“爸爸的合伙人。”

“建筑师?”

“对。”

我又低头看自己的双手。

“嗨,”肯尼边嚼口香糖边说,“你俩为什么不亲近一下?”

我看看手表,“下午三点,我们要打回程了吧?”

“回去?我们今天不走,”肯尼说,“没有人跟你说过吗?我们一行十四人今夜在这里睡,明天才回温哥华。”

我意外,不过这地方这么幽美,就算三天不回去也无所谓。

“这大屋有七间房间,你可以占一间,余人打地铺睡。”肯尼说。

“安排得很好。”

“对,我舅舅,他叫翟有道,他会说广东话,他在那边准备风帆,你若想出海,他在那边等你。”

这分明是一项邀请。我心活动,一路缓缓跳上喉咙。

肯尼说:“你在等什么?”

“我想一想。”

肯尼摇摇头,“小安说得对。”

“她说什么?”

“她说:母亲是个优柔的老式女人,以为三十六是六十三。”这孩子。

肯尼耸耸肩,双手插在口袋中走开。

翟先生邀请我出海呢。

如此风和日丽的好机会,为什么不?多久没见过上条件的男人了。散散心也是好的,我又没有非份之想。在布朗、陈总达及可林钟斯这种男人中周旋过两年,眼光与志气都浅窄起来,直以为自己是他们的同类,女人原都擅势利眼,为什么不答应翟的邀请?我正穿着全套运动服、袜子球鞋。

我鼓起勇气站起来,往后车房走去,那处有一条小小木码头,直伸出海去。

翟有道正在缚风帆,见到我点点头,非常大方,像是多年玩伴一般,我先放下心来。

他伸出手接我,我便跳上他的船去。

他的手强壮且温暖。

然后我发觉,我已有多年未曾接触到男人的手了。

这不是心猿意马,这是最实在的感叹。

他并没有再说什么,一扯起帆,松了锚,船便滑出老远,我们来到碧海中央,远处那栋小小的白屋,就像图画一般。

而我们便是画中人。

我躺在窄小的甲板上,伸长脚,看着蓝天白云。做人痛苦多多,所余的欢乐,也不过如此,我真要多多享乐才是。

翟有道是该项运动的能手,他忙得不亦乐乎,一忽儿把舵,一忽儿转风向,任得我一个人观赏风景之余细细打量他。

他有张极之俊美的面孔,挺直鼻梁,浓眉下一双明亮的眼睛,略厚的嘴唇抿得很紧,坚强有力的样子,身材适中,手臂上肌肉发达,孔武有力的。

我想:是什么令他一直没有结婚呢?

我或许永远不会知道。

翟有道终于同我说:“来,你来掌尾舵,别让它摆动。”

我说:“我不会。”真无能。

“太简单了,我来教你。”他说,“船偏左,你就往右移,船偏右你就把船舵转向左,这只船全靠风力,没有引擎。”

我瞠目,“风向不顺怎么办?”

“那就永远回不去了。”他笑起来露出雪白的牙齿。

我不好意思,便闭上尊嘴,跑到船尾去掌舵。

很久没有享受这样心无旁鹜的乐趣,特别珍惜,带着惨然的感觉。

略一分心,便看到一艘划船成直角地横切过来。

我来不及转舵,大声呼叫:“让开,让开!”

划船上有三个人,向我瞪来,并没有动手划开。

我紧张,“要撞船,要撞了!”光会嚷。

翟有道抢过来将船帆自左边转到右边扣上,风一鼓帆,立即避开划船。

我松一口气。

他朝我笑笑,并不多语。

那日回到岸边,我已精疲力尽。

是夜睡得特别香甜。

玩足半日,我们说话却不超过十句,真算奇事。

第二天一早我自动进厨房替大伙做早餐。

牛奶、麦片、鸡蛋、火脚、吐司、班戟一应具全,忙得不亦乐乎。安儿与肯尼做我的下手,大伙都乐了,说以后来旅行非把子君阿姨带着不可。

翟有道下楼时年轻人已散得七七八八,我正在清理残局,见到他不知怎地,有点心虚,颇手忙脚乱的。

他微笑说:“伙计,还有早餐吗?”

我忙不迭答:“有。”

“来一客班戟,一杯咖啡。”

我立刻替他斟上咖啡。

“唔,很香。”

“新鲜的。”我说。

“你自己吃了没有?”翟有道说。

“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我说道。

“呵,那不行,不吃早餐,整天没力气。”

我笑,“那么好,我吃火脚双蛋。”

“听他们说,你的手艺还真不坏。”

我将班戟在平底锅中翻一个身,烘成金黄色,香气扑鼻,连大瓶糖酱一起奉上。

“好吃好吃。”他连连赞叹。

我光会瞪着他,有点词穷。平时也颇能言善道,不知怎地,此刻却带点少女情怀,开不了口。

少女情怀,呵呀呵呀,我自家先面孔红了,连耳朵都辣辣地烧起来。

过去的人与事永远不会回来,在清晨的阳光下,我虽然尚未老,也必须承认自己是一个中年妇人。

我坐在翟君对面,缓缓吃着早餐,食而不知其味。

他问我:“你有没有工作?”

“有。”我答得飞快,给一口茶呛住了,狂咳起来。

完了,什么仪态都宣告完蛋。

他连忙将纸巾递给我。

我说下去,“我与我的师傅合作为华特格尔造币厂做工艺品。”

“你是艺术家?”他很欢欣。

我嗫嚅,“不敢当。”

一时间也不便分辩。但我一定要表示身份:我是个自力更生的职业妇女,我不是坐在家中吃赡养费的蛀米虫。

我是要努力给他一个好印象呵,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这么在乎过。

对于其他的男人,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从来不希罕。

翟君说:“女人最适合做艺术家,”他笑,“基于艺术实需最稳固的经济基础培养,故此男人最好全部当科学家。”

翟有道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不过做艺术家也是极之艰苦的,不停地练习练习练习。”

我低头看自己的双手,褪皮部分刚有点痊愈。那时候在老张的工作室每日苦干十二小时,暗无天日,今日听了翟君一席话,不禁感动起来。

对于老张,我只觉得他够意思,肯照顾朋友,但对于翟君,我有种唯命是从的感觉。他每句话听在我耳中,都变成金科玉律。

离婚后我一直最恨人家毫无诚意地问及我的过去。不过对于翟君,我却想倾诉过往的一切。

当然我没有开口,我已经三十多岁,不再是个冲动的孩子。

他吃完早餐,帮手洗碟子,一边说:“这种阳光,令白色看起来特别白,黑色看起来特别黑,阳光总是愉快、洁净的。”

我讶异于他的敏感,“你许久没回香港了吧,在那里,火辣的太阳晒足大半年,浑身腻嗒嗒的灰与汗,湿度低得难以呼吸。”

“我较喜欢香港的大雨。”

“是的,”我连忙接上去,“白色面筋似的大雨,哗哗地落足一夜,白茫茫一片,什么都在雨声中变得舒坦而遥远,惆怅旧欢如梦。”

“什么?”他转过头来。

我不好意思重复,。“没有什么。”

他侧着头想一会儿,“是的,惆怅旧欢如梦。”

他还是听到了。

他的旧欢是什么人?一个像玫瑰般的女郎,伤透他的心,以致他长久不肯结婚?

“你几时回香港?”他问。

我懊恼得不能自禁,“后天。”

“呵,这么快?”意外。

“我在此地已经有两个星期。”

他点点头,没表示什么。

他自然不便留我,我自然也不便自己留下来。萍水相逢,拉拉扯扯作甚。

我说些门面话:“现在小安跟肯尼是好朋友,请多关照。”

“那是一定的。”翟有道说。

“他们到哪儿去了?”我转头问道。

“出发玩耍吧。”他说,“你呢,我同你到镇上去游览可好?”

“太好,”我笑,“待我换条裙子。”

他把我带到一所历史博物馆,我们细细观察每一座图腾及标本。翟君不说话的时候面色冷冷的,他每次抽烟都问我是否介意,每次我都说不,而且也不嫌他重复。

他喜黑咖啡,一杯接一杯,有许多洋人的习惯,然而脸上始终有一股中国人的矜持。

噢,我真喜欢他。

最后,我们参观纪念品小商店,我看中印弟安人手制的金手镯,套在腕上,爱不释手,不想除下,但标价三百余美元,我手上没有这许多钱。

翟君一言不发,开了张支票,然后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