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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桑奇自传:不能不说的秘密》3逃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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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先人来自苏格兰,1856年来到澳大利亚。氏族长者名为詹姆斯·米切尔,是住在邓弗里斯的佃农。和他同一时代的人中,包括著名的激进派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也是农民出身。彭斯一生致力于抗议社会不公和暴君统治,抒写了能与《马赛曲》媲美、歌颂普世人文情怀的《无论何时都要保持尊严》。贫困潦倒的彭斯在邓弗里斯逝世时,我的先辈米切尔还是一名少年。他当时应该能理解米切尔家族移民的渴望。一家人都是新教徒,活在苏格兰教会的律法管制下,潮湿农田中的日子也非常难过。

休·米切尔连同安妮·汉密尔顿和五个孩子一起在新南威尔士州滕特菲尔德附近的布赖恩斯关安家,做起了奶农。他是新英格兰地区一带颇为有名的人物,84岁高龄辞世,留下了121英镑遗产。儿子詹姆斯同父亲一样,自己慢慢在巴尼丘也拥有了一片土地。詹姆斯精通马术,志愿参加布尔战争。1900年6月2日,他从罗德西亚的布拉瓦约给儿子艾伯特写信,倾诉团营生活的艰苦,并为不能在前线冲锋陷阵感到沮丧。似乎是命运听到了他的抱怨(也是其他很多军人的抱怨),八个星期后在德兰士瓦,他所属的卫戍部队遭到了布尔人的猛烈进攻,身为小队军士长的詹姆斯·米切尔重伤不治。将他埋葬的战友写了封信寄给他家人,信中说: “将他埋葬时,我们悲痛不已,这是我在南非最悲痛的一刻……战争是悲伤和残酷的。”我父亲这一边,凯利一家和格里尔一家从爱尔兰移民至澳大利亚后,曾拥有南德尔的王家饭店。曾祖父詹姆斯·格里尔·凯利膝下四子,个个都是身手矫健的运动员,在板球和足球界大显身手。他还有一个女儿米丽利姆·凯利,即我的祖母,她去悉尼后嫁给了我祖父希普顿,随后生下了我的父亲。

先人的基因在我们身上得到了延续,他们的理想是否也流传了下来呢?我对祖先的了解并不深,但仿佛能看到,这群凯尔特人为了混出条活路、为了发家致富,不惜踏上漫长的旅途,随之带来的,是那一股对新世界的向往。我母亲这一边,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加里波利和其他地方饱受折磨。我外曾祖父阿尔弗雷德·霍金斯曾于1942年被关押在日本战俘船蒙地维迪亚丸上,结果船被美国潜水艇击沉。这应该是我家族里第一起友军误杀的案例。其他家族也损失惨重:当时1051名澳大利亚军人和平民在位于菲律宾吕宋岛60英里的地方落水,船身至今都没有打捞上来。几年前,一位当时幸存下来的日本水兵讲述了当年目睹的景象。随着船体慢慢下沉,澳大利亚人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其他人则唱起了《友谊地久天长》。历史没有记录下我的先人阿尔弗雷德·霍金斯当时身处船的什么位置,也不知道他是选择了惨叫还是唱歌,但需要指出的是,《友谊地久天长》这首歌正是我祖先那位著名的邻居罗伯特·彭斯所写。

我的生活中一直没有出现生父的身影,直到长大成人后他才又一次进入了我的世界。关于这点我后面再提。生父的缺席就意味着布雷特·阿桑奇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了好父亲的角色。布雷特是酷劲儿十足的70年代人,弹得一手好吉他,疯狂热爱音乐。我随了他的姓 “阿桑奇”。这是一个很独特的姓,逐本溯源是来自布雷特的曾曾曾祖父 “生”先生,粤语发音为 “阿生”,他是来自台湾的海盗。阿生当时流落到星期四岛,娶了当地姑娘,搬到了昆士兰州。为了躲避当时猖獗的反华歧视,才将名字的拼法欧化处理。

每当回顾家族历史时,我看到的都是几个家族为了逃难在澳大利亚四处迁徙、最终安居乐业的故事,而回过头来,妈妈和我的故事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我九岁时妈妈与布雷特·阿桑奇离婚。他待我很好,也是个好人,但他并不会善待自己,父母婚姻的终结也在某种程度上为我的纯真年代画上了句点。

继父的位置后来被一个名叫利夫·梅奈尔的人篡夺了。妈妈在北部河流区教育学院从事漫画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他。我记得他当时金发垂肩,相貌英俊,高高的额头,胳膊上有一处因为注射天花疫苗而陷进去的白点。我当时依此深信他是60年代初出生在澳大利亚的,但其实疫苗注射在其他国家应该也很普遍。他头发根部是黑色的,可以看出明显是漂白了的。有一次我打开他的钱包看了看,发现所有的卡都是不同的名字。他可以算是个玩音乐的,也会弹吉他。但归根结底,他就像一个鬼魂,神神秘秘,让我们感到生活在威胁之下。

从一开始我就反对他。也许这也挺正常的,毕竟一个男孩子看到他这样的男人—或任何男人—想要篡夺父亲或继父的位置时,都会这样反应。利夫没有和我们同住,但妈妈一开始肯定是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不过不管她起初对他有什么感情,很快就清醒了。每次妈妈把他送走,他总是有本事再次回来,装作两人之间还有感情。到了最后,我们简直就是在躲他。我们逃到了澳大利亚另一边,结果绝望地发现他竟然还能找上门来。就这样,他突然又一次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事态变得越来越糟糕。他特别善于钻营,打入我们家庭内部。有一次给我脸上来了一拳,把我鼻子打出了血。还有一次,我抽出一把刀,威胁他离我远点。不过说到底,我们与他之间关系的重点不在于身体上的虐待,而是他想方设法在心理上操纵掌控我们。

差不多1980年的时候,我们又搬家了,这次我们租下了一片年久失修的鳄梨香蕉种植园,它坐落在新南威尔士州东北海岸离大海14英里远的一片美丽土地上。我还记得自己曾将风筝线拴在篱笆桩上,抬头观赏透过香蕉叶洒下的莹绿光线。那时的生活仿佛是背景设在热带的哥特式小说一般,利夫则像是身着短裤、脚踩人字拖的希斯克利夫[1],邪恶势力再次来袭。妈妈那时已怀上他的孩子。他意识到我的反对可能带来的后果,便想先跟我讲道理:他现在是我弟弟的父亲,妈妈也希望他能陪在身边。 “不过要是你不希望我留在这里,我可以立刻离开。”他想和我们在一起,也的确待了一段时间,但我一直惦记着照顾妈妈和婴儿。妈妈患上了乳腺炎,高烧不退,我一直守在她身边照顾她,喂她橘子汁。晚上屋子里伸手不见五指,只有月光引路,万物俱静,一阵强烈的孤立感油然而生。

妈妈深爱着利夫。我当时太小,不理解性爱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只知道他不是我爸爸,是一个不怀好意的人。他一次又一次尝试说服我,说我不应再拒绝他,他和妈妈之间有感情,他是弟弟的爸爸之类的。然而终于有一天,在种植园的房子里,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再也不会接受他提出的建议。他之前以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狡猾方式对我和妈妈撒谎。我记得他曾经说过应该杀掉所有长得难看的人。他还时不时殴打妈妈,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什么都能做得出来。我让他遵守之前的承诺,一旦我叫他离开就乖乖离开,但他否认之前和我说过这种话。

流浪的生活比较适合某些人的性格,有时则比较符合某些人的处境。我们一直搬来搬去,因为生活就是如此:妈妈会在新的地方找到工作,我们就在当地找所房子搬进去。但和以前不同的是,那几年由于利夫的存在,搬家总是有些歇斯底里的情绪在内,某种程度上,简简单单地搬家变得不再可能,反而平添了一层恐惧。直到后来,我们才明白究竟为何如此。原来利夫·梅奈尔是一个澳大利亚邪教 “家族”的教徒。现在分析起来,我能看出他强迫症似的人格、自我中心主义和阴险的控制狂心态都是源自于此。

“家族”是安妮·汉密尔顿—伯恩于60年代中叶创立的。发源地是墨尔本北部山区,教徒聚集在一起打坐、开会,还一起服用LSD迷幻剂。基本教义是认为安妮是耶稣基督转世再生,同时又搀和进了一些东方哲学元素,如信徒们深信一位因缘神能够洗净自己的灵魂。安妮预见到了世界末日,并指出只有在墨尔本东面丹德农岭中居住的人才能够存活下来,这么引人发笑的教义,她自己却深信不疑。安妮和丈夫靠榨取每周四集会上信徒缴纳的费用发了一笔大财。虽然教会规模一直也不是特别大,但教徒们都痴迷于她的蓝色光环(她在身上装了一个照明系统,永放蓝光),很多教徒还是来自中产阶级的医生,对她也死心塌地。教会最主要的力量来源是其成员间的关系网络。这一点上与共济会是一样的,教徒可以求助于同为教友的达官显贵,我们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利夫总是能够找到我们。

利夫本姓汉密尔顿,他是 “家族”收养的众多孩子之一。安妮·汉密尔顿—伯恩和丈夫最终因为伪造收养文件而锒铛入狱,但当年如日中天那会儿,两人能够在政府的眼皮底下为所欲为。LSD的使用意味着教徒觉得自己悟到了真谛,因此眼看汉密尔顿—伯恩疯狂收养孩子,他们也心甘情愿扮演着 “叔叔阿姨”的角色。 “家族”有一阵子竟收养了多达28名儿童。家里到处摆放着祭祀安妮·汉密尔顿—伯恩的祭坛,给每个孩子都发一张她的照片,就像她是神一样。教会对性非常痴迷,又有极强的洁癖。安妮似乎虚荣到了疯狂的地步。她厌恶丑人和胖人,还做过整容手术。

利夫·梅奈尔正是这个邪教的一员。他所有与我们有关的动作都是在 “家族”网络的指导下进行的。有一次为了躲避他,我们不得不离开阿德莱德丘,去西澳大利亚州的珀斯。我们搬到了弗里曼特尔市,今天该市是一个规划很酷的郊区,但当年主要是工业船厂。有个邻居对我们的情况很了解,有天她从奶品店回来,告诉我们利夫·梅奈尔的身影出现在市内。这下又得搬家了。这一次搬到了墨尔本郊外帕奇,房子所处的狭长土地一直延伸到山脚下的小溪。有一次我在小溪中发现一头死羊,残骸浮肿,臭气熏天。利用羊背为桥,我前后移动着跨过了小溪。也许在年幼的我看来,所有不寻常的事情其实也都是普普通通的。那一年的冬天很冷,水坑结了冰,留在泥巴中的脚印上覆盖着一层冰。看上去就好像将人类在月球留下的脚印用玻璃封存了起来。每天清晨,我都要砍柴烧火,加热的水通过烟囱里的管线传到屋内。我主要的娱乐项目就是在房子外面养蜜蜂。每天清晨,都会出门打理蜂箱,静静地看蜜蜂奔波忙碌。

蜜蜂对付捕食者可有一手。它会一直不断地飞,经常在远离蜂窝的地方死去。之前提到,在澳大利亚部分地区有一种远离文明的孤立感,我相信这正是邪教旺盛的原因。当地的农村,对动物有一种奇怪的态度,空气中隐隐约约有一种拜撒旦教的氛围。我甚至还记得一个名叫克里·卡尔金的人经营着一家贩卖撒旦仪式用品的店铺。这些地区虽然平淡无奇,但不禁让人毛骨悚然,营造出 《蝇王》式的气氛。我们当时的生活也被多疑、内疚的心态所困扰。

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累了。不停地搬家,不停地逃跑。此时得到情报,利夫又接近我们位于墨尔本郊外山中的家。这次弟弟和我坚决不搬,再也受不了又一次抓起东西夺门而逃。为了哄弟弟,妈妈和我对他说,他能带上最喜欢的那只又高又傲、长得很奇怪、叫起来吵死人的罗得岛红公鸡。为了不吃亏,我也非要带上两层高的蜂箱。想象一下这个场景吧:歇斯底里的母亲拽着两个孩子和吵闹的动物,挤进不大的旅行车,沿着泥巴路颠簸前行。

我现在对养蜜蜂可有一手了,也擅长将蜂箱运输到其他地方。必须将蜂箱入口处用报纸盖上几层。蜜蜂最终会咬破报纸,但如果计算正确的话,到达目的地后才能咬破。我们从墨尔本出发,向布里斯班行驶,孩子们在车中熟睡,蜜蜂在蜂箱中嗡嗡作响,但声音不大。日出了,公鸡想要打鸣,却被我一把抓住脖子。我能感觉到 “早晨好”的精气神在它的脖子中颤动,还能听到啃咬报纸的蜜蜂声音越来越大,仿佛发怒了一般。 “快开啊!”我对妈妈说,车里场景一片混乱, “蜜蜂要咬出来啦!它们报复心可强了!”

到了最后,我们急于寻找一片草地,好让蜜蜂透透气,让公鸡拉泡屎。蜜蜂的嗡嗡声越来越大,车里充斥着蜂蜜和蜂蜡的味道,公鸡也开始打鸣,我们只好在一座巨大的教堂旁停车。公鸡跳下车跑了出去,我打开车后门,让大家往后站,准备撕开蜂箱入口的胶带,将蜜蜂放出来。蜜蜂这次是真的生气了,要将怒火撒在某个毛茸茸的棕色动物身上。公鸡自然就成了首选,看得我心里暗爽。公鸡在地上四处狂奔,身后追着一群蜜蜂,集中蜇它腹部。到布里斯班之前,每天每夜都是这样。上帝不存在,世上也没有因果报应,但大自然却有它独到的讽刺性。在布里斯班定居不久,有一天出门时,我看到一排海蟾蜍。一共有六七只,又大又肥,长相丑陋,背上突起肿大的毒泡,坐在地上,等待蜜蜂出蜂窝后一个个吞食。澳洲原住民喜欢将毒泡晾干,做成烟抽后能给人快感。但我对蟾蜍可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学会了澳大利亚生存的最后一课:北上旅行时,要把蜂箱建在离地面几英尺高的地方。

逃亡途中,我们学会了丛林谋生技能,也学会了过身无分文的非正常生活。居无定所成为了我们的 “正常生活”,日子还越过越顺手。有一位澳大利亚旅行家,名为纳特·布坎南,别名 “老蓝”,他轻装旅行,是澳大利亚探险高人,推崇无拘无束的人生。他的曾孙女鲍比·布坎南在她的著作 《老蓝游记》中将他描绘为一个对昆士兰了若指掌的人,一个懂得如何与动物和人类共处的人,一个勇敢直面人生困难的人。布坎南是一位爱尔兰裔的浪人,就像我们一样,也都将这种生活态度传给了后代。不同的是,老蓝是在追逐大自然,发现自我,而我们是被无法抵御的自然力量所追逐,在逃亡中迷失。鲍比写道:纳特是一名开拓者,是第一个 “从东向西穿越巴克利台地”的人, “也是第一个将一大群种牛从昆士兰赶到北部领土最北端的人”。他于1901年去世, 80多年后,妈妈、弟弟和我驾着汽车沿着塔纳米沙漠一路逃亡。书里还写道: “纳特是一个多姿多彩、谜一般的人物,他的生活故事本身就已经非常神奇,根本不需要夸大。”

妈妈把名字改了。我们意识到,利夫一定是在社保局内有人( “家族”就是靠这个渠道运作的),所以最好改名,以新名字登录政府计算机系统。可是他的追踪功夫实在了得,靠朋友收集我们所处位置的情报,总能追上来。最后是一名私家侦探来告知我们他与安妮·汉密尔顿—伯恩邪教的紧密关系。当时我们住在蕨树沟,我已经是名16岁的少年。逃难已达尽头,我也觉得自己差不多是个男人了,已做好准备与他对质。这里我不想对男性气概及少年的躁动做论述,我只是想说,我很清楚自己有能力将他揍扁,他似乎也明白这点。他当时在房子周围出没,我走上前去,让他滚蛋。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他对质,我极其严厉地呵斥他,吓得他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曾有一段时间他试图获得接近弟弟的权利,但鉴于他的前科,无功而返,他从我们的生命中消失。

说实话,利夫追着我们在澳大利亚各处跑的那些年,大部分时间我的心思其实都在别处。我从小就喜欢拆卸组装机器,可以说对机械有一种本能。而且不仅仅是鼓捣家电,还很想了解它们的工作原理。布雷特离开后,我人生的第一个阶段完结,准备好在机器方面有更大的作为。有一天我在利斯莫尔一家店铺发现了一台奇妙的新机器,新颖的设计和功能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机器在橱窗里静静地伫立着,它就是Commodore 64(康懋达)计算机。

现代人眼中,这台计算机肯定原始得可笑。厚重四方的机体由灰色塑料构成,所用磁盘是我现在兜中手机的两倍大,容量却只有十万分之一。现在看起来,这台机器就像 《星际迷航》剧组丢弃的道具一样,对未来的想象幼稚可笑。但事情要这么看,对我这样居住在澳大利亚某个小镇上的人来讲,它就代表着未来,我很想了解它的工作原理。

等到我16岁时,计算机已经成为我个人意识的一部分,是新生活的开始。这里并不是说过去的生活对我没有影响,的确是有的,甚至到今天还在影响着我,而是说在某种程度上,计算机才是我的交流对象或交流手段,凭借着它,我能超越一切局限性,抵达无限时空点,在那里,自我会消融到历史之中。多年后,媒体会大量报导关于自我 (或我的自我)的问题。我是否自大?疯狂?武断?狡诈?易怒?脸皮薄?暴虐独裁?但媒体描绘的那些自我都是他们脑海中的幻象。我顶着压力努力工作,并没有特别将自己放在心上,不像媒体描绘的那样。今天的人特别喜欢讨论自我的问题,觉得什么事情都像肥皂剧一般。但我要严肃地声明,我的 “自我”已经被我甩在身后:拥有一台计算机,将心血扑在毕生事业上,你就再也不会在无谓的追逐中沉迷于渺小的自我。你会融入宏大的事业,尽你所能为其服务。

也许这里有代沟问题吧。有些人就是无法理解这种心态,想用过时的条条框框套住你:要么是比利小子[2],要么是诺博士[3],要么是罗宾汉,要么是奇爱博士。不过我相信,80年代后期抛头露面的新一代人并不这么想。我们玩着计算机长大,对 “自我”并不做太多思考:我们思考的是 “我们”以及(如果真有可能的话) “我们和他们”。一提起计算机,人们通常会想到一个极客坐在卧室中,与世隔绝。其实,真正与世隔绝、被动消极、孤独一人的是看电视的孩子。我们也许整晚整晚地不睡觉,但我们中的高手正忙于创造眼前的世界。

探索自我思想—超越自我思想,进入他人思想,在忘我中狂喜—就在于将自己很大一部分的思想投入到计算机空间中。不要以为我在说大话,我认为这不仅为我们带来了在世界上生存的新方式,也带来了自我认同的新方式。总会有人对此无法理解,即使在今天这个时代依然希望我们服从 “自我”施加的传统约束。但我们从小就懂得如何在计算机时代献身事业:将你的生命融入到一个信息体系中,它既依赖于你,你也依赖于它。过去这只在科幻作品中出现,而今天却成了现实。也许不管怎样,肯定一直会有许多人觉得我很陌生,因为我这一代人能够钻进计算机,借助计算机之力为正义而战,不仅能够唬过保守势力,甚至能唬过保守势力中的反对派,比如我父母这类人就不懂得如何才能打破维系世界不公的权力与腐败体系。

计算机可以在这消极的世界中为我们开创积极的空间:计算机教会我们重新开始,反对 “自我”,反对 “社会”,在崭新的编码空间中建立起一个没有那么多缺陷、没有那么多腐败的体系。当年我们深知总有一天计算机会改变世界,事实证明它成功了。保守势力会为我们戴上各种帽子,让媒体发动攻击,祭出 “国家利益”、爱国主义的大旗,指控我们卖国叛变,但我们一直都深知,世界要比他们想象中的现代得多。开罗在等待着,突尼斯在等待着,我们都在等待着技术进步为全人类带来更大自由的那一天。未来世界中,力量不是来自于枪杆子,而是来自于交流通讯,人不会再通过得到一小群统治精英的认可来认识自己,而是在融入社交网络、充分挖掘巨大政治潜能的过程中认识自己。

当年16岁的我正是如此。我全身心投入到计算机世界中。童年那明媚的阳光、那成荫的绿叶、那璀璨的繁星、那乱舞的蜜蜂,自然世界给我的感受与我对计算机世界的热爱合二为一。童年时期的困惑谜团和复杂的人情世故也都融入了计算机:某种程度上,从反越战抗议到邪教监视等童年往事永远会在我的生活中得到呼应,这也是我对自己人生最精确的描述了。你首先要有自我,然后才能失去它(或使用它)。我深信,早年的生活经历一定也像幽灵一样在我后来维基解密的工作中若隐若现。之所以用 “幽灵”这个词,是因为维基解密的工作的确就像被首要原则和早期经历缠上了身一样,这也是工作性质所决定的。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人抓住机会做了份工作。这份工作改变了世界。但故事并不从工作开头,工作反而是以故事为开端。因此我才在前面将诸位带回童年的荒野,因为不管是工作还是我自己都诞生于那片混沌未知的丛林。到了16岁时,我坐在计算机面前,开始将一切抛在身后。书桌、旧袜子、计算机磁盘和吃了一半的三明治凌乱地摊在房间内,而我和计算机却融为一体,我们一同消失在茫茫夜色中,踏上寻找新事物的征途。人生下一个阶段,我便开始解码、开展黑客行动,为我们心中一直向往的未来铺路搭桥。不久后,我就开始在计算机空间内游荡,闯入数十万计算机同步构成的内部网络,并训练自己用计算机语言思考问题。新的人生在我体内熊熊燃烧,也在我四处结识的人心中迸发激情的火花。我坚信,当坐在我家最后的林间小屋中时,我的脸庞一定映射着蓝色的光芒,夜幕之下,全新的冒险在遥远的地方向我挥手。就在光标那头的世界,正义正在等待着我。

[1] 希斯克利夫:《呼啸山庄》中的男主角。

[2] 比利小子:美国枪手,西部传奇人物。

[3] 诺博士:007系列中的反面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