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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李白·少年游》序 再说李白 关于《大唐李白》如何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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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从二○一一年起,我开始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社会所出现的一些琐碎的小现象,这些事情有时候发生在生活之中,有时也贯穿到我写作或者是收集材料的某些观点里面。其中一点就是:如果一个社会充满着机会,充满着各种实践抱负的场域,然而有些特定的人从出生开始就没能握有这些机会,甚至永远无法实现他们可能的抱负,那么他们可能会去做什么?

也就差不多在这体会的同时,我正准备动手写《大唐李白》。

李白就是在当时一个盛世之中积极寻找自己机会的人。他出生于公元七○一年,过世于公元七六二年,一生所系,大约与盛唐相仿佛——自七世纪末到八世纪中,差不多有半个世纪的时间,是大唐帝国看来最辉煌繁荣的时代。如果把盛唐这个概念和李白的生涯看作一个对比,我们就会发现两者密不可分。

李白出生之前,整个唐朝经由唐太宗、唐高宗,一直到武后,甚至唐中宗,好几代风范各异、行径不同的帝后一直在做一件事,那就是持续地扩大其官僚集团。这其中有许多原因,而武后是特别的角色,她本来不该是李唐皇室的继承人,但不论是基于个人的野心,或者是弘教的企图——更可能是借助于佛教经典(如学者所一再指出的《大云经》,其中有女主称帝的启示)——她布置一套全新的统治规模和价值。或许,武则天期望在旧有的官僚集团之外,找到帝国新生的力量。比方说,帮助李唐建立起皇权的关陇集团,一直对武则天这样的当权者有强大的压力。当武则天利用新的考选制度,引进更多的士子之时,官僚集团便开始急遽地扩充。

李氏当国的时候原本就苦于自己的郡望不高,不足以和前代绵延数百年的高门大姓之家相抗衡。所以,从唐太宗贞观年间修成的第一部试图建立新士族阶级的书籍开始,无论是称之为“士族”、“世族”、“门阀”,都是世代为高官的家族。唐太宗修《氏族志》推扬时兴冠冕,打击古老门阀;日后新编的《姓氏录》目的和手段也是相近似的,像是和李氏并肩打天下的武氏,也一样不注明郡望,堪见《氏族志》、《姓氏录》之为物,恰是对南北朝以来的高门大第做彻底而沉重的打击。

武则天大量地扩充官僚集团的成员,使得整个王朝所运用的公务员数量增加了十到二十倍。这样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固然带给帝国经济上的负担,同时也为许许多多原先不可能进入士大夫阶级的人带来希望。不断扩充的贡举、制举、杂举不胜枚举;表面上的说词都是“搜扬拔擢,显举岩穴”,而《史记·苏秦张仪列传》所谓“布衣卿相”的局面,似乎更加真切了。这为许许多多寒门之士——也就是社会地位比较低下的年轻人带来无穷的希望。可是,李白却偏偏没有这样的机会。

李白的父亲是一位商人,而且根据种种迹象的判断、资料的比对,我们可以猜想李白的父亲可能是出生在西域的胡商,血统上应该是汉人,但他所从事的行当只能说属于大唐帝国最边远底层的一个阶级。

一般说来,商人除了继承父族的家业、最后成为另外一个商人之外,是没有机会进入到士大夫这个阶级里来的。因此李白根本没有改换门庭的机会,充其量只能南来北往地从事贸易,其间或者从事各种放贷、投资的行为,将本求利,也容有腰缠万贯的前途。然而,这是不是他想要的人生呢?这是一个问题。

大约在公元七○五年,李白的父亲李客带着一家人从西域来到了现在称为四川的蜀中绵州昌隆县(由于要避唐玄宗李隆基的讳,而改名为“昌明”)。李白四五岁即成为蜀中的居民。根据他日后的回忆,年幼时曾经在父亲的指导下读过司马相如的赋作。这表示他的父亲可能具有相当程度的文化修养,但是这一点不是没有争议。因为也有许多学者认为:如果在年幼的时候要教导一个孩子从事文章辞赋那样的学习,这样的父亲应该不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说不定也具有文人的背景。

关于这一点,我是存疑的。我相信李白的父亲不见得实际教导过李白,那更可能是李白对于亲长教养程度的吹嘘。但李白的父亲的确有可能通过金钱的支持,提供丰富的书籍。在大量如同游戏一般的阅读、模仿启蒙之下,李白生活优渥,等闲不必操烦治生的实务,得此熏陶,他从童年起就长期浸润于经籍文章之教,而没有其他同代士子必须参与、将就的诸般科举、制举考试桎梏。

总之,在没有进学(馆学)念书的背景之下,从年幼时就能熟稔古代辞章之学的经验,堪称是独一无二的。根据《酉阳杂俎》所记,李白“前后三拟《文选》。不如意,辄焚之;惟留《恨》、《别》赋。今《别赋》已亡,惟存《恨赋》矣”。

但是我们仍然要问:李白为什么要捏造自己的身世呢?他为什么要夸张父亲给他的文化教养?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李白这一生之中极其介意,并且力图振作的一个动机,那就是他不甘心成为帝国底层的一个贱民。在盛世之下,一个非士人阶级的人,未尝不能有野心、抱负,未尝不想成就某些经国济世的事业。李白真正的想法是什么,我认为要从他十七八岁跟随的师傅赵蕤这个人讲起。

赵蕤这个人在历史上所流传的记录不多,只知道他有个和他一样不问俗名世事的妻子,曾经有地方官吏召见他们夫妻,希望赵蕤能出来做官,他严词拒绝。李白曾经跟随他至少三年以上的时间,在这几年当中,有将近一年,李白自己到蜀中其他的城市,包括现在的成都(当时称为锦官城)、峨眉山等处去游历。李白大约在二十五岁之前都在蜀中度过,其间跟随赵蕤学习的一段经历,对他日后的人生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赵蕤是一个今天来看“没有中心思想”的人,也可以称之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纵横家”。所谓纵横家,是以一套又一套尽管彼此相互矛盾、彼此扞格的论述,来达成言辩目的,以解决现实纠纷。这样的人,经常借由工具式的思维来谋求最大的利益——尽管未必是私利,却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其功利的、现实的、见风使舵的企图。他们几乎不真正探讨或表现出自己相信些什么。

对于纵横家而言,胜负跟是非是可以等量齐观的。这样的一种人格,这样的一种训练,也许和李白天生的个性有所冲突,可是毕竟对李白的成长带来重大的影响。赵蕤的著作——《长短书》内容还相当完整,就是通过种种反复的举例、辩论,针对一个一个设定的议题进行言辩,和刘向所编的《战国策》、《说苑》、《新序》相当类似,堪称是一部辩论手册,而非思想论著。

李白写文章除了模拟整个《昭明文选》之外,这种辩论术的训练也使得他日后能侃侃而谈,从容应对,在种种与人相互交谈的过程中发挥机智,展现一种过人的风采。我常疑惑李白既然不能够参与名目繁多的科举、制举,为什么还那样用功读书。明明不需要考试,为什么他会那样努力呢。我相信在李白而言,那是一个有趣、恒久而且极其吸引人的游戏。更进一步说,写文章,学人写文章,借用前贤修辞表现而令时人叹为观止的制作,对于李白而言,就是一种表演。这种表演,无关乎日后能不能获取成为士族、成为官吏的机会。他只关心一件事情:我的文章比起古代那些高高在上、号称天潢贵胄者,那些诸侯卿士大夫,比起这些人,我李白应该毫不逊色。

与古人争胜,与时人较劲,看起来是两回事。如果说将“与古人争胜”来取代“与时人较劲”,那么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我们可以这样说,在现实之中,基于身家地位不能参加科考的李白,如此积极地学习、模拟,并且一篇又一篇地写那些看起来几乎没有人会欣赏的文章,到最后反而成就了李白作为一个文章家、诗人最重要的训练。成就了此一训练的李白也满足了某种可以称之为虚拟的抱负。在二十五岁离开蜀地之前,李白还碰到了什么样的事呢?我认为接下来的这件事情贯穿李白的前半生,甚至到最后还影响了他的婚姻。

让我们先旁敲侧击地看一眼李白的父亲为自己命名为“李客”这件事。

为什么会有人为自己命名为“客”呢?客就是客人,也就是客商。给自己起这个名字,很显然李白的父亲并不是认真的。李白一定也知道李客并不是父亲的真正名字。

唐朝人非常重视避讳,也就是儿子不能口呼父名,也不能在自己的作品里书写父亲的名字。从这个角度来看,李白有很多的作品,比如“客心洗流水”、“乐哉管弦客”,至少在他的诗篇里面能找到几十个客人的“客”字,为什么他不避讳呢?一,他本来就不属于严格遵守礼法的士大夫阶级,可以不在乎。可是李白是一个希望自己能够从模仿到乱真,把自己视为一个士大夫的人,应该还是要避讳的。李白不避讳,那就只有第二个可能,他很清楚父亲本名不叫“客”。取名为客,因为他是从西域回来,心态上还是作客,何况他还是一个客商。

身为一个行商成本负担要比一般的店商更多,冒的风险要更高,可是也许正因为交通流动远地的货物,获利也可能更大。还有一点很要紧,就是需要拥有更好的偿债能力以及更卓著的信用。

从实务面来看,既要获利高又必须负担比较少的风险,就应该在一次次长途交易货品的往来之中,建立我们今天所说的仓储和物流中心,以及区域性的交易网络。李客是有条件的,除了李白之外,他还有大小两个儿子。李白很认真地读书、写作甚至吟咏诗歌,可是这些活动并不是承担家族事业的正务,而是先前所说的游戏。相较于同时代其他相同或不同阶级的男子,李白游戏的时间相当长。无论是否读书应考、谋求仕进,唐代男子到了十四五岁即告“成立”,李白的哥哥和弟弟,大约就是过着这样平凡而顺命生活的人。

李白曾经有诗这样说“兄九江兮弟三峡”,他的哥哥在九江,他的弟弟在三峡。九江和三峡两地是长江流域整个水运的终点和起点,在这两个地方,兄弟待了近乎半辈子。李白的哥哥大概也就是在十四五岁上到九江,幼弟差不多在同样的年纪到三峡扎了根。这显然和整个家族的营生有关。兄弟二人在水运起迄之地,转运东来西就的货物,春去秋来,执业如斯,本本分分从事着物流商的本行。至于李白,他在开元十三年忽然离开家乡乘船下三峡,并且经过九江。可是他经过三峡的时候,并没有去探望他的弟弟;经过九江的时候,也没有去拜访他的哥哥,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看起来,他好像是要躲避与亲人的会晤,为什么呢?

十六七岁的时候,李白可能犯下过杀人的案子,根据他自己的吹嘘,他曾经出手使剑,杀过好几个人。如果李白所言不虚,那么根据大唐律法,唐诗会少掉八成的光辉——李白就来不及把作品传到后世了。李白并没有真正杀人。他也许动了刀——因为他随身带刀。根据日后李白的好朋友崔宗之诗里的形容“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可知,李白的袖子里随时都藏着匕首。可能李白在杀人成伤之后,在进入侦查的过程中,暂时被释放了,后来也不被追究——可能是李客花了些钱帮他摆平官司?接着需要一段平息的时间,李白不能在家乡昌明市上继续鬼混,这中间也许是半年,也许是一年。

接下来要问: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李白去了哪儿?大致上,根据三言两语、极为有限的资料,我们可以推测,他少年时期在一个叫大明寺的所在待了一年多。这会衍生出来另一个问题,寺庙可以让任何人长期居住吗?如果你是一个士人,也就是可以赴考任官的人,则尽管唐人笔记上流传着“饭后钟”(也就是吃过饭之后才打钟,招呼来寺庙僦居的士子前去用餐)那样悲惨的故事,寺庙还是有义务接待各方进京赶考的读书人。但是一所寺庙要让李白这样的少年犯进入,以读书为借口,逃避刑责,大概还是需要更复杂的关系。就此我们可以从当时寺庙与商人之间的经济供输,推敲出他们最可能的交往关系。

这就是我写《大唐李白》最早的一段路径。透过细节追索,我想描绘出一个文学史上没有叙述过的李白。文学史这门课程以及这个概念,是一个近代学院的产物;学院制度生产出来之后,我们学习的人误以为那厚厚的一本书里就是古代文人生活、创作的大体风貌,作品好像总是跟前代的以及后代的作品发生直接的影响关系。我们因此而忽略了每一个时代的作家都可能更大程度上与他那时代的实际生活有着更密切的瓜葛。

李白的诗、生活与情感之所以还值得我们继续求访,乃是因为整整一千三百年前的大唐时代,还有太多值得我们去想象拼凑以及研究理解的痕迹。我才起步而已。

(本文从作者接受《外滩画报》采访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