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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来抓我吧:一个诈骗犯令人惊异的真实故事》19、我的名牌西服让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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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失败了。但我的考试卷子又一次回到我手中,上面显示了我具体答对和答错了哪些题目。实际上,我看到我自己居然答对了那么多法律问题,心中倍受鼓舞,我决心在最后一次尝试中通过考试。

7个星期后,我进行了第三次考试,我通过了!两星期内我就收到一份漂亮的证书,上面证明我获得了本州的律师资格,可以挂牌开业了。我捧腹大笑。我连高中都没有毕业,从未踏过大学校园一步,却成了一名有正式资格的律师!不过,我认为我所缺少的学院资历只是一些专业术语,在我4个月临时抱佛脚的法律学习中,我懂得了法律都是由专业术语堆积而成。维护正义的正是专业术语。

威考克斯履行了自己的承诺。他安排州检察总长和我面谈了一次,总长在威考克斯的大力推荐下,聘用我为助理。我的年薪是12800美元。

我被派到公司法处,它是检察总长的一个民法部门。处里的律师负责处理所有违反州法律的无关紧要的诉状、侵犯所有权的投诉、依法征用地的案子,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房地产纠纷。

说实在的,这些理应是其他人干的。我受命协助的高级助理名叫菲利普·里格比,他是当地的一个古老而显赫的家庭的后裔,为人傲慢。里格比认为自己是一位南方贵族,而我正好撞上了他的两个最强烈的偏见。我是北方佬,更糟糕的是,我还是一位信奉天主教的北方佬!里格比把我降级使用,让我充当“勤杂工”的角色———拿咖啡,拿这本或那本书,他随时想用什么,就差我去拿。我是本州薪水最高的打杂男孩。里格比是一个沙文主义情绪激烈的老顽固。而许多其他比较年轻的助理的观点与我一致,他们大多数都是当地人,但他们的思想却惊人地开明和自由。

我在处里的年轻单身汉中很受欢迎。我钱包里还有2万多美元,就毫不吝啬地把这笔钱花在总检察长部下那些朋友们身上,请他们在高档餐馆吃大餐,出去划船郊游,晚上在豪华的夜总会里寻欢作乐。

我有意识地造成这样一个印象,好像我来自纽约的一个富裕家庭,但我从不直接说明这一点。我住在一个豪华气派的湖畔公寓里,开一辆租来的美洲豹,衣橱里挂满名牌衣服,阔气得可以跟英国大公相比。一星期中,我每天都换一件不同的西服上班,这一方面是为了令自己开心,但更重要的是我那些花样繁多的衣服似乎使里格比大为不快。在我的印象中,他只有三套西服,其中一套我可以肯定是从他那南部殖民地时期的祖父那里传下来的。里格比花钱也很不大方。

如果说我的穿衣打扮惹恼了里格比的话,其他人对此倒是十分赞赏。一天在法庭上,在处理一个案子的短暂间歇中,法官在长椅子上探过身子,对我说道:

“康纳德先生,您也许对本法庭的法律程序没有什么贡献,但您无疑给我们增加了一些档次,先生。您是南部各州穿着最讲究的勤杂工,律师,本法庭对您提出表扬。”这是真心的称赞,我听了很高兴,里格比却差点中风。

实际上,我对自己打杂工的角色很满意。我并不想真的审理案子,那样太危险了,搞不好就会暴露我对法律基础知识一窍不通。而且在大部分时间里,里格比和我做的工作都是枯燥乏味、毫无乐趣的,我巴不得让他去打理呢。偶尔他也会扔给我一根骨头,允许我拟写某个无关紧要的土地争端报告,或在某个特定的案子里作公开陈述,我很喜欢做这些事情,我认为,我总的来说对付得还算成功,没有给律师界的同行们造成损害。里格比是一个十分称职的律师,我坐在他后面学到了很多东西,比我在法律书和考试中搜罗到的知识多得多。

大致说来,我的这个职位是一个避风港,是一个不太可能被猎狗发现的藏身之处。当你寻找罪犯时,你很少想到在总检察长手下的检察官当中寻找,特别是你要找的又是一个不满20岁的中学退学生。

我加入总检察官的班子几星期后,狄安妮被派到了达拉斯。失去她,我只难受了几天,很快就与格劳里亚交上了朋友,她是州里一位高官的女儿。格劳里亚开朗活泼、充满活力,很讨人喜欢,若说我们的关系还有美中不足之处,那就是她还不能算是一个亲密伴侣。但我逐渐明白,一个女人穿着衣服也照样可以令人赏心悦目。

格劳里亚来自一个虔诚的循道宗教信徒家庭,我经常陪她到教堂去,但我让她明白我是不可能皈依循道宗教的。我的这种姿态只是表明我对另一教派的尊重,但她的父母十分欣赏,我也感觉很高兴。实际上,我与教学的年轻牧师建立了亲密的友谊,在他的劝说下,我参与了教堂的一些青年活动计划。我积极参加为本城贫民区建造几个儿童游乐场的项目,并在一些负责城市其他活动计划的委员会中服务。这对一个骗子来说是一种古怪的消遣方式,但我并没有虚伪矫饰的感觉。我平生第一次把自己无私地奉献出去,不考虑任何回报,这使我心里感到很舒坦。

然而,一个罪犯在教会里辛勤工作,不管他的劳动多么有价值,他都不能做得太过头了。

就在这个小组里,有一个正宗的哈佛毕业生。他不仅是哈佛毕业生,而且还是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他看见我高兴极了,简直是欣喜若狂。后来我才对哈佛人有所了解。他们就像獾一样,喜欢在自己的小沟渠里群聚。一只孤独的獾准定要找到另一只獾。一个哈佛人来到某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准定要找到另一个哈佛人。他们准定要谈谈哈佛。

这个人像饿虎扑食似的向我猛扑过来,那股亲热劲儿就别提了。我什么时候毕业的?我的导师是谁?我属于哪个俱乐部?我经常光顾哪几家小酒吧?我的朋友都是哪些人?第一天晚上,我要么含糊其辞,王顾左右而言他;要么对他置之不理,假装集中思想处理委员会的事务,总算成功地避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