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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库切传》第3章 圣约瑟夫圣母学校(1952—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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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库切于1951年12月离开伍斯特返回开普敦从事律师行业。他在开普敦为家人租了房子并开设了办事处,开始营业。维拉留在伍斯特收拾家里的东西,并以便宜的价格请搬家公司搬家。1

杰克在开普敦普拉姆斯戴德区租的房子是每个月25英镑,在伍斯特他们的房租是每个月12英镑。普拉姆斯戴德区位于开普敦南部郊区,面对着福尔斯湾,比东部的奥特里区繁荣一些,但比西边的康斯塔尼亚区档次略低。房子位于普拉姆斯戴德区外围的伊夫里蒙德路,和伍斯特居住的区一样是个新区,那里所有的房子都是新建的,带着观景窗和镶拼地板。2路的另一侧尚未建房屋,有一些无业游民和流浪汉在那里酗酒。据说,在那个地方曾经发现一个纸袋子里装着一个死婴。后来,他们全家搬到了与伊夫里蒙德路平行的米尔福德路。3最后,他们搬到了隆德伯西的营地路,这个区域很抢手,靠近市中心和杰克在古德伍德的事务所。

在普拉姆斯戴德这种城市环境下,约翰发现他不能像在伍斯特那样自由自在地骑自行车了。他对集邮和麦卡诺建模玩具也已经失去了兴趣,但是他对板球的激情未减,总是不停地在自家门廊的前面打球,使得邻居不得不找他母亲来抱怨。4在隆德伯西,约翰成为一个很不错的摄影师,他弄到了一个小型照相机,坚定地认为可以用它来从事间谍活动。他将一个空余的房间转换成一个暗室来冲印照片。5他过去在罗斯班克的同学——尼克·斯泰撒基斯再一次进入了他的生活。多年以后,斯泰撒基斯还记得,他们两个如何在课间秘密拍摄老师和同学,以及他们曾经如何在暗室里长时间地试验,结果电线交流电的火光差点让他们成为盲人。6约翰对摄影的兴趣保持了多年。就读于开普敦大学时,他获得了一架质量更好的照相机,而这架照相机,他后来用了很多年。在他2006年所发表的小说《慢人》(Slow Man)中,主人公保罗·雷蒙特Paul Rayment),也是一个技艺精湛的摄影师,收藏了很多非常有价值的照片。他觉得照片比词汇更可信,因为照片一旦离开了暗室,就固定住了,不可改变:

照相机,具有接收光线并且把它变成物质的魔力,在他看来它永远是那么玄妙,莫测高深,而不仅仅是一个机器设备。他最初的实际工作是一名暗房技师;他的最大乐趣永远是在暗房里工作。当那模糊的形象在液体表面下出现的时候,当相纸上黑暗的纹理开始交织在一起并变得清晰可见时,有时候他会体验到一阵狂喜的微颤,好像他亲临了创世记的日子。7

1952年全家搬到开普敦的时候,约翰还不到12岁,他应该上六年级。本来六年级一直是小学的一部分,但就是在那一年被转到中学部。幸好有维拉在教育部工作的兄弟兰斯,维拉和约翰得到了去隆德伯西男子中学参加面试的机会。尽管他在伍斯特的成绩很好,但是他并没有被该高中录取。然后他又被列入了另外两所学校的候补名单上,但也都没有成功。8最后,他只能上圣约瑟夫圣母学校,这是一所与罗马天主教相关的私立中学:

圣约瑟夫学校的地位,如果不是最低的,也只不过比最低的稍好些。由于没能让他进一个更好些的学校,母亲感到很痛苦……真正的英国人不会出入圣约瑟夫这样的学校。但在朗德博什街上,在上学放学的路上,他每天都能看见英国人,可以羡慕地观察他们笔直的金黄头发和发亮的肌肤,欣赏他们宽窄合体的衣着,还有他们镇定自若的风度。9

这段话可能是作者有意将《男孩》中的约翰边缘化。现在和当时一样,隆德伯西男子中学仍然是一所大家挤破头都想上的公办学校,主教学校也是隆德伯西一所收费比较昂贵的私立学校。在那里的学生除了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以外,还能享受其他各种优势,与英国孩子上的政府公立学校不相上下。而圣约瑟夫连个二流学校都算不上,那里的教师在当时情形之下只能尽他们最大的努力,尽可能给学生提供最好的教育。

圣约瑟夫的大多数教师都是马利亚修道会会员,男士们穿的“黑色法袍和白袜子”让约翰觉得很神秘。10该中学是南非建立的第五所圣母天主教学校,于1918年在隆德伯西贝尔蒙特公园建立。它更早的历史可追溯至18世纪早期的一个农场。1909年,在这个地方,德兰士瓦的总理路易斯·博塔(Louis Botha)和殖民地秘书长J.C.斯穆茨开始酝酿成立南非联邦,并在1910年实现了这一构想。

约翰上学的时候,圣约瑟夫是一所男校,所收的学生来自南非国境内外。虽然该校的目的是招收来自罗马天主教家庭的孩子,但从一开始,它就同时收纳其他宗教和文化背景的学生。1120世纪50年代的南非,学校里按照法律实行着种族隔离,但约翰后来还记得,在他就读的这所“白人”学校也有过一个或两个来自西南非洲(现今的纳米比亚)信仰天主教的黑人男生。然而,因为政府的禁止,招收他们并不是出于学校的官方政策。这些男孩被悄悄地注册入学,校方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看不见。12

起初住在普拉姆斯戴德时,约翰需要先步行半个小时从他们家所在的伊夫里蒙德路走到火车站,然后坐15分钟的火车到隆德伯西站,之后再步行5分钟到学校。为了确保上学不迟到,他必须在上午7点半离家,以保证在8点半之前到校。13等搬到了隆德伯西的营地路,他家和学校就一步之遥,这使得他能够参加更多的校外活动。因为圣约瑟夫的很多老师都是外籍教师,信奉罗马天主教,所以这所学校在很多方面像一座孤岛,对南非的时局很漠然。不过,曾经也有一位老师组织学生坐车去参加1952年的范瑞贝克节,那是庆祝荷兰殖民者来到南非三百年的大型纪念活动,举办地点是当时比较空旷的佛瑟尔。约翰后来这样回忆那充满民族主义热情和宗教辞藻的一天:

他被塞进一辆挤满了学生的公共汽车里,拉到阿德利街,在那儿发给他们橙白蓝三色的纸旗,告诉他们在彩车队列经过的时候挥舞旗子(里贝克和他穿着素净的自由民服装的妻子;带着火枪的移民先驱;克留格尔)。三百年的历史,三百年在非洲大陆一端的基督教文明,政治家们在他们的演讲中说:让我们把感谢奉献给上帝。14

在学校里,约翰是一个非常投入的运动员。但是,因为他在这所学校第一年时就跳过级,比其他的同学要小,所以比赛时,他的年龄甚至要比其他队友小两岁。虽然他对橄榄球不是太感兴趣,但还是参加了学校年龄13岁以下的球队,结果发现,圣约瑟夫与其他学校比赛时总是输。通过投入的练习,他逐渐成为技艺高超的板球运动员,在中学毕业前,他成为校一队的成员。152001年,他在为企鹅出版社引进和出版的罗伯特·穆齐尔的小说《青年莱尔特斯的自白》(The Confusions of Young Torless)写图书介绍时,他的话让人不禁产生联想,这也是库切在圣约瑟夫的日子:“在学校他年龄和个子都比同班同学小,但他勤于锻炼,这使他一生都保持强悍体质。”161953年,七年级的约翰通过翔实的资料调查为圣约瑟夫学校年刊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板球的悠久历史》。该文的一个特点就是用词精练,这也逐渐形成他的散文体写作特点。文章这样开篇:

板球比赛建立在已知的最早的游戏类型——拍和球的游戏基础之上。从人们开始在闲暇时间玩游戏时起,就玩这种游戏,早先是用树枝或树棍击打石头或其他的物体。现在这种简单的游戏已经发展成一个非常科学的游戏,有无数的“粉丝”,有人只观看比赛,有人则是要一试身手。17

因为约翰的年龄比他的同年级同学小,这阻碍了他的社会交往。每当遇到了什么问题,不论是身体上的,还是智力方面的,他都本能地将情绪藏起来。他总是一个局外人,不会与他的同学一起玩,或分享游戏的乐趣。在学校的1956年年报中,每一个毕业生被要求用一个简单的词组来总结自己,约翰的总结是“我拒绝摇滚乐”。除了因为内向而经历的社会边缘化以外,约翰也经历了因为库切家族支持统一党立场所带来的政治边缘化,尽管在圣约瑟夫人们并不那么关注政治。含蓄的性格并没有减弱青年库切对弱势同伴的同情。2008年尼克·斯泰撒基斯曾这样回忆库切对其他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深刻同情:

我记得一个很小的例子。在50年代的开普敦,从市郊开往半岛的火车停靠时,白人上车的区域在站台的中心处,而非白人等车的区域在站台的末端。记得那时仍是中学生的约翰曾经告诉我说,他见过的最悲惨的事情之一就是看着一个身材肥硕的黑人女性提着许多的购物袋,汗流浃背地往非白人区跑,踉跄地赶车,而那时火车发车的哨声已经吹响。在任何正常的国家,她完全可以从第一节车厢上车,然后穿过车厢到自己的座位,在这里却是完全不可以的。18

约翰在百鸟喷泉农庄已经初步接触了表妹阿格尼斯,在伍斯特的学校也领略到了南非男孩那穿着紧身短裤,黝黑长腿的矫健,约翰开始了青春期的性觉醒。在圣约瑟夫,他被看作是一个无性的瘪三19——这种判断是不公正的,因为在《男孩》中,可以很明确地看到很多例子,证明他对人体美的兴趣,以及性欲在他生活中的角色。他母亲的抽屉底下放着一本书,书名是《理想婚姻》,里面有许多性器官的图片。当他将书拿到学校给他的朋友看时,引起了震动,但约翰的反应却是相当冷静的,认为“男人性器官插入阴道的图片看着像是一根灌肠”。20

他与西奥·斯塔福罗波洛斯(Theo Stavropoulos)成为好朋友,21而这个希腊男孩被公认为是同性恋者,但约翰拒绝相信这一谣言。他为西奥的外表所吸引:“他喜欢西奥的样子,喜欢他光洁的皮肤、红润的脸色和无可挑剔的发式,还有他文雅的着装。他即便穿那种带有傻不拉叽直条纹的校服也显得挺好看。”22西奥的父亲很有钱,有一个工厂。西奥和他的兄弟们早上上学坐的是一辆蓝色的别克车,开车的司机穿着黑色的制服。约翰曾被邀请到他们家做客,对他们家膳食的丰富大吃一惊。他只是与西奥的父亲打了一个照面,与西奥的母亲是正式地见过了。西奥还有一个姐姐,可这个姐姐太漂亮了,受过昂贵的教育,嫁了个好人家,所以不可能经常被西奥的朋友见到。23

约翰似乎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持名列前茅,这样他就不会显得比其他同学小了。但是在圣约瑟夫,有生以来,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强大的对手:奥利弗·马特(Oliver Matter)。在这个瑞士男孩来到圣约瑟夫之前,约翰一直被认为是班级里最聪明的学生。但是之后,他们就要轮流来当各种测试的第一名。后来,奥利弗便不来上学,又过了一个月,加布里埃尔老师告诉大家,奥利弗因白血病住院,所以每个人都应该为他祈祷。最后,奥利弗死在医院里。1953年的圣约瑟夫校刊中这样写道:马特8月13日突然辞世,我们对此深感遗憾。他1949年来到我校学习,是一个恬静、友善、非常受大家欢迎的男孩。他在课堂上的表现和在学校的综合记录都非常优秀。他的老师和同学都很敬仰他的优秀品质。作为一名学生,他表现出非凡的学习能力,曾经在去年12月举行的全南非圣母学校六年级统考中,分别获得一个第一和两个第二的好成绩。”在《男孩》中,第三人称的主人公是这样反应的:“竞争的恐惧消除了。他总算透过气来了。但往日那种回到第一名的愉悦却没有了。”24到了1997年,已经成年的作家约翰能够诚实地看待自己儿时这种不是很好的野心,以及自己真实的情感或心智的缺乏。

因为多种原因,在圣约瑟夫上学期间,约翰不再去家庭农庄度暑假,而这个地方曾被他认为是“他的初始地”25。青春期的他是在天主教学校上学的新教徒,与希腊和犹太教同学为友,而四周弥漫的是全国性的民族主义氛围。他在《双重视角》(Doubling the Point,1992)中这样写道:“所有这一切,都让他深刻认识到自己处于某一文化之外,而在这一历史时刻,该文化还在不断强化其核心文化的地位。”26约翰·库切越来越确信自己是一个局外人,与周围的世界没有任何联系。

在伍斯特,约翰说自己是一个罗马天主教教徒,而当他身处这所罗马天主教学校时,他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来自非宗教的、名义上的新教徒家庭的学生。老师们睡在校区的侧翼,每天凌晨四点起床祈祷之后,坐下来吃一顿简陋的早餐。他们中很少有将英语作为母语的,英语教学则由一位非天主教徒负责,他的名字是特伦斯·威兰(Terence Whelan),一个讨厌英国人的爱尔兰人:“他本来该给他们讲《路加福音》的。可是学生们听到的却是一遍又一遍地讲述帕内尔作品,讲述罗杰·凯斯门特的事迹,还有英国人的背信弃义。”27威兰总是给他们定一些枯燥的题目写作,约翰想装作有兴趣都难。威兰教授莎士比亚《恺撒大帝》的方法是给男生分配各种角色,然后让他们在课堂上朗读。

奥古斯丁修士(Brother Augustine)28,通常被学生称作格西(Gus-sie)。在约翰低年级时,奥古斯丁曾教授他几门课程,包括数学和科学。在约翰毕业那年,奥古斯丁教授他们英语,同时负责第一板球队的训练。在六年级第一次见到约翰时,奥古斯丁老师就发现可能是因为比班上其他同学小了将近18个月,他比较瘦弱和害羞。到了高年级,他的身体更强壮了,但仍然很内向。即便如此,其他的男生并没有看不起他或欺负他,因为他智力超群。关于约翰在最后学年的写作,奥古斯丁老师是这样评价的:

在他毕业那年,作为他的英语老师,我让约翰所在班级的学生每周写一篇文章,批改后能让每一位同学看到自己需要改正的地方和可以改进的表述。约翰的作业完成得非常好。他思想表达与语言运用的清晰度提高得如此之快,以至于在当年9月,我将他写的一篇文章发到联合入学考试委员会,询问他们约翰的文章是否能被考试评分系统正确评估。文章被返回来时的评语是:“如果这个学生的文章拿不到优,那你们一定得要求评委做出解释。”结果,在1956年联合委员会的考试中,约翰名列前茅。……作为一名教师,我在职业生涯中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个学生的表达能力能像约翰这样清晰、有见地。他的文章可能用词并不多,但是所包含的信息量是巨大的。29

约翰的同学比利·斯蒂尔(Billy Steele)在多年以后回忆,有一次,奥古斯丁修士拿来一张照片,上面有一辆自行车和一个黑人男孩,还有一支蜡烛,然后让他们以此写一篇文章。约翰在他的文章中想象这辆被盗的自行车和蜡烛是男孩全部的财产。多年以后斯蒂尔仍然记得其中一个让他难忘的句子:“小飞蛾不断地飞着,飞向自身的毁灭。”30

奥古斯丁修士采用了当时比较新颖的来自I.A.理查兹(I.A.Richards)的英语文学教学方式。他教导男生们注意诗歌“感觉、意向、情感与语调”。31他们当时诗歌的教材是由T.泰菲尔德(T.Tyfield)和K.R.尼科尔(K.R.Nicol)编定的《鲜活的传统》(The Living Tradition),一本涵盖1340年至1940年英语诗歌的选集。在书的介绍中编者指出:

应该直截了当地说清楚,诗歌不是一种娇嫩的植物,无法忍受现代生活的大风大浪。如同所有的艺术形式一样,它旨在阐释人生。只要男人和女人在这个地球上存在,诗人在这个社会中就有用武之地。……与此同时,没有任何成长是无根的,活生生的传统可以从乔叟追溯到艾伦·鲁克。32

通过这些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诗歌,约翰了解了英语诗歌的传统,以及20世纪的杰出人物,如叶芝、艾略特和奥登。他特别喜欢T.S.艾略特的“前奏曲”,喜欢其中的现代派景象,丝毫没有浪漫的点缀。

然而,约翰注意到,许多他同时代的人似乎有点厌倦阅读和研究诗歌。在《凶年纪事》中,有一段可以被看作是库切的自传:

尚在孩童时期,我……确信同龄人中普遍流行的厌倦之感,是他们天分出众的标记,它表示了对任何无聊事物的判断,不可言喻的判断。因此,凡是被他们所厌倦的东西都应该被鄙视,因为这些内容不符合他们寻常的需求。所以,举例而言,当我的同学们对诗歌感到厌倦时,我就会得出结论,认为那是诗歌自身的问题,而我自己对诗歌的极度迷恋是不正常的,应该受到谴责,总而言之,是不成熟的表现。

我的这种思维推理方式受到当时那些文学批评家的煽动与影响。他们说现代社会(意思是20世纪)呼唤一种新的诗歌,一种现代的诗歌,要显现出与过去的诗歌(特别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诗歌)断然决裂的特性。对于真正的现代派诗人来说,没有比喜好丁尼生更差劲和更可鄙的事情了。

我班上的同学都讨厌丁尼生,这事儿向我证实(如果需要这种证明),他们确曾传递了新的感觉,传递了现代感,尽管他们对此毫无意识。通过他们,时代精神宣告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严苛判决,特别是针对丁尼生。事实上,由于T.S.艾略特难以卒读,我那些同学也同样觉得厌烦(更不用说读懂了),这被解释为艾略特苟延残喘的衰老之象,其精神世界未能符合他们粗犷的男子汉气质。

班上同学对诗歌的厌烦没有影响到我——他们觉得学校里所有的科目都让人厌烦——只因他们没法专心致志。33

虽然其中有一些让他感到无聊的科目,如历史和地理——这些科目需要背诵大量的事实,但是约翰在圣约瑟夫的成绩始终保持优秀。他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在六、七年级,他的平均分数是85%和86%,在更高年级时,他也总是保持这样的水平,尤其是能在英语和数学方面取得高分,并以一等生的身份中学毕业。1953年12月,他在全国圣母学校统考中排名第一。1955年,因为他以优异成绩取得初级毕业证书,他得到了助学金奖励资格。在6月和年底的考试中,他一共获得了10英镑的奖励。1956年,他是学校唯一一个自愿参加并通过南非文理学院所举办的双语考试的学生。

尽管他的学业很优秀,但《男孩》里显示,少年时代的约翰并不很喜欢上学。在伍斯特的他,去上学的时候,恐惧和兴奋之感夹杂着,而在开普敦,事情却倒过来了,他很快就感到这儿是在虚度时光。学校不再是一个大悲大恸的受难之处,不过是个缩至一隅的小世界,多少像是一个还算仁慈的监狱……开普敦没让他变得更聪明,倒让他变得更蠢了。这意识让他心里涌出一阵惊慌。真实的他是什么样的,真实的这个我’应该从童年的灰烬中升华,而不是像刚出生时那样,老是一副孱弱而不发育的样子”。34

多年以后,在1981年,当被问及中学生涯是如何塑造他的时候,库切是这样回答的:“我认为我所接受的教育在各方面都是不怎么样的。而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在接受这不怎么样的教育。”35他头脑里这种负面的评价是定性的,他认为与大都市(如伦敦)的学生相比,在殖民地的学生受到的教育是低劣的。他的第一个出版商彼得·兰德尔曾让他提供一段自我简介以用作《内陆深处》封面上的作者信息,他在1974年1月17日的回信中这样写道,他不知道是否应该提供这样的信息,还有些夸张地说:“如果真要简单叙说我的求学生涯,那会让我成为英国-南非社会游戏中的一个棋子。甚至,可以被解读成对那些统治了我11年的虐待狂们的一种恭维。”

库切始终对阿非利堪人和他们的地位心存芥蒂。阿非利堪人经过大迁徙,经过在马约巴战役和英布战役的胜利,无疑已经在南非取得了史诗般的、英雄般的地位。相比之下,那些讲英语的南非人,带着自己那种“家”在外地的心态,当初并没有经历过相同程度英雄般的滋味,更没有史诗般的感觉了。年轻的库切知道1948年大选之后开始实施的种族隔离的恐怖,当时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歧视性的种族隔离法案。南非国民党胜利后,库切周围弥漫着民族主义的狂热情绪。当时,库切与父母同住在开普敦,他们既不接触阿非利堪人,也不接触亲英群体。他发现自己所在的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是处于南非现实之外的。所有这一切都增强了他的社会边缘感,让他觉得自己在文化和社会上都处于劣势。

他对南非语言的态度也是矛盾的。2008年,当被问及他的双语背景时,他这样回答:

从1948年直到60年代这段时间,对于阿非利堪斯语,我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在开普敦学校期间,我的阿非利堪斯语学得很好。我是唯一一个通过学院双语考试的学生。对于自己擅长阿非利堪斯语,我从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但是我也从没有发现,用阿非利堪斯语读杂志和书籍有任何乐趣。我没想到自己是一个阿非利堪人(虽然很难认为自己是“英国”人):我并不质疑南非国民党关于阿非利堪人的定义,但同时也很自豪自己并不符合那个定义。36

翻阅库切在圣约瑟夫就读期间的校刊,会发现他并没有多少诗文发表。2008年10月20日,在被问询这方面的内容时,他的回答是:“我没有任何未发表的诗歌,也不记得有过。”37

唯一现存的他发表在圣约瑟夫校刊的一首诗叫作《世之初》(In the Beginning),这首诗有147行,副标题是“根据希腊和罗马神话所涉及的起源”。似乎很令人难以置信,这是库切在校期间,写的唯一一首雄心勃勃的诗。很可能,他当时也写了一些其他的诗歌,但并没有保留下来。在《青春》中,他说他会写济慈体的十四行诗,但后来不再写了。在学校学习过程中,他发现T.S.艾略特的诗歌类型是非个体化的,于是他很快放弃他原来的济慈风格。他在《青春》中写道:“济慈像西瓜,鲜红的,又软又甜;而诗歌应该像火焰一样猛烈清晰。读六页济慈的作品等于屈服于诱惑。”38后来,是庞德的诗歌让他学会不相信浪漫主义和维多利亚时代那种轻易可得的情感。39

刊登在1956年校刊上的诗歌《世之初》在开普敦诗歌比赛中获奖,这也是库切所获众多文学创作奖项中的第一个。40

《世之初》让年轻的诗人崭露头角,因为它表现了一种广阔的视野,令读者印象深刻。这首诗让库切在不知不觉中表露了西方文化和文学传统对他的影响。

约翰开始开发其他的兴趣。刚满15岁时,他说服父母让他学音乐课程。于是,母亲买了一架钢琴。他有成为一个伟大音乐家的野心,但是循规蹈矩的教学方法让他感到厌倦,所以上音乐课对他来说没有多大作用。41但是,他并没有失去对音乐的兴趣。尼克·斯泰撒基斯多年后回忆,他们是如何疯狂地阅读并沉浸在古典音乐之中。斯泰撒基斯在2008年10月27日的一封信中写道:“由约翰带头,还有一个叫托尼的希腊男孩(已故)42和我跟着,我们深入阅读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欧洲文学,尤其是俄语文学。约翰和托尼还特别喜欢英国和现代希腊诗歌。我们着迷于古典音乐,比如贝多芬和巴赫。约翰通过自学在钢琴上演奏巴赫。我在这方面是落后的,但是还是被他这种对古典音乐的热爱感染了。”

这种对音乐的敏感引领着年轻的约翰迎来了他学生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次体验。他1991年在奥地利格拉茨所做的题为《何为经典》”的演讲中提到这次具有启发性的经历:

1955年,我十五岁。这年夏天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我正在位于开普敦隆德伯西我们家的后院里闲荡,当时不知做什么好,内心烦闷是当时的主要问题。可就在我闲荡时,突然听到从隔壁人家传来的音乐,这音乐勾魂摄魄,直到曲终,我都待在原地,不敢呼吸。音乐如此打动我,这还是我平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我当时听到的录音是用羽管键琴演奏的巴赫的《平均律钢琴曲集》中的一首。我也是后来比较熟悉古典音乐时,才知道那首乐曲的名字的……43

隔壁人家住着学生,时常有人搬走也有人搬来,那个播放巴赫唱片的学生后来一定是搬出去了,要不就是不再喜欢巴赫了,因为后来库切再也没有听到过。在库切家族中,除了他外祖母会弹钢琴,库切没有什么音乐的渊源,他所上的学校也没有提供过音乐教学。在殖民地,古典音乐常被视为“娘娘腔”的东西。在他们家,之前从未有过任何一种乐器或唱片机。在听过巴赫的音乐以后,他央求他的母亲让他上音乐课,学习演奏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和舒伯特的《B大调奏鸣曲》等。他自学五线谱,从省图书馆借来许多唱片,与朋友尼克和西奥一起欣赏。

听到巴赫音乐的那一个下午对库切有启示性的意义。他第一次明白了经典的影响力。在那一刻,他下意识地做了个人的象征性选择。他是这样描述这个选择的:

我想问自己一个不够成熟的问题:假如我说,巴赫的灵魂越过两个多世纪,漂洋过海,将某些理想放在我的面前;或者说,那重大时刻来临之际所发生的一切,恰恰就是我象征性地选择了欧洲高雅文化,并掌握了这种文化的代码,从而使自己走上了一条道路,这条道路将我带出了我在南非白人社会所属的阶级地位,并最终使我走出了一条历史的死胡同(以我个人当时的感觉,一定会以为自己正身处这样的死胡同),不管这样的内心感觉在当时有多模糊不清——这条道路领着我,最终同样具有象征意义地使我登上了这个讲台,面对一批来自不同国家的听众,谈论巴赫……44

在格拉茨这次演讲中,库切解释了经典作品超越百年对人产生影响的可能性。感性的或浪漫的解释是不够的。经典作品在历史中定义自己,往往是政治和文化运动的符号文本,并最终继续通过强大的文艺批评获得了新的意义。对经典的历史理解是对过去的认识,然后又会成为塑造当下的力量。

库切认为,对于经典的艺术体验没有利益驱使,是一种非个体化的审美方式。同时,那天下午,他无意识地做出要与欧洲经典传统保持一致的决定,使得他不会被卡在南非的一个小角落里,从而可以进入更大的大都市世界。他下定决心脱离外围,奔向中心;摆脱殖民限制,并加入西方文明的主流。

库切想逃离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要摆脱生活的束缚,找到一个小的胶囊空间来生存。45

维拉再次登上讲台教学,以维持家庭开销,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杰克在古德伍德的事务所立住脚,并开始有所收益。一开始,事务所的生意似乎很好。杰克雇用了一个打字员和一个秘书。他帮客户立遗嘱,还把钱借出去。但是,他的事务所并不赚钱。杰克似乎交了一些酒友,并在他们身上花了大量金钱。他沉迷于奢侈的快活气氛中,搞大手笔,花大量资金,也喝了很多酒。当事情没有按计划发展时,他就关闭了他的事务所,然后到温贝赫开了第二家事务所,但也只营业几个月就关闭了。维拉绝望地惊呼:“杰克看到钱就像个孩子似的。”46最终,他从信托账户非法挪用资金的行为暴露:好望角律师协会发现他没有遵守协会法规,他在信托账户里没有详细的存款记录,也没有为存款开收据;这些挪用款项被用于物业交易和每月的租金。

杰克没了工作,家庭又陷入长期的财务困境之中。他早上七点离开家,表面上是为了找工作,但一个小时左右以后,当所有人都离开了家,他又回到家中。约翰之所以发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有一天他没去上学。杰克“会套上自己的睡衣睡裤躺在床上做《开普时报》上的填字游戏,旁边搁着一小瓶白兰地,一大杯水。下午两点,在别人回家之前,再起身更衣去俱乐部……在那儿吃晚饭、喝酒,消磨整个晚上”。有时,他午夜后才归家,他的两个儿子会沮丧地听到父母卧室里传来的“一阵激烈的悄声吵骂”。47

杰克面临人生中的第二次遭到起诉和监禁的危险。对于百鸟喷泉农庄的库切家族,这是一场灾难。他们家反对任何形式的不诚实。两名银行官员到他们的房子里将财产编制清单。不过,在家具被卖掉之前,问题得到了解决。格里——住在威利斯顿的杰克的姐姐——将钱先垫上,条件是杰克要保证再不做律师,还要签署一份文书承诺偿还所有债务。根据调查人员的报告,一个有助于减轻杰克·库切罪责的原因在于他本人提供了很多相应信息:“他似乎对自己的不端行为相当坦白,他向我们保证,他没有隐瞒任何相关信息。”不过律师协会认定杰克·库切不专业的渎职行为是存在的,他被认为“不是律师的合适人选”。除了他姐姐格里不希望他再从事律师行业,此后律师协会也没有再承认杰克的法律专业认证。48

约翰和大卫能够感到事情发展的不济。那时大卫正在上七年级,约翰“见证这样的耻辱”49时正要完成他的中学学业,并准备去上大学。家里的一些亲戚认为,在这样的经济情况下,约翰应该出去工作。他的母亲还在教书,为家里提供唯一的经济支持。但约翰知道,她会做出任何牺牲,以确保他能够接受高等教育。

他觉得自己不可以再依赖母亲,在家里做一个全职的学生。他决定搬出去,自己赚钱养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