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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三步曲3:毛泽东与蒋介石》蒋介石迫使李宗仁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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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蒋介石回台北前三天,国民政府迁至台北。不过,此时的国民政府,只有行政院,而代总统李宗仁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附设的长老会医院。蒋介石虽然是台湾的实权人物,是非常委员会主席,是国民党总裁,但毕竟是下野总统。一国无总统,总是“名不正,言不顺”。

蒋介石早有复出之意,无奈,总得由代总统李宗仁主动让位才行。可是,李宗仁却怎么也不肯让位,甚至把蒋介石复出称为“复辟”。

据李宗仁回忆,蒋介石的复出计划,早在1949年7月便已开始进行了:

7月间,我还在广州的时候,黄埔系将领及蒋夹袋中的政客,已有请蒋复职的企图,然那时尚无人敢公开提出。抵渝之后,情势便迥然不同了。他们认为广州既失,我已堕入蒋的瓮中,可以任其摆布了。这时,“CC系”和政学系控制下的报纸,对蒋已不再以“总裁”而径以“总统”称呼。我深知蒋已呼之欲出,不久便要“复职”了。

果然不久,吴忠信、张群、朱家骅等便先后来找我,他们不敢明言要我劝蒋复职,只是含糊其辞地说,当前局势紧张,希望我拍一电报请蒋来渝坐镇。其实,蒋一直在飞来飞去,向来不需要我敦请,现在何以忽然要我拍电促驾呢?他们辞穷,便隐约说出希望我声明“引退”,并参加他们“劝进”。

当吴忠信仍向我叨叨不休时,我勃然大怒道:“礼卿兄,当初蒋先生引退要我出来,我誓死不愿,你一再劝我勉为其难;后来蒋先生处处在幕后掣肘,把局面弄垮了,你们又要我来‘劝进’。蒋先生如要复辟,就自行复辟好了,我没有这个脸来‘劝进’!”

他们见我态度坚决,才不敢勉强。

只是由于李宗仁不愿让位,蒋介石这才无法“复辟”。

李宗仁在美国,倒是真的动了手术。据其自云,是“割治十二指肠”,“恢复甚快”,“1950年1月间,我身体已大致复原”。1月20日,李宗仁出院,此后仍在美国居住。台北的监察院连连电催李宗仁回台,李宗仁不愿回去,但又不愿让位。

蒋李矛盾,终于公开爆发。1950年2月21日,非常委员会致电李宗仁,限他三天内回到台北,不然就被视为放弃代总统职权。李宗仁拒绝回台。

2月25日,“监察院”弹劾李宗仁。

3月1日,蒋介石宣布复职,即复任“中华民国总统”。

3月13日,蒋介石在革命实践研究院讲话时,谈到了他三次复职的经历:“我每一次复职时所预定的目标,亦无不如计完成。我在第一次复职以后,不到八个月的功夫,北伐即告成功。第二次复职以后,虽然经过十四年的长期奋斗,但终于促使日本投降,达到了我们雪耻复仇收复失地的目的。现在是第三次复职了,这一次复职以后,我们革命的目标,是恢复中华民国,消灭共产国际……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完成我第三次复职的使命。”

从此,蒋介石到他死去,一直连任“中华民国总统”,成了终身“总统”:

蒋介石是在1948年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民国总统”的。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总统”任期为六年,1950年3月,他尚在任期之内,只是由下野变为复职重任。

1954年,六年期满,蒋介石连任第二届“总统”。

1960年,又六年期满,而《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一次,为了使蒋介石连任“总统”,“国民大会”通过了《临时条款》:“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副总统得连选连任,不受宪法第四十七条连任一次之限制。”据此,蒋介石连任第三届“总统”。

又据《临时条款》,蒋介石每六年连任一次“总统”。他在1966年,连任第四届“总统”。

到了1972年,年已八十五岁的蒋介石,向“国民大会”发表了逊谢之辞:“本人已多年膺任此职,深感歉疚,谨郑重恳请诸位代表另选贤能,继承本人担任‘总统’职位。”自然,“国大”代表们表示恳请。于是,蒋介石不得不表示“只得迁就民意”。这样,再据《临时条款》,蒋介石连任第五届“总统”。

倘若他不死的话,定然会据《临时条款》,连任第六届“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