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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千山万水的离歌》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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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胜利,日本正式签署投降书,陈家兄弟从重庆迁徙至南京。

而三毛真正的童年记忆,也是从这座饱经繁华与沧桑的古城开始。

南京,六朝古都之地,从韵味到布局都衔着浓浓的中国气息。

从古至今,多少文人不吝笔墨,极尽称赞之情。繁盛时,它是“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洲。逶迤带绿水,迢递起朱楼。”也是“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这里有风光旖旎水城一色的秦淮河,也有闻名后代惹人垂怜的秦淮八艳。有雨花石,也有玄武湖;有朱雀桥,也有夫子庙。

即便是衰落时,它依旧擎着一股凋零味儿,禁不住让诗人刘禹锡感怀“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战争后的南京古城,定是一股衰败气味。只是这些,入不进幼年三毛童真的眼,她能嗅到的,仍旧是孩童对古城墙的幻想,以及对绣花布鞋和青石巷的好奇罢了。

鼓楼区,头条巷四号,浓浓的中国风情,这是三毛幼时的家。

陈嗣庆和兄长陈汉清住在一个大宅院里,陈嗣庆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家人生活安稳且优渥。

令三毛惊喜的是,家中居然会有假山,造型奇异且可攀爬,这给小小女童带来了多大乐趣呀!院中还栽有桑树,葳蕤枝干覆盖了女童小小的身体。三毛和姐姐拾起地上的叶子,放在眼睛上,一边嬉戏一边看家中女眷拿卵形桑叶喂蚕。

桑树多植于长江中下游流域,叶可喂桑蚕,木材可制器具,枝条可编箩筐,桑皮可造纸,桑葚可食用、酿酒,叶、果和根皮可入药。“桑”字也是排在百家姓第三百零七位的姓氏。相传“桑”字源于神农氏,炎帝之妻为桑氏,有记载“神农娶承桑氏,亦作桑水氏,其后有桑姓。”

这标志性的中国树木给幼年三毛留下了无穷多的幻想,它是细雨来时避雨的大伞,也是游戏时藏身的绝佳处。它茂密的枝干遮挡了烈日,在树荫下的小三毛抱着一本小书,坐在板凳上,看远处的家眷喂鹅。

一群白鹅抻着脖子,鼓着肚子悠闲觅食。

远处的三毛以为这就是最好的童年,以桑为顶,以鹅为伴,看它们曲颈向天歌。

后来这个大家庭里的玩伴真的越来越少。大伯陈汉清最大的孩子已经去读中央大学,有的去读金陵中学,即便是比三毛大三岁的姐姐陈田心,也已经进了学校。功课和学业的增加,让家里的孩子都忙碌起来。

而只有三毛,连上幼儿园的年纪还不够。而她偏偏不愿意终日爬爬假山,或是在院里追逐鹅。没有玩伴的日子里,三毛开始了她的读书之旅,恐怕她自己也没有想到,起初打发时间的事件,竟然真的成了影响她一生的举措。

以至于三毛后来说:“书读多了,就会在你脑中发生化学反应,就有了所谓的格调。”

成年后,再回忆起在南京古城的这段童年,三毛竟然有太多的乐趣和留恋,想来这浓浓的中国情结早早便已扎根在她的脑海中,让走过万水千山的她,晚年仍旧心系大陆,恨不得带走这方土地的一抔黄土。

后来,三毛也感念童年时穿的舒服的鞋子。那是,夏天穿的是碎布衬底,缝上鞋面,加上一条布襻横扣在脚面上,如同蚕豆瓣似的舒服布鞋。冬天的棉鞋没有横襻扣,它们的形状是胖胖的如同元宝似的一种好玩的东西,穿着它好似踏进温暖的厚棉被,跑起路来却不觉得有什么重量。

三毛一直穿的是中国鞋子,有一年圣诞节,母亲给她穿上一双小皮鞋,她反而觉得不适,好比被套了一个硬壳子。她吵着要穿回旧布鞋,母亲无奈叹息:“外面多少小孩子饭都没得吃,你们有皮鞋穿,还要嫌东嫌西地吵。”

三毛父亲陈嗣庆后来说过一句话,“三毛小时候很独立,也很冷淡”。

只是我仍旧偏执认为在南京最开始那段日子里,三毛过得非常开心,等到她终于有了更加独立的意识,知晓了“受重视”和“家庭焦点”这些东西后,她的脑子里开始融入越来越多的思想,也一点点敏感起来。

大伯陈汉清在家中地位自是不必说,身下孩子地位也显得略重一些。而三毛偏偏有长姐,正如后来父亲陈嗣庆说的那句:“每一家的老二跟其他孩子有一些不一样”。

三毛是这么评述她自己在家中地位的:

老二就像夹心饼干,父母看见的总是上下那两块,夹在中间的其实可口,但是不容易受注意,所以常常会蹦出来捣蛋,以求关爱。

三毛一生向父母抱怨,说她备受家庭冷落,是挣扎长大的。这点三毛父亲自是反对,外人想来也绝不可能。只是父亲的见解很有道理,考量周遭在家中排行“老二”的人,地位总是显得怪怪的。老大地位不言而喻,而最小的孩子,又因为年幼而受到父母和兄姐的格外关爱。偏偏就是老二,上不得下不得,倘若加上生性敏感,又值孩子意气,免不了为了夺宠和引起父母注意而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

这就有了在重庆那一年,三毛因为顽皮而险些出事的场景。

重庆的大家庭里,大水缸都是埋在厨房的地里。陈汉清和陈嗣庆不允许孩子靠近水缸,唯怕孩子贪玩掉进水里。而三毛从来都不肯顺着大人心意来,偏偏搞一些“幺蛾子”来博取大人们的重视。那天也是这样,大人们都在吃饭,突然就听到激烈的水花声,陈嗣庆心里“咯噔”一下,才察觉到三毛竟然不在饭桌旁。他扔下碗筷疯了似的冲到水缸边,发现三毛头朝下,脚就在水面上拼命打水。年幼如三毛,小小的个子还不及一个水缸那么高,她拼命用手撑在缸底,这样她就高了一些,脚终于能触到水面了,水花声也终于打了出来。

陈嗣庆把三毛拎出来时,三毛也不哭,她顺了顺自己湿透的头发和衣裳,说了句:“感谢耶稣基督。”

还在更小的时候,三毛也很少玩一些女孩子的游戏。在重庆的家附近有一座荒坟,这在小孩子眼里视为“不吉祥”的地方,却备受三毛中意。有时她去坟边玩泥巴,有时她什么也不做,过去跑一圈又回家。

细想来,墓地这个场所似乎是一个符号,它贯穿了三毛大半生的转折,从幼时的无心到少年后受到大挫折,墓地总是三毛疗伤和平复心情的地方,任荒凉和悲苦一寸一寸钻进心里,唯有如此才能让孤零零的心得到慰藉——它和这环境终于是融为一体的了。

勇敢和敏感如三毛,这在童年时期就被巩固的脾性,在成长里显得越来越突出。

姐姐有了学业,也因此得到了大人们更多的关注,放学回来,父母总会多问一句,多关照一些学校中的琐事。而姐姐也说得轻巧,好像外面的世界都是崭新的,是幼年的三毛不曾接触的。她只能看着姐姐穿了新衣服,买了新的文具和书包,回家时不情愿地给三毛说学校的趣事。而三毛天生好奇心重,逼得姐姐说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姐姐不耐烦了,丢下小三毛,一个人跑去远处了。

所以,“关注”和“重视”都不具备的三毛把瘦小的自己深深锁进阅览室里。

陈家果然不是一般人家。陈嗣庆的藏书和对子女的影响总是多一些,不同于一般父亲,他向来便知道“知识”二字的力量。

南京老宅的二楼,是陈嗣庆兄弟专门为孩子们准备的阅览室。里面的藏书在当时的三毛看来,简直就似金山银山。因为别的孩子都去学校读书,空荡荡的阅览室便只有三毛一人,这让原本不大的地方也显得格外宽敞。

从此,三毛便一头扎进书的海洋里。

如果说后来的阅读是三毛心甘情愿的选择,那幼年时的阅读更像是一场逃荒,因为无处可去而显得郑重。父母眼里的三毛更多呈现的是孤僻与不合群,却不曾料想一个小小孩童,在本该是活泼烂漫的年纪,将层层心事裹起来,把自己的身子也藏进书里,只是因为院子里实在是没有玩伴呀!

所以在单调又沉闷的阅读里,“马蹄子”这个外姓小孩儿都成了三毛童年里浓墨重彩的一个印记。

兰瑛是一个逃荒来的女人,与陈家管大门的老仆人是远亲,因此被陈家收留。她带来一个孩子,就是后来在三毛文中出现过的“马蹄子”。

开始的时候,白天姐姐去上学,兰瑛就带三毛去后院跟“马蹄子”玩儿。可这“马蹄子”实在是不讨喜,长了个癞痢头,而且一碰就哭,这让原本就敏感的三毛更加手足无措了。每每兰瑛转身去忙别的事时,三毛就把玩具丢给“马蹄子”,自己跑去远的地方。可再远又能去哪里,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一起玩耍,她便一次次躲进阅览室,看着外面的“马蹄子”四处找她的模样,然后躲在窗子旁笑出了声。

这也是幼时的三毛心里为数不多的笑声。

阅览室有一扇大窗,正对着窗外的是一棵成年的梧桐树。那时候三毛还不知道梧桐是多情的植物,李煜写“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才华横溢的李清照,在晚年也言“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而后三毛回忆起童年,多是言及“寂寞”,不知是否和当初与梧桐作伴有关。也不知梧桐的气息是不是悄无声息融入到童年三毛的脑海里,让“忧郁”“惆怅”都成了名正言顺的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