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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观》宗教与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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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爱因斯坦经常阅读《圣经》,也谈论上帝,但他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信仰宗教的人。他信仰“斯宾诺莎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而不信仰那个同人类的命运和行为有牵累的上帝”。毫无疑问,他也强调宗教在道德和利他主义层面的作用。“人类有各种理由将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的宣告者们置于客观真理的发现者之上。”

这篇文章最初是用德文写成,发表于1930年11月11日《柏林日报》(Berliner Tageblatt)。有趣的是,它的英文版比德文版早两天,于1930年11月9日发表在《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

这里译自1953年德文版《我的世界观》,同时参考1954年英文版《观念与见解》。

人类所做的和所想的一切都与满足情感需求和抑制痛苦有关。如果人们试图理解精神活动及其发展,就必须牢记这一点。情感和渴望是人类一切努力和创造的动力,尽管后者可能会以非常崇高的形式呈现。那么,是怎样的情感和需求引领人们的宗教思想以及广义上的信仰呢?如果我们思考这个问题,便能很快发现,在宗教思想和经验的摇篮里,有许多不同的情感。在原始人那里,主要是因为恐惧,才唤起了宗教的观念。这些恐惧包括对饥饿的恐惧、对野兽的恐惧、对疾病的恐惧以及对死亡的恐惧。由于在这一生存阶段,人们对因果关系的理解通常很低,所以在人类的心里造出一些或多或少与自身相似的虚幻物来,并认为他们害怕的那些事情的发生取决于这些虚幻物的意志和行为。因此,人们试图通过世代相传的祭祀活动来取悦这些虚幻物,抚慰它们或者让它们对人类产生好感。在这个意义上,我称它为“恐惧宗教”(Furcht-Religion)。这类宗教,尽管不是由某个人创造的,但是一个特殊的祭司阶层已经形成,因而具有相当的稳定性。祭司阶层充当了人与人所怕之物之间沟通的调解者,并以此建立了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在通常情况下,那些依赖于其他因素得以掌权的首领、统治者或者特权阶层,为了巩固其世俗权力,就把这种权力同祭司阶层的职能结合起来。要不就是政治权力的统治者和祭司阶层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相互结盟。

宗教形成的第二个来源是社会情绪。无论父亲和母亲,还是较大的人类共同体的领袖们都不免一死和犯错。人们对指引、关爱与帮助的渴望促成了社会的或道德的上帝概念的形成。这位执掌天意的上帝,担当保护、决断、奖赏和惩罚的职责。上帝按照人类所处的不同层次,来爱护和抚育部落的生命或人类的生命,甚或生命本身。他是人在遭遇不幸和愿望未能达成时的安慰者,是死者灵魂的保护者。这就是社会的或道德的上帝概念。

从犹太民族的神圣典籍中可以很好地看到从恐惧宗教到道德宗教的发展。在《新约》中,这一发展得以延续。所有文明民族的宗教,尤其是东方民族的宗教,主要是道德宗教。从恐惧宗教到道德宗教的转变是人类生活发展历程中的一大进步。人们必须杜绝这样的偏见,即认为原始人的宗教完全是恐惧宗教,文明人的宗教就一定是道德宗教。事实上,所有时期的宗教都是混合型的,只不过在较高级的社会生活中,道德宗教占主导地位。

所有这些类型的宗教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上帝概念拟人化特征。通常只有那些精神上非常富有的个人[1]或出身高贵的团体才能超越这一宗教体验阶段,得到实质性的提升。此外,还存在第三阶段的宗教体验,尽管鲜有完全纯粹的形式。我想将其称作宇宙宗教情怀[2]。要和没有一点儿这种情怀的人解释清楚这种感受,是很困难的,特别是这里没有任何相对应的人格化的上帝概念。

有些人感觉到人类的愿望和目的毫无意义,而自然界和思维世界却显露出崇高与奇妙的秩序。个人的存在给他的感受如同监狱一般,他想将宇宙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意义的整体去体验。这种宇宙宗教情怀在人类早期的发展阶段已现端倪,比如在大卫的《诗篇》[3]以及一些先知那里。佛教中包含的这种宇宙宗教情怀的成分更强烈,这一点可以从叔本华的美妙文章中感受得到。

各个时代的宗教天才之所以如此杰出,是因为具有这种宗教情怀。这种情怀既不知道什么是教条,也不知道以人为形象塑造出的上帝,因此也不可能有以宇宙宗教情怀为核心教义基础的教派。因此,在每一个时代的异教徒中,我们倒可以找到那些充满这种最高宗教情怀的人。许多时候,他们被同时代的人视为无神论者,有时也被视为圣人。从这个观点来看,德谟克利特、亚西西的方济各[4]和斯宾诺莎这样的人彼此都很相近。

这种宇宙宗教情怀既提不出明确的上帝概念,也没有神学,如何实现这种信仰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承呢?在我看来,唤醒能够接受它的人心中的这种情感并使其保持活力,是艺术和科学最重要的功能。

因此,关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我们得出了一个与以往大不相同的看法。从历史上看,人们总是倾向于将宗教和科学视为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原因很简单。对于任何一个深信因果律的普遍作用的人来说,下面的想法,即存在一个能够干预世界事件进程的存在物,是完全不可能的。当然,必须假设他对因果律假说持有真正严肃的态度。他不需要恐惧宗教,也不需要社会或道德宗教。对他而言,一个有赏有罚的上帝是难以想象的,因为人的行为活动取决于外在和内在的必然,因而在上帝眼中,他就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同一个无生命物体不能对它的行为负责一样。有人因此指责科学,称其有损于道德,但是,这样的指责是不公正的。一个人的道德举止应该有效地建立在同情心、教育和社会关系及社会需求上,不需要任何宗教基础。如果一个人仅仅因害怕受到惩罚或是希望死后得到奖赏而约束行为,那的确是太可悲了。

由此就很容易理解,教会为何一直反对科学,并迫害科学的跟随者。另外,我断定,宇宙宗教情怀是科学研究最强烈和最高尚的推动力。只有那些投入了巨大的努力,尤其是他们的献身精神——要是没有这种献身精神,就不能取得理论科学上的开创性成就——的人,才会从中理解这种情感的力量。唯有这种力量,才能驱动他们做出那些远离直接现实生活的工作。为了弄清楚天体力学的机制,开普勒和牛顿投入了多年孤独的研究,他们对世界构造的理性——只不过是理性在世界上的一点儿微弱反映——的信念是多么深信不疑,要了解它的渴望又是多么热切!那些主要从实际结果来认识科学研究的人,对于下面这些人的精神状态不能给予正确的认识:他们身处同时代人的怀疑中,却为遍布世界各地、身处各个世纪的志同道合者指明道路。只有那些也献身于相同目标的人,才能深切领会到究竟是什么在激励着这些人,给予他们力量,使他们无论遭受多少失败,都会选择矢志不渝地忠于自己的目标。给人以这种力量的正是宇宙宗教情怀。当代有人说的不无道理:在我们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只有严肃的科学研究者[5]才是唯一具有深厚宗教信仰的人。

[1] 此处在德文原稿里,用的是“只有那些特别富有的个人”(nur besonders reiche Inpiduen),而在两个主要的英译本中,此处分别为only inpiduals of exceptional endowments和only exceptionally gifted inpiduals。前者用reiche,并没有专门指物质上的富有,是精神上的富有;英译本可译为“那些特别有天赋的个人”。考虑到两个英译本的影响,这里加了“精神上”三个字。——编译者注

[2] 此处德文为komische Religiosität。——编译者注

[3] 大卫的《诗篇》(Psalm),是《圣经·旧约》中《诗篇》的一种方便说法。《诗篇》共150篇,其中注明是大卫所作的有73篇。——编译者注

[4] 方济各(Franziskus von Assisi,1182—1226),出生于意大利亚西西(Assisi),方济各会的创办者。方济各会(Ordo Fratrum Minorum,拉丁文意为“小兄弟会”)是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因其会士着灰色会服,故又称灰衣修士。1209年,方济各得到教皇英诺森三世的批准成立该会;1223年,教皇洪诺留三世批准其会规。托钵修会规定会士必须家贫,不置恒产,以托钵乞食为生。他们云游四方,活动在社会各个阶层。方济各会提倡过清贫生活,托钵行乞。他们效忠教皇,反对异端。——编译者注

[5] 在德文版中,此处用的是Forscher。——编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