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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观》伯特兰·罗素与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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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爱因斯坦专门为保罗·亚瑟·席尔普编辑的《在世哲学家丛书》(Library of Living Philosophers)第五卷《伯特兰·罗素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Bertrand Russell)所写,1946年首次出版。文中所引罗素的著作《意义与真理的探究》(An Inquiry into Meaning and Truth)于1940年出版。必须指出的是,本文虽是用德文所写,但德文版的出版时间却晚于英文版。两者之间并不完全一致,例如第一段的结尾部分。本文译自1953年德文版《我的世界观》。

伯特兰·罗素,英国哲学家、数学家、社会主义者、和平主义者、自由撰稿人和自由演讲者。

凡勃伦(Thorstein B. Veblen,1857—1929),美国社会批评家,以对资本主义的辛辣讽刺著称。凡勃伦出生于美国威斯康星州农业社区的一个挪威移民家庭,从小讲挪威语,直到十几岁才开始讲英语。由于他不修边幅、放荡不羁、极不合群,再加上他对宗教的怀疑,他与学术界似乎格格不入。大学毕业后,没有机构愿意聘他。直到34岁,他才在康奈尔大学谋到一个职位。1899年,42岁的凡勃伦出版了他第一部也是最著名的作品《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 An Economic Study of Institutions)。按照瑞士历史学家希尔伯施密特(Max Silberschmidt,1899—1989)的看法,他可以被称为美国的“卡尔·马克思”。他和康芒斯(John R. Commons,1862—1945)创立了“制度经济学”。在他看来,现代人只是未十分开化的野蛮人,这表现在有闲阶级喜爱炫耀财富、穷奢极欲上。这与野蛮人为获得部族认同而展示体力和武艺一样。

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5—1753),著名爱尔兰哲学家,与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和休谟(David Hume,1711—1776)一起被认为是英国近代经验主义哲学的三大代表人物,其代表作为《人类知识原理》(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Human Knowledge)。出于认识论的需要,他否认物理世界的实在性。

当编辑要我写篇关于伯特兰·罗素的文章时,出于对这位作者的钦佩和尊重,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阅读罗素的作品给我带来了无数的愉悦时光。除了凡勃伦之外,对任何其他当代作家,我都不能做这样的评价。但很快我就意识到,做出这样的承诺要比实现它容易得多。我曾承诺对身为哲学家和认识论者的罗素说两句。当我满怀信心开始这项工作之后,很快便认识到自己已经冒险进入了一个不可靠的领域,它比一个在物理学领域一直保持谨慎的没有经验的人所从事的工作更加冒险。所以,我能说的大部分内容听起来都是天真的。我这样安慰自己:一个在另一领域有过思考实践的人,仍比那些从来不思考,或者说极少思考的人更可取。

在几个世纪的哲学思想发展过程中,下面这个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纯粹思维在不依赖感官印象的情况下,能够提供什么知识?有这样的知识存在吗?如果没有,那么我们的知识同感官印象所提供的素材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与这些问题以及与它们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问题相对应的哲学观点几乎是无比混乱。然而,在这个相对而言没有什么成果却勇往直前的过程中,可以见到一个系统的发展趋势,即对任何用纯粹思考去认识“客观世界”,去认识那个同“概念与观念”世界相对的“事物”世界的任何企图,人们都越来越怀疑。顺便说一句,正如一个真正的哲学家所做的那样,我在这里对不正统的概念都加了引号。我请求读者暂时容忍这一点,尽管这些概念在“哲学警察”眼里是可疑的。

在哲学的童年时期,人们普遍相信,仅仅通过纯粹的思辨就可知任何事物。任何人只要暂时忘记后来从哲学和自然科学中学到的东西,便不难理解这是一种幻想;当他发现柏拉图把“理念”看成是一种高于经验事物的现实时,也不会感到惊讶。甚至在斯宾诺莎和后来的黑格尔那里,这种偏见似乎也扮演了一种充满活力的角色。甚至有人提出,若是没有这种幻想,哲学思维的领域里就可能创造不出什么伟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不想问这样的问题。

与这种更具贵族气质的幻想——主张思维具有无限穿透力——相对的是一种平民化的幻想,即质朴的实在论。而根据后一种幻想,事物“就是”我们通过感官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这种幻想主宰着人和动物的日常生活;它成为所有科学,尤其是自然科学的出发点。

克服这两种幻想的努力,并不是彼此无关的。克服质朴的实在论要相对简单些。罗素在其著作《意义与真理的探究》一书的引言里,已经以一种非常简洁的方式表述了这个过程的特征:

我们全部从“质朴的实在论”出发,即事物都是它们看起来的那样这一信条。我们认为草是绿的,雪是冷的,石头是硬的。但是,物理学却使我们确信,草的绿、雪的冷、石头的硬,并不是我们自己经验中所知道的那种绿、那种冷、那种硬,而是一些非常不同的东西。当一位观察者认为他在观察一块石头时,如果我们相信物理学的话,他实际上是在观察那块石头对他施加的影响。这样一来,科学似乎与自己相冲突:当科学认为自己是非常客观的时候,却发现自己陷入了违背自己想法的主观性之中。质朴的实在论导致了物理学,而物理学反过来表明,如果与这种质朴的实在论保持一致,那它就是错的。逻辑错了,所以错了。

除了精湛的表达方式,上述这段话说出了一些我之前从未想到的事情。表面上看,贝克莱和休谟的思维方式同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似乎是对立的。然而,上面引用罗素的这段话揭示了一种联系:如果贝克莱根据的是这样的事实,即我们不能通过感官直接把握外部世界的“事物”,而仅仅是与“事物”的存在有因果联系的事件被我们的感官所接收,那么这种想法之所以具有说服力,是因为我们对物理思维方式有信心。如果人们甚至怀疑物理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那么就没有必要在客体与视觉行为之间插入任何使客体和主体分离,并使“客体的存在”成为问题的东西。

然而,恰恰是这种物理的思维方式及其实际上的成功动摇了人们对于通过纯粹思辨性的思维就能理解事物及其关系的可能性的信心。渐渐地,人们认为,关于所有事物的知识,不过是对感觉所提供的素材的一种加工。这一信念以这种一般化的(并且刻意模糊的)形式表达出来,目前被广泛接受了。但是这种信念的依据,并不在于是否有人确实证明,通过纯粹思辨方法无法获得实在的知识,而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在上述意义上,仅仅经验过程自身就足以成为知识的来源。伽利略和休谟最先十分明确而又果断地支持这个原则。

休谟发现,那些我们视为最基本的概念,例如因果关系,是不能从感官所给予我们的材料中获得的。这种洞察力使他对任何一种知识都持怀疑态度。凡是阅读过休谟著作的人,都会惊讶地发现,在他之后,还有许多备受尊敬的哲学家,竟然写出那么多晦涩难懂的东西,还可以找到心存感激的读者。休谟给他之后的最杰出的哲学家的成长带来了持久的影响。人们在阅读罗素的哲学分析时,能感受到这种影响。罗素的敏锐与表达的简洁,常常让我想起休谟。

人们对确定的知识有强烈的渴望。这就是为何休谟所传达的明确主张会让人感到沮丧。他表示,作为我们的知识唯一来源的感官素材,通过我们的习惯可能会把我们引向信仰与期望,而不是引向知识,更不是对合乎规律的关系的认识。然后,康德带着这样一种观念登上了舞台,尽管他的表达形式无疑是站不住脚的,却意味着向休谟的两难困境的解决迈进了一步。这个困境就是,凡是源于经验的知识永远无法确定(休谟)。所以,如果我们想拥有明确的知识,它必须是以理性本身为基础。例如,在几何命题与因果关系中,就被认为是如此。可以说,这些和其他某些知识是思想工具的一部分,没必要先从感觉资料中获得(也就是说,它们是先验的知识)。当然,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些概念并不具备康德所说的确定性与内在必然性。不过,康德对这个问题的陈述有一点是正确的:我们利用某种“理由”在思考这样的概念,而如果从逻辑的观点看,则无法找到一条从感觉经验到达这些概念的通道。

在我看来,人们甚至可以这样断言:产生于我们的思想中并且存在于我们的语言表达中的概念,从逻辑上看,都是思想的自由创造,它们不可能从感觉经验中归纳地获得。这一点并不容易被察觉到,只是因为我们习惯于将某些概念以及某些概念关系(陈述)与某些感觉经验如此确定地结合起来,以至于我们没有意识到,在感觉经验的世界与概念以及命题的世界之间存在着一条逻辑上无法逾越的鸿沟。

例如,整数系列显然是人类思维发明的产物,是一种自创的用来简化某种感觉经验的序列的工具,但没有办法可以使这种概念直接从感觉经验中产生。在这里,我故意选择数的概念,是因为它属于前科学的思维,并且其构造特征仍然容易辨认。但是,当我们越是更多地转向日常生活中最原始的概念,就越是在大量根深蒂固的习惯中,把这种概念视为思维的一项独立创造。因此,对理解这一情况来说,会产生一种致命的想法:概念是通过“抽象”,即通过省略部分内容,从经验中产生的。我现在将说明,为什么这个观点在我看来如此致命。

一旦人们熟悉了休谟的批判,就容易相信所有那些无法从感官材料中推论而来的概念和命题,都会因其“形而上学”的特征而从思维中被剔除。因为所有的思维只有通过它与感觉素材的联系,才能获得实质的内容。我认为后一个命题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基于这个命题对思维开出的处方却是错误的。因为这种主张——如果它能彻底地被实行的话——会将任何思维都当成“形而上学”而排除。

为了不使思维退化为“形而上学”或者空谈,只要概念体系中有足够的陈述与感觉经验有足够牢固的联系即可,而且,从有利于整理与考察感觉经验的任务,概念体系应尽可能表现出统一性与简约性。然而,除此之外,这种“体系”(逻辑上而言)不过是根据(逻辑上)任意给定的游戏规则,而与符号进行的一场自由游戏。这一切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思想,也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科学中更加有意识地、更加系统地构建出来的思想。

现在,当我做出下面的说明,人们就会清楚我的想法:休谟通过他所做的清晰的批判,不仅以决定性的方式推进了哲学,而且对哲学造成了一种危险。虽然这并非他的错误,但在他提出批判之后,一种致命的“对形而上学的恐惧”便产生了,并成为当代经验主义哲学思维的一个痼疾;这个痼疾是早期那种虚无缥缈的哲学思维的对应物,而后者认为,感官所给予的东西是可以被忽略和抛弃的。

无论我们多么钦佩罗素在他的《意义与真理的探究》一书中的敏锐分析,在我看来,对形而上学的恐惧这一幽灵仍然造成了一定伤害。例如,在我看来,由于这种恐惧,导致将“事物”设想为“一组性质”(Bündel der Qualitäten),而这样的“性质”就会从感觉的原材料中取得。于是,如果两个事物在全部性质上都是一致的,那我们就说它们是同一个事物,这迫使我们把事物之间的几何关系也看作它们的性质。(否则,罗素就会被迫把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与纽约由埃菲尔设计的建筑看作“同一个事物”了。)然而,如果将事物(物理意义上的物体)看成一个独立的概念,与相关的时空结构一起放进体系中,我看不出有什么“形而上学”的危险。

考虑到这些努力,我特别满意地注意到,在本书的最后一章,终于得出人们毕竟不能没有“形而上学”的观点。我唯一感到不满的是,其字里行间流露一种理智上的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