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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杂忆》夏志清先生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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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唐德刚

《胡适杂忆》,原题“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曾在《传记文学》上连载了十期多(第一八三至一九三期)。每期航邮寄来,我总先把《回忆》读了,才去拆看其他的报章杂志。记得读完第一章,实在兴奋,当晚就写信给唐德刚、刘绍唐,向二位好友致贺:这样文笔生动而饶有趣味的回忆录实在难得在国内杂志上见到的。翌晨授“中国现代文学”这门课,也不顾当天应讲的题目,先讲两则胡适之太太的故事给学生听。我同胡老太太仅有两面之缘,但读了这两则故事(大叫一声“Go!”吓退“大黑贼”;返国定居前,嘱咐德刚、王纪五二人搬运她那只笨重的旧床到新泽西州码头),真觉得德刚兄把她写活了。

《胡适杂忆》我特别爱读,当然不仅因为德刚兄记载了好多有关胡氏夫妇的掌故。1962年暑期我搬居曼哈顿后,即同德刚交识,对他的学问见识早已佩服。只可惜他封笔了二十年,近两年来才能看到他的长篇撰述(德刚整理的另一部稿子《李宗仁回忆录》,连载香港《明报月刊》,已一年有半)。《胡适杂忆》不只是篇回忆录,它畅谈历史、政治、哲学、文学、文字学,以及其他一切胡适生前关注的学问,比起《李宗仁回忆录》来,更令人见到德刚才气纵横、博学多智的这一面。胡适自承哲学是他的“职业”,历史是他的“训练”,文学是他的“娱乐”(hobby)。德刚十几岁时即已圈点了一遍《资治通鉴》,在哥大研究院主修美国史、西洋史,近年来一直在纽约市立学院主讲中国史、东亚近代史,“历史”自是他的“职业”。他中西哲学的底子当然比不上胡适,但他受过“社会科学”这方面的严格“训练”。本书引录了好几首德刚在攻读博士学位时期写的新诗、旧诗,表示他同留学生胡适一样,功课愈忙碌,愈感到有写诗、同朋友酬唱诗词的需要:“文学”也是他的“娱乐”。且不论二人同寓纽约期间深厚的“忘年之交”,即凭德刚自己的“职业”、“训练”和“娱乐”,他实在是为胡适作评传最理想的人选。

同胡适一样,唐德刚的中文文章比他的诗词写得更好。《胡适杂忆》出版后,我想他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他倒没有走胡适的老路,写一清如水的纯白话。德刚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诙谐,写起文章来,口无遮拦,气势极盛,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且举一个小例为证:

可别小视“跑龙套”!纽约市有京戏票房五家之多。平时公演,粉墨登场,锣鼓冬仓,琴韵悠扬,也真煞有介事。可是“龙套”一出,则马脚全露。那批华洋混编的“龙套”,有的不推就不“跑”;有的推也不“跑”;有的各“跑”其“跑”,不自由,毋宁死……好不热闹!笔者在纽约看国剧,最爱“龙套”,因为它能使你笑得前仰后合,烦恼全消!

引文下半节,可说是段韵文(跑、闹、套、消),但若在“有的各‘跑’其‘跑’”下面跟着就写“好不热闹”,同韵字太多,读起来反而单调。德刚在“各‘跑’其‘跑’”下面,添了两句三字经——“不自由,毋宁死……”真可谓是神来之笔。这种写法,全凭作者一时的灵感和联想的丰富。凡在纽约市看过票房演出京戏的,读这段文字,想都会出声大笑的。

但看来是游戏文字,“龙套”在本书七十二节里是一个“有机”的譬喻(metaphor)。有博士学位的人才能在学术舞台上“井井有条”地跑龙套,没有博士“训练”的教员,跑跑龙套也会出洋相的。但真正在京剧、学术舞台上唱“大轴”的,如梅兰芳、胡适二人,倒不一定是“科班出身”。德刚二十六年前写的成名作是《梅兰芳传稿》,所以既提到了“龙套”,他会把梅、胡二博士的名字联在一起。最近重读《梅兰芳传稿》,我也同胡先生一样,觉得“稍嫌渲染”,文笔太浓艳一点,虽然德刚兄的确参阅了不少资料,尤其关于梅氏美国演出的那段史实。封笔二十年后,文章的境界显然大为提高,今日散文界有此唐派新腔可听,我觉得十分可喜。

50年代的胡适

《胡适杂忆》我读来特别有亲切之感,因为书中提到好多50年代身在纽约的中外人士,这些人我来哥大后大半也认识。德刚为德国老教授魏复古(Karl Wittfogel)、日文老讲师角田柳这两位突出人物作画像,一点也没有“渲染”,真可谓呼之欲出。《“新诗老祖宗”与“第三文艺中心”》这一章专介绍德刚“白马文艺社”里的朋友,“新诗老祖宗”反而屈居配角,可能会有读者觉得喧宾夺主,不太合传记文学的体例。但事实上,胡适自己在《四十自述》、《留学日记》二书里也讲起他好多朋友,抄录了他们的诗词酬唱之作。蛰居纽约期间,他既爱参加白马社的集会,德刚把社员一一点将,并选录他们一部分诗作,我认为是应该的。我们也借此体会到这前后两代的留学生处境多么不同。胡适早期一批诗友——任叔永、梅光迪、杨杏佛、朱经农、陈衡哲——回国后都干了一番事业。他晚年结交的那批文艺小友——唐德刚、周策纵、吴讷孙、周文中、黄伯飞——虽在美国学术界各有建树,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教导美国学生;大陆变色,他们不可能回国大干一番,真可说是国家的损失。白马社里三位新“莎菲”女士,我只认识何灵琰,她是徐志摩的干女儿,在上海时期曾跟钱钟书习写诗词,跟魏莲芳学唱青衣,可惜这几年不常写诗,也难得登台一露身手了。其他两位,心笛仅闻其诗名,不知人在何处;“才气最高”的蔡宝瑜一年前我连她的名字也没有听见过。她短命而死,我读到德刚的记载,也不免为之叹息。

胡适在纽约做寓公期间,爱同年轻朋友来往,真如德刚所说的,年龄相等的朋友间,除了李书华先生外,可同胡适促膝长谈的真的绝无仅有。鲁迅在晚年,虽有文坛盟主之名,喜结交的也只是萧军、萧红这辈比较纯洁的青年。好多年前我在《明报月刊》上看到了张爱玲《忆胡适先生》文,深为感动,想不到张爱玲从小就崇拜胡先生,也想不到胡适这样看重张爱玲。在我想象中,到了50年代中期,胡适早已同当代文学脱了节,也不太关心文学的前途了。1955年11月张爱玲抵达纽约后,曾去拜访过胡先生两次,可惜张不善辞令,为人木讷,谈话并不投机。翌年感恩节,胡适还有意请她到中国馆子吃饭,隔一阵还到一家救世军办的女子宿舍去看她。可是张爱玲跟胡适谈,“确是如对神明”,不知如何逗他开心。二人关系,见面后反而疏远了。

胡适同他的安徽小同乡唐德刚一见如故,倒可说有缘。后来德刚身任胡适“口述历史”的记录员,更是日常见面,无话不谈。本书最大的特色即是凭德刚的回忆和当年自己日记上的记录,给胡先生留了一个最忠实的晚年写照。1951年胡适才六十岁,其实不能算老,但到德刚所见的胡先生,显然已开始衰老了。他当然在搞他的《水经注》,也写了一部《丁文江的传记》,且不断关注共产国家的所作所为以及“自由世界”的前途。但比起刚回国的二十年(1917—1937)来,纽约那几年,他治学的成绩实在太少了。张爱玲未去美国前,从香港寄给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读了,还写了封恳切的回信。同样情形,姜贵从台湾寄给他一册《今梼杌传》(即《旋风》),他也真的读了,也写了很长的回信。胡适识拔张、姜二人,当然是文坛佳话,也证明他读当代小说,确有卓见。但话说回来,对胡适而言,这两位作家都是毫无名望的;他有时间读他们的赠书,表示他手边没有急急要办的正事。普通名学者,自己忙于著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收到的赠书太多,即使想看,也抽不出空来,何况中国当代小说,并非胡适研究的主要对象(胡适晚清小说读得极熟,他文章里绝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说——少数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连茅盾、老舍、巴金的长篇他都没有碰过)。最使我诧异的,胡先生竟常去哥大图书馆看中文报纸,连“美国两岸所发行和赠阅的‘侨报’”也看,而且把它们的“副刊”看得很仔细,而这些副刊,德刚说得一点也不错,“实在不值得浪费太多时间的”。目今台湾《联合报》、《中国时报》特别在编排副刊上用心计,可读的文章、报道、小说实在不少。我平日没有时间全读,又舍不得把那些副刊丢掉,只好把它们保存起来,日积月累,保存着想读而未读的文章实在多不胜言。胡先生有时间批阅纽约、旧金山出版的侨报副刊,比他太太靠打牌消磨岁月,实在好不了多少。

胡适这样“游手好闲”,主要原因可能是那几年他少了一份配合他身份的工作。他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格斯德中文藏书部(Gest Library)“馆长”(curator)之职,那是一份闲差,每年领取几千美金贴补家用而已。他也在美国著名学府做过短期讲学,零星演讲的机会当然更多,但这些都算不上是长期性的工作。“胡适之的确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没有把胡适看成胡适啊!”德刚这句沉痛的感慨一点也没有言过其实。50年代,胡适同林语堂先生(辞掉南洋大学校长之职以后)大半时期留在纽约,而且经常来哥大借书,假如哥大有意聘请他们为中日文系教授,他们是一定乐意接受的。但中日文系的主管人哪里会有此度量,胡、林二人来了,那些美国汉学教授岂不相形见绌?所以美国著名学府乐于聘用赵元任、李方桂这等专门人才(语言学比较冷门,吸引的学生较少),而不敢聘用胡适、林语堂这样的通才。哥大既是他的母校,胡适如能在中日文系开讲中国哲学史、文学史的课程,一定特别卖力,很可能提起精神写出一两本英文著作来。当然他不可能再有时间去看中文侨报了。

胡江冬秀

任何学人,除了家里的书房外,总得有一间办公室,不能老窝在家里。偏偏在纽约那几年,胡适少了一间办公室,在家里伴着老妻,事事得迁就她,不免影响到他工作的情绪。他在精神上显出老态,这也是一个原因。

在表面上看来,胡适夫妇恩爱白首,非常幸福,但我总觉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们一代宗师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早在1915年4月28日,胡适记了下面这则日记:

得冬秀一书,辞旨通畅,不知系渠自作,抑系他人所拟稿?书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数年,此大可喜也。

胡适十三岁就订了婚。他事母至孝,当时无意拂逆母意,也就算了。但凭这段日记,我们显然看出,胡适曾去信问他母亲或江冬秀,缠足已放大了没有?想来江女士以往给他的信,文字欠通,这封信“辞旨通畅”,虽不免疑心是别人“拟稿”的,但胡适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进,至少足已放大,他心里是高兴的。可是婚后三四十年,江冬秀显然没有多大进步。《传记文学》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迹,那几个字实在是见不得人的。(连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标点,她都会用错!)居留纽约期间,她还停留在看武侠小说的阶段,胡适的学问、思想她是无能力欣赏的。住在北平、上海,她有用人可使唤,家务不必胡适操心。住在纽约,胡太太既不懂英语,他老人家还得上街买菜,实在是够辛苦的。二老住“东城八十一街简陋的小公寓”,太太一打牌,家里客人多,胡适既无办公室可去,要静心读书写文章,也不可能了。这样长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适即使有早年的壮志雄图,也消磨殆尽了。

1958年秋,胡适返台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之职。他任内的秘书——王志维先生——写过一篇《记胡适先生去世前的谈话片段》,载《联合副刊》(1977年2月24日),我读后感慨很多。临死前两天,胡老先生为了太太打牌,嘱咐王秘书“帮我买一所房子”:

我太太打麻将的朋友多,这里是台湾大学的宿舍,南港我住的也是公家宿舍,傅孟真先生给“中央研究院”留下来的好传统,不准在宿舍打牌。今天我找你来,是要你在我出国期间,在和平东路温州街的附近,帮我买一所房子,给我的太太住。

胡适是爱面子的人,傅孟真先生留下的规矩,公家宿舍不准打牌,院长寓所内却常听到牌声,不免于心不安。想来胡太太的朋友都住在台北市区,老是坐出租车去南港也不方便,胡院长才有意在台北置屋。胡适待他的老伴是够好的了,但胡太太长年打牌,我总觉得对不起他。

早在民国九年,胡氏夫妇生日碰在一天,胡适写了一首《我们的双生日(赠冬秀)》的诗(《胡适的诗》,页九七至九八):

他干涉我病里看书,

常说:“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恼他干涉我,

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

我们常常这样吵嘴——

每回吵过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

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诗,

他喊道:“啍(哼)!又做什么诗了?”

要不是我抢得快,这首诗早被他撕了。

这虽是首幽默诗,我们也看得出二人婚后精神上毫无默契。胡太太既不懂读书的乐趣,丈夫在病中,更有理由不准他读书了。胡适多么希望他的太太能在“双生日”那天,和他一首诗啊,但太太不会做诗,看样子真会把诗撕掉。胡适自知不可能同太太订约,永不吵嘴,“今天不许吵”平平安安过一天生日就够了。胡适的确是好脾气,但江冬秀如能像《李超传》里的李超女士一样,立志求学上进,婚后进学校或者在家里自修,胡适一定感激莫名,享受到另外一种闺房乐趣。只可惜江冬秀真是个旧式乡下女子,辜负了胡适在留学期间对她的期望。

女友韦莲司

德刚兄说得对:“适之先生是位发乎情、止乎礼的胆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谈恋爱,他也搞不出什么‘大胆作风’。”但德刚认为留学期间的胡适真追过韦莲司女士(Edith Clifford Williams),假如韦女士真有意嫁给他,江冬秀就只好守活寡了。但事实上,胡适既是“止乎礼”的胆小君子,看样子并没有同韦莲司谈过什么恋爱,虽然二人通信很勤。徐高阮先生在《胡适和一个思想的趋向》(台北地平线出版社,1970)这本书里告诉我们,胡先生去世后三年,韦莲司女士曾“将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六年青年胡适写给她的信(收藏了整整半个世纪,一百几十件)寄给胡夫人江冬秀女士,有几封曾在‘胡适纪念馆’分两次(1965、1966)陈列过”(页二九)。胡夫人去世后,这些信件想已由“中央研究院”保管。如有人想研究胡适留学期间的生活和思想,真不妨把这些信件研读一番,胡、韦二人有没有谈恋爱,真相也可大白。其实胡适一生英文文章也写了不少,连同这一百几十件信札,都应该收集成书,供中外学者阅读之便。鲁迅去世才两年,就有《鲁迅全集》二十册问世。胡适去世十六年了,我们还看不到他的全集,这是说不过去的。

德刚认为在1915年那年,“胡氏显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为韦女所峻拒。……她奉劝胡郎,斩断情丝,悬崖勒马;应着重较‘高级’的情性之交;勿岌岌于‘色欲之诱’(sex attraction)。……可是韦女士虽是止乎礼,她并没有绝乎情。最后棒打鸳鸯的似乎还是韦女士那位‘守旧之习极深’的妈妈”。我认为德刚兄这两个假设——胡适追韦女士遭拒;韦母“棒打鸳鸯”——都是站不住的。胡适非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假如真正追过韦女士,他决不会“正色”呵斥德刚的假设为“胡说”。胡适既无意反背母亲的意志,他决不肯毁除婚约,让老人家伤心的。细读《留学日记》,胡适诚然爱同有脑筋的洋女子谈话、通信,可是一点也看不出同她们有论婚嫁之意。韦莲司的服饰仪表,德刚在书里已交代得很清楚。另一位同胡适通信颇勤的瘦琴女士(Nellie B.Sergeant),“业英文教授”,有两个夏天来康奈尔大学暑期班进修,这样才同胡适认识的。她“年事稍长,更事多,故谈论殊有趣味”。胡适哪里会同她谈恋爱?

德刚认为他的假设有理,主要证据是《留学日记》里节录的两封英文信。一封是韦女士1915年2月3日写给胡适的;一封是胡适自己1916年1月27日写给韦老夫人的回信。本书读者如细审二信的部分原文(《留学日记》,页五三五至五三七,八三五至八三六),一定也会同意,德刚误解了它们的含义。

1915年1月23日下午(《日记》页五二四),胡适访“韦莲司女士于其寓,纵谈极欢。女士室临赫贞河,是日大雾,对岸景物掩映雾中,风景极佳。以电话招张彭春君会于此间。五时许与女士同往餐于中西楼。余告女士以近年已决心主张不争主义(Non-resistance)……女士大悦,以为此余挽近第一大捷,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唯一人耳”。

读这段札记,我们无法肯定张彭春有没有跟胡、韦二人一起去中西楼吃晚饭。但在一个“纵谈极欢”的下午,胡适如真有意追韦女士,怎么会打电话邀张彭春来会谈?可见胡适对女士毫无所求,还要邀他的朋友来同赏她“见地之高”。这次纵谈之后,想来隔不多天,胡适又去韦女士那里“纵谈”了一次。韦莲司原是不顾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钟情于胡适。那次谈话,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动手动脚,倒把我们的“胆小君子”吓坏了。胡适招架不住,只好直言早已订了婚,如同韦女士有不轨行动,与“礼”(propriety)不合云云。事后韦女士很气,也有些老羞成怒,2月3日写了那封《论男女交际之礼》的信,责备胡适不够开通而拘于“礼”(blocked by a“sense of propriety”)。在她看来,像他们二人这样超脱世俗的“最高级人才”(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being),只要“思无邪”(propriety of thought)就好了,行为上的“非礼”(impropriety)倒是毫无关系的。德刚兄若细品此信,即可看出,韦女士采用的完全是玙姑在《老残游记》里教训申子平的口吻。胡适原则上是反宋明理学的,虽然在日常生活上还遵守“非礼勿动”的原则。他看了这封信后,对她的“卓识”更为佩服,认为“此论即在所谓最自由放任之美国亦足骇人听闻”。但想来韦女士觉得胡适不识抬举,以后只同他论学问,谈思想;生活上需要“放浪形骸”一下,另找别的男人了。

韦莲司一人在纽约“放浪形骸”,她母亲有所听闻,实在有些着急了。差不多一年之后,她写信嘱胡适去规劝她。胡适既是个少年老成、非礼勿动的“东方人”(an Oriental),对她女儿的某些行为一定看不惯吧?何不劝劝她呢?她是最看重你的!胡适虽是“胆小君子”,对韦女士的“卓识”、“狂狷”原则上是佩服的,回信理直气壮地斥责韦夫人虚伪。责问她是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女儿,既如此把她关起来,不给她行动自由好了。德刚引译那一段信里的“我们”一词(“我们为什么要顾虑‘别人’对我们怎样想法呢?……”),乃所谓editorial“we”,非胡适、韦莲司二人。德刚看不出这一点,把胡适致韦夫人书完全曲解了。

胡适与陈衡哲

胡适同陈衡哲女士留学期间的关系,德刚分析得入情入理,读后十分折服。但同时德刚故作妙论,认为陈衡哲是他提倡“诗国革命”、“文学改良”的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所以新文学、新诗、新文字,寻根究底,功在莎菲”,那就言过其实了。在《逼上梁山》文里胡适说得明明白白,他倡导白话文学的灵感得自钟文鳌,他是清华学生监督处驻华府的书记。陈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胡适早已在试写白话诗了。

中国大学生、留学生间,的确有个“朋友之‘友’不可友”的传统。莎菲女士既为任叔永所发现,胡适又是任君的挚友,当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认为假如胡适尚未订婚,他一定会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论才情任不如胡,看样子莎菲也会嫁给胡适的。当然任氏夫妇一直是胡适的至交,也是他事业上最亲信的左右手,他对任太太是不存一丝罗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陈婚姻如此美满,胡适自己家里有个病中不准他看书、写诗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艳羡他们的幸福。他骗过江冬秀,给自己的女儿取名素斐(Sophia),虽不能说纪念他同陈衡哲那段旧情,至少也希望女儿长得像瓦莎学院优等生莎菲一样的聪明好学,而一点也不像她生母那样的庸俗。德刚道破胡适为爱女取名用心良苦这一点,实在令人心折。

胡、陈二人尚未见面前,即可说已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有一次,任叔永从麻州剑桥寄两首陈衡哲的诗给胡适看,要他猜是何人写的。(陈衡哲《小雨点》任序,则谓故意骗胡适“是我做的”。)胡适对其中一首咏“月”诗特别激赏(“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回信写道(《日记》,页一○五八至一○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