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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金龙》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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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焦田的声势大壮,招兵买马,神出鬼没,往往今天还在一处喊阵,明天的飞帖,已经飞到了五百里之外,不到两三年,已成了势强力壮的大马匪队,而且,还曾和俄国马匪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战斗,大获全胜,杀得老毛子人仰马翻,俘获的武器,更是精良。
  这时,他们也成了气候,目标大了,军师订下的一个大目标是乐家屯。
  乐家屯是一个大镇甸,也是方圆千里最富的一个屯。虽然也叫屯子,实际上是一个大城镇,过往商旅必经之地,繁华热闹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地方,是漠河金矿,和远在西伯利亚的一些金矿的矿石集中地。
  金矿的矿石,合金量极高──黄金和其它金属不同,多有天然的纯金块的。漠河和漠河以北,是地球上真正的苦寒之地,可是却有金矿,金矿开采出来,在矿场经过简单的处理,就专车运到乐家屯的炼金厂加工,这是正路。不是正路的,则是西伯利亚俄国人金矿中偷运走私来的矿石,一样泡在乐家屯集中。所以,乐家屯的原名,渐渐地反倒少人提了,远近都叫“黄金屯子”,有民谣唱:“黄金屯子满是金,有金个个是神明,拜得男来又拜女,金光闪闪冲天庭。”
  民谣自有含意,是说在黄金屯子中,一切的一切,反正有金子在说话,不管是哪一个的政府,都说不上话,自成一国,超然物外。
  在黄金屯子之中,自然要什么就有什么,说不上的穷奢极侈和繁华。
  军师的计划是:把黄金屯子打下来,据为己有,自成一国,继续在黄金上发大财。
  经过了很多年,马队的成员早已过千,可是遇上大事,集中在一起商讨的,仍然是当年窝棚中的五个人。当军师一提出他的大胆计划时,情形竟然和几年前的那次一样:没有人出声!
  过了好一会,焦田才叹了一口气:“军师,太大块了吧,怕咽不下!”
  这时的焦田,当然不再是当日的焦田了,他刀法如神,骑术如神,早已远近驰名,去年,另外两股各有三百人的马匪首领,约他比试,说明谁赢,就可以并吞输了的马队,成为首领,输的,终生听命。
  赌的是砍木桩。
  懂得骑术和刀术的人都知道,砍木桩是最公平的赌法,差一点都不行,高下立判。
  世界各地,精于骑术的民族,也大都精于使刀,多半是由于刀的威猛,和马的矫捷相配合,联合而成为十分有效的攻击力之故。
  所以,砍木桩这种展示刀法和骑术的运动,世界各地都有;两排木桩,策骑在中间驰过,左一刀,右一刀,把木桩砍断。
  这是最简单的砍木桩,一到了和中国武术相结合的高手身上,砍木桩干变万化,首先,出现了短桩,硬木削成,埋在地上的木桩,有短到不足一尺的!
  人在马上,挥刀砍去,自然是木桩越长,越容易砍,越短,越是难砍。短到一尺,人要大半吊在鞍上,斜着身子去砍,不单难以发力,又不能慢驰,一不小心,落了马来,就再没面混江湖了!
  短桩如果在两旁,人一下向左斜,一下向右斜,若是没有过人的腰力,一两下过去,连骨架子都会散开来!
  (年轻人那时,正热衷于打马球,他自然也有十分精湛的骑术,听他叔叔和方一甲讲到这里时,青年人容易不服气,就插了一句口:“那也不算什么,打马球,有时也需要有相同的动作!”)
  (当时,方一甲只是扬了扬眉,他叔叔则瞟了他一眼,也没有说什么。)
  (几天之后,叔叔和年轻人在一片平坦地上,把那柄锋利的马刀,交在年轻人的手中,在叫地上竖起了六根三尺高的木桩,拍了拍一匹骏马的头,退开去,望着年轻人,根本不说什么。)
  (年轻人也知道这一切全是在方一甲书斋中的那两句话而来的。)
  (他也不说什么,翻身就上了马,疾驰而出,兜回马来,骑得更快,身子向左一斜,一刀砍出,一根木桩应声而断,可是也只是那一根,当他回过身来砍第二刀时,顾得了腰上发力,手上就无法发力──砍木桩和打马球所需要的力道,毕竟大不相同!)
  (苦练了一年之久,年轻人才能一口气砍八根两尺高的木桩。)
  (他没有再练下去,并不是他练不到更高的境界,而是他更需要练的东西实在太多,不能在单一的一个项目上花太多的时间。)
  (当然,方一甲和叔叔后来又提及的“腹桩”,他更没有机会涉及了。)
  (饶是如此,时至今日,年轻人单骑砍木桩的功夫,只怕也在世界的前五名之内了!)
  那次,焦田和另外两个马匪首领赌的,是另一种难度更高的欣法,砍的是“腹桩”──所有的木桩,一尺高,竖在地上,策骑者在向前飞驰之际,必须控制着马匹,绝对要直线前进,目的是使所有的木桩,都在马腹之下。
  然后,马上的骑士,要使出各种身法,把在马腹之下的木桩砍断──每砍断一根之后,必须回复正常的策骑姿势,不能一直藏身在马腹之下。
  这是一种听听也匪夷所思,认为不可能的骑术,但在东北平原之上,确然有人做得到!
  焦田在那一次赌赛之中,竟然砍了二十四根“腹桩”,令得旁观者目定口呆,那两个和人赌赛的马匪首领,拜伏在地,手下六百多人,自然也归入了焦田的马队,令得焦田更是声势大壮!
  可是,就算焦田的马队,有了那样的声势,想要吞并黄金屯子,他连想也没有想到过,事实上,这种念头,只有军师想得出来。
  军师在那时,自然也不是当年的军师了,可是有两件事,他并没有改变。一是他的脸色,一直是那样苍白,白渗渗地,十分骇人。二是他喜欢眯着眼睛看人,怪的是,别人都是圆睁双目,才显得有威势,他却正好相反,眼睁大的时候,并不怎样,一眯眼,眼缝之中,就寒光迸射,叫人会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寒战。
  焦田一说话,军师就眯着眼看着焦田,焦田自然不会心头生寒──他们在那么多年并肩作战之后,已经是生死之交了。
  军师慢吞吞地说话:“我想过了,我们现在声势再壮,也是一股马──人总不能一辈子当马匪,只有趁现在有人有马有枪在手,拚一拚,打下一座城池来,自立为上,这才是长远之计!”
  军师的话,当然不错,所以听得人人都咽了一口口水。
  军师又道:“要打家劫合容易,要攻打城池,大不相同,既然要打,就拣大的,还有比黄金屯子更合适的么?所以,就打黄金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