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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第十章 这是一本怎样的历史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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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厌倦了现代小说,我强烈推荐你读一读伊拉斯谟的信札。那里边有很多老生常谈式的警告,是一些比伊拉斯谟这位博学的长者还要驯顺的人写给他的:

某位行政长官写道:“我听说您准备写一本关于路德派之争的小册子,请务必谨慎行事,因为您可能会触怒教皇,他希望您能好自为之。”

又比如:“某君刚从剑桥归来,告诉我您正准备出版一部短文集。看在上帝的份儿上,请不要引起皇帝的不快,他完全可以用权势让您吃尽苦头。”

一会儿是卢樊(1)的主教,一会儿是英格兰国王,一会儿是索邦神学院的全体教师,一会儿又是剑桥大学可怕的神学教授,这些人物都需要密切关注,否则作者就会失去收入,失去必要的官方保护,或者落入宗教法庭的魔掌,在刑车轮下被碾成粉碎。

现在轮子(除了用于转动)已经沦落到被送进古董陈列馆陈列,宗教法庭关门也有好几百年了,对于投身文学事业的人来说,官方保护已经没有什么实际作用,而历史学家聚到一起的时候,“收入”这个词更是绝少被提起。

但是,当我计划写一部论述宽容史的书的时候,另一种忠告和建议的信函便陆陆续续地来到了我那与世隔绝的小屋。

“哈佛大学已经拒绝黑人学生进入宿舍,”防止虐待有色人种协会的一位书记官写道,“请一定把这件最令人遗憾的事情写进你即将问世的书里。”

或者:“马萨诸塞州弗拉明戈市的一位杂货店老板宣布加入天主教,当地的三K党已经开始联合抵制他,你一定会在写宽容的故事时就此有些说法的吧。”

如此等等。

毫无疑问,这些事情都非常愚蠢,理应受到谴责。但是它们似乎不应该包括在一本论述宽容的著作中。这些事情仅仅是缺乏风度和不遵纪守法的表现,与那种官方形式的专制有很大的差别,官方的专制与教会和国家的法律紧密相连,它的神圣职责就是压制一切善良的公民。

正如贝奇霍特所说过的,历史应该像伦勃朗的铜版画一样,对一些选定的、最优秀和最重要的事情,应该用生动、明亮的光线来表现,而对其余的部分,则应该用暗色来处理。

现代专制主义也曾经多次愚蠢地爆发,新闻报纸忠实地记载了这一切,即使在这里边,我们仍然能够分辨出一些大有希望的前途。

因为,那些过去人们认为不证自明,再加上一句“从来都是如此的嘛”便能通行无阻的许多事情,现在都能够引发激烈的争论。我们身边常常有人挺身而出,为一些被我们的父辈、祖辈斥为荒诞绝伦的观念进行辩护,而且在与普通大众愚昧可憎思想的斗争中,他们成功的次数倒也不少。

这本书不能写得太长。

因此我不能麻烦地叙述财源滚滚的当铺老板的趋炎附势、北欧强者渐已破损的荣耀、偏远地区福音传教士的愚昧无知,还有农夫教士、巴尔干拉比(2)的固执己见。这些好人和他们的坏观念总是不离我们左右。

但是,只要他们没有得到国家的支持,相对而言,就不会有多大的危害,而且在绝大多数文明国家里,这种危害的可能性已经杜绝了。

个人的专横是一种非常令人厌恶的东西,它给群体带来的危害比麻疹、天花、饶舌妇加在一起的还要多。但是个人的专横本身不会有刽子手的功能。如果其在某个国家扮演了刽子手的角色,就像偶尔发生的那样,将自己置于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外,也会成为警方监视的对象。

个人的专横并没有配备监狱,不可能规定国民应该想什么、说什么、吃什么、喝什么。如果它试图这样做,就会招致所有安分守己的正派人士的反对,新的法令就会变成一纸空文,就算是在合众国政府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也无法实施。

简而言之,在一个自由国家里,个人的专横必须以不引起绝大多数百姓的注意为限,不能超出这个限度。然而官方的专横却不是这样,实际上它的权势是万能的。

官方的专横除了自己,不承认任何权威。

它凡事都要插手,不肯听取任何辩解,不给无辜受害者任何形式的补偿,而且总要借助神灵来支持自己的决定,总想用上天的意旨加以解释,仿佛解开生存之谜的钥匙,只掌管在当权者的手中似的。

如果本书中“专横”这个词仅指官方的专横,如果我对个人的专横关注不够,还请诸君多多包涵。

因为,我一次只能做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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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利时中部的一个城市。

(2) 拉比:对犹太教领袖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