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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历史挺靠谱:袁腾飞讲世界史》第二章 西边日丽东边雨(资产阶级革命、启蒙运动、工业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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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王子道歉不新鲜

伯爵赶马车

早期的资产阶级革命,主要发生在三个国家,英国、法国和美国。一个国家爆发资产阶级革命,背景一般都是三点:

第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最明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城市里出现了手工工厂。主要从事纺织业,制造呢子。制呢业需要羊毛,羊毛出在羊身上,所以就出现了圈地运动,圈地使得农民背井离乡,进城打工去了,农民摇身变成了工人。在农村的贵族地主圈来的土地创办农场和养殖场,资本主义化的农场和牧场开始出现,农村也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什么英国的资本主义发展得那么彻底?因为它不光城市里有资本主义,农村也有,可以说圈地运动是非常彻底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样生产者跟生产资料就逐渐分离了。

第二,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开始壮大。所谓新贵族新在何处?资本主义化的贵族,虽然拥有爵位,但他不再是封建贵族。你要是收地租,让人交贡赋,你就属于旧贵族;给工人开工资,你才属于新贵族。现在欧洲贵族都是新贵族,我们在法国参观古城堡,赶着马车带着我们参观的那哥们儿就是这个城堡的主人,也不知道是阿瓦尔伯爵多少世。当然法国早就是共和国了,这伯爵也就是自己YY一下,这就跟咱们这儿说我是爱新觉罗一样。“爱新觉罗”管什么用啊?还不照样每天自己赶着马车,在这儿拉客吗?阿瓦尔伯爵有工作,是邮差,天天骑摩托给人送信,只有周末才干伯爵的正差。因此,在英国反对封建统治的力量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美国是资产阶级和种植园主,法国是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比如拉法耶特侯爵。法国卖给台湾地区的护卫舰,就是拉法耶特级,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第三,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受到了阻碍。英国的都铎王朝,削弱旧贵族,加强专制,进行宗教改革,建立英国国教。中国在明清的时候,如果朝廷加强专制,对资本主义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欧洲恰恰相反。为什么呢?中国是统一的中央集权,欧洲是分裂的,如果国王加强专制,扫除割据,最起码能够在一个国家内形成统一市场,这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当然有利。

都铎王朝还鼓励工商业和海外掠夺。新航路开辟后,英国正处在大西洋航运中心线上。中国自古以来是重农抑商,而西方是重商主义,并且鼓励海外掠夺。英国当时主要掠夺谁呢?掠夺中国?它哪有那能力,中国那时候多强大啊。它主要掠夺西班牙,因为英国盛产海盗,从国王到老百姓,人人都是合格的水手,英国的海盗时时出没于大洋之中。西班牙的宝船从拉丁美洲满载金银出来,就被英国海盗抢了。西班牙急了,跟英国国王说你管不管?国王说管!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登上当时最大的海盗头目德雷克的座舰,拿出宝剑,一敲德雷克的肩膀,封你为子爵、海军上将,以后再抢的东西,咱姐儿俩分。德雷克摇身一变立马成了大英皇家海盗,从此以后胆更壮心更肥了——老子这是奉旨抢劫。于是西班牙怒了,我让你管海盗你就这么管?西班牙国王派出一支庞大的无敌舰队远征英国,想把英国一举消灭。无敌舰队有两万多人,准备在英国登陆的陆军1.3万,水手只有7000多人,司令是个晕船的陆军将领。英国皇家海盗奋起抵抗,当时皇家海盗9000多人,虽然总人数少于西班牙,但都是久经沙场的水手,把西班牙舰队打得大败,西班牙帝国从此一蹶不振。

伯爵赶马车

皇家海盗这时候已经改编成皇家海军了,女王陛下非常高兴,我要登舰,慰问忠勇的将士们。皇家海军并不忌讳自己出身于皇家海盗,因为海军太费钱,一般国家养不起,所以平时靠海盗,战时正式收编,由国家出钱,就变成海军了。实际上英国海军一直到19世纪都有海盗的传统,可以抢劫敌国的船只,可以要战利品。抢劫完之后从舰长往下,各级分红,鸦片战争时候它还这么干呢。德雷克听说女王要登舰,有点儿慌,因为女王陛下虽然徐娘半老,可是风韵犹存,他想我手下这帮粗野莽汉,万一女王一登舰,谁情不自禁了怎么办?没法交代。所以德雷克下令,陛下登舰的时候,所有人要伸出右手挡住自己的双眼。女王陛下一登舰,发现所有人都这样,就问这是什么意思,德雷克解释说这是向陛下致敬。发展到今天,就变成了通行各国的军礼。今天英国人敬礼还是这个姿势,只是不挡眼睛了。

双料国王惹众怒

都铎王朝的统治是有利于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但是1603年,都铎王朝的末代国王——伊丽莎白一世女王驾崩。英国在两个女人统治时期国力最强,一个是伊丽莎白一世女王,一个是维多利亚女王。维多利亚女王1837年—1901年在位,长达64年。近代所有英国侵略中国的事儿,都是发生在她在位的时候。这两个女人统治时期,英国国力最强大。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终身未婚,是英国历史上有名的“童贞女王”,没有后代,所以她一死,英国都铎王朝就绝嗣了。谁要向她求婚是非常危险的,外国王子向她求婚,来吧,来了之后囚禁致死,因为她觉得你娶我,不是真爱我,而是想谋得英格兰的王位,有点心理变态了。

欧洲历史上的改朝换代跟中国最大的区别就是欧洲的改朝换代一般是因为绝嗣造成的,而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都伴随着暴力,王朝战争,至少也得整个宫廷政变,新王朝的皇上把老的勒死,然后假惺惺地搞个禅让。欧洲不是这样,当时还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只有家族的概念,哪个家族统治哪个国家,都是定型的。天主教徒是一夫一妻,王后如果生不出孩子,又不能离婚,这个家族就绝嗣了,这个王朝也就结束了。国王可能有N个情妇,N个私生子,但私生子是没有权利即位的。王朝绝嗣之后就要找跟这个家族血缘最近的来即位。

伊丽莎白一世驾崩以后没有后代,就由她堂姐的儿子——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到英格兰来做国王,在苏格兰是詹姆士六世,在英格兰就是詹姆士一世,英国就开始了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当时的英国就指的是英格兰,今天在正式场合是不能称呼英国的,应该叫什么呢?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你看它在联合国的席位,跟美国挨着,U.K,那边U.S.A。它是联合王国,从什么时候开始联合的呢,就从这个时候。但在詹姆士国王的时候两国还没有合并,苏格兰是苏格兰,英格兰是英格兰,他是两国的国王,在苏格兰戴苏格兰王冠,在英格兰戴英格兰王冠,高兴了俩摞一块儿戴,也不怕死舅舅。苏格兰比英格兰落后得多,基本上还是农村,英格兰手工业已经发达了,城市欣欣向荣,他来到英格兰做国王之后,不可避免地就把苏格兰的一些落后的风俗、习惯、势力带到了英格兰,特别是他笃信君权神授的观念,厉行君主专制,又实行宗教专制,终于在1640年导致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

詹姆士一世和他的儿子查理一世统治期间,英国议会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代表形成了反对派,利用议会有通过征税法案的权力同国王展开了斗争。我们知道,欧洲没有像中国这样的绝对君主制,它是国王跟贵族分权,像西周,天子进行分封,跟诸侯分权。欧洲的王权受到双重制约,上面是罗马教廷,下面就是大大小小的爵爷们。

想要征税?没门

英国在13世纪出现了一个著名的国王——“无地王”约翰,这哥们儿的外号叫无地王,无地你还有脸当国王啊?据说约翰十分骁勇善战,连年对外战争,倒霉的是每次对手都比他强大,所以约翰屡战屡败,丧失了英国全部的海外领地。英国的王朝是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在1066年征服了英国后建立的,本来在欧洲大陆有很多领地,结果全让约翰这个败家玩意儿给丢光了。约翰不甘心,还要打仗,打仗最需要的就是征税,他一征税大贵族就急了,还打,再打伦敦都让人占了!于是40多个大贵族呼啦啦冲进王宫,宝剑架在约翰脖子上,强迫约翰签署了《自由大宪章》,时间是1215年,相当于中国南宋时期。

《自由大宪章》规定,不经过贵族们同意,国王是不能征税的,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限制王权的法律。不征税就没钱,没钱就没法养官、养兵,那国王岂不就白当了?1215年就有了这么一部法律,成为今天英国宪法的起源。到今天为止,英国都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而是700年来习惯法的总和,最早追溯到《自由大宪章》。那它靠什么监督国王,让国王保证不乱收税呢?

1265年,英国出现了议会。议会出现之后就开始限制国王的权力,尤其是国王不能征税,实际上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前,英国国王就是不能为所欲为的。王在议会中,王在法律下,王权是受法律限制的,但是国王有权解散议会,不召开议会。

国王詹姆士一世和他的继承者查理一世都信奉“君权神授”,力图推行君主专制统治。詹姆士一世在一些文章中狂热鼓吹君主专制,大肆宣扬君权神授、王权至上的专制主义理论。他认为国王的权力来自上帝,因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国王只对上帝负责。这就与英格兰的政治传统发生了严重的冲突,议会和国王的矛盾逐步激化。

斯图亚特王朝统治开始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政府入不敷出。王室压制13世纪以来形成的议会,操纵垄断制度,国王经常绕开议会巧立名目征收赋税、向英国人民强行借债,把拒绝交纳者关入大牢,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无法自由经营企业,利益受到侵犯,他们要求限制王权,同国王展开斗争。

双方斗争的阵地主要在议会。1628年,议会通过《权利请愿书》,它要求:“此后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随意征收捐税;拿不出具体罪状,不得随意逮捕任何人;和平时期不能随意实行军事法,军队不得驻扎在民居。”查理一世先违心同意了请愿书,后来又故意曲解请愿书的原意,继续不经议会擅自征税,并于1629年将议会解散,英国从此开始了11年无议会的国王个人统治时期,国王的专制引发英国社会的普遍不满。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同国王展开了斗争。

1638年,为抗议查理一世的宗教迫害,苏格兰爆发起义。为筹集镇压起义的军费,查理一世被迫重新召开议会,议会中的国王反对派提出了限制王权的要求,查理一世再次解散议会。议会与国王的斗争成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开始。所以英国不像中国这样,中国是绝对的君主专制,你想限制王权不可能,门儿也没有。大明朝想征税就征税,明朝灭亡就是因为税征得太多了。打后金征辽饷,打李自成,先征剿饷,再征练饷,征收三饷的结果是李自成们越剿越多,国家最后灭亡。

1640年议会召开后,提出了国会的权利和限制王权的要求,查理一世再次解散议会。此后苏格兰起义者攻入英国境内,形势紧急,查理一世被迫再次召开议会。议会也是十多年没开了,议员们一看国王要召开议会了,满心喜悦,请他听听人民的呼声吧,没想到国王一进来,第一句话就是,先生们,今天我把你们叫来的目的是征税。议员们一听就怒了,国王的讲话立刻被打断,议员拍桌子就骂起来了,要求限制王权,绞死国王的几个宠臣。1641年,议会通过《大抗议书》,列举了查理一世滥用王权的行为,谴责封建暴政,谴责君主对议会权利和人民自由的漠视和损害,提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发展工商业,废除封建特权,政府对议会负责等要求。查理一世拒绝接受《大抗议书》,国王一看你们敢给我来这套,一怒之下回宫把自己的卫队叫来,包围了英国议会。200多名卫兵来的时候,议员们顺着地道跑了,让国王的卫队扑了个空。议员们跑了之后到街上敲锣打鼓,老乡们,国王要征税,咱们反了吧。于是,2万多伦敦市民包围了王宫。国王一看自己的卫队才200多人,议员们忽悠了2万多人包围王宫,那不是把鸡蛋往石头上磕吗?于是国王也顺着地道跑了。

军事独裁者的诞生

英国好多古建筑都有地道,那是为防备海盗来袭而建的,只有主人知道出入口在哪儿,搞得跟地道战似的。国王跑回了自己的老家——苏格兰的首府爱丁堡,召集了700名士兵,宣布讨伐国会。国王才率领700人,中国一个营长也得有这么多人,当然他不能跟中国比,谁要跟中国比人数,他一定输得很惨。查理一世率领700人挑起了内战,很快就打到了牛津,今天的大学城,离伦敦只有40英里。这时候王军已经发展到了2.2万人,各地的保王党分子纷纷加入,说明王军很能打仗吗?不是,是议会很不能打仗。议会军不敢打,当时议会军的总司令是新贵族埃塞克斯伯爵,他公开宣称,我们打败国王99次,他还是国王,他只要打败我们一次,我们就都得上绞刑架。因此伯爵率领的部队一看见王军来了,望风披靡,掉头就跑。老百姓怒了,说你这小子咋这样,让你当总司令,你竟然带着大家逃跑,也太不拿豆包当干粮了,于是找了一个“愣头青”哥们儿来代替他。

说到谁最“愣”,当数清教徒的代表人物克伦威尔。所谓的清教是基督教新教派别之一,16世纪出现于英国。该派要求以加尔文学说为依据改革英国国教会,承认《圣经》为唯一权威,反对国王和主教的专制。主张清除国教会所保留的天主教旧制度,简化仪式,提倡过勤俭清洁的生活,故名清教。后又分为长老派与独立派。在国内遭受迫害时期曾大量逃亡到北美建立殖民地,大部分清教徒都逃亡到了美国,所以今天人们说起清教徒,一般指的就是美国的清教徒。

清教徒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派别,而是一种态度,一种倾向,一种价值观,它是对信徒群体的一种统称。清教徒是最为虔敬、生活最为圣洁的新教徒,他们认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认为每个个体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反对神甫集团的专横、腐败和繁文缛节、形式主义。他们主张实行简单、实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

英国的清教徒要求清除英国国教中的天主教残余,比如说教士不要穿精美的法服,不要用精美的祭器。一般来说,新教教堂都非常简朴,教堂里边都没有任何装饰,而且也不供耶稣受难像,就放一个十字架。我们现在看到的天主教教堂一般都是金碧辉煌、雕梁画栋,雕像、绘画、玫瑰花窗,很高大的哥特式建筑。而清教徒坚决要求清除天主教残余影响,建立廉洁教会。国王迫害他们,他们就成了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很多人只能漂洋过海往美国跑,所以今天最地道最正宗的美国人被称为WASP, W就是white,白人;AS就是盎格鲁——萨克森,也就是英国人,P就是Puritan,清教徒。

克伦威尔这位“愣”哥们儿很勇猛。在1642年—1649年两次内战中,先后统率“铁骑军”和新模范军,战胜了王党的军队,打败并俘虏了国王。谁料国王被抓之后成功“越狱”,跑到了法国,于是英国政府只好花了40万英镑的大价钱才把逃跑的国王赎了回来,以叛国罪处死。当时的英国王室一年的收入才1万多英镑,等于国库都底儿掉了。克伦威尔正愁不知道怎么处理这国王呢,正好你小子叛国,处死!查理一世也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经过审判被处死的专制君主而“名垂千古”。

1649年是大清顺治六年,在此之前六年,1644年,也就是顺治元年,中国也有一个皇帝死了,谁?崇祯。崇祯十七年“闯贼”李自成进京,崇祯煤山自缢殉国,那只不过又是一次改朝换代而已,而英国国王是经过审判被处死的。国王上断头台时非常从容,摘下脖子上挂的嘉德勋章,递给主教,说希望我流的鲜血是英国人最后一次流血了,以后不要再打仗了,如果我的死能换来国内的和平,那就砍了我吧,然后从容殉难。国王一死,英国就宣布成立共和国,但这个共和国由克伦威尔说了算,他成为一个军事独裁者。

一个赛着一个坏

克伦威尔这位“愣”哥们儿还很晕乎。国王顶多是11年不开国会,克伦威尔竟然把国会给解散了。但他的统治还是值得肯定的,因为他发展工商业、拓展海外贸易,对英国的发展是有利的。一个人,一个集团,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看他的所作所为是不是进步的,是不是推动了社会发展,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看他是不是推动了生产力的进步,从这一点上来说,克伦威尔干得还不错。但是他一死就出问题了。

克伦威尔是英国的护国主,他死了谁来接班?第一个想到的,是他儿子,但是那些高级将领不干了,江山是你们家老爷子打下来的,他坐多久这都没问题,现在你家老爷子死了,你小崽子凭什么接班啊?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独裁统治最好的方式就是君主制,为什么呢?接班人的顺序明确,我、我儿子、我孙子、我曾孙子,别人甭想,你要敢想谋权篡位,那就是千夫所指。为什么袁世凯要当皇上,袁世凯很傻很天真,他觉得民国以来的政局太乱了,原来有皇上多好,圣旨一下,大家高呼万岁。现在可好,总统、总理、总长,全带“总”,听谁的?民主就是无主,共和就是不和,我来为民做主吧,我来当皇上。你当皇上遗臭万年,为什么段祺瑞都不拥护他当皇上?原因就在这儿,你当总统,你统完了我还能统,你要是当了皇上,老是你们家做皇上,那可不行。

所以,这帮高级将领一反对,克伦威尔的儿子只能辞职了,他确实也没这个能力。他一辞职这帮高级将领就开始争权夺利,国家又乱起来了。大家一琢磨,老这么着怎么行,干脆我们还是把国王请回来吧,有他的时候政局还挺稳定,于是就有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当然这个国王已经不是查理一世了,查理一世给砍了,请回来的是他的儿子查理二世。这帮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也不傻,他们到法国去请查理二世的时候双方是有协议的,查理二世签署了一个《布雷达宣言》,声称分了我们家的财产就分了,杀我爸爸就杀了,我回去之后,绝不会找你们算账,只要我能回去即位,一切好说。他说得好好的,真一回来就变脸了,谁分我们家财产了,都给我还回来,我这屋里花瓶哪儿去了,给我送回来。谁杀我爸爸了,咱没完。据说当时有9个法官参与了对查理一世的审判,这9个人中活着的一律以弑君罪被杀掉,死了的开棺戮尸。杀父大仇人是克伦威尔,把克伦威尔的棺材刨开,脑袋砍下来,插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尖顶上。威斯敏斯特教堂是英国的国家大教堂,华人称它为西敏寺,戴安娜王妃的追魂弥撒就在这里举行。克伦威尔的脑袋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尖顶上一插,就插了几十年,后来被人遗忘了。你想那教堂100多米高,上边插一脑袋谁看得见,最后风干了,变成了木乃伊。几十年后修缮教堂,才发现上面还插着一个脑袋呢,这才给摘了下来,最后被一个考古学家收藏了。

查理二世一回来,倒行逆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肠子都悔青了,怎么把他弄回来了?好不容易熬到他驾崩,他弟弟詹姆士二世即位,这小子比他哥还坏。于是在1688年—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了推翻詹姆士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复辟的非暴力政变。西方史学家因为这场革命没有流血,故称之为“光荣革命”。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于1640年的议会斗争,结束于1688年的光荣革命,历时近半个世纪,最后的结果是英国人从荷兰请来了信奉新教的詹姆斯二世国王的女儿和女婿——玛丽和威廉入主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确立。

国王失权

革命成功之后,靠什么来巩固革命成果呢?靠立法!英国革命立法的一个突出成就是颁布了《权利法案》,通过该法案来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大家都知道今天的英国是一个典型的议会君主制国家,有人认为君主立宪制跟实行责任内阁的共和国是一回事,因为国家元首没有任何权力。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起先国王不是没有任何权力的。英国《权利法案》规定,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立法;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养兵、维持常备军。也就是说,议会对王权有一个限制,但王室也不是一点权力都没有。这样,国家就形成了两个权力中心:一个是议会,一个是国王。这种君主立宪叫做二元君主立宪制,议会和国王,互相牵制。基本上每一个国家在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的时候,都是这种模式。典型的国家有英国、一战前的德国和二战前的日本。今天世界上已经没有这种政体了。英国的君主为什么到今天完全没权力了?

1701年,英国国会通过了《王位继承法》。王位继承纳入到了法律的范畴,它不再是你们家的事,而变成了国家的事。所以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慈禧太后要废光绪,西方国家不干,道理就在这儿。这个《王位继承法》规定了英国王室的传承顺序,当时是威廉和玛丽在英国执政,就是威廉三世和玛丽三世。威廉三世先去世,他的妻子即位,就是玛丽三世,等玛丽三世一死,没下文了,因为两人没孩子,于是由玛丽的妹妹即位,就是安妮女王。安妮在位的12年,英国在文学和艺术方面达到了繁荣时期,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个坚实而闪光的印记。但她个人生活却是灰色的,她的孩子不是流产就是夭折,没有一个能存活下来。安妮女王一死,斯图亚特王朝绝嗣。怎么办呢?满世界挑,一挑挑中了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你属于斯图亚特家族,你来英国当国王得了。乔治说我一句英语都不会,怎么去英国当国王?英国那边说,没关系,不影响你当国王,你就放心大胆地来吧。乔治兴高采烈地背着包包到英国赴任了,从此,英国开始了汉诺威王朝。

这个王朝在一战的时候改名了,因为英德两国是敌国,英国人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家的国王是德国人,所以这个王朝赶紧改名叫温莎王朝。今天的英国仍然是温莎王朝,用王室的驻地温莎堡命名的。但实际上今天英国的王室都是德国人的后代。乔治一世来到英国十几年,一句英语也不会说,五十大几的人现学也来不及了,所以他从来不参加国会的会议,不出席枢密院的会议,也不接见大臣,接见也没用,一句也听不懂,还得搞一翻译,你知道这翻译有没有给你瞎说啊。本来英国的内阁是国王召集大臣,在一个小房间里秘密开会,所以叫内阁。国王老不干这事,他不召集大臣,这些大臣就自己组织起来了,由第一财务大臣当召集人,后来第一财务大臣有了一个专有的头衔,叫做首相(Prime Minister)。英国的内阁制就形成了。

乔治一世是自动靠边站,他的儿子乔治二世酷爱打仗,当时正是英法第二次百年战争,跟路易十四抢欧洲大陆霸权。乔治二世是英国最后一个御驾亲征的国王,他在欧洲大陆上待的时间远远多于在伦敦待的时间,在战场上待的时间也比在宫廷里的时间要长,所以英国人又没见到国王。到他们的第三代乔治三世,饱受癫痫、神经病困扰,接见大臣时吐白沫,浑身抖,咬手指头。这三个乔治在位时间特长,一直到1820年,有100多年。

久而久之,英王不出席内阁会议,成为一种政治惯例。这标志着英国责任内阁制逐渐形成,沃尔波尔实际上成为了英国第一位内阁首相。

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其实是对议会负责。内阁制初期,国王还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任首相和内阁成员,但随着选举权的逐步扩大和两党制的发展,议会选举成为两大政党之间的角逐。一个政党成为多数党时就获得执政地位,党的领袖就会被国王任命为首相。首相的地位非常重要,他有权提名内阁成员即各部大臣,决定国家的重要政策,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同时,他又能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这样,首相实际上掌握了国家大权。内阁成员要与首相共进退,集体负责。如果议会通过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垮台,但首相也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为了获得议会多数席位,英国资产阶级之间展开了激烈竞争,资产阶级议会政党制度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

王子要道歉

英国国王放弃了自己的职责,应该干的事他不干了,所以等到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女王想恢复二元君主政体已经不可能了。今天的英国国王只有一个权力,就是同意权。内阁的法令拿来,你必须签字同意。国会立法判处国王绞刑,你也必须签字表示同意。你说你们凭什么判我绞刑,我内心肯定不满,但是,我所有的权力,只有同意权,我只能签字同意,不能不同意。今天的伊丽莎白二世陛下,每周二接见首相,她现在接见的首相,比他儿子都小,是二战后出生的。每周二首相拿着一堆文件,找女王签字,女王连看都不看。问首相吃了吗?签一张。吃的啥,几个孩子,上中学了吗?进实验班了吗?问完也签完了,她只有这么一个权力。

有一次,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子给朋友发了一个e-mail,在e-mail里说布莱尔首相过于关心外来移民了,其远远超过了关心本国农民的程度。这事最后不知道怎么在网上被公布了。不知道是朋友给说出来的,还是被人截获的。一下英国舆论哗然,你作为王储没有资格谈论政治,你管首相关心谁呢,你没事可以想想是戴安娜好,还是卡米拉好;你可以关心狐狸是大红的好,还是白的好,你就只能关心这个。事情一出来,王子很尴尬,皇室的总管出来帮王子解释了,英国讲究言论自由,王子也有言论自由。英国公众马上拿出法律依据,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说什么都行,就是不能议论国事。没办法,王子只能出面道歉。其实他不是公开说的,是给朋友发e-mail,咱俩聊天在私底下说的。这也不行,你的身份在那儿,你就必须道歉。所以说今天的英国王室在政治上是不负任何责任的,是作为国家的象征而存在,有点跟咱们中国古代的孔圣人那个感觉似的,作为国家的象征,政权的象征,道统的象征而存在。所以英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不是德国人到英国当国王,可能没那么顺利,逐渐地由议会君主制代替了二元君主制。

02.华盛顿辞职开先例

“马仔”暴富,“老板”不爽

英国革命成功后不到一百年,亲儿子美国有样学样,也闹起革命了。1607年英国人在北美建立了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到18世纪中期,在北美大西洋沿岸,一共建立了13个殖民地。殖民地的统治模式,按照英国政体建立,而英国是君主立宪,君权是受到限制的。这13个殖民地,有8个是属于英王的,3个业主殖民地,还有两个是完全的自治殖民地。到1763年,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范围又扩大了。业主殖民地就是大贵族、大地主们,他们从英王的手里买到特许状,来拥有业主殖民地。业主殖民地和自治殖民地的总督都是由议会选举的,而不是国王任命,也就是说,美国在还是殖民地的时候,就已经确立了比较先进的政治经济制度。因为它脱胎于它的母国——英国,所以今天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等很多发达国家,都是英帝国的碎片。经过多年的发展,北美形成了统一的市场,英语成为共同的语言,产生了共同的文化,美利坚民族形成,民族意识觉醒。

比如说咱们仨,我来自英国,你来自意大利,他来自德国。当我们登上北美这块土地的时候,我们以欧洲为祖国,然后我们在这儿一下子生活了20年,英语成为我们的共同语言。我们就以我们生活的这块儿土地为我们的祖国,等我们的后代诞生在这块儿土地上,我的儿子没去过英国,你的儿子没去过意大利,他的儿子也没去过德国,他们就生在北美的土地上,肯定认为北美就是他们的祖国,就是他们的家乡。这样一来就形成了统一的美利坚民族,甭管你原来是哪国人,现在你是北美人了,你是弗吉尼亚人,你是北卡罗来纳的,你是罗德岛的,随便你是哪儿的人,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是这个地方的公民,我们理所应当成为这个地方的主人。而现在统治我们的是欧洲人,凭什么啊?所以要自治、要独立。

18世纪上半期启蒙思想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得到传播,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民族民主意识得到加强。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有富兰克林和杰斐逊,富兰克林和杰斐逊大家肯定很熟,为什么?美元上印着呢。1美元上印的是美国的国父——第一、第二届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2美元上是第三届总统杰斐逊;5美元上是废除美国奴隶制的第十六届总统亚伯拉罕·林肯;20美元和50美元上分别是第七届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和第十八届总统尤里西斯·辛普森·格兰特。美元上的头像大都是历任有威望的总统,百元大钞上的头像不是总统,而是著名科学家、金融家、政治家富兰克林,他虽然没有当过美国总统,但是他最值钱。美国人为什么要把华盛顿印在1美元上,林肯印在5美元上?因为常用,100美元不常用,一块钱天天使。天天捏着国父送人,这就是美国佬。

18世纪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发展迅速,北美这地方太好了,我觉得上帝要不是美国人就一定有美国血统,给美国这么好的地方。东西两大洋,南北无强敌,国土到处可耕,北部是工商业,中部产小麦,南部有种植园,经济发展很快。早在它是殖民地的时代,经济发展就已经非常出色了。美国建国是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同仁堂是康熙八年(1669年),我们一个药铺比它早107年,但是美国现在从哪个方面讲都是世界第一强国,号称新罗马帝国。它一共有230年的历史,处世界第一的位置就120年,不是第一的时候大部分时间第四。这个国家多牛,跟它待的地儿是有关系的,搁蒙古那儿谁都完蛋。北美经济一发展,英国看不下去了啊,英国希望殖民地永远做它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凭什么你发展这么好呀,于是开始压制殖民地经济的发展,双方矛盾越来越尖锐,导致了战争的爆发。

列克星顿枪声

战争爆发的导火线,是1773年的波士顿倾茶事件。北美人受英国的影响很深,茶叶是他们必不可少的饮料。洋人以肉食为主,肉食下肚,腻歪死了,喝点茶既补充维生素又助消化。英国人看到卖茶叶有利可图,就垄断了茶叶的专卖权,只有英国政府可以向北美卖茶叶。如果是北美商人自己到中国进口茶叶,走私到美国,虽然那时候坐船到中国得一年时间才能把茶叶运回到美国,但它的价格还只相当于英国政府茶叶销售价格的六分之一,你想那英国人不是牟取暴利吗?美国人非常生气,原本这么便宜的东西,你卖这么贵,强行推销给我们,你经过北美人民同意了吗?可是英国议会里没有北美殖民地的代表,都是英国人,广大的北美人民没有同意,你们一拍脑门子就干这事儿不行,人民不干。因此,人民一怒把茶叶给倒海里了,价值十万英镑,按照购买力的水平,当时1英镑大概相当于现在1万英镑,10万英镑就是10亿英镑,这么贵的茶叶全给倒了。

波士顿倾茶事件之后英国怒了,派来军队镇压,北美人民就反抗。英国军队从克伦威尔时代,军装就非常鲜艳,高高的熊皮帽子,猩红色上衣,白色紧身长裤,两条白色武装带,扛一杆长长的火药枪,北美人民“亲切”地称他们为“龙虾兵”,一看“龙虾兵”要来镇压我们,我们要奋勇反抗,肉也不吃了,茶也不喝了,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就是后来美国的国会,组织民兵,准备跟英国死磕了。

美国独立战争是从1775年的列克星顿开始,一直到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为止,也是8年,跟我们中国的8年抗战有一拼。但是美国独立战争的经过不像中国那么复杂,它仗打了6年,牺牲了6000多人,咱那8年,1800万。

1775年在列克星顿打响了北美独立战争的第一枪,成为北美独立战争开始的标志。起因是波士顿的英国人去偷袭民兵的军火库,结果被发现了。欧美的小镇,最主要的建筑物就是教堂,1775年4月,正好是春天,万物复苏,田野是黄色的,树是绿色的,村子是灰色的,只有英国兵是红色的,真叫一个醒目。那时候跟现在相反,现在打仗穿的军装尽量不暴露、尽量隐蔽,那时候是尽量鲜艳,尽量让人看见自己,可能是因为通讯指挥手段落后吧,都穿得隐蔽,敌人是找不着你了,长官也找不着你了。红色军装,挨一枪都不知道伤口在哪儿。他们这一出来,老远就被人看到了。小镇上的教堂钟声一响,下一个镇子教堂钟声就跟着响了,沿途路线上一串教堂的钟声都响了,和中国古代的烽火台有异曲同工之妙。之前已经说过,北美大陆会议已经组织了民兵,有自己的武装,北美殖民地建立本身就是白人拓荒,跟印第安人打仗形成的,所以他们家家都有武器,很容易组织军队,到今天美国老百姓手里也都有真家伙。银匠正在打戒指呢,把锤子一扔,顺炉子底下把枪摸出来了;农夫也是,不种地了,扔了耙子回家拿枪去了;老师正上课呢,一扔粉笔,孩子们我打仗去了,小孩儿兴高采烈地跟着,帮老师填子弹。

列克星顿冲突爆发,英军800多人来袭,据说被打死打伤了600多,而民兵的伤亡微乎其微,因为英国人排好了阵势,线形战术,堂堂正正地想跟北美民兵打仗,可找不到北美民兵,他们躲在篱笆丛里、树后边,跟你开展地道战。英国人的武装力量再强大,一拳打进空气里,有劲使不出来。

庄园变公墓

英国人恼羞成怒,大规模增兵,准备一举歼灭北美民兵,北美民兵也知道,英国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看来跟英国是彻底撕破脸了,大打肯定在所难免,于是就召开了第二届大陆会议 。这届大陆会议,把民兵整编为大陆军,委任华盛顿为大陆军总司令。

美独立战争

华盛顿将军1732年生于美国弗吉尼亚的威克弗尔德庄园。他是一位富有的种植园主之子,20岁时继承了一笔可观的财产。华盛顿将军并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他的女儿出嫁之后,庄园逐渐就无人打理了,后来传到他的曾孙女婿手里。他的曾孙女婿是美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南北战争时期的南军总司令——罗伯特·爱德华·李将军。因为李将军是南军总司令,南方战败之后,华盛顿将军的庄园被政府没收,类似于征用。今天成了美国最著名的阿灵顿国家公墓,所有在战争中壮烈牺牲的勇士们,都安葬在阿灵顿国家公墓,包括今天在伊拉克、在阿富汗反恐战争中牺牲的美国军人。只要你提出申请,都可以葬在这个公墓里。公墓到今天为止埋了40多万人。

从独立战争到二战,美国在历次对外战争中大概死了100万人,有40万埋在这个墓地里,而且这个墓地特别绝的一个地方就是从二等兵到将军,绝大多数占地面积是一般大的,二等兵占多大地方,将军也那么大。墓地排列得特别整齐,还有一点非常有意思,这里一般人都是站着埋的,棺材竖着搁。唯一占了两块地儿的是肯尼迪总统,肯尼迪总统遇刺之后也埋这儿了。为什么他能占两个?是因为特种部队捐给他一个地儿,以后我们特种部队少埋一个人,让总统躺着埋,只有他是这样。所以你看真正的民主不只体现在人活着的时候,更体现在人死了以后。《圣经》上有句话,“当我们路过坟墓的时候,我们的灵魂完全是平等的”。

现在的阿灵顿国家公墓就是原来华盛顿将军的庄园,当时是几千英亩土地,392名黑奴。要说将军的小日子过得真是太爽了,将军从小就喜欢打仗,羡慕军人职业,英法7年战争当中,将军在英国殖民军当中服役,累功升至上校,没想到英国打败了法国之后,宗主国歧视土生白人,歧视他这种殖民地出身的军官,把他由上校降为少校,华盛顿将军一怒之下辞去军职,回到自己家乡的农场,喂牛养鸡。现在大陆会议召开,他的民族召唤着他,将军毅然决然地抛弃了舒适的生活,挥剑就任大陆军总司令,领导美国人民争取独立,争取自由。他临走的时候签署了声明,释放了他的全部黑奴,你们都是自由人了。但这些黑奴没有一个离开,那帮人连A都不认识,出去干吗去,只能帮将军打理他的庄园。

“傻帽”打胜仗

第二届大陆会议于1776年颁布了《独立宣言》,这一天可以说是永载人类史册的辉煌日子。《独立宣言》称一切人生来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实际上就是启蒙运动天赋人权的主张。如果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权利,人民就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这就是社会契约论。政府跟人民是契约关系,政府是人民雇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是爷,政府是伺候爷的,政府不好好伺候爷,爷就换一政府。任何政府想改变契约,就是违反天赋人权的精神,人民就有权力把你推翻。所以,本宣言自发表之日起,英国这13个殖民地就庄严宣告,北美13州跟英国之间的一切联系终止了,不再承认乔治国王是我们的元首。北美13州赢得了国家的独立,1776年7月4日,成为美国的国庆日,美利坚合众国就此诞生。

美利坚合众国在诞生之后,它面临的困难是超乎想象的。当时的英国本土人口超过了1000万,算上殖民地能有四五千万人,而北美13个州只有300万人,还包括80万黑奴。英军及其雇佣军来到北美的大概有9万人,大陆军极盛的时候不到3万。英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一般都是职业军人。大陆军原先是种地的、打戒指的、教书的、教堂敲钟的,战斗素质很差,经验也不足,装备之差更难想象。四五个士兵合用一支枪,冬天的时候士兵在城镇行军,地上就会留下一行血淋淋的脚印,说明他们没鞋穿。士兵在冬天要御寒,就得把马毯拿下来,裹在身上,裹着马毯冲锋,衣衫褴褛,军容不整。海军就更甭提了,英国在1588年击败了西班牙,17世纪三次英荷战争打败了荷兰,18世纪又打败了法国,这时候已经是响当当的海上霸主了,光战列舰就300多艘。而美国海军的全部家当只有3艘武装缉私艇,和英国比起来几乎等于零。在这种情况下,纽约、费城、波士顿相继被英军攻陷,战争一度处于极其困难的境地,大陆军能够坚持下来,完全靠的是对国家独立和自由的渴望,终于在1777年取得了萨拉托加大捷,扭转了战争局势。

萨拉托加大捷美国军队南北夹击,一举歼灭了英将柏戈因所部,柏戈因率领5000名英军向大陆军投降。更关键的是,萨拉托加大捷胜利的消息传到欧洲后,法国开始对美国进行援助。美国独立时,派富兰克林为驻法国大使,到了法国之后,一年内只能住旅馆,没有任何人接见他,也不接受他的国书。而当萨拉托加大捷的消息传到法国的第二天,路易十六国王就在凡尔赛宫召见了富兰克林,答应给美国提供援助。一是援助军饷,要不然大陆军没有饷银,我本来是种地的,你现在不让我种地,让我天天打仗,又不发饷,那我就得哗变了;大陆军没有海军,法国又给美国提供海军,还派自己的海军截断英国的海上运输线;另外就是拉法耶特侯爵指挥的陆军,在北美登陆,跟美军一起打击英军,拉法耶特侯爵还给大陆军带去了大量的武器装备,还给他们配教官,帮助他们训练士兵。一下子美军的战斗水平就上来了,打得生龙活虎,1781年,在约克镇,英军司令康华利率领7000英军,在衣衫褴褛的大陆军面前,放下了武器。

康华利不甘心失败,我们这帮绅士,居然被北美农民打败了,多没面子啊,老子不爽!于是下令英国军队在投降的时候演奏了一首歌——《嗨!洋基》。中国人把它翻译成“美国佬”,其实直译过来是傻帽美国佬。虽然我被打败了,但是我是绅士,我高傲地失败了,虽败犹荣,你们那帮农民不按规则打,都在玩游击战,没劲!输了我也不服,看不上你们这帮傻帽美国佬。要是咱们中国人,你被我打败了,你还不服,我得上去抽你去,说我傻帽,你才是大傻帽呢。但美国人跟中国人不一样,战胜的华盛顿将军下令,把这首歌作为大陆军的军歌。傻帽美国佬?你连傻帽都打不过,你不更傻帽吗?

看美国大片《珍珠港》时,有一个镜头我印象特深。日本飞行员要进行轰炸了,发现地面上有小孩在玩,就向小孩儿挥手,你躲开,我要扔炸弹了。美国人拍的战争电影,绝对不会丑化敌人,绝对不会把敌人刻画成干吗吗不灵、吃吗吗香的那种人,敌人也是武士、也是骑士,我打败了这样的人更显得我厉害。中国拍的战争电影就是把敌人丑化得一无是处,敌人怕死、敌人愚蠢、敌人搞笑……最没劲的就是《举起手来》,小日本儿都是对眼、小罗圈腿。就这种人和你打了8年?咱们拍的抗日战争题材的电影,一个中国军人端着机关枪都不带换弹夹的,一会儿扫死成百上千个日本鬼子,你那机关枪里就20发子弹,用不完吗?一个人抡着大片刀,砍死100多鬼子了,照那速度,一年就能打到东京去了。回过头看约克镇大捷,你奏乐骂我傻帽,我还拿这个当军歌唱。美国人的意思是咱不斗嘴,赢了才是最关键的。

功成之后请交权

两年以后,英美签订了《巴黎和约》,英国承认了美国独立。美国独立了,为美国独立立下不朽功勋的华盛顿将军却归隐了。曾经看过一篇讲这段历史的美文,恭录如下:

1783年12月23日,对于硝烟刚刚散尽的美国来说,是一个无比重要的日子。因为这一天,大陆会议将在安纳波利斯举行一个隆重而朴素的仪式,美国独立战争之父、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将军将在这里交出委任状,并辞去他的所有公职。

之所以称这为一个仪式,是因为实际上在此之前,他已经遣散了他的部属,并发表了动人的告别演说。他说:你们在部队中曾是不屈不挠和百战百胜的战士;在社会上,也将不愧为道德高尚和有用的公民……在抱有这样一些愿望和得到这些恩惠的情况下,你们的总司令就要退役了。分离的帘幕不久就要拉下,他将永远退出历史舞台。

两天后,华盛顿乘船离开纽约港。一条驳船等在白厅渡,准备让他渡过哈得孙河到保罗斯岬。军队的主要将官聚集在这个渡口附近的一家旅馆向他做最后饯别。这是他们与自己生死与共的司令官最后一次聚集了,因而心情格外激动。据记载,华盛顿也很快就和大家一样为分离的悲伤打动,他们热泪盈眶,无数次地拥抱、干杯,然后,华盛顿就走了。

他已把他的军中行李托运回故乡,但他知道,在他正式解甲归田、返回弗农山庄之前,他还有一件顶顶重要的事要办。那就是,把他在八年前由第二届大陆会议授予他的总司令之职,交还给当时象征着人民权力的大陆会议。

交还的仪式是由他的同乡、弗吉尼亚人托马斯·杰弗逊专程从巴黎赶来设计的。当时他正代表新生的美国和英国在巴黎签订独立条约。一待签字仪式结束,他就匆匆赶回纽约,亲自设计了这个伟大而庄严的仪式。

在杰弗逊的想象里,这个仪式是这样举行的:华盛顿将军走进“国会大厦”(当时的大陆会议厅),在议员们的对面他获得了一个座位。然后由议长作出介绍,华盛顿则要站起来,以鞠躬礼向议员们表示尊敬,而议员们则不必鞠躬,只需手触帽檐还礼即可。最后,华盛顿以简短讲话“交权”,议长也以简短讲话表示接受。

结果,整个仪式不折不扣地依照杰弗逊的设计进行。

华盛顿的最后讲话十分简约,一如他平时的朴实谦逊。他说:“现在,我已经完成了赋予我的使命,我将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并且向庄严的国会告别。在它的命令之下,我奋战已久。我谨在此交出委任并辞去我所有的公职。”议长则答道:“你在这块新的土地上捍卫了自由的理念,为受伤害和被压迫的人们树立了典范。你将带着同胞们的祝福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但是,你的道德力量并没有随着你的军职一齐消失,它将激励子孙后代。”

据史书记载,整个仪式十分简短,前后只有几分钟,但正是这个几分钟的仪式却使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动不已。当华盛顿将军,这个为了赢得战争不仅变卖了家产,而且因操劳过度生出满头白发、眼睛也几乎看不见了的总司令发表讲话时,每个人的眼里都蓄满泪水。

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不依靠外在压力,仅仅依靠内心的道德力量就自觉放弃了在为公众服务过程中聚集起来的权力。在它以前,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形形色色的逊位、下野、惧怕各种祸乱而“功成身退”的范例,在它以后,人类历史上还将出现无数以杀戮、屠城为代价而权倾四海的英雄豪杰,但有了这几分钟,那些大大小小争权夺利、不惜弑父杀子的英雄故事黯淡了……

我们试以这个仪式的几个动作为例,逐点分析这里面所蕴含的“文化”意义:

1.座位。这是这个仪式开始的第一步,和其他几个动作一样,它表达的是杰弗逊以及一代开国元勋们对新制度的理解和想象。当华盛顿走进议会大厦时,没有人给他献花,也没有听到议员们喊“欢迎,欢迎,热烈欢迎”的号子。他只是在议员的对面获得了一个普通的座位。这个座位没有安排在议员席里,更没有人自动让出中心座位,以营造一种众星拱月、“紧密团结”的氛围,而是让他静静地落座在“议员的对面”,这显示了美国人的政治智慧。因为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国会是一个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而军事首长则是隶属于行政分支的武装力量。美国人最不愿意看到的是代表民意的“代表”最后竟和军队勾结图谋不轨,因而军事首长和民选代表勾肩搭背、亲切握手的喜气洋洋在这个仪式里就只能付之阙如。

2.鞠躬。这是整个仪式里最核心的动作。杰弗逊以及一个新生国家对军政关系的思考几乎全包含在华盛顿的一鞠躬里了。它象征着国家的武装力量对文官政府的服从。也就是从那一鞠躬开始,美国的军队便严格地置放在了国家之下。军队不得参与镇压国内百姓,它只是民众用来抵御外敌的工具,即只能对外,不能对内,甚至以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动用军队维护国内治安是违法的。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美国人就明确了这样一个理念:一个国家是不能靠武力来管理的。这样,一个打下江山的人就没有顺理成章地“坐江山”。事隔多少年,仍然使我感到莫名惊诧的是,当时包括华盛顿在内的每一个人都似乎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

3.还礼。这是整个仪式中的一个重要细节,因为既然华盛顿的鞠躬表示的是“国家的武装力量对文官政府的服从”,那么由文官组成的议会就再不能“鞠躬”了,否则就成了“多头政治”。而议员们手触帽檐还礼,只是为了体现一种温文尔雅的绅士风度。他们没有我们通常见到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诚惶诚恐,也没有万能的救世主将权力下放给草民的感激涕零。既然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都是天赋的,那么,你把人民在非常时期自愿让出的部分权利还给人民就是天经地义的。这用不着解释,也用不着感激,要感激也只能感激上帝,只需手触帽檐象征性地表示一下礼貌就可以了。

第二天上午,华盛顿就离开了安纳波利斯,回到了弗农山庄,在自己的葡萄架和无花果树下过起了一种心满意足的乡绅生活。

从那以后人类历史上又举行过多少英才霸主的加冕仪式,恐怕谁也说不清。但相信用不了多少年,所有这些仪式,包括大大小小的宣誓、效忠、集会、游行、磕头礼拜,言不由衷地举拳头、呼万岁,都将湮没无闻,唯有这个仪式会永垂不朽。它将会和苏格拉底的慨然饮鸩,布鲁诺的身被火刑,巴黎人攻下巴士底狱一样,被人们长久记诵。

这就是这几分钟的意义,也是华盛顿对世界的意义。

联邦还是邦联?这是个问题

华盛顿将军向议会交出了军权,将军就由大陆军总司令变成了一介老百姓,这支功勋卓著的大陆军也被遣散,原来种地的还种地去,原来教书的还教书去,原来打戒指的还打戒指去,没有抚恤金,以后国家要是召唤你,你还得来。为国家打仗是你应尽的义务,你是这个民族的一分子,你应该打仗,但没有抚恤金,更不会给你分一个小楼,再给你娶个小媳妇。国家没钱,打仗的钱还是借的呢。所以总司令跟部下见面时,动情地说,我相信你们在战场上是好战士,回到社会上是好公民。该干吗就干吗去吧,没钱给你们。

美国军队由3万人裁到了80人,负责看守财政部金库。财政部金库里有大量债券,没有现金。部队遣散,将军归隐,这时候出了问题。美利坚合众国到底是一个联邦,还是一个邦联?联邦英文是Federal,我们看联邦调查局英文缩写是FBI, F就是Federal,邦联加上Con, Confederation。中文翻译得很巧妙,联邦是强调“联”,各邦联成一国;邦联是强调“邦”。当时的美国是个邦联,他们认为有中央政府就意味着压迫,原来我们13个殖民地共同效忠英王,英王不地道,咱把他推翻了,现在如果上面再来一个中央政府,不还是有个婆婆管着吗?所以大陆会议只有立法的职能,没有行政职能。当初美国是一个松散的邦联。邦联什么样?听说过独立国家联合体吗?苏联解体之后,产生的一个怪胎,这是一个典型的邦联,没有一部统一的宪法,没有一支统一的军队,各国各自为政,这就是邦联。今天世界上最大的邦联应该是英联邦,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都以英女王为国家元首,但是这些国家听英国的吗?不可能!印度和巴基斯坦也是英联邦成员国。

松散的邦联就会出现很多严重的问题,北卡罗来纳州的货物运到南卡罗来纳州得交税。美国独立战争参战的大陆军是由民兵构成的,民兵是各州自己招募的。独立战争时经常出现这一幕,大陆军主力集结,到南卡跟英军决战,突然间北卡的民兵撤走了,因为英国人打北卡了,我得保卫我家乡去,这是我的义务。我穿的军装,拿的军饷,扛的枪都是北卡人民出的血汗钱,那儿烧我们家呢,我能不回去吗?要不然独立战争怎么打了六年?打完仗之后各州借的钱各州还,南方各州比较富裕,很快欠款还清了,士兵的抚恤金发下来了。北方各州就不行了,所以北方各州当兵的就不高兴,为什么同样为国家出生入死,都掉了一条胳膊,他们有抚恤金,我就没有?于是大陆军退役上尉谢司领导了起义,要军饷,实际上就是叛乱。

有部宪法好办事

这时,华盛顿的一个老部下——刘易斯上校给华盛顿写信,建议华盛顿出来振臂一呼,建立美利坚王朝,或者美利坚帝国,他们拥戴华盛顿做国王或者皇帝。华盛顿给他回了一封信,你如果对你所效忠的国家和我本人还有一点点尊重的话,以后不要说这种话了,我不认识你了,咱俩断交。就跟那个老部下断交了。但是华盛顿将军看到国家这么乱他也很着急,怎么办呢?于是他把各州的代表请到费城,咱开会商量商量吧。12州代表齐集费城,有一个州没来。为制定宪法,代表们吵了四五个月的架,华盛顿将军就坐在那儿听,并不发言,让大家吵。吵吵吵,你提条件我也提条件,最后找到一个利益的契合点,于是颁布了1787年宪法,美国作为一个联邦,而不是一个邦联存在。

美国1787年宪法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建立了一个联邦制共和国,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联邦制共和国。美国宪法一直到今天依然有效,增加了23条修正案,可见美国政治的超稳定性。开国元勋们把规则全都制定好了,后人按照这个规则玩儿就行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能老改,老改就证明这个国家政局混乱。比如说大家准备坐公交车,怎么买票这个规则应该是在上车之前就制定,票价按道路的远近算。一上车你反悔了,咱按体重算钱,这就没法弄了。美国1787年宪法首先确立了联邦政府有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的权力。美国是一个国家,有一个首都、一面国旗、一部宪法、一支军队、一种货币。

美国是中央跟地方政府分权,不是中央集权,联邦政府有联邦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的权力最突出地表现在司法和教育上。50个州,有50种警察制服,棕的、蓝的、黑的,大盖帽、牛仔帽、盔式帽,各种各样。在洛杉矶一个城市有四种制服可以对你执法:联邦特工、州警、市警、县警。四种执法者的制服都不一样,只有那种跨州的大案,才由联邦特工来侦破。一般中央不干涉各州执法。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州没有死刑,我在死刑州杀了人,逃到没死刑的州就死不了了,因为这个没死刑的州不会向有死刑的州引渡犯人,引渡就是让我送死去。国与国之间才用引渡,美国州与州之间也得引渡。有的州死刑是枪毙,有的是打毒针,有的是坐电椅,还有吊死的,方式都不一样。

教育方面更是各州自便。里根总统时想取消教育部,因为各州教育都是各州的人自己搞,弄个教育部干吗?也没高考出题的任务,也不培训老师,也不规定老师必须考计算机、英语,取消得了。美国人开玩笑说,美国最小的州——3000平方公里的罗德岛州州长上厕所,冲进去一看就一个坑,总统在那儿蹲着呢,他就把总统拎起来,去,我先来。为什么?这俩有谁大谁小那一说吗?没有。总统跟州长没有谁大谁小,咱中国人就琢磨你省长哪有总理大,人家没有这么一说。美国是分权的国家,它没有集权的概念,总统跟州长没可比性。

第二个特点,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实践了三权分立的宪法。三权分别是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美国的立法权由国会掌握,国会分成参、众两院,参议院英文叫Senate。一个州两名议员,今天美国的参议员应该有100个了,但是由副总统兼任参议院院长,没有投票权,有投票权的议员是99个。参议员的任期是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院是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实际上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由各州按人口比例产生众议员,现今美国是435个众议员,任期是4年。这样,今天美国拥有投票权的国会议员是534个。

美国的司法权由各级法院掌握,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你打离婚官司那儿可不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任命,除非渎职,任期终身,到死算。里根总统时代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98岁了,那哥们儿估计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还在那儿当法官。什么事应该老头儿干?法官应该老头儿干,欧洲、美国你见过年轻的法官吗?基本上都是白发苍苍者当法官,审案子就是看经验。你说我能把法律条文都背下来,那没用,你就是一台电脑。审案子主要是靠经验,有些案子没有法律规定,你以前审过的成例就可以作为依据,以前怎么审,现在还怎么审,所以法官应该岁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