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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德国史》专制主义与普鲁士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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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结束了17世纪德意志经历的战争时期。17世纪下半叶至18世纪,在德意志的一些领土上,仍旧持续着这样那样的战争。但这些矛盾越来越和帝国无关,领主们和其他国家结盟,或参与他国的争斗,偶尔才和帝国内的其他邦国或皇帝产生矛盾。宗教仍是各邦内部政治纷争的议题之一,但在邦国之间却很少引发矛盾。继承权战争在这个时期相当重要,由于欧洲王朝间的关系千丝万缕,德意志许多贵族家族都卷入其中。三十年战争和后续战争导致了领土内政治模式的发展,这既是纯粹的政治问题,也与经济、社会、文化相关。具体来说,一些领主认为,既然战争很可能一直持续下去,就很有必要建立常备军队,并找出维持军费开支的方法。因此进行的政治改革在某些情况下也将权力集中化。

为了维持常备军队的开支,领主需要提高税收,以增加经济收入。如果议会拒绝授权和提高必要的税收,领主可以建立官僚机构,让官员直接对他负责,以此绕开议会。有趣的是,虽然这种方法让领主在财政上减少了对庄园的依赖,但同时也巩固了早期更为公允、不带个人色彩的政府形式,即职业官僚运用自身的专长影响决策过程,并保证政权更替后政策的贯彻。一方面将公允的政府和统治者的个人遗产区别开来的进程才刚刚开始,但另一方面,统治者的自身权力却变得更加重要。他们高涨的野心和象征性权力的增强与新宫廷文化的发展相得益彰—“专制主义时代”亦是欧洲宫廷的鼎盛时代。

1648年后,德意志各领地在规模和文化上大相径庭。哈布斯堡的奥地利分支由于拥有大量非德意志的世袭领土以及德意志帝国内部的世袭领土和相关利益,其在维也纳的皇宫十分宏大。其他的德意志邦国,比如信仰新教的萨克森,其辉煌的首都建于德累斯顿;或是信仰天主教的巴伐利亚,其建于慕尼黑的首都也不相上下,这些邦国也都有能力维持规模宏大的宫廷。主要的教会领地,比如美茵茨或维尔茨堡的主教区,或是诸侯小邦,也试图彰显新取得的地位。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诸侯们建起了大量宫殿,这些宫殿大都模仿路易十四著名的凡尔赛宫,拥有精致华美的花园。诸侯们从法国和意大利请来艺术家和建筑师,为宫廷的庆典和戏剧设计建造合适的殿宇,即使是诸侯小邦也要模仿建造宏伟的宫殿。宫殿中上演歌剧、戏剧、假面剧和芭蕾;意大利和其他外国音乐家、表演家纷至沓来;从狩猎到乘雪橇,王室雇用了大量人员来组织这些活动。贵族使用各种诡计和手段谋求高位;有野心的平民极力迎合讨好,想给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作为宫廷内行为举止的标准,一套“礼貌准则”(Höflichkeit)的观念开始形成,加深了贵族名流和平民大众在行为和生活方式上的鸿沟。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法国人的行为举止和法语词成为时尚,法语被视为比德语更高贵的语种。不同阶级的区分越来越严格,例如在许多着装要求(Kleiderordnungen)中,对每一个社会阶级的着装都有非常细致的规定。

领主与宫廷地位的提高部分源于三十年战争后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一些城市在16世纪末已经衰落,而另一些城市的地位在17世纪上半叶得到了提升,但总体来说,除了一些著名的城市(如汉堡)例外,17世纪末的城市生活并没有一个世纪前繁荣。欧洲贸易的重心西移至大西洋沿岸,许多德意志城市已经不像早期16世纪那样自信和繁荣了。17世纪末,诸侯领地内的城市(虽然不是自由城市)的自治权很容易被领主削弱。同时一些城市被改造或新建成诸侯的住所和行政中心,而不再是贸易和产业的中心。同样,许多拥有地产的贵族因战乱频仍,经济状况急转直下,于是更加依赖领主的支持和赞助。贵族阶层因此很容易成为发展中的专制邦国的仆人。

勃兰登堡—普鲁士是日益官僚化的邦国中最典型的代表。其专制主义大行其道,领主的权力越来越大。同时,普鲁士也代表了后续德意志史的发展。普鲁士始于首都柏林贫瘠的土地,被称为是“欧洲的沙坑”,这个开头显然并不乐观。但几代传承之后,普鲁士跻身欧洲大国之列。霍亨索伦王朝源于施瓦本,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过程,以富有技巧的联姻外交手段在短短几个世纪内获得了广袤多样的领土。17世纪时王朝中心设于勃兰登堡,并获得了德意志帝国“选帝侯”的称号。霍亨索伦家族在东普鲁士有一片领地,是条顿骑士团旧时的殖民领地,不属于神圣罗马帝国。这个独特的地理位置让普鲁士领主在1701年成为“国王”,这对于帝国内其他领主来说是绝无可能的。然而,这些东部领地也问题多多,其臣民是斯拉夫人,他们既不说德语,也不遵循任何德意志天主教或罗马人的文化传统。霍亨索伦家族在西部的莱茵省也拥有领地,这些领地在文化和经济上彼此大相径庭。因此,勃兰登堡—普鲁士所代表的不是一个如英格兰般的“单一的”政体,而是一个“复合的”政体,并由文化传统、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体制都互不相同的领地组成。它的西部经济更加繁荣,而东部殖民地则相反。东部地区城市生活匮乏,贵族十分贫穷(即普鲁士的容克贵族),没有贸易和工业,在地理位置上也与欧洲主要的商业和文化中心相距甚远。在这个复合的王国中,臣民信奉不同的宗教,加尔文教派的领主只得承认路德教会的存在,西部还有信仰天主教的臣民。除此之外,17世纪末至18世纪还有很多更小的少数派,比如被流放的法国胡格诺派(French Huguenots)。德语也并非他们的统一语言,波兰语和立陶宛语等斯拉夫语在东部地区明显占有优势。虽然这份家业起初并不乐观,但霍亨索伦家族在17世纪和18世纪还是成功建造起了一个强大的集权国家,并一直主导着德意志的事务,直到二战结束被废除。

从专制主义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一些明显的弱势可能反而是优势,因为弱小的城市和贫穷的贵族更容易被控制和利用,对中央集权的反抗也相对较少。霍亨索伦王朝在这一时期也十分幸运,其王权一直后继有人,并且丝毫没有争议,世袭领地也未因继承而惨遭分割。“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Frederick William,1640—1688年在位);选帝侯腓特烈三世,或称腓特烈一世国王(the Elector Frederick Ⅲ/King FrederickⅠ,1688—1713,于1701年即位);“军曹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Frederick WilliamⅠ,1713—1740年在位);“腓特烈大帝”腓特烈二世国王(King FrederickⅡ,1740—1786)寿命都很长。这些国王建立了伟大的王朝,其伟业令人钦佩。

选帝侯腓特烈·威廉为专制统治打下了基础(虽然这并非他的原意,他也无法预见后续的历史发展)。1653年,勃兰登堡庄园领主与选帝侯达成协议,让选帝侯有足够的资金在和平时期建立常备军队,而领主们则能够在领地中行使更多的权力:确立农奴制、任命当地教堂牧师、维持当地秩序并主持庄园法庭。1655—1660年北方战争后,官僚体制的建设初步展开,并在大选帝侯的几代继任者统治下越发成熟。1667年实行税制改革,城市必须缴纳间接的消费税,同时还有对国家的直接“贡献”税。此举迅速将城市贵族和农村贵族的利益区分开来,使城市贵族失去了政治盟友,也让选帝侯有了不召开议会的借口,城市的代表制度逐渐消失。17世纪70年代,城市不再自治,而是由官僚部门管理,这些官僚由选帝侯任命并对选帝侯负责。同时,贵族组成的军官团在社会中享有特殊地位,吸引了原本较为独立的贵族为中央政权服务。1675年费尔贝林战役中,选帝侯战胜了令人闻风丧胆的瑞典人,为自己赢得了威望。

腓特烈·威廉的继任者是选帝侯腓特烈三世(即腓特烈一世国王)。腓特烈三世大大增强了国王的象征性权力。1701年,腓特烈三世在神圣罗马帝国外的柯尼斯堡(Königsberg)自己加冕为王(真的自己把王冠戴到头上,没有任何神职人员插手),称为“在普鲁士的国王”(King in Prussia)。这个头衔自然不能与帝国境内的任何领土产生联系,但皇帝为了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得到霍亨索伦王朝对哈布斯堡政策的支持,必须允许腓特烈三世在帝国境外自立为王。这也反映了当时崇尚法国的潮流。在路易十四统治期间,君权受到热烈追捧。其他一些德意志领主也通过类似的方法获得了王位,例如,1697年萨克森选帝侯成为波兰国王,1714年汉诺威领主成为英国国王。腓特烈一世还使宫廷文化蓬勃发展,他修建了大量宫殿,其中大部分由建筑师安德烈亚斯·施吕特(Andreas Schlüter)主持修建,这位建筑师还负责修建了一座著名的大选帝侯的骑马塑像。军队建设自然是不会被忽略的,18世纪初又由于参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普鲁士的军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腓特烈一世的儿子,“军曹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认为,父亲宫廷的豪华奢靡不足取,他在统治期间注重的是军队和官僚的建设。腓特烈·威廉一世热衷于军事,到处为他引以为豪的“高个子近卫队”搜寻高个子男人,以至于同时代的人嘲笑他的“高个子近卫队”,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建起了一支军队。1733年,建立征兵区制度。各征兵区的规章制度相似,负责组织农民进行军事训练并服役。这样,农业需求和军队需求互相妥协,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拥有了一支令人敬畏的军队和受过训练的后备军,免去了常备军队所需的庞大开销。东部的贵族中有一半至三分之二的人是现役或退役的军官。到了腓特烈·威廉一世统治末期的1740年,国家收入的80%用来维持和平时期的军队开支。18世纪末有个笑话说,普鲁士不是个有军队的国家,而是个有国家的军队。另外,腓特烈·威廉一世还重新设立、组建了国家官僚机构。1723年,当时的最高军事委员会(General War Commissary)与最高财政总理院(General Finance Directory)合并,成为最高总理院(General Directory,德文全称为General-OberFinanz-Kriegs-und-Domänen-Direktorium)。腓特烈二世后来增设了各部门和各省委员会。最高总理院的成立使普鲁士的国家统一更为实际,而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原本大选帝侯希望自己的领地分割成数块,交予不同的继承人,但在1713年,腓特烈·威廉一世却宣布他的领土是不可分割的,这与大选帝侯的遗愿完全相反。在一个领地贵族权力较大、对王权的忠诚飘忽不定的时代,腓特烈·威廉一世和腓特烈二世都采取了各种措施来保证官员的忠诚。腓特烈·威廉一世强调奖惩制度的重要性,平民可以通过当官获取贵族地位。他设立最低基本工资制度,给勤政的官员奖赏。他还坚持认为大贵族不可以在自己的领地内当官,以免长期积累地方权力;相反,他们应该在远离自己领地的其他省内为王权服务。这样,曾经十分困扰大选帝侯的“本地居民权利”(right of the native born,德文为Jus Indignatsrecht)就被打破了。在腓特烈二世的统治下,容克贵族虽然还能在自己的领地内拥有很大的权力,例如阻挠国王的农业改革,但在担任县长(Landrat)期间,他们只是国王和地方的中间人,并管理地方的军事部门。在设立了税务顾问(Steuerrat)这个职位之后,城市地方政府的自治也就被破坏了。

图15 18世纪早期的征兵。出处:H. J. von Fleming, Der Vollkommene Teutsche Soldat(Leipzig, 1726), 翻印:Weltgeschichte(Berlin: Ullstein, 1907—1909)。

这种官僚和军事制度的效率显然不算太高。腓特烈二世不得不设立另一批官僚,即一帮皇室密探,来监视、报告地方官员的行为举止。他自己也花了大量精力,骑马到那些遥远的领地视察。那个时代没有现代的通信设备,旅程冗长,旅途泥泞不堪,这样的大背景不应当忽略。因此,要建立一个执政公允的政府是相当艰难的,更何况,当时的许多政务仍然取决于国王个人。就算是在其生前,腓特烈二世还是成了传奇。他在人们眼中是仁慈的父亲形象,是受拥戴的君主,他会在旅途中随时停下,与正在挖土豆的农民进行交谈。应当注意的是,在当时农民根本无法对中央政权的要求和命令提出任何有意义的反抗。因为在遍布易北河东岸的农场领主制(Gutsherrschaft)下(贵族领主对他们附属的农奴有大量政治和法律权力),农民的地位很低,备受压迫。

地图5.1 1786年为止扩张后的勃兰登堡-普鲁士(但泽在1793年才并入普鲁士)

因此,相对弱小的城市、经济上贫穷的贵族,以及受压迫、奴颜婢膝的农民,让勃兰登堡—普鲁士的几代君主能够整顿并管理好他们广袤多样的领地,权力也逐渐集中到了中央。尤其是在腓特烈一世和腓特烈·威廉一世统治下,他们还利用非正统的宗教运动,即虔敬主义(Pietism),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达到宗教信仰的中央集权。虔敬主义由此成为国教,并成功替代了根深蒂固的路德派,使各领地的贵族无法通过路德派的宗教资助来巩固地方权力。

尽管在腓特烈·威廉一世统治期间国家有诸多发展,但同时代的人仍然嘲笑其对“高个子近卫队”的痴迷。到1740年,普鲁士的经济仍然落后,国力也无法与已建立的英国、法国或奥地利等欧洲大国相提并论。在腓特烈二世的统治下,局面发生了巨变。腓特烈二世不遗余力地利用世代积累的军事资本,试图登上国际政坛。1740年,普鲁士入侵哈布斯堡的领地西里西亚,并在混乱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740—1748)后得到了这片新的领地。在七年战争中(1756—1763),腓特烈二世为保护领土,被逼对抗由维也纳指挥,并由奥地利、法国、俄罗斯组成的军事联盟。他成功击退了敌人,并保住了西里西亚的领土,这让普鲁士跻身欧洲强国之列,至少和德意志的奥地利地位相当。奥地利和普鲁士的竞争从此成为德意志事务的重要因素,“二元制”时代由此开启。在腓特烈二世统治的后半叶,人们普遍认为普鲁士是领先的大陆国家,拥有强大的军队、高效的管理和强有力的国王。从第一次瓜分波兰,就能明显看出普鲁士的国家地位。在三方瓜分毫无还手之力的波兰时,腓特烈二世是主导者。普鲁士、奥地利和俄罗斯分别获取了波兰的一大片领土,腓特烈二世则取得了关键的波兰普鲁士地区(后来的西普鲁士),让勃兰登堡选帝侯拥有了遥远的西普鲁士王国。这是腓特烈二世统治期间一次重要的领土收获,它使霍亨索伦家族领地从德国中部一直延伸到了北部。帝国内部越来越难达成一致,尤其是在南部的一些继承争议中。1765年登上帝位的约瑟夫二世(Joseph Ⅱ)一直想取得德国南部部分地区的领土,并计划用奥地利的尼德兰地区交换整个巴伐利亚。为了对抗皇帝的野心,腓特烈二世在1785年成立了诸侯同盟,盟友包括萨克森选帝侯、美茵茨大主教、英格兰的乔治三世同时也是汉诺威选帝侯。到18世纪晚期,德意志领土上的两大竞争对手就十分明显了:普鲁士成为奥地利的强劲对手。不过,必须注意的是,这个时期还没有所谓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后来才形成的,是19世纪的现象。

虽然普鲁士的崛起惊人,而且这个时期被称作是“专制主义时代”,但不要忘记,其他德意志领地的发展是多种多样的,领地之间差异巨大。在西部,城市的数量更多,也更加繁荣,农民在遍布易北河西岸的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Grundherrschaft)下也更加自由。在遗产能够分割的地区,每个儿子只能得到一部分农田,因此,许多农民必须额外从事贸易或手工业。在一些地区,农庄更大,产量更高,在现今遗留下来的大农舍中还能看到当年繁荣的影子;而在另一些地区,土地只能勉强养活几只牲畜。贵族也多种多样,有身份尊贵的大贵族,也有外表和富裕的农民差不多的贫穷骑士。各地区的政治传统也各不相同。一些自由城市,例如前汉萨同盟城市汉堡,保持着市政府的寡头政治。汉堡参议院、州议会和市民协会(Bürgerschaft)反复磋商、妥协,市政府中一些地位尊贵的要人(Honoratioren)基本主导着政务的进展。各邦国中领主与贵族的较量结果也不尽相同,一些代表民众的行政机构被废弃,一些则继续存续。

图16 1774年的纽伦堡。纽伦堡日耳曼国家博物馆铜版画陈列室藏。

若要说明18世纪德意志领地发展的多样化,最显著的例子便是符腾堡公爵领地。17世纪晚期至18世纪,符腾堡的庄园领主们成功阻止了公爵建立常备军队并实现了财政独立。符腾堡还一直独树一帜地保留着议会的传统,直到19世纪现代德国形成。在这一方面,人们常常将符腾堡与英格兰进行比较。符腾堡连续几任公爵都没能成功实行专制统治,背后是有原因的。首先,贵族在1514年都选择退出了公爵领地(他们更想成为独立的帝国骑士),因此领主就失去了贵族阶层可能提供的支持。其次,农村和城市的利益互相交织,农民相对独立,同时从事农业和手工业,在某些方面有地方自治的传统,比如农村法庭。和勃兰登堡—普鲁士不同,符腾堡是个小巧紧凑的邦国,只有一级议会和庄园,教堂、农村和城市代表开会时都坐在一起。18世纪公爵改信天主教后,本土意识和身份认同高涨,认为应当保护“可靠的旧法”(good old law),以及传统的路德教派信仰。另外,在宗教改革后,教会成功地保住了大量财产,拥有整个邦国大约1/3的财富。相应地,领主们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没有受益,更无法控制在经济和政治上都相对独立的宗教机构和神职人员了。基于这些背景,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符腾堡内对专制统治的反抗会比普鲁士内的要有效得多。不过,要真正划分庄园主与统治者的权力,仍然需要外来势力的支持,并在帝国层面上解决争议,即1770年的继承权协议(Erbvergleich)。

在其他领地中,虽然庄园并没有强大到可以获得联合统治者的地位,但“专制统治”实际上离专制还很远。在任何一个领地中,统治者都需要应付各方势力,在不同的政治架构和实际情况中,与不同的社会经济群体及职业群体(比如神职人员)进行合作或对抗。通常情况下,统治者真正的政策制定和执行都非常受限。鼎盛时期的宫廷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统治者唯一能够把控的政治舞台,而其他场合下的政策往往会被不同的利益集团左右。另一方面,较小的德意志邦国往往较少受到国际势力的影响,因此相对来说,更容易将注意力和资源集中在国内事务上。18世纪的德意志邦国、宫廷和统治者之间差异巨大,一部分是由于社会、政治和经济状况的不同,另一部分是由于统治者的个性不同。三十年战争后,除了普鲁士外,也有其他中等规模的德意志领地成为较强的邦国,其中包括萨克森和巴伐利亚。然而,这两个邦国都没能像普鲁士那样继续扩张并获得巨大的成功。这三者的差异是十分复杂的。首先,三个邦国在社会结构、战后经济恢复、行政机构,以及庄园主和统治者间的关系上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其次,毫无疑问,三个邦国在统治者的志向和天资、创造和抓住机会的能力,以及在特定限制下行事的能力都有重大的差异。此外,普鲁士军事力量的崛起是独一无二的。虽然许多统治者喜欢拥有军队,由此可以自豪地展示军队,到处进军,甚至有一些沉溺于唯利是图的雇用军事活动,比如黑森这个“佣兵邦国”,让许多士兵到美国独立战争的战场上去送死,但是由于帝国本身有军事保护,使得大多数德意志邦国在军事上的投入毫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