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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恩怨两千年》卷壹 第二章 三国时期,魏国与倭建交牵制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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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帅升伤不起不肯再来,而是中国突然天下大乱。

汉朝自那以后,进入了一个外戚专权宦官干政的黑暗时代,最终在光和七年(公元184年),引发了黄巾起义,使得全中国都进入了一个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的乱世。

国家一乱,外交自然也就断了,纵然是想过来送几条鱼干给几个生口也不行了,更何况当时日本自己的日子也好不到哪儿去。从公元146年开始,整个列岛除北海道四国岛之外,都陷入了一场混乱之中,史称倭国大乱。

这场大乱的本质说到底就是原本从一百多个部落里杀剩下的那四五十个觉得意犹未尽,还想把这世界杀得更干净点,于是便又继续互相开打了起来。

最后的结局是,四五十个杀到了三十多个,同时有两个部落脱颖而出,一个叫邪马台,一个叫狗奴。

邪马台这三个字在日本历史长河中的地位,绝对能够比得上秦汉二字于中国历史,不光是因为“邪马台”的发音近似大和民族的“大和”两字,更重要的是,邪马台乃是中国方面承认的第一个能够代表全日本的政权,这是后话,我们待会儿再说。

这地方一般认为位于今天的九州岛北部,或许也可能扩大到本州岛的近畿一带,但终究不过是“可能”,至于具体的位置,至今仍然无法确定。

总之,是一个充满着神秘感和各类谜团的国度。

在这个国家,最大的仍然被称为王,只不过和其他部落不同的是,邪马台国的王,是个女的,名叫卑弥呼。

这是一个看起来相当不可思议的现象,因为当时的世界早已不是母系社会,事实上卑弥呼的前任邪马台国王也是个男的,而且他不是卑弥呼的老公,甚至和她非亲非故,换句话讲,邪马台的前任国王把自己宝贵的王位让给了一位邻家大婶。

从这件事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当时的日本还是比较原始的,至少在政治制度上还在实行着稍微有那么一点点落后的禅让制;其次,这位卑弥呼大婶绝对不是一般人。

此人在当女王之前的职业是巫女,当时的日本科学文化极度不发达,几乎人人都是文盲,所以一有个风吹草动比如刮大风下大雨,地震了闪电了火山爆发了之类就以为是老天爷在惩罚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就需要有那么一个角色来完成人与神之间的沟通,故而,巫师诞生了。

其实全世界的巫师巫婆们都是如此产生的,并无半点新意。只不过这位卑弥呼大婶似乎是有真本事的,除了能够与天地交流之外,还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本事,能够预测各类事态发展,并且可以看到常人所看不到的东西,简单说来就是超能力。

比方说她能够预测到明年的大致气候,在哪块土地上播种能够有最大的收获,以及每当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来了之前在第一时间和万物神灵进行交流获得情报,以便确保把因天灾而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在一些细节小事方面,卑弥呼大婶也是相当的明了,邪马台境内共有人家大约七万户,每家每户每天发生的各种事情诸如老母鸡被偷老黄狗咬人之类的,她都了如指掌。

更重要的是,卑弥呼一心为公,先天下而后私欲,虽然人称大婶却依然不曾婚嫁。

这种人别说是大佬了,当教主都没问题啊。

卑弥呼成为邪马台国王大致是在东汉光和年间(公元178~184年),她凭着自身高强的法术神通以及出色的能力,让部落一下子就强大了起来,先是吞并了周围的几个弱小的村子,随后一些其他的比较强大的势力也纷纷派遣使者,表示愿意服从女王,这其中就包括了在最开始便已经出过场的奴国。

唯有一家死活不从,那便是狗奴国。

狗奴,多半位于今天的九州南部,说多半,是由于但凡史上提起这地方,表述往往都是“在邪马台国南”这么一句话,因为邪马台至今位置不明,所以这被连带着的狗奴当然也该是个地理谜点了。

没错,狗奴国就是阿狗国的意思,你要说是骂称其实我也不反对,因为这真的是个带有蔑称性质的名儿,而且还不是自愿的,这个后面会说。狗奴不从邪马台的原因倒也简单,那就是因为他们很强。

话说在日本九州中南部地区,自古便住着一群相当特殊的人类,相对于一般称之为大和民族的普通日本人,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少数民族,同时还有着一个相当彪悍的名字:熊袭。

虽说现在的熊袭早就被融入了大和民族之中,但在当年,这却是个集可怕、恐怖、危险、强大等形容词于一体的名词。其实从名字上也能看出一两分来:熊袭,像熊一样地来揍你,你怕不怕?

而那狗奴,则据说是熊袭民族的祖先。

狗奴国不光有强大的血统,同时还有相当先进的制造技术,这主要体现在他们的兵工制造上,尤其是弓箭,穿透力要比一般部落造出来的强上五六倍,这使得他们在历次部落斗争中都能居于常胜不败的地位。

因此,狗奴的国王觉得自己的刀枪剑戟完全能够胜过邪马台的巫术,所以根本就没必要把对方放在眼里,甚至还会主动出击,去骚扰邪马台,比如趁着秋收抢点稻谷什么的,弄得对方相当头疼。

因为卑弥呼只是一介古日本巫女,而非茅山道士,所以她干不来那种沾一滴狗血烧一张符,敌人便人头落地的高超法术,面对狗奴国真刀真枪的进攻,邪马台也唯有一拳来一脚去地防备。虽说和狗奴打仗的时候这些超能力是真的不怎么用得上,可也不代表这门高精尖技术就该从此荒废,至少有的时候还是能够派上些许用处的。

话说有那么一天,卑弥呼大人正在自己的屋子里做祷告,祈求上天保佑,庇护自己的子民健康活泼,上阵的时候刀枪不入,顺便也诅咒一下隔壁的狗奴王,最好他走路绊倒跌死,或是喝水呛着噎死。

祷着告着,突然她原本紧闭着的双眼一下子就圆睁了开来,然后大叫一声:“不好!来人!”

门口的护卫一瞬间就全都拥了进来,纷纷问发生什么事了。

“有奸细!”卑弥呼喝道。

大家四下张望,并未有任何发现,于是便又问奸细在哪儿。

卑弥呼往门口一指:“在那边的大树上!”

众人顺着手指看去,看到了那棵和卑弥呼屋子相距甚远的参天大树,于是一干人等立刻抄着家伙就围了上去。

经过数分钟的搏斗,大伙当场擒获狗奴特务两名,在随后的突击审讯中,他们承认了自己是奉狗奴王的命令,前来刺探情报,并顺便搞点破坏。

两个特务的下场是当场处死——那时候的惯例不是去死就是为奴。正当邪马台的卫兵们互相庆贺又成功阻止了一次狗奴国的侵犯时,身后突然响起了一句相当稚嫩的童声:“在那边的那座山上,也有一个大叔哦。”一个正在跟着大人围观的小女孩指着一个非常遥远的山头说道。

这孩子叫一与,说起来和卑弥呼还算是亲戚,但你得知道的是,在那个时代,一个部落里基本上都能互相称呼对方为叔叔伯伯或是姐姐弟弟,女王的亲戚很有可能跟路人甲无差,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大伙也只是当这个孩子在胡诌,并不在意。只是不曾想这一与竟然还不依不饶上了:“那座山上真的有一个和这两人一起来的大叔!真的有!”

小姑娘叫得很响,以至于惊动了正在闭目祈祷的卑弥呼,她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先是问明白了缘由,然后闭上眼睛冥想了一阵,最后下达了命令:“去搜。”

结果真的在山上又搜出来一个狗奴人,他是负责接应的。

第三个特务当然也是难逃被砍死的下场,砍完之后,卑弥呼想起了那个小女孩,便下令召见了她全家。

这是一个相当普通的四口之家,除了父母之外,她还有一个大自己几岁的哥哥,叫禾鹿,职业都是农民。

卑弥呼笑着称赞一与的父母生了一个好女儿,还夸奖禾鹿是个好小伙,夸完之后,她又请这家人吃了一顿饭,然后大家好聚好散地各回各家了。

在之后的数日里,卑弥呼派出密探四下探访,把一与这个小姑娘给调查得一清二楚,从各种情报上看,这女孩也是一个有超能力的人。

比如,她预言过洪灾;又比如,她能精确地看到躲藏于森林深处的各种动物;还比如,不用说话她便能看透大人们的心思。

在民间,一与的知名度很高,有的人叫她预言之子,还有的则干脆就称其为小卑弥呼大人。

在听完这些汇报之后,卑弥呼再度召见了一与的家人,和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她只见了一个,那就是一与家的一家之主,小姑娘的父亲。

见面要说的话也就一句,卑弥呼告诉孩子她爹,说这姑娘通神,所以我打算在秋祭过后便让她到这儿来做我的侍女。

秋祭,就是每年秋收之后召开的庆祝大会,目前还是春天,算起来也就只剩几个月的光景了。

至于侍女,其实也就是类似于徒弟这样的身份,毕竟对方还是个小孩子,你能指望她干什么活儿?

只不过这侍女的性质和普通概念里的有点不同。

在弥生时代的日本,一旦选你家的女儿去做巫女的侍女或者女从,那么就意味着这个女孩从此之后便是侍奉神灵的高贵人士了,她将斩断和人界的一切因缘关系,包括家人。

如果话说到这里你还是觉得不明白,那我就再说得透彻一点:一旦一与去了卑弥呼家,那从今往后她即便是在路上看到她的亲爹亲娘,都不能再叫爸爸妈妈,因为她不再是这家人的孩子了,而是神的孩子。

养了好几年的女儿就要离开家人,她又还是一个年幼的女孩,无论是她还是她的父母都是很难以接受的,但一与的父亲还是答应了,不光是因为女王的权威,更重要的是,一旦跟了卑弥呼,虽然从此和自己脱离了关系,但也不是说完全就没了瓜葛,至少他们家能够沾光,得到来自于女王的特别待遇和权利。

这天一到家里,还不等说话,一与抱着爸爸就哭了:“我不想走!我不想走!”

爸爸一言不发,只是轻轻地摸着女儿的头,眼神相当地悲凉。

秋天很快就到了,又恰逢并不多见的丰收,所以邪马台上下都沉浸在一片庆贺仓满廪盈的狂欢气氛之中,可一与一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只要为期三天的秋祭一结束,女王的使者就会登门,将他们的女儿带走。

另一方面,为了表示郑重,卑弥呼特地派出了邪马台国内地位仅次于她的首辅重臣难升米,前去一与家接人。

一开始都还挺顺利的,小姑娘虽然挣扎了两下哭了几声,但最终还是上了轿子,父母尽管也很伤心,可毕竟是成年人,有分寸,自然不敢造次。

难升米一看诸事搞定,便吩咐走人,不料才走了没几步,突然斜刺里就杀出了个人,手里拿着棍子,口中喊道:“把俺妹还来!”

难升米在邪马台横进横出地当了十来年的二把手,除了女王之外没有一人不对他毕恭毕敬的,现在一看居然来了个拦路叫板的,正欲亲自动手,但一眼望去,发现对方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小男孩,再一看,原来是一与的哥哥禾鹿。

禾鹿舍不得妹妹,他豁出命来也要把一与留在家里,而在轿子上的一与一见哥哥,也号啕大哭了起来,就这样两人一上一下,一个哭着叫哥哥,一个嚎着喊妹妹,煞是凄凉。

难升米一看这架势,知道如果硬来的话肯定不太好,于是也就只能柔和一点了:“禾鹿,你让开,这是女王大人的命令。”

“不让,我要我妹妹。”虽然脸上还挂着泪花,但哥哥的眼神却是异常坚定。

“你听着,一与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所以女王大人看上了她,想留她在自己身边修行,以便将来造福整个邪马台,这是为了全国的百姓,同样也包括了你家。”难升米说道,“就算分开了,她也还是你的妹妹,你们将来总会再见面的。”

当说完这句话,还在抹着眼泪的一与突然咧嘴笑了,她点了点头:“哥哥,我们还能再见的。”

此时家里人和其他族人都围了上来,拉的拉劝的劝,总算是把禾鹿给拖了回去。

这是发生在大约景初二年(公元238年)前后的事情,那一年,一与不过四岁。

此时的中国总算是从东汉末年的动荡黑暗中解脱了出来,进入了三国鼎立的相对和平时期,而日本那边的局势变化也是非常之大,这主要得归功于强悍无比的狗奴国。

说真的,狗奴太强了,强到近乎逆天的地步,其余的三十几个部落联合起来都不是它的对手,它是想打谁就打谁,任意妄为,肆无忌惮。

为了不被并吞,避免家破人亡,日本各部不得不凑起了一条统一战线——由邪马台国牵头,三十多个部落共同组成邪马台联合军,大家齐心协力,抵抗狗奴。

但即便是这样也还是显得力不从心,也不知道是天生比人家少了点啥,反正就是打不过狗奴国,三十个挑一个都不行。

从一与还没出生的时候起,双方就已经进入了战争状态,一连打了八九年,等到一与当上卑弥呼侍女的那会儿,邪马台联合军非但没能灭了狗奴,反而还被对方鲸吞蚕食掉了不少土地。

卑弥呼生怕再这么长此以往地玩下去很可能会弄得加盟国各部人心涣散不攻自破,于是便召集群臣,问问有什么好的对策,能够在短时间里解决狗奴国。

这里的解决不是消灭的意思,而是只要能让人家不来打自己以及自己的盟国便OK了。

有人说,要想打赢狗奴国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找一群比他们更能打的人来做我们的帮手不就行了?

卑弥呼很想骂一句废话,但毕竟她是个有修养的巫女,所以还是很心平气和地问道,比狗奴更能打的人在哪里?

这位手下笑了笑:“大魏。”

大魏就是三国演义里的曹魏,实际上尽管刘备张飞赵云诸葛亮很出名,大乔小乔尚香吴国太很漂亮,但在当时的大多数外国人或是外族人的心目中,只有魏国才是中国正统,能够代表整个华夏民族的正统。

他的意思其实相当明确:狗奴国很强,这毋庸置疑,但他们再强,也终究不过是只能关起门来称大王的主儿,嚣张跋扈的范围仅限于日本列岛,要真拿出去和强大的曹魏相比,那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所以现如今邪马台只要效仿当年的奴国,跑到曹魏那里献上一点礼物,磕几个响头,请求做人家的小弟,让人家罩着,只要事成,便等于是有了一层坚韧的保障,那狗奴国也自然会因为考虑到邪马台背后的大魏而不敢轻易来犯了。退一步讲,如果狗奴真的不识好歹硬要再打,那也无妨,即便大魏那里不直接出援兵相救,也一定能给邪马台提供各种先进的武器装备,到了那个时候,谁胜谁负便又有得一论了。

卑弥呼想了想,回答说此事干系重大,先要等我问过神灵之后再作决定。

问神灵就是占卜,把乌龟壳或是动物的骨头拿来烧一烧,根据烧裂开的纹路判断是凶是吉。

噼里啪啦一阵火烤乱响之后,卑弥呼向群臣宣布了结果:大吉。

同时计划也随之出炉:秋祭之后,派遣重臣为使者,出访大魏。

把各类大事都放在秋祭之后,这是当时的惯例,因为那会儿生产力低下,劳动力尤为可贵,不可能在农忙的时候撇下地里的庄稼给你干这个干那个,只有等到秋收了,农闲了,那才会有工夫做点别的。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经过多方精心打点,邪马台使节团终于全员准备就绪,踏上了旅途。

全团总人数约为三十,带队的是邪马台二把手难升米,还有一个副团长,叫都市牛利,也是豪族高官出身,一行人于当年六月抵达洛阳,见到了魏明帝曹叡,然后献上了由卑弥呼亲手挑选准备的贡品。

话虽如此,但实际上这个所谓的“贡品”是相当寒酸的。

首先是两匹班布,每匹一丈。班布,也作斑布,就是杂染的木棉布,这玩意儿在当年的中国基本上只有小老百姓才会穿,结果日本人竟然拿来送给皇帝。

估计是他们自己也知道送这个实在是有点太那个了,但又实在是没好东西,所以接下来的贡品就只能是活口了——生口十人,四男六女。

说句难听点的话,这三十个人光是礼物就要送出去三分之一,实在是不太像外交使团,倒是和人贩子集团有那么几分相似。

不过好在日本人运气很不错,虽然每次的礼物不是鱼干班布就是大活人,可每每总能碰上好心肠的家伙,像之前的汉安帝刘祜,再之前的光武帝刘秀,都算是宽仁之辈,而这次遇上的曹叡,那也是个有名的大善人。据传当年他和他爹曹丕一块儿出去打猎,发现了一对母子鹿,曹丕先射死了母鹿,接着要求儿子射小鹿,但曹叡死活不干,还哭着说道,父皇你把人当妈的射死就已经够可悲的了,现在还要我杀那孩子,实在是太过残忍,我下不了手。

结果曹丕为儿子的善心所感动,并最终因此而促成了他立曹叡为太子的决心。

这事虽说真伪莫辨,但曹叡是个好人,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要换做他的那位“宁可我负天下人”的爷爷曹操,赶上这日本人拿着粗棉被当礼物前来要求结盟,那就真不知道后果如何了。

面对如此寒酸的贡品,曹叡非但不在意,而且还非常高兴地笑纳了。同时,按照惯例,邻邦进贡,不管送来的是多么不值钱的东西,我堂堂天朝华夏却都要予以回赠,而且这回赠的东西肯定得比别人送过来的要值钱,一般是送一块至少还三块。

在这方面,曹叡充分展现了一位大国领袖所应有的气度和风范,他回赠邪马台国的礼物如下:织有飞龙的锦缎5匹;珍贵动物(可能是老虎)的皮毛10张;白绢50匹;绀地句文锦缎3匹;黄金8两;铜镜100枚;五尺长刀2口;珍珠、铅丹各50斤。

凭良心讲一句,以上的回赠物品里,随便拿出一件来,估计都比邪马台的全部贡品都要来得值钱,包括那十个活口。

尤其是那100枚铜镜,因为那时候的日本根本不具备任何抛光技术,想要知道自己脸长什么样,只能打一脸盆水照照,看到这个铜光闪闪能够清晰照映出自己模样的玩意儿,如见神物。

这还不算完。

赏完了金银财宝之后便是封官,为了表彰难升米和都市牛利两位团长不远千万里,冒着船沉大海的危险来到洛阳,曹叡特地封前者为率善中郎将,并赐黄旗一面,而后者则被任命为率善校尉。

在赏完封完之后,曹叡拿出了他最后也是最大的礼物——金印一枚,上刻四个汉字:亲魏倭王。

这就意味着中国已经承认了邪马台国王卑弥呼乃是倭国唯一的合法统治者。

虽然此时狗奴还在那里闹腾着,但曹叡已经摆明了立场:中方只承认一个倭国,并且坚持这一原则绝不动摇。

对此,难升米等人千恩万谢,在磕了无数个响头之后,他们启程返航,回国汇报。

结果自不必说,卑弥呼当然很高兴,而消息传到狗奴国后,狗奴王则很悲愤,他悲愤的不仅仅是邪马台和大魏扯上了关系,同时还因为自己国家的国名被确定成了一个骂人的词语。

本来在日语中,狗这个发音其实能对应很多汉字,平心而论你叫什么都比叫狗奴要来得强,可邪马台人却偏偏要在这方面讨个口彩占点便宜,他们仗着自己懂点汉语外加狗奴国人不在现场,于是便忽悠曹叡说那地方的人生性残暴,杀人放火无所不作,所以干脆就给他们一个带有惩罚性质的名字吧,如果以后表现好,再改过来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