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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先待后:思想、格局与传统》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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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政治的童年

一、从古典到封建

罗马不列颠有其边鄙“假结晶现象[59]”,寄生性消费型城市文化用神庙、浴室与葡萄酒怀念南国的阳光。然而,支持这些城市的不过是军团和官吏的薪水消费,微薄的生产能力与孤悬其上的金融产业形成讽刺性对照,美德导师塞涅卡的数千万高利贷收益与波阿布迪斯(Boudica)土著暴动[60]提醒后人,这是一个古典版拉美经济体系(一如罗马埃及预示了不列颠印度)。少数依附性极强的城市顺民构成这个省份的中流社会,未曾分享南部高卢城市蒙恩受赐的有限自治权,仅能以保民官—元戎—皇帝—人神的崇拜仪式自慰[61]。土著蛮民远未像罗马高卢那样被同化,构成古典世界的印第安人。他们与城市顺民仅有的共性在于,都被剥夺了古老的部落自由,沦为在日益膨胀的行政官吏监控下以纳贡为唯一政治职能的消极居民。顺民的驯服是帝国的最终胜利,但5世纪危机时十二军团被召往高卢,面对数千撒克逊木船,行省居民已经没有任何自卫的意志和组织(二者通常为一物)。可敬的比德(The Venerable Bede)详尽论述了这段不光荣的沦亡史,但我们只需了解结局:城市与文明像口中的冰淇淋一样迅速融化了。最有教养的城市顺民——除少数俘虏奴隶外——从地图上也从肉体上被抹去,久已丧失自身特点的乡野残民很容易作为庶民阶级(同样是底层,有充分理由把“百年其戎”视为绝处逢生的解放,满意地看到国库、税收、职业官吏、常备军的概念随着古典世界的灭亡沉入水底)而被吸纳。

不同的文明在死亡时刻有相同的面目:日益庞大的军政机构、日益增长的税收、日益被动的居民,民德丧失导致公共事务废弛,于是扩大官僚机构成为必须,加税即成必然,加强驯化顺民使之成为不问是非的国库客体,势必使其进一步丧失公益兴趣,于是行政当局不得不承担更多事务,机构将再度扩张。局部的合理化与全局的恶性循环紧密咬合,将古典埃及以来一切晚期文明引向同一结局——精英失去创造力,民众失去生活的欲望,同时将无血气无个性的官僚组织视为最后依靠,等待最后的衰竭。蛮族提修斯谋杀并拯救了病人阿斯特里恩

参见博洋赫斯《星屋》,阿斯特里恩为半人半牛怪物。

,伦丁尼姆的废垒为古典文明志哀,而绝处逢生的西欧卸下了国库、官僚、行省、帝国的重负,却找回了“生殖乐趣”这种行政理性无法统计的文明原始动力。在国王—贤人会议—庶民会议这种吉尔伽美什-荷马时代的简陋社会中,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区分再度消失了,“封建即私法取代公法”,习惯法与部落风俗为一物。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83—285页。

[法]布洛赫:《封建社会》,张绪山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300—305页。

阎照祥:《英国贵族史》,人民出版社,第7页。因而执法的成本降低到接近于零,可以“发现”法而无所谓“制定”法,而立法的概念与行政的概念沉入海底四百余年。由于国王(勇士之首)、贤人(风俗的记忆者)都要依靠日日变动的威望水银柱来重新界定自己的影响力与阶级地位,垂老的文明有充分理由称之为“民主者部落简陋之习也”(严复语)。简陋是童稚、成长和生机的精确指标,从而在多数文化体系中被第一批理性主义者作为进步的障碍物和洗澡水一起泼出的立宪政治胚芽才得以幸存于孤岛,耐心等待它的葡萄藤将插满三洲的命运。对此,首先必须感谢“部落简陋”这位乳母,其次就要归功于“封建简陋”这位蒙师。

二、撒克逊:文明的第二春

基督教软化了凯尔特、撒克逊、丹麦三族勇士的刀剑,也提供了各部族小王国并未同一(不是统一)英格兰的唯一纽带。在文人的天国里,“英吉利教会史”也高踞于“撒克逊编年史”之上。容纳了希伯莱-巴比伦经师、希腊爱智者、罗马法统遗产的《圣经》文化淹没并吞食了部落歌手“刀剑铿锵之音”——绝不是没有斗争——并留下了漫长的“圣徒传奇录[62]”。倘若我们把标准新左版史观中的“拉美印第安人”改为“英格兰各部族”,把“西班牙殖民强盗”改为“阿拉伯帝国海寇贩奴者”,而让“罗马教廷与天主教传教士”留在原位不动,就可以一字不改地充当“英格兰基督教化史”。甚至“英格兰拒教诸王”与“印第安反殖部落领袖”的临刑(火刑)台词都完全一致:“不,我不要皈依基督教进天国,那里有西班牙人(爱尔兰修士),我要去我的老朋友去的地方(啊,死不悔改的地狱候选人[63]!)。”这一剧本极少修改,就在查理曼大帝对低地萨克森部落的传教—征服中重演,而后由日耳曼骑士团与立陶宛异教徒继续上演,最终传入西欧殖民者与亚非拉土著部落手中——似乎沃勒斯坦世界体系起源之古远在这位贤哲意料之外。我们在此处无须讨论英格兰土著反殖正义斗争或爱尔兰-罗马教会两系之争,只须注意其结局:教会长老作为智者、元老之首占据了贤哲会议最光荣最坚固的议席,直到今天的上院教士席位,从未间断或动摇。自虔诚者爱德华之后,列王无不以奉教为王国大经及王上优于各部豪酋的主要依据——若依靠实力,诸王很少是这些贵族的对手,哥德弗雷德、西沃德(Siward)等名卿与风雨飘摇的王座间仅仅隔着圣膏与教皇的破门令。

从纯理论的角度分析,贤哲会议是国王以其圣断为王国选择的顾问团。从现实上讲,国王将教会长老与名门世卿点入贤哲会议,是保证王子得以平安继位的唯一通道。古老的风俗固执地坚持王位不世及,唯勇者居之,而诸王皈依后已经很少能保持“勇者之最”的名望,培养正统继承权尚待时日,“国王驾崩”并不自动导致“新王万岁”,而是重申贤哲会议“立王者”之权[64]。随着教会确立“和平缔造者”使命,诸王的军事价值衰减,只能以捐赠教产博取“虔诚者”的声誉来固位,而可捐赠的遗产不断减少,这是墨洛温家族“懒王”、加洛林家族“朗城王”(王邑仅余朗城一邑)的命运。然而,爱德华世系的中衰引入大陆的因素,威塞克斯伯爵哈罗德与诺曼底公爵威廉的遗产纠纷(私法取代公法)改变了故事框架。

三、诺曼:欧洲的英格兰

至于庶民会议,自始就没有固定的集会时间表,其职能以否决权为主,范围及于一切法例与关系民生利害的事项。如此广泛而含混的权力很可能给现代读者一种印象:庶民会议行使着较王权、贤哲会议更大更有决定性的权力。事实恰好相反,否决权意味着谨守成例、不变法即不集会。习惯法即“精炼后的风俗”,立法或变法是一项骇人的壮举。丹麦系或威塞克斯系的君主尽管多是战场上的勇士,却无一不是古老习俗的忠仆,因而“一切法例”略同于“习惯法外本无例”、无可议之事。封建知有家不知有国,“封臣的封臣不是封臣”,且绝无公务政务概念,于是“关系民生利害”者不外乎教会事务(已承担小区一切民事活动与一切福利公益)与军事(“古老壮健的自耕农”自备弓矢集为民团,贵族自备甲、马为军官,无所谓军费、后勤),二者皆据成例而行,无人变法,无事可议。这样,庶民会议的现实作用一开始就近于虚影,于丹麦、威塞克斯两朝更“如水消失在水中”。实权摇摆于王室与贤哲会议之间,诺曼征服之前,天平大致上向贤哲会议一方摆动[65]。尽管仅存形式,撒克逊庶民会议仍是下院远祖,也是多数文明起源时代通行的政制,历史地位犹如“非洲夏娃”之于人类各种族。国会政体、立宪政体是尊崇形式、程序的政体,绝不会粗率地打断自己的系谱。

以当时观念,诺曼征服并不属于入侵,而是封建时代多如牛毛的私人继承权争执之一。威廉公爵私人召请骑士,确定分利比例,但诺曼底公国贵族不予支持。而视诺曼底公国为国外、威塞克斯伯国为国内,更是民族国家形成后才有的观念。哈罗德属于戈德温世系,向来是爱德华王的死敌,引用诺曼人对抗戈德温世卿的政略,早在爱德华生前就开始了。不打破哈罗德控制贤哲会议的局面,国王就不能指望幼弱的子系保存王业。在绝嗣成为必然的情况下,引入威廉公爵为继承人,国王并无损失,王权则大有裨益……诺曼武力结束了贤哲会议选举国王的成例,使得王位继承制得以确立[66]。在撒克逊世系中变得日益虚弱的王权,再度成为王国的主人而非贤哲会议的影子。

征服者威廉的政术,保留并尊崇贤哲会议的形式,过于前朝,有一年内集会至三次的,然而除礼仪程序外根本没有议事内容。真正发挥作用的,是一个更小(对国王而言)更可靠的机构——常任评议会,或如俗称的“国王参议院”,由国王信任的贵族、教会长老与学者组成,实际策划一切政务。终威廉一朝,评议会决定的议案,贤哲会议从未推翻过[67]。

继承和联姻迅速将王统移向安茹,金雀花王朝的历史是在大陆上演的,任何政争都以大陆战胜海岛为结局。征服者威廉以后的列王,在大陆各公国与各等级共治,在英国则听任诺曼诸男爵统治,贤哲会议传统几近中断。国王在外,无大需索于英岛,史料残缺,构成一段模糊时期。直至亨利二世当国,国王召集贤哲会议的传统才重新确立。此刻的议会(或议会前身)以财政税收事务为主,无所谓立法,实际上就是讨论王室提出的各种临时性需要[68]。由于封建时代人君以食邑为岁入的定例,财政税收实在是各阶级对王室的(成例外)分外捐献,必须每逢需要用款时作个案要求、个案讨论。宪政惯例正是从这种琐屑的事务中养成的。倘若王室采邑广饶,足以自给自足,国会的活动范围(及权力)或许永远不能扩张。就此而言,一个失败的国王比神武的君主更有价值。

现有的史料不能证明失地王约翰的专断霸政远过于亨利或理查德,却可以肯定他对英国的财政依赖大于前王。这一项,以及缺乏善战威名,是诺曼贵族得以迫使王室接受《大宪章》的主因。《大宪章》的内容无异于中欧各邦贵族王室争权所立的各种宪章。其涉及国会发展的条款大略如下:其一,国会由国中直属封臣(TenantinChief)组织。其召集法为,贵族各人发召集状,平民则用普通召集令。其二,不经国会同意不得征税,唯特殊补助金不在此限,此补助金以一世三次为最高限额,数目亦有定额[69]。这仅仅是重申业已实行数世纪的惯例,将其载入庙堂传为定制,而不是创造新生事物。

四、《大宪章》与评议会:封建自由及其仲裁

《大宪章》能压迫软弱的国王,却不能保证强王守约。若国内缺乏贤明的贵族,国会未必有力量坚持既得权利。反过来,强大而恣睢的贵族完全可以越过国会,把权力集中在本阶级小团体中,这样的小暴君蔑视、践踏国民不下于国王。在亨利三世动荡的朝代,这两件事都发生了。首先是国王索取例外供奉的贪欲扰乱全国,随后是贵族的抗争造成寡头统治。1258年,奥克斯霍尔特会议是豪门的胜利,在莱斯特(Leicester)、格洛斯特(Gloucester)两位伯爵的倡议下,贵族成立了大臣会议,全权掌握政务与课税,从而把《大宪章》赋予国会与王室的权利都侵夺了。

大臣会议行使宪法外的权力,自身又无意创设新制,除了世卿政治的混乱内斗,什么也不能带给英格兰。教皇在英国一向是扶助“王命和平”的力量,这种立场来自教会与穷人(弱者)的特殊关系,后者往往更看重只有强王集权才能提供的太平安乐,而轻视通常只有地方头面人物才能充分运用的宪政权利。得到教廷和法王声援的亨利王,面对贵族的四分五裂,扬起了战旗,预备把卡佩诸王带给法国的福泽赐予英人。在未来的四百年中,这一剧本还将多次上演,有如天意。英格兰总会产生某种克伦威尔式人物来另辟新局,西蒙·德·蒙特福特(Simon de Montfort)将会承担拯救并改良国会政治的任务。

西蒙·德·蒙特福特是以国王的幸臣开始其仕途的,作为亨利三世的妹妹埃丽诺(Eleanor)的情人,他是贵族阶级憎恶的天然目标,很难想象他会成为恩主的征服者、敌人的拯救者。然而,两度越海平定加斯科涅之乱的政绩使他的名望达到了值得反复无常的国王妒恨的高度。在1258年变局中,他是极为罕见的有扩大国民代表范围、改良立宪政体方略的贵族,也只有他预见到大臣会议的自私自利必将招致王权的反扑。结果,当多数贵族改投卷土重来的王室之日,他能够统率一支小而精的军队,抵抗王军,但不是要求恢复贵族的违宪统治,而是重建国会并扩大平民在其中的代表权,更明确地界定其职权。1264年刘易斯之役,西蒙·德·蒙特福特以寡击众,生擒国王,自庶民会议沉入水底后丧失其宪法地位二百余年的平民重新登场。

1265年评议会在原有的贵族僧人议员外,各郡皆选出绅士二人,各公社(自治市)皆选出市民二人为议员。评议会仍承认王权及王位继承权的神圣性,同时设立九名议员组成的常任委员会监督国政,三人选举委员会监督议员选举,人身不得侵犯。某些宪法学者称之为1265年宪法[70]或属过当,但爱德华朝模范国会(Model Parliament)的基本构架是本次评议会奠定的,实无争议。西蒙的败死与亨利三世的再度复辟都没有改变国民代表会议的规范。

五、模范国会:世界的种子

爱德华一世的朝代与威尔士战争相始终,军费的需索使得国会不断重开。1282年奇特的三分国会、1283年的不规范国会,直至1290年纯封建国会、1294年首次威斯敏斯特国会,议事程序的经验积累颇为丰富。1295年召集的完全国会斟酌其间,以1265年评议会规则为底本,确定程序如下:贵族议席发特别召集状;僧人议席别加命令状,由下级僧人选举产生;各郡各公社(自治市)自选代表两名[71]。本届国会以程序的完善赢得了“模范国会”的美名,后世史家公正地宣布,1295年国会是英国国会的典则,程序不合于此者不足为国会;同时极不公正地宣布,本届国会才是首届国会,以前的历届会议,只能称为“国民代表的会议”。就程序而言虽然有理,但好的历史不应只顾程序而抹杀功能,行使国会职权的代表会议自撒克逊入侵以来从未彻底中断过,多次起到了历史重心的作用,而模范国会的议事内容却乏善可陈(不过恭顺地奉上了国王要求的补助而已)。

国会召集原无一定地点,多视国王本人所在地点而定,甚至不必聚于一地。威斯敏斯特只是征服者威廉召集贤哲会议的三地之一。金雀花王朝对克拉伦登、牛津情有独钟,约克、兰开斯特两要害郡也常常出现在国会记录中。模范国会结束了临时借宿的成例,在威斯敏斯特宫堡设定了固定的议员官邸与国会机关。由于国会的权威来自历史传统的缓慢发育,时代遥远才能体现神圣可敬,开会地点或时间形成固定的惯例,颇有助于积累物望,增加国民心中对惯例、程序的印刻。模范国会以后,仅从某国会是频繁地在威斯敏斯特集会,还是零星集会,甚至在威斯敏斯特之外集会,就可以正确判读立宪政治与王朝专制的消长之势。兰开斯特王朝对国会的依赖体现于国会开会日期的规范化,约克王朝对绝对主义的仰慕使国会“三级会议化”时有时无,而都铎王朝的国会一旦离开威斯敏斯特,就意味着一轮社会震荡。

模范国会所未能确定的,一则为议员当选资格问题,二则为两院分立问题。模范国会议员颇能代表国民各等级,此后的历届国会操作就显示出下级僧人对自己的权利极不珍惜,地方官员不断操纵平民席次,地主及业主嗜好侵夺贫民选举权。新的法令不断公布,惩治选举舞弊的官员、禁止郡宰参加选举、划定财产资格、确定候选人最低定居年限。从效果上看,这些法令大多流于形式,下级僧人最终把宗教会议而不是国会当作自己的利益与兴趣所在,主教和长老日益成为贵族一分支。在平民愚昧贫困而常常甘愿放弃权利的情况下,任何严密的法例都不能改变平民席位易受操纵的局面,早期国会的制衡作用主要依赖贵族议席的活跃才能实现。由于王室勋臣、清贵绝伦的大法官不屑于承担市井之徒的选举争议诉讼,此类案件逐渐移交给巡回裁判所,最终于1410年确定为惯例。远见显然不是政治人物的特长,二百年后,列王将不惜以极为沉重的代价伸张对司法的权力,然而为时已晚。

模范国会的议员只是在召集方式上(依据出身)分为贵族主教与士绅市民两类。前者的资格通常是确定的,若有争议也是家族继承权斗争一类,候选人极少,如果不是唯一的话,无所谓选举。后者则必然有众多资格伯仲相当的候选人。即使全无收益,面君的荣耀已经足以驱使中等阶级踊跃向前了。不久就证明议员薪俸是不必要的,无给制一度因高贵者寄予的减少市井争讼的希望完全落空了。取消薪资的后果之一,就是模范国会以后议员的平民性反较模范国会更有日益削弱的倾向。天然具有确定资格的议员有能力、有愿望干预一切政务,而需要选举争斗才能产生的议员唯一关注、能理解和掌握的也就是需要他们支出的账单。积极的议员与消极的议员的确还是分别议事较为自然,迟至14世纪末,两院分离已成惯例。时人见重的国会大抵是上院,国会政治或立宪政治也是指贵族积极负责的政体,下院卑微的账房先生虽然必不可少,终归是不会受本阶级或全体国民仰视的。

三位爱德华,尤其是爱德华三世朝代的账房先生们没有辜负时论对他们的轻蔑。在与苏格兰、法兰西的战争传奇中,最令人倒胃口的莫过于金钱了。下院对王朝的态度,近似于老谋深算的高利贷者对待爱慕虚荣而天真冲动的武夫:一再以最恭顺的态度在紧要关头提供最必要的金援,所请求的不过是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这些款项——这种监督就效果而言也是有利于国王的。1322年国会与1376年“善良国会”(The Good Parliament)把审查政费、设立监察人员、追踪金钱使用是否吻合其指定目的、惩戒枢密院卿失德作为宝贵遗产传给了继承人[72]。

黑王子(爱德华三世长子)父子一如同时代的君主,把目光放在本国强藩与邻邦强敌身上,对自己善良忠顺的国民代表们为整顿王国、效命君主所做的改革是颇为嘉悦的。

六、兰开斯特:宪法与等级君主制

暗弱的理查德二世不懂得怎样运用一切名王的秘密政略——怀柔百姓、威加贵族,反而企图以朋党操纵贵族内斗,同时放纵豪强侵渔国民以安抚他们,结果引出了英国历代王室的最可怕敌人——贵族与国民的联盟。“无情国会”(Merciless Parliament)以两院的和衷共济著称,对于受审的国王恩幸是极为不祥的。翦除羽翼的国王不能坐视枢密院沦为国会的影子机构——的确,此时的政局已经接近于“议会君主制”,只要把枢密院换成责任内阁就行了,但他的振刷比他的庸弱更为致命。博林布鲁克的亨利(而不是奥兰治的威廉)由此成为诺曼征服以来第一位国会选择的君主,兰开斯特王室的“立宪君主”特质是与其诞生经历不能分割的[73]。

兰开斯特王朝开创了封建国会的黄金时代,亨利四世、亨利五世的政府从来没有忘记自己不合法的出身,这个缺陷只能以不断博取民望的姿态弥补。“一依国会裁断”是博林布鲁克的亨利颠覆理查德的口号,也是他为保证王位由兰开斯特直系继承而必须奉行的承诺。尊崇民意的政府对外很少有不好战的,对法军事成就一向是博取英国全体国民拥戴的最廉价最可靠的方法,没有人能比亨利五世更善于利用这张王牌,也没有人能比亨利六世为这张牌付出更大代价。一如既往,战争经费的饥渴强化了国会地位。不同于既往(及以后)的是,国会对王室的信任上升到中古最高点,体现在吨税、斤税、海关税的相继创设上。王室的富足与依赖性实为一物,1470年法案确定只有下院才能提出财政议案并行使课税监督权,就是对这一定理的证明。不过必须说明,此时下院的代表性比模范国会时代后退了不少,公社市民对维护封建权利、封建自由的观点也更接近同时代的贵族僧人而远离都铎以后同样被称为市民的不奉行国教者。无论从权力行使的角度还是从社会经济的角度看,自治市都是封建秩序及古老自由的维护者、保守者,扮演革新者、破坏者的其实是(约克、都铎王朝)新君主国的绝对主义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