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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八部・新修版》四十二 老魔小丑 岂堪一击 胜之不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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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寂道:“师兄,你……”玄慈厉声道:“我少林寺数百年清誉,岂可坏于我手?”玄寂含泪道:“是!执法僧,用刑。”

  两名执法僧合十躬身,道:“方丈,得罪了。”随即站直身子,举起刑杖,向玄慈背上击了下去。二僧知道方丈受刑,最难受的还是当众受辱,不在皮肉之苦,倘若手下容情,给旁人瞧了出来,落下话柄,那么方丈这番受辱反成为毫无结果了,是以一棍棍打将下去,啪啪有声,片刻间便将玄慈背上、股上打得满是杖痕,血溅僧袍。群僧听得执法僧“一五,一十”地呼着杖责之数,都垂头低眉,默默念佛。

  普渡寺道清大师突然说道:“玄寂师兄,贵寺尊重佛门戒律,方丈一体受刑,贫僧好生钦佩。只是玄慈师兄年纪老迈,他又不肯运功护身,这二百棍却经受不起。贫僧冒昧,且说个情,现下已打了八十杖,余下之数,暂且记下,日后一并责打,不违贵寺戒律。”群雄中许多人都叫了起来,道:“正是,正是,咱们也来讨个情。”

  玄寂尚未回答,玄慈朗声说道:“多谢众位盛意,只是戒律如山,不可宽纵。执法僧,快快用杖。”两名执法僧本已暂停施刑,听方丈语意坚决,只得又一五、一十地打将下去。堪堪又打了四十余杖,玄慈支持不住,撑在地下的双手一软,脸孔触到尘土。

  叶二娘哭叫:“此事须怪不得方丈,都是我不好!是我爹爹生了重病,方丈大师前来为他医治,救了我爹爹的命。我对方丈既感激,又仰慕,贫家女子无以为报,便以身子相许。那全是我年轻糊涂,无知无识,不知道不该,是我的罪过。这……这……余下的棍子,由我来受吧!”一面哭叫,一面奔将前去,要伏在玄慈身上,代他受杖。

  玄慈左手一指点出,嗤的一声轻响,封住了她穴道,微笑道:“痴人,你又非佛门女尼,勘不破爱欲,何罪之有?”叶二娘呆在当地,动弹不得,泪水簌簌而下。

  玄慈喝道:“行杖!”好容易二百下法杖打完,鲜血流得满地,玄慈勉强提一口真气护心,以免痛得昏晕过去。两名执法僧将刑杖一竖,向玄寂道:“禀报首座,玄慈方丈受杖完毕。”玄寂点了点头,不知说什么才好。

  玄慈挣扎着站起身来,说道:“玄慈违犯佛门大戒,不能再为少林寺方丈,自今日起,方丈之职传本寺戒律院首座玄寂。”玄寂上前躬身合十,流泪说道:“领法旨。”

  玄慈向叶二娘虚点一指,想解开她穴道,不料重伤之余,真气难以凝聚,这一指竟不生效。虚竹见状,忙即给母亲解开了穴道。玄慈向二人招了招手,叶二娘和虚竹走到他身边。虚竹心下踌躇,不知该叫“爹爹”,还是该叫“方丈”。

  玄慈伸出手去,右手抓住叶二娘手腕,左手抓住虚竹,说道:“过去二十余年来,我日日夜夜记挂着你母子二人,自知身犯大戒,却又不敢向僧众忏悔,今日却能一举解脱,从此更无挂碍恐惧,心得安乐。”说偈道:“人生于世,有欲有爱,烦恼多苦,解脱为乐!”说罢慢慢闭上了眼睛,脸露祥和微笑。

  叶二娘和虚竹都不敢动,不知他还有什么话说,却觉得他手掌越来越冷。叶二娘大吃一惊,伸手探他鼻息,竟已气绝而死,变色叫道:“你……你……怎么舍我而去了?”突然一跃丈余,从半空中摔将下来,砰的一声,掉在玄慈脚边,身子扭了几下,便即不动。

  虚竹叫道:“娘,娘!你……你……不可……”伸手扶起母亲,只见一柄匕首插在她心口,只露出个刀柄,眼见是不活了。虚竹忙点她伤口四周穴道,又以真气运到玄慈体内,手忙脚乱,欲待同时救活两人。薛慕华奔将过来相助,但见二人心停气绝,已没法可救,劝道:“师叔节哀。两位老人家是不能救的了。”

  虚竹却不死心,运了好半晌北冥真气,父母两人却哪里有半点动静?虚竹悲从中来,忍不住放声大哭。二十四年来,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从未领略过半分天伦之乐,今日刚找到生父生母,但不到一个时辰,便即双双惨亡。

  群雄初闻虚竹之父竟是少林寺方丈玄慈,人人均觉他不守清规,大有鄙夷之意,待见他坦然当众受刑,以维少林寺清誉,这等大勇实非常人所能,都想他受此重刑,也可抵偿一时失足了。万不料他受完杖刑、传承方丈职位之后,随即自绝经脉。本来一死之后,一了百了,他既早萌死志,身犯淫戒之事不必吐露,这二百杖之辱亦可免去,但他不隐己过,定要先行忍辱受杖,以维护少林寺清誉,然后再死,实是英雄好汉的行径。群雄心敬他的为人,不少人走到玄慈遗体之前,躬身下拜。

  南海鳄神道:“二姊,你人也死了,岳老三不跟你争这排名啦,你算老二便了。”走过来向叶二娘的遗体叩头。这些年来,他说什么也要和叶二娘一争雄长,想在武功上胜过她而居“天下第二恶人”之位,此刻竟肯退让,实是大大不易,只因他既伤痛叶二娘之死,又敬佩她的义烈。

  注:

  佛教戒律,历代变迁不一。佛陀在世之时,印度僧众曾为戒律争执,有僧侣指责一盲僧行路,踏死虫蚁为犯杀生戒,佛陀解释:犯戒与否,当视本人心中动机(释迦牟尼教人,强调万事有心),盲僧踏死虫蚁全属无意,非有意杀生,因此并不犯戒。(详细辩论经过,在金庸译注之《法句经》中有记载,该书尚未出版)古佛教叙述种种因缘,常以动机(用心)为出发点。佛陀入灭后,佛教分为各部派,“说一切有部”为其中大派,有本派之戒律,但未为各部派共同认可遵行。各部派数次盛大集结,欲统一经传及戒律,均未得成功,盖戒律涉及日常生活,常因地理、气候、生活习惯而异。传入中国之印度古佛教戒律,主要者有《四分律》及《十诵律》,主要规定并不尽同,内容也极繁复,有一千戒、三千戒、二万一千戒,以至八万四千戒之别,因内容繁多,僧人极易犯戒,于是又有开、遮、持、犯四种不同情况,有的戒是开放式的,并不是严格非守不可;有的则必须守持;有的戒犯了之后,向同侣忏悔一下,即算不犯。

  戒,在梵文为sila,规定佛教徒个人生活上的规范;律,梵文为vinara,是僧团寺院的团体制度和规律,两者不同。基本的戒是居士五戒,出家人有沙弥十戒,比较详尽的,按照《四分律》,有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大乘佛教兴起后,根据《梵网经》与《地持经》而有菩萨戒,又称大乘戒。中国唐初高僧智首著《四分律疏》,根据中国国情而解释印度佛教的戒律,他的弟子道宣创立律宗,称为南山宗,专讲戒律,近代著名的佛教大师弘一法师便属于南山律宗。(单就律宗而言,中国有南山、东塔、相部三宗,所传戒律并不相同。)

  佛教戒律内容复杂,印度各宗派向来争议极多,历代颇有变迁。最大的争议之一是僧侣可不可以手触金银,称为“银钱戒”,这在日常生活中是不易遵守的。印度、泰国等地僧侣靠人布施为食,所以不禁荤食,又因在热带,食物易腐,所以严守“过午不食戒”,目前中国僧侣仍有颇多人持此戒,其实若非炎暑,在中国北方并无必要。曾有一位佛教领袖告知笔者,他某次赴外国参加国际佛教会议,有一外国僧人代表临时退出,因会议在一大酒店中举行,此僧人教派中有一戒律:“不得与妇女共宿于同一屋顶的一间屋宇之中”。此戒在古印度或有意义,今日现代化大酒店中必有女性旅客住宿,此僧人为守戒律,只得退出会议。

  西安的名胜有大雁塔,据说当年玄奘法师偕弟子在长安出行,见有一大雁坠地而死。众弟子即生争议,有人说此雁自死,食之不算杀生;有人认为不可食荤,雁虽自死,亦不可食。后来于该地建塔,以记此事。

  吉林一位物理学教授评论本小说,以为中国僧徒头烧香疤的戒律,始于元朝,北宋尚无此俗,因此叶二娘为其子虚竹背股上烧香疤不合历史。其实中国禅宗思想十分开通,有“遇佛杀佛,遇祖杀祖”之说,并非当真杀佛杀祖师,而是破除心中“佛祖神圣不可侵犯”的僵化教条,所谓“诃佛骂祖”乃禅宗弟子传统。禅宗导人开悟,着重打破头脑中固有的逻辑思想,避免走进理性的死胡同,思想活泼,方能开悟。例如禅宗中有名的话头:“张三喝酒李四醉”、“单掌拍手如何响?”又如“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人在桥上走,桥流水不流”等明明不合理的问题,教人参究而得悟道。以物理学来研究“六脉神剑”,自然立即发觉能量无导体(空气不能成为导体),不能及物而做功。少林僧人北宋时不烧香疤,但叶二娘说:“老娘又不是少林寺和尚,老娘爱烧俺生的儿子屁股,你外人又管得着么?”

  苦行是初期佛教的传统,佛陀在菩提树下初修时,绝食四十日,几乎死亡,由牧女饲以牛乳而得生,因此佛陀教导弟子不可苦行修持。佛陀大弟子迦叶尊者(中国禅宗尊之为天竺初祖)却号称苦行第一。中国佛教徒也颇有以伤残自身显示尊佛之诚者,如刺血写经、八指头陀燃指供佛、信徒手臂刺肉挂石香炉等等,头烧香疤主要是习俗,是苦行传统的一种,与历史性的戒律规定无关。少林寺是禅宗,禅宗求彻悟而不求死守戒律,但因系千年有名古刹,亦有传统清规。

  中国禅宗的生活规律,最著名的是百丈大师所订,称为“百丈清规”,常为后世中国禅宗僧侣所遵,其中如规定必须自耕自食等(中国佛教徒过去认为农耕杀死土中虫蚁,犯杀生戒,因此禁止农耕,其后取消此规)。少林寺为禅宗,其清规戒律主要在于武者不得欺压良善等等。笔者曾为少林寺书碑,该碑行开光仪式时,笔者曾受邀前往参加,得晤寺中高僧,蒙延王法师教导易筋、洗髓两经(以素不习武,且生性疏懒,愧未常练),并向方丈永信大师请教少林戒律,得悉少林寺戒律现已颇合时代潮流,适合进修佛道及现代生活,亦有不少僧侣头上不烧香疤。

  即使做科学家,也当思想开放活泼,方有创造发明贡献,否则仅为传授知识之教师而已。科学教师也当受尊敬,但层次稍低,非特有创造之大科学家也。任何学问均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