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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双娇》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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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手中一紧,宝剑连连劈出,施展着赖以成名的珍藏秘招了,“魂迫南天”!

  麦小云脚下纷踩,身形连晃,堪椹地又闪过了那犀利的剑锋!

  “南大人,事情是真是假,你自己心头雪亮,为使你心服口服,我不妨告诉你一个人……”

  “什么人?说!”

  南浩天既慌又急地追问着,他再也冷静不了。

  “岭南董天翔。”

  被蛇咬了,被蜂螫了,南浩天陡地跳了起来,继着,他心底冒上下一股寒气,他怕了,这次真的怕了,但是,未几他又冷静下来了,宽松下来了,因为心中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一个彻底解决的办法,那就是把麦小云留在这里,永远留在这里与崇帧皇帝作个伴,岂不是神不知鬼不觉?

  他就是这个主意!

  南浩天对麦小云只闻其名,不识其人,当然不知道对方的手底下到底有几何了。他所了解的只是麦小云的艺业不弱,如此而已,那是从对方逃逸的脚程看、闪躲的身形看以及能从二个领班手中劫去玉如意,那也只是领班他们,依旧是不足虑,凭本身的功力,他却有充分的自信,自信自己必能将麦小云长留在此地!

  真是目无余子,自命不凡!

  也难怪他有这份自信,也难怪他有这份豪气。他的功力,他的剑术,昔天之下,除了“三庄―帮”中的坛主,掌门,谁再也不作别人想了;而那几个寥寥可数的坛主、掌门,与他也只在伯仆之间!

  南浩天长长地吐出憋了已久的窝囊气,他恢复了正常说:“麦小云,是非皆因多开口,烦恼皆是强出头。就因为你多管闹事,由此惹上杀身之祸了。纳命吧!”

  他第二次挥动长剑,密集而又扩张,果真是招招凶防,步步杀着……

  这焉能怪他?为了身家,为了性命,他能留情?他不拼命?古人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当然要痛下杀手,为自己拼命!

  麦小云也是太傲了一点,他就是不喜欢穿夜行衣或者是武打紧身,而且,他也不惯携带随身武器S,这样,给对方一个明确的目标,给自己拢上无谓的拘束,第一、限于时间迫促;第二,是他向来如此。对龚天佑如此,对洪振杰如此,当然对南浩天也是如此了。

  “是吗?恐怕还不见得呢!”

  幸好,麦小云面对着这岭南大豪、皇宫总领,虽是淡吐宏亮,虽是意态从容,却也未敢托大,他暗暗运起神功,脚踩“迷踪”,手挥“千佛”,顿时同对方战在一起。

  霎时之间,天惨地愁,云碎雾沉,剑势连绵似布似织,掌风呼啸若号若啼,木舞草飘,石奔抄走。

  满山异声四起,半空黑影幢幢,是崇祯皇帝他们的幽灵得不到安宁?是无辜的飞禽走兽被扰得惊惶失措?它们悲泣,他们叹息。

  麦小云身形若幕蓬般的环绕在对方的四周围,麦小云双掌像潮水似的澎湃在对方的每一个角落,层层密密,汹汹涌涌!

  南浩天手忙了,南浩天脚乱厂。心不正,其剑则滞;意不纯,其剑则偏;而理不直,他的气又怎能壮得起来?

  他的心术原本不坏,但自投入了禁宫大内以后,官场中的吹拍、宦海军里的排挤,耳濡目染,口久也就传习上下,因此就蒙蔽了他的心智,固此就影响了他的艺业……

  南浩天满怀的壮志、满心的信心,结果,他越打越薄、愈来愈浊,最后还变得战战兢兢、惊心动魄,应付对方飘幻的身形,闪躲对方漫天的掌影……

  “啪!”的―声脆咧起处,有人疾退了,有入踉跄了;疾退的是麦小云,跄踉的当然是南浩天!

  南浩天勉力地用长剑支住了身体,怔怔地凝日注视着眼前这个年轻人有好一会,继之,他长叹一声,倏地举起左于,猛然拍向自己的脑盖天灵!

  这就表示他的英雄气概犹存,这就表示他的正―义之心未泯,以此遮羞,以死谢过。

  黑影乍起即落,又听见一声脆响起处,麦小云飞快地打落了南浩天拟欲自尽的左手,他注意的就是这一点,设或对方咎由自取,但若是自绝了,他的消息不就从此中断了?

  “蝼蚁尚且贪生,南大人,你又为何不惜如此呢?”

  南浩天不由呆了一呆,他说:“你难道不是替董天翔报仇而来?”

  “董天翔他并没有死,我又报什么仇?”

  “董大夫未死?”南浩天愕然了:“我的一掌、我的一剑……”

  “那也不是,因为你狠中透仁,掌力不沉、剑势不正,而在下又及时的到达那里,才把他从阎王殿中拉了回来。”

  南浩天感慨,南浩天愧作,他低着头说:“那你要向朝廷举发我欺君罔卜之罪?”

  笑容又浮上了麦小云的嘴角:“南大人出身武林,当了解武林中人一向鲜管官家之事,在下虽然踏入江湖不久,但生性亦是如此。”

  常言道:“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南浩天闻了果然感到赧涩不已,他期期艾艾地说:“那你……”

  “只是请你告诉我这支玉如意的来处,它原为何人所有,如此而已。”

  “这……”南浩天双眼不由精光一闪,他疑惑地说:“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麦小云听了心中陡地一跳,那不正是他出生之时?他眸子中不禁透出了一片光采。

  “就请南人人详尽地告诉找吧!”

  “南大人”,南浩天以前听了感到自责、感到荣耀,如今听起来却觉得十分地刺耳,他叹了一口气说:“二十年前,精确地计算起来,应该还不到二十年,大概是十九年吧!”他顿了一顿,像是在回忆,像是在追索当年的情况:“北京南大街离城门不远的地方,有一家‘金氏钱庄’。”

  他又停歇了―会,时间实在是相隔太久了,十九年有多少的沧诲桑田、炎凉世态,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角色,不由意兴阑珊地说:“金氏钱庄的掌柜钱和贵有―天专程来找我,说要翻译一份梵文书籍,愿以一柄玉如意为酬,并且还说,只要译本不要原件,我虽藉隶岭南,但对梵文也是毫无所悉,当时翰林院中有一位岭南乡亲,就是董天翔,董天翔幼居化外,是以精通西域数国文字,就这样顺理成章地转请他翻译,几年前,他告老返乡了……”

  南浩天打住不说了,因为,下面之事他言之汗颜,因为,下面之事对方也已经洞悉了。

  “多谢南大人。”

  麦小云双手一拱,然后掉头就走。

  南浩天依旧呆呆地站在煤山之上,他雄心已失,他壮志消沉,退念却渐渐的在他的心中萌芽了,唉!荣华富贵?春梦一场呵!

  北京南大街十分热闹,因为它是市的中心区,因为它是南北交通的要衢,车马熙熙攘攘,行人摩肩接踵。

  南大街靠城门旁边有一家钱庄,叫做“金氏钱庄”。

  金氏钱庄规模不小,金氏钱庄装修宏伟,是以它的生意也是鼎盛而兴隆。

  ―天上午,金氏钱庄来了一位年轻的客人,这位客人玉面朱唇,这位客人气度高雅。瞧他的举止,准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北京城里的皇亲国戚最多,北京城里的富贵人家也最多,是以只要衣服穿得体面一点,总是便宜三分。

  这就是所谓“人要衣装,佛要金装”了。

  掌柜的亲自迎了出来,生意人嘛!和气生财,亲切迎客,他―脸的笑容说:“这位相公早哇!里面奉茶,请进里面奉茶。”

  点头、哈腰,还摆着手臂,标准的“上等”生意人!

  银钱、珠宝业,在三百六十行中该是最高贵、最具资力的行业了,其次是药材、绸布,再其次那就杂了,可也罄竹难书了。

  “谢谢。”

  他们一前―后的进入了客厅,下人们当即奉上了香茗。香茗香而醇、热而烫。

  “相公贵姓?”

  这位掌柜五十多岁年纪,皮肤白皙,红光满面,生得矮矮胖胖,这就叫做脑满肠肥!

  “晚生姓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