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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闽通志》卷之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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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遗

志所以志一方之事,凡可以裨益世教者无巨细皆可志也。闽为东南文献之邦,载籍所纪事迹甚伙,亦既以类相从而悉志之矣,其有不可以类分者不几于遗乎?夫天下之物稍可以资世用者,一有遗焉人必拾之以为用矣,况事关文献而可以裨益世教者其忍遗耶?乃志拾遗。

福州府

〔晋〕

郭璞《迁州记》:“桑田为海,人事更改。六旬甲子,当见其害1。更重着衣,周回重载。郑国归朝,重关为待。鸟出木空,千载不昧。前有双眉,重施粉黛。溪涧水来,尽归于海。主辑其客,客住主在。稳首东日,高山镇寨。本自添金,因成右兑。但见蛇影2,莫知坐亥。事过方知,知而未会。龙山高山,光照其代。巧妇能裁,得令人爱。若解修心,得其终倍。市笼放火,聚集磊磊。有一老翁,手把竹筒。重添新宰。在言不在。铭曰:太康之载,迁插瓯基。四色牢城,层峦三径。洪许南流,瑞龙地应。其主螺女,现对花峰。千载不杂。世代兴隆。诸邦万古,繁盛仁风。其城形状。如鸾似凤。势气盘拿,遇兵不馑,遇荒不掠,逢灾不染,其甲子满,废而复兴。”详见《三山旧志》。

太康三年,太守严高图越王山南之形势3以咨郭璞,璞曰:“方山秀拔于前,三山环峙于后,八百年后大盛。”又有谶曰:“中间崒兀创危亭4,八百年前兆此名。天降元精如汉佐,岳陶灵气似周臣。中坻不见客舠路5,古渡应无病涉人。好是褰裳待今日,罾浦坊中人挺生。”按《三山志》,尝有人得石刻于城南钓龙台,其文如此也。)

〔唐〕

兴元元年,萧复为福建宣慰安抚使。

贞元四年四月,福建军乱,逐其观察使吴诜,大将郝诫谥自称留后。(上二事出《唐书》。)

陈通方,闽县人,贞元十年第四人及第,与相国王播同榜。时播年五十余。通方戏拊之曰:“王老王老奉赠一第。”言日暮途远同赠官也。播后入相,通方因之仕宦不达,竟以困踬而终。出《闽中记》。

元和四年,禁福建掠良民为奴婢者。出《唐书》。

陈彦博,字朝美,唐元和五年及第。初,梦至一公庭,帷幄荧煌,几榻上有尺牍,焕然若金字,主者曰:“比明年进士名,将奏之上帝。”彦博前观有三十二人,其名在焉。及榜出,果符前梦,官至信州贵溪令。

陈蜀,字文郁,唐乾符五年及第。初,梦神人谓曰:“当在山下水边及第。”至是,主司乃□澹者,岂非前兆乎。旧记乃下缺一字,疑“崔”字也。(上二事俱出《闽中记》。)

乾符五年十二月,黄巢陷福州。

景福二年五月,王潮陷福州,范晖死之。潮自称留后。是年建州刺史徐归范、汀州刺史钟全慕俱叛附于王潮。(上二事出《唐书》。)

初潮之未至也,闽人谣曰:“潮水来,岩头没;潮水去,矢口出。”其后潮入闽而观察使陈岩卒,及潮卒,而其弟审知代之,是其验也。

王审知身长七尺六寸,面紫色,方口,隆準。初潮之幽绪也,植剑于地,与众盟曰:“拜而倒者为帅。”至审知拜,剑跃而起,众遂推之。审知让潮,而己副焉。其营上常有紫气,识者曰:“此军中必有贵人。”既总府事,时四方窃据,或劝其建国,审知曰:“宁作开门节度使,不作闭门天子。”在位二十九年卒。

初王氏甃城日,陶砖者悉以钱文印其上。后城入钱氏,人以为先兆云。(上三事出《闽中记》。)

〔宋〕

雍熙二年七月6,遣使按问福建刑狱,仍察官吏勤惰以闻。

至道二年闰七月,诏福建民负人钱没入男女者还其家,故匿者有罪7。

四年,除民岁丁钱。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诏以两浙、福建、荆湖南北、广南东路六路尚循伪制,输丁身钱岁凡四十五万四百贯,民有子者或弃不养,或卖为童仆,或废为释老,悉除之。按蔡襄有札子奏免漳泉兴化军丁钱之事,盖引用上件诏令。

天圣二年8,诏禁福建巫觋挟邪术害人者。

六年,除福州民逋官庄钱十二万八千緍。(上六事出《宋史》。)

嘉祐五年二月,礼部贡院言准袷享赦书诸路、州、军解进士绝少处量增解额,内福建泉、南剑、漳、汀州、邵武、兴化军共增四十五人。出《仁宗实录》。时江浙、福建、川、广诸州、军共增解额一百三十五人。

永泰俗嗜屠牛,徐确为尉时禁止甚严。会令之子病,思啖牛心,屠者不敢违,巳市一犊,且将鼓刀。犊逸,衔刀径趋尉治。确适在县厅,犊亦走庭下。确验问,为治屠者,送承天寺为长生牛。提点刑狱祖无颇刻石记其事。出《壶山集》。

元厚之平生嗜富贵,不喜处外,外补多觖望。及以给事中领长乐,亲旧祖道都门,勉以东闽盛府,百货所聚,永嘉之柑,乌石荔子,珍绝天下。绛下车作诗谢之云:“丹荔黄柑北苑茶,劳君诱我向天涯。争如太液池边看,池北池南总是花。”出《名贤清话》。

福州泉州兴化军濒海,七八月多大风,俗云痴风,亦云飓风,其来风雨俱作,飞瓦拔木,甚者再宿乃止。食顷有风自南来,其势力盖盛,名为报风。出《遯斋闲览》。

江李觏,一日与处士陈烈同赴蔡君谟饮。时正春,营妓皆在后圃卖酒,君谟因命以佐饮,烈已不乐。酒行,众妓方歌,烈逾墙而遁,觏座上赋诗有“山鸟不知红粉乐,一声檀板便惊飞”之句。后烈闻之,遂投牒云:“李觏本无士行,辄造宾筵,诋释氏为妖狐,指孟轲为非圣,按吾圣经云非圣人者无法,合依名教肆诸市朝。”君谟览牒,笑谓来者云:“传语先生,今后不复使弟子也。”出《道山清话》。

庆历六年十二月蔡襄知州日,作《太平圣惠方后序》,亲书于碑。其略曰:“太宗皇帝一平宇内,集古今名方与药石诊视之法,敕国医诠次,类分百卷,号曰《太平圣惠方》,诏颁州郡,传于吏民。州郡承之,大率严管吁9,谨曝晾而已,吏民莫得与利焉。闽俗左医右巫,疾家依巫索祟,而过医门十才二三,故医之传益少。余治州之明年,议录旧所赐书以示于众。郡人何希彭者,通方伎之学,凡圣惠方有异域瓖怪难致之物,若食金石草木得不死之篇,一皆置之。酌其便于民用者,得方六千九十六10。希彭谨愿自守,为乡闾所信,因取其本誊载于板,列牙门之左右,所以尊圣主无穷之泽,又晓人以巫祝之谬,使之归经常之道,亦刺史之一职也。”其碑时在府宅堂之右。希彭家太平公辅坊,有墨宝轩藏蔡公真迹。

襄又作《五戒》,其一曰:观今之俗为父母者视己之子犹有厚薄,迨至娶妇,多令异食。贫者困于日给,其势不得不然,富者亦何为之?盖父母之心,不能均于诸子以至此,不可不戒。二曰:人子之孝本于养亲以顺其志,死生不违于礼,是孝诚之至也。观今之俗,贫富之家多是父母异财11,兄弟分养,乃至纤悉无有不校。及其亡也,破产卖宅以为酒肴,设劳亲知与浮屠,以求冥福。原其为心,不在于亲,将以夸胜于世12。是不知为孝之本也,生则尽养,死不妄费13。三曰:兄弟之爱出于天性,少小相从,其心欢欣,岂有闲哉?后因娶妇14,或至临财,憎恶一开,即成怨隙,至有兴诉讼、刑狱15至死而不息者,殊可哀也。盖由听妇言,贪财利,绝同胞之恩、友爱之情,遂及于此。四曰:娶妇欲以传嗣,岂为财也。观今之俗,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未有婚姻之家不为怨怒。原其由,盖婚礼之广靡费,已而校橐19,朝索其一,暮索其二,姑辱其妇,夫虐其妻,求之不已,若不满意,至有割男女之爱,辄相弃背。习俗日久,不以为怪,此生民之大弊也17。五曰:凡人情莫不欲富,至于农人、百工、商贾之家,莫不昼夜营度,以求其利。然农人兼并,商贾欺谩,大率刻剥贫民,罔昧神理。譬如百虫聚居,强者食啖,曾不暂息,求而得之,广为施与,冀灭罪恶,其愚甚矣。今欲为福,孰若减刻剥之心,以宽贫民,去欺谩之行,以畏神理。为子孙之计,则亦久远,居乡党之间,则为良民18。其义至明,不可不志。

襄又作《山头斋会戒》曰:“使州体问自来风俗,被丧之家言,有靡用,破卖产业,置办酒食斋筵,名为孝行。至有亡殁之人,举家不敢哭临,先将田屋出帐典卖,得人就头,商量打了定钱,方敢举殓。外拘人情,中抑哀毁,是不孝之人也。出殡之夕,邻里识与不识尽来吊问,恣食酒肉,包携归家,至使丧家费用无极。其于人情,邻里当有赠遗,以资丧家。慰吊之际,岂可恣食酒肉,以为宴乐?是无礼之人也。山头斋筵,僧俗之中,本非知识,斋食不足,每人散钱二百文,如有少缺,便即忿怒。送葬之礼虽出于古,岂有本无哀情,只趁斋食?丧家竭力,不给所求,此与乞丐何异?是无耻之人也。若不断绝,民间转见不易,礼义之日远19。右仰丧葬之家,丧夜,宾客不得置酒宴乐,山头不得广置斋筵聚会并分散钱物以充斋价。如有辄敢,罪在家长。并城外僧院不得与人办置山头斋,及坊虞侯耆长常切觉察。

襄又作教民十六事:一、应有无徒辈欺诳20,是知州亲知于州县,打索关节,乞取财物,许人告21。二、市买卖物亏减价例,及不画时还钱,仰行人陈告。三、行人于诸官厅干当厨库公人及市买等处,每月若有行用钱物,罪在行人22。四、巡栏告税,不得擅入人家搜检税物,须申州取候指挥。五、市行见行铜钱23,如有夹杂砂腊新钱,许人告。六、银行辄造次银出卖,许人告捉。七、人户居停赌钱,本罪科断外,必定拆屋纳官。八、僧人不得止宿俗家。妇人不得听讲及非时入僧院。九、诸官除依条本厅并专辖处科决外,不得擅行决罚24。十、巡检使臣非承使州指挥,不得带甲领兵搜围人家,检索违禁物色。若窝藏强劫并杀人贼明有踪迹,许收捉。十一、诸县擅行科取修造,及诸色乡人敛掠人户钱物入己,许人陈理25。十二、在州坊虞候所由26并外县公人所受情弊,放散公事,不送州县,许人告。十三、推司、当直司并外县公人,因勘公事,广有所受,许人因事报覆。十四、诸坊只许管本地内争斗、火烛、奸盗、赌钱杀牛公事。十五、在城里外丧葬之家,丧夜不得置酒肉、宴乐,以亏孝道。山头不得广置斋筵,违者罪在家长。十六、士庶家不肖子弟盗卖家产,并转肩出利买客人货,贵买贱卖,如本人无钱,勒牙保人卖业填还。(上四事出《三山旧志》。)

庆历以前,福建厢军差在广南诸州屯驻及军回人数,比之去时,大半死损,蔡襄知福州,乞厢军屯驻广南系宣差者,只于比近军州节次那移对替,年岁计之,存救人命不可胜数。其后本军只差厢军于福州屯驻,合泉州、邵武军共一百五十人,今罢。又熙宁八年,以福建厢军驻泊邕州一千。候邕州招填澄海士兵替换五百人,令转运就整差拨替换。今后福建承例差赴广西屯戍,更不差拔。出曾师建记及长编。

蔡君谟知福州,以疾不视事者累日。每夜中即梦登鼓角楼,凭鼓而睡。通判有怪鼓角将累日不打三更者,因对:“数夜有大蛇盘踞鼓上不敢近。”君谟既愈,与通判言所梦,正与鼓角将所说同。遂以君谟为蛇精。出《东斋记事》。

襄为闽漕日,禁绝蓄蛊甚严,凡破数百家,自后稍息。八年,仁宗阅福建奏狱,多以蛊毒杀人者,福建医工27林士元能以药下,遂诏录其方。又令太医集法方之善治蛊毒者为一篇,命参知政事杜履为序,颁之。嘉祐六年,郡守范师道乃牒诸县,各以其方雕板揭于县门云:“应中蛊毒,不拘年代远近,先煮鸡子一枚,将银钗一只及熟鸡子纳口含之。待一饭久,取出钗及鸡子,俱黑色,是中毒也。可用一方:五倍子三两,木香、丁香各一十文28,甘草三寸,一半炮出火毒,一半生用,糯米二十粒,轻粉三分,硫黄末一钱重,麝香一十文,右八味入小沙瓶内,用水十分,同煎七分。候药面上生皱皮,是药熟。用绢滤去滓,取七分小碗通口服。须平旦仰卧,令头高,其药须三度上来,斗心即不得动。如吐出,则用桶盛之,若鱼脬类,乃是恶物。吐后用茶一盏以止。如泻亦不妨,泻后用白粥补。忌生冷、油腻、鲊酱。十日后,服后药,解毒丸三二丸补之,更服和气汤散,十余日平复。解毒丸者,如人中毒,十日以前,则此药可疗。五倍子半斤,甑中蒸炮令熟;丁香三两焙黄焦色;预知子半斤,一半蒸令熟,一半熔令黄色;木香三两,一半炮令黄色,一半焙过;麝香三文;甘草二两,一半炮黄色,一半生用;水银粉一盂子;朱砂一两细研为末。右件捣罗为细末,用陈米、烂饭为丸,如弹子大。用药时研令细,同酒一盏温服。绍兴二年秋,连江、古田民有查佐等蓄蛊杀人29,其家来诉,张守为帅,依条断遣,仍榜十二县,委保正副结五家为保,互相觉察,知而不纠其罪与均。仍颁饬令赏格,散榜要处。出《三山旧志》。

蔡端明与屯田员外郎刘异约婚,厥后端明登禁从,而屯田既没,家益落。刘世为福州侯官人,端明出知福州,就寻前约,其家力以非偶为辞,端明曰:“古人挂剑尚有心许,吾与刘君气义相求,两家之好,虽在髫龄,媒聘未行,然一言岂可食耶?今其所不足者不过谓奁具尔。凡女家资遣乃悉自为治办。”遂使其子旬受室以归。出何紘所编《莆阳人物志》。

陈烈先生幼尝与蔡君谟同砚席,后君谟镇福唐,励精为郡,严肃吏治,毫发不容,合境大化。一日,先生往见焉,维舟庭下,闻公之严察不往谒,留诗曰:“溪山龙虎盘,溪水鼓角喧。中宵乡梦破,六月夜衾寒;风雨生残树,蛟螭喜怒澜。殷勤祝舟子,移棹过前滩。”庭吏录诗以呈公。公见,遽命以记谢过,曰:“先生既以诗诲之,不若耳提面教之也。”先生竟去,公为之少霁威。出《翰府名谈》。

重和元年,诏闽监司督责州县还集流民。

宣和三年八月,曲赦福建路。

靖康元年八月,福州军乱,杀其知州事柳廷俊。(上三事出《宋史》。)

叶梦得云,陈烈行怪多伪。蔡君谟母死,烈往吊,自其家匍匐而进,人问之,烈曰:“此诗所谓凡民有丧,匍匐救之者也。”其所为类如此。出《石林燕语》。考之于史,王陶为福建提刑,亦尝诋烈贪诈,乞夺所受恩。司马温公为谏官,率同列力辩之,陶之说遂不行。以是观之,梦得之言盖亦陶之类耳。大抵流俗之见,善同恶异,君子之所为决非流俗之所能为也。流俗既不能为君子之所为,于是乎恶心生焉,恶心一生,则谤讪诋毁将无所不至矣。陶盖俗吏无足道者,而梦得以文雅名一时,其言亦如此,可怪也夫。

郑所南工写兰,不妄与人,邑宰求之不得,因胁以他事,所南怒曰:“头可斫,兰不可得。”尝写一幅自题其上云:“纯是君子,绝无小人。深山之中,以天为春。”又过齐子芳书塾题云:“此世但除君父外,不曾别受一人恩。”又题寒菊云:“御寒不籍冰为骨,去国自同金铸心。”其忠义之发于词章者多类此。出《连江县志》。

郑侠闻子侄诵《考槃》之义曰:“弗谖者弗忘君之恶,弗过者弗过君之朝,弗告者弗告君以善,顾人之于君有惓惓之不忍也。故永矢以绝之。”侠叹曰:“是何言欤?古之人在畎亩不忘君,况于贤者一不见用而忿戾若是哉。盖弗谖者弗忘君也,弗过者弗以为君过也,弗告者弗以告他人也。”其存心如此。出《福清县志》。

吴元美,字仲突,永福人,宋宣和六年进士,由太常寺簿出为福建宪司机宜文字,作《夏二子传》,其略云:“天以商代夏,是以伊尹相汤伐桀而声其刻剥之罪。当是时,清商飙起,义气播扬,劲风四扫,宙宇清廓。夏告终于鸣条,二子之族无大小长少,皆望风殒灭,殆无遗类,天下之民始得安食酣饮而鼓舞于清世矣。”夏二子谓蚊蝇也。其乡人进士郑玮得之,持以告本路提点刑狱公事权福州孙汝翼,汝翼恶之,抵玮罪,玮怒,走行在,诉元美讥毁大臣。元美家有潜光亭、商隐堂,玮上秦桧启曰:“亭号潜光,盖有心于党李;堂名商隐,实无意于事秦。”他皆类此。桧进呈,上令有司究实取旨。法寺等言,元美指斥国家,讥毁大臣,法当死。上特宥之,除名容州编管,再谪南雄州以死。后五年,杨椿、洪遵等为言于朝,将旨官其子。出《永福县志》。嗟乎!方秦桧得政时,士大夫欲求速化者争奔走其门,炙手可热,玮谄媚倾险,小人之尤者,固无足道,而一时法寺亦希桧旨以陷害无辜,吁可畏哉。

欧阳文忠公曰:“唐之晚年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然亦务以精意相高,如周朴者,构思尤艰,每有所得,必极其雕琢。故时人称朴诗月锻季炼,未及成篇,已播人口。其名重当时如此,而今不复传矣。余少时犹见其集,其句有云:‘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又云:‘晓来山雨闹,雨过杏花稀。’诚佳句也。”出《欧公诗话》,按《幕府燕谈》以“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为杜荀鹤诗。欧公则以为周朴诗,必有所据。

建炎元年八月,遣使抚谕闽诸路及体访官吏贪廉、军民利病。

三年四月,诏减福建岁上供钱三之一。(上二事出《宋史》。)

郑首,字晋信,福清人。少年强记能文,年十九魁乡荐。朝廷新颁温公《通鉴》有鬻于门者,首一览辄能默识。高宗南渡,大赦天下。首以赦书不文,别撰数语,遣弟子二百人驰宣于水南山下,躬效县官跪拜。又以乡人借地架屋,首戏答之曰:“近来土地窄狭,无处可借。”遂为人告讦,有诏赐死。临刑之际,天雾酸黑,太史奏东南文星坠,上有旨赦之,而首已死矣。平生着述有《六经解》及《榕溪文集》行于世。出《福清县志》。呜呼!首虽有文才,而狂诞浮浅,自取夷戮,无足道者。志之以为世之轻俊者戒。

林仲嘉,福清人。留题长溪之虎溪曰:“山阔青连海,溪长绿绕城。规模唐故郡,弦诵鲁诸生。”又曰:“白日经檐短,风霜吹客衣。梅梢惊岁晚,沙际有春归。”其所作多类此。出《福清县志》。

绍兴元年六月30,禁福建转运司抑民出助军钱。

二年四月31,释福建诸州杂犯罪以下囚。是月,赐福建宣抚司赏军钱十万缗。七月,悉蠲福建诸州被兵之家田税。八月,赈福建饥民。是月,遣监察御史明橐等五人,宣谕江浙、湖广、福建诸路,仍降诏谕官吏以遣使按察、劝惩、诛赏之意。

五年五月,减福建贡茶岁额之半32。八月,蠲福建州军借拨常平钱米。十二月,赈福建饥民33,命监司、帅臣分选僚属及提举常平官躬行检察。

六年四月,命福建安抚司发水军讨海贼郑庆。

十年五月,以福建、广东盗起,命两路监司出境共讨。

十四年六月,赈福建被水之民。

二十四年八月,罢福建贡荔枝。

二十五年,禁闽浙川广贡真珠文犀。

二十六年,蠲闽浙诸州岁供军器所物料三之一,减诸工匠千人34。

二十七年,减福建盐铁钱岁八万缗。

乾道四年二月,罢福建路卖钞盐,蠲转运司岁发钞盐十五万缗35。(上十七事出《宋史》。)

魏几,字天随,福清人,少师事艾轩。尝赋《丹霞夹明月》诗,有“半白在梨花”之句,人以“半白梨花郎”目之。后潜德无耀,其昆仲有雪堂、天游,亦名士也。

黄直卿与李道传字贯之,隆州井研人。书云:“向来同学之士今凋零殆尽,闽中则潘谦之、柄、三山人。杨志仁、复,福安人。一林正卿、学蒙。一林子武、夔孙。(俱三山人。)李守约、闳祖。李公晦;方子。(俱邵武人。)江西则甘吉父、节。黄去私、张元德;洽。江东则李敬子、燔。胡伯量、泳。蔡元思;浙中则黄味道、贺孙。潘子善、时举。黄子洪,士毅,其先莆田人。大约不过此数人。年来得尊兄并大府陈寺丞宓,莆田人。相与接续,尤觉此道之不孤也。”出《勉斋文集》。愚桉文公高弟因此书可以考见其一二,故录之。

浦舍人初至闽时,往见林子羽,子羽不出,使二玄问所为来,浦舍人乃书《送人之荆门》一诗投之曰:“以此相评耳。”二玄读至“云边路绕巴山色,树里河流汉水声”,大喜曰:“此吾家诗也。”遂以白子羽,子羽始出,相见甚欢,因流连久之,盖多所唱和,浦舍人之诗名于是大噪。士伸于知己,屈于不知己,此固其理欤。出刘钦谟《岳台集》。浦舍人,名源,字长源,吴人。二玄谓周又玄、黄玄之也。

薛弼绍兴中帅福州,议门外夹道榕木,鹭巢其上,弼欲尽伐之。是夜参议曾悟梦介胄者恳云:“府主恶鹭秽,可去之。”明日大雨,鹭群悉空。出《大明一统志》。

海寇郑广陆梁莆、福间,帆驶兵犀,云合亡命,无不一当百,官军莫能制,自号滚海蛟。有诏勿捕,命以官,使主福之延祥兵,以徼南溟。延祥隶帅阃,广旦望趋府,群僚以其故所为,遍宾次无与立谈者,广郁郁弗言。一日,晨入,未衙,群僚偶语风檐,或及诗句,广矍然起于坐曰:“郑广粗人,欲有拙诗白之诸官,可乎?”众属耳,乃长吟曰:“郑广有诗上众官,文武看来总一般。众官做官却做贼,郑广做贼却做官。”满座惭噱。章以初好诵此诗,每曰:“今天下士大夫愧郑广者多矣,吾济可不知自警乎?”出《程史》。

郑性之丞相府清风堂石阶上有卧尸迹,天阴时尤显36。盖其当宋季以暮年登科,未几拜相,时侵渔百姓至夺其屋庐以广第宅,有被逼抑者遂自杀于此。见《南村辍耕录》。

黑虎,王医师者继先之别名也,富甲一郡。世业医,其大父居京师以黑虎丹自名,因号“黑虎王家”。及继先幸于高宗,积官留后,通国称为医师。初,秦桧擅权而未张,颇赂上左右以固宠,继先实表里之。当其盛时势焰与桧等。诸子至列筵阁,金紫盈门,揜顾赇宠37,攘市便腴,抑民子女为妾侍,罪不可胜纪。而依凭城社,中外不敢拟者三十年。绍兴三十一年,蜀人杜莘老38欲击之而未发。会边衅启,继先首辇重宝为南遁计,都城为之骚然,上闻之不乐,刘锜帅京口,请以先发制人之策,决用兵,上意犹隐忍不决,但欲以兵应。继先素怯,犹幸和议之坚以窃安,因间言于上曰:“边鄙本无事,盖新进用主兵官,好作弗靖,欲邀功耳。各斩一二人,和可复固。”上不答,徐谓侍貂曰:“是欲我斩刘锜耶?”莘老39遂上疏列其十罪。初进读,帝犹拂然,莘老扣榻曰:“臣以执法事陛下,不能去一医,死不敢退。”犹未许。因密言:“外议谓继先以左道幸,恐谤议丛起,臣且不忍听。”上始变色首肯。诏继先居于福,子孙勒停都城,田宅皆没官,奴婢之强鬻者从便。令下,中外大悦。继先以先事闻诏,多藏远徙,虽籍不害其富也。迄今其故居华栋连甍,犹号巨室。一传而子弟荡析,至不能家,或者谓其致不以道,宜于厚亡。

胡铨乞斩秦桧,窜新州,一时士大夫畏罪钳舌,莫敢与立谈,独王卢溪廷珪诗而送之。桧怒,坐以讪谤,流夜郎。又有朝士陈刚中、三山寓公张仲宗亦以作启与词为饯而得罪,时论韪之。(上二事出《程史》。)

宝祐六年七月,诏前福建漕臣高斯得已夺职镌官,其赃百余万严限征偿,以惩贪吏。

德祐二年正月,福建路马军总管沈世隆降于元。八月,以王积翁为福建提刑招捕使兼知南剑州备御上三郡。九月,元阿刺罕寇建宁府,执守臣赵崇饥。积翁弃城去,走行都,遣人纳款于元。十一月,元军寇福州,积翁为内应,遂与知州王刚中以城降。元军引还,留潜悦友为福州宣慰使,积翁副之。淮兵在福州者谋杀积翁以应张世杰,事觉,为积翁所杀。祥兴元年,元延海经略司左副都元帅刘深言积翁既已降附,复通谋于张世杰,心怀两端。积翁亦上言兵力单弱,若不暂从,恐为阖郡生灵之患。元主原其罪。

祥兴元年三月,元以蒙古带唆都、蒲寿庚行中书省事于福州,镇抚濒海诸郡。(上三事出《宋史》。)

〔元〕

至元十七年,唆都部下顾总管聚党于海道劫夺商货,范文虎招降之。

十八年十二月,获福州叛贼林天成,戮于市。免福州路今年税二分,十八年以前租税俱免征。

二十年,免福建归附后未征苗税。

二十九年八月,福建行省参政魏天祐献计,发民一万凿山炼银,岁得万五千两。天祐赋民钞市银输官,而私其一百七十锭,台臣请追其赃而罢炼银事,从之。

三十年正月,敕福建毋进鹘。七月,诏免福建岁输皮货及泉州织作纻丝。

至顺二年,立福建道广教总管府从掌僧尼之政,秩正三品。府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府事、判官各一员,宣政院选流内官拟注以闻,总管则僧为之。

至正十八年八月,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三旦八遁于福建。先是,三旦八讨饶州,贪财玩寇,久而无功,遂妄称迁职福建行省,至福建,为廉访佥事般若帖木儿所劾,拘之兴化路。

二十二年五月,泉州赛甫丁据福州路,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燕只不花击败之,余众航海,还据泉州。

二十七年,大明兵由海道取福州,守臣平章政事曲出遁,行宣政院使朵耳死之。(上十事出《元史》。)

邵京实,字仲坚,闽县人,务学而尚隐。国初名流若叶钺、林玉、钟耆德、钟明德、任宗仁、林延孙、吴忠皆为道谊交,有过从即相与唱和为乐。词皆清雅,为一时乡邦之所推重。惜其遗稿皆散逸弗传,惟明德为京实所题《山居十六咏》仅存,今录三、二首以附于篇,其他亦可概见矣。《山屏秋月》诗有云:“浩歌起舞不成眠,清寒入骨疑欲仙。山风吹夜露华滴,一声孤鹤秋连天。”《赤石暮霞》诗有云:“岩前昔日仙人家,仙人结庐炼丹砂。火光照石石为赤,只今暮暮流云霞。”《巫顶飞云》诗云:“白云飞去山色深,白云飞归山色阴,时来时去自今古,山亦无语云无心。有人结庐占巫顶,白石支头卧云影,清宵云起随飞龙,行雨归来人未醒。”出《福州府新志》。

乡饮酒礼,古宾兴贤能,察其德行道艺,后世因之用为养老尊贤之礼,而推有齿德者获与焉。又后更益以有官而致仕者。要之,亦须有德有艺者也。高皇帝《大诰》颁行乡饮,以为移风易俗之本,言则古昔称先王,上自府县,下至乡都,敕令奉行惟谨。或者昧于风化,谩不加省,一切委之儒学,递委诸生,因循苟简,遂致贤愚不辩,齿爵无分。其于宾主百拜之礼,王道易易不知为何说也。往年,闽郑珞守宁波,岁乡饮必选诸列邑中齿德尊者为宾,特以定海陈端礼先生为之。陈固介特者也,仅一行,而次年礼虽有加,陈坚却不赴。若郑可谓知体,而陈信非泛然刍豢者矣。主宾不苟,其于风化有足裨哉。出《枕州志》。

建宁府

〔南唐〕

张、陈二将者,闽太傅章氏之爱将也。后奔南唐。南唐主命查文徽征闽,以二将为副,屯军于五夫里。有吴翁者善卜,二将召翁占之曰吉。未几王延政降,二将同文徽归。复次五夫。因召翁与语,赉遗甚厚,翁辞焉。二将曰:“不意有大贤居此。”因名其山曰“居贤”。谓翁曰:“吾欲弃人间事与翁为林泉交,可乎?”翁乃为大将卜居隐仙岩之旁,今曰“大将村”,为小将卜居于贤山之侧,今曰“小将村”,其驻马之地曰“马鞍山”,埋鼓角之地曰“鼓角峰”,藏刀剑之地曰“剑山”,弃旗鼓之地曰“鼓亭”。一日,文徽辞二将,饯之于鹅山之阳。文徽顾岩石奇磊,登岩长啸,声出金石,后人因名其岩曰“将军”。二将从翁学长生久视之道,皆百余岁而卒。绍兴间邑人张岗为记。出《崇安县志》。

〔宋〕

陈升之,建阳三桂里人。将生,母荆国夫人尝闻排榻有声者累日,索之无所见。既产升之,其声遂辍。得大蛇蜕于蓐下,鳞甲首尾俱备,惟腹下脱一鳞。升之既长,腹亦有一鳞,可磨指甲。仕宋,封秀国公。出本志。

章子厚初生时,父母欲不育,浸于水盆,后复育之。长工诗文,为时所重。出守湖州,尝以诗寄东坡,坡用其韵和二首云:“方丈仙人出渺茫,高情犹爱水云乡。功名谁使连三捷,身世何缘得两忘?早岁归休心共在,他年相见话偏长。只应未报君恩重,清梦时时到玉堂。”“绛阙云台总有名,应须极贵又长生。鼎中龙虎黄金贱,松下龟蛇绿骨轻;霅水未浑缨可濯,弁峰初见眼应明。两巵春酒真堪羡,独占人间分外荣。”此二诗甚佳,前诗言其出渺茫而终贵显,后诗言其好炉火而饵茯苓,皆善谑也。子厚得诗不乐数日。出《菊坡丛话》。

章才邵性喜赋诗,尝题《严子陵钓台》,有云:“短棹夷犹千里滩,人亡依旧水光寒。汉家名节君知否?尽在先生一钓竿。”时以为佳作。出本志。

京师景德寺僧房壁题云:“明月斜,秋风冷,今夜故人来不来,教人立尽梧桐影。”世传乃回仙所作。及柳耆卿作倾杯词云:“愁绪终难整,又立尽梧桐碎影。”盖用前语也。耆卿一夕忽梦妇人来谢,云,“妄非今世人,尝作一词,数百年无人称道,公能用之。”梦觉,因记其事。出《古今词话》。

范镗至宏甫,尝被酒自邑归,寝于溪桥上,夜半微醒,闻有言者云:“学士在此。”后镗果官至龙图阁学士云。

陈蒙正《送退斋东归序》有云:“孔子,天之孝子也;朱子,孔子之孝子也。孝子者,以父母之心为心者也。世之学者能以尽己为学,而又能推己及人,则可谓孝朱子者矣。退斋熊先生之言曰:‘斯道也,何道也?全体大用之道也。’管、商权谲,无体之用也,佛老虚无,无用之体也,以是观之,则先生所自得者微矣,其孝于朱子者欤?”(上二事出本志。)

胡寅夫人翁氏,密州司户揆之女也。生之前一夕,其祖殿撰,梦有通谒者曰:“吾婺女星也,当生君家。”翌日而翁氏生,红光满室,殿撰曰:“此必清贵而寿者也。”长归于寅以妇德闻。见元孙者三,累封太原宁郡太夫人。出《胡氏内传》。

建守陈觉民《过武夷》诗:“升真洞口接天门40,灵草丹桃日日春。听说列仙来瑞世,三朝德业在斯民。”盖章圣出自武夷神考,哲庙亦武夷君应世,故此有三朝德业之句。出《方舆胜览》。

熊博,兵部尚书秘之子也,为建州刺史,寓治建阳,尝乘舟江上,见山岩崩啮处有棺将坠,博使人往视之,则有铭焉。某辞曰:“筮卦吉,龟卦凶,三十年后洪水冲,欲陷不陷被藤缚,欲落不落被沙阁。五百年后遇熊博。”博感叹,为移葬他里。中有《八诔》诗,其一曰,‘唱义扶唐室,同时此握兵。风高雁行失,遗像凛如生。”博后仕至工部尚书。出本志。

杨亿之初生也,母章氏梦羽衣人自言武夷仙托化。既诞,则一鹤雏也,尽室惊骇,贮而弃之江。其叔父曰:“吾闻间世之人,其生必异,如姜有弃,简狄有契。”乃追至江滨,开视之,鹤已蜕而婴儿具焉。体犹有紫毳尺余,既月乃落。出《浦城县志》。

蔡元定贬道州,疾革,俄有星若大石坠于牖间。顷之,元定遂逝。后数月,所寓之邻曰何八公者,梦元定云:“汝可别赁屋,我居此间不便,将为都护所据矣。”逾旬,果有新任都监来僦居焉。又一日,州人欧阳春梦元定曰:“汝为我雇六七仆能轿者,我得旨许归葬。”春异之,往郡中问焉,贝归葬之命己下矣。

刘珙少时尝谒梦于大乾惠应祠,梦金牌上有“曲巷勒回风”五字,未晓所以。迨登第,除诸王官教。一夕,上幸宫邸,问诸王何业,珙答以属对,时月照窗隙,上曰:“可令对‘斜窗拗明月’。”诸王方思索间,珙遽以“曲巷勒回风”对,上曰:“此神语也。”(上二事出本志。)

世言团茶始于丁晋公,前此未有也。庆历中,蔡君谟为福建漕,更制小团以充岁贡。元丰初,下建州,又制密云龙以献,其品高于小团,而制益精矣。曾文昭所谓“莆阳学士蓬莱仙,制成月团飞上天”,又云“密云新样尤可喜,名出元丰圣天子”是也。出《韵语阳秋》。论者谓君谟学行、政事高一世,独贡茶一事,比于宦官宫妾之爱君,而闽人岁劳费于茶,殆未有穷已,是亦所谓君子而未仁者。故虽一事之失而众善不能掩之云。出吴源《莆阳名公事述》。

故老相传建阳县南兴上里山谷中水极清冽,尝产白蟹,有直行之异。遇岁旱,乡人入谷,以盆贮之,迎而归,即雨。

翁迈年十三为本郡举首,邑宰欧阻竦欲试其能,俾之联对云:“笋出缵缵天。”迈即答云:“蕈生钉钉地。”人以为奇对。郡守元易其幼而不礼,且扣之曰:“小解元所读何书?”答曰:“无书不读,日下所讲者《诗》之《相鼠》耳。”守虽知其讥。□□□□能文,逮宴鹿鸣,复命小妓就之觅诗,迈即戏题云:“□束十三四,娇羞懒举头。你心还似我,全未识风流。”守大称赏。

咸溪童铸□□□人一白一花,共出一母,性狡狯,善知人意。后□□□目俱盲,弗能进牢而食。主家作草窝卧于檐□,□□日衔饭吐而饲之。夜则卧于其旁。白者既死,主□之□于门前山麓间,花者朝夕往埋所,绕数匝□□泣状,卧其旁,少顷始返。(上三事出本志。)

建炎二年九月,建州军校张员等作乱,执守臣张动,转运使毛登为其所杀。判官曹仔婴城自守41。二年五月,转运判官谢如意执员等六人诛之。是年六月,建州卒叶浓等作乱,寇福州陷之。七月,入宁德县,复还建州。命御营中军统制张俊同两浙提点刑狱赵哲率兵讨之。十二月,哲大破侬兵于建州城下,浓遁而降,复谋为变,张俊擒斩之。

三年四月,以韩世忠为江浙制置使讨苗傅、刘正彦于浦城县,获正彦傅遁走,其裨将江池杀翊苗降于周望。傅走建阳县。土豪詹标执之以献。

四年三月,宣抚司节制军马李允文部兵至鄂州,御营前军将杨勍叛,由浙入闽。六月,勍等焚建州。七月,勍受刘光世招安,寻复叛去,迫泉州。

是月,建州民范汝为作乱,命统制李捧收捕,复命福建安抚使程迈会兵讨之。捧击汝为于建州,官军皆溃,捧遁去。十月,遣前御史台检法官谢向招汝为。十月,复命神武副军都统制辛企宗讨之。十二月,汝为降,诏补民兵统领。绍兴元年正月,向率汝为讨平建阳贼刘时举。二月,以企宗为福建制置使,诏企宗及向罢遣汝为兵,汝为不听命。六月,崇安民廖公昭合汝为余党熊志守作乱。众既散,志宁复与建阳民丁朝佐合兵陷二县。八月,遣企宗移军福州,讨志宁及胡江等诸贼,寻遣御史胡世将督捕。十月,汝为复叛入建州。守臣王浚民弃城走,企宗退屯福州。汝为犯邵武,守臣吴必明、统制李山率兵拒之,众溃,退保光泽县。十一月,以孟庚为福建江西荆湖宣抚使,神武右军都统制韩世忠副之。是月,汝为犯光泽县,李山走信州。十二月,汝为遣叶澈寇南剑州,守臣张拒战,大破之。企宗罢,仍追三官,率兵赴军前自效。二年正月,韩世忠围建州拔之,汝为自焚死,斩其二弟,余党悉平。二月,以施逵、谢向、陆棠党汝为,逵除名婺州编管,向、棠械赴行在,俱道死。出《宋史》。按《朱文公语录》,施逵后改各宜生,与欧阳颖士、吴宋俱善文章,多材艺,或已登科。颖士及宗,时亦从贼。棠,龟山先生子婿也,为士人时极端重,似有德器者,向亦有乡誉,俱不获已从贼。又按岳珂《史程》,宜生后逃入北虏,仕至翰林侍讲学士。详见《邵武府拾遗志》。

绍兴元年六月,蠲建、剑、汀州、邵武军租。

四年七月,罢建州茶蜡。

二十年六月,建州民张大一作乱。(上八事出《宋史》。)

王纯,字长肱,福州人,绍兴二十六年知崇安县事,凡事覆案发之若神,吏惮其严。一日,食炊饼未半,亟入宅堂,仆地而卒。后二日,有小婢忽狂言,举止言语与纯无异,踞榻而坐,呼小吏招丞簿及尉。既至,录事吏亦来,命左右杖之,曰:“杀我者此人也,吾数日前尝面数其罪,彼惧,乃赂庖者,置毒饼中,食其半方觉,亟归,未及语妻子而绝,幸为启棺视之。”吏遽服,并庖者送于府,以正其罪。邑人祀之。出《崇安县志》。

乾道四年,建宁府饥民啸聚,遣官措置赈济。

端平元年四月42,建阳县盗发,众数千人,焚劫邵武、麻沙、长平。诏殿司选精锐千人,命统制娄拱、统领杨辛讨捕之。七月,权邵武军王埜以平建阳寇有功,官两转,余推赏有差。

景定五年九月,建宁府教授谢枋得校文宣城及建康漕闱,发策十余问,言权奸误国,赵氏必亡。左司谏舒有开劾其怨望腾谤大不敬,窜兴国军。

德祐元年,贾似道谪建州居住,翁合上言:“建宁实朱熹讲道之阙里,虽三尺童子亦知向,方闻似道名咸欲呕唾,况见其面乎?乞远投荒昧,以御魑魅。”遂责授高州团练副使,循州安置。籍其家,遣使监押之贬所。会稽县尉郑虎臣以其父尝为似道所配,欲报之,忻然请行。似道时寓建宁之开元寺,侍妾尚数十人,虎臣至,悉屏去,撤轿盖,暴行秋日中,令舁轿夫唱杭州歌谑之。每名斥似道,窘辱备至。舟次南剑州黯淡滩,虎臣曰:“水清甚何不死于此?”似道曰:“太皇许我不死,候有诏即死。”一日,入古寺,壁上有吴潜南行所题字,虎臣呼似道曰:“吴丞相何以至此?”似道惭不能对。至泉州洛阳桥,遇叶李自漳州放还,李赋词赠之,似道俯首谢焉。十月,至漳州木绵庵,虎臣曰:“吾为天下杀似道,虽死何憾。”遂拘其子与妾别馆,即厕上拉其胸杀之。陈宜中至福州,捕虎臣,毙于狱。

二年九月,元福建宣慰使行征南都元帅唆都,遣招讨使百家奴丁广取建宁之崇安等县及南剑州。(上五事出《宋史》。)

蒋粹翁,政和人,宋季为太学生。元混一天下,遂归隐于满月山。尝言其先世家九峰山下,畜一牝马。舍侧有龙潭,马入浴其中,龙与之媾而生驹焉,龙首马身,状如负河图者。有父老语先人曰:“昔仲尼笔削六经而麒麟出,今晦翁表章四书而龙马生,圣人之瑞也。”先人闻之甚喜,尤谨刍秣。后牧于山林,竟失所在。出本志。

〔元〕

至元二十年七月,蠲建宁路至元十七年以前未纳苗税。十月,建宁路官军总管黄华叛,众几十万,号“头陀军”。伪称宋祥兴五年,犯崇安、浦城等县,围建宁府。诏卜邻吉带、史弼等将兵二万二千人讨之。二十年正月,华自杀。

二十六年十一月,建宁贼黄华弟福结、陆广、马胜复谋乱,事觉皆论诛。

延祐四年,建宁等处流民群聚,持兵抄掠,敕所在有司:“其伤人及盗者罪之,余并给粮遣归。”

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大明兵取建宁、延平二路,陈友定被执。(上五事出《元史》)

校注

1《三山志 谣谶》作“当其人害”。

2《三山志 谣谶》作“但见蛇形”。

3《三山志 谣谶》作“图越王山南之西势”。

4《三山志 土俗》作“石间崒兀创危亭”。

5《三山志 土俗》作“中坻不见客船路”。

6《宋史 太宗纪二》作“雍熙二年八月”。

7《宋史 太宗纪二》作“敢匿者有罪”。

8《宋史 仁宗纪一》作“天圣元年十一月”。

9《三山志 土俗》作“大率严管钥”。

10《三山志 土俗》作“得方六千九十”。

11《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贫富之家多于父母异财”。

12《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将以夸胜于人”。

13《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是不知为孝之本也,生则尽养,死不妄费,如此岂不善乎”。

14《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迨因娶妇”。

15《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至有兴诉讼、冒刑狱”。

16《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已而校奁橐”。

17《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此生民之大弊,人行最要者也”。

18《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居乡党之间,则为良善”。

19《三山志 土俗》作“礼义之欲,安之日远”。

20《三山志 土俗》作“应有无图辈欺诳”。

21《三山志 土俗》作“打筑关节,……许人陈追”。

22《三山志 土俗》作“每月若有行用钱物,须申州取候指挥”。

23《三山志 土俗》作“行见用铜钱”。

24《三山志 土俗》作“不得擅行赏罚”。

25《三山志 土俗》作“诸县擅行科配修造,……仰人陈理”。

26《三山志 土俗》作“在州坊虞候所田”。

27《三山志 土俗》作“福州医工”。

28本志“木香、丁香各一十文”不作“甘草三寸,……”而(三山志 土俗》在“木香、丁香各一十文”下作“硫黄米一钱重,麝香一十文”,两者未知孰是,予以并列。

29《三山志 土俗》作“古田民有查伍等蓄蛊杀人。”

30《宋史 高宗纪三》作“绍兴元年九月”。

31《宋史 高宗纪四》作“绍兴二年闰四月”。

32《宋史 高宗纪五》作“绍兴五年六月减福建贡茶岁额之半”。

33《宋史 高宗纪五》作“绍兴六年正月赈福建饥民”。

34《宋史 高宗纪八》作“减诸州工匠千人”。

35《宋史 孝宗纪二》作“蠲转运司岁发钞盐钱十五万缗”。

36《南村辗耕录 清风堂尸迹》作“天阴雨时迹尤显”。

37《程史 黑虎王医师》作“揜顾赇谢”。

38《程史 黑虎王医师》作“绍兴辛巳六月蜀人杜华老为南床”。

39《程史 黑虎王医师》作“华老”。下同。

40《方舆胜览 建宁府武夷山》载陈觉民《过武夷》诗作“异真洞口援天门”。

41《宋史 高宗纪一》作“执守臣张动、转运使毛奎、判官曹仔为所杀”。

42《宋史 理宗纪一》作“端平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