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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燕语辨》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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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六辨马齿》

曲礼齿路马;周礼马质书其齿毛;春秋传马之齿长矣。则马数岁者以齿,非自唐始也。

《百七辨三司使权亚宰相》

肃宗始以第五琦为盐铁使,后刘晏始兼盐铁转运使。晏为相,充使如故,非其初户部度支之外,便别有此等使名也。租庸使自开元十一年有之,永泰元年并停,然盐铁转运使则如故,非乾符后始改置租庸使,而租庸使亦非总户部度支之职也。盖自五代史张延朗传失之。此既承误又甚尔。梁始复置租庸使,则三司之职皆总之矣。

《百八辨服制》

太平兴国七年,诏详定车服之制。李昉等奏,中外官及举人不得绯绿白袍内服紫;仍许通服皂衣白袍,非李公自为此请也。

《百九辨张仲宣坐赃免杖黥流岭外》

当云官五品,时法官援李希辅例,请贷命杖脊,黥配海岛。苏言希辅、仲宣均为枉法,仲宣止系违命,视希辅有间。上令免决黥之。苏又奏不可,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今贷死而黥之,使与徒隶为伍,虽其人无可矜,所重者污辱衣冠耳。」遂免杖,黥流岭外。非故事皆贷命杖脊,黥配海岛也。又先以免杖,次乃免黥。

《百十辨宰相除观文大学士(辨文缺)》

(辨文缺)

《百十一辨状元登第相继为相》

吕文穆公,太平兴国二年登科。

《百十二辨除制诰必先召试》

梁周翰亦不试而除,许将、邓润甫以尝直舍人院,皆免试。元佑元年十二月,刘攽自襄州召为中书舍人,其谢表云:召使遄归,不待三年之计;免其课试,无拘一日之长。此云不试而除者惟三人,继之者惟元佑间苏子瞻一人而已,非也。元丰七年,杨景略、钱勰使高丽,还在道,并除中书舍人。起居舍人皆当云起居郎。舍人,左右史,虽尝权行词,亦试乃除,苏辙、曾肇是也。此云权行词为已试,故不再试,虽近例如此,然旧本亦不一也。

《百十三辨除宰相有诰有敕》

旧有诰文有勑。仁宗封寿春郡王,礼仪院言:皇子告敕,请令閤门进纳,宫中给赐。王元之代王侍郎辞官表云:伏蒙圣慈,赐臣官告一道,勑牒一道,特授参知政事。陈尧叟自枢密使罢为右仆射,命其子赍告牒赐之。司马温公辞副枢云:乞收还敕告。其它证据甚多,此特举其显然者。近世告敕不并行,岂得谓国初宰相亦勑除未尝除麻乎?赵韩王拜相麻制,见实录。

《百十四辨诏赐金带》

赐带当云金带。

《百十五辨门下缴驳依中书封还词头例》

元丰六年九月乙巳,诏给事中驳政事,赴执政禀议,如有异同,即据状取旨。七年四月丁亥,诏门下省举驳事,依中书舍人封还词头例。时章敦为门下侍郎,又奏给事中封驳,宜先禀本省,从之。给事中韩忠彦奏云云,乞从丁亥诏为正,从之。

《百十六辨王荆公罢相除使相》

使相虽在外,亦赐。范蜀公内制,有赐使相判河阳富弼生日礼物,口宣云:「爰兹震夙之旦,故有匪颁之常。」王荆公熙甯七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知江甯,诏生日依在外使相例取赐。此云使相勿外赐者,又云元丰中,又云居金陵,又云除使相辞未拜官,止特进,皆非。荆公熙甯九年再罢相,除使相,判江甯,寻改集禧观使,元丰元年正月除大观文,三年九月官制行,改特进。

《百十七辨置参政副宰相》

范鲁公等。国初即有枢密使副等官非执政官,始于薛公也。开宝六年六月,诏中书门下押班知印,宜令宰臣赵普与参知政事薛居正、吕馀庆轮知。至道元年三月,诏参知政事与宰相分日知印押班。时宰臣吕端以寇准参政,虑其不平,因言:「臣兄馀庆任参知政事,班制悉与宰相同,愿本而行之。」未几,准罢政,乃诏只令宰相押班知印,非开宝六年诏遂为故事也。

《百十八辨宰相建节自魏公始,除使相自申公始,除职自沂公始》

太祖至真宗,其罢相或除东宫三师,未尝除三少也。李正、丁谓皆自参政罢建节,非独宰相也。前云赵韩王除使相,后又云宰相除使相自申公始,亦自相抵牾也。

《百十九辨宋献公罢参知,加资政大学士》

明道元年,当作明道二年。宋宣献景佑四年四月罢政,除资政殿学士,宝元元年三月加大学士。王冀公后,非宰相而除资政殿大学士者,多矣。此云惟宋宣献一人而已,非也。

据此所记,止是八职,岂资政殿学士乃其一乎?

《百二十辨开府位三公上》

唐太宗为皇太子,即罢天策府,自不应更有他府也。

《百二十一辨继照堂、资善堂》

祥符二年当作三年。八年当作九年。

《百二十二辨馆职与贴职》

治平四年闰三月,诏馆职罢试诗赋,而试论一首,策一道;又熙甯二年十二月,诏自今制科第三等进士第一人及第者,一任回,更不试馆职。此云元丰以前,凡状元制科一任还,即试诗、赋各一,皆非也。又此书第八卷云:制科不试诗赋,自富公始;第九卷云,熙甯元年召试王介等,始命改试策、论各一道,与此卷所云试诗赋各一,皆自相抵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