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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2悼亡者之瞳》龙族2悼亡者之瞳(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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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幕 宿命

  2010年秋,北京

  “真漂亮啊,北京的秋天。”薯片妞站在床边,俯瞰落叶中的城市,“感觉一个可以做到一切的季节。”

  酒的麻衣捧着一杯热巧克力,从办公桌前起身,走到薯片妞背后和他也一起俯瞰。

  “差不多都搞定了吧?”薯片妞问。

  “看起来没问题了,68小时后,暴雪将对全世界开放那个新副本。老罗已经把‘路明非Ricardo’练到满级,双手单刀,攻击输出已经很不错,按照他的说法,是‘一枚硕士毕业的双刀贼’。但是我要求他让路明非改用长剑,因为他最终会使用七宗罪……‘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连‘七宗罪’也给他复制出来了,没必要那么认真吧?”薯片妞笑笑。

  “我是个务求完美的人啦,啦啦啦。”酒的麻衣喝着热巧克力,深呼吸,释放积累了几天的疲倦。

  薯片牛沉默片刻,“我们三个里你对老板的命令执行的最认真了。”

  “但他最后相信的是你吧,管账的丫鬟,你可管理着机构的几十亿美元。”

  “他不相信任何人。”薯片牛耸肩。

  “有时候觉得老板那种人,是会带来腥风血雨的……”酒的麻衣沉吟。

  “你有抄《浪客剑心》的台词吧是啊,可那又增么样?他会带来的无论是奇迹还是末日,计划书早已写好,就像巨大的机器开始运转,我们只是其中的齿轮。”薯片妞轻声说,“他的赌盘开始转动,我们只能选择下注,来不及收拾筹码离场了。”

  “而且只能下注在他那一边。”酒的麻衣轻轻点头。

  “来,妞儿!一起去做个SPA吧!想着么多干什么?先去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准备看这场强无故人的大戏,对不对?”酒的麻衣蹦了起来,伸展身体,一扫刚才对话的沉闷,“68小时后就酸甜塌下来又怎样?老娘受不了了啊!他明天洪水滔天,老娘现在要去血的喷香水滑!”

  “好!”薯片妞也赞同,她眺望出去,山脉和天空的交界柔然如少女的曲线,“未来与不会那么糟吧?这么好的秋天里一切都还来得及。”

  诺诺坐在长廊里,靠着一根柱子,眺望着浩瀚的昆明湖,喝着自己带进来的啤酒。湖对面就是万寿山,山顶是宏伟佛香阁和排云殿。

  他没有告诉凯撒他去了哪里,并不是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开心或者不开心,她有时候这样,有时候那样,知识因为忽然想到,就去做了。如果今天下午他想少一个陶杯,他就是一个认真的陶艺师傅,儿晚上他又想变成就把里最亮眼的那个女孩,不需要太多原因。

  就像那次他在放映厅外无所事事地溜达,看见放映员大叔接过赵孟华递过去的钱和袋子,徐岩岩和徐苗苗穿着黑西装从洗手间出来彼此拍打对方圆滚滚的肚子,赵孟华最后跟兄弟们交待细节,陈雯雯脸色羞红地等待,而某个**还傻呵呵的以为自己是被等待的人他忽然很讨厌很讨厌这种悲剧正在按部就班地上演但是被炮灰掉的那人全不知情的感觉,很想把这个该死的没创意的按部就班的悲剧打断。他总是这样的,小时候讨厌一首歌,不是停止播放,而是会把CD拿出来掰断。于是他就肺泡出去买了那套裙和高跟鞋,打电话叫人吧法拉利开过来。他武装好了飙车返回电影院的时候满心都是快意,就像把CD掰断的瞬间。

  他真的不是喜欢路明非,就想帮帮那个衰仔。她不想再次看到他在女厕所里那张糟糕的脸,面对那张糟糕的脸心里真难过好像心里会奔出一个小女孩,要扑出去把那些欺负这小子的家伙都咬一口却让那个衰仔误会了吧?

  这能怪自己一直那么疯疯傻傻的她撅着嘴喝了口啤酒。他还没答应凯撒的求婚,其实早该答应的,这世界上实在没有什么还能阻挡他们啊。家族什么就见鬼去吧。凯撒.加图索和陈墨瞳的订婚,是卡塞尔学院里最霸道的社团老大和最疯癫的巫女之间的联盟,这个消息会沿着网络传到全世界所有混血种的耳朵里。其实所有人都预计到了这个将来,凯撒表示他会在自家游艇的泳池里灌满香槟开一次盛大的“香槟泳之夜”,邀请所有帮过他追诺诺的人。

  魔王和女巫的宿命婚约,全无破绽!

  却被一根发丝般的东西封印住了知识因为他忽然想起来,在三峡水下,那个**奋力的游向他,狰狞的脸,豁尽一切力气的咆哮。

  不要死?李嘉图你到底想怎样啊?

  难得少有的,小女巫觉得自己大概做错了一些事。

  “喂,有没有一个开红色法拉利过来吃饭的女孩?大约170厘米高,头发有点红?”凯撒停车在全聚德门前,大声地问泊车的服务生。

  “没有见到,这种女孩要是来一定记得住的,记不住女孩我还记不住红色法拉利么?”服务生笑。

  “谢谢啦。”凯撒在笔记本上划掉“全聚德烤鸭店”这一条,他已经花掉了十几条,诺诺喜欢喝下午茶的昆仑饭店、诺诺喜欢投喂狗熊的动物园、诺诺喜欢看电影的UME可那都没有诺诺。

  Mini cooper的涡轮增压引擎发出轰鸣声,凯撒去向下一个目的地。他一点都不着急,在这个漂亮的秋天开跑车在路上,让人觉得只要找,最后总能找到。

  楚子航站在试衣镜面前大量镜中的自己,带帽的绒衫让他卡起来有点小孩气,白色的运动鞋更显的幼齿,可除了这一身他就只有一套纯黑色的西装,穿着那一身去夏米家拜访的话,更像参加葬礼,或者一枚CIA的特工他试着把自己的头发梳的更整齐一点,但幼稚依然没有改变。

  笔记本硬盘嗡嗡地高速地运转,距离结束还有6个小时,窗外阳光灿烂,也许有些闲暇出去买一身新衣服。他想。

  芬格尔发出猪一样快乐的哼哼,在床上打了个滚,

  此刻窗外外西山叶黄,随风轻落如雪。

  夏弥拎着大包小包,在翻飞的落叶中奔跑过。楼道里弥漫着烧鱼晚饭的香气,她鞋跟留下的声音好像一直轻快的音乐。

  “我回来啦”他推开门,大声说。

  回答他的是吹着树叶的哗哗声,阳光铺面而来,在背后来处修长的影子,

  这是2010年的秋天慢些被选择的人有的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有的知道了,去还不愿意服从。那时候北京的天空还晴朗,阳光温暖,仿佛一切阴影都不足以抹去这份平安快乐。

  一切都应该还有机会,一切都应该还来得及,所有糟糕的结果都还能改变,在命运的论盘中没有最终停下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