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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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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卷之五

碧虚子陈景元纂

道经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以,用也。夫贤臣用自然之道,辅佐圣君者,当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此用道辅佐圣君之术也。是以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夫兵者凶器,战者危事,岂可示强兵于天下。兵之兆在心。怀患未发兵也,疾纸作色兵也,傲言推校兵也,侈斗攻战兵也,此四者鸿细之争也。且人以暴陵物,物必伤之,是谓兽穷即搏,故曰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师旅所居之处,叉多害物,侵民妨稼,致田荒室露,荆棘乱生,又大军一过,诛戮无涯,生死之冤感伤和气,阴阳凶变必水旱继生。治身解则多事为师旅,烦恼为荆棘,嗜欲为大军,疾病为凶年,随义纵横,渊旨莫尽。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侨。

夫兵之害物也,神人共恶之。然而明王圣主,未尝去者,其所自来上矣。庚桑子曰:原兵之所起与始有人俱。又曰:有以咽药而死者,欲禁天下之医非也。有以乘舟而死者,欲禁天下之船非也。有以用兵丧其国者,欲禁天下之兵非也。兵之不可废,譬水火焉。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是故怒笞不可偃於家,刑罚不可偃於国,征伐不可偃於天下。古之圣王,有义兵而无偃兵也,故以道辅佐人主者,当守雌静,不敢以兵强天下,不得已而应之,故曰善用也。果,勇也。言善用师者,勇於济难而已,不敢以兵刃取强於天下也。虽有果敢济难之勇,勿矜其能,勿伐其功,勿憍其心,是谓善用者也。

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言虽果敢济难止敌,然皆不得已也。但当以除暴为事,非用果以为强也。夫草木之生也柔脆,其壮极则枯落。人之幼也柔弱,其壮极则衰老。以喻用兵壮武则暴兴,暴兴则败矣。既败,则不得谓之有道。非道之事不可法则,而行不如早止也。故义兵主,应兵胜,忿兵死,骄兵灭。善用兵者,次定果敢,不矜不忿,不贪不骄,不得已而后应之,义在除敌救人,非恃力好战也。治身解曰人之枯槁,因不行道,不行道者,早死而已矣。

佐主当以道德,不可以佳美强兵,故次之以夫佳兵。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佳者,好也,尚也。夫好尚兵戈以为服玩者,是尚不善之器用也。且兵戈之属,伤人形神,唯凶顽者乐为也。凡物尚或恶之,况有道之士曷尝处之乎。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天地之道,左阳而右阴,阳主德生,主柔弱,阴主刑杀,主刚强。故君子平居则以有德者居左,戎事则以有勇者居右。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此重迭而言,是经解经也。夫兵既主杀,主刚强,以伤害为用,是谓不善之器也。君子以无为自然为心,道德仁义为用,兵只可以为武备,固非君子常用之器也。

不得已而用之,恬檐为上。

夫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故有道君子不得已而用之,然未尝为起戎之首,故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皆不得已也。盖义兵以克定祸乱应敌为用,非食土地利财宝也。庄子曰:市南宜僚弄丸而两家之难解,孙叔敖甘寝秉羽而郢人投兵,斯所谓不战而善胜,恬憺为上也。又解不乱日恬,夷心日憺,事至而不动挠者,此治身之法也。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

天地之大德曰生,人物之所以共贵也。今不能以德怀来,而兴师用兵,杀伐求胜,岂有道者之所佳美哉。《列子》曰:赵襄子使家臣攻翟,胜之而有忧色,此贤主持胜也,故曰胜而不美。然而有美之者,是好乐杀人也。乐杀人者,非但人不归附,亦将有杀之者矣。此凶暴好杀之士,不可使得志於天下。苟得志,必逆天之德,纵行诛戮,天岂佑哉。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言以丧礼处之。

左为阳主生,故居常则尚左,吉也。右为阴主死,故丧礼则尚右,凶也。《礼记·檀弓》曰:夫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尚右。夫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当复尚左。夫上将军专杀则处右,偏将军不专杀故处左,言用兵之道,同於丧礼。今上将军居右者,是以丧礼处置之也。

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战胜,则以丧礼处之。

夫义兵者不得已而战也。战胜,则杀人多,胜而不美,故悲哀而伤泣之。上将军居右,右位主丧,故也。

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君子所贵,唯道之常,故次之以道常无名。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夫道於大不终,於小不遗,包罗万有,贯穿毫微,虚中藏实,阳内含阴,所谓道,非常道,名,非常名,故曰道常无名。既而无名,即非器用,器用.未彰,乃谓之朴。道朴微妙,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是谓之小。夫世之材器,有明可以役其纸,有聪可以役其听,有心可以役其志,有勇可以役其力,有辫可以役其词,有巧可以役其事,此诸有名,皆无为者之所役使,唯道朴无名,故天下莫敢臣。夫侯王若能执守无为之本,恍然在上,宝然虚怀,则外物不能累其真,嗜欲不能滑其神,万物将自宾,四民无不服矣。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天无为则阴气降,地无为则阳气腾,两无为相合,则和气并甘露垂而嘉祥生,此乃侯王道矣。天地德洽神明也。《经》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无歌而民自朴,此皆不待命令,而自然从化均平也。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始者,道也,无名也,即道常无名也。有名者万物之器用也。夫道始无名,能制御有名之物,是为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名器者,亦尽为王者之所有,名分既立,尊卑是陈,不可越于上下,故亦将知所止,足能知止,足是自知曰明,既明且哲,岂有危殆乎。河上公本作天亦将知之,言人能法道行德,天亦将知之,随注解释义理相通。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

道之在天下,无所不徧,上则清都紫 府,下则瓦譬稊牌,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侯王能守清静无为,则上感和气,下得民心,本末相洽,无不被其泽矣。是犹川谷之流,与江海源通,顺之则浸润万物,逆之则滂湃为沙也。

守道则万物宾服,能自知而知人也,故次之以知人者智。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知人而分别之谓智,故知言之所以知人也,是谓适人之智,而不自知也。自知而默守之谓明,故知而不言所以知天也,是谓自适其明而已,此超乎智之上也。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胜人者不常胜之道也。不常胜之道曰强。强而有力遇不及己者则胜,至於如己者则殆矣。自胜者常胜之道也。常胜之道曰柔。柔能自谦,物必推先,谓不胜而自胜,不任而自任,常安无殆,非强而何。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知足者谓止其欲也。欲心不侈,俭啬自足,可谓富矣。强行者谓勤而行之也。勤行必获,可谓有志节矣。庄子曰:曾子居卫,缊袍无表,颜色肿呛,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次,曳维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石,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斯所谓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也。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所者谓天之所受寿夭、穷达、贵贱、贫富也。保其常理,安之於命,不.以得丧动其怀,是能久矣。如是则当生不以生为乐,知修然而来,遇死不

以死为忧,知修然而往,直顺命以待终,不残生以自丧,故曰寿也。严君平曰:不知人则无以通事,不通事则无以交世,不自知则无以知天,不

知天则无以睹未然,不胜人则无以在上,不在上则无以为王,不自胜则无以自得,不自得则无以得人,不知足则无以知富,不知富则无以止欲,

不强行则无以顺道,不顺道则无以得意,动作非任无以得和,不得和则无以久生,不久生则无以畜精神,精神不积无以得寿。故立身经世,兴

利除害,接物通变莫广乎知。人摄聪畜明,建国子民,达道之意,知天之心,莫大乎自知。柄政履民,建法立仪,设化施令,正海内臣诸侯莫贵

乎胜。人奉道德,顺神明,承天地,和阴阳,动静进退曲得人心莫崇乎自胜。治家守国,使民佚乐,处顺恭谨,慈孝畏法,莫高乎知足。游神明

於昭昭之间,恬憺安宁,尊显荣华莫善乎得意。任官奉职,事上临下,成人之业,继人之后,施之万民莫过乎可久。天地所贵,群生所恃,居之不厌,乐之不止,万福并兴,靡与争宠莫美乎寿。陆希声曰:知出於外谓之智,如日火之外光。知反於内谓之明,如金水之内景。用弱以胜人之暴为有道之力,守柔以自胜其躁为有德之强,知足於利欲者,不亡其大业,故谓之富强。行仁义者,可至於盛德,故谓之有志。动而不失其所常,故可久,身死而道不亡,故谓之寿。

知人则胜人,自知则知天,已而不失其所,死而不亡,泛然无系、得其道欤,故次之以大道泛兮。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

泛兮,无系着貌。夫道至高无上,至深无下,平乎准而直乎绳,圆乎规而方乎矩,包裹宇宙而无表裹,洞同覆载而无所该。泛泛兮满乎太空,而无所系着者,其唯道之体乎。或可于左,或可于右,皆逢其源,而无所不周者,其唯道之用乎。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

恃,赖也。夫天恃道之阳气,而运转于上,地恃道之阴气,而安处于下,天地至大,犹恃赖道以为用,况万物之繁,何莫由之以生乎。且大道无情,生育天地,其於万物岂有辞劳哉。而又大道无形,造物无物,万物虽有恃赖之名,寻其生也。卓然独化,物化而自生,故无因代辞谢之迹。圣人功业成而不名已有者,是法道之用也。

爱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於小

夫道能覆育群品,而不望其报,故圣人以仁爱畜养万类,使各遂其性长而不宰。《经》曰:常无欲以观其妙,妙则无所不入,可以名其朴为小矣。一本作衣被万物,衣被为覆育也。

万物归之不为主,可名於大。

夫道覆载万物,无不制围,万物归之而无不同,同之而不为主。庄子曰:不同,同之之谓大,大则无所不容,可名道为大。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圣人执道,自谦而称孤、寡、不谷,是终不为大也。万国归之,乐推不厌,是能成其大也。杜光庭曰:圣人爱民恤物,巨细申恩,若可名於小矣。任物遂性,归功於天,又可名於大矣。法道施化,布德及人,鼓以淳和之风,被以清静之政,忘功不有,不自尊高,故其盛业可大,圣德可久,以其不为大,故能成此尊大也。修身之士,泛然无着,若云之无心,水之任器,可左可右,随方随圆,不滞於常,物来斯应,鉴物斯广,不伐应用之心,利物虽多,不矜兼济之德,仁逮蠢动,未始为私,众善归宗,不为之主。是能彰非小非大之德,无自尊自伐之称,可以契全真之大道矣。

大道泛兮,而左右逢其源,万物归之,其由执大法法象也,故次之以执大象。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

大象,大法也。八卦九畴之谓也。太古之君,天下无为也,天德而已矣。逮乎圣人设卦观象,吉凶明而变化生,故有得失进退也。夫鸿荒乍变,执守大法以治天下,天下之淳朴去矣。往,去也。淳朴初去,而大法可扶,故往而不害。往而不害者,是由随时而举事,因资而立功,量材授职,不伤性分,故天下安而平泰矣。严君平曰:道无形,故天地资之以生。道无有,故阴阳资之以始。道无法,故四时资之为业。道无象,故万类资之以往。故大法无法,大象无象,大无不无,大有不有,为生於不生,为否於不否,故道无为而天地成,德无事而万物处,夫何为哉。不无不有,不为不否,道自得於此,而万物自得於彼矣。斯所谓天德而已矣。使道变化待有为而后然,则其所然者寡矣。待有事而后施功,则万物所蒙者鲜矣。斯所谓有得失进退也,故下文云。

乐与饵,过客止。

此举喻也。夫音乐之和,人必为之少留。锣饵之美,客必为之暂止。乐之佚也,耳满而过焉。饵之饫也,舌味而爽焉。客之止也,主倦而厌焉。夫法之初兴,民皆亲之、誉之,及其弊也,则畏之、侮之。庄子曰:仁义,先王之还庐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以久处,观而多责,此言法之用也。随世污隆,滞而久之,理必败矣。既败,岂有往而不害哉。既受其害,则奚足言其安平泰也。

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

夫乐佚饵饮,则过爽随焉。大法一弊,则畏侮彰焉。若夫道之出口,淡然无味,所谓信言不美也。清静无为,则民乐其性,故含馆鼓腹而游乎,混茫则不知其所之矣。岂有和悦之声,甘美之味,审听咀嚼哉。

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夫法象有为,属於纸听则穷矣。自然无为,而声色莫能究也。故曰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自古及今,其名不去。百姓日用而不知此,用之不可既也。

无象之象,则无所执,无执,则用之不既,若执而有之,岂免歙张与夺,故次之以将欲歙之。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此章先贤解者多端,皆不条理,其说或引孔子曰: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以明之者,或引国家权变为辞,近乎纵横之说,亦未可据,此乃与阴符天机合矣,在乎高识变通者密用尔。陆希声曰:夫圣人之渊处,莫妙於权实,实以顺常为体,权以反经为用,权所以济实,实所以行权,权实虽殊,其归一揆。老氏既以实导人,立知常之教,又以权济物,明若反之言,《易》所谓曲成万物而不遗,范围天地而不过者也。《鸿烈解》曰:齐桓公好味,易牙烹其子而饵之。虞君好宝,晋献公以璧马钓之。胡王好音,秦穆公以女乐诱之。是皆以利见制於人也。严君平曰:道德所经,神明所纪,天地所化,阴阳所理,实者反虚,明者反晦,盛者反衰,张者反弛,有者反亡,生者反死,此物之性而自然之理也。故反覆之便,屈伸之利,道以制天,天以制人君,人君以制臣,臣以制民,含气之类,皆以活身。虎豹欲据,反匿其爪,豺狼将食,不见其齿,圣人去意以顺道,智者反世以顺民,忠言逆耳以舍其正,邪臣将起务顺其君,知此而用之,则天地之间六合之内皆福也。不知此而用之,则闺门之内骨肉之间皆贼也。故子之与弟时为虎狼,仇之与伟时为父兄,然中有否,否中有然,一否一然,或亡或存,故非忠虽亲不可信,非善虽近不可亲,此贤人之所嗟叹,而圣智之留心也。庄子称徐无鬼见魏武侯,先相狗马,然后劳君之神形,而结以政治,斯乃智者歙张之权也。若以此理而推之,则微明之旨见矣。

柔弱胜刚强。

夫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其道之理欤,就此而论权变之用,明矣。

鱼不可脱於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国家之权谋,利物之大器也。夫鱼脱离於渊泉,则蚁能苦之,国家之权谋泄于下,则小夫得以玩弄,况奸雄乎。《阴符经》曰:天有五贼,见之者昌,岂可轻以示人乎。又解鱼脱於渊,不可复得,权失於臣,不可复收。韩非曰:势重者人主之渊也,臣者渊之鱼也。古人难以直言,故托之於鱼。赏罚者,利器也。君操之以制臣,臣得之以拥主,故君先见所赏,则臣术之,以为德君,先见所罚,则臣帮之,以为威国之利器,可不慎乎。《鸿烈解》曰: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谓宋君曰:夫国家之安危,百姓之治乱,在君行赏罚。夫爵赏赐与,民之所好也,君自行之。杀戮刑罚,民之所怨也,臣请当之。宋君曰:善。寡人当其美,子受其怨,寡人自知不为诸侯笑矣。国人皆知杀戮之制,专在子罕也。大臣亲之,百姓畏之,居不至期年,子罕遂却,宋君而专其政,此鱼脱於渊,而利器移於下也。

歙张与夺之术,是谓微明。明则鱼脱於渊,微则入於常道,故次之以道常无为。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夫道之常也,湛寂不动,故曰无为。应物而动物,皆自用,故曰无不为。侯王若能常以虚为心,以无为身,持守而不挠者,万物将自从其化也。《经》曰:我无为而民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夫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是以圣人之德化常善救人,假有不从其化而欲动作背道者,圣人亦自宽宥,将以无名道朴镇抚之,使其清静无为也。

无名之朴,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道本无迹,假淳朴以为言,而滞迹之流,执淳朴之有,而为后世之弊,圣人忧其弊之不救,亦将不欲存此无名之朴,则天下晚然自定,入於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也。陆希声曰:首篇以常道为体,常名为用,而极之以重渊。此篇以无为为体,无不为为用,而统之以兼忘,始末相贯,而尽其体用也。

道常无为,是谓常道,常道应变,而无不为也。

道德真经藏室慕微篇卷之五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