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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尔芙读书心得》I 为何读书与如何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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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必听人指导

关于读书,一个人可以对别人提出的唯一指导,就是不必听什么指导,你只要凭自己的天性、凭自己的头脑得出自己的结论就可以了。我觉得,只有你和我在这一点上意见一致,我才有权提出我的看法或者建议,而且你也不必受我的看法的束缚,以免影响你的独立性。因为,作为一个读者,独立性是最重要的品质;因为,对于书,谁又能制定出什么规律来呢?滑铁卢战役是在哪一天打起来的——这种事当然会有肯定的回答;但是要说《哈姆雷特》是不是比《李尔王》更好,那就谁也说不准了——对这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只能自己拿主意。如果把那些衣冠楚楚的权威学者请进图书馆,让他们来告诉我们该读什么书,或者我们所读的书究竟有何价值,那就等于在摧毁自由精神,而自由精神恰恰是书之圣殿里的生命所在。我们在其他地方或许会有常规和惯例可循——唯有在这里,我们绝不能受常规和惯例的束缚。

不过,为了得到自由,当然也得对自己有所限制。我们不能愚昧而徒劳地浪费精力:为了给一盆玫瑰花浇水,便把半个院子全浇湿。我们必须培养自己准确有力地把握对象的能力。但是,我们在图书馆里可能首先会遇到一个难题,那就是我们的「对象」是什么?粗粗一看,很可能是乱七八糟一大堆:诗歌和小说、历史和回忆录、词典和蓝皮书——各种各样的民族、各种各样的年龄和各种各样性格的男男女女用各种各样的文字写成的各种各样的书,全堆放在那些架子上。窗外有只驴子在叫,几个女人在水槽边闲聊,小马驹在田野里奔跑……我们从哪里开始呢?怎样才能在这一片混沌中理出个头绪来?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从自己所读的书中得到乐趣?

说来似乎很简单:既然书有种类(如小说、传记、诗歌,等等),那么我们只要分门别类地找出它们理应给我们的东西就可以了。然而,却很少有人会根据书所能给我们的东西来读书。我们读书时,大凡都头脑不太清醒,目的不太明确;要不就是苛求:小说一定要写得真实,诗歌一定要写得虚玄,传记一定要美化传主,历史一定要迎合我们的先入之见。而我觉得,读书若想有一个值得称道的开端,就必须先把这样的成见统统驱除掉。我们不应该对作者发号施令,而应该设身处地为作者设想——成为作者的合伙人和同谋。要是你一开始就心存疑虑或者要求苛刻,那么你就不可能从你所读的书中读出尽可能多的意蕴。反之,倘若你尽可能地敞开自己的心扉,那么,一打开书,你便会从那隐晦曲折的字里行间,从那些难以觉察的细微迹象和暗示中,看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而当你沉浸于书中并不断熟悉它之后,很快就会发现,作者给予你的东西,或者试图给予你的东西,其实是相当明确的。

读小说要有想象力

一部三十二章的小说,就像一幢建筑,是一种被赋予形式和受到控制的东西;不过,语词不像砖块那样容易触摸;读一部小说要比看一幢建筑更需时间,也更为复杂。要了解小说家创作过程中的细微末节,也许最简便的办法不是读,而是写;亲自去尝试一下把握语词有多么艰险。请回想一件给你留下深刻印象的事情——或许是,在某条大街的拐角处。你从两个正说着话的人身边走过。一棵树在摇曳;一道电灯光一晃一晃;那两个人说话的声音,让人觉得滑稽,又让人感到忧伤;那一瞬间,也许就含有一幅完整的景象,一个完整的概念。

但是,当你想用语词来重现这一景象时,就会发现它已散乱成了千百个相互矛盾的印象片断。这些片断,有些需要淡化,有些需要强化;而在写的过程中,你还有可能根本就把握不住情感本身。这样的话,你不妨丢开自己的那些乱糟糟的稿纸,翻开某个伟大小说家(如笛福、奥斯汀或者哈代)的作品来读一读。这时你就更加体会到他们的高超技艺了。在那里,我们不仅会面对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丹尼尔·笛福、简·奥斯汀或者托马斯·哈代,而且还生活在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里。譬如,在《鲁滨逊漂流记》里,我们沿着一条平坦的大路行进;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发生;事物和事物的次序就是一切。然而,如果说荒野和历险对笛福来说就是一切的话,那么对简·奥斯汀来说就什么也不是了。在她那里,只有客厅和人们的闲聊,以及从他们的闲聊中像镜子一样反映出来的个性。而当我们对客厅有了熟悉的印象后,再转向哈代时,我们又被扭了回来。我们置身到了沼泽地里,头顶上是满天的星光。而那里所显示的,也是人性的另一面——不是人际交往中所见的那光明的一面,而是独处孤寂时最强烈的那阴暗的一面。我们与之打交道的,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自然和命运。

不过,尽管他们的世界各不相同,每个世界自身却是和谐一致的。每个世界的创造者都恪守自己的视角法则,所以不管他们多么使我们费神,却从来不会像二三流作家那样,常把两种不同的现实引人同一本书,弄得我们无所适从。所以说,从一个大小说家到另一个大小说家——从简·奥斯汀到哈代,从皮科克到特罗洛普,从司各特到梅瑞狄斯</small>——情形就像被人揪着头发提到空中,先被抛到这里,接着又被抛到到那里。读小说是一门艰难而复杂的艺术。如果你想真正掌握某个小说家——某个大艺术家——给你的一切,你不仅需要有非常敏锐的感受力,还需要有非常大胆的想象力。

读传记和回忆录的乐趣

只要看一眼书架上那些五花八门的书,你就能知道,它们的作者只有没几个是「伟大的艺术家」;而通常的情况是——大多数的书根本就不是文学作品,譬如那些和小说、诗歌直接相关的作家传记和自传、那些名人传记,还有那些不但死去而且已被人遗忘了的人的传记,就属此类。但是,难道就因为它们不是「文学作品」,我们便不去读它们了吗?或者说,读还是要读的,但要用不同的方法、带着不同的目的去读?打个比方说,某天傍晚,我们无意间走到一座屋子前,只见屋里亮着灯火,窗帘还未拉上,屋子里的每一层楼都似乎在告诉我们,这里正在上演人生戏剧中的某一片断。于是,我们的好奇心便会油然而生——我们读传记,首先也是为了满足这样的好奇心,难道不是吗?我们看到那座屋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人——仆人们正在聊天;绅士们正在用餐;一个姑娘准备去参加晚会,正在打扮;一个老太婆正坐在窗前打毛线——便会好奇地问:这些人是谁?他们是怎样的一些人?他们叫什么名字?他们干过什么事,或者,有过怎样的经历和想法?

传记和回忆录就是为我们回答这些问题的。它们为我们照亮许许多多这样的屋子。它们会告诉我们:人们是怎样从事日常生活的——他们的辛劳、他们的成功与失败、他们的饮食起居、他们的爱与恨,直到他们死去。有时,正当我们注视着的时候,那屋子里的灯火熄灭了,屋前的铁栅栏也消失了——我们会来到海上,或者,我们会去打猎、航行、打仗;我们会走到野蛮人当中,或者,会随着军人去参加一场重大的战役。要不然的话,只要我们愿意,我们仍可以留在英国,留在伦敦,但是情景却完全变了:街道变窄了,屋子变小了,玻璃窗上满是裂痕,屋里拥挤不堪,还散发出阵阵臭味。这时我们看见,那位大诗人堂恩正从这样的一座屋子里逃出来,因为墙壁很薄,我们还能听到孩子们在屋里哭喊。接着,我们便跟随着他,走过他在书里写到的那些小路,一直到了一个叫特维肯南的地方,到了贝德福德夫人的豪宅——那是个有名的地方,贵族们和诗人们常在那里聚会。随后,我们来到威尔顿地方的一座小山下,在那里的一所宅邸里听听锡德尼爵士</small>给他的姐姐朗读他的《阿卡迪亚》;我们随他在一片沼泽地里漫游,还看到了他在那部著名传奇中一再写到的苍鹰。这之后,我们可以跟随彭布鲁克夫人即安妮·克利福德去北方旅行,到她的荒原上去看看;或者,再钻到城里去——不过,碰上身穿黑天鹅绒服装的加布里尔·哈威</small>正在和斯宾塞</small>论诗歌问题时,你可千万不要发笑。没有什么事比在既辉煌又黑暗的伊丽莎白时代的伦敦逛来逛去更有趣了,但也不能老待在那里,因为邓普尔</small>和斯威夫特</small>、哈利</small>和圣·约翰</small>在召唤我们。要弄明白他们之间的争论,并了解他们每个人的性格,需要我们花费许多时间。如果对他们感到厌倦了,我们可以继续朝前,从一位珠光宝气的黑衣贵妇人身边走过,就可找到约翰逊博士、哥尔斯密和加里克</small>要不然,如果你高兴的话,可以渡过英吉利海峡,去和伏尔泰、狄德罗以及杜·德凡德夫人</small>见一次面,然后回到英国,回到贝德福德夫人豪宅的所在地、后来蒲柏</small>也在那里住过的特维肯南——这没办法,有些地名和人名总会重复出现!从那里,你可以到草莓山去,到华尔浦尔</small>家里做客。华尔浦尔又会给我们介绍一大堆新朋友:我们有许多人家要拜访,有许多门铃要拉。只是,在华尔浦尔所爱的那个女人即贝里斯女士的门前,我们可能会停下来,因为——你看,萨克雷</small>正朝我们走来!他是贝里斯女士的朋友。由此看来,我们只要从这个朋友到那个朋友,从这个花园到那个花园,从这个府邸到那个府邸,就等于从英国文学的这一头走到了那一头,而这时,我们往往会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老地方——只不过,我们还能分清现在这一刻和那永远逝去的往昔之间的区别。

我想,我们阅读传记和书信,可以将此作为一种方法。我们可以借此使许多往日的窗户里重新亮起灯火,由此看到那些早已死去的名人当初是怎样生活的。有时,甚至还可以这样设想:既然我们走到了他们身边,或许还会意外地发现他们的某些秘密。我们还可以取出他们所写的一部剧本或者一首诗来,当着他们的面读一读,看看究竟会有什么不同的效果。而且,这样做的话,势必还会引出其他一些问题。我们一定会问:作者的生活经历对他的写作到底有多大影响?把一部书的作者还原成生活中的某个人,这到底有多大的可靠性?我们还会问:既然语言是一种非常敏感的东西,非常容易受作者性格的影响,那么我们对于作者用语言在我们心中唤起同情或者反感,到底在何种程度上应该予以接受,在何种程度上应该加以拒绝?这些就是我们在阅读传记和书信时常常会出现在我们心中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只能自己去回答,因为它们纯属个人问题;要是听人摆布,接受所谓的「指导」,那不免有危险,因为别人说出来的,往往只是他自己的偏见。

当然,我们也可以抱着另一种目的来读这一类书——既不是为了理解文学,也不是为了了解名人,而是为了演练和提高自己的创造力。就在书架的右边,不是有一扇窗正打开着吗?那就放下书朝窗外看看,那才令人愉快哩!你看那些景物:小马驹在田野里蹦跳,一个农妇在水槽边静静地往水桶里装水,一头驴子仰着头发出一声声哀鸣。它们是无意识的、互不相干的,又是永远变动不定的,而正因为这样,它们才令人欢欣鼓舞。图书馆里的大部分书,不过就是这样的男人们、女人们和驴子们的生活的一种短暂记录罢了。任何文学,一旦过时,就会变成一大堆旧书,变成一种用老旧而陈腐的语言对业已消逝的时代和被人遗忘的世事所作的记录。然而,要是你有兴致埋头读这样的旧书,那里记录的人世生活的陈迹虽然已遭摈弃而且日见腐朽,有时也会使你感到震惊,甚至为之折服。也许只是一封书信——但它描绘出怎样的一幅图景啊!也许只是片言只语——但其中隐含着怎样的一种期待啊!有时,你会读到一篇完整的故事,写得首尾连贯、妙趣横生,好像出自某位大小说家之手。实际上,它很可能是很久以前的一个戏子——泰特·威尔金森写的一篇回忆录,讲的是他和琼斯上尉的一段奇特经历;也可能,讲的是威灵顿公爵</small>麾下的一个年轻中尉,他怎样爱上了里斯本的一个漂亮姑娘;或者,讲到玛丽亚·艾伦</small>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放下手里的针线活,唉声叹气,说她当初要是听从伯尔内博士的忠告和里希先生一起私奔就好了。所有这些东西,也许并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完全可以弃置不顾,但是当窗外的小马驹在田野里蹦跳、一个农妇在水槽边静静地往水桶里装水、

一头驴子在仰头哀鸣时,偶尔翻翻这样的旧书,从遥远的往昔找回几个旧戒指、几把旧剪刀或者几只被打歪的鼻子,那也不失为一件有趣的事!

读诗的最佳时机

我们会有这样一种愿望,即:不想再进行那种只注意真人真事和近似于猜测的琐碎阅读,而是希望获得更大的自由空间,从而领略文学中更为纯粹的真实。于是,我们就会营造出这样一种既强烈又普遍的心理状态:不想注意事物的细节,只想沉浸在某种意境中,随某种有规律的、反复出现的节奏而漂浮——这种心理状态的自然表现形式,就是诗歌。换句话说,只有当我们自己似乎也想写诗的时候,才是读诗的最佳时机。

西风啊,你何时才会刮起?好让细小的雨珠轻轻飘落。我的爱啊,你何时回到我心里?好让我在自己的床上静静躺着。</small>

诗歌的感染力是直截了当的、强烈的,我们在片刻之间,除了为诗句所感动,再也不会有其他的感觉。我们一下子就投了进去,而那里又是何等深邃啊!我们一落千丈,没有任何东西可供攀挽,也没有任何东西来阻挡我们。小说也给人以幻觉,但那是逐渐形成的;小说制造效果时总会给人心理准备;然而,当我们读到这四行诗的时候,有谁会停下来问,这诗是谁写的?有谁会联想到诗人堂恩的家事,或者诗人锡德尼的秘书?有谁会把这四行诗和纷纭复杂的历史和新旧时代的交替联系在一起?诗人永远是我们的同时代人。

刚开始读诗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注意力集中,会感到紧张,就像突然受到某种心理冲击一样;但是,渐渐地,这种感觉会像水中的涟漪那样,一圈一圈地向远处舒展,延伸。我们会越来越冷静、

理智,同时会接收到意识的回声和反射。这时,我们才能对诗加以探讨和评论。

诗的情感不仅强烈,而且覆盖面极大,几乎各种各样的情感都在诗中出现过,所以我们读诗的最好方法,就是比较,看看同样的情感是怎样用不同的手法表现的。我们先注意下面两行诗明晰与简洁的特点:

让我像棵树,倒下就是自己的墓地,一切都逝去,只留下我痛苦的回忆。

再体会下面这一节诗的节奏和韵律:

沙漏中的沙粒一颗颗落下,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眼看着我们一生的时光,在狂欢中白白耗尽;一切都将在忧伤中结束,到头来,走向坎墓;厌倦了荒唐胡闹的人回到家,叹一口气,数一颗黄沙,沙粒落尽后他就要长眠,从此结束他多灾多难的生涯。

再看看下面这段诗沉静和玄想的基调:

不管我们年轻,还是年老,我们的命运,灵魂的归宿,都将、也只能与无限同在;可我们总怀着永生的希望,努力着、渴望着、期待着,这希望也永远与无限同在。

再把这段诗和下面四行轻盈、优美的诗句比较一下:

看,巡行的月神升上天空,她无牵无挂,何处也不停留;轻柔又明亮,她缓缓而行,唯有几颗星星,伴随她左右。

或者,也可以和下面诗句中奇妙的色彩想象作一比较:

有人走进树林,信步漫游,只见一场大火在林中燃烧;此人远远望着一撮撮火苗,心里想:番红花开得正好!

现在,让我们想一想,诗人的艺术手法是那么多姿多彩:他们既能让我们做观众,又能使我们当演员;他们熟谙人性,既能创造出福斯塔夫,又能创造出李尔王。而这一切,就是因为诗人既不乏压缩和简化的能力,又富有扩展和渲染的才华。

如何评判书的优劣

以自己的感受力尽可能多地从书中获取印象——这是读书时首先要做的,但这样只完成了一半。如果想获得读书的全部乐趣,就必须完成读书的全过程。我们必须对自己从书中获取的各种印象作出判断,必须使那些闪闪烁烁的印象凝固,形成持久的形象。这不能着急,要等尘埃落定、疑问平息之后才行。这期间不妨去散散步,聊聊天,或者撕撕玫瑰花干枯的花瓣;要不然,干脆去睡一觉也可以。这之后,可能你自己也不会想到——自然的变化往往就是这样——你读过的那本书又突然回来了,但完全变了样:它完整地浮现在你的脑海里,和当初从分散的词句中所获取的那些零星印象已大不一样。书里的种种细节都有了固定的、适当的位置;书的整体形象,从头到尾都显露得一清二楚,就如我们看到一间谷仓、一个猪圈或者一座大教堂那样。

现在,就像可以把建筑和建筑加以比较,我们也可以把书和书加以比较了。不过,这种比较将意味着我们对书的态度已经改变:我们不再是作者的同伙,而成了他的审判官。作为同伙,我们对作者的态度应该是宽容的——无论怎样宽容也不会过分;作为审判官,我们对作者的态度应该是严厉的,而且无论怎样严厉,也同样不会过分。有些书,既浪费我们的时间,又滥用我们的好意——难道不能说,这不是一种罪过吗?有些作者,尽写些华而不实的书、谎言连篇的书、陈腐不堪的书,甚至有毒有害的书——难道不能说,他们不是社会公敌、民族败类和害人虫吗?所以,我们应该对书严加审判,应该把每一本书都和历史上最好的好书加以比较。

好在有些书早有定评,我们人人心里明白,它们是书的楷模,如《鲁滨孙漂流记》《爱玛》和《还乡》等。因此,我们理应把自己正在读的小说和它们比较一下——即便是最近出版的、最微不足道的小说,也应该和最出色的小说一起受到审判。诗歌也一样——当我们从美妙的诗韵中平静下来、从华丽的辞藻中解脱出来之后,一首诗的完整形象就会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们理应把它和《李尔王》《菲德尔》以及《序曲》加以比较;即便不和这些作品比,也应该和我们自己认为最好的诗篇比一比。至于标准,我们完全可以确信,只要把那些用来评判古代作品的标准稍作修改即可,不必另外制定,因为所谓的「新诗」和「新小说」,其实并无真正的新颖之处,不过是为了掩饰其肤浅罢了。

尽管如此,若认为读书过程的第二步,即判断和比较,和第一步一样容易——认为只要放眼去接受那些纷至沓来的无数印象就行了,那也不免过于愚蠢。要放下手里的书而把读书过程持续下去,要把某本书的整体形象和另一本书的整体形象加以比较,不仅需要有相当大的阅读量,还要有足够的判断力,才能做得既生动又富有启发——这已经够难的了。更难的是,你还要进一步指出:「我要求一本书不仅可读,还要有某种价值;因此,这里是失败的,那里是成功的;这里写得好,那里写得不好。」作为读者,要想完成这一部分的读书过程,需要有极高的学识水平、极大的想象力和洞察力,而这样的天赋,恐怕是任何一个普通读者都很难具备的,即便是最自信的读者,也只能在自己身上找到一点点类似这种天赋的影子。

那么,干脆把这一部分过程舍去,让给那些批评家,那些穿厚大衣、大礼服的专家权威,让他们替我们评定一本书到底有没有价值——这难道不是聪明的做法吗?可惜,这样不行!

在读书时,我们可能很重视感应的价值,可能会尽量把自己的想法隐藏起来;但是,我们自己也明白,我们不可能对书里的一切都完全抱着同感,不可能把自己完全掩埋起来。因为我们总觉得内心有个捣蛋鬼在悄悄地说:「我恨!」「我爱!」而要他不做声,又不可能。实际上,正因为我们有恨有爱,我们才能和诗人、小说家保持那么亲密的关系。所以,让另外一个不相干的人插在中间,我们会感到无法容忍。即使我们的意见与人不合,即使我们的判断是错误的,我们的趣味仍然是我们读书时的指路明灯,因为唯有趣味才能使我们身心激动不已。我们是凭着感情来读书的;我们不能压制自己的癖好,就是加以限制也不行。

但是,读书的时间久了,我们或许可以培养自己的趣味,也可以接受某些限制。当初,我们的趣味贪婪而杂乱地吞食各种各样的书——诗歌、小说、历史和传记,后来,它停止了吞食,希望回到广阔的现实世界,尝一尝多变而复杂的现实生活的滋味。这时,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趣味有点变了,变得不再那么贪食了,而是更喜欢思考了。它不仅仅带着我们去对这本书或那本书作出判断,而且还开始要我们去掌握某一类书的某一共同特点。它会对我们说注意,这一特点应该怎么说?」也许,它会要求我们先读一读《李尔王》,然后再读一读《阿加门农》,以此向我们表明,这两本书就有这种共同的特点。

于是,在我们的趣味引导下,我们就开始大胆越出某一本书的范围,开始寻找把某些书组合成一类的某些特点。我们还开始给某些特点起名称,并制定出某种法则,以便把我们的读书感受加以归纳,使其变得有条有理。这样的分门别类,能使我们有一种读书更深人的感觉——这固然很好,但要知道,关于书的法则总是要在和书的实际接触中被不断打破的——凭空制定出和事实毫不相干的法则,这是最容易、也是最愚蠢的事——所以,当我们在作这一艰难尝试时,若想使自己不致陷人混乱,最好的办法就是求助于某、些才能罕见的作家,他们能给我们以启发,能帮助我们怎样把文学当作一门艺术来看待。譬如,柯勒律治、德莱顿和约翰逊博士经过深思熟虑而写下的那些评论文章,还有许多诗人和小说家虽未经深思熟虑、但有切身体会的经验之谈,往往都非常中肯,贴切——它们能帮助我们理清萦绕在我们头脑里的一团团模糊概念。只不过,当我们向他们请教时,自己心里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问题和看法,而且是在自己的读书过程中老老实实累积起来的——这样,他们才会对我们有所帮助。否则,若是只知道一味崇拜他们的权威,像一群躺在树阴下的绵羊,那他们也是无能为力的。

为读书而读书

理想的读书需要有想象力、洞察力和判断力,而这些素质又不是常人所具有的,所以,你也许会说,既然文学是这样一门复杂的艺术,那么我们即使读上一辈子书,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有价值的文学批评了?是的,我们始终只是读者而已;我们的头上永远不可能出现光环——这种光环只属于那些被称为「批评家」的罕见人物。然而,作为普通读者,我们仍然有我们的责任,甚至重要性。

我们认定的标准,我们作出的判断,会悄无声息地散布开去,会像空气一样弥漫在作家身边,影响他的写作。我们作出的某种反应,尽管它并不印在书刊上,但始终会对作家产生影响。尤其是现在,文学批评由于某种原因一直不太景气,读者的反应——如果这种反应是有水平、有生气、有特色、有诚意的话——就更有重大价值了。因为,现在的批评家评论书,就像在打靶场上打一队队当作靶子的动物,只花一秒钟装上子弹,稍稍瞄准一下,就开始射击。所以,如果他把野兔当作老虎打,或者把天上的鹰当作谷仓里的鸡来打,甚至完全打偏了,把子弹胡乱地射到了一头正在田野里静静地吃着草的母牛身上,我们也不必大惊小怪。而现在的作家,除了经常受到这种不讲准确性的射击,如果说还能得到其他什么评论的话,那就是普通读者的反应了——普通读者是为读书而读书的,没有什么专业目的,读得不慌不忙;他们的判断时而非常宽容,时而又非常严厉——这对于提高作家的写作质量,难道没有好处吗?如果说,这样能使作家们的书写得更健康、更充实、更精彩,那么努力去这样做,当然是非常值得的。

但是,话又得说回来,我们读书时,谁会抱有这样的预期目的?我们热衷于做某件事情,难道就是因为这件事有实际好处吗?难道追求乐趣,就不能作为最终目的吗?我们读书,难道不能说就是这样一件事情吗?至少,我是这样的——我有时会这样的想象:到了最后审判时,上帝会奖赏人类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征服者、伟大的立法者和伟大的政治家——他们会得到上帝赏赐的桂冠,他们的名字会被刻在大理石上而永垂不朽;而我们,当我们每人手里夹着一本书走到上帝面前时,万能的上帝会看看我们,然后转过身去,耸耸肩膀对旁边的圣彼得说你看,这些人不需要我的奖赏。我们这里也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只喜欢读书。」

[1] 简·奥斯汀、皮科克、特罗洛普、司各特、梅瑞狄斯,均为19世纪英国小说家。

[2] 16世纪英国诗人,《阿卡迪亚》是他所写的传奇故事。

[3] 16世纪英国诗人。

[4] 16世纪英国著名诗人,与莎士比亚齐名。

[5] 18世纪英国散文作家。

[6] 18世纪英国讽刺作家,著名作品是《格列佛游记》。

[7] 18世纪英国作家。

[8] 18世纪英国作家。

[9] 均为18世纪英国作家。

[10] 18世纪法国贵族夫人,伏尔泰等人的庇护者。

[11] 18世纪英国大诗人。

[12] 18世纪末英国小说家。

[13] 19世纪英国大作家,与狄更斯齐名。

[14] 18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家与军事家。

[15] 18世纪英国著名艺术史家查尔斯·伯尔内与前妻所生的女儿。

[16] 16世纪无名氏遗诗中的一段。

[17] 16世纪波蒙与弗莱彻合著的剧本《少女的悲剧》里的诗句。

[18] 17世纪剧作家约翰·福特的剧本《情人愁》里的诗句。

[19] 19世纪诗人华兹华斯的长诗《序曲》中的一段。

[20] 19世纪诗人柯勒律治的长诗《古舟子咏》中的一段。

[21] 此诗出处不详。

[22] 简·奥斯汀的长篇小说。

[23] 哈代的长篇小说。

[24] 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25] 17世纪法国悲剧家拉辛的著名剧作。

[26] 华兹华斯的长诗。

[27] 古希腊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的剧作。

[28] 17世纪英国著名诗人和批评家。

[29] 即塞缪尔·约翰逊,18世纪英国著名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