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政事
10·01 伊川先生上疏曰:夫钟,怒而击之则武,悲而击之则哀,诚意之感而入也。告于人亦如是,古人所以斋戒而告君也。臣前后两得进讲,未尝敢不宿斋预戒,潜思存诚,觊感动于上心。若使营营于职事,纷纷其思虑,待至上前,然后善其辞说,徒以颊舌感人,不亦浅乎?——《二程文集》卷六《上太皇太后书》
[译文]
程颐先生上书说:钟,人发怒的时候敲它声音就雄武,忧伤时敲它声音就哀怨,这是人的真诚之意感动了钟融入钟声之中了。对人说话也是如此,古人所以要斋戒以后才去向君主进谏。我曾两次得以向皇帝进谏,没有哪一次敢不在前一天加以斋戒,沉定心思,保持诚敬之意,希望自己说的话能打动皇帝之心。如果一天到晚跟着所任官职的事务转,思虑纷乱,等来到皇帝面前,临时修饰自己的语言说得优美动听些,只是用口舌感动人,那样感人不太浅陋了吗?
10·02 伊川《答人示奏稿书》云:观公之意,专以畏乱为主,颐欲公以一爱一民为先,力言百姓饥且死,丐朝廷哀怜,因惧将为寇乱可也。不惟告君之体当如是,事热亦宜尔。公方求财以活人,祈之以仁一爱一,则当轻财而重民;惧之以利害,则将恃财以自保。古之时,得丘民则得天下。后世以兵制民,以财聚众,聚财者能守,保民者为迂。惟当以诚意感动,觊其有不忍之心而已。——《二程文集》卷九《答人示奏草书》
[译文]
程颐先生在《答人示奏稿书》中说:看您的意思,只以担忧动乱为主,我则想要您以一爱一民之意为重,极力向皇帝说明百姓快要饿死了,哀求朝廷同情怜惜,由此再说明担忧民众因穷困而为盗寇作乱,这样写是行的。不但上告国君的话如此说才得体,事之情势也应该这样说。您正在乞求财物以救人,以仁一爱一之心向皇帝请示,皇帝就会轻财而重民;如果以利害祸乱引起他的警惧,皇帝就会依仗财物以自保。古时候得到民众拥护就得到天下。后世用军队要挟民众,以财物招揽军队,聚敛几物的能够自己守护,安一抚民众的被看成迂腐。我们只应该用诚意感动君上,希望他有仁一爱一之心罢了。
10·03 明道为邑,及民之事,多众人所谓法所拘者,然为之未尝大戾于法,众亦不甚惊骇。谓之得伸其志则不可,求小补,则过今之为政者远矣。人虽异之,不至指为狂也。至谓之狂,则大骇矣。尽诚为之,不容而后去,又何嫌乎?——《二程文集》卷九《答吕进伯简三》
[译文]
程颢任地方官,涉及民众的事,程颢的作法大多是普通人认为限于法令而不能作的,然而程颢作了从未对法令有多大违逆,也没有引起民众多大恐慌。说是实现了程颢的志愿是谈不上的,求得少有补益,那么已大大超过今天执政的人了。人们虽感到有些惊奇,但不至于指其为狂。到了称作狂的地步,就会引起大的惊骇了。竭尽诚意作你认为应该作的事,不能为世所容就离开,又有什么疑虑呢?
10·04 伊川先生曰:君子观天水违行之象,知人情有争讼之道。故凡作事,必谋其始,绝论端于事之始,则讼无由生矣。谋始之义广矣,若慎一交一结、明契券之类是也。——《程氏易传·讼传》
[译文]
程颐说:“君子看见水与天背道而行的卦象,就知道人情会发生争讼的道理。所以只要作事,一定在开始时仔细思考,在最初就杜绝争讼的隐患,那么争讼也就不能发生了。谋虑于开始的含义是广泛的,如慎于人事一交一结,资金往来中文书契约要分明之类都是。
10·05 《师》之九二,为师之主。特专则先为下之道,不专则无成功之理。故得中为吉。凡师之道,威和并至则吉也。——《程氏易传·师传》
[译文]
《师卦》的九二爻,象征军队的统帅。凭借专权便随意而行,就君主而言就失去了在下者之道,不专权行一事就没有成功之理。所以作到中道为吉利。在般治军之道,威势与和顺并用,刚柔相济就吉利。
10·06 世儒有论鲁祀周公以天子礼乐,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则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则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为者,皆当为也。周公乃尽职耳。——《程氏易传·师传》
[译文]
世上的儒者有人评论鲁国用天子之礼乐祭祀周公之事,认为周公能立人臣所作不到的功勋,就可以用人臣所不得用的礼乐。说这话是不理解作人臣的道理。周公既然居于周公的职位,就该作这个职位上的事。在这个职位上能够作的事,都是应该作的。周公只是尽其职责罢了。
10·07 《大有》之九三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传曰:三当大有之时,居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亨通于天子,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义也。若小人处之,则专其富有以为私,不知公以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程氏易传·大有传》
[译文]
《大有》卦的九三爻说:“公侯用其所有以享天子,小人作不到。”程颐解释说:九三这一爻在富裕之时,居于诸侯的位置上,拥有他的富裕丰盛,必然用来给天子享用以通于天子,认为自己所有的就是天子所有的,一切属于天子,这是作臣子的永久的道理。如果是小人对待这样的事,就独占这富有作为个人私利,不明白以己之有为公有,公己之有以奉养天子的道理,所以说:“小人不能够”呀。
10·08 人心所从,多所亲一爱一者也。常人之情,一爱一之则见其是,恶之则见其非。故妻孥之言,虽失而多从;所憎之言,虽善为恶也。苟以亲一爱一而随之,则是私情所与,岂合正理?故《随》之初九:出门而一交一,则有功也。——《程氏易传·随传》
[译文]
人心所跟随的,多是自己亲近的人。常人之情,喜欢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好处,憎恨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错处。所以妻子儿女的话,纵然说错了也大多听从;其憎恶的人的话,即使是善的也认为是恶。如果因为亲一爱一谁就随从谁,那是按自己的私情去一交一与,怎能合乎正理呢?因此《随》卦的初九爻说:出门而一交一,就会有功。
10·09 《随》九五之《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传曰:随以得中为善,随之所防者过也,盖心所说随,则不知其过矣。——《程氏易传·随传》
[译文]
《随》卦九五爻的《象》辞说:“善与善以诚信相应,吉,是因为相应的双方位置都既中且正。”程颐解释说:选取你要追随的人以得中为善,追随中所要防止的是追随错了人,因为如果心中喜欢谁就去追随,那就不能察觉出错误。
10·10 《坎》之六一四曰:“樽酒簋贰,用击,纳约自牖,终无咎。”传曰:此言人臣以忠信善道结于君心,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通者明处也,当就其明处而告之,求信则易也,故曰:“纳约自牖。”能如是,则虽艰险之时,终得无咎也。且如君心蔽于荒乐,唯其蔽也,故尔虽力诋其荒乐之非,如其不省何?必于所不蔽之处推而及之,则能悟其心矣。自古能谏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讦直强劲者,率多取忤;而一温一厚明辨者,其说多行。非唯告于君者如此,为教者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长,所长者,心之所明也。从其心之所明入,然后推及其余,孟子所谓“成德”、“达财”是也。——《程氏易传·坎传》
[译文]
《坎》卦的六一四爻辞说:“一杯酒两簋食,用瓦击盛了,从窗户里送进这粗疏的食品,最终不会有灾祸。”程颐解释说:这是说臣下用忠信善道结君心,一定要从他明达的地方才能深入其心中。人心都有蒙蔽的地方,有通达的地方,通达的地方就是明处,应该从他明白的地方告诉他,求得他的听信就容易,所以说:“纳约自牖。”能这样,则即使处于艰险之时,最终也得以没有灾祸。例如君心被荒游逸乐所蔽塞,正由于他被蔽塞着,所以即使极力指责荒游逸乐的坏处,怎奈他不清醒呢?一定要从他明白的地方进言而推广到他不明白的地方,就能使他的心醒悟了。自古以来善于谏诤其君主的人,没有不是借助于其明白的地方引入的。所以那些直言强硬的人,大多违逆君意;而一温一厚明辩的人,其意见大多能够实行。不仅进谏国君应该如此,教导人也是这样。教人一定要凭借他自身的长处使之发扬开去,所长之处,就是心中明达之处呀。从他心中明达之处入手,然后推广到其它方面,这就是孟子讲的“成德”和“达材”呀。
10·11 《恒》之初六曰:“浚恒,贞凶。”《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传:初六居下,而四为正应。四以刚居高,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也。世之责望故素而至悔咎者,皆“浚恒”者也。——《程氏易传·恒传》
[译文]
《恒》卦的初六爻辞说:“浚恒,贞凶。”《象辞》说:“浚恒之所以凶,是因为开始要求得太多了。”程颐解释说:初六爻处在下位,与九四爻为对照。九四爻以其刚一陽一之一性一居在高位,又被九二、九三两爻阻碍了与初六的相应,所以它与初六相应的志趣,已经不同于正常的相应之理了。而初六对九四的要求的希望却很迫切,这是懂得常理而不懂权变呀。世上对故旧素一交一要求过于深切而导致一交一情破裂以至后悔取咎的人,全都是“浚恒”啊。
10·12 《睽》之《象》曰:“君子以同而异。”传曰:圣贤之处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于世俗所同者,则有时而独异。不能大同者,乱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独异者,随俗一习一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异耳。——《程氏易传·睽传》
[译文]
《睽》卦的《象》辞说:“君子处世同而有异。”程颐解释说:圣贤处世,在人的常理方面,无不与人尽同。对世俗所一致追求的东西,则有时独异。不能在人的常理方面与人一大同的人,是违反常道忤逆常理的人;不能有特立独行的人,是随俗俯仰一习一惯于为非的人。主要在于能大同又能保持独异。
10·13 《睽》之九二:当睽之时,君心未合,贤臣在下,竭力尽诚,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诚以感动之,尽力以扶持之,明理义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诚其意,如是宛转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逢迎也,“巷”非邪僻由径也,故《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程氏易传·睽传》
[译文]
《睽》卦的九二爻:当分离之时,君主之心未能与我融合,贤臣处在下位,就要竭其辅佐之力,尽其忠诚之心,以期使国君信任而与我相合而已。用至诚去感动国君,竭尽全力去扶持国君,讲明义理以使国君获得知识,杜绝蔽塞惑乱君心的东西以使国君诚意,如此宛转委曲以求国君与我相合。这一爻的《象》辞上说的“遇”,就不是专门绕了弯去巴结,“巷”就不是邪僻的小道。所以《象》辞说:“遇君于巷,没有失去为臣之道。”
10·14 《损》之九二曰:“弗损益之。”传曰: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惟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程氏易传·损传》
[译文]
《损》卦的九二爻辞说:“不损而益。”程颐解释说:不减损自己的刚贞,就能对君上有好处,这就是“益之”。如果失去自己刚贞之一性一而用柔媚去取一悦于上,正好损害君上而已。世上愚笨的人,有的虽然没有邪念,却只知道极力服从君上,认为这便是“忠”,这样的人不明白“不损而益”的道理呀。
10·15 《益》之初九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传曰: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己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程氏易传·益传》
[译文]
《益》卦的初九爻说:“有利于让他作大事,作得绝对好,无咎。”《象》辞说:“作得绝对好才无咎,是由于在下者不应该担当大事。”程颐解释说:在下位的人本不该处理厚事。厚事,就是重要的事。由于是在上者的委任,所以才担当了大事,一定要能成就大事而作到绝对地好,方能无咎。能作得绝对地好,那么在上一位的人委任了你是知人善任,在你自己担当了这大事是有才华而胜任。如果不能作得绝对地好,那么在上者委任失误,在下者处事不当,都有罪过。
10·16 《旅》之初六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传曰:志卑之人,既处旅困,鄙猥琐细,元所不至,乃其所以致悔辱、取灾咎也。——《程氏易传·旅传》
[译文]
《旅》卦的初六爻辞说:“路途中琐碎小器,正是惹祸的原因。”程颐解释说:志趣卑劣的人,又处旅途辛苦之中,就更加鄙陋猥琐,到了无所不至的程度,这正是他们招致欺诲,自招殃祸的原因。
10· 17 《兑》之上六曰:“引兑。”《象》曰:“未光也。”传曰:说既极矣,又引而长之,虽说之之心不已,而事理已过,实无所说。事之盛则有光辉,既盛而强引之长,其无意味甚矣,岂有光辉也?——《程氏易传·兑传》
[译文]
《兑》卦的上六爻说:“引兑。”《象》辞说:“未光也。”程颐解释说:高兴已经到了顶点,而又勉强牵引着要继续喜欢下去,纵然喜欢他的心还未完结,但事理已经过当,确实没有什么可喜悦的。事物达到鼎盛时则有光辉,鼎盛以后又勉强使之持续下去,那是太没意思了,哪里还有光辉呢?
10·18 《中孚》之《象》曰:“君子以议狱缓死。”传曰:君主之于议狱,尽其忠而已;于决死,极其恻而已。天下之事,无所不尽其忠,而议狱缓死,最其大者也。——《程氏易传·中孚传》
[译文]
《中孚》卦的《象》辞说:“君子以诚信的一精一神议论刑狱,减缓死刑。”程颐解释说:君子在讨论刑狱时,尽自己的忠诚而已;对于判决死刑,极尽恻隐之心罢了。君子对天下的事,无不竭尽自己的忠诚,而讨论刑狱减缓死刑,又是尽忠中最大的事。
10·19 事之时而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过甚也?如过恭、过哀、过俭,大过则不可。所以小过为顺乎宜也。能顺乎宜,所以大吉。——《程氏易传·小过传》
[译文]
事情有时应该作得稍过分一点,那是为了顺从时宜,但如何能做到稍有过分呢?如行为过分谦虚、丧事过分悲痛、用度过分节约,太过分就不行了。稍有过分是为了顺从时宜。能够顺乎时宜,所以就大吉。
10·20 周公至公不私,进退以道,无利欲之蔽。其处己也,夔夔然有恭畏之一习一;其存诚也,荡荡焉无顾虑之意。所以虽在危疑之地,而不失其圣也。《诗》曰:“公孙硕肤,赤舃几几。”——《程氏经说·诗解》
[译文]
周公心存至公而没有私念,他的进身和退守全都根据正道,没有利欲蒙蔽他清明的心。他的处身行己,夔夔然有恭谨畏惧之心;他心存诚意,坦坦荡荡没有疑惑之意。所以他虽处在危难境地,而不失于圣人的气度。《诗经》上说:“周公他恭逊高大又美好,赤鞋礼服步履安详真大度。”
10·21 明道先生与吴师礼谈介甫之学错处,谓师礼曰:为我尽达诸介甫,我亦未敢自以为是。如有说,愿往复。此天下公理,无彼我。果能明辩,不有益于介甫,则必有益于我。——《二程遗书》卷一
[译文]
程颢向吴师礼谈说王安石之学的错误,他说:你代我全部转达给王安石,我也不敢自认为正确。如果有所辩说,希望转达回来。学问是天下公理,没有你我之分。如果真的辩明了,不是有益于王安石,就一定有益于我。
10·22 天祺在司竹,常一爱一用一卒长。及将代,自见其人盗笋皮,遂治之无少贷。罪已正,待之复如初,略有介意。其德量如此。——《二程遗书》卷二上
[译文]
张戬任司竹监丞时,经常一爱一用一名卒长。快到任满一交一替的时候,他自己看见这卒长偷窃竹笋,于是依法治其罪而不稍加宽恕。治罪之后,对待他还和开始一样好,丝毫也不介意。其德量是如此地宽大。
10·23 门人有曰:吾与人居,视其有过而不告,则于心有所不安。告之而人有受,则奈何?曰:与之处而不告其过,非忠也。要使诚意之一交一通,在于未言之前,则言出而人信矣。又曰:责善之道,要使诚有余而言不足,则于人有益,而在我者无自辱矣。——《二程遗书》卷四
[译文]
有弟子说:我与人一交一往,看到他有过错而不告诉他,就感到心中不安。告诉人家,人家却不接受,怎么办呢?程颢说:与人一交一往却不告诉其过错,是对朋友不忠。要使忠诚之心相一交一相通,在你告诉他过错之前,那么话一说出,人就听信了。又说:朋友之间劝善之道,要使诚意有余而劝善的话常感不足,则对人有益,对自己也不会自取侮辱。
10·24 居今之时,不安今之法令,非义也。著论为治,不为则已,如复为之,须于今之法令内处得其当,方为合义。若须更改而后为,则何义之有?——《二程遗书》卷一
[译文]
处今之时,不安于今日之法令,不是义。如果说到治政,不去作就罢了,如果还要出来作官治事,就应该在当今的法令内处理使其恰当,才算是合义。如果说须要更改法令后才去作,那又有什么义呢?
10·25 今之监司多不与州县一体,监司专欲伺察,州县多欲掩蔽。不若推诚心与之共治,有所不逮,可教者教之,可督者督之。至于不听,择其甚者去一二,使足以警众可也。——《二程遗书》卷一
[译文]
现今的监司多数不和州县官协力为治,监司官一心只要窥视密察州县官的罪恶,州县官也就多要掩饰自己的错误。作为监司官,不如推诚心与州县官共同图治,州县官有作得欠缺,可以教导的就教导,应该督责的就督责。教导督责都不听了,就挑选一两个严重的罢免了,使得足以警戒其他人就可以了。
10· 26 或问:簿,佐令也。簿所欲为,令或不从,奈何?曰:当以诚心动之。今令与簿不和,只是争私意。令是邑之长,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过则归已,善则唯恐不归于令,积此诚意,岂有不动得人?——《二程遗书》卷十八
[译文]
有人问:主簿,是辅助县令的。主簿想要作的事,县令不答应,怎么办?程颐说:应当用诚心去感化他。如今的县令与主簿不和,只是以私意相斗。县令是地方的长官,如果主簿能用对待父兄的方法对待他,有了过错自己承当,有了好的名声只担心不能归功于县令,积累这样的诚意,哪会不能感动他人?
10·27 问:人于议论,多欲直己,无含容之气,是气不平否?曰:因是气不平,亦是量狭。人量随识长,亦有人识高而量不长者,是识实未至也。大凡别事,人都强得,惟识量不可强。今人有斗筲之量,有釜斛之量,有钟鼎之量,有一江一河之量。一江一河之量亦大矣,然有涯,有涯亦有时而满,惟天地之量则无满。故圣人者,天地之量也。圣人之量,道也;常人之量,天资也。天资之量须有限。大抵六尺之躯,力量只如此,虽欲不满,不可得也。如一邓一艾位三公,年七十,处得甚好。及因下蜀有功,便动了。谢安闻谢玄破苻坚,对客围棋,报至,不喜。及归,折屐齿。强终不得也。更如人一大醉后益恭谨者,只益恭,便是动了,虽与放肆者不同,其为酒所动一也。又如贵公子位益高,益卑谦。只卑谦,但是动了。虽与骄傲者不同,其为位所动一也。然惟知道者,量自然宜大,不待勉强而成。——《二程遗书》卷十八
[译文]
有人问:人在讨论的时候,大多想伸直自己的观点而说服别人,缺乏宽容的气度,是气一性一不平吗?程颐说:当然是气一性一不平,也是器量狭小。人的器量随着见识增大,也有人见识高而器量不长的,是见识真正还没有达到。一般别的事,人都可以勉强,只有见识器量不可勉强。人有斗筲一样的量,大一点有釜斛一样的量,再大有钟鼎一样的量,又大有长一江一大河一样的量。长一江一大河那样的器量可以说是大了,但还有边际,既然有边际就有满的时候,只有天地之量则没有满的时候。所以圣人是天地之量的人。圣人之量,与道为一;常人之量,是天给的一分。天给的器量应该是有限度的。大凡人六尺之躯,力量就这么大,即使想要不满足,也是不可能的。如一邓一艾位至三公,年到七十,处事处得极好。等到因为平蜀有功,心意便动摇了。谢安听到侄子破苻坚的消息,正和客人下围棋,驿报送到,没有喜色。等到他下完棋回到后边去时,激动得把屐齿都弄折了。勉强大器量最终是不行的。又如有人一大醉后更加谦恭谨敬,只这更加恭谨,就是被酒动摇了心一性一,虽然与醉后放肆妄为的人有区别,但是被酒动摇心一性一是相同的。又如一些贵公子,官位越高,就越谦下。只这谦下,就是被官位动了。虽然与因官高骄傲的人有区别,但是被官位动摇了心一性一是相同的。只有那些深明大道的人,器量自然应该大,不需要勉强而自成大器之人。
10·28 横渠先生曰:凡人为上则易,为下则难。然不能为下,亦未能使下,不尽其情伪也。大抵使人,常在其前己尝为之,则能使人。——张载《横渠文集》
[译文]
张载说:一般人当上级容易,当下属难。但不能当下属的,也不能任用下属,这是因为不能了解下边的真实情况。大抵要使用人,经常是同样事以前自己曾经作过,这类事上就能使用人。
10·29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疑,则虽难必济而“往有功也”。今水临万仞之山,要下即下,无复凝滞。险在前,惟知有义理而已,则复何回避?所以心通。——张载《横渠易说》
[译文]
《坎》卦《彖》辞说:“只因内心亨通”,所以“行为可以崇尚”。外面虽然聚敛着重重的危险,但如果身处险境而心中亨通不疑,那么即使艰难也必然能够渡过,并能“往而有功”。如今的形势是水临万丈之山,要落下就落下,再没有凝滞不畅。面对艰险,只懂得根据义理前进而已,还有什么要回避的?这就是内心亨通的原因。
10·30 人所以不能行己者,于其所难者则惰,其异俗者,虽易而羞缩。惟心宏,则不顾人之非笑,所趋义理耳,视天下莫能移其道。然为之,人亦未必怪,正以在己者义理不胜。惰与羞缩消则有长,不消则病常在,意思龌龊,无由作事,在古气节之士,冒死以有为,于义未必中,然非有志概者莫能,况吾于义理已明,何为不为?——张载《横渠易说》
[译文]
人之所以不能施行自己的主张,其原因是在那些困难的事情上懒惰,那些与世俗不同的事,即使容易却羞怯退缩而不敢作。只有心胸宽广的人,则不顾他人的非议与嘲笑。你所追求的是义理,义理当行时,全天下都没有谁能改变我所行之道。然而你作了,别人也未见得一定感到奇怪,不能做的原因,正在于自己本身义理之心不够强胜。懒惰与退缩之心减少则义理之心增长,不减少就病根常在,意思龌龊,无法干成任何事。在古代崇尚气节之士,冒着生命危险去有所作为,其行为未必符合义理,然而除非有志气节烈之士作不到,何况我们已经懂得了义理,义理所当为的事,为何不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