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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妩媚航班》12 舞美师的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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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林安琪。我曾经以为我会成为一个画家,或者准确地说,我曾经以为我会成为一个不朽的画家。但是,我最终成了一个舞美师。恐怕这世上很多人都是这样的,追逐着一个永远不会实现的理想,然后某一天,极其自然地,将这个“理想”阉割成了一个还说得过去的职业。以此谋生,并获得精神上的所有认同。我不是第一个这样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当然,当然,我们这样的人已经被人们称为幸运了。我懂得知足,因为反正,关于“理想”的痛苦是不合法的,是无病呻吟的,你张扬了,你表达了,你就活该去死。我必须时刻谨记,这世界上还有灾荒,还有战乱,还有艾滋,还有无数在因为不平等导致的困顿中,挣扎一生的人们——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些评判你是“幸福”还是“不幸”的人们,都没什么想象力。

总之,此刻,我坐在巴黎时间傍晚七点起飞的航班上,飞往北京,是为了我的工作。十年前,我来到巴黎,一开始学画,后来考进了戏剧学校的舞台艺术科。现在,在一个算是欧洲戏剧界知名的舞台美术设计师的工作室里,为那个明明一头金发却总喜欢穿印度服装的老板工作。逐渐地被重用,偶尔被善意地调戏。今年十月,一个话剧会在北京的国家大剧院公演,我的老板负责这个戏的舞台美术,我是中国人,这个戏的舞美团队少不了我。因为公演之前的这几个月,除了美术的部分,我必须负责用我的母语代表我的老板跟导演以及剧院方面做所有的对接。“安琪,能让你回家安心地待几个月,顺便做完这一单,多妙。”我的老板是这么跟我形容这个项目的。

不,我当然不是北京人。我的家乡叫龙城,一个距离北京有好几个小时车程的北方城市。我不确定我能抽出多少时间回家看看。不过,在鬼佬眼里,反正都是中国,没有区别。

航行时间是九个小时,一路往东,北京时间的清晨抵达。这趟航程最妙的地方,在于明明已经穿过了整整一个夜晚,但是总是能看见隐隐约约的曙光。人类渺小的躯体飞翔起来,便能看见地球用经纬线玩的这一点点小花样。蜷缩在经济舱里,我踢掉了鞋子,用毯子裹住自己,打开了阅读灯。我对这趟航线烂熟于心,飞了无数次,让我可以没有任何障碍地在遇到剧烈气流颠簸的时候,安稳地放下面前的桌板,打开圆圆的小盒子,摘下或戴上隐形眼镜。因为熟悉,所以觉得怎么样我也不会死在这里。

我可以用这段时间,认真读完这个戏的剧本。我没有把笔记本电脑从行李舱里拿下来,而是带着厚厚的一沓打印稿。非常不环保,但是我已沾染上了欧洲人这种莫名其妙的守旧。国航的咖啡十年来没有任何进步,不过我喝惯了。

二十年前,这个戏在阿维尼翁戏剧节惊艳四座。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剧团从此开始扬名四海。如今,在中国首演。

故事的年代不详,大抵是比较久远的时候。但应该没远到古代去。地点,就是某个小镇。

小镇上的牧师去世了,没多久,新的牧师到任。新牧师看起来很年轻,总是愉快甚至有些过分愉快地笑着,喜欢开玩笑,不像是镇上人们一贯概念里的“牧师”——对我而言,我必须在阅读的同时,试着抓住我脑子里闪过的带着光泽和阴影的画面,究竟哪些才是对的。那小镇也许古朴,但是不该精致,总该有些粗糙的地方,但是究竟是哪种粗糙?是否该像我从小长大的那座北方城市一样,建筑面目一致,是真的谈不上有什么景致呢?我倒宁愿让这个小镇,在我的手底下,变成20世纪初的工业区,比如,整个镇子的人都为一个大工厂干活儿,舞台上最重要的,就是一些老旧的庞大的机器。新来的牧师心里哼着轻松的小调,略带惊讶地看着,黄铜色泛着暗光的机器,张开血盆大口,嚼碎所有填进去的大石头——见鬼,成本,当然不能忘了成本,谁知道预算那边会不会同意我美妙的老工业区。

新来的牧师站在陈旧的、空荡荡的教堂里,他从祭坛上走了下来,第一排的座位上坐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紧闭着双目,一边流泪,一边祷告。她身边放着一个鸟笼,里面那只小鸟安静地躺在自己的双翅上,早已没了气息。牧师自然是看明白了,但他依然微笑着问小女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小女孩说,她的小鸟已经死了整整一天,但是她还是想问问上帝,这是为什么。如果是因为她自己犯了什么错,她愿意改正,愿意接受惩罚,这样,小鸟是不是就能回来了。她说她知道小鸟还是不会回来的,但是她必须这么做。牧师笑了,他说:“你的小鸟是只画眉,不过,你喜欢鸽子么?”小女孩说:“我不懂您的意思。”牧师拎起鸟笼,就在小女孩眼前,把鸟笼藏在黑袍的袖子后面,只一瞬,鸟笼出来了,画眉的尸体不翼而飞,里面乖巧地卧着一只纯白的小鸽子。

小女孩说:“但是它不是我的画眉。”牧师说:“你可以叫它画眉,完全没有问题。”小女孩说:“可它的确不是我的那个朋友啊,它是个陌生人。”牧师说:“它不是陌生人,我知道,它和画眉长得一点都不像,可是,你的祷告,上帝听见了。”小女孩笑了,她清脆地说:“牧师,谢谢您啦。”牧师愉快地说:“要感谢的是主。”

当舞台上只剩下牧师一人,他端详着手心里那只画眉的尸体,自言自语:我去念神学院之前,是个魔术师。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许是在机舱里的灯光突然调暗之后不久。

每个人的座位上方,那盏小小的阅读灯像是久病之人衰弱却又带点柔情的眼睛。狭小座位里,猝不及防地跌进睡眠中,再醒来的时候,必须忍受着睡意撕扯出来的类似宿醉的晕眩,把手放在脖子后面,亡羊补牢地揉一揉它,以拯救我疼痛的颈椎。我想知道我大概睡了几个小时,可是手机却不能打开——对于不戴手表的人来说,手机关机就意味着丧失所有时间的判断。视线所及的地方,倒是看见一只潜水电子手表的巨大表盘,被戴在一只细细的手腕上——是个坐在我邻座的小男孩,十三四岁的模样,很俊俏,一看就是混血。关键是,这孩子在聚精会神地阅读着我的那沓剧本,打印稿的A4纸散落在我们的座位之间,那团皱起的毯子上。我想我睡着的时候,它们滑了下来,被还清醒的人捡起来了。

他发现我醒来了,睫毛一颤,把手上那张纸轻轻地放回我的膝盖上,用清晰的法文说:“不好意思。”

“没事,随便看吧。”虽然对方是个孩子,但是我依然使用了主语应该是“您”的动词变位。我喜欢这个懂礼貌的小朋友。

我想是睡眠缩短了我的智商。因为我手上的剧本明明是中文版,他都能阅读,所以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他讲法文?其实这是多年来悄然形成的一种自我保护,我不轻易跟人讲我的母语,似乎这样就更安全。

“谢谢。”他率先换成了中文,发音纯正,不像一般的混血儿——不过也许是因为这句话过于简单,我知道,我总是凭借浅显的印象对人下判断,这是个要命的缺陷。

“你觉得这故事好看?”我问他。

“嗯。”他点头,神色腼腆。

“你看到哪里了?”

“牧师其实是魔术师。”——“魔术师”那个词也许他不会讲,他说的是法文。但是他凭借着故事的情境准确地判断了情节,聪明的小孩。

机舱里的灯突然亮了,空姐推着饮料车徐徐走过来。那代表着即将派发早餐,也就是说,快要降落了。

我打开了遮光板,额头不由自主地抵在舷窗的玻璃上,那种云端上的冰冷总让我想起“琼楼玉宇”这四个字。但是——波音767这种造型的琼楼玉宇会不会太难看了点儿。十九岁那年,我第一次飞行。从北京至巴黎,我永远记得,那天的天气绝好。我在高空上隐约看得见西伯利亚的雪。有时候我必须判断视线中的究竟是雪原,还是云朵。贴在我额头上的那一小块玻璃,和今天的一样冰凉。当时我闭上眼睛,我想落地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高空中的西伯利亚画下来。那时候我年轻,拥有用不完的自信,无论在生活里遭遇上什么样的幻灭,我都可以跟自己说,没事,这值得,我可以把它们画得很美。

可是当我真的降落在戴高乐机场的时候,第一件事是必须搞清楚抵达学生公寓的地铁路线。然后搞清楚我应该到哪个银行去存我那点微薄的欧元。那时候,欧元还是一种崭新干净得不像是货币的货币。龙城的中国银行里甚至没有多少存货——所以,不得已,我身上还带着一些法郎。我站在柜台前面的队伍中间,只会讲最笨拙的几句法文,我尽力让自己神情和他们一样漠然,就好像只要表情一致了,我一张开嘴就能流淌出和他们一样顺畅的异族语言,顺畅到我自己也听不懂。还好,我并不需要讲太多话,简单一句“日安”便可蒙混过关,不至于让自己维持了半天的漠然被尴尬打破,把法郎递过去,换回几张漂亮得不舍得让它去流通的新纸币,本次演出就圆满结束,我终于在他乡的土地上扮演了一次当地人。

然后我回到住的地方,从还没打开的箱子里拿出素描本。我想画我的西伯利亚,可是我的眼前闪现的,只有那张面额500的法郎上面,居里夫人的头像。是的,通俗地讲,我什么都画不出。曾经就住在我身体里的随时可以喷薄的色彩和形象,全都蒸发在周围这陌生的空气里。我对自己笑笑,我知道也许我被打垮了,被无法像别人那样说话的自卑,被那片渐渐远离我的西伯利亚雪原,被恐惧。

十年了,我终于在街角小店常常拿到找回来的脏污破损的欧元。我眼睁睁地看着这种货币诞生,升值,然后没落。我眼睁睁地看着欧洲这块精致的大陆逐渐苍老衰败。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成了一个平庸的人。

降落的时候,小男孩特意把剧本在手里蹾成整齐的一沓,为此还专门又把桌板打开导致空姐过来阻止他。他对我一笑:“我看中文很慢,要是能看完就好啦。”

“十月就公演,到时候我送票给你。”我只是随口一说,却忘了十几岁的孩子会当真。

“十月?”那孩子惋惜地摇摇头,“太晚了。”

“九月底有彩排,那个时候,你还在北京吗?”我对我身为一个成年人的言不由衷而略感羞愧。

“不。”他认真地看着自己的手腕,“我来中国也不住在北京,我住在龙城,那里离北京很远。”

“是吗,那真遗憾。”我淡淡地说。

人群因为座位间狭窄的通道变得细长,那本来是邻座的旅人们互道再见并且极其自然地融化在队伍中的时候,但是这孩子不知为何用力地看了我一眼,于是我问他:“有没有人来接你呢?”

“有。”他眼睛亮了,“我姐姐。我们一起开车回去。”

“我也有个姐姐。”我想我一定不好意思在镜子里看见我此刻注视他的眼神,“一起出去等行李吧?我陪你找到你姐姐。”

“我跟着你!”他似乎就是在等我这个邀请。

我们果然没有在出口看到这孩子的姐姐。他推着那辆堆满了大箱子的推车,神情看上去像只迷茫的准备囤货越冬的松鼠。他终于告诉我他在飞机上发现,自己弄丢了每年来中国都会使用的手机卡。不过万幸的是,他随身有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着他姐姐的手机号。我用我的电话打过去,无人接听。

“算了。”我环顾四周,“我在这儿请你喝饮料,我给你姐姐发个短信,告诉她咖啡店的名字,就在这儿等她。”

“非常感谢。”他瞬间就快活起来。

“你说不定还可以趁这个时候,把我的剧本看完呢。”这么做其实是为了——不需要绞尽脑汁地想该跟他说什么。不过我还是好奇地问了一句:“你姐姐……她大概多大年纪?我帮你留心看着。”

“我十三岁,姐姐……”他皱着眉头认真地算了一下加法,“姐姐比我大二十岁。她的脸……长得和我不一样,我们的爸爸是中国人,她的妈妈也是中国人,我妈妈是法国人。”

解释得很笨拙,不过我听明白了。

新来的牧师会在各种各样的场合让小镇上的人们不知所措。他们不大知道自己是该惊喜,还是该保持冷漠。他在老人的葬礼结束之后为悲哀麻木的遗孀变出一朵红玫瑰。主持婚礼的时候把新郎新娘的婚戒在众人眼皮底下一瞬间推进了一个密封得很严实的玻璃瓶里,在下一个瞬间却重新取了出来,玻璃瓶完好无损。他给主日学校的孩子们讲课,讲《创世纪》:“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然后主日学校阴暗的小房间所有的灯都亮了,包括桌上的台灯,但是谁都可以作证他根本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开关。“你会行神迹!”调皮的孩子这样说。他微笑道:“我当然不会,我只是跟你们说,大概是这个意思。光是上帝创造的,不是我创造的,我只是能做到请它们过来。这就是人和神之间的区别。”

天真的人都热爱这个新来的牧师,自然也有人不喜欢他。不过每个周日,愿意来教堂听布道的人越来越多了。他也不是任何时候都会变魔术,关键在于,你什么时候能赶上。

一个多年前被机器爆炸弄瞎了一只眼睛的人问:“您能不能让我瞎掉的那只眼睛好起来?”牧师问他:“如果我能,你会感谢耶稣吗?”独眼人说:“当然会。”牧师说:“如果我不能,你是不是就不会感恩基督赐给你的这个世界了?”独眼人愣了一下,急急地辩白:“我可不是这个意思。”牧师又绽开了他轻松愉快的微笑,从此独眼人开始恨他。

镇上的小学老师看见了这一幕,阴沉着脸对独眼人说:“别被他骗了,他只不过是玩了一个最简单的逻辑学上的把戏。”独眼人愕然,小学老师得意地发挥一个有知识的人的长处:“他说,如果他能治好你的眼睛,你就感谢耶稣,这是个真命题。可是一个真命题的否命题不一定是真的。所以他不能治好你的眼睛,你就不会感谢耶稣,这本来就是不对的,你不要被他骗了。一个真命题的逆否命题才是真的。比方说,你不会感谢耶稣,他便不能治好你的眼睛——你想想,这才是对的,你被他的陷阱绕进去了。”牧师又笑了,牧师说:“耶稣爱所有的人。如果他同意,即使这个人不会感谢耶稣,他也会赐给我治好他的能力。别忘了,上帝就是逻辑本身。”小学老师怨怼地看着牧师,从此也开始恨他。

人群散去的时候,一个小偷靠近了牧师。小偷说:“我偷了那个穿紫色衣服的女人的钱包。我发现那里面只有一点点钱,还有一张医院的诊断书——我不知道她已经得了绝症。我如果知道了这个绝对不会偷她的,我不是那样的人。”牧师把钱包接过来,手似乎微微颤抖,小偷眼睁睁地看着钱包就这样不翼而飞,牧师说:“放心吧,现在它已经回到那个女人的衣兜里了,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钱包丢了。”小偷如释重负地笑了:“所以,上帝原谅我了,对吧?”牧师看着他,诚实地说:“我不知道。”小偷说:“我怎么样才能让上帝原谅我?”牧师轻松地说:“永远别再去偷。”小偷怔怔地看着牧师,从此也开始恨他。

后来镇长终于找到了牧师。镇长认为一个牧师在布道的时候变魔术是不妥当的。“别忘了您是上帝的仆人。”镇长浑身上下都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意思,“而不是走江湖的杂耍艺人。”牧师又一次笑了,他歪着脑袋说:“别忘了您不是上帝。”镇长一言不发,转身离开,沉重的脚步声在教堂里回荡,从此镇长也开始恨他。

“不不,不不——”坐在我对面的小男孩听见这个声音,肩膀略微耸动了一下。那时我还没意识到,这个奇怪的音节就是他的名字。他原本聚精会神地在看那个故事,我为他点的那杯冰淇淋咖啡几乎没有动过,此时只得尴尬地转过脸,我知道,这个年龄的孩子,最怕在外人面前遇见自己的亲人。

那个姐姐靠近了我们的桌子。干净的女人,长发简单地从中间分开,看上去不像比这孩子年长二十岁那么多。很瘦,衣着的细节处有用过心思,长了一张有故事的脸。我自然是从一个女人的角度来描述她,我想也许有些男人能从她身上轻易辨认出一种藏得很深的性感。“不不,对不起,等很久了吧……”大姐姐很多时候都像个过分年轻的妈妈,小男孩一边尴尬地躲闪她伸过来摸脑袋的手,一边有意无意地,瞟了我一眼。

“谢谢你,是你发短信给我的。”姐姐面对陌生人的时候,有明亮的笑容,牙齿很白。她应该跟我的姐姐差不多年纪,但是我姐姐的神情里早已没有她那种神采。

“别客气。”我笑着看看小男孩,“他很乖。”——我知道那孩子听到这句评语,心里会暗暗地翻个白眼,于是我决定逗逗他,故意说,“你刚刚叫他什么?”

“不不。”她笑意加深的时候眼角有那么淡淡的一点纹路,“就是……‘是不是’的‘不’。”

“这名字真可爱。”在我们两个女人的笑容里,小男孩终于不想再继续被当作玩具,他用力地转了一下身,闷闷地对姐姐说:“走了嘛。”他手里的推车却不小心撞到了桌子,他姐姐随手放上去的小小的手包应声掉了下来。

“再等我一会儿,好么?”姐姐轻盈地弯腰把包拾起来,动作一点不让人觉得那是个令人窘迫的突发状况,包包里有两三样东西滚了出来,口红、钥匙,我帮她捡起来的,是一张登机牌——并非故意地,看到了目的地是温哥华。

“我顺道送一个朋友,他的航班延误了,不不,坐在这里再等我一会儿,好不好?我把他送进去,就回来接你。”

“尽管去。”我了解她跟不不说话的时候不好意思看着我,“我陪他等你,反正我也不急。”

“谢谢。我今天运气真好。”她真的不像我的姐姐,我这么想的时候心里隐隐地有点忧伤。她的生活里还有秘密,可我姐姐早就没有了。

她离开之后,不不终于将注意力从那些A4纸转移到面前的饮料上来。开始融化的冰淇淋球在杯子表面漫不经心地沉沦着,小男孩像是炫耀自己的肺活量,一口气让面前的杯子空了大半。然后,他像是在抱怨什么,手指快速地将吸管围着杯口一圈一圈打转,那根吸管还真是命苦,遇上了情绪不甚稳定的青少年。

“我知道。”不不突然开口说话,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她一定是去送那个人。”

“那是你姐姐的男朋友吧?”我笑了,“又有什么不好。”

“不是那样。”这孩子终于允许自己翻了个白眼,“他是我姐姐以前的男朋友,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对这孩子来讲,也许我们这些大人的青春时代已经算是冰川纪。

“很久很久很久以前,那是多久?一战刚结束的时候?”我想逗他笑,我成功了。

“反正是我还没出生的时候。”他认真地点点头,“我小时候,我姐姐有个未婚夫。我很喜欢他,可是,后来就全都变了。”

“等一下。”这孩子的叙事方式有点太过私人化,“未婚夫,不是这个眼下要去温哥华的人吧?”——还好他没注意到我为何知道温哥华是目的地。

“当然不是,那个差点跟我姐姐结婚的人,是个好人。我小时候总和他玩。可是——我听我爸爸说的,那时候姐姐马上就要结婚,爸爸已经买好了机票要带着我回来看婚礼。可是,姐姐又碰到了那个人……就什么都过去了。”虽然我不知道这二位男主角的名字,但只需根据他的眼神,即可判断,此刻提及的“那个人”指的究竟是“好人未婚夫”还是“坏人前男友”。也许是因为这孩子中文没那么好,他才会说“什么都过去了”,他不知道他无意间把这件事情描述得很有味道。

“所以你姐姐并没有结婚,重新跟这个……坏人在一起了吗?”我决定暂时将自己代入他的逻辑。

“没有。”他更加用力地拨弄着吸管,“她没有结婚,未婚夫走了,再也不跟我做朋友。大家都很生气。爸爸、爷爷奶奶,还有我……”

“小朋友。那一定是爱情,你不懂的。”

“可是她和那个人没有在一起。那个人在加拿大,那么远。”他极力要证明自己不再是小朋友了,“姐姐一直是一个人。她跟我说,那个人现在其实也是一个人,那个人就像我爸爸一样,跟不同的人在一起过,可是最终还是一个人。他们没有在一起,一个人在中国,一个人在加拿大,姐姐说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可是我奶奶说,他们俩脑子都有病。”

听到这里我就笑了。这孩子其实有个本事,能用很笨拙的方式把一件事情说清楚。

“那个人每年回来龙城两次。每次回来,姐姐都开车到北京来接他,要开六个小时。还会把他从龙城送回来,送到机场。我姐姐在医院上班,有时候病人会很多,整夜不能回家,那个人就会把机票的时间改签,改到我姐姐有空的时候,才肯动身回去。”

“也就是说,每年,他们一起相处的时间,就只是高速路来回的几个小时车程?”

“是。在龙城的时候,其实根本不见面的。”这孩子同情地注视着我,“姐姐说,就是这样最好。”

“我也觉得这样很好。”我很严肃地告诉他这个。

“真的?”他难以置信。

“千真万确。”我看着他的眼睛,“我告诉你一件事,其实,我也是龙城人。”

我知道他不会懂我那句话的意思。他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我:“你陪我一起上去好么?我想看看姐姐和……”

我原本想说:你想当电灯泡。但是考虑到他未必听得懂,我也懒得解释。于是我说:“好。”

城里的主教终于派来两个人来审查小镇上的牧师。听证会在镇长办公室举行。这种稽查应该跟镇长写给主教的一封检举信件有关。很多居民也签了名,比如独眼人,比如小学老师,比如小偷。

牧师被带走的时候正在教堂门口和一个年轻的修理工聊天。修理工说:“牧师,我有罪。”牧师说:“别怕,谁都有罪。”修理工说:“我爱上了朋友的妻子。”牧师说:“《十诫》里的最后一条,是不可贪恋他人所有的。”修理工说:“我知道的。”就在此刻,镇上的警察局长陪着主教派来的人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牧师被带走的时候,警察局长问修理工:“他刚才跟你说什么?”

修理工说:“《十诫》。”

警察局长皱起了眉头:“你别怕。我早就觉得他不对劲。他很可能马上就会被判为异端被逐出教会,你好好想想,他都说了什么,他跟你说的话,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修理工说:“他说,不可贪恋他人所有的。上帝也是这么说的。”

警察局长失望地长叹一声:“这些愚民,从来都弄不懂什么才是信仰。”

牧师面对审问他的人们,什么都承认。他承认自己在礼拜的时候变魔术的事情,他也承认有很多人喜欢看他的魔术。

“所以你承认,你用奇技淫巧,误导了信徒的信仰。”

牧师说:“好吧,就算是这样。我说过,我念神学院之前,曾经是一个魔术师。魔术师这个行当,不也是上帝的创造吗?”于是他们就当作他认罪了。

深夜,修理工静静地爬上了顶层的阁楼,轻轻敲了敲关押牧师的房间的窗户。牧师推开窗子,修理工说:“我来救你。”

牧师说:“不必。”

修理工说:“我想跟你一起去走江湖,像你过去那样,你教我变魔术。”

牧师问:“为什么呢?”

修理工说:“警察局长请我喝酒,想套出来白天你到底跟我说了什么。我喝多了,喜欢乱讲话。我就都说了。其实白天,我没有跟你说全部的真话。我说我爱上了朋友的妻子,但我没告诉你,她也爱我。我喝醉了,我忘记了当时我的那个朋友就在身边。现在,我爱的女人死了,我的朋友掐死了她,警察局长正带着人去犯罪现场。牧师,我是有罪的。”

牧师说:“你是这镇子上唯一一个肯承认自己有罪的人。”

修理工说:“我救你出来,你带我走吧。”

牧师说:“可是,天就要亮了。”

天亮的时候,主教派来的人进来宣读将牧师逐出教会的决定。看热闹的人挤爆了小小的镇长办公室。人们群情激奋,七嘴八舌地向主教大人的使者指控他——

“他变出来给寡妇的玫瑰花有毒,那个可怜的老妇人皮肤过敏发了好多天的疹子。”

“他以为只有自己那点异端才能解释我主耶稣的旨意。”

“他骗我们说他会行神迹,他说他会治好我瞎掉的那只眼睛,他说那是基督的力量!”独眼人激动地挥着双臂,唾沫星子横飞。

“他欺骗孩子们,说上帝创造光就像是不按开关把电灯打开,这是多可怕的毒害!”小学老师义愤填膺。

“他羞辱诚心来向上帝忏悔的人们!”小偷跳上了不远处一张桌子,对着人群呼喊,“一个满心悔意的贼来忏悔,他却盗用基督的名来惩罚信徒的自尊,他还用妖术偷走了人家交出来的赃物!”

人群已然失控,警察局长对着天空的那声鸣枪换来了一阵短暂的沉寂。“听我说。”警察局长的声音很有感染力,“我刚刚从犯罪现场回来,刚刚给一个可怜的女人验完尸。她因为通奸被她的丈夫掐死了——没错,这是个悲剧,是个不折不扣的悲剧,但是,这个牧师他知道的,他事先知道所有的事情却坐视他教区里的迷途羔羊执迷不悟地错下去,这个悲剧才会酿成,请你们,主教大人的使者把这一切都转达给主教……”

地板开始震颤了,发出惊悚的声响。天花板上悬挂着的灯开始失控地晃动,所有的家具都在一种奇怪频率的震动中离开了原位,一开始有人愤恨地叫嚷:“他又开始变他的魔术了,他的那些妖术,我们不要再上当了——”大地裂开,房屋倾塌,整个镇子在一瞬间化为瓦砾,倾轧掩埋了所有这些愤怒的人们。

我在国际出发的区域,跟那个叫做不不的小男孩道别。

“再见,不不,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一样。”这孩子身上有种非常可爱的礼貌,“再见了。”

他没有问我的名字,我们也没有交换在巴黎的电话号码或者邮箱,停车暂借问,就好了,这是对的。

他和他的行李车停泊在那里,只剩他一个人,他只好自己和自己玩,比如将整个身体悬挂在推车上,滑行一小段距离。

他的姐姐就在不远处,我看到了,她把登机牌交到一个男人手里,那个男人拿着自己的手提箱跟她挥手,她有意无意地,轻轻整理了一下他的衣领。

也许在少年时代,那男人曾经英气逼人。可是在我眼里,无非是个衣冠整洁的普通人而已。但是我也知道,有种光辉,与我无关,与所有人无关,只有那个姐姐看得到。这光辉足以支撑那些漫长荒芜的年月,奔跑在每一年的高速路上,走完六个小时无声的旅程。

那也是一种魔术。

剧本的最后一幕,少数几个劫后余生的人从瓦砾堆里茫然地爬起来,面面相觑。有人说那是地震,有人说那是上帝的愤怒。大惊失色的人们在一段破碎的砖墙底下,找到了牧师,他们战战兢兢地跪拜,有人开始奋力想要挪开压在牧师身上的碎片。

“你真的是上帝派来的,对不对?”人们问。

他嘴角带着身体里流出来的一行鲜血,说出了整出戏落幕前最后一句台词:“原谅我,我知道我是有罪的,可是——我不过是实在没有办法忘记,我曾经是一个魔术师。”

这个剧团里的台柱,扮演牧师的演员,改行做舞台剧之前,真的是一个魔术师。这个量身为他打造的戏,他已经演了整整二十年。

201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