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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帝国之潘多拉之盒》第一章 女仆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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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地区上海。

    九月的天空,高远而宁静,令人向往。

    盛夏的阳光稍稍减退,还保留着明亮夺目的颜色,却又恰恰偏离一线,不再刺眼,洁净到透明。街道被昨夜的细雨洗礼过,整饬而清新。道路两旁,法国梧桐投下斑驳的树影,叶子边缘刚刚透出一线金色。高大的银杏树呈现出介乎新黄与深绿之间的绚烂色泽,将整个城市装点出一抹初秋的气息。

    这也是这个城市最有活力的时候。人类所能达到的顶级奢华、富贵、堂皇、时尚,全都在这一时刻云集上海。最著名的设计师的时装、最抢眼的珠宝、最新款的香水、最眩目的发布会,使这个城市宛如成了一场衣香鬓影、巨星名流的风暴,完全打破了初秋的宁静。

    暑热,仿佛并没有真正离去,而是从城市的空气中,默默地潜入了人们的心底。

    紫诏帝都并不远处,就是上海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黄浦江上的湿气一团一团地吞吐着,极力将尚未褪却的暑热挽留在这里。

    这里,仿佛还回响着盛夏的喧嚣躁动。这里的繁华,也远非别处所能匹敌。

    一位少女悠闲地坐在道旁的栏杆上,微风吹起蕾丝长裙,露出修长白皙的小腿。这袭长裙是她刚从路边的地摊上买的,今年最流行的款式。裙子分为三层,由不同花色的布条连缀在一起,不介意大红大绿的搭配,还做出各种的花纹来。是最典型的民族风。裙子最底下的一排蕾丝,让它完成了东西合璧,正是设计师的奇想,或者败笔。

    她们原本在最高阶的T台上诞生,随即迅速被模仿,从顶级成衣制造厂飞入寻常百姓家,而后在各种小作坊里成批生产,泛滥到大街小巷。最后由流动小贩挂在三轮车上,推到全市最繁华商业中心,十元一条的抛售。

    它们用最廉价的材料,阐释着本季的时尚。它们知道自己出身草根,却又不肯低头。紧追逐潮流,毫不掩饰地展示着一种底层的爱美之心,同样骄傲执着、热情炽烈。面对仅仅一街之隔的明亮橱窗里,就是这些裙子血统高贵的姐妹们,样式接近,却有十倍差距的面料,百倍差距的做工,和万倍差距的价格。但这些裙子却都在同一条街道上贩售着,隔着一层晶亮的玻璃橱窗,相安无事。一如这个繁华盛世,王子与贫民,高楼与棚户,最繁华与贫瘠,最高贵与平庸,都在一条街道上,各自说着各自的快乐与痛苦,最终相逢一笑。

    少女身上这条就来自于道路拐角处的小摊。这个小摊规模比周围的略大,还有了一个简易试衣间。两条绳索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民族风长裙,仿佛在树荫下拉开一道彩虹。少女路过此地时,一时兴起买下了其中一件,穿在身上,却将原本昂贵的裙子随手扔进了垃圾箱。

    奇怪的是,这条价格低廉、款式早已烂了大街的长裙穿在她身上,却让人眼前陡然一亮。当微风扬起她的裙角时,连对面橱窗里的“正品”也黯然失色了。甚至,只有在看到她的时候,大家才明白过来,为什么这样的款式会在本季成为流行。才会心悦诚服地说一句:时尚,果然是有它的道理。

    这个小小的摊位,因为有了她这个活招牌,生意火爆。同款裙子已经卖到断货了好几次,老板娘不停地打电话,从旁边摊位上调货。最终还是供不应求。

    每个买主,都一面挑选着裙子,一面打量着少女。她那高挑的身材绝不让于名模,即使是坐在栏杆上,仍掩不住挺拔的秀丽。这款裙子就像是斑驳的花与叶,正好跟她相得益彰。——或许,自己穿上同样的裙子,也会有同样的美丽吧。少女的笑容让每个人莫名都有这样的感动。

    但她们并不确定这件事,因为,少女的容貌被一只大大的墨镜遮住了,只露出一部分玲珑的线条。但就是这部分,也足以展现出惊鸿一瞥的美丽。

    她是明星,或者显贵吧。上海人都是见过世面的,因此,默契地没有上前打搅她。

    她似乎在等人。

    对面的商店里,终于走出了一个人。

    黑色的呢子上衣古朴沉重;而白色的镶边,却又轻灵、飘逸。两者结合,不饰其余,便足以表现出皇室般的雍容。他英俊但稍带冷漠的脸在这件正装的映衬下,有如雨后的花树般耀眼。只是,令这帮路人困惑的是,他的下装竟然是一袭黑红色的格子裙子!

    他们再看了一次,没错,他穿的是一件刚过膝盖的格子裙子!同花色的羊毛袜子紧紧缚住小腿,宛如中世纪贵族的骑装,而他的肩头斜挎着的格呢披肩,就像一条绶带,尽头处点缀着银质徽章。让人不禁怀疑,他究竟是不是从16世纪的英伦半岛、或者《勇敢的心》片场穿越来的。

    幸好,他英俊的容颜能压得住任何奇装异服,在他挺拔身姿的映衬下,这身裙装也不显得有多么难堪了。只是他的脸色太冷,冷得让这些游客都不敢嘲笑他,连多看他几眼都不敢,偷偷一瞄,就赶紧转过脸去。

    但,他仍然感觉到了他们眼底的笑意,重重哼了一声,脸上闪过一阵薄怒,快步走到少女身前。

    “现在,你满意了吗?”

    少女盯着他,轻轻摇了摇头。

    “不满意。你打赌输了,明明是要穿上女仆装的,可这是什么?难道这是女仆装吗?”

    卓王孙眉间聚起一阵薄怒:

    “这至少是裙子,穿着裙子谁敢说不是女仆?”

    “强词夺理!这明明是苏格兰传统男士正装,这种花纹还是王室专用的。谁能比我更清楚?”

    “那就算了!”他转身,就要头也不回地离开。

    “好吧好吧。”少女从栏杆上站起身来,走上前挽住他的胳膊,整个身子都偎在他身上,立即变成了一只依人的小鸟,让他的怒气无法发泄。

    “我们逛街去吧!”

    两人顺着商业街,往黄浦江的方向逛去。一路上,无数诧异或艳羡的目光不住向他们投过来。虽然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但他们的相貌,足以令来此地观景的游客们感到惊诧。

    他们是如此的珠联璧合,就像是一道雨后的彩虹,照亮了郁热烦闷的街道。很多年之后,都还有人记得,在那个奇妙的午后,街头走来的那一对璧人,才是那个初秋最美的风景。

    少女忽然“嗤”的一笑。

    “你笑什么?”

    “大少爷,我想到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情。你尊重不尊重传统?”

    “当然。”

    “那我听说苏格兰传统服装是不穿底裤的,你是不是也……”

    “……”

    “你说要是突然起风了怎么办?”

    “……”

    “要是你突然摔倒了怎么办?”

    卓王孙突然看着她:“你真的想知道怎么办吗?”

    秋璇笑着点了点头。

    他淡淡道:“那我就杀掉这里所有的人。然后我会向全世界宣布,他们的死,是由于我跟你的这个可笑的赌约。他们应该怨恨的,是你而不是我。”

    “大少爷,你心理变态啊?”

    “不,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这次若再想离开我,就要付出足够的代价。如果你再躲起来,我会杀掉每一个人,直到找到你为止。”

    难得地,少女轻轻叹了口气,沉静了一刻。然后,她抬起头来,看着他漆黑的眸子。那双眸子中有坚定的信念,使她相信,他方才所说的一切,并不仅仅是虚声恫吓。

    他已经长大了,她的离别给了他足够的历练,让他不再是个被她骗得团团转的少年了。

    看到她的沉默,卓王孙一字一字说:“如果你不想让那些惨剧发生,就不要再轻易离开。”

    这句话,透露了他的色厉内荏。他在拿全世界的性命来要挟她,让她有扑哧一笑的冲动,但她只是幽幽道:“你可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比两个人的幸福更重要……”

    卓王孙坚定地打断了她:“不。在我看来,这个世界有两个人就足够了。如果我们两人不能幸福,那我宁愿让这个世界崩坏。”

    少女的心莫名地颤了颤,她有些不敢再看他。这个世界人来人往,繁荣昌盛。这个世界暗潮涌动,千头万绪。两个人的幸福,真的那么重要吗?重要到可以放弃整个世界?

    卓王孙用力地将她扳过来:“你为什么一定要躲着我?”

    那一刻,他的眸子真诚而忧伤。

    那一刻,少女的心弦也被撩拨得一阵凌乱,她仰头:“喂,你愿意做我的守护骑士吗?”

    卓王孙摇了摇头:“不。我要做你的国王。”

    少女的脸黯淡了一下。是的。他是公爵之子,他将来要做成为,是整个亚太地区的主人,而不是默默无闻的骑士。

    她笑了笑:“我们到那边去走走吧,这里人太多了。”

    华音大学虽然毗邻这条最繁华的商业街,却有着难得的安静。长满青苔的长墙将繁华与喧嚣隔绝,墙内,是书卷与纯真的时代。茂盛的树荫中响彻着都市中难得一闻的蝉声,却显得更加安静。

    秋璇数着地上的彩砖,一蹦一跳地走着,卓王孙沉默地跟在她身后,手中拎着方才在商业街的购物成果——一堆大大小小的袋子。

    初秋的阳光,在他们身上漏下斑驳的翠点。

    秋璇:“我忽然想起来,这是你的母校吧?”

    卓王孙:“哼。”

    秋璇:“人家毕业后重回母校都很开心,你为什么一脸不高兴呢?不要这么别扭好不好?”

    卓王孙:“哼!”

    道路的旁边,是一个布告栏,上面贴着各个社团的广告,花花绿绿的,是校园里独特的景致。秋璇停下脚步,饶有兴趣地凑上去查看。幸好这条道路比较偏僻,没有什么学生,否则他们一定会凑上来看卓王孙的裙子的。

    “华音大学不愧是亚洲第一学府,业余生活可真是多姿多彩。经济论坛,未来的CEO辩论大会,真有志气。西餐厅周末通宵舞会专场,好有体力哦!这个……校董告示,鉴于某人两年多未来上课,拟将其开除学籍……哇,还真是第一学府,连学生都这么个性!我一定要看看他是谁。”

    她发出一阵轻笑,手指循着那张告示向上翻去。告示已经很有一段时间了,大部分都被广告盖住,仅有的部分也被撕得支离破碎。秋璇纤长的手指搜索着残余,一面念着:“该生蔑视校纪……多门功课无成绩……”

    “任意欺压同学,在校园内横行霸道……”

    “大一的就这么厉害啊……”

    “他的名字……”

    “名字……”

    “卓……卓王孙……咦?他也叫卓王孙!是不是叫这个名字的人脾气都差不多?他跟你好像哦!”

    秋璇笑盈盈地转过身来,只见卓王孙脸色阴沉到了极点。秋璇一怔,转头看了看那张告示,又看了看落款,合众国19年。就是今年。

    她做出异常惊讶的表情:“难道……难道这真的是在说你?”

    “你不仅没有毕业,还在上大一?”

    她若有所思:“不错,我早该想到,在这座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学院里,也只有你才敢这么嚣张。但是……”

    “21岁才大一的你,难道嚣张的时候并不觉得惭愧吗?”

    她背着手,围着卓王孙转了一圈:“大少爷,我记得你在英格兰地区的时候成绩挺好的啊,十次考试,我总有一两次考不过你。怎么上了大学就这么差?难道这就是中国古话:‘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卓王孙脸色阴冷之极,并不说话。

    秋璇叹了口气:“虽然你们家是亚太地区第一家族,你是唯一继承人,将来必定成为大公。但是,上学还是很必要的。就算你不必为考试和找工作操心,但上学可以改变你的气质啊。那句话叫什么来?腹有诗书气自华呢!”

    她装出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却禁不住眼角眉梢越来越浓的笑意。

    “大少爷,你为什么不好好读书?”

    她踮起脚,凑到卓王孙的眼前,戏谑地望着他的眼睛。他们俩个人的距离,连一缕阳光都不到。仿佛只要一俯身,就可以将她拥在怀中。但,卓王孙知道,只要他一动,她立即就会像阳光一样逃开。

    她总是这么飘忽不定,让人无法捉摸。有时候单纯的就像是个孩子,眸中盈盈的,是未谙世事的纯真,但,她真正的心思又有谁能够猜透?

    她明知道,如此靠近他会让他痛苦,但,为什么还要撩拨他?

    凝视着他的痛苦,真的这么快乐吗?

    离开了他的时候,真的会快乐吗?

    没有他跟她争强夺胜,没有他跟她青梅竹马的日子里,她快乐吗?

    他缓缓摇了摇头,阳光漏下的斑点随之一阵破碎,而又重生。他的双眸隐在阳光中,亦充满了秋日绿荫下的迷离:

    “读书,有什么用?”

    他倨傲地笑了笑:“三年前,我将华音大学所有的名教授集在一起,问了他们一个问题。但,没有人能回答我。你说,读书,还有什么用?”

    秋璇:“你问的是什么问题?”

    卓王孙一字一字:“我问,那个从舞会逃走的人,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秋璇的笑容顿了顿。她忽然清楚地感受到,三年前,当卓王孙用极端的方式将所有白发学者聚于一堂,问出这个问题时,他心中的痛苦。

    那是翻遍所有经卷,都无法发觉的答案。

    从此,他再也没有去过课堂。

    是她的离别改变了她,让他变得陌生。

    秋璇轻轻叹了口气。为什么他们之间的话题,每次都会谈到不欢而散?

    卓王孙凝视着她,仍然一字一字问道:“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秋璇展颜一笑,这一笑中带着一丝戏谑,也有些调皮。这一笑,回忆恍惚越过了时光,定格在三年前。三年前,在她每一次恶作剧之前,总会用这么一笑开头。而他,曾是怎样乐在其中,心甘情愿。

    “你真的想知道吗?”

    卓王孙郑重地点了点头。红黑色镶边的礼服,在阳光下泛起金色的光芒,让他看上去就像是苏格兰童话中的王子。某个悠闲的午后,独坐在花园的树下,远方风笛悠扬,他轻轻皱着的眉头宛如锁住了阳光。

    “我想要一杯奶茶。”

    眉峰顿时只锁住错愕。

    “听说华音大学贩售的奶茶好喝且便宜,你可不可以帮我买一杯回来?”

    “最多三分钟哦,过了三分钟的奶茶就不好喝了!”

    卓王孙看着她的目光中有了一丝怒意,但又慢慢平静下来。他点了点头,向道路尽头走去。

    “喂!”

    他回过头来。

    “等你回来时,我可以讲个故事给你听。”

    她展颜一笑。

    那正是他记忆之中,最灿烂的笑容。

    华音大学卖奶茶的是一台台自动贩售机,投入硬币或纸币,就自动吐出一个硬壳纸杯子,各种制作奶茶的材料在机器里一阵搅动,被热水冲成一股乳白色的流,灌满这只杯子。有时候风大了,杯子被吹跑了,那么,奶茶也照样冲。于是就发生了这样的笑话,有位同学的杯子被吹跑后,他慌乱之中,竟然俯身对着喷涌的茶流狂喝,大概是嫌自己喝的不够,他对着同伴吼道:你不赶紧来喝,难道还等着上菜啊!

    不过由于冲泡的材料的确都很新鲜,热水也都是刚烧好的,奶茶的味道的确不错。算是大学中的一块小小的招牌。

    卓王孙走到贩售机旁,这才想起,他身上是从来都不带钱的。

    他迟疑了一下。打开口袋,拿出支票本,签上一个1跟几个0,塞了进去。过了一会,贩售机将它吐了出来:

    ——请不要放入废纸。

    卓王孙有种将它砸掉的冲动。如果连奶茶都买不回来,肯定会被秋璇嘲笑的。他望了望周围。他身后排着一位女生,厚厚的眼镜几乎将整张脸都盖住了,身上背着个大大的书包,典型的书呆子的装备。

    卓王孙只看到她手中拿着的钱包。

    他伸出手:“把钱包给我!”

    语气仿佛是命令,不容置疑。

    相思早上起床,刷完牙,抓起书包冲出学校,来到紫诏帝都的时候,才想起今天公司不上班,她被放假了。她倒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好,因为图书馆跟自习教室已根本不会有位置了,要是回宿舍,舍友莱拉养的那只猫会把她烦死的。她闷闷地在学校里逛来逛去,走到了奶茶机旁就条件反射般加入了排队。

    她一面呆呆傻傻地想着,龙皇的演唱会什么时候在上海举行,她要跟另一位舍友玄田田一起去。

    前面排队的那个人奇装异服,挡住了相思的视线。一身格子短裙面料笔挺,还刺绣着金色的花纹,精致华丽,连相思都能看出价值不菲来。不过,有钱人相思在华音大学里也见多了,不足为奇。只是作为女生,此人实在高挑得过分,竟比相思高出一个头不止。

    至于身材嘛,相思打心底里表示同情——实在像个男人。

    那人也不知在鼓捣什么,打杯奶茶半天都没打完,肯定是个贵族。真是笨死了。

    就在这个时候,那人转过身来,盯着她说:

    “把钱包给我!”

    相思发现那个穿裙子的人是男生的时候,不禁吓了一大跳。但这种惊讶只一瞬间就烟消云散——因为她忽然觉得他的声音竟有一点熟悉,她的生活的平庸、沉闷,似乎随着这一句话被唤醒,有了闪闪发亮的色彩。

    她抬起头的时候,似乎宿命中有相同的一幕契合过来,她禁不住恍惚了。这场景是那么熟悉,似乎曾在她梦里或者脑海中出现过。

    当她看到那张轮廓分明的脸时,她的目光顿时凝滞住。刚有些醒过来的人生,忽然又凝滞了,凝滞成面包店里那种略带着金黄色的奶酪,凝滞成宿舍前那间叫做加州阳光的甜点铺。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啊。她用力摇了摇头,想将这些奇思怪想从脑海中甩出去,但不知为何,心底却忽然掠过奶酪般细细的、微带点酸涩的甜腻。

    十八年平凡而过的岁月,于此完全凝固。

    卓王孙不耐烦地看着眼前这个迷迷糊糊的小姑娘,看着她怔怔地抬起头,突然就变成了个呆子。他不耐烦地等着她回答,但她好像爱丽丝突然掉进了兔子洞里,变成了个十足的笨蛋,话都说不出一句。

    他不想再浪费时间,向她伸出手。

    相思惊讶地看着他,本能地后退了一步,正要说一声“不……”

    “闭嘴。”还不等她出口,卓王孙已然打断,冷冷道:“我从不听否定的回答。”

    一把将她手中的钱包抢过来,底朝天用力晃了晃。

    几张读书卡与可怜巴巴的纸币落了下来,还有硬币撞在石板上的叮咚脆响。卓王孙俯身将硬币捡了起来,塞到贩售机里,专心致志地选着奶茶的口味。

    一杯柚子香草味的,给秋璇;还有一杯原味的,给自己。

    哗……

    一阵响,两杯奶茶打好了。卓王孙伸手去端奶茶的时候,发现手中还拿着那只干瘪的钱包,上面还缝着一只小猪,于是他转过身来,将钱包塞到相思手中,端起了那两杯奶茶。

    还好,没有超过三分钟。

    他大步向前走去。突然,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在他背后响了起来:

    “我……我该怎么办……”

    他忽然想起来,还有这个小姑娘。

    “你叫什么名字?”

    她怯生生地回答:“相思。”

    卓王孙皱了皱眉,喃喃道:“真是够土……”

    说着将奶茶叠到一只手中,另一只手掏出支票本,在上面乱糟糟地写了一串数字。

    “这是给你的赔偿,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