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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谱》第十章 妖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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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微雨正在想着什么事情,手只是无意中浇一点水淋在身上,清清的水从胸脯上流过,乳尖上沾了几点水珠,颤巍巍的,有若被露水打湿了的菡萏,越发显出一种让人心弦悸动的粉嫩。

    眼光瞟到吴不赊进来,林微雨招手道:“小黑啊,你又跑哪去了,过来。”

    有这样的好事?吴不赊屁颠儿屁颠儿地跑过去,林微雨伸手摸着他的头,眼光却有些出神,口中呢喃道:“小黑,你说怎么办呢?”

    很显然,她是在为于之永的死发愁。

    这么近的距离对着林微雨的裸体,吴不赊全身发火,头脑发热,差一点就要口吐人言,话到嘴边总算醒悟过来,“喵”了一声。

    随着手的动作,林微雨的乳房微微颤动着,水润过的肌肤,细白如瓷,光滑如缎,吴不赊再也忍不住,偷眼见林微雨正出神,估计不会留意他,嘴里“喵喵”叫着,装作撒娇,嘴凑过去,在林微雨的乳房上亲了一下。

    “小黑,你做什么啊,痒死了。”林微雨的身子情不自禁地缩了一下,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反而伸手在吴不赊头顶上又摸了两下,很亲昵的样子。

    虽然乳房是女孩子的禁区,但林微雨显然不会提防一只猫。机会大好,吴不赊伸出舌头,在林微雨的手上舔了两下,见林微雨眼光发直,又陷入了沉思中,转头便去舔林微雨的乳房,舌头轻轻地滑过,像舔一层脆嫩的奶油,林微雨果然没什么反应。吴不赊抓住机会,一直舔向乳尖,那种嫩滑,还有微微的少女的体香,让吴不赊有种如饮醇酒的感觉。

    林微雨终于被他惊动了,打着他的头,笑道:“坏东西,你在舔什么呢,这可不是给你吃的。”她笑着,不洗了,站起来抹干身子。吴不赊看着那如玉的身子消失在衣服之后,不由发出一声深长的叹息:“喵。”

    弄清了于之永死的大致缘由,林微雨一面遣使向风余王禀报,一面让人护送于之永的尸体去朔风国。于刚等人当然也被放了回去,林微雨亲自给于刚敬酒,拜托他向于承解说。她人美如玉,又放下身段柔声恳求,于刚这粗汉哪里受得了,拍胸脯保证一定全力替林微雨解说,却把一边的吴不赊看得咬牙切齿。他吃醋了。

    虽然于刚答应替林微雨解释,但林微雨还是愁眉不展,果然,十余天后,先是风余王的斥责下来了,责的是林强靖下不严,致使于之永死在治所,一旦引发刀兵,林强要负全责。随后便传来了朔风国那边的消息,于承见儿子死在扶风郡。勃然大怒,起五万大军,号称十万,正向扶风郡杀来。

    得到军报,林微雨大惊失se,一面急报风余王,请求援军,一面再派使者去朔风国,希望能平息于承的怒火,同时整军备战。

    扶风郡一郡四县,共有五千军队,其中风水河边上的小风城常驻有一千人,扶风城驻两千人,林微雨紧急调动,给小风城再增加了五百人,其他三千五百人全部调入扶风城。

    小风城建在风水河边上的小风山上,紧扼扬风渡,对面便是朔风国的大风山,朔风国在大风山上也建有一城,名为大风城,大风小风,便如两把铁锁,锁着两国的边疆。

    小风城极其险要,于承大军过扬风渡,若打小风城,急切难下,一旦师老兵疲,便有可能遭受扶风城主力大军的迎头痛击,扶风城距小风城不过五十余里,大军朝发午至,是顶在于承胸口的一把长枪。

    若于承不攻小风城,直接挥兵攻击扶风城,就要时时提防小风城出兵断他的后路,截他的粮道。虽然他可以分一部分兵力看住小风城,但兵少了不管用,分兵多了,又削弱了攻击扶风城的力道,要知道扶风城本是坚城,后面还有整个风余国的援军。

    这是一个连环扣,林家世镇扶风郡,以这个连环扣,百年来死死锁住了朔风国的北进之心。林微雨虽是女子,林强又还小,但林家百年来在这个连环扣上形成的战法,已可写成一本厚厚的书,林微雨只要依循先辈的足迹,便可有七分胜算,所以虽惊不惧。

    吴不赊那次擒拿于刚露了一手后,林微雨看他的眼光有了几分不同,吴不赊本想着于承大军压境,林微雨惊慌之下,他再显两手本事,彻底俘获林微雨的芳心,谁知林微雨调兵遣将,不慌不忙,竟没有吴不赊显摆的机会。

    吴不赊很有种失落的感觉,虽然变成猫能偷看林微雨洗澡,偶尔还能在林微雨的裸体上亲上两口,而林微雨只要看到他,也总会把他抱在怀里,这样的日子虽然香艳,却更让吴不赊心中火烧火撩。

    数日后,于承大军压境,杀过风水河,林微雨最初推算,于承这次兵马极众,又是盛怒发兵,必然会直杀扶风城,小风城下最多留一部士兵监视,所以对扶风城的防守,林微雨做了最大的准备。

    然而出乎她的意料,于承大军杀过风水河后,并没有杀向扶风城,而是摆在小风山下,大军截路,斥侯无法靠近,只是回报说每日攻打甚急,具体情况不明。

    林微雨兵少,风余王又没派援军来,不敢出城增援小风城。前线情况不明,她急得心火上升,每日在扶风城头遥望,秀眉紧皱。

    吴不赊看到了机会,向林微雨请命:“小姐,我愿到小风城走一趟,探明军情。”

    林微雨大喜,当即任命吴不赊为斥侯营营副,领一队斥侯去小风城,嘱他小心谨慎,尽力探明小风城眼下的形势,最好能把于承的军队部署看清楚,看于承是怎么打算的。难道于承真的想先打下小风城再来打扶风城?应该不可能啊,小风城两面靠崖一面临江,只西面一条山道可以攻城,进攻的兵力展不开,于承兵马再多也没有用。可于承到底是怎么打算呢?这是林微雨最想解开的疑问。

    吴不赊领了一小队斥侯出城,奔小风城而去。于承的大营扎在扶风城与小风城之间,截断了通道,离着小风城还有十多里,吴不赊便发现了于承军的探马。以吴不赊的功力,要留下于承的斥侯探马不难,但他不想过早暴露自己。于承五万大军,内中十有八九也会有高手异人,吴不赊若显露玄功,引起于承军中高手的注意,出马来对付他,他虽不怕,却有违打探军情的本意了。

    吴不赊当下便率手下斥侯后退,见他们退去,于承的探马也不追来,便退到一处小树林里,吴不赊让手下斥侯就在附近打探,自己摇身一变,变成只大黑猫,往于承军中奔去。

    到于承的军营,但见连营数里,刁斗森严,甲士如云,防卫十分严密。这种景象,吴不赊倒不陌生,他本人从进入过军营,对也一窍不通,但在黑七的记忆里,有一段军营的经历。黑七这只淫猫有一段时间迷上了一个将军的小妾,那将军姓常,叫常无敌,名字威风,其实是个嘴上把式,真打不行,嘴上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常无敌经常在小妾面前吹,遍数古今战例,若他指挥,便是如何如何。黑七趴在那小妾的怀里,香艳之中,也听了一耳朵兵法战例,如何排兵布阵安营扎寨,倒也明白个一两分。

    穿过两层营寨,吴不赊到了小风山下,但见密密麻麻的兵马堆在山下,正在攻城。小风山依山而筑,沿山势展开,直至河岸,就一条道,于承数万兵马,结成数个方阵,但闻一通鼓响,一队兵马冲出,约有千人,沿山攻上。山上顿时箭矢如雨,于承的军队再近,山上便是滚木擂石,纷纷砸下。攻得有大半个时辰,于承军折了有二三百人,军中锣响,剩余人马撤下,城上的守军来不及歇息,又闻鼓响,方阵中又冲出一队人马,还是千人左右,再一次攻上。

    吴不赊看了半天,始终是如此反复,于承军虽然冲不上去,但胜在人多,车轮大战;小风城中的守军就不妙了,守军人少,虽然也是分班守城,但最多两三班就是一轮,而且总有死的伤的,死伤一个便折一分力量,而且守城的器械有限。箭如雨下固然爽,但这雨有下完的时候啊!吴不赊只看了两阵便看出端倪,城上往往要等于承军近了才射箭滚石,明显是城中箭枝、擂石不足之故。

    “于承虽然急切间攻不上,但若是这么日夜不断地攻打,耗也把守军耗死了。”吴不赊暗暗凝思,却不急,静待天黑。果然,天黑了于承军也不休息,军士轮班吃饭,点起火把攻城。

    到这会儿不必再看下去,吴不赊已经确定,于承是铁了心要先拿下小风城,再稳扎稳打来拿扶风城。他想去回报林微雨,却又转念:“风余王援军没来,即便回报林微雨,她也只有干着急的份。于承摆的两道营寨,至少能拦住两万大军,扶风城合城不过三千多人,根本没有力量冲过来救援,真要出城,只怕救人不成,自己反被于承一口吞了,肉包子打狗。这馅儿还是个大美女,太划不来了。”

    吴不赊要显手段赢得林微雨的芳心,既然回报林微雨无用,便自己想办法。他围着于承的军营绕了两圈,于承五万大军,铁打的营盘,吴不赊根本没有半点儿办法,把常无敌所说的战例拿过来,没一个能用的。五千对五万,实力过于悬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毫无用处。

    “别急,别急,慢慢想。”吴不赊到风水河边洗了把脸,让自己冷静下来,思忖,“常无敌这嘴上把式不管用,得另想办法。俗话说商场如战场,那么战场也就如商场。”想到这里,他自己点头,“对了,就是这话。”觉得眼前有霍然一亮的感觉,于是再往下想,“现在就是一盘大生意,我是本郡商家,于承这个奸商要来抢我的生意地盘。他势力大本钱足,不惜血本砸货,我本钱小,像他那样砸货,根本砸不起,那要怎么办?”

    想到这里,吴不赊理清思路了,接下来是想对付的法子。他忽地记起一个案例,后凉国有个姓王的绸缎商人,到前凉国都做生意,想要利用后凉国绸缎便宜的优势,以低价一举占领前凉国都的绸缎市场。前凉有个姓古的大绸缎商人,眼见后凉这个王姓商人来势汹汹,硬拼根本拼不过,他琢磨一番,想到绸缎是丝织品,织绸必要丝,于是他就悄悄摸到后凉国,用高出一成的价格收购后凉国的生丝。

    后凉这个王姓商人只顾低价倾销绸缎,眼见占领了前凉国都的大部份市场,光顾高兴,根本没留意到自己国内的生丝出了问题。到存货差不多了,要新的绸缎稳固市场了,王姓商人才发现,用来织绸缎的生丝都给人收走了。不惜血本刚打下的市场,没有新货继续供应,又只有眼睁睁地放弃。而那个古姓商人呢,在积存了足够的生丝后,还张开大嘴吞下了一批王姓商人低价倾销的绸缎,到王姓商人无货撒军,前凉市场又成了古姓商人的天下。他把低价吞下的王姓商人的绸缎抛出去,又海赚了一笔。最终的结果,王姓商人赔了钱没占领市场,古姓商人稳固了市场还大赚了一笔。

    “这两个例子有相通之处。”吴不赊拿根树枝在地下划,“我现在就是那个古老板,于承就是那个王老板。于承货足不惜血本,我拼不过,那就不能硬拼,得去阴他的后手,让于承接济不上,他自然就要退兵了。于承的后手是什么呢?兵马?他五万大军,一时半会儿死不完。兵器?估计也不会少。粮草?”

    想到这里,他猛地跳了起来:“是了,粮草,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的,粮草可不是个小数目。于承的粮草就是王老板的生丝,只要断了于承的粮草,他非得乖乖退兵不可。”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道理,军中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吴不赊绕了半天才把这道理绕明白,还高兴得手舞足蹈。亏得他是一个人自言自语,要是到林微雨面前表现出这个样子,那林微雨真要对他另眼相看了。这倒不是说吴不赊是个二傻子,吴不赊绝对很聪明,只是聪明人都有这么个毛病,喜欢把简单的事情给想复杂了,结果绕半天得出的结论,还不如二傻子直接。当然,这也是吴不赊实在没经过战阵不懂兵法,一切都要摸索,才弄成了这个样子。

    要断于承粮草,最好的办法是找到于承的粮草大营,一把火烧掉,吴不赊在于承的营中溜了一圈,见营中存粮不多,心中便疑惑起来:“难道于承的粮草大营设在风水河之南?”

    想起之前看到风水河上的一条浮桥,他明白了,再到风水河边,遥望对岸的大风城,想:“于承的粮草大营必然设在大风城里,这样就不怕林微雨突袭,烧他的粮草,如果能打下小风城,再以小风城屯粮也来得及,而且十分稳妥。”

    吴不赊往桥上看了看,浮桥两端都有守军,变成猫跑过浮桥,守军可能不会在意,但也可能引起怀疑,从上游或下游飞过去也是可以的,但吴不赊懒得费那神,在水边一滚,化成一段枯木,滚入水中,浮浮沉沉过了风水河,到对岸又化成猫,便往大风城跑来。

    大风城建在大风山上,规模比小风城要大,地势也要平坦些,但仍然颇为险峻。当然,所谓的险峻,是对人而言,对猫就不存在。吴不赊到了城下,眼见城门紧闭,城上兵卒来往巡逻,守卫甚严,他也不在意,攀城而上。有个士兵见野猫攀墙而已,也不在意,却对边上同伴道:“好大一只猫,要是打了和着蛇肉一起炖,那叫龙虎斗,可是一道名菜呢!”

    他的话引发了同伴腹中的谗虫,道:“你准备弓箭,看我引它过来。”说完闪身躲了起来,嘴中发出“喵喵”的叫声,倒也惟妙惟肖,不过他能骗自己,吴不赊全然不理,尾巴一甩,跃下城墙。背后还传来那人遗撼的声音:“怪了,我学母猫叫这傻猫居然不上当,莫非是个母的?”

    “你姐才是个母的呢?”吴不赊心中骂一句,在城里转了一圈,果然发现了数十个大粮仓,但守卫森严,少也有三千人马,而且粮仓与粮仓之间都有一定的间距,又备有灭火设施。以他的身手,突然暴起,点燃三五个粮仓自然不成问题,但惊动了守军,再想点火就难了,而且三五处火头也很容易打灭。可以说,凭他一个人,想要烧了这粮草大营,基本上没有可能。

    “回去跟林微雨说,让她给我两千精锐,偷过风水河,突袭大风城。只要一把火烧了粮草,于承必然退兵。”吴不赊拿定主意,随即出城,到风水河边复化成枯木而过,再化猫穿营,找到自己那一队斥侯,飞马赶回扶风城。

    回城见到林微雨,吴不赊说了探得的军情,林微雨变se道:“于承是欺我兵少,要打下小风城,再来打扶风城了?”

    “是。”吴不赊点头道。他先没有把放火烧粮草的计策说出来,他不懂,玩心眼可是一流,慢慢道:“于承这边有两道大营挡路,小风城下至少有三万大军不停歇地攻打,即便守军是铁打的,箭枝擂石也有用完的时候。若不急速援救,小风城撑不了几天。”

    “怎么办?”林微雨急得在房中转圈子,“我兵少,大王又不肯派援军,这可怎么办?”

    她穿着一身藕合se紧身劲装,外面还套了件软甲,小腰略收,更衬出胸前优美的曲线。两条长腿笔直坚挺,身子转动时,紧绷的臀部让人生出想狠狠拍上一板的冲动。

    吴不赊也装出一脸焦急忧心的样子,眼睛跟着林微雨的身子转,其实却是在欣赏林微雨款摆的身姿,在对比她穿着衣服和不穿衣服时的区别。

    林微雨忽地停步,道:“惟一的办法,只有全军出城,佯攻于承的大营,或可牵制于承对小风城的攻击力度。”

    “于承的两道大营至少有两万大军,试探性的佯攻,起不了什么作用,若硬攻,咱们兵少,只是送死。”吴不赊摇头。

    “我知道。”林微雨双眉紧锁,“可是——”

    “我有一计,或可一试。”

    “哦?”林微雨眼光一亮,“快说。”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于承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粮草是个大问题,如果我们能想办法断了于承的粮草,于承必然退兵。”

    “断了于承的粮草?”林微雨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于承是沙场老将,用兵狠辣而不失稳健,大军粮草,事关生死,必有重兵守护,怎么断?”

    “我探营时,发现于承的粮草大营设在大风城里,守军约有三千上下,如果我们出一支奇兵,悄悄过河,突然掩袭,攻下大风城,一把火烧了粮草…”

    吴不赊话没说完,林微雨断然摇头:“于承与我爹爹打了几十年,大小数十仗,他的粮草大营一直是设在大风城里的。大风城易守难攻,爹爹也曾数次偷袭,从无一次成功。”

    “啊?”吴不赊张口结舌,原来于承的粮草大营一直是设在大风城里的,根本不需要去打探,而他费半天劲想出来的妙计,林国亨也早就用过数次,而且还都失败了。

    “惟有出兵牵制,或可让于承减缓对小风城的攻击,我再急催援兵,援兵到了就好办了。”林微雨下定决心,对吴不赊道,“你辛苦了,先下去休息吧。”

    “不。”吴不赊急忙摇头,“我刚才打探过于承大营,熟悉情况,愿随小姐出战。”

    “也好。”林微雨也不和他客气,“你率斥侯前面打探,我率一千人随后出城,看能不能趁着天黑偷袭于承一下。”

    “遵令。”吴不赊一抱拳,复率手下斥侯小队出城,先到于承大营前打探,一般的斥侯躲不过于承的探马,还是吴不赊亲自出马,偷到于承军的大营前。这回吴不赊看得细,两道大营,绝对不少于两万人马,林微雨区区一千人,即便趁于承不防备之下偷袭成功,也不会有多大作用,更何况于承军防备森严,刁斗哨探,巡逻小军,来往不绝,大营前后又遍挖陷坑,踏板挠钩也不知布了多少。

    “林微雨说于承是沙场老将,打仗既狠又稳,确是实情。这营建的,水都泼不进,千把人来偷营,纯粹是送死。”吴不赊暗暗摇头,在营中溜了一转,想,“不过林微雨偷营时,我倒可以在营中放火,制造点混乱,或许可起点作用。”

    吴不赊出营返回,不多会儿林微雨率军来了,果然只是一千人。吴不赊说了于承大营的布防,林微雨轻轻咬着嘴唇,天渐渐开始黑下去,暮se中,她凝思的样子,有一种异样的美丽。

    “别的女孩子,只会在深闺中绣花养猫,她却要率军出征,将门虎女,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吴不赊一直只是痴迷于林微雨的美se,这会儿却突然生出几分感慨,也越发想替林微雨出两分力,倒不仅仅只是想吸引林微雨的注意,而是出于一种同情,或者说,敬重。

    面对重压,有些人会逃避,有些人会诅咒,而有些人,却会默默地面对。他们不一定咬牙切齿,或许就会像林微雨一样,轻轻地咬着嘴唇,但绝不后退。

    林微雨把一千人分为两队,天黑后,自率一队突出,攻向于承大营,守军欺她兵少,出兵迎击。林微雨打马便退,守军紧追,林微雨的后队猛然冲出,拦腰截杀,林微雨亦回军杀入。

    吴不赊作为斥侯,本不必随军冲杀,但他担心林微雨,便紧跟在林微雨马旁,林微雨带头冲锋,吴不赊便也跟着身陷敌阵。四面都是朔风军,黑暗之中,箭矢乱飞,刀枪如雨,吴不赊从没经历过战阵,黑七与木长生的记忆中也没有这一类的经历,没有保护自己的经验,一眨眼,他便中了两枪挨了一箭。还好他功力深厚,反应迅捷,锋矢着体,护体玄功立时发动,受伤不重,却也吓了他一跳,急忙飞在空中。

    他自以为得计,飘在空中,十多丈高,再长的枪也够不着啊,但一眼望下去,却是魂飞魄散,空中的大靶子,最是扎眼,但见朔风军中无数的弓弩与投枪齐齐指向他,眼见就是万矢齐下。

    这会儿吴不赊若飞身逃开,以他的速度,倒也不怕,但就这么当了逃兵,林微雨会怎么看?吴不赊脑中一转,没有逃,而是往下一扎,混进战阵中,头顶“嗖嗖”风响,却是无数箭矢飞过,若迟一瞬,他便成了箭猪。吴不赊暗暗咋舌,这才知道大军交锋和单打独斗可完全不同。他也还有绝招,施展木长生玄木心法中的厚皮术,把一身皮肉变得比百年的古树皮还要厚上三分,乱刀乱剑再多,砍不开他的厚皮,也是白搭。

    厚皮护体,狂呼酣斗,更无人能挡他一招半式,所到之处,如虎入羊群,虽然混战中也挨了几下重的,把厚皮都砍开了,却也不过是皮肉之伤,并无大碍,而被他斩杀的朔风军却至少有近百人。林微雨见他勇猛,便跟在他身边,百忙中,竟还对他笑了一下。

    战阵之中,血染衣襟,这一笑竟有一种别样的妩媚,吴不赊一时间竟是看呆了,眼发直手发僵。这乱军之中,如何容得他扮呆瓜,刹那间连挨几下,其中一箭更是狠狠地钉在他的左脸上,把林微雨吓了个魂飞魄散:“怎么样了?怎么样了?好好的你发什么呆啊!”

    还好,那箭力道不大,吴不赊又有厚皮挡着,只是入皮三分,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但看到林微雨惊慌,他倒强撑着,伸手拨下来,带起一缕血丝,笑道:“没事,我皮厚。”

    林微雨看他确实没什么事,又惊又喜,手在丰挺的酥胸上轻拍两下:“吓死我了。”随即斜睇他一眼,“你还真是厚脸皮啊!”说着自己却是扑哧一笑,更显娇媚。吴不赊心中一荡:“奇怪了,别的女孩子要在风花雪月中才显美丽,她却反过来,上了战场更迷人。”

    于承军追出的不过三千人,黑夜中又不知林微雨来了多少人马,不敢久战,败退回去,折了数百人。

    林微雨休息一阵,率军再攻于承大营。天黑情况不明,于承军再不出战,只是以强弓硬弩劲射。林微雨无法靠近,搔扰一阵,无功而返,过半个时辰再攻,还是一样。吴不赊本想偷入于承大营放火,他要入营到是不难,但在于承军全军有备的情形下,他去营中放几把火,起不了什么作用,看了一圈,便放弃了。

    林微雨騒扰一夜,没起什么作用,看看天明,怕于承派大军掩袭,只得收兵回扶风城。

    吴不赊自请留在城外打探军情,林微雨允了。一夜无功,她神情有些憔悴,但腰肢仍然挺得笔直。

    吴不赊让手下斥侯散开,留意于承军的动向,自己随便裹了一下伤。虽有厚皮术,但砍开皮也痛啊,不过他想着林微雨在刀光剑影中的妩媚一笑,伤口竟好像不痛了,便往大风城来。

    要逼于承退军,只有一个办法,烧了于承军的粮草。林微雨说奇兵渡河偷袭大风城不可能成功,吴不赊这回细看了一下,确是如此。大风城虽不如小风城险峻,但也相去不远,加之防守又严,偷过风水河不太难,但军队到了城下也只能强攻,想偷袭夺取大风城,几乎没有可能。如果林微雨有数万大军,后顾无忧的情况下,像于承那样无休无止地强攻,十来天的时间也许真能攻下,但仅凭扶风城中的区区三千来人,那还是算了,别惹人笑。

    “难怪林老侯爷数次无功,大风小风都一样,小风城对朔风国是一把锁,大风城对风余国来说,也是一把锁。偷城是不可能的,要烧于承的粮草,只有另想办法。”吴不赊暗暗凝思,在城内城外溜了几圈,却是找不到什么法子。

    吴不赊在城里找不到法子,便出城四下乱逛。他越逛越远,忽见大道上来了一行人,披红挂彩的,还抬了一顶轿子,是支迎亲的队伍。新郎官骑着马,十七八岁年纪,得意洋洋,脸红得像猴子屁股,吴不赊无聊得要死,想:“不知新娘子长得怎么样。”

    得,烧不了大风城的粮草,看看朔风国的新娘子也不错。他纵身过去,到轿子底下,“嗖”地一下钻了进去。

    新娘子一身大红喜服,披着大红盖头,全身上下遮得严严实实,什么也看不到。不过这个难不住吴不赊,他“喵”地叫了一声,那新娘子身子一动,果然就伸手掀起盖头来,露出一张脸,白白净净,秀秀气气,不算什么大美人,却也有两分姿se。

    突见花轿里多了只大黑猫,新娘子有些吃惊,不过好像也是个爱猫的,倒是没有惊怕之se。她看着吴不赊,反而轻轻学了声猫叫:“喵。”

    “调戏我?”吴不赊倒有两分惊喜:“莫非想抱我?”也“喵”地叫了一声,装出撒娇的样子,脑袋还在新娘子腿上蹭了两下。新娘子先还有些怕,见了他这个样子,开心了,果然伸手就来抱他。

    “没抱新郎先抱野猫,嘿嘿。”吴不赊心中嘿嘿笑,老老实实给新娘子抱起来,到新娘子怀里,顺势便钻了两下,连蹭带摸的,把新娘子两只乳房摸了个遍。

    新娘子大概只有十五六岁,身材还没长开,乳房不大,小小的圆圆的,像两只还带着青涩的桔子,不过紧绷绷的,碰一下,颤颤巍巍,另有一番韵致。那新娘子把吴不赊抱在腿上,还在吴不赊身上摸来摸去,按摩,他倒也舒服。

    吴不赊正亨受小美人的温柔,忽听得外面惊呼声大起:“抢亲了抢亲了,有人把新郎官抢走了。”

    花轿猛地停住了,新娘子“啊”的一声,小小的瓜子脸上本来喜气洋洋,猛一下就变了颜se,不知外面发生了什么事,但格于礼教,她却不敢掀开轿帘去看。

    吴不赊也好奇心起,抢亲见过,都是抢新娘子,抢新郎官的却没听说过。他也不让新娘子抱了,“噌”地蹿了出去,一翻身上了轿子顶。站得高看得远啊!

    还真是抢亲的,只见两个骑马的灰衣汉子,一左一右夹着新郎官的马,正在打马疾驰。迎亲队里只有新郎官骑了马,其他人都是步行,新郎官已被挟持着跑出了好远,但两条腿的人无论如何跑不过四条腿的马,大伙儿只能挤成一堆又叫又骂,说什么的都有。

    新娘子这会儿也忍不住了,掀起一角轿帘往外看,吴不赊一眼瞟见,那惊惶的小脸上已是眼泪汪汪,又着急,又害怕,又委屈。也是,嫁个丈夫,没进新房就给人抢跑了,这也太欺负人了不是?

    “小乖乖别哭,冲着你刚才一抱的情份,猫大爷我替你把新郎官抢回来。”吴不赊嘿嘿一笑,“喵喵”一叫,纵身追了下去。

    马比猫跑得快,可吴不赊这只猫是猫精啊,腿上带风,不多会儿便追了上去,远远地便听到那新郎官叫:“你们要做什么?你们要做什么?”

    一个灰衣汉子嘿嘿笑道:“说了是让你去做新郎啊!”

    新郎官显然不相信:“我本来就是新郎官,还到哪里去做新郎官?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到底要做什么?”另一个灰衣汉子喝道:“总之今夜让你入洞房就是,叫什么叫?”他恶声恶se,新郎官被吓住了,不敢再吱声。

    吴不赊本来想着把新郎官给抢回来就算完事,这会儿好奇心起,想:“这抢亲的到底是什么人?我倒要看看。”他便没有动手,只是一路跟下去。

    好奇害死猫,不过不好奇就不是猫了。吴不赊这一跟就是好几十里,进了一座庄子。庄上的人还不少,一见新郎官,立即“噼噼啪啪”放起鞭炮来,男男女女的,哄笑着迎了新郎官进去,又有侍女扶了新娘子出来,便有礼宾叫:“一拜天地。”

    新郎官左看右看,又急又怒又怕:“我不和她拜天地,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礼宾是个中年汉子,嘿嘿笑道:“拜就进洞房,不拜见阎王。你想见阎王还是抱新娘?”

    一众男女嘻笑,新郎官涨红了脸,却不敢再犟,委委屈屈地跪了下去。

    吴不赊在墙角看着,这些男女不像是正经路数,好像是一伙盗匪,但最让他好奇的是,他闻到了老鼠的气味。庄子里有老鼠不稀奇,稀奇的是鼠味实在太重了,难道这些男女都是老鼠成精?可吴不赊一一看过,不像啊,这些家伙虽然不是什么好路数,但至少还是人,不是鼠。

    吴不赊心中忽地一动,身子一摇,变回人身,哈哈笑道:“新郎官不愿意,不如让我来代替吧!”众男女闻言齐齐回头,一个汉子越众而出,一脸凶光地盯着吴不赊:“你是什么人?”

    “我啊?”吴不赊哈哈大笑,“你不认识我,我是生人,但下次见面,就是熟人。今天拜天地,我是新人,进了洞房,到明天早上那又是旧人了。生熟新旧,到底什么人,我也不知道。”

    吴不赊嘴里笑着,脚下不停,从那汉子身边一闪而过。那汉子伸手一拦,哪里拦得住,吴不赊一步到了新娘子边上,左手把新郎官一扯:“你不情不愿的,还是我来吧!”扯开新郎官,却又笑道,“不过我拜天地有个规矩,要先见了新娘子再拜。”说着一伸手,猛一下扯掉了新娘子的盖头。

    新娘子十七八岁年纪,小巧的瓜子脸,身材也是娇小玲珑,若论长相,比那个新娘子要强得多,被吴不赊扯到一边的新郎官本来心不甘情不愿,看了这新娘子的长相,也着实呆了一下。

    不过吴不赊却一眼看了出来,或者说,闻了出来:这新娘子不是人,是一只老鼠精。他之前闻到的强烈的鼠味,就是这新娘子身上发出来的。

    “只听说老鼠偷粮食,没想到人也偷啊!”吴不赊嘿嘿一笑,忽地呲牙,“喵”地一声厉叫。

    “啊!”那鼠精惊叫一声,身子一矮,倏地一下蹿出大厅,到了屋外。

    “往哪里走。”吴不赊一步追出。

    那鼠精到了屋外,返身立住,一脸惊怒地看着吴不赊:“你是哪里的野猫,敢来坏我鼠娇娇的好事?”

    咦!猖狂啊!吴不赊怒极反笑:“本大爷姓吴名不赊,江湖外号概不赊帐,你可听清了?速速束手就缚,本大爷看你修行不易,或可饶你个全尸。”

    “吹得好大气,倒要看你有什么本事?”鼠娇娇从袖中一摸,摸出两把短剑,舞个剑花,便向吴不赊扑来。

    猫是鼠的天敌,但成了精的鼠可不见得怕猫精,那要看各自修行的手段,法力的高低。猫功夫要是差劲时,不好意思,不是猫扑鼠,而是鼠抓猫了。这鼠娇娇修行多年,着实有点儿道行,尤其吴不赊又坏了她的好事,自然是怒火中烧。

    黑七的武器是一对钢爪,吴不赊不喜欢,身上一直背着把剑,见鼠娇娇剑来,他反手拔剑,长剑后发而先至,从鼠娇娇的剑光中直抢进去,追风剑展开,招招抢攻。

    鼠娇娇却是个识货的,斗了十余招,忽地往后一退,惊道:“你使的是追风门的追风剑法!难道你竟是追风门弟子?”

    “你这小老鼠,眼光到是不错啊,竟然识得追风剑法。”吴不赊哈哈笑,“没错,本人正是追风门弟子,识相的早早束手就缚。”

    佛道都说众生平等,其实极少收非人的异类为弟子,追风门势力虽不大,在正教中名气却不小。追风子竟会收吴不赊为弟子,这让鼠娇娇既惊又疑且惧,她虽自恃修为,却还没自负到敢去招惹追风子的地步。而追风子的死讯也一直没传出来,她也不知道追风子早已身死魂灭,更不知道吴不赊这正宗的追风门弟子其实只是半路出家,很多东西都没学到手,只不过是阴差阳错,乱凑了一身功力而已。

    鼠娇娇双剑抱拳,道:“既是追风门高徒,鼠娇娇不敢得罪。今日的事,是我错了,我愿放回新郎官,赔礼道歉,还望吴兄高抬贵手,饶我这一次。”

    吴不赊知道追风门在江湖中名头极高,但一听说他是追风门弟子,鼠娇娇竟会收剑求饶,倒是有些意外,心中得意。若是原先的吴不赊,说不定真就会这么算了,但现在他体内融化了大野猫黑七的内丹,骨子里带了三分猫性,而猫鼠是天生的冤家,绝没有讲和的可能,所以吴不赊断然摇头:“不行,既给我撞到,那你就只能怨自己命苦。”

    鼠娇娇忿然生怒:“岂有此理,真当我怕你不成。”挥剑再上。又斗十余招,吴不赊剑招越紧,鼠娇娇眼见不是对手,猛攻两剑,伸手从怀里一掏,掏出一管竹筒出来,拨了塞子,放出一物,却是一只蜘蛛。鼠娇娇厉叱一声:“蛛儿,布千蛛万丝阵。”厉叱声中手一挥,将那蜘蛛送上了院角的一棵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