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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米亚楼》雌性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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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雌性的草地》再版后记
    为《雌性的草地》写后记,是我期盼的,真提起笔,却又觉语塞。这个故事从它在我心里萌生胚芽到今天,已经有二十多年了。离它第一次默默无闻的出世,也已近十年。最初让我产生写它的冲动是在一九七四年,我十六岁,随军队歌舞团到了川、藏、陕、甘交界的一片大草地去演出。它就是一些年轻的红军永远没走出去的毛尔盖和若尔盖水草地。当时,成都军区在这里驻扎着两个骑兵团和两个军马场。军马场主要员工是成都和重庆的知青,过的却是军事化的生活。次年,我和另外两个年长的搞舞蹈编导的战友再次来到草地,想创作女孩子牧养军马的歌舞剧,因为成都军区当时在宣传两个军马场的“铁姑娘牧马班”。我被留在了牧马班里体验生活,而另外两个战友因为高原反应而待在场部。牧马班的女孩子们都很年轻,最大的也才二十岁,穿的军装是我们这些正规军人穿剩的,叫“堪用品”,多半是救灾时的空投物资。她们的皮靴大概是骑兵部队的二手货,又大又重,她们的步态就有了旷野的感觉。我当时的体重只有八十多斤,却骑着军马场场长的大马,马背要高过我的额了。现在想来,那匹大黑马就等于草原上的一辆“伏尔加”,是首长把自己的特权让给了我。它像最好的军人一样,无条件地服从命令,站有站相,走有走相,最重要的一点是,它“跑得好”。跑得好不好是一匹马的天性使然,就像天生节奏感强、四肢配合协调的人会成好的舞蹈者一样。跑得好与劣的坐骑之间,就是小卧车、吉普、拖拉机的差别。只是大黑马实在和我太不成比例,每回上马,我都得撕扯住它的长鬃,借助得自舞蹈训练的弹跳力,连爬带窜。一旦坐上那温润的皮革鞍子,顿时就地阔天宽,志大心高了。我就骑着这匹黑色的顿河马在牧马班住了二十来天,其间学会了识别野菜,用手捏饺子皮儿,或用手掌搓面条。也体验了野地里如厕,四面八方转着蹲身,自己给自己警戒。半夜,狼的叫声远远的,很叫人心软。女孩子们告诉我狼不是太祸害的,豺狗子却更歹毒,会趴在马屁股上掏马肠子出来吃。这块草地的自然环境是严酷的,每年只有三天的无霜期,不是暴日就是暴风,女孩子们的脸全都结了层暗红的硬痂。她们和几百匹军马为伴,抵抗草原上各种各样的危险:野兽、洪水、土著的游牧男人。
    一九八六年,我专程到成都,找到了牧马班的两个骨干成员。她们在谈到近十年的牧马生活时,情绪中有种壮烈的东西。她们并不像我见到的大部分军垦农场的知青,充满被别人愚弄的愤怒,或是打趣一切的玩世不恭。我看见她们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工作服,胸前印着“安全生产”的字样,头发已花白,面颊上被炎日灼伤的疤痂,已永久烙在她们的容貌上。其中一个是牧马班的副班长,最后一个离开草地。她说车开到一些洼地时,看见许多大牲口的白骨被雨水冲到了那里。她说着眼里便有了泪。那些已变成累累白骨的军马是她不得不遗弃的光荣与梦想,是她不得不正视的被勾销的一段年华。我在今天写后记时再次回忆她的模样,她那双不大的眼睛有种奇特的单纯。不知这样的一个女性在今天会怎样生活,可会感到尤其孤独。
    一九九二年,我因第二次在台湾获文学奖而被邀请访台。入境手续却一直到一九九三年才获准。一九九二年八月中旬,颁奖典礼已结束半年多了,我的到达似乎很踩不到板眼。当时《少女小渔》正要拍成电影,因而我也颇借光地在几个主要大报上露脸,挺是幸运儿的样子。尔雅出版公司的老板隐地先生刚出版了《少女小渔》,正在读《雌性的草地》。刚回美国,就收到隐地先生的传真,说:“……书还只读到一半,隐约感到它是一本奇书。”于是就决定出版了。一九九三年底,我便收到了《雌》的尔雅版,黑中渗绿的封面,一只马头的巨大阴影。看来出版者对这片“雌性草地”的神秘与叵测、凶险与魅惑有一番揣测。
    我的朋友陈冲读完《雌》后对我说:“很性感!”我说:“啊?!”她说:“有的书是写性的,但毫不性感;你这本书却非常性感。”英文中的Sensuous不完全是性感的意思;是更近于感官的、更近于生理的一种审美活动,以区别阅读带给人的思维运动。把女性写成雌性,这个容纳是大得多,也本质得多了。雌性包含女性的社会学层次的意义,但雌性更涵有的是生物学、生态学,以及人类学的意义。我一直在想陈冲说的“性感”,是不是指此。因为雌性的世界,是感性的世界,有着另一套准则,建造另一种文化,根底便是感官、感知。我一向很在意陈冲的意见,她是个酷爱读书的人,读过许多好书,尤其当代西方文学。似乎是读书的余暇去做电影明星的。
    这时是美国西海岸时间的早晨十点,我坐在白色的书桌前。桌上有中、英字典,几十本正在读和刚读完的书与杂志,还有稿纸、笔和几种式样、色彩的发夹。窗帘是深绿的,窗外是松树及美国蔚蓝色的领空。而我在为二十多年前的一个冲动做着些归纳,为了不使它有太多的时过境迁之感。二十多年前的我,在那顶帐篷里,嗅着牦牛奶煮稀粥的热膻气,丝毫没有想到那一切都将成为一本书,在国内和国外出版。那时十六岁的我,醒来在芳草深处,第一眼看到自己白色的枕巾上,一排血红的字,“将革命进行到底”。我很年轻很蒙昧的心里,只感觉到我和所有牧马班女孩一样,承诺了某个伟大的遗志,这承诺是必须以牺牲、献身来兑现的。那时的我,绝想不到我会坐在一个美国中产阶级之家的窗口,宁静而淡泊地写着这篇后记——那帐篷内二十个日夜竟有了如此的后果。那些马、那些女孩,还有一块块印有“将革命进行到底”的雪白枕巾,都怎样了呢?